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慢煎一壶春-茶余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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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人愚人聪明人

    ……

    俞平伯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

    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老子

    这似乎是反话,却亦有正面的意思,所谓“正言若反”也,所以下面接着说,“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于大顺”。太史公亦说,“老子深远矣”。这两个字是大有来历的。

    有人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孔夫子的愚民政策,其实不然。更有人故意这样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大有像笑话里所说“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的趣味,殊非说经之体,更可不必了。这老牌论语的意思本来很明白的,所谓“不可使知之”者,乃无法使他们知或知得透澈,却非不要或不许他们知也。但老子愚民之意实较尼山孔氏大为明显。他总不会怕人家骂他“落伍”、“开倒车”或“为统治阶级绘蓝图”,——却有一层:在“逝者如斯不舍昼夜”前进之局,即使会趋于幻灭之壑,这倒车开得成否大是问题,或竟已不成问题,吾恐这犹龙的老子生今之世亦没得啥说的。

    古代社会里似乎包括着三种人,不能以职业分。第一是智人或哲人,如孔老释迦及其徒众。第二,愚人即老百姓。这似为两个极端,却互相接近的,所以古书上每以“圣人”与“匹夫匹妇”相提并论,未尝不暗示此意。为什么呢?他们都有所畏,或畏天命,或畏国法,或畏业报,如所谓“菩萨畏因,众生畏果”,所畏虽不同,其有所畏则一也。既有所畏,即有所不为。这有所不为,虽似被动,而自动的有所不为的精神即在这儿扎根。反之则为小人,正如《中庸》上所说“小人而无忌惮也”。

    上边的话未免太头巾气,试从另一个角度看。我父亲的《小竹里馆吟草》卷七有《京寓书感》一诗:

    世事推移卅载中,朝臣遗范溯成同。

    束身颇畏清流议,冷官曾无竞进风。

    生计从容蔬米贱,烽烟安静驿程通。

    辇书弱冠春明道,曾见开元鹤发翁。

    叙说光绪初年京官的情形,赞美得或者稍乐观一点,却有一部分的真实。尤以三四一联动人感慨。中国的士大夫与老百姓向来都在一种规范之下被约束着,这个事实怕不易否认吧。

    当然,即在顶专制的国度里,决不缺乏另一型的人。单有上述的两种人,亦不能构成这复杂的社会的。人人都这样规行矩步吗?我们也断不能信古代就是如此的。于是有第三种人。这是聪明人,或自作聪明,自以为我比你聪明的人。依传统的看法,这里面包括着无忌惮的小人。“聪明人”似乎是好名词,“坏人”、“小人”多么不受听。但亦只名称的区别而已。

    保守的分子把中国拉得直往后退,我们传统的习惯呼为君子,那前进的呢,至少有一部分得了小人的雅号,这和现在流行的意念恰好相反,而且非常别扭。在同一的社会里,关于人们的行为有了互相颠倒的批判标准存在着,应用着未有不大混乱的。我想,这是了解中国的实情,重要关键之一。越批判越糊涂,实不足怪也。

    不错!这第三种人正是最解放的,最开明的,在他们这时代里渐渐也增多起来,渐渐地以一面倒的威力压倒这愚智两端,而咱们的教育亦推波助澜,惟恐其消灭之不速,变化的不快也。教育的目的小孩都知为开通民智。民智既然开通,愚人当然减少,不成问题。又因为近代教育图平均的发展,不善天才的培植,趋于标准化,庸俗化,是以圣哲固决不再生,而通人亦稀如麟角。古代所谓智慧与聪明范围本不同,越聪明或者越不智慧哩。记得有位朋友说过,一切的有所知识都属于聪明,只有中间的虚怀,一点是智慧,义虽不必完全,而诚哉是言也。

    我们近代的教育——当然是整个儿的文明机构,不仅仅教育如此,大量地制造这些所谓聪明人,似乎国运总该日进无疆一日千里了。为什么反而后退呢?我不能答。莫非还由于这些保守顽固的分子拉着、坠着、连累着吗?我也不知道。我不敢说它的影响为好为歹,但有一点可以明白的:要好,便会很快的好起来;不好,当然,很快的变坏,如人患了急性的疾病一般。为什么这么容易明白呢?譬如一物,由许多分子构成的,那些保守的人我们叫他惰性分子,那些聪明人我们叫他急性的或活跃分子。惰性的分子,无论做啥,都是慢的;急性的,相反。一辆破车让老牛驮着,即使翻车也这样慢慢慢慢的。若快马加鞭,一楚溜便下去了,绝少犹豫之顷,回旋之地也。

    恐怕有人诧异我这文章的内容。在这个年头说这样的话,可谓奇绝矣。奇绝不奇绝且不管它,知识的进步,当然“要得”,可惜其他的不跟着走哩。所以这仅仅的知识进步,本来“要得”,却似乎有点“要不得”起来。这里牵涉得太广,下边稍说几句作为收科。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有知识也,但欲望则人禽之所同。我们盖无法使我们的欲望向知识看齐。(譬如我说,咱们的欲望比白鼠高一百倍,心理学家会证明这数目字否?)不但此也,另一方面,欲望反而跟着知识发展。以万能的近代知识扇着原始的欲焰,吐射万丈的光芒,来煎熬这人类的命运:这就是近代生活的写真。我引用自己的诗句,“我思古之人,愚者何其多”。诚然哉,古之人,愚者何其多也。

    三十七年八月十日

    载第160期(1948年9月1日出版)

    运命

    ……

    鲁迅[原署名“公汗”。]

    有一天,我坐在内山书店里闲谈——我是常到内山书店去闲谈的,我的可怜的敌对的“文学家”,还曾经藉此竭力给我一个“汉奸”的称号,可惜现在他们又不坚持了——才知道日本的丙午年生,今年二十九岁的女性,是一群十分不幸的人。大家相信丙午年生的女人要克夫,即使再嫁,也还要克,而且可以多至五六个,所以想结婚是很困难的。这自然是一种迷信,但日本社会上的迷信也还是真不少。

