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碎碎念,勇往直前
任何东西都不能以健康做交换。记住,你只能活一辈子。
请容许我说一句让很多人会不满意的话——普通人。不配自杀!生命的意义还没有实现。却连自己家人的快乐都想剥夺!
安安份份学习。读完该读的书。想伤心时,痛快地伤心,想欢喜时也同样痛快地欢喜。
没有哪个人比你的生命重,没有哪场爱情会比你尊严重。
受到伤害,说明道行不够,看人不准。好好修炼自己的眼光吧。总看着伤口哭,是毫无意义的。
试着重新开始吧,要知道,多抱怨一天,就少幸福一天,多回头看一天,就少前进一天。
祝他幸福。而你,也得将自己拧拧干,到阳光地带下晒晒了。他都为别人撑伞了,你何必去回望他们的背影。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
你永远要感谢给你逆境的众生。
认识自己,降伏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别人。
当你快乐时,你要想,这快乐不是永恒的。当你痛苦时你要想这痛苦也不是永恒的。
不要浪费你的生命,在你一定会后悔的地方上。
你什么时候放下,什么时候就没有烦恼。
狂妄的人有救,自卑的人没有救。
毁灭人只要一句话,培植一个人却要千句话,请你多口下留情。
根本不必回头去看咒骂你的人是谁?如果有一条疯狗咬你一口,难道你也要趴下去反咬他一口吗?
永远不要浪费你的一分一秒,去想任何你不喜欢的人。
恋爱不是慈善事业,不能随便施舍的。感情是没有公式,没有原则,没有道理可循的。可是人们至死都还在执著与追求。请你用慈悲心和温和的态度,把你的不满与委屈说出来,别人就容易接受。
创造机会的人是勇者。等待机会的人是愚者。
能说不能做,不是真智慧。
活着一天,就是有福气,就该珍惜。当我哭泣我没有鞋子穿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却没有脚。
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不了解生命的人,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惩罚。随缘不是得过且过,因循苟且,而是尽人事听天命。
不要太肯定自己的看法,这样子比较少后悔。
用伤害别人的手段来掩饰自己缺点的人,是可耻的。
你要感谢告诉你缺点的人。
不要常常觉得自己很不幸,世界上比我们痛苦的人还要多。
愚痴的人,一直想要别人了解他。有智慧的人,却努力的了解自己。来是偶然的,走是必然的。所以你必须,随缘不变,不变随缘。
不懂得自爱的人,是没有能力去爱别人的。
有时候我们要冷静问问自已,我们在追求什么?我们活着为了什么?
不要因为小小的争执,远离了你至亲的好友,也不要因为小小的怨恨,忘记了别人的大恩。
大多数的人一辈子只做了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心是最大的骗子,别人能骗你一时,而它却会骗你一辈子。
看轻别人很容易,要摆平自己却很困难。
常以为别人在注意你,或希望别人注意你的人,会生活的比较烦恼。
你有你的生命观,我有我的生命观,我不干涉你。只要我能,我就感化你。如果不能,那我就认命。你希望掌握永恒,那你必须控制现在。
如果你能够平平安安的渡过一天,那就是一种福气了。多少人在今天已经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多少人在今天已经成了残废,多少人在今天已经失去了自由,多少人在今天已经家破人亡。
店里的衣服我们80%都喜欢,但我们都要买吗?珠宝店里的珠宝我们全部都喜欢,我们都要买吗?路上型号好的车子那么多,你都要拥有吗,你有那么多的停车位吗?
