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某些小说人物个性太古怪、太复杂,层次太多,有时不那么好理解。从抱朴含章四爷爷(《古船》),到老丁文太(《蘑菇七种》)、秃脑工程师大脚肥肩赶鹦(《九月寓言》)、蜜蜡伍爷(《丑行或浪漫》),一路下来,特别是到了今天的《刺猬歌》,到了其中的美蒂廖麦唐童珊婆,一个一个都太古怪了,太神神道道了——好像作者只为了独特和触目惊心才这么写——我却不觉得是这样。人性的大层(鲁迅话)一旦深入了,必然复杂,层次纠扯繁多,它的内在部分是极独特极触目的——所以生活中有的好像是很熟悉的人,一旦露出(揭出)真相的时候,会让我们吓一大跳,原因就在于此。通常呢,大路的作品往往要按流行的风气去写,所以气味就差不多,比如一味的脏痞丑狠腻歪粗犷之类,其实都这样跟上去写,也就遮蔽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内心一开阔一放平,朴素点,就会发现人不是那么回事,人真是让咱大吃一惊啊。写作这种事,让爱冲动的浅薄人嚷叫起来是容易的,让自尊的方家、让时间认可并不容易。苏东坡说:“真人之心,如珠在渊;众人之心,如泡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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