第一节 习近平谈政治规矩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1]
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在革命圣地西柏坡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2]
2013年8月28日至31日,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3]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进行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4]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5]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节 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
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政治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其中也包括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遵守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隶属党纪范畴,两者既有内容上的交叉重叠,也有明显的区别。从概念内涵分析,政治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而一些未有明文列入政治纪律的要求则属于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刚性约束,是不得触碰的“警戒线”“高压线”,政治规矩则源于政治伦理,强调的是自我约束,重在自警自律。从概念外延解析,“党的政治规矩”的涵盖面要比“党的政治纪律”更大,如对党绝对忠诚、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思想纯洁等,这些要求不属于政治纪律的约束,却是党的政治规矩的内在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章这个党的总规矩
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全体党员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不断强化党章意识。
二、认真学习党的六大纪律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将党章对纪律的各项要求整合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违反“六大纪律”都将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其中,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三、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但国法的惩治力度更大,也能够强化党纪效能。所以,对党员的行为约束,需要党纪与国法共同构成法治防线。要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以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国、以依法治国保障从严治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除了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还需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事实证明,破法必破纪,破法给党和国家带来的危害更大。所以,要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悲剧。
四、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呢?这是因为,对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6]
第三节 严守政治规矩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规矩并付诸行动,就要遵守党中央提出来的“五个必须”。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不仅旗帜鲜明地阐释了加强党的政治规矩建设的重要内容所在,而且为党员干部“做政治的明白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明了具体方向。
一、严守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第一要务是维护中央权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53条至第56条明确了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比如“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等,这些都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不可跨越的禁区,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遵守。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维护党中央权威。
一是突出政治观念,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以讲政治为基础。党员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忠于党的信仰、坚守党的主义,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觉悟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和党同心同德,自觉、全面、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在涉及重大原则立场、观点等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同频共振,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是讲求大局观念,维护中央权威要从顾全大局出发。改革是一场调整利益关系、重构利益格局的革命,需要中央通盘考虑、统筹协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顾全大局,着眼全局、放眼未来: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凡是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凡是中央禁止的要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任意篡改,搞“选择性执行”;决不允许私藏夹带,搞“附加性执行”;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搞“欺骗性执行”。
三是树立核心观念,维护中央权威。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听从党中央指挥,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要求。
四是坚守纪律观念,维护中央权威要以守纪律作保证。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纪律观念,铲除产生违纪的思想根源;要严格守纪,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廉洁从政,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从严肃纪,从严执纪,有纪必依、有规必循,违纪必究、违规必查。加强党规党纪落实的监督与违纪惩处,对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严查严办,决不姑息,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发挥纪律的威慑作用。
五是秉持全局观念,维护中央权威要发挥地方积极性。维护中央权威与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是统一的,顾全大局同时兼顾全局。要处理好贯彻中央精神不走样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生搬硬套,照抄照转。如果认为中央的决议和决定不完全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时,应及时向中央反映,在中央没有改变这些决议或决定之前,地方要从大局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能搞“先斩后奏”,更不能搞“斩而不奏”。
二、严守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的团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52条界定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并强调:“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章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一是必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无产阶级政党“不仅需要形式上的团结,而且需要非常坚固的团结”,要保证党坚固的团结,首先必须要保证党在思想政治上的坚定统一。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思想统一是行动统一的前提,党的团结统一首要的问题是思想统一。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一切工作的总源头和总开关,在思想政治上的统一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使全体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保持团结和统一,以统一目标、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共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权威。
二是必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在组织上纪律上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尤其是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把全党拧成一股绳,坚决严厉打击和制止个人专断、封建家长制作风、官僚主义、极端民主化、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严重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和倾向。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强化纪律意识,关键在于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员干部要增强党纪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决不允许为所欲为。
