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骑马巡游管理为特征的开放牧牛方式在得克萨斯成型后,迅速向北扩展,很快遍及美国大平原。直到地处美国最北部、气候最寒冷的蒙大拿也加入了“牧牛王国”的行列,并很快成为牧牛大州。到19世纪中后期,开放牧区已扩展为一个南起美国与墨西哥边境,北至美国与加拿大边境,东至美国中央低地,西达落基山脉的广大区域。这就意味着美国1/5以上的国土变为“开放放区”。“牧牛王国”迅速扩展的动因基于以下几点:
得克萨斯经验被广泛效仿。得克萨斯的牧牛方法产生的巨大利益和经济成果经传媒渲染,使不少人产生了草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可以免费攫取的财富,牧牛业是几乎无须投入、无须耕耘的生财之道。“养千头牛和养1头牛花一样多的钱”成为美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神话。大批东部定居者和欧洲新移民都怀着一朝暴富的“发财梦”和骑马在绿色草原上驰骋的“浪漫梦”涌入大平原。美国“牧牛王国”的范围很快从得克萨斯扩展到整个大平原。
国内外市场的牵动。首先是随着西进运动和工业化的推进,美国中西部的人口大量增加,牛肉消费量不断增长。其次是杂交白脸牛的肉质得到改善,适应了美国居民的口味,改变了美国消费市场对长角牛肉质粗硬的看法,转而喜爱来自西部草原风味独特的牛肉。再次是放牧生产的低成本加剧了东部舍饲养牛方式的衰落,这反过来为平原牧牛业腾出了更大的市场空间。还有,美国逐渐成为欧洲进口牛肉的来源地。欧洲工业革命后城市化迅速推进,牛肉需求量大增,也在拉动美国牧牛业迅速扩张。
铁路网的支撑。在美国内战结束后,多条铁路穿过大平原向西延伸。在铁路沿线不断有新的牛群集散地—牛镇的出现,使越来越多的商品牛可以通过铁路运输到达出海港口和消费城市。铁路运输与长途驱赶相比,极大地降低了死亡率,更好地适应了市场波动,确保牧牛主的高额利润。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铁路沿线兴起了现代化的屠宰加工厂。冷藏运输技术的发展使沿海大城市和远在欧洲的消费者可以方便地获得更为鲜嫩、可口的牛排和罐头。
繁育技术的改进。源自得克萨斯的长角牛在向北扩张的过程中,大量地与来自东部的牛种杂交繁殖,形成了非常受市场欢迎的“白脸牛”。这种牛既保持了长角牛适合放牧和长途驱赶运输的特性,又具有产肉量多、肉质细嫩、快速生长的优点,在适应市场需求的同时,又保持了自然放牧这一成本最低的生产方式。
干旱草原牧牛方式的形成。19世纪中期以前,怀俄明被看成是“荒漠地区”,无经济产业可言。怀俄明自然条件不适于农耕,沙漠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只有127毫米,但相间分布的绿洲牧草种类多,众多河湖可满足牲畜的饮水需要,因而适合牧养牛群。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继得克萨斯和堪萨斯的牛群“爆满”之后,怀俄明凭借太平洋铁路的贯通,成为重要的新牧区。牧场主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夏季在高平原和山区放牧,秋季则到水草丰美的河谷平原补充营养进行牲畜育肥,冬季在避寒地点保存牛群,使发端于温暖湿润地区的“牧牛王国”在干旱草原也能够继续扩展而繁荣。在短短20年时间里,怀俄明由无牛区变成拥有52万头牛的大牧区,对保住其“领地”地位,最终成为联邦主体的第44个州发挥了关键性的经济支撑作用。
寒冷地区进入“牧牛王国”。美国人一度认为只有在温暖湿润的地区才能以完全放牧的方式养牛。但是,1864年的一个偶然事件使人们认识到寒冷的地方也可以成为“牧牛王国”。这一事件的大概过程是:一位运牛商人引导一列满载的运牛火车穿越大陆时遇到大雪,他不得不将牛群就地卸下,在荒无人烟的原野上任
由牛只自行破雪采食,自生自灭。这些原本就处于野放状态的牛以吃雪解渴,以啃食草秆和灌木枝充饥,竟然大部分都经过寒冬活了下来。第二年春天主人回来查看,发现牛不仅没有被饿死、冻死或被狼吃掉,而是膘肥肉满,十分健壮。这一意外发现使牧牛者认识到“北方牧草在冬季也可育肥牛”的特点。从此,“牧牛王国”突破了摄氏零度的限制,源于最南部的得克萨斯牛在最寒冷的北部地区扩散开来。特别是杂交形成的白脸牛抗寒性能大增,在寒冷的北方放牧同样可以获得大量优质的牛肉而并不会增加多少饲养成本。