    我问:可有方法解除这夙命呢?回答是:没有。

    接着我就想到了中国。

    许多外国的中国研究家,都说中国人是定命论者,命中注定,无可奈何;就是中国的论者,现在也有些人这样说。但据我所知道,中国女性就没有这样无法解除的命运。“命凶”或“命硬”,是有的,但总有法子想,就是所谓“禳解”;或者和不怕相克的命的男子结婚,制住她的“凶”或“硬”。假如有一种命,说是要连克五六个丈夫的罢,那就早有道士之类出场,自称知道妙法,用桃木刻成五六个男人,书上符咒,和这命的女人一同行“结俪之礼”后,烧掉或埋掉,于是真来订婚的丈夫,就算是第七个,毫无危险了。

    中国人的确相信运命,但这运命是有方法转移的。所谓“没有法子”,有时也就是一种另想道路——转移运命的方法。等到确信这是“运命”,真真“没有法子”的时候,那是在事实上已经十足碰壁,或者恰要灭亡之际了。运命并不是中国人的事前的指导,乃是事后的一种不费心思的解释。

    中国人自然有迷信,也有“信”,但好像很少“坚信”。我们先前最尊皇帝,但一面想玩弄他,也尊后妃,但一面又有些想吊她的膀子;畏神明,而又烧纸钱作贿赂,佩服豪杰,却不肯为他作牺牲。崇孔的名儒一面拜佛,信甲的战士,明天信丁。宗教战争是向来没有的,从北魏到唐末的佛道二教的此仆彼起,是只靠几个人在皇帝耳朵边的甘言蜜语。风水、符咒、拜祷……偌大的“运命”,只要化一批钱或磕几个头,就改换得和注定的一笔大不相同了——就是并不注定。

    我们的先哲,也有知道“定命”有这么的不定,是不足以定人心的,于是他说,这用种种方法之后所得的结果,都是真的“定命”,而且连必须用种种方法,也是命中注定的。但看起一般的人们来,却似乎并不这样想。

    人而没有“坚信”,狐狐疑疑,也许并不是好事情,因为这也就是所谓“无特操”。但我以为信运命的中国人而又相信运命可以转移,却是值得乐观的。不过现在为止,是在用迷信来转移别的迷信,所以归根结蒂,并无不同,以后倘能用正当的道理和实行——科学来替换了这迷信,那么,定命论的思想,也就和中国人离开了。

    假如真有这一日,则和尚、道士、巫师、星相家、风水先生……的宝座,就都让给了科学家,我们也不必整年的见神见鬼了。

    载第1卷第5期(1934年11月20日出版)

    由爬虫说到人类

    ……

    艾思奇

    看过《金刚》这部电影的人,总深深地记得那可怕的怪兽。怪兽当然不是真的,有常识的人绝不会被电影的魔术骗得相信。但这只是就今日的世界而言,若回到三千万年以前去,那么,地球上确曾有过一个时代是这类怪兽的天下。猩猩王金刚虽然没有,但那脖像蛇一样长的恐龙,那脊棱长着许多山一样尖角的雷龙,确横行过一时代。

    生物学把这些怪物归入爬虫类。它们的躯体很大,力量很强,又有坚硬的甲壳。在它们横行的时代,别的动物都不能和它们对抗,不是被消灭,就是躲藏起来,过偷偷摸摸的生活,世界就让这些大爬虫独来独往。

    但后来大爬虫竟完全消灭了,一世之雄的大怪物,竟一个也不剩地死尽。这实在是生物学上的一个大问题。依进化论来说,生物为生存而竞争,只有适于生存的强者才能保全它的种族。绝大的爬虫,在生存竞争中是再适宜没有了,为什么倒会消灭呢?生物学家在这里就发见了生物界中的矛盾,原来:生物躯体上的优点,同时也就是它自己的弱点,这优点愈更发展,则弱点也愈更增大。爬虫的大躯体,坚硬的甲壳,强的力,是它们征服世界的利器,同时也就成了它们自身的累赘。这些大东西需要充分的营养,而世界被它们征服后,供给营养的别种生物都死的死,躲的躲,骤然减少下去。并且,它们又用这些利器自相残杀了,并且太坚硬的甲壳又妨害了体温和血流的调节,寒冷的天气又不容易生存了。这内的矛盾发展到了极端,终于使大爬虫的种族没落,让新的动物开始活跃起来。

    有些生物学者,由大爬虫的“前车之鉴”,就顾虑人类的前途。人类是现在世界上的优胜者,将来会不会像爬虫一样地没落了呢?有些人认为恐怕会的。人类的优点就是智慧,用了智慧,人类制造工具,建立科学,借此征服了世界。既征服了世界之后,同样的智慧又成为人类自相残杀的工具了,这样一直杀下去,人类势必就完全消灭,一个也不留在世界上。

    这一种很悲观的论调,在日本生物学家丘浅次郎的著作中是非常浓厚的,他的学说,使他成了世纪末的悲观主义的代表者。在他的眼里,今日的人类,正如昨日的爬虫,生物的矛盾,已在人类身上注定了消灭的命运了。

