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创作理念我非常赞同。需要警惕的是,文学本身的丰富性,要求各种题材、各种样式、各种写法都要有,不能一窝蜂。文学最可悲之处,是如同政治,前面有个领头的,后面就跟上去,并且认为,只有这条路才是“正确”的,别人的路因为不“正确”,便受到冷遇。到了某一个时候(这种时候难以预计),走在另一条道上的人开始“正确”了,那之外的人又受到冷遇。这恰如政权的更迭。
文学真正应该百花齐放,因为文学是表达心灵的。每个人的资质、气质和经验不同,表达的方式也会不一样。一度,我们认为高级的文学一定是写个性的人,所谓典型性,但鲁迅打破了这一魔咒,鲁迅写类型的人,并且因此成就了他的伟大。至少,我们认为文学一定是以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为目的,但雷蒙德·卡佛打破了这一魔咒,他的人物清淡如水,而且极其相似,看完他的一个集子,基本上记不住个体的张三李四,然而他用力的地方,不是人物本身,而是从人物身上投下的命运的影子,他因此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作家。虽然,说他“最伟大”,我绝不认同——尤其是放在二十世纪的大背景下,我们无法绕过鲁迅、埃梅、巴别尔、辛格、汪曾祺、博尔赫斯等——但卡佛写出的是好小说,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文学就没有一个最基本的追求。
文学追求什么?我觉得还是那句老话说得透彻:有意味的形式。
麦家的《暗算》好读,但算不上好小说,几个串联起来的故事看上去是在互相补充,其实是在互相磨损。《暗算》获了茅盾文学奖,真为麦家遗憾。我还读过他的《解密》,比《暗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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