如果你只是坐着想像的话所有的事情永远只是一个梦,但如果你勇敢一点去实施的话有可能明天你就梦想成真了。
仍掉所有使你睹物思人的东西。
不要走回头路。导致你们分手的那个原因如果还没被解决掉,走回头路,再一次的伤害就会在前面等着你。
忧夫妻同心树
她比他小20岁,嫁给他的时候,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黑,丑,一口黄牙。媒人当初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就因为家里穷给耽搁了,一直没找上媳妇。那阵子,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找,有四川的、山西的、湖南的……花几千元就可以找来。那男人也托人带一个回来,这就是她,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
媒人说男人富着呢,靠手艺吃饭。女人因为急于逃离那个家庭,问都没问男人会什么手艺就嫁过来了。过来后才知道,他的手艺就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鞋,再加上男人长得丑陋,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回去,已无退路,婆家人叫她丧门星,说是她克死了丈夫。
再婚后,男人很宠她,隔三岔五给她买些小玩意来,一盒粉饼,一支口红,几串荔枝……她长到30岁,从来没有用过口红,更不用说吃荔枝了,很快,她就觉得自己比杨贵妃还要幸福,吃荔枝的时候,男人不吃,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她说:“你也吃。”他说:“我不爱吃它,看着你吃我就高兴。”后来,她偶然上街,随口问了一下荔枝的价格,吓一跳,竟然要20元1斤。她的眼睛一下湿润了,他怎么可能不爱吃荔枝?他是舍不得吃呀。
她更加疼他,早晨早早起来给他做饭,晚上做好热乎乎的饭菜等他回来;冬天的时候,男人在街上修鞋,一天下来,冻得全身冰冷,女人就把男人的脚放到自己怀里暖着。男人也很知足,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才会娶到她,他为什么50岁还没有结婚,就为等她呗。说得女人心花怒放。
女人见男人每天那么累很心疼,她说:“给我买台机器吧,我和你一块修鞋去。”男人不答应,说他挣的钱足够养活她,可女人认真了,偏要去。于是街上总能看到一对老夫少妻在修鞋,两个人紧挨着,有鞋修的时候,两个人就一起动手,空闲时,就有说有笑地聊着。冬天刮大风,女人的手都冻红了,耳朵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这时,男人买来一块烤红薯,红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男人剥开,用嘴吹着,却不吃,他把红薯放到女人嘴边,女人幸福地咬一口,又吹一吹,让男人吃。他们一人一口地吃着,好像享受一顿美食,好像吃着爱情的圣餐。
有一天,男人对女人说:“总有一天,我会走在你前面。”女人就哭了,说:“那我和你一起去。”
男人说:“不行!”然后男人又说:“我们现在的钱还不是很多,再挣几年,给你养老应该没问题。还有,我给你在地里种了500棵树,等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能动了,那500棵树也长大了,我相信它们能够养活你。”
女人扑到男人怀里哭了。500棵树,那只是500棵树吗?这一辈子从没有人替她这样想过,可这个男人甚至为她想到老年,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现在城里人兴什么夫妻树、爱情树,而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些树珍贵一万倍,那是一片夫妻同心树。
慢慢的失恋
女孩和男孩经熟人介绍相面了,男孩对女孩的仪表、言谈举止感到很满意,女孩对男孩的沉稳、涵养也表示欣赏。于是两人开始了正式的交往。
由于男孩的工作在外地,没几天他们就要分离了。好在通讯方便,于是两人又开始了电话传情。男孩几乎每天都会给女孩打电话,女孩每次下班也总是飞快的回到家,坐在电话边甜甜蜜蜜的等着。就这样,男孩更加喜欢上女孩的单纯与善良,女孩更加觉得男孩厚实可靠而沉浸在甜美的爱情中,每天都期待着早日相见。
在女孩的期待中,男孩回来了。