在“牧牛王国”的急速扩展时期,1866~1880年的14年间,有近500万头得克萨斯长角牛被驱赶北上,一部分被屠宰用于城市、矿区、军营、工厂居民的食品,一部分则散布在大平原继续繁育牧养;还有些牛直接西进,进入新墨西哥州等西部牧区发展。与此同时,留在“大本营”得克萨斯的长角牛还在大量增殖。周钢教授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在一代人的时间内,‘牧牛王国’以惊人的速度不断扩张,吞并了相当于半个欧洲的土地……牧场主和牛仔、牛群、马群几乎毫无争议地占有了广袤大平原的所有权。在放牧区,到处是马嘶、牛叫、人喝、鞭响,呈现一派勃兴景象。”
牧牛场
综合文献记载资料,牧牛场的选址需要考虑的方面有:一是靠近水源,以便满足牛群自由、充足的饮水。一般选在河边和湖畔。牧场主对土地的“先占权”主要体现为先占据有利的水源,以水控制草场。二是具有丰富的牧草,并有足够大的面积任由善于奔走的长角牛漫游,一般牧场方圆达数百平方公里,大牧场可达数千平方公里。三是牧草种类和地形多样,以便适应不同季节牛群的不同需要。四是在寒冷地区的冬季草场,最好有可供牛群避风防寒的树林、灌木丛或有利的地形。
“牧牛场”并不是一般意义的牧场,更不是现在所见以养牛为主的“农庄”或“农场”。它的名称最初西班牙文为“Rancho”,意为“营地”、“棚屋”、“一起合伙”等;后来英文称为“Ranch”,意为“大牧场”。但是实际上不仅是面积大,而且建设内容和经营方式也与现在所见的牧场不同。牧牛场建设只是简单的牧屋、少量的简易畜栏、可移动的炊事工具车以及供骑马巡游的帐篷或棚屋,有的甚至长年以防水睡袋露营或睡在洞穴中。牧牛场主人的房屋一般建在牧场中间适宜的地方作为基本营地。早期房屋的建造极其简陋,单身主人只有一间房舍,带家眷的牧场主也不过两三间。材料均为就地取材的石、木、土坯等,有的是从高坡挖下去的半地穴。房屋前面一般为马棚或小型牛栏。牛仔的住所则多在牧场的“边界营地”里,条件依据牧场主的实力不同而有所差别,但总的来说比主人的房屋条件更差。后来,随着“养牛热”在大平原的普遍兴起,住房条件也有相应的改善。
炊事工具车原来是为在牧场内部移动或巡游管理方便而设计的“移动厨房”。到19世纪中期后,为满足大量牛群长途驱赶运输的需要,炊事工具车的功能越来越齐全,规模也越来越大。理想的炊事工具车可以装载炊具、粮食、药品、各种副食品、牛仔的个人行李、常用乘马用具等,烹饪食物或就餐时还有简易的桌椅和遮阳篷。越到“牧牛王国”的后期,牧场主对炊具的装备和厨师的选择就越重视,以便吸引技艺好、责任心强的牛仔为牧场效力。
牧牛人
牧场主。在17世纪进入得克萨斯的西班牙殖民者和传教士带入牛、马之后,有一部分人成为大平原最早的牧场主。18世纪墨西哥人的数量和野化的西班牙长角牛的数量都在大幅增长,但并未形成生产意义上的“牧牛王国”。19世纪20年代开始,成千上万的英裔美国人移居得克萨斯,他们不仅带来了少量的东部英系牛种,而且按照墨西哥人的方式骑马巡游管理成群的长角牛,成为大牧场主的先驱。随着“牧牛王国”向整个大平原扩展,牧牛业在美国西部最赚钱的三大行业中排第一位(其他两项为淘金和种植业),吸引了美国各地乃至欧洲各国抱有“暴富梦”的人投身于大草原的养牛业。在“牧牛王国”的繁荣时期,进入大草原的牧牛场主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富人还是穷人、美国人还是外国人,都有着以下共同特点:一是有强烈的发财致富的愿望。大草原被描述为“遍地黄金”、“到处长满不花钱的草”、“人人都可以自由地在公共土地上放牧”、“无须牛棚和饲料的开销,只需付给牛仔放牧工钱”。一些牧牛场主尽管原来对牧牛毫无所知,并且进入大平原时牛无一头,但只要勤于经营管理再加上市场机遇好,几年下来即会成为富翁。在当时美国不少州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这些事例经媒体宣传后,吸引了更多的人和资金投入牧牛业。二是勇于艰苦创业。在“牧牛王国”兴起之前,美国人的心目中认为大平原是“美国大荒漠”。即使在太平洋铁路贯通东西沿海地区后,来自东部的开拓者也是大多选择越过大平原直接到西海岸创业。