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第八届中韩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韩国刑事诉讼法中审判中心主义之解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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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庆植

    一、序论

    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反省过去的审判方式,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修改刑事诉讼法,并确立审判中心主义的法定审理程序的努力。

    二、审判中心主义的概念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一)审判中心主义的概念

    审判中心主义要求法院在法庭上公开审理,其包含了公开审判原则、直接审理原则、言词审理原则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审判中心主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修正内容中,审判中心主义相关的内容如下:第一,引进起诉状一本主义。第二,引进证据开示制度。第三,引进庭前准备程序。第四,规定庭审中被告人的沉默权及审问程序。

    三、分析刑事诉讼法实现审判中心主义

    (一)引进起诉状一本主义之重解

    (二)引进证据开示制度之重解

    (三)引进庭前准备程序之重解

    (四)修改证据调查程序之重解

    (五)讯问被告人程序之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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