    这种论调,多少是有点真理的。在人类中间,确然往来着许多大爬虫,有巨大的躯体,强大的力量,坚厚的甲壳,但躯体太大,使他们难于营养,甲壳太重,成了他们的拖累,而他们相互间又有斗争……种种的矛盾,逼着他们走向没落的道路。一切的情形,都和大爬虫有点相似。不过,这只能说是少数的一部分人类,并非丘浅次郎眼中的全部人类。人类有智慧,能制造工具,能生产,能有意识地改变自然。但工具的生产,使人类不能保持种族的均一,而发生种种的类别,就像用角的牛,不同于用爪牙的虎豹一样,用锄头挖田的农夫和用机器生产的工业家是不同的。工具的生产,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使一部分人类渐渐成了大爬虫,他们借此征服世界,支配全人类经济同时也就构成了伟大的躯体,太重的甲壳,压得人们气不能喘,汗不能出,血不能通,全身的新陈代谢作用都迟滞不灵。供给营养的世界市场也渐渐狭窄了,而怪物们又要自相残杀,于是就有了恐慌,有了战争……

    但这是经济学和社会科学上的问题,懂得这两门学问的人才能充分了解的,像丘浅次郎一样地用生物学的公式硬生生的嵌上去,是无济于事的。

    载第1卷第10期(1935年2月5日出版)

    女人的路

    ……

    林默涵[本文发表时署名默涵。]

    女人向来是挨骂的,有什么事情弄糟了,不论大小,差不多都总要归罪于女人。这不但中国如此,外国也是一样,《圣经》上就说:妇女是使得男子从天堂里被驱逐出来的罪魁。仿佛只要没有了女人,那些先生们便可以永远在天堂里享福似的。

    但这其实是骗人的鬼话,一位阿拉伯的古诗人就分明的说:“地上的天堂是在女人的胸脯上。”所以,老爷先生们尽管一方面在咒骂女人,一方面却又拼命的要女人。一位希腊的古诗人说:女人是“美丽的恶”。这意思是,虽然是“恶”,却又“美丽”。从“恶”这方面说,女人是男人的出气筒;从“美丽的”这方面说,女人又正是男人的好玩具。这句话,倒是把那些老爷先生们的心思完全说穿了。

    社会的成见,往往有着惊人的力量。这轻蔑女人的成见,不但深印在许多男人的意识中,使他们可以公然欺负女人,而且也深印在许多女人的意识中,使她们不以这轻蔑为侮辱,甚至还看作理所当然。多少妇女,就在这种轻蔑和侮辱中,默默的忍受着,度过了自己的一生。那敌视妇女的恶毒的社会意识,甚至于使得母亲亲手扼死自己的女婴,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但如果女人是成天的挨骂,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是难免要垂头丧气、愁眉苦脸的,这就又不合老爷先生们的另一要求,作为“美丽的”玩具了。所以,老爷先生们总是一面威吓,一面又给些虚假的奉承,用各种肉麻的词句来赞美女人:“闭月羞花”呀,“沉鱼落雁”呀,或者洋派一点的,是“天使”呀,“安琪儿”呀,诸如此类。有些女人便信以为真,而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人家的玩具,甚至还以当玩具为光荣。不久以前,香港的一家晚报上,介绍一位交际花,据说那是一位在高官巨贾看来十分迷人的“玩意”。她向记者叙述她怎样“成名”的历史,说是在她那时候,女人“成名”还比较方便,只要有好看的面孔,有会说应酬话的嘴巴和大胆的举动,就够了。而现在却得有“真才实学”,需要从小锻炼出来。为了训练她的女儿继承她的位置,她请了最有名的教师,教她的女儿学钢琴、学戏、学画画,给她培养起来,再介绍到社交场去。这不但告诉我们,有些女人是怎样的以当玩具为光荣,她简直把它看作了不起的可以“成名”的事业呢!这样的女人是恐怕不在少数的,一位报名参加竞选“香港小姐”的女士,就得意的说,她的目的是为了“凑趣”;而且也告诉我们,要成为男人的玩具,那成本是越来越贵了,现在是光有好看的面孔,会应酬的嘴巴,甚至于“大胆的举动”都不够了,还要会弹弹琴,画点画,唱唱戏才行,看来老爷先生们的胃口是越来越细腻了。

    但这样一来,女人就又背了“奢侈”的罪名,被骂为“消钱货”、“败家精”,成了许多人摇头叹气的对象。而且,这种交际花,已经不是极少数特殊的女人,那些老爷先生们的太太小姐,为了巩固自己在男人心中的地位,便也不能不起来和交际花之流竞争了,这当然又要向老爷先生们要钱,内外都伸手来掏腰包,自然不免使老爷先生们有点儿心痛。

    这就是老爷先生们给女人所安排的两条路:不是做他们的出气筒,忍受着无边的轻蔑和侮辱,默默的饮恨而死;便是做他们的玩具,用精神和肉体的代价,去赢得一点虚伪的奉承和物质的享受。但好看的面孔是不会永久好看的,当青春消逝,迟暮到来的时候,则虽有“会应酬的嘴巴和大胆的举动”,也没有用了,那时就又要变成出气筒。

    但在这两条路子以外,难道就没有别的道路了吗?有的,那就是摔掉一切恶毒的侮蔑,踢开一切肮脏的诱惑,首先要知道自己既不是人家的出气筒,也不是人家的玩具,而是一个真正的人。然后,和一切真正的人们——不论是女人或男人——联合起来,共同踏碎这个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吃人、尤其是吞噬妇女的社会,而建立一个真正由人民做主人、不是由老爷先生们做主人的社会,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妇女才能彻底解放。有了这种觉悟,并且挺身参加了这种斗争的妇女,是一天比一天多起来了。这是多么可以庆幸的事情!因为一位最先创造了新社会的革命巨人说过:革命如果没有占全人类半数的妇女参加,是不会成功的啊!

