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的五枚硬币-阳光多少钱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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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上帝啊,我在城市里呆了七年。

    我得感谢上帝。他和与他同等地位的时间联手,把七年的年轮都刻在了我身体里,比如血液、内脏、骨骼,无处不在。不过,并没有给我在外表上留下多少烙印,这让我感觉如此幸运。虽然我还得到了另外一些我没想要的东西,比如,沧桑感,不安全感,还有一点儿归宿感。但是我乐意,因为,上帝,我想买房子了!

    我想找个窝,消除不安全,抓住归宿感,让沧桑在温暖的窝里颐养天年。

    我喜欢干净而纯洁的水,但更想拥有温暖的阳光,黄色的还是白色的不重要,属于我的就行。那么,想长期而独断地专有阳光,我得有一处房子,打开窗户固定接收。

    于是,我又一次在城市的森林里遍地奔走,只是,踏着温饱线,我的脊梁直了许多。我开始消费城市了,我可是一直以近乎乞讨的姿势在城市它们家生活的。现在,我要用钱搭一处房子,住在城市里面,拥有属于自己的阳光。其实我本可以不用四处奔波,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想坚定自己的选择——我早已留意了一个小区。位置是偏了点儿,城市大规划的六环两年后才能勉强把它抱在怀里。环境也有点儿一般,地皮的前主人是一群果农,他们还没来得及搬移走他们的财产——一群已显暮色的桃树。桃树们浑身流着胶水,不知是虫蛀,还是眼泪。

    不管这么多了,一切都阻挡不了我的决定,因为它的房价在我所能了解的信息里,便宜到我终于能接受。

    接着,我带着些愚蠢的麻烦,不愿意转账,而是把七年的时光用一堆纸代表了,并交去了银行的点钞机里——点钞机刷刷一阵响,似乎在清点着我的年年岁岁,每月每日,并验证着我的每一分每一秒的真或假。我知道它在提醒我,这七年只是首付,如果想真真正正地怀抱一片阳光,我还得拿十五年给它。至于我能空手套白狼似地拿到按揭,是因为我将再另外拿出两年或三年,当作利息换来的。

    拿到钥匙那天,我不能自已,开门的手甚至都不太出息地有点儿哆嗦,不,它只是有点儿兴奋,稍显摇晃。我不愿意大操大办地装修,口袋空了是一部分原因。我买的是房子,装修得太多那不是锦衣夜行?我可不愿意自欺欺人。

    能住就行,我乐意见到厨房的小巧,卫生间的逼仄,卧室的偏于一隅。当然,我最最中意的,是阳台上的阳光,那可能是我半生以来最最浪漫的享受了。在温暖的惬意中,我甚至堕落地想,就冲这份从浪漫直达现实的温暖,就是让我再送上十年的光阴,我也乐意,并百分百坚持这个心甘情愿的犯傻。

    稍稍有些不爽的是,每天上班我要在车上度过一个半小时,时间和距离都相当于从我老家到县城一个来回;每天下班,到家了我连夕阳都晒不到,只能寄望于晴天的周末,另外还得忍受小区前一个工地的乒乒乓乓。那个工地的规模应该是一个商业区的架势,看来,看出这片区域未来优势的,还有专业人士。

    那片工地的工期似乎没有尽头,隔几天看一眼,拔高了,隔几天再看一眼,仍在长高。几个月一隔,隔出问题来了,因为它只长了三个月,跟它只隔一条小马路的我们小区的23号楼,就已经并必将终年在它的阴影里背靠大楼好乘凉了。这是个问题,是个大问题。想想,有什么原因能比遮挡住属于你的阳光更重要呢,虽然那阳光是免费的,但那是大自然赐予的,人人有份。于是,先由小区物业出面,再是业委会代表。最后,不了了之,只剩下我们最靠路边的23号楼被阴影遮盖得严严实实。

    打官司,法制社会,只能打官司。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虽然我不是唯一的原告,但我力争的是我的阳光。如果没有阳光,我买这房子干吗呢?我夜以继日地憧憬个什么呢?

    官司很简单,电影电视里放过,报纸杂志上登过,这样的官司我们赢的机会太大了。所以,对于人生中第一场官司的明媚前景,我乐意用开门红备用,一旦开庭宣布判决结果,我就拿出来大肆形容。虽然我可能要因此损失一些工资、牺牲几个工作日,因为要出庭——对,肯定要去的,这不光是人多势众的问题,重要的是我的阳光,别人从我手里夺走的,我要亲手把它拿回来。

    但是没用我请第二次假,就结束了——法院还没开庭,双方就庭下和解了。

    虽然我是我们这个23号楼里表现最犹豫的,但我是整栋楼几百号人中第一个签字同意和解的。别用“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之类的词来形容我,实在是因为对方的条件太优厚。被告方,就是那个商业区,给出的和解条件是他们会给予每户一定的补偿,每年都给,一直给到他们撤出这个地方。