广袤的草原长期维持着印第安人狩猎野牛的未开发状态,没有城镇、没有交通线、缺乏基本的服务设施。投身大平原的牧牛业,意味着从优越的城市或农庄生活重新倒退到自行建设、自我服务、风餐露宿、孤独无聊的“原始”生活状态。来到大平原创业的人,大部分都克服困难留了下来,并且成功了;也有部分知难而退,半途而废;还有少数人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失去了生命。三是善于筹集和运用资金,有的人是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到大平原购买牛群;有的人则以少量的牛逐步发展扩大;有的干脆到大平原捕获野化牛和无主牛打上烙印后即归属自己,进行牧养。四是具备经营管理技能。包括选择并获得足够数量的牧场用地、控制水源、管理牛群、寻找市场机会、组织牛仔劳动、保障后勤供应等。五是要有不懈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渡过早期创业阶段后,有的牧牛场主即开始建设生产生活的配套设施。尽管牛群生产仍保持游牧方式,但生产生活条件需要大力改善。有的还建起了客房、车间、仓库等。有的牧牛场的营地建筑物众多,远远望去像一个草原城镇。
牛仔。最初人们把进入得克萨斯围猎野化长角牛的退伍士兵称为牛仔(cow-boys);后来将受雇于牧牛场主的牧工统称为牛仔,拼写也发生了变化(cowboy)。牛仔以美国白人为多数,也有印第安人、墨西哥人和黑人,还有一些欧洲新移民。一份对3.5万牛仔的统计显示,黑人和印第安人各占约1/7。加入牛仔行业的人大多来自退伍士兵、农场及城市无业人员、战前奴隶及对城市工厂刻板生活感到厌恶的人。他们不远千里前往西部当牛仔的主要动因包括:一是生计所迫。美国内战结束之后,南方各州的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唯一的重要财富就是得克萨斯等州无人管理、四处游荡的数百万长角牛。于是,“猎牛”成为发财致富的最佳选择。牧场主急需人力来围猎“野牛”。大量刚刚解放的奴隶和退伍士兵在城市无法找到工作,参加“猎牛”既不需要特别培训的技术,又可在自由浪漫中赚钱。在“牧牛王国”繁荣时期,不少商人、工厂主和农场主的家庭成员也加入到牛仔的队伍中。二是追求平等。牛仔从事的猎牛、巡边、围拢、长途赶运都是小型集体活动,在这里人人平等,无尊卑贵贱之分,完全靠劳动技能和成果获取报酬,因而特别受到因家境破败、种族歧视而遭受挫折的年轻人的青睐。三是崇尚浪漫。在19世纪后期正是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很多城市交通拥堵、住房奇缺、环境污染、犯罪猖獗,很多人处于失业和贫困的生活状态。即使是有业可就的工人,也是被束缚在固定的流水线上,日复一日地重复相同的机械动作,乏味、无聊、厌烦情绪加上贫困的生活处境促使一些年轻人力图改变生活。美国政府为推进“西进运动”而大力宣传的大平原美丽、浪漫的情景为他们提供了一条看似理想的途径。四是追求冒险和英雄崇拜。随着“牧牛王国”的兴起,大量以牛仔为题材的新闻报道和文艺作品不断出现,特别受到鼓励冒险创新精神的美国大众的追捧,一些牛仔英雄成为美国年轻人的崇拜偶像,吸引了更多的勇于冒险的人来到大平原。
牛仔是“牧牛王国”的主要力量。年轻人一般在十八九岁进入牛仔行列。受欢迎的牛仔不仅吃苦耐劳,身强力壮,而且很多人在长期的猎牛、巡边、围拢、长途赶运过程中锻炼成为技艺精湛的骑手、套索手和神枪手。
牧场主妇。出现在“开放牧区”的女性除少数本人为女牧场主外,大部分是男牧场主的家庭主妇。牧场主妇有的是随丈夫一起来到大平原创业的,有的是男牧场主成功后与他们组建家庭的。印第安妇女在牧场主妻子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值得一提的是,在“牧牛王国”中,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婚姻是相对稳定的。而在工矿和贸易区,这类婚姻多以离异而告终。牧区异族通婚家庭较稳定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家庭是牧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家庭生活成了牧牛场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中心,家庭主妇在“牧牛王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 生活伴侣。牧场主远离原有社会,能在荒僻的草原上长年累月地安心经营牧场,离不开妻子的伴随以及在养育子女、料理家务和精神上的支持。即使是有帮工,也要由牧场主妇操持料理各种家务。成功的大牧场一般都有一位能干的家庭主妇。
