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4年,伽利略第四次去罗马,试图说服一些大主教,但毫无效果。此后的6年间,他撰写了《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对话》一书。此书终于在1632年出版了,但是出版后6个月,罗马教廷便勒令停止出售,认为作者公然违背“1616年禁令”,问题严重,亟待审查。1633年初,年近七旬的伽利略在严刑威胁下被审讯了三次,但是他坚持不招供。
教会由于拿不到充足的证据说明伽利略是“异端犯”,只好把他判为“异端嫌疑犯”。判词中说:伽利略有重大异端嫌疑,应该被判处火刑。只有放弃错误和邪说,在我们面前,真心诚意地按照给你指定的方式,拒绝、诅咒、痛恨错误和邪说,我们才允许你免受火刑。伽利略为了免于被烧死,不得不当众诵读了悔过书。1633年的判决以后,伽利略永远失去了自由。
1642年,伽利略病逝。但是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罗马教廷不得不先在1882年承认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又于1979年承认在300多年前迫害伽利略是个严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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