    我没用计算器,简单心算了一下,每年我牺牲阳光所得到的补偿,除以十二个月,得出的结果几乎就是我每个月要交给银行的按揭。

    我没有理由拒绝。在马路牙子上逆行姓名?王树。年龄?65。籍贯?安徽。熟能生巧,现在王树已经都知道了,姓名就是问他叫什么,年龄就是问他多大年纪,籍贯不是鸡冠而是问他老家在哪里。不仅是这些,后面的问题王树都不用等民警问出来,他就一顺溜给回答了——

    我没有职业。我来城里一年半了。没有住处,没有收入来源。我来城里不是打工赚钱往家里寄的,家里没人了,也没有谁需要我孝敬。我来城里找我儿子王林,三横一竖王,双木成林的林。我没有精神病,也没有神经病。我在马路牙子上逆行,是因为我怕有人暗算。才来城里时不懂,该右不右逆行过,路上的警察教育过我了。开始我一直顺行,但是有人朝我身上吐过痰,有人往我身上扔过香蕉皮、垃圾袋、还没掐火的烟头、啤酒瓶子、擤过鼻涕的卫生纸。有人骑着自行车撞过我,我左腿就是这么瘸的。还有人我认识都不认识,开着小轿车剐烂了我的袖子和胳膊肘,还瞪着大眼珠子骂我瞎了眼。我没瞎眼,但我眼睛总不能长在屁股上吧?我不能再顺行了,那条腿要是也瘸了,我还怎么找儿子……

    耐心的民警会一直听王树这么讲下去,直到他口干舌燥,言尽词净。没有耐心的,就在其中的某一句拦腰截断了,训他,问你了吗!说这么多,这么大年纪了累不累啊?

    王树就把眼神盯在对方的脸上,问,那你这里关着我儿子吗?他叫王林,三横一竖……

    让你说话你再说!

    其实不用等到民警呵斥,王树只要看到对方在他说出王林两个字时的表情就够了。如果对方面不改色,王树就再也不张嘴了,不仅不张嘴说话,还不吃不喝,直到民警把他赶出派出所。也是的,王树不过是在马路牙子上逆行而已,还能怎么样呢?无论是交警还是民警,批评批评教育教育就不得了了,难道还判刑进监狱?

    王树心里有数。所以下面也就不用废话,早一会儿出派出所的门就能早点儿继续下一段行程。从一开始大海捞针地在人堆里找了一年,到被一个捡破烂的老乡提醒,他意识到儿子土林十有八九是真被抓起来了。但派出所可不是王树能随便打听的,又不是邻里邻居的,不敲门就能进人家屋里瞅几眼。

    终于一次,王树滚瓜烂熟的背诵起到了效果。他看见对面的民警在听到王林两个字时愣了一下,还朝身边的另一个满脸都是疙瘩和不耐烦的瘦高个看了一眼。这小伙子年轻啊,没跑了,王林两个字一准儿给人家留下印象了。于是,民警再问,王树就破了自己的规矩,继续说话了。

    你找儿子跑马路牙子上干吗?

    走路啊,不走怎么找。就是麻烦交警了,回回都得弄车送我来派出所。

    你儿子什么模样?

    瘦高条儿,跟他差不多不过脸上没那么多疙瘩。

    王树指了指瘦高个,瘦高个更不高兴了,瞪了王树一眼,从面前的烟盒里抽了根烟,拿着火机出去了。

    你儿子来城里几年了?

    加上今年四年半了,出来就没影了。要是在村里,他跑八年我也能找着他。城里不一样,庄稼地里的庄稼太高,藏个人找半天也没用。

    庄稼地?

    是啊,哪里还不都一样,乡下是土里长庄稼,城里是水泥地上长高楼大厦,还不都一样——种什么收什么都靠地。

    民警笑了。水泥路面是庄稼地,高楼大厦是庄稼,真是头一回听说,新鲜。但是他马上憋住笑,太没有形象了,要维持住自己的严肃。

    你这么找你儿子干吗?

    咦?我找儿子,还干吗,他来城里四年半了,人没人影儿,音没音影儿。他出来时说城市里收成好,这也几年了,收成好不好也得回家跟我说一声吧,能一声不吭躲起来?按他的年纪,也该成家了,城里还能给他找媳妇儿?

    如果你儿子在人家的庄稼地里偷东西被抓起来了呢?

    切!在庄稼地里顺手捎个仨瓜俩枣的,也能叫偷?

    那要是他偷的不是仨瓜俩枣的,而是更多呢?

    那我还给人家就是了,要是让他吃了扔了,我不怕丢老脸,我赔,翻倍赔。

    要是他偷了东西被人看见了,就顺手给了人两棒子呢?你们那儿怎么处理?

    那我就摁着他往死里揍!

    大爷,还是回去吧。城里太大,人太多,您这腿还不方便,不好找。要不,我们帮您找,找到了通知您?

    我自己找。我那儿子犟,他就听我的。

    孩子大了嘛。也许不用您找,过个三年五年的,他在城里呆腻了,说不定自己就跑回去了,撵着您让您给他找媳妇儿呢。

    三年五年?你这意思是……

    别瞎猜。大爷,还是回去吧,您这吃没吃的,喝没喝的,罪受了还不一定能找着他。

    那不行,我得找到他,不往死里揍他一顿,你让我怎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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