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是我的名字-无章节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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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男人要被埋多久才会腐烂[1]?

    那女人呢?会更快些吗?

    肝肠寸断的夏洛克,莉娅挚爱的丈夫,觉得事实恐怕的确如此。她们的皮肤毕竟要薄得多,骨头也脆得多。

    为了延缓这个过程,保持她身体的鲜活,增强她在自己心中的活力,他每天早晨都去她的坟前,献上一束紫罗兰和勿忘我,陪她聊天,听她说话,就像她活着的时候一样。他在她的陪伴下用早餐:一小瓶土耳其咖啡——她喜欢咖啡的味道——和一块包在亚麻手帕里的意大利奶酪三明治。他任凭面包屑掉到她的坟头上,就当给她上供了。不过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他也确实一直在给她提供着消息:他会有选择地跟她八卦朋友们的近况,也一直在向她报告杰西卡的最新动向。当然,后者更得精挑细选了,只能拣最好的说,像是她变得多有女人味、多像她母亲了之类的。在某些清晨,他会觉得还是别向她透露那么多生意上的细节为妙——像眼前的厄运啦,迫在眉睫的贫困啦,等等——每逢这些时候,他就会读书给她听。他读的既不是雅各和他那些羊的故事,也不是拉班、夏甲和先知但以理的事迹。这些故事都是留给外邦人的,因为他深知,听一个犹太人讲《圣经》故事,会让他们多么如坐针毡。他俩真正涉猎的范围,也就是他们曾在许多个傍晚一同读过的那些东西,要比这广泛得多。他们会引用维吉尔和奥维德,也认得斯库拉和卡律布狄斯[2],还会探讨毕达哥拉斯的灵魂论[3]。为了防止莉娅冻僵,他还会读彼特拉克和薄伽丘给她听。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朗读书目上又陆续加入了菲利普·西德尼爵士的《阿尔卡迪亚》[4]、托马斯·纳什的《不幸的旅客》[5],以及埃德蒙·斯宾塞的《婚曲》[6]。后来,他再次扩充书目,补充了约翰逊博士、华兹华斯、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有奥匈帝国最后一批伟大的小说家以及他们的美国同侪。重要的是,他得多跟莉娅通通气,绝不能让她无聊。莉娅过去跟他一样,既喜欢抒情作家,也喜欢讽刺文人,有一阵子还迷上了荒诞文学。她会说:“给我读读有个人以为自己是只大虫子的那出喜剧呗。”

    “你是说《变形计》吗?”

    “不,我亲爱的,是《我的奋斗》[7]。”

    随后,他俩就会恶魔似的笑作一团。

    在他的一些同胞看来,这种虔诚可谓病态,而他则辩称事实恰好相反,自己只有同莉娅在一起才能抵御那种让人精神萎靡的时代病,而他自认比大多数人都更容易受到这种病的侵袭。这年头的人哪,一会儿这个有莫名的伤感了,一会儿那个又有说不出的郁闷了——好吧,这些时髦的自怨自艾究竟从何而来,他自有判断。尽管他谁也代表不了,但仅就他个人而言,要忘记这个一见钟情的女人,哪怕只是一瞬间,他也会觉得生活变得不堪忍受。你既立下誓言,就得信守承诺。他心里从没有过别人,也绝不会有。如果说这有时反而让他的陪伴显得累赘,那也并不要紧。谁规定一定要把人生过成一场嘈杂的化装舞会呢(还不时被算不上忧郁的小情绪打断,更有一大批人沉迷其中,把自己那点情绪奉为信仰)?

    那么,这场旷日持久的哀悼,会不会把难以承受的压力转嫁到他女儿杰西卡身上了呢?对此,他否认自己是在哀悼。正相反,能花这么多时间同莉娅待在一起,还有什么可悲伤的呢?他是在赞美自己的婚姻,而不是悼念它呀。要说他在哀悼,那麻衣呢?灰呢?[8]他每天早上不都像个新郎官儿似的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上墓地去吗?然而,他深知这不过是种遁词。正像他带着骄傲告诉莉娅的那样,杰西卡已经长大了。在楼梯上与她擦身而过时,他甚至常会把她认作自己的妻子。她也有权去付出和得到她父母曾享有的那种情感,而且他们依然——在她看来这无疑相当变态——拥有它。现在,该轮到她了。

    每次提到这个,他就会别过脸去。即便只是想到这事,他也会在心里别过脸去,把注意力转移到意识里的另一个角落。该她了!什么样的父亲会愿意去想,自己的女儿也该享受那种情感了?