    (八月二日)

    载《野草丛刊5九儒十丐》(1947年10月出版)

    春与中年人

    ……

    傅东华

    今年的春如此其姗姗来迟,大概已有许多人感着焦躁了罢?但对于我,这却只有一点影响,就是使我超出预算的多破费几块买煤钱罢了。

    觉得能在火炉旁边多烤几天也不错,不但没有盼望春来,并日已浑忘了春不来。这样的心情,既不曾加以解剖和比较,便觉得它很自然,并不是什么突变或渐变的结果。

    前几天,忽然觉得炉边有点火辣辣,就叫停了火,但终不曾浮现“春来了”的意识。这好像也很自然,丝毫不觉有变异。

    中饭下楼同家人聚餐,孩子们刚从学校跑步回来,大家都面红耳赤,满头是汗,口里喊着“热”,两手不住地挥风。回顾自己身上,老羊皮还未换下来,这才惊觉孩子们的距离已经很远,自己已经深入中年阶段了。

    惊就引起了回忆——回忆五年前,回忆十年前,回忆二十年前,却尽是依稀的轻梦;当日的心情终究唤不回来了。

    过去的已经淡到不可辨识,凝结在我心上的只有现在一顷刻的感觉,现在一顷刻的心情。然而这一顷刻是何等的有价值!因若放它过去,不久之后就又成了轻梦了。

    进人中年阶段不自今年起,但这回才有中年的认识,不能不说是我的新经验,而我始终相信凡新经验都是可贵的。死是人生的最后经验,有谁能长生不死,也便成一种的缺憾。

    譬如这么说罢,酒量大的人总还有法子得到一醉的经验,酒量浅的就无法得到痛饮不醉的经验了。比较起来,到底谁强似谁,那是不难判别的。

    青年人大都逢春便醉,如今春却醉我不倒了。这是我——或者一切中年人——大可自豪的一点。不过不醉者对于醉者没有可轻视他的权利,犹之醉者对于不醉者没有权利可肆其讥嘲。人类的各员彼此尊重自己的经验,也尊重别人的经验,人类的和平大概就可维持了。

    “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很远吗?”这脍炙人口的诗句,初看看似乎是至理名言,但若拿事实来对证,终究是带着十足的浪漫气氛说的。且不把春的义蕴来引伸,即以自然的春而论,如今年这样,它岂不明明迟了差不多两个月才来吗?

    但这诗句是该用它的象征意义讲的。这样,离事实就愈远了。我们的冬天岂不已经够长了吗?和人类的历史一般长了吗?然而何尝有一丝春的消息?关于这也仿佛是中年人看得比较明白,因为中年人照例是浪漫气氛较少的。这或者又是中年人差可自慰的地方,因为他知道春来反正是无望,所以也就无所用其苦闷了。

    一般服膺这句浪漫诗句的,有的以为春可用符咒去唤召,或用人工来促成。因为如今世界的一角不是已经用强烈的人工促成开春了吗?但是我们所见也只是极稚嫩的蓓蕾萌芽,且又并非炮制出来,只靠着少数妙工的技巧和道德,又况四周围北风万劲,安见得这根株未固的初芽不终被摧折?

    又有的,把人类看做了他们所居住的行星一般,以为也可以判为两极,这一极黄昏的时候,便是那一极的黎明。而如今没落中的一部分人类,至少已在严冬肃杀的气候了,那么“春天还会很远吗?”这可说是一种科学的浪漫主义,其实比纯正的浪漫主义强不了许多。

    然而,人类的严冬毕竟是人类自己造成的。春之到临地上,本来无分彼此,人类将摹大的高阁挡住了春阳,将工厂的黑烟吓走了啼鸟,于是乎都市无春了。最不幸的,在要将这些障碍拆除,已经在人力之外。

    在中年的我,自知等春真正到来的时候也许还能够一惊,但已没有勇气权将醉景当春景,就因怕醒来时吃不起幻灭的悲哀,所以惟有打点着去适应更可怕的严冬了。这种严冬生活中的惟一安慰,只在我已明知其如此,不过如此,本来如此罢了。

    载《现代》3卷1期(1933年5月出版)

    弱者

    ……

    钟开莱

    我有一部脚踏车,旧得很了,牌子却是很好的,骑起来比那种中看不中用的新车子舒服得多,因此我虽然很有些时候不免羡慕别人的车子光亮好看,贪图舒服的心却战胜贪图好看的心。到如今还无意去买新的。有一次到车行里去打气,车行里的人看了我的车子,估定了我的(不是车子的)价,很怠慢。两个小伙计高声讨论我的车子的价格:一个说廿来块,一个帮我忙,说廿来块倒怕不够,大概三十块钱光景是有的。这价格却还不到这部车子六年前市价的一半。我听了,不免生气,有半个钟头不高兴。一路骑,一路心里盘算,要买新车。

    再过了半个钟头,气消了,神经也镇静下来了,起首讥笑半点钟前的我自己,笑我有半点钟死了,不复是我自己,却是在为车行小伙计做人。我要为自己做人,不愿为别人做人,尤其是不愿为车行小伙计做人,我就不买新车。

    这是我作这篇文章的来由。我常想作文章的人,若肯在文章以外,把他写那篇文章的由来也告诉给看文章的人,很是件好事,我这次自己就来试一试。下面说正文。

    天下一定有许多女人,为夸示同性,勾引异性,因而烫头发,画眉毛,乱涂脂粉,着高跟鞋;天下也一定有许多女人,并无夸示同性勾引异性之本心,却为怕姊妹笑话,怕朋友笑话,怕男同学男同事笑话,也去烫头发,画眉毛,乱涂脂粉,着高跟鞋。天下一定有许多男人,为向同性示威,为向异性献媚,因而掠西发,着西装,洒香水,穿皮鞋;天下也一定有许多男人,并无向同性示威,向异性献媚之本心,却为怕兄弟笑话,怕朋友笑话,怕女同学女同事笑话,也去掠西发,着西装,洒香水,穿皮鞋。天下一定有许多人,宁可骑一部三步一蹶,左溜右滑,一跌便糟的新车子,不愿坐一部舒服放心的旧车子;天下也一定有许多人,本心不要好看,贪图舒服,却为怕同学笑话,怕女人笑语,怕车行小伙计笑话,也抛了旧车,去买新车。——我自己便险些做了这一种人。