男孩总爱用那深情的目光望着女孩。女孩却总是害羞地低着头。有一天,男孩终于忍不住用手去牵女孩的手,女孩却出于本能的矜持像触电似的缩了回来。其实女孩虽说是大龄姑娘却还是初恋,再加上思想本就保守,所以总是把自己封闭得如铜墙铁壁一样。尽管心中也渴望那份热情,表面却从不让男孩对自己有亲热的举动。男孩尊重女孩,依然爱用那深情的目光望着她,并动情地说,不管将来怎样都不会放弃她。女孩在这种日光下话语里感动着、幸福着。
幸福着的女孩心境就喜欢同公主一样高傲,有时也爱在男孩面前耍耍脾气。譬如会为一些小事噘起嘴巴不理人,说话处处与男孩唱反调,做出一副无礼的样子。其实女孩非常懂男孩的心,她知道,男孩是从农村出来的,经济并不宽裕,生活工作事事都得靠自己,很不容易。所以两人在一起时她从不舍得乱花男孩一分钱,并常在心里想:不管将来如何都一定要做一位相夫教子的好妻子,孝敬父母的好儿媳。
不过恋爱中的女孩还是有些小心眼。尽管女孩依然更多地在享受着被爱,但还是觉得男孩心太粗,不会体贴人,也从不知道对人嘘寒问暖。甚至为了引起男孩的注意,女孩向男孩提出了分手。其实女孩虽不善言表,内心还一直为男孩的那句话感动着,她总坚信男孩是不会离开自己的。
果然男孩并未食言。他在女孩面前说尽了好话,并承认自己的不足,要女孩给时间让他改正。女孩心中自然高兴,可表面上依然一副冷漠样。恋爱中的女孩就喜欢高高在上。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都没能取得女孩的原谅的情况下,只好伤心而默默地走了。其实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中内心早已柔如春风,并知道自己做得有些过火,毕竟男孩那些只是小缺点,这样做也只是想更深地感受一下男孩在乎她的程度。女孩在心中期盼着男孩能再来找她,哪怕只是打个电话,自己都将会去主动牵上他的手,慢慢地向他敞开自己那其实一直都很热烈的心。
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女孩心中望穿秋水,男孩却杳无音讯。女孩心中阵阵失落:他真的是生气了,还是病了,抑或出了什么事?矜持的而害羞的女孩终于鼓足了勇气拨通了男孩的电话。接电话的正是男孩,女孩一阵欣喜。可那曾经熟悉的声音在此时隐约让人感到一丝陌生,而且未等女孩把话说完电话就断线了。女孩未作过多的思考立即又拨通了电话。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女子柔美的声音,她说她是男孩的女朋友。一下子女孩给惊呆了,呆在那儿的女孩两眼一片茫然,像是什么都看不见了,想哭却怎么也哭不出,只是心痛得难受。
女孩想这不会是真的,便打电话约男孩出来。男孩出来了,女孩激动得除了责怪自己不好外,别的什么也说不出。男孩却显得很平静,他说他一直感觉她像是对他没有一点感情,这让他很伤心。还说他现在的女朋友人很好,很在乎他,他不愿伤害她。几句简单而又绝情的话话过后便淡然消失在女孩快要被泪水模糊的视线里。女孩顿时觉得自己好可笑,好可怜。
她怎么也想不通男孩怎么会那样绝情,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去接受另外一个女孩而且到了不可改变的程度。难倒他曾说过的话是骗人的,或者真是自己过于被动的恋爱方式让他失望了?可自己真的是很在乎那份感情,他为什么就不懂自己的心?想着想着,女孩觉得好像谁都有错,又好像谁都没错。
有一点却让她懂得:恒久的爱情,真的非常需要双方无限的沟通。
郁爱情
总是想要两个人一起
两个人一起久了
就想要自由
放开了却又怨恨疏离
恨了又更爱了
又想在一起
寒冷的冬天
我总是瑟瑟发抖
想找到取暖的木柴
卖不出火柴的小女孩瑟瑟发抖
却燃不起手中的火柴
我不再需要火柴
因为
有你
在我身边
我们相对无语
只是默默的看着想着
在这无语的天空里
本该享受这美丽的宁静
可是
我的心情却在犹豫中挣扎
想说不敢说
你只是默默的陪着我
你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们静静的在一起在一起
总是问你奇怪的问题
好奇奇怪怪的世界
你总是耐心的解释给我听
其实我知道那是没有答案的问题
只是我想考考你
你总是奇怪我为什么有那么多问题
好奇奇怪怪的想法
我总是天真的望着你
其实你知道那双眼睛里写满了调皮
只是你想看到这样的我
那个激动的晚上
我唯一的记忆都留给了你
天空大概是布满了星星的
萤火虫应该是在我们周围飞的
蛐蛐儿也是为我们奏鸣的
牛郎织女星该是很亮的
月亮上我们该是看到了嫦娥的
耳边应是听到了霓裳仙乐的
其实
我不爱喝咖啡
因为
喝多了咖啡不美丽
其实
我从不用那些杯子
可是
每天都会擦亮它们
其实
我不是想请你喝咖啡
只是
我想和你静静的一起
其实
我要你送美丽的杯子
只为
你多喝一杯我泡的咖啡
生活本来没有什么色彩
但是
我在你的眼中看到了世界的美丽
世界本来很狭小
可是
我在你的声音里知道了千奇百怪
生命本来没有什么变化