· 兼作厨师。牧场生活要求人们必须在日出后即起床工作。牧场主在一大早打理牧场的同时,妻子已将早餐备好。在早期牧场规模较小时,牧场主妇还兼作牛仔们的厨师,把火腿、牛排、鸡蛋、面包、咖啡等早餐必备的食品和骑马巡边所携带的食品准备好。
· 经营助手。牧场主在外出时,一般由妻子经营牧场。不少牧场主妇担当管理账务、处理信函和生意参谋等角色。
· 种族融合。不少白人牧场主的印第安人妻子成为受人尊敬的家庭主妇,有的还在后来进入城镇,融入现代文明生活。通过姻缘关系,印第安人部落和牧牛场开展沟通与联系,有助于逐步消除种族隔阂。
· 活跃文化。牧场主妇在牧区生活封闭隔绝的情况下,要想方设法让他们的子女从小能懂得白人文化的社交礼仪、宗教要求和文化知识等。召集邻近牧人举办舞会,是牧区的一大盛事。牧场一般都在几十英里以外,召集不易,办一次则要持续两三天。舞会前牧场主妇需要准备好够几十个人三四天的食品。舞会日夜持续,客人自助饮食。但是通常不准饮酒—这可能是在特殊环境下防止酒后滋事,维护白人文明的无奈之举吧。不少牧场主妇把邀请城市亲友来访作为重大的社交活动。热情、好客、包容成为牧区习俗的潮流,来访者不分牧场主、牛仔、狩猎者或印第安人等各种身份,一律热情相待,免费提供饮食。但是也有些拘泥于白人文化原有的等级、习惯和礼仪而与草原环境格格不入的人不得不离开大平原。
家庭主妇在形成尊重女性的文明风气中也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牛仔的工作必须是单身男子才能担当,因而在牧区的人口中,妇女比例极低。除牧场主的妻子、女儿外,没有其他女性。因而,男性人数往往是女性的10~20倍,自然而然使得女性更处于受人尊重的地位。特别是大型牧场中雇用的牛仔较多,女性比例就更低。牧场主为牛仔制定了严格的保护和尊重妇女的规范,连同室就餐、语言交流都有明确的规定。牛仔们自觉遵从,久而久之,尊重女性成为牧区牛仔文化的组成部分。据记载,在辽阔草原的牧牛场很少听说有牛仔冒犯妇女的现象。
牧事活动的游牧特征
美国所称的大平原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北美大草原的主体,也是其水草最为丰美、气候最为适宜的部分。茂盛的牧草、丰富的水源、平坦的地形和多样的栖息地,为动物的生长、发育和繁殖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在“牧牛王国”,现代畜牧业所必需的饲料种植、棚舍建设、水利建设、饲养管理等投资和劳作统统显得多余,牛群在无人管理的状态下就可自然增殖,牧牛场的主要活动是猎牛、巡边、围拢、长途驱赶运牛。
猎牛(cow-hunt)。“牧牛王国”兴起之初,得克萨斯及周边地区分布着数百万头野化的西班牙长角牛。牧场主的首要任务是围猎无主牛,然后将一部分出售换回兴办牧场的资金,一部分母牛留作繁殖之用。为了提高效率,牧场主们共同组成“猎牛队”,合伙寻找、围堵、套获牛群。然后按人分配,打上烙印送回牧场后成为各人自有的牛群。猎牛活动经常在野外连日累月进行,有时会持续整个夏季。印第安人曾经长期被禁止拥有马匹,也不准骑马。但是劳动力奇缺的现实使人们不得不突破这一种族歧视的禁令。骁勇彪悍的印第安人一旦成为骑手,就是制服“野牛”的勇士,在早期的猎牛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初获解放的黑人奴隶和内战后的退伍士兵也在猎牛活动中大显身手。有时,准确地击毙疯狂的公牛是获得一群“野牛”的先决条件。因而,虽然猎牛主要靠坐骑和套索,但是性能良好的手枪和精确命中目标的枪手在猎牛活动中也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猎牛活动一直延续到“牧牛王国”的鼎盛时期,但猎牛的规模和次数越来越少。