    烫头发是麻烦的,还许会触电;画眉毛涂脂粉,也是一天非化一两小时不可的麻烦事情;穿高跟鞋是决没得舒服的,还许会摔跤;以舒适而论,西装决不及中装,皮鞋决不及布鞋,烂污牌子的新脚踏车也决不及好牌子的旧车子。今有人于此,觉得丧失自由舒适之事小,失却体面之事大;因为美观要紧,宁可冒触电的危险,去烫头发;因为面子要紧,宁可脚上多生几粒鸡眼,去穿皮鞋;他有他自己的天平,他的天平虽然和我的不一样,我却不怪他,正如我不能因为自己爱易卜生甚于萧伯纳,便不许别人爱萧伯纳甚于易卜生一样。然而若有人,其天平与我的一样,自由舒适的分量重,美观体面的分量轻,却为别人的缘故,不敢以其本心之所轻重为轻重,舍自由舒适而不图,去讨麻烦,去寻苦头,这件事,在我个人看来,应比任道博士的书法算命更为可怪的。

    若是国民政府颁布一条法律:凡不跟别人穿西装着高跟皮鞋等等的,一律以反革命论,那么为怕枪决,忍痛去穿西装着高跟皮鞋等等,倒大有可说。然而事实上并不如此,不穿西装不着高跟皮鞋等等不但无死罪,且也不干什么例禁。我们所怕的,原来倒不是什么国法,不过是车行小伙计一流人的闲话而已。然而别小觑了这闲话,闲话的势力,令禅智内供伏到地上,伸出鼻子叫人用脚踏。

    我们平常总是谄媚自己,自命是个自由人,好像只要对于在上者少出怨言,不得已时效法阿Q“儿子打老子”的办法,便可安耽活下去了。我们却忘记了那些无时无地不在四周窥伺的男人女人们,如车行小伙计之流,专等找你破绽,作他们高声谈论之资料。穿一件衣,吃一样东西,说一句话,做一件事,你都得像个低能学生兵,听见一声“枪上肩”,先得向前后左右张一张,看看别人如何做法。你有时出门,先得看一看脸上有无墨污,衣上有无破洞污迹,脚上穿的是否那双“出客用的”新鞋。你肚子饿了,走到烧饼摊旁,先得看看附近有无车行小伙计一流入,也得瞟一瞟那位卖烧饼的脸色;你若买了两块,而他坚持非吃三块不饱时,我看你还是再出了三个铜子的好。卖得了烧饼,你得藏到袋中一小块一小块扳下来,用手紧紧抓了,偷偷塞进口中,看到有熟人走过,赶快摸摸嘴上有无芝麻屑。你踏进饭馆,得想一想十四个子的阳春大面是不是你这种人(由堂倌之眼看来)吃的。吃什么坚韧的东西时,你得看看前后左右有无留学生模样或以留学生自命模样的人,省得害他们听见你大嚼之声而难过,替中国文化伤心,(就此种地方看来,外国人亦一样岂有此理。)有时你莫奈何地接见客人,听他评论朝政,臧否人物;有时你莫奈何地去拜访客人,化不少口舌去辩护自己之不在他府上吃饭并非嫌他家菜坏。你到高桥看杨秀琼,莫忘记她是个游泳名手,运动健将,是个替民族争光的英雄,曾经站到台上对着radio演讲提倡体育的。你更得随时提醒自己:某人在几岁上就大学毕业,几岁上便做大官,挣大铜钿;某人在几岁上就有了家小,几岁便向爷娘奉送胖白儿子大礼一份,等等等等。

    我们原来就是不知不觉中已将生命零碎出卖了的弱者。弱者。

    要是不甘心做弱者,便须不怕受苦。或像Millet,挨饿挨冷;或做“国民公敌”,叫人投石子,撕破裤子。

    载第54期(1934年12月1日出版)

    贼

    ……

    罗念生

    作贼是七十二行中一种光明的职业,“一个人在他的职业以内活动不算犯罪”,这是沙翁史剧里富尔斯达的一句名言。要做“贼娃子”先要拜师,献上一只生的猪脚和一只熟的猪脚做贽礼,发誓要遵守本堂的忠义信条,然后贼师才传授秘密的法门,同时又结交几位师兄师弟,在桃园煮酒“换把”。

