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手赠来-关于《我不是潘金莲》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乍看有点像《秋菊打官司》,讲的都是告状故事,告状的目的也都是为了讨个“说法”。相对来说,《我不是潘金莲》一点复杂化的雄心都没有,并不打算探讨什么道德困境、价值难题,除了显而易见的针对性,它讲得是个压根儿不可能成功的告状故事。农村妇女李雪莲不小心怀了二胎,想生下来。为了避免在县城工作的丈夫被开除公职,两人决定先离婚,生下孩子再复婚。孩子生下来,丈夫却已经跟别的女人结了婚,并一口咬定当初的离婚是真的,还诬赖李雪莲是潘金莲。说李雪莲无知也好,愚昧也罢,反正,她咽不下这口气,开始告状了,并且从县法院告到县政府,从县政府告到了市政府,甚至一度告到了人民大会堂。这一告,就是十多年。

    为了让这个旷日持久却几乎难以成立的告状故事能够顺利发展下去,电影延续了小说,仍然给李雪莲设定了“拧巴”的性格,她是为了“一个单纯的理念或性质而被创造出来”,正是叙事作品中所谓的“扁平人物”。这个扁平的李雪莲,因为一去不回去的性格,一旦启动告状程序,就无意之间撞进了现实生活的黑洞,自己觉得一直在这个黑洞中坠落下去,期望有到底的那一天;而在观众看来,她永远是在一个平面化陷阱上不停地兜圈子。

    《我不是潘金莲》用泛幽默的方式,完成了与我们这个时代的共谋。它的幽默,不过是“用外在的或机械的方式把极不相干的东西凑在一起”,“往往喜欢展示出粗俗才能的令人嫌恶的方面”,是一种外在于艺术的成分,只辅助着故事的展开,却并不深入世界的幽深之处,显得空洞而浮泛。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