巡边。“牧牛王国”的牧场有大有小。从牧场定居点营地到边界线巡视,距离近的几十公里,远的甚至有几百公里。为了使自己的牛群尽可能维持在自己牧场的范围内活动,并防止其他牛群侵入,减少每年的猎牛和围拢数量,牧场主采取了雇用牛仔骑马巡视边界的方法。小牧场的巡边牛仔可在定居点居住,每天早晨按主人的分配到不同的方向进行巡边。大的牧牛场边界较远,牛仔们只能就近露营过夜,白天分段巡游。条件较好的牧场为巡边牛仔搭建相对固定的临时棚屋或配备移动帐篷,经济拮据的牧场则只能提供防水、防风、保暖的睡袋,而有的牛仔干脆睡在洞穴中。骑马巡边是牛仔最为辛苦、充满风险而又孤独寂寞的生产活动。在日复一日的固定巡边中往往只有一名同伴,只能见到下一段巡边人或邻近牧场的巡边人。在“牧牛王国”的生产活动中,骑马巡边是牛仔投入劳动力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的工作,但是并不像围拢或长途赶运那样被文学作品描绘得轰轰烈烈而广为人知。其主要原因就是巡边活动更为分散、更为普通,因而可能缺乏文学创作的戏剧性吧。到“牧牛王国”的鼎盛期后,工业革命的成果使铁丝网大量生产,牧场主开始在边界拉设刺丝,自此巡边活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围拢(roundup)。“围拢”的形式与我国草原上的“围猎”有点相似,但二者的对象不同:“围拢”的对象是家牛,而“围猎”的对象是野生动物。
· 围拢的起源。牛群在大平原游荡采食的过程中,不断地会从一个牧场漫游到另一个牧场。虽然采取骑马巡边的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牛群越界造成混群,但是毕竟大草原太辽阔,牛群太多,完全把牛群常年固定在各自的牧场边界内仍然是无法实现的。每年在特定的时间把混合的牛群分开,归入各自的牧场,需要邻近的有关牧场联合起来,把所有的牛群围拢集中进行分群,同时加以公开确认。再者,牧场主辨认和管理牛群的基本依据是烙印和耳记。对无主牛确认归属和对新出生的小牛做烙印和割耳记都需要集中起来当着邻人的面公开进行。因此,围拢是把牛集中围堵在一起,在公众参与和公开公证的条件下进行分群、确权、烙印、剪耳记、挑选出售肉牛的综合性集体生产活动。
· 围拢的功能。围拢活动需在春季和秋季进行两次。春季围拢的主要目的是确认新增小牛,是庆贺丰收的时节,素有“小牛盛会”之称。秋季围拢的主要目的是挑选膘满肉肥的阉牛向市场赶运出售,素有“肉牛盛会”之称。综合起来,围拢活动的主要功能包括:一是分群确权,划分牛群。围拢聚会期间有烙印的牛各归原主,新生的小牛按跟随的母牛确定归属,无主牛按公认原则分配或依法归“协会”所有。二是以公开与合作的形式给牛打烙印、剪耳记。用烧红的烙铁在牛身体的明显部位烫出的印记可以终身不退,同时在固定的一侧耳朵上剪出记号也可维持终身。各个牧牛场烙印和耳记的形状必须是固定不变的,在本区域内是唯一的,而且应经过大家公认或依法登记。早期牛场打烙印可以在有证人的情况下牧场主自行完成。形成法定制度后要求在集中围拢期间由专门的组织公开进行。最初的烙印工作由牧场主在自己的牧场进行,效率很低。改为合作围拢后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三是分出待售牛。按照市场行情和出售计划,将待售的阉牛和淘汰的母牛单独组群,再经长途赶运送往销售目的地。四是去角和阉割。这两项工作不涉及牧场间的关系,可以在各自的牧牛场内进行。但是为了提高效率,也在围拢期间与其他工作一并进行。五是互通信息。在围拢大聚会期间,各个牧场的经营成果和每个牛仔的技能都得到公开展现,客观上形成了传播先进、提高技能的机会。六是活跃文化娱乐生活。围绕着牛、马和牛仔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竞赛和角力活动,成为西部牛仔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围拢法制化。最初的围拢活动由几个邻近的牧牛场自发组织进行。随着牛群增加和牧牛区的扩大,每次围拢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组织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围拢成为牧区的公共活动和盛大节日,为此有些州对围拢活动的内容进行了法律规定。例如规定围拢由牧牛协会组织、烙印的大小和部位、牛的归属确权、无主牛的处理、牧场主对围拢的责任和义务、监督制度的设立和执行、自发围拢的禁止等。围拢季节到来前,主办方(牧牛协会)应制订方案,划分若干个围拢区。每个围拢区耗时5天左右,在数十天的适宜时间内逐区轮流进行。在地广人稀的大草原,大型围拢活动每天可有几百人马和成千上万头牛聚集,牛场主增添了丰收的喜悦,牛仔们既可展现过人的技艺,又增加了挣钱的机会,是草原上的盛大庆典。