    况且,跟谁呢?按理说,照他们那个社会的逻辑,她应该是安全的。一个讨厌的犹太人的女儿!——哎哟,她有这种血统,他该担心她没人追求才对呀,而不是琢磨着要替她挡开追求者。毕竟,谁会愿意跟夏洛克扯上关系呢?然而,不论他们如何看他,他的女儿他们还是乐意接受的,就像欣然接受他的钱财一样。洗去那恶名的,是金钱吗?还是欲望?又或者,会不会恰恰因了这恶名,他们贪恋的东西、借来的东西,或者借不到就偷来的东西,才更显得诱人?

    他的女儿生得美貌。要不是这个社会盛行攀比和贪婪,她早该凭花容月貌迷倒一大帮仰慕者了,然而现在的男人不是已经娶了位富有的妻子,就是一心想攀上一位。尽管他怀疑她那些追求者的初衷,却没有看轻她的意思。恰恰相反:正因为爱她,而且(常常是尴尬地)明白她的诱人之处,他对她的幸福,才更要严加守护。正因为欣赏她,他才变得笨手笨脚。

    当妈的应付起这种事情来肯定会得心应手得多,可杰西卡毕竟没有母亲。没错,她值得倾慕。但犹太女人却是一件商品,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人都有收藏的癖好。不过,陷入道德迷局的是他们,而不是他。这迷局既然与他们的信仰密不可分,那就让他们去忍受煎熬好了。他对口是心非的基督徒充满不屑,他们只会说一套做一套。然而,这并不能帮他搪塞莉娅。他没法告诉她杰西卡已经离家出走了,成了个叛徒、骗子和小偷,更不能告诉她杰西卡偷走的是什么。不管潮气将她的躯体侵蚀到了什么地步,他都为无法向她据实相告而痛心不已——那简直比刀割还疼,像是昧着良心。直到现在,她依然蒙在鼓里。

    夏洛克相信,这也是一种运气。幸亏她走得及时。

    * * * *

    斯特鲁洛维奇的女儿倒是在家,应该说还没离家。去大学不算。除此之外,他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也担心她的异族特质会为她加分,怕人家争相追逐她,怕这些追捧会改变她。更要命的是,他自己又是位富有的鉴赏家,资助过那么多精英机构,还曾为此(而不是别的原因)造访过以色列,向几所大学捐赠绘画。他还是一位犹太复国主义者——总之,他妄以为这些头衔的吸引力,并不亚于比阿特丽斯的魅力。他倒不担心她会偷走什么——比阿特丽斯可没有他家保险柜的钥匙——他担心的是,她在学校免不了会发现他已经被彻底地妖魔化了,而且还会发觉他的这种负面形象反而能抬高她的身价,给她带来好处。这样下去,她就会成为他们拉拢的对象。在恐怖主义和匪盗的历史上、在革命与叛乱的长河中,曾涌现过无数有钱人家的小姐,她们全是些六亲不认的姑娘,满脑子都是荒唐的信念。一个姑娘要是愿意委身于自己父亲的仇敌,那她会显得格外美艳动人;她作为战利品的价值,远不是西蒙·斯特鲁洛维奇那些红宝石、绿松石能比拟的。此外,斯特鲁洛维奇还在另一点上与夏洛克同病相怜。他也没法跟孩子的母亲提这件事。她中风那天,恰巧是比阿特丽斯十四岁的生日,这其中可怕的象征意义,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那不过是一场极其残酷的不幸,也仅此而已。命运伸出手来,漫无目的地扇了一巴掌。随便哪天,这都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就这样去想吧,斯特鲁洛维奇告诉自己,接受命运的宣判吧,否则他就该没完没了地怨天尤人了。

    凯渐渐能说一点话了——其实算不上说话,只不过是竭力无声地翕动嘴唇,不过他已经能从中依稀认出过去那个她了。对于她的遭遇,他们一直避而不谈——不管是用肢体语言,还是别的什么方式。现在,她终日卧床——在她自己床上——进食和沐浴都需要专人照料,也并非总能表明意愿,除此之外,他们都装作一切如常。他小心翼翼地不提比阿特丽斯,对自己的忧虑也缄口不言。他不愿给她徒增压力。还是让凯用力所能及的方式,自己决定话题吧。她喜欢让比阿特丽斯陪着,不过似乎只想跟女儿独处,仿佛她俩是失散的亲人,要单独聊聊那场变故。

