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人生的本性,就像太阳要放射光芒;它是人类灵魂最惬意、最自然的受用;没有它,人就蒙昧而可悲。没有享受过之欢乐的人,无异于白活一辈子,空受煎熬。
——特拉赫恩
喜欢与爱,永远是两种难分难舍的情感。如果喜欢是仅属于年少青涩的暗恋,那么,爱便是成年明理后的矢志不渝。喜欢是风,是浪,是雾中的晨曦,是那飘渺山涧中的幽兰,飘散着若有若无的香气。
爱则不然。爱是荆棘,爱是霓虹、暴雨和闪电。它象征的不再是一种脆弱的、鲜为人知的欢喜,而是一种热烈如火、无怨无悔的彼此分担。
年少时,若真恋上了一人,那必然是忐忑而又渴盼的。复杂的心绪,常常让十六七的少年忘却了光阴轮转,独占高楼,狂奔雨中,为赋新词强说愁。他既想把这份飘渺的情感和盘托出,又惧怕对方的决绝与漠然。这时的喜欢,大都牵扯着薄弱的尊严。
于是,很多年后,终于不禁在灯下自问,为何当时不曾勇敢?我们往往无法追寻到最终答案。在时过境迁的记忆面前,我们照旧不肯承认,初时之所以不曾勇敢,全然是因为懵懂的情感不够热切。
雨季过后,少年白净的唇旁渗出了细密的胡茬。它们像雨后的春笋,争先恐后地在成人的世界里疯长。少年已逝。少年长成了轮廓分明的男子。他除了深邃的双眼之外,更懂得了利弊权衡。
也许,少年曾莽撞无理,故作潇洒地阻拦过一名自己中意的姑娘,在众目睽睽下递出一封淡蓝的信件;也许,少年曾矜持怯懦,不断在欢喜与失落的等待中成长,最终一无所获,暗叹青春如水。
可不管怎样的少年都会过去,就像不管怎样的少年都逃不出蜕变成男人的结局。他们要剪去随风飞舞的长发,收起发白的牛仔裤,摘下闪亮的耳钉,去学着说言不由衷的话,握一双双陌生的手,而后面无表情地汇入波涛汹涌的人流。
他们终于懂得了喜欢与爱的差别。当他们陆续爱过别人,或被别人热切地爱过之后。
喜欢如果是一朵卑微的花,饱经秋风冬寒,只为与春天默默相聚的话,那么,爱就是那些深埋花根的泥土,它们所有存在的理由,所有活着的意义,都只为成全花朵与春天的相遇。
同理,喜欢花朵的人,会信手将它采来,插于发髻,完善自己渴求的美丽。而真爱花朵的人,却只愿默默地佝偻着背,为那些终要凋零的鲜花施肥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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