长途驱赶运牛(long drive)。早在美国内战以前,得克萨斯的牧场主即向外长途赶牛出售。内战期间牛群疏于管理,但增殖的速度没有减少,外运销售的渠道却中断了。内战结束后,该州积存的牛达500多万头,而在美国的其他地区却牛肉紧缺,价格飞涨,一头商品肉牛在得克萨斯为5美元,而在美国东部则高达50美元,巨大的价差成为大规模长途驱赶运牛的原动力。美国内战后,在短短的30年内修建了5条贯穿大平原的铁路干线,使牛只的长途赶运可以向几个方向、选择更便捷更安全的“牛道”进行。随着“牧牛王国”向北扩展,新牧区也采用了得克萨斯人发明的长途赶运方法。
美国“牧牛王国”长途驱赶运牛的鼎盛期为1866~1885年。最终因大草原到处拉起铁丝网阻断“牛道”和实施严格的检疫法而不得不中止。在这20多年的时间内,大规模长途赶运为“牧牛王国”的繁荣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也为缓解城市牛肉短缺,进而占领欧洲市场奠定了基础。长途赶运的距离一般上千至数千公里不等,耗时两三个月甚至六七个月。每年都要有几十万头牛在草原上大迁徙,在美国乃至世界畜牧史上都堪称奇观。赶牛队一般由一名领队工头和十来名牛仔组成,每次驱赶2000~3000头牛。在铁路修到草原之前,长途赶运是商品牛进入市场的唯一途径。在铁路网形成之后,长途赶运和铁路运输仍然并存了很长一段时间。
长途赶运的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水草丰美的优势,以极低的成本大量运送商品牛。赶牛队一般每天行进15公里左右,牛群可以边走路、边吃草,在赶运过程中也可以育肥增重。二是平抑了国内牛肉价格,保证供应,同时打开国际市场,为后来美国以现代化方式生产牛肉长期称雄世界奠定了基础。三是在极短时间内将“牧牛王国”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大平原,这也是美国“西进运动”的最大成果之一。四是改变了美国人的食品结构,由以猪肉为主变为以牛肉为主。在“牧牛王国”兴起之前,牛肉生产主要依靠种植业农场兼营的小规模生产形式存在,牛肉产量少,价格高,无法与猪肉竞争。“牧牛王国”以放牧方式大量生产的牛肉不仅价格低,而且经过品种杂交改善了肉质,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转向牛肉消费。五是促进了牛仔文化的形成。后来影响了美国人日常举止和精神生活的牛仔文艺作品中有很多都取材于长途赶运活动。
长途赶运是以突然中止的方式退出历史舞台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美国工业化后铁丝网可以大量生产,牛场主发现在牛场边界拉上铁丝网比雇用牛仔骑马巡边要合算。大量出现的草原围栏阻隔了长途赶运的牛道。此外,检疫法的实施、种植园主进入草原、“牧羊帝国”的竞争、牛肉市场的起伏、风雪灾害的打击都是长途赶运突然中止的重要原因。
牧牛场的外部环境
牛镇(cattle town)。牛镇是围绕商品牛的贸易运输而在铁路沿线兴起的草原集镇。第一个牛镇出现在1867年,其后的20年在大草原上星罗棋布地出现过众多牛镇。有的牛镇逐渐发展成现代城市,有的却随着牛道的改变或牧牛业的挫折而衰落了。