    一年顺遂地偷过,到了岁腊,堂上也要办过年货。众兄弟奉了贼师的旨令,“造了粉子”(吃饭),酌上一钟壮胆的药酒;携带随身用具,披上黑衣,脚上着一双头发底子的草鞋,踏着星光分头进发。他们望见人家屋内灯火全熄,便拾几块石子向瓦上掷去:要是这叮当的声响惊动了屋里的人,可知他们还没有熟睡。主人不亲身出外巡查,便唤狗来追;这时贼子躲在阴暗地方,顶好是屋檐下的柴堆里;要是恶狗赶来,掷出几枚香酥酥的药蛋;他们吃了,便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下;先把它们抬回去,给做狗肉汤锅的商人。回头一切都静了,溜到人家灶屋壁外,避开烟囱,择定一块墙壁,把腿上插着的刀子取出,先书一道圈,才轻轻地挖;要是碰着墙内的“柴块”,或是里面预防的木板,得舍了这洞,另挖他处。这洞只要同肩膊一样宽大就成了,因为除了肩头,别的身肢经了惯熟的练习,可以缩的极小极小;反正洞口太大了不中用,主人也难得弥缝。打好了洞,熟脚留在外边,派一个生脚进去探险,他恐怕头颅遭主子的暗算,先把头伸进去;要是没有响动,便然着火条,探望屋内的景况。再帖一张鬼符在墙角,那屋子便冷浸得可怕。他嗅着灶头上腊肉的焦香,先偷了那块肥厚的“坐橙肉”,再偷些香肠、肝子、腰子、舌头,……逃出洞外;剩下的几块留给东家过年。然后把火钳、火铲、锅铲、菜刀、夹子等等零件取出,连吹火筒也取了出去;屋内有一架织布机,他快刀斩乱麻似的连布带纱割下来。灶内的东西偷得差不多了,剩下些笨重的拿不出去,才“想方子”钻进卧房。他忆起了他的熟脚“把兄”曾经告诉他,那房门的闩上,有个暗锁。他在旁边挖了一个小孔,伸手进去抽开那闩下的暗锁,才轻轻地开了房门,里面静极了,只有一丝熟眠的气息。他吹着纸条四下探望,隐约的满房都是财喜:吃的、穿的、玩的,件件齐全。他抢着些粉条、水烟、蜡烛、火炮一类的年货;再拿走些衣服、首饰、茶壶、酒壶……慌忙中连夜壶都拿走了。回头他闯着一个竹罩,揭开一摸,里面有只“叫鸡公”,他一手擒着鸡的颈子套进腰带上。忽然听得厨房里的猫儿叫了两声,他屏息静立一会,还是没有响动,胆子又壮了起来。他认定了那个空床,将上面的绵被拖下。哪知里面睡着一个“细娃儿”,那孩子很响地跌下踏板,骇昏了,心里明知有贼,口中却喊叫不出。贼娃子看见漏了水,伸开腿便跑,哪知打错了方向,碰着墙上的钉子,他急忙转身,又闯倒了一塔“细碗”,这碎声像倒塌了一座高塔;同时厨房门也咿呀地响了起来,外面的贼娃子知道事情不妙,便背起黑货逃跑了;等那生脚奔到门口,一枝长矛搠了过来,可惜搠早了,没有搠着人。那贼娃收不住势子,闯在矛杆上跌了一个倒栽葱。他顺手擒住矛子,那汉子舍了武器,双手死死地抱着偷儿的背和手,这是擒贼的上上良方,省得他的刀子伤人。那贼挣扎几下,轻轻地唤了一声:“水涨啰!拢来救命!”但是洞口连回声都没有,他又挣动了一会还逃不脱,那大汉的力气真猛,紧紧地搂着贼的腰干,弄得贼的呼吸都快断了。他觉得贼软了,将他的双手挽在背后,一腿压着他的颈子,把头上的青帕取来系着他的手脚。这时屋里的人全都惊醒了,大家帮忙把贼捆在柱上,看出这贼娃就是当天化装来讨饭的叫化子:他的身材很柳条,头发蓄得很长;裹腿上挟着一把尖长笨重的刀,腰间还挂着一只叫鸡公,可怜那鸡早就闭气死了。一家大小聚在房里和厨下清点东西,乱得很,年货全丢了;顶可惜,那陪嫁的布是东家母女亲手纺织出来的,也给偷走了,难保将来那对美满的姻缘——主妇正在叹气,见“长年”打起火把回来,手上抱着那已经织成的家常布,和一些另碎东西,说是在路上追回的。东方渐渐发白,太阳出来照管世界,不再是黑夜的威权了。那长年把贼娃牵出大门,倒吊在树上。大寒天,他额上的汗珠像黄豆般大,一颗颗滴下。长年又往土边割来一束苎麻,系成一条鞭子,向贼的赤背上乱打,口中骂道:“你这黑心肝贼娃子,会假装叫化子来打方道,老子省罗一碗冷饭喂狗什种吃;那晓得,你这个什种会来偷我们老板……‘马立点’把东西全退回来,换你这条狗命;不干的话,老子活活地捶死你,痒死你……”那麻叶上的毒毛打在身上,红肿得,痛痒得钻心:但贼子咬着牙关,“死不开腔”。野麻不住地挥打,像一条毒蛇在身上乱滚,渐渐背上的肉隆肿起来,颈子胀得同脑袋一般大,他还是不开腔。那汉子发威了,看见老板娘的东西要不回来,他又去把过年香点来烙他的背,还要取雕刀来挖他的足筋。老板娘不忍见娃子活活地受罪,连忙挡住长年。她说偷东西没有犯死罪,打了一顿也就够了。长年一心要送他进衙门坐监,但报一个案子,要花一大笔银钱。还是老板娘慈善,说把他放了,叫他记着长年厉害,以后休要再来。长年遵命把偷儿放下,还踢了他几脚,叫他滚蛋;但是他倒在地下动也不动,腰没有断,腿没有拐,人又没有死,怎样还不滚开呢?长年又要吊起他来,他不动;要拿他送官,他也不怕!这才淘气了!到底还是老板娘体贴得到,赏了他几升米,几件破农;他马上就爬起来,向着屋子磕了三个响头,才“扬长而去”!好个贼娃子!

    载第74期(1935年10月16日出版)

    说命[本文选自《五步楼散品》。]

    ……

    孔另境[本文发表时署名“另境”。]

    只要是一个人,长幼男女贫富贵贱,脑子里总存在着一种继续不断的希望(或叫它欲望)。大而言之,这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动力,小而言之,就是人生的意义。一个婴孩常想念吸乳,这就是小孩的希望;一个农民盼望今年能丰收,这就是农民的希望;一个资本家要想自己的事业发达,吞并别人的企业,这是资本家的希望;一个知识分子想讨一个漂亮的老婆,这也就是他的希望。希望之大小,是依各人所处的生活环境而不同,然同样总存在着一种希望;而且,不但人人有一种希望,这希望还永远不能满足,讨了漂亮的老婆还想盖造一所漂亮的洋房,吞并了一个企业还想吞并第二个,今年收成三担还想明年收成五担;如此说来,人的希望是永远达不到的。不过社会上究竟凡人多圣人少,所以看不破这达不到而拼命要希望去达到,于是扰扰攘攘,社会也因此闹热起来了。

    在这扰扰攘攘互斗互杀之中,世人又都想预先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达到这希望,换言之,就是自己的命运究竟如何?