    与她待在一起时,斯特鲁洛维奇的目光一般都停留在她的身后。在那里,他能偶尔看到妻子过去的模样,仿佛破镜中的影像,不过要是隔空投去一个微笑,却又似乎有种不忠的味道。更别提还当着这个受尽摧残、失去记忆的本尊了。于是他们只得静静地坐在一起。他坐在她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握住她的手,她则凝视着虚无,两人共同沉浸在他们之间那空前绝后、完美和谐的乌有之乡。他们看上去纹丝不动、了无生气,就像开天辟地时的第一对男女,只等上帝向他们吹气,只等创世的大幕开启。

    得以继承这份靠汽车零件生意攒下的家业,斯特鲁洛维奇一直心怀感激。后来,他与父亲和好如初。原来,父亲只是暂时埋葬了他:与奥费莉娅-简·斯迈森离婚后,他得到了谅解,而与凯·科明斯基结婚后,泛滥的父爱几乎将他淹没。他必须娶个本族姑娘,而不是外族人:从头到尾,他父亲——这个在其他方面都堪称异教徒的人——就只关心这个,肥水不流外人田,仅此而已。斯特鲁洛维奇对此倒也没什么意见。反正,他又有资格继承财产了。凯这一病,他更感到金钱之不可或缺,一定得有钱。诚然,他有些爱摆阔——所以才会如此乐善好施,不断地资助演讲、捐建音乐室、扩充图书馆,购回几近流失海外的艺术品——不过你的家道起码得跟他差不多殷实,才够维持生活。所谓维持生活,就是指房子要够大,能供他展示艺术藏品,再摆上几架子书,旅行得安排得舒服妥帖,西装得请意大利裁缝定做,车得雇个司机来开,女儿得送去接受最好的教育,妻子得享受二十四小时护理服务,他对贫富自有一套基本定义。不管是眼下急需还是日后有用,总之,凡是请不起护工和护士的人,都属于赤贫。单为不落到这步田地,人就该努力赚钱。只有勤勉工作、生财有道,才能体面地善终。

    你们夺去了我养家活命的根本[9]……和我赴死的尊严,那就是活活要了我的命。

    既然说到死,那么接下来,当然还得备一笔钱,以便到时候能痛痛快快地撒手人寰,把亲人揽在怀里,走得义无反顾。斯特鲁洛维奇这个犹太人尽管当得有一搭没一搭的,但他始终笃信这样一个犹太式的信条:居安思危。

    既然他妻子每天早晨都有人擦身,女儿也有人教。既然凡是用得到钱的地方,像是打点海关、托人关照之类的,他也都不在话下。如此一来,他就尽可以放心大胆地发展自己的爱好了。多亏了这些爱好,他才不至于终日哀叹妻子的不幸。斯特鲁洛维奇相信,如果时间充裕,围绕这个话题,还是有许多可说的。不过,一言以蔽之——比阿特丽斯的老师们一定会饶有兴趣地向她宣称——这就是资本主义。但他并非纵情于财富。他只是陶醉在——如果说他也陶醉过的话——看得见摸得着的世界里。我的精神境界已经够高了。每当有人提醒他不要如此庸俗,他就会这样反驳——我的精神境界,能让我在尘世中看见神性。

    那么爱呢?他无法理解,人怎么会去爱那些虚无缥缈的事物呢?

    这也不是说只有女儿在身边时他才爱她。但他又何尝不是时时把她放在眼里?一颗牵挂的心,能让他对远方的情形洞若观火,守护女儿的平安。而且,自他妻子中风那天起——哦不,还要更早——他就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女儿了。

    这个独生女是他们好不容易才盼来的——凯等得更辛苦些,她总说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怕等不到这个孩子。他当时却不那么想要孩子,还疑心有的男人说什么看到第一个孩子时心都快跳出来了这种话,是在夸大其词,但轮到他自己时,他的心的确跳得剧烈。他如此激动,部分是为了凯。可想而知,她如释重负的快乐中也掺杂着忧虑——因为她的渴望太强烈了,几乎注定会以失望而告终,甚至更糟。这个孩子能孕育成功,已堪称奇迹,因而更显娇弱珍贵。当然了,这份激动当中,也少不了他一贯的自我陶醉。望着初生的比阿特丽斯,他仿佛看见自己的影子投进了未来。不过,他也短暂地沉迷于见证“荣耀之云[10]”的神圣体验,想象她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因降世前目睹的圣光太过耀眼,出生时才紧闭着眼睛。