牛镇的兴起主要基于牧牛业北方市场的开发和铁路线向西延伸两个方面的原因。当第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向西推进到美国中部的堪萨斯时,南方得克萨斯的长角牛通过长途赶运的方式远销到两三千公里以外的北方市场已持续多年。大平原上第一个牛镇阿比林在铁路通车的第一年即兴起。最初的建筑物是长角牛由长途赶运转为铁路运输的转运设施,包括可以容纳3000头牛的围栏、两台大型磅秤、一个马棚、一间办公室和一家供牛仔食宿的旅馆。这些设施的建成使阿比林很快变成最大的商品牛集散中心。随后,转运设施开始不断扩建,而且商店、饭店、酒吧、舞厅、赌场、教堂、政府机构、居民住宅、金融服务等各类实体和建筑不断配套完善,在原先荒无人烟的草原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每天云集牛仔和牛商四五千人的喧闹城镇。
第一个牛镇的建成和兴旺发展引起了轰动。新牛镇在各条铁路沿线不断出现。但是一个牛镇的兴盛往往不过只维持几年的时间。其主要原因,一是随新建铁路向前延伸,牛道也在改变。新的牛镇以更优越的位置取代早先的牛镇。二是随农业的发展,长途赶运这种方法与农场主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在严格的限制措施制约之下,牛群难以继续向人口已经密集的原有牛镇集中。三是工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主导产业,转运牛形成的经济比重越来越小。因此,红火了二三十年的牛镇,有的消亡了,有的转为现代农牧业服务中心,有的则成为现代化工业城市。不管变迁结局如何,在辽阔的大平原上,牧牛业启动了经济发展,牛镇启动了城市化进程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美国有不少现代城市仍然保留了牛镇的名称,例如牛皮城(beef hide)、公牛城(bull town)、灰牛城(grey bull)、母牛城(cowtown)、牛栏城(cowpens)、荷斯坦牛城(holstein)、海福特牛城(here ford)。
牧牛协会。公共牧区是美国大平原开放牧牛业存在的基础。牧场主通过“先占权”获得的草场如何取得法律保护的权利,理应依赖政府。但当时美国西部有的尚未设州,有的地方政府才刚刚开始组建,政府还无暇顾及草原上的牧牛业。因而,牧牛场主们自发联合起来,成立协会,借以保护既得利益,协调公共事务。陆续成立的各种名目的协会组织有的松散,有的紧密;有的职能单一,有的具有广泛权威;有的依县域而设,有的全州统一。职能较为齐全的协会可以通过制定强制性内部规范、强化土地和水源控制权、强迫印第安人迁徙、协商铁路公司降低运价、组织牧场主与地方政府谈判等途径发挥代言人的作用。牧牛协会对规范和保护牧牛业的发展、防止意外和风险、调和各种矛盾等诸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它代表了大牛场主和大牧牛公司的利益,不利于中小牧场的竞争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并未挽救“牧牛王国”盛极而衰的命运。
牧牛公司。美国“牧牛王国”是草原游牧发展和大资本投入的奇异结合。美国到处传闻着“牛在公共牧场漫游吃草,不花主人一分钱,”和“养千头牛和养一头牛一样便宜”的神话。当“牧牛王国”在19世纪80年代扩展到北部各州时,由美国和欧洲金融资本组成的牧牛公司已成为重要角色。有的公司牧牛规模达到5万多头,放牧在3个州的公共土地上;有的牧牛公司投入资本达数百万美元;有的宣传牧牛公司的股票在5年多的时间里年利润率达46%;围绕牧牛业的投资热一度形成狂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投机炒作的弱点很快就暴露无遗,有的牧牛公司几年后即宣告倒闭,有的虽勉强维持但无法偿付红利,只有少数能够正常经营。究其原因,牧牛业只适合家庭经营,而且在粗放游牧条件下非常脆弱,公司化的经营方式脱离了牧牛业的基本属性。公司的老板们远在城市,牛群在草原上会遭受哪些风险,牧牛经理和牛仔是否在正确地经营管理牧场,所有者根本无从知晓,即使有正确的决策也难以执行,因而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天赐乘骑—野化马。作为野生动物的美洲野马早在7000年前就已经灭绝。近代出现在美洲大陆的野马是15世纪以后,欧洲殖民者带去的西班牙马走失野化之后自然繁殖而成的。为了与原本美洲野马相区别,本书采用了野化马的名称。
