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学者刘建平先生是我的朋友,但是他对《色·戒》的评论观点我不能苟同。他的文章说:“影片基本隐去了他(易先生)出卖民族利益、屠杀抗日志士的凶残与血污,只让他穿梭于官邸、公寓、汽车、奢侈品商店等象征权贵和现代化文明的空间,突出他对美女肉体的渴望或对所谓爱情的追求。”
影片真的隐去了易先生的“凶残与血污”吗?如果看得仔细,你不会看不到片中多次出现上海街头尸体横陈、警笛呼啸、特务和日军猖獗的镜头。一个恐怖政权下的恐怖城市,是谁的“杰作”呢?影片也多次提到易先生的机要地位,那么不是他的“杰作”又是谁的?是否一定要易先生出现在喋血现场,才能证明他的“凶残与血污”呢?
片中还有一个镜头足以表明叙事者对易先生的暗讽:夜里,王佳芝来到易先生的密室门口,看到他正在焚烧文件。密室墙上,一幅是孙中山的头像,并列稍下方的,是他自己的头像。此镜头暗示了易先生的权力欲和妄想狂。这是影片对易先生内心刻画最毒辣的一笔,但是它不会高声嚷出这一笔。无言的暗示,是严肃艺术家尊重观众的方式。
影片中的易先生是个人格分裂的人。他阴骘、狡猾、残忍、嗜血、酷爱权力,这从片中呈现的特务机关的阴森环境,他阴沉的眼神、诡秘而不见天光的出场方式可以见出;同时,在他的黑暗生涯中,他本能地怀有对青春、纯情和安宁的渴望,他也自知自己不过是“日本人的娼妓”(日式酒馆里与王佳芝对语),他并非完全对此感到心安。正是此种双重人格才使故事进展获得张力。
艺术家在创作作品时,必须一视同仁地同情、理解和爱他笔下的人物,他的作品人物才会有呼吸,有生命。如同上帝爱他所创造的每一个善人与恶人。他不可以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立场强加给他们,那样的话,他的人物就是纸片和标语,不是艺术形象。如果这样地进行创作,才是违反艺术道德的。
艺术自有其严苛的道德,但这种道德和社会道德完全不是一码事。如果后者硬要对前者发言,并不妨事。但如果后者有朝一日变成艺术的强制律令,那将是艺术和社会的双重灾难。人们将重回到精神的幼稚和单一状态,而无穷无尽的精神幼童将会做出些什么事,真是让人十足捏把汗。扯远了。
简言之,无论易先生还是王佳芝,他们都是归属不同而本质趋同的庞然大物的祭品。目睹这祭品的毁灭,观者当产生对此种“庞然大物”的警惕和反思。我以为这是影片要说的主旨之一。
有论者认为西方大片《辛德勒的名单》《拯救大兵瑞恩》等都以胜利者姿态正面弘扬了高尚人性和人文精神,中国电影《色·戒》却如此阴毒凄惨,还有何“人性”、“人文”可言?
需知一切作品的生命力皆产生于真实的体验。西方国家设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益的法律制度,个人拥有全面尊严和权利,产生于此种现实基础上的电影业,自然会拍《拯救大兵瑞恩》之类。中国有史以来,可曾有软件硬件真正全面有力地保护公民个人尊严和权利?但愿我们正走在这途中。国家的绝对权力(古代是皇权)的阴影,是中国人数千年的噩梦。此种现实历史经验,产生电影《色·戒》岂非自然?如果一律是《英雄》那种电影,中国才是真的没救。如果没人敢从精神上批判地正视自己的恐惧经验,我们也就永远无法走出这种恐惧。
鲁迅先生警告国人:“用笔和舌,将沦为异族的奴隶之苦告诉大家,自然是不错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得着这样的结论:‘那么,到底还不如我们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这难道可理解为他鼓励国人甘当亡国奴?不,相反,他是提醒人们在任何人的统治下,都不要忘记追求个人自由和独立——无论日本人,还是国民党。
我想李安是理解这句话的。但我没有把握,那些沉浸在民族义愤中的同胞们是否能够理解。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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