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第八届中韩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困境与出路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韩旭

    一、对“以审判为中心”的理解

    (一)“以审判为中心”不是“以庭审为中心”

    (二)“以审判为中心”不是“以审判阶段为中心”

    (三)“以审判为中心”应当是“以审判权为中心”

    二、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面临的体制困境

    (一)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关系

    (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

    (三)公安机关在权力格局中的强势地位

    (四)以党委领导为核心的“统揽性”政治体制

    三、体制改革的出路

    (一)重新界定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二)建立由法院决定的司法审查和令状制度。

    (三)建立由法院主导的程序性裁判和救济机制。

    (四)重新定位检察职能。

    (五)明确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事项和领导方式。六是改革纪委办案方式。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