    世上有好几桩看不破的事情,命运即为其中之一。星相卜筮之流利用人们有这弱点,所以百业尽管萧条,他们却不怕没有生意。自然星相卜筮之流的把戏已经骗不过有知识的人了,但是有知识者之要知道自己命运的欲望却和无知识者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因为世上究竟还没有发明出一种“科学算命法”来,更使他们觉得彷徨无依!

    其实并不是世上真无算命之道,可惜多数人都昧然不觉而已!

    清儒戴名世氏曾写过一篇《命说》,他把命分为二种:一种是一己之命,一种是天下之命。庸众之人仅仅要知道一己之命,而不知道一己之命实包含在天下之命中,其说警辟卓绝,颇合于进步的社会思想,我把它抄录一段下来:

    ……吾以为命有二:有一己之命,有天下之命。所谓有“一己之命”者,或生或死,或富或贵,或贫或贱,莫非其命为之,而无与于天下——此庸众人之命也!若夫君子小人之命则不然:世之盛也,天下之命生,则君子生;天下之命富贵,则君子富贵。君子者,不以一己之命为命,而以天下之命为命。苟其不然,则君子死,则君子贫贱。君子死而小人必生,君子贫贱而小人必富贵;小人生而天下皆死,小人富贵而天下皆贫贱。此如阴阳之不可假易,出于自然之理,一定之数,而莫之或爽者。然则君子之命,就其一己者言之,又非推算之所可得;就天下之命而推算之,而君子之命已得矣!……“知命”者,知天下之命者也!愿天下之命,又不必推算而得;智者知之,愚者昧焉……

    戴氏毕竟是一位史学家,他以一己之命寄托在天下之命上,可谓还其史家的本来面目。但他的这些话在当时说,一定是骇世惊俗,而要被目为狂激之徒的,所以戴氏终不免了一个“坐拟凌迟”。

    载《现代》6卷1期(1934年11月出版)

    我们的孩子

    ……

    唐弢

    去年是儿童年,我们记得的,今年除了学生国货年外,据说也还是儿童年,孩子们真是幸福呵!

    由于这幸福,他们该有良好的环境了。

    如果住在上海,而又不拘拘于华夷之分,则看看绅士子弟所表演的童稚跳舞会,参观教会所设立的小学校,伶俐、安静、“听话”,对于那些孩子,我们也的确会觉得是幸福的。然而可惜的是:铁匠店里还有被虐待的学徒,马路上也终于免不了未成年的“小瘪三”。

    就是襁褓中的婴儿吧,也有因贫穷而被弃,因不育而被分尸的,又何况阴阳胎还可以锻炼成灰,专治一切痨瘵呢!

    乡村里的孩子似乎更不幸。因着连年的灾荒,他们久已成为大人们的食料,或者买卖上的商品了。但尤其凄惨的是去年和今年,为了灾区的扩大,这情形也越来越普遍,被“易子而食”的且不说吧,就是被卖的,也并非真的去做了大户人家的少爷与小姐;他们或流为奴隶,或变做娼妓,和幸福永别了。

    不过可以快快乐乐地做人,舒舒齐齐地读书的孩子,也并非完全没有,但是又落在另一命运中了。他们被逼着写好字,讲礼节,年纪较大一点的还要做几句“词藻典雅”的古文,我们这社会,正在制造这样的孩子。

    然而人家怎样呢?二月十三日《申报》载塔斯社莫斯科通讯:

    此间举行全联邦儿童机械工程制造品展览,内有儿童发明品二千种,如列宁格拉亚克亚维特,年仅十五,发明电力煤气炉一种;儿童发明家中,以杜拉地方之伊略欣司基弟兄最为有名,其中有一小兄弟,年十一,已发明街灯自动开关机;其兄年十二,发明电气爆干底片机。他如巴希基利亚之拉美夫,年十五,发明无线电火车。现苏联全国设有儿童技术站六四七所,以令儿童增强对于技术之兴趣,乡村中复设儿童农业站,儿童参加者甚多云。

    丰子恺漫画

    (载第1卷第12期)

    这是一个例证。

    又譬如:在电影界里,我们有了一个童星,他的确是许多孩子中极有表演天才的一个,然而他表演了一点什么呢?他会装笑,装哭;他会拉着男人喊爸爸,偎着女人喊妈妈;亲嘴,撒娇。使观客们觉得有趣,伤心,甚而至于落下眼泪来。

    然而别人家的童星却在表演顽皮、活泼、冒险、创造。

    这又是一个例证。

    难道我们的孩子都是低能儿么?我想:这是决不会的。

    地球是决不会给父亲们带进棺材里去的,它永远是孩子们的家产,请替后一辈想想吧!

    载第2卷第2期(1935年4月5日出版)

    装饰

    ……

    马宗融

    看见现代的女人的穿高跟鞋,烫发,剃掉原有的眉毛来另画两道直人发角的线似的长眉,涂脂抹粉,搽红嘴唇——这毛病还传染给一部分时髦的男子——带珠光灿烂的耳环,约指,臂钏,我们的前进一点思想家已深叹文明进步的迟缓,现社会里还遗存不少的野蛮习惯;其实拿不久以前的缠脚、束胸和欧洲人的缠细腰来看,却不能不算已有长足的进步。