西班牙马野化的原因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一是1494年第一批共34匹西班牙马成功运抵美洲后,运入的批次和数量越来越多,但在很长时期内都禁止土著人拥有马匹。殖民者又因人手少而疏于管理,走失的马匹在优越的自然环境中不断加速繁衍后代,一代接一代在野生状态下生存,被称为“野马”。二是从17世纪开始,印第安人不得拥有马匹的禁令逐渐解除,在部落之间的赠送和交流促进了西班牙马在更大范围内扩散,很多印第安人成为驾驭西班牙马的骑手。与此同时,在更多地方有更多的西班牙马因无暇管理而野化。然而不管作何种解释,能够满足动物的生长、发育、繁殖、栖息等所有生理要求的自然环境是野化马出现的最基本条件。正因为北美大草原具有如此优越的条件,西班牙马和西班牙牛才可能相继野化,长期分享草原而大量繁衍。野化马的大规模向北扩散始于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后期已散布于整个大平原地区。19世纪“牧牛王国”在大平原兴起之时,野化马的规模已达数百万匹,牧牛场主随处都可围捕到足够数量的野化马,稍加驯养即可成为良马。其中较轻型的马用做坐骑,较重型的马用做驮马或车马车马。牧牛场对马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每个牛仔往往需要十来匹马作为换乘的坐骑。每个牧场需要的马匹少则100多匹,多的几百匹。当野马群被围猎时,只捕捉符合主人需要的,其他的则放归自然继续任其自由繁衍,仿佛大平原就是牧牛场的天然马厩。充足的马匹不仅满足了牧牛场猎牛、巡边、围拢、长途赶运的大量坐骑需求和日常生产生活的运力要求,而且还在牧区发展起骑马斗牛、赛马消遣等娱乐活动。在驯养野化马的基础上,后来逐渐改良马种,发展起了专业化的养马业,马匹销往美国东部和欧洲大陆。
灭绝美洲野牛(Bison)
北美的考古研究表明,印第安人从亚洲到达北美洲时,北美大陆曾大量分布着猛犸象、野马、野牛等大型草食动物。大约在7000年前,猛犸象和美洲野马相继灭绝。其后,美洲野牛成为最大、最凶猛的草食动物。生活在北美大草原的印第安人主要以狩猎美洲野牛为生,可以说,如果没有美洲野牛,也就可能没有草原型印第安人一万多年的延续。
美洲野牛的合群性较强。遇到猛兽攻击时,领群的公牛会列队保护幼牛和母牛,危急时会疯狂地以锋利的牛角进攻对方。成群的野牛会根据水源、草场和季节冷暖的条件变换栖息地,因此在草原上留下了许多野牛道。其中南北向的野牛道延伸很远,说明美洲野牛的自由游荡实际上是随季节交替而有规律地逐水草迁徙。
殖民者进入大平原时,据估计有四五千万头野牛。在美国内战结束时,野牛数量仍然达到1200万头以上。19世纪60年代后,先是横贯大陆的铁路阻断了野牛迁徙的通道,影响了野牛的过冬生存和繁殖;继而,铁路员工、矿山工人和职业狩猎队开始的大屠杀加速了野牛的灭绝。野牛肉就地为不断增多的员工食用,并制成肉干远销东部沿海地区和欧洲市场。野牛皮原本是印第安人多种日常用品的材料,白人发现它具有比家牛皮更好的韧性和弹性后,更加疯狂地枪杀野牛,剥皮弃尸,将皮运到制革厂以换取一二美元。经过短短十几年的无节制猎杀,殖民者曾经描绘的“到处充满野牛”的景象已不复存在,到1878年,大平原南部的美洲野牛群消失,到1883年,北部的野牛群消失。到20世纪初,曾有人发现了仅剩几十头的美洲野牛群,但其后除特定的保护区外,再也没有看到它们成群的踪影。
美洲野牛自古以来就是草原型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来源,而且其皮、骨、角、绒毛更是印第安人制作衣服靴帽、防寒被褥和日常用具的原料,野牛群被称为印第安人“奔驰的百货商店”。印第安人一直以徒步手持弓箭的方式猎取少量的美洲野牛,这既可满足自身的需要,又不影响野牛的繁衍。因而,印第安人和美洲野牛在草原上共存共荣了1万多年。自从白人殖民者进入大平原后,以手持现代武器,坐在火车上射击,组织骑马围猎等方式展开“斩草除根”的大灭绝。印第安人在失去生存基础的同时,也遭受到驱赶和杀戮,被固定到越来越小的保留地,乃至被强制同化。美洲野牛的灭绝发生在“牧牛王国”的全盛时期。前者为后者创造了直接或间接的条件,因而,“牧牛王国”的发财梦是以迫害印第安人为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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