三是必须强化党的意识宣传工作,在宣传上意识上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此,我们必须要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深入人心。面对不良思潮的煽动和蛊惑,一定要坚决守护党的宣传阵地,自觉抵制国内外不良思潮破坏,维护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和党的团结统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坚定宣传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务必在宣传工作上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三、严守政治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纪律严明、程序严密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循组织程序,这不仅是确保全党集中统一的出发点,还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上过硬不过硬、思想上到位不到位、作风上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党的组织程序,是指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用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完成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特别设置的工作流程和方法步骤,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必要过程,也是党的组织纪律是否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体现。党的程序权威主要体现在程序的必要性、完整性和强制性上,即程序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完整按照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既不能随意增设,也不能擅自缺省,更不能任意变通,该经过的程序都必须严格执行到位,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共同严格遵守。遵循组织程序最核心的组织纪律就是要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
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尤其是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复杂敏感问题上,更要坚持标准和原则进行把关,严守党内议事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中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循党的组织程序,必须树立程序意识。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意识的反映。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只有遵循了公平、合理的组织程序,行动结果才被视为是正当的。依法治国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注重程序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更应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循党的组织程序,必须严格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党员干部必须遵循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议事决策、组织管理、干部任用、党内监督等方面,严格按照具体的一系列程序规范要求,保证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推动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循党的组织程序,务必做到心有所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尤其要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不得有任何欺瞒组织行为;做到程序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搞“暗箱操作”,欺瞒群众;坚决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不得隐瞒,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循党的组织程序,务必做到言有所戒。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党历来强调党内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听取批评和建议,对中央大政方针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提,但是不能公开发表,造成不良影响,更不能妄议;党员干部要规范言行,管好自己的嘴,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决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循党的组织程序,务必做到行有所止。不缺位、不越位,决不超越权限办事,更不搞“先斩后奏”,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在组织之内、约束在组织之下;凡组织交办任务必须坚决执行,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四、严守政治规矩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党章第一章规定党员义务时明确指出,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尤其强调服从,要求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服从组织决定,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只有党员服从组织,个人服从集体,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组织生活中,组织的决定通常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这是一个民主的过程。服从组织决定,意味着服从民主意见、服从正确决议。诚然,个别时候可能出现党员个人的意见是正确的,而党组织的决定有失偏颇,但为维护党组织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并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样既可保证党在行动上的统一,又可防止压制党员个人的正确意见。
服从组织决定,体现了党的团结和统一。服从组织决定是党员干部讲大局、讲党性的表现。倘若党员随心所欲地对待组织决议和决定,则党纪不严,党不成党。服从组织决定实质上是维护组织的团结统一。如果成员不服从组织决定,组织内部必定出现分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定遭到削弱。在组织决定面前,不能大谈个人意志,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组织决定有缺陷,可以通过集体意志加以完善和修正,决不允许私自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意志。
服从组织决定,体现了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地方党组织的利益服从全党的利益,局部的利益服从整体的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的利益,这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循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服从组织决定,即是服从整体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应该首先想到党的整体利益,都要把党的利益摆在前面,把个人问题、个人利益摆在服从的地位。
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是我们党保持强大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效保障。树立组织意识,服从组织决定,务必做到不存二心,不搞非组织活动,不搞小动作,不自行其是、不阳奉阴违、不欺骗组织、不对抗组织,坚定不移地拥护组织、服从组织。做到自觉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同组织的决定,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认识与组织决定相统一。树立组织意识,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要时时心中有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树立组织意识,服从组织决定,务必做到不讲条件,决不跟组织讨价还价,毫无保留地服从组织决定。组织决定和个人需求产生矛盾时,自觉做到服从组织决定,这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的有力检验。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常怀感恩之心,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思自己能为组织做什么,回报组织培养。
树立组织意识,服从组织决定,务必做到不打折扣,高标准执行党的决定,高质量完成党交办的任务。贯彻落实组织决定,不仅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要抓实,再抓实;要有革命担当精神,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唯有具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方能涉险扬帆。
五、严守政治规矩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原则意识,管好家里人,算好“三笔账”,家风正则政风清。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领导干部应当立好家规、严正家风,使家庭成为拒腐防变的一方净土,同家人一起算好“三笔账”:一是政治账。一旦因家属牵连陷入贪婪泥潭,仕途必然戛然而止,甚至受到法律制裁,自毁前程。二是经济账。用权敛财牟利不仅违法违纪,从长远看,贪小利坏大事,失去了工资保险、岗位福利、退休待遇等,经济利益化为乌有。三是家庭账。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在精神上备受压力、在生活上不再平静,在舆论上背负耻辱,甚至落得家破人亡。正人先正己,廉政先廉家,领导干部只有严格管好、管住子女和亲属,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家风与党风的关系,才能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以干净的“后院”迎接党和人民的“大考”。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原则意识,管好身边人,念好“三部经”,自身正则周围净。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作为领导干部,应带头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以自身示范匡正党风政风、净化从政环境。一是念好“法律经”。对身边人“警钟长鸣”,对其违规要求、牟利愿望,及时制止并讲清纪律,讲清法理,讲清后果,用法律法规约束身边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用教育管理来增强身边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二是念好“品德经”。对身边人“耳提面命”,教育他们时时自重、自警,处处慎欲、慎微,并对其品行德行、工作生活做到勤观察、勤了解,对其思想变化及时把握,对其出格行为及时敲打,坚决叫停其利用自身权力和影响牟利的行为。三是念好“红线经”。对身边人“约法三章”,不该做的事决不做,不该张的嘴决不张,不该去的地方决不去;对“存在状况”的身边人,悬崖勒马,及时挽回,进行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对“违法乱纪”的身边人,一经确认就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钢的规矩保持党的先进性,真正做到“纪律是铁,谁碰谁流血;规矩是钢,谁破谁遭殃”,切实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