    但人类为什么要变更或残毁自己的面孔和身体,去求所谓美呢?这是件源远流长的事,我们且听耐都尔诺(Ch. Letourneau)说:“想要好看,就是用自己的身体的颜色、模样,使自己和别人发生一种有情趣和愉快之感的,不是从人类起。许多畜类,已经感到这点,并且已经表显出来,尤其在求爱的季候。在许多鸟类中尤其是难于否认的事实,有的善于整理它的羽毛的,晓得美妙地把这羽毛显现出来,夸张那耀眼的色彩。关于这点,若干的鸽类、火鸡和孔雀等算得典型的例子”。耐氏以为人类最简单和最初的美的感觉:就在修饰的爱好,这是在地面上各处都是如此的,哪怕在远不知道绘画和雕刻艺术的民族中,若南美洲的火地(Terrede Fen)的民族,都没有例外。“人类绘画和雕刻在一切身外物体上之前先在他自己身上绘画和雕刻”。

    这里曾发生美的标准问题的:许多我们以为美的,在其他文明较低或较高的民族看来,或许要感到可厌,许多所谓野蛮人作些扮相出来使我们在夜里遇见几乎会吓得死的,偏是他们认为最美、最漂亮的样子。例如文身及残毁肢体的风俗就产生许多极可笑或极可怕的怪相。

    经过锡兰岛时,看见那里的居民男子有的在眉间画着红或白的各式标记,有的把额颅弄得灰扑扑的,额上画着几道不大分明的白痕;女子臂上的钏不知有几幅,指上的环也不知有几对,耳朵上无论男女都有耳环,不过女子所带的样式更多,重量并金质的最为普遍,无论男女有的都把耳垂坠得成了一个大肉圈,女人并把鼻孔的边壁上戳一个洞,安着一颗金钮似的东西;在我们看到真觉得有些不顺眼,但在他们不是用为“级制”(Caste)的标识,就是为着增加自己的美观的装饰。这还是文明发达最古的地方,若周览文明较低或几乎没有的民族,就越是怪异百出了。

    澳洲北部,天气比较热,居民统年裸体,皮肤都巧格力色,其余各处多用兽皮遮身。他们偶然得到一点欧洲人的遗物,就自认为已经文明;Lumholtz在坤斯兰德(Queensland),离海很远处曾遇见过两个土人,一个穿了件旧衣衫,一个戴了顶女人的帽子,自觉洋洋得意。但这是并不流行的装饰,一不见有欧洲人瞧着他们时就扔开了。

    一根用兽毛搓成的线编的细绳就算他们的腰带及颈饰。有的人的颈饰是用珊瑚或贝壳穿成的。还有的以一把兽毛用蜡使它固定在肩上、胸上、背上或是屁股上部的周围,这都是他们的名贵的装饰。还有的就用极薄的石片在他们的身上把皮肤划开,从胸到脐一条一条的像带子样,胸的两边,乳头上面斜盖两道新月似的曲线,若把乳头当作眼睛,这就像两道竖立的眉毛。在肩头上也划许多伤痕,像肩章上垂着的穗子,然后用灰去填住,或使蚂蚁在上面去跑,使伤口不能复合。到肿得够高了,才让这些伤痕渐次平复,那么就可得到一身隆起的纹了。可是这在女人是要受严紧限制的——这是野蛮人间的通例。

    又有很多的男子在鼻准下,两孔之间穿个洞,横贯一根骨质的小棒,认为极美的装饰,有时得到一根欧人的烧料烟管,就很高兴地把小棒丢掉,把烟管穿上,向人夸耀。遇有节日便在上画着白的、黄的和红的线条。戴上一顶鸟毛镶粘成功的各色花样的帽,有高到数尺的,形状多与棕榈的树身相近,顶上饰上丛毛,也很像远看的棕叶或棕枝;从顶到帽沿的花样很变幻有时延到脸上通是“花零鼓铛”的,颔下又亸着一部大胡子,好像一个棕榈树精样。这就是他们的盛节的舞装。

    在墨拉来西亚(Mélanésiè),红是最上的颜色。染色化妆一般都爱用红。澳洲漂亮人在赴跳舞会或往会友之前,在他们的胸前、腿上画许多红白交错的线条,画成,显影自赏,高兴到路都走不来了。

    纹身漆身的风俗在野蛮人中很通行。非洲拱戈的邦加列的人男女多把额上头发剃个三角形的缺,从缺口起到眉间为止,一串差不多与眉心同宽的鼓出的肉纹;鬓边、耳旁,各有一朵浮雕似的肉花,多作丛叶形状。许多拱戈女人背上都满雕着复杂的花;男子两臂也雕着美丽的花纹,既工细,又隆起,若在像片上看来,简直与古铜上的浮雕没有两样。遇有节日,无论老少男女,把身上都画着白、红、蓝、黑,各色的花纹,连头发都要染红。

    蒙布杜的人无论男女从小都用带把头缠起来,使头不得往宽处发展,而变成一个长形,额以上到头顶几乎与脸部同长,以为美观。

    萨拉女人的唇盘,尤为怪异!当幼小时就在她的上下唇的中间割一个小口,先只用一根草把口子撑起,慢慢地改撑以小木棍,渐次渐次加大。因此使唇部扩张得很大,尤其是下唇,简直成了两张宽长且薄的皮了。这皮是用来装置一个直径二十四生的迈当的木盘的。在上唇里另装一个较小的。为要位置这两个盘,不惜把上下门齿一概拔去,使盘支持在第一臼齿上,以便唇的运用。有时不幸嘴皮破裂,女人仍不甘心,必要把破皮的一端连起来把盘再行装上。这样美妙的装饰,我在一次有声影片中曾经见过,真是有趣!她们仍要吸烟,喝水,喝水时把水先倾在下唇的盘内,然后仰起头来吞饮。说起话来,上下盘相击,剥剥有声,极尽丑相。到了这嘴皮一破,再破,不可收拾的时候,就只有几条皮拖在胸前,鼻子下面显出一个黑洞,直不是一张嘴,一个人形。

    像这样有牺牲精神的爱美,我们真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载第1卷第4期(1934年11月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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