    不过紧接着问题来了,这说的是哪位上帝啊?比阿特丽斯又给他带来了什么消息呢?这是属于他斯特鲁洛维奇的宗教时刻吗?他不这么认为。虔信宗教不是他的风格。他不祈祷,更不会缠胳膊或戴帽子[11]。他对宗教习俗如此漠不关心,几乎与异教徒无异。而那个时刻,不管怎么称呼它吧,总之并没有持续太久,也无力改变什么。但要是迫不得已,他还是会承认,他想象中的那位圣光耀眼、照得他的小女儿睁不开眼的神,是犹太教而非基督教的上帝,是一个庄严神圣的存在,从不曾化成人形,仅此而已。这是斯特鲁洛维奇唯一一次洞悉事物的本质,不过也已经足以让他为比阿特丽斯定下不容更改的信仰,她将来得嫁个犹太丈夫。不是说他对非犹太人抱有偏见,或想延续犹太血脉,而是因为她降生时带着庄严的痛楚,其肃穆令人难忘,其伤痛可想而知,断不能任由自以为是的情感和执念——心血来潮、怨愤、反复无常的信仰,甚或是难以捉摸的爱,不论多么深切——将它埋没。这份痛楚,既带来荣耀与忠诚,也理应被报以荣耀与忠诚,他要是再搞不清该对谁忠诚,那真不如下地狱算了。那可不是她自己所能决定的东西——它叫什么来着?一份圣约。她要是个男孩,割礼就是它的一种体现。效忠的宣誓也是,即使她才刚出生一个小时,还不能亲自宣誓。那么,这不就意味着,作为她的父亲,他应该对着自己所知的一切神圣事物,替她宣誓吗?

    “宣誓。”

    他起了誓。

    誓将谨守圣约。

    他并没有做到旁若无人,还四下张望,生怕有人在看——特别是凯,因为对她而言,这充满母爱光辉的一刻已几近完美,她绝不允许丈夫用任何执念去惊扰它,不管是迷信、狂热、部落忠诚,还是一种凡俗之躯不堪承受的庄严——但不管怎样,他总归起了誓。

    注释:

    [1]出自《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一场。采自朱生豪译本,《莎士比亚全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

    [2]根据《荷马史诗》,斯库拉(Scylla)和卡律布狄斯(Charybdis)都是女海妖,分别盘踞在意大利本土与西西里岛之间的墨西拿海峡两岸。

    [3]毕达哥拉斯主张灵魂不朽和轮回转世的思想,大多继承自古埃及和印度。自他之后,灵魂学开始成为西方哲学界的重要课题。

    [4]菲利普·西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1554—1586),英国作家、政治家及军人。《阿尔卡迪亚》(Arcadia)是一部用散文和诗歌创作的田园般浪漫的传奇故事。

    [5]托马斯·纳什(Thomas Nashe,1567─1600)是英国诗人。他的代表作《不幸的旅客》开启了探险小说的先河。

    [6]埃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2—1599)是英国桂冠诗人。作品包括向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致敬的《仙后》。《婚曲》为其代表作之一。

    [7]《我的奋斗》(Mein Kampf)是纳粹德国元首阿道夫·希特勒于1925年出版的一部自传,融合了其政治意识形态,并成为日后德国纳粹党的思想纲领。

    [8]犹太人表达哀伤痛悔时,会采用披麻蒙灰的方式,即身披麻衣、在身上撒灰,意即承认自己的罪。

    [9]出自《威尼斯商人》第四幕,第一场,夏洛克语。采自朱生豪译本,《莎士比亚全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

    [10]云被普遍认为是耶和华的化身之一。据《旧约·出埃及记》记载,耶和华曾在白天化身云柱,为以色列人指引方向。

    [11]缠胳膊指塔夫林(Tefillin),即犹太人在祈祷时佩戴在胳膊上与头上的两个黑色的皮质小盒子,盒子内放有四段手抄《圣经》经文。戴帽子指犹太男子佩戴的小圆帽,希伯来语称基帕(Kipp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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