第四节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讲规矩”作为当前党员教育的基本要求,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在“讲规矩上做表率”。加强党内规矩意识教育,涵养党的规矩文化,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讲规矩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
古人云,“规以求圆,矩以划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简言之就是行事准则、判断标准、行为标尺,讲求的是为人处世要遵规守矩。人不讲规矩则废,家不讲规矩则殆,国不讲规矩则乱。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深刻论述:“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一般而言,规矩包括两个层面,从制度层面讲,法律法规是必须恪守的规矩;从历史传承层面讲,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作风习俗和工作惯例也是规矩。经过长期固化,规矩延伸为文化观念,演化成“规矩意识”。所谓规矩意识,就是对法律法规、传统惯例的遵从之心、敬畏之意。恪守规矩意识,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格,是中华民族整体意识和文化心理的重要体现。中国人始终把守规矩或不失规矩视作客观标准,作为规范言行的要求,强调懂规矩才能知法度,讲规矩才能辨是非。对“规矩”有了遵从之心、敬畏之意,心中就有“定盘星”,头上就有“紧箍咒”,为人处世就会有标准,就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达到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强化党员规矩意识,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是坚持党性、政治忠诚的集中体现。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包括党章、党的制度、国家法律、优良传统、道德作风和工作惯例等在内的众多规矩,这些规矩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作为共产党员,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是对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必须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
站在党性的高度,要求党员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内不守规矩的问题开始日益突出,在某些局部甚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成为“流行病”“传染病”。诸如,有些地方党内“潜规则”盛行,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信奉人身依附的“圈子文化”,甚至演化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有些地方自由主义泛滥,党组织像“大车店”“大卖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更有些党员口无遮拦、言所欲言,热衷于编段子,传播政治谣言,什么共识都敢挑战、什么底线都敢触碰。规矩意识没有了,思想防线自然崩溃了,特别是在已经发现或惩处的贪腐案件中,许多腐败分子都是从不讲规矩开始,一步一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最终不能自拔,沦为“阶下囚”。
实践证明,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越要增强党员的规矩意识。恪守规矩是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关键所在。为此,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党员的规矩意识教育,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党的规矩的现象,努力在全党营造讲规矩的氛围,不断形成和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懂规矩才有定力,守规矩才不乱方寸。增强党员的规矩意识,首先必须要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为此,新形势下党的思想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加强党员的规矩意识教育,真正把规矩学深学透学精,不断提升讲规矩能力和水平。通过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把法律法规、党的制度、国家法律、优良传统、工作惯例转化为重要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自觉遵守规矩的表率。
第一,要以党章教育为基础,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对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对党员的言行操守都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准则。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学习党章作为义务和责任,牢记党章内容,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并付诸具体的实践中去,成为自觉践行党章的实践者。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真正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第二,要以法律法规教育为基点,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国家法律是全社会的规矩,更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坚持学法用法,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岗位、本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让法律意识入脑入心,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于党员干部,要带头守法用法,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做到知荣知辱、知是知非,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增强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三,要以党的传统教育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的忠诚意识。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等遵守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都是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党内规矩,是不断探索、试错和创新的结晶,反映了我们党对建党规律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道德作风,遵守党内规矩,是对党员政治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就是要从党的历史传承中认识和把握规律,把党的优良传统规矩继承好,增强党员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听党话、跟党走的意识。
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养成规矩意识
党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反映了党员对党的理想信念和目标追求的自觉认同,而这种自觉认同又是经过长期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铸造而成的。按照“讲规矩”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就是要以修身立德为基础,养成习惯,净化灵魂,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断提升自身的价值标准,铸就优良的人品道德。
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规矩意识,首在信仰规矩。规矩意识来源于内心深处对规矩的坚定信仰,信仰规矩才会信守规矩。规矩是法治,信仰是德治,信仰规矩,就是让法治与德治相互贯通,融为一体。加强规矩意识的修养,就是要把守规矩上升到党性和理想信念的高度,作为党员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不断强化自我身心培养,让规矩作为一种理念根植于头脑,以规矩为行事规范,以规矩为从政准绳;加强规矩意识的修养,要自觉维护规矩,经常检查执行各项规矩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守规矩成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加强规矩意识的修养,要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态度,在认真的自我剖析和反思中增强规矩意识,使守规矩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行动,真正让懂规矩、守规矩成为内在的信仰、自觉的作风、言行的习惯。
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规矩意识,重在敬畏规矩。敬畏之心是内心深处对规矩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标准。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动有所虑;敬畏百姓才能厚德于民,敬畏权力才能秉公用权,敬畏规矩才能遵规守纪。共产党员对规矩要有畏惧之感,常怀敬畏之心,常存修身之念,常守慎独之境,时时自警,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筑起用规矩律言律行的牢固防线;共产党员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时刻高悬规矩戒尺,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把规矩当做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能触碰,时刻绷紧讲规矩这根弦,守住理想信念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注释:
[1]《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7日。
[2]《习近平在调研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积极性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善做善成》,《人民日报》2013年7月13日。
[3]《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强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民日报》2013年9月1日。
[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人民日报》2014年6月30日。
[5]《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 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15年1月14日。
[6]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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