然而
我在你身上
却看到了
如果有那么多如果
我绝对不会选择今天的路
可是我已经没有选择
仍然把你埋在心里
如果心可以遗忘
我不后悔
我爱上了你
现在才明白
遗忘是那么难那么难
以为自己会很大方
经历才知道
感情不是一剪贴板
以为爱情让我安定
其实爱情是心口的钉子
钉在我心口上
以为可以让我的心更牢固
其实只是让我的心更脆弱
千疮百孔的心还在
却无法弥补
原来不是什么都可以从头再来
原来不是什么都可以弥补
原来不是什么都可以改
原来不是什么都可以可以
总是在犯错误
错误也总是找我
我在后悔中后悔
我在错误中错误
其实自己才是真正可以珍惜自己的人
关心一下自己
让自己在该快乐的时候学会开心
在悲伤的时候知道倾诉
其实生活的重心不在爱情
只是我把爱情放在了重心上
让生活的天平可以一直平衡
当我失去了重心
天平从此摇摆不定
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换心的蝴蝶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度过的,毕业后,两个人一起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打造梦想。他们分别在两家公司找到了工作,开始满怀激情地拼搏起来。
可是,她突然患了病,身体迅速虚弱起来……慢慢的,她开始出现昏厥。
疾病来得太突然,因为两个人都刚刚参加工作,都还没有积蓄,而双方的家庭供养两个人读大学已经耗尽了所有。
她病得更严重了。能借的都借了,她的病终于有了结果——先天性心脏病。
这种病的唯一的治愈方法就是换心,换心,供体极其难找不说,费用就需要30万元。活着的渴望和面对的天文数字使她跌落到了冰窟。
十几天后,在他的建议下,她母亲从家乡赶来照顾她,母亲到了之后他却突然消失了,没有和她说再见,只是留下了一封童话般的信:“那天,我做了一个梦,一位神仙说,只要我肯变成三年的蝴蝶,我会时刻飞绕在你的身旁……”看着信,她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不相信他会因为她的病无法治愈而逃开。她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她,他已经辞职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打电话到他家,他的父母居然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知道了,他是在刻意回避自己,是想离开她啊。
在他不辞而别后的第28天,她突然接到一个匿名者30万元的捐款。因为这个匿名者的举动,她被媒体关注起来。
很快,供体找到了。手术非常成功。
但每当想起他,她的心仍然常常会痛。
她知道,那是另一种病,需要时间来治愈。她很快让自己接受了一个追求者,她想,埋葬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进入另一段爱情。
一年后的夏天,她披上了婚纱。婚礼仪式后,她和新郎被亲友们簇拥着去公园录像。在一处花坛前,她幸福地偎在新郎的胸前,脸上的笑容灿烂夺目。突然,一只黑色的大蝴蝶从她的耳边飞过,她的心忽地痛了一下。
一些事情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她想起了他。他答应过她要爱她一生的,无论发生什么变故,他答应过他,要亲手为她披上婚纱,无论富贵贫穷……可是现在……
她有些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不该想念一个负心人,痛恨自己不该相念丈夫之外的男人。她开始专心地做起妻子。
三年后的一个夏天,她和丈夫领着两岁的女儿吃完肯德基出来,迎面而来的一个人让她僵怔住了——居然是他。
他的头发白了许多,人也憔悴了许多,消瘦了许多,她正不知所措,他笑了笑,先开口了:“这是你女儿吗?真可爱……”她只是机械地答应着。那天晚上,心中翻涌着曾经和他在一起的往事,眼泪,滑落于枕边。
又一个三年过去了,一天,她被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惊呆了。那新闻的大概意思是:7年前,本地的一个年轻人到南方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工作两个星期后,这个年轻人就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一位客户价值30万元的股票出售后自首。自首时,已经兑换成现金的30万元分文未剩,年轻人解释是赌博输掉了。三年前,年轻人提前出狱后,创办了一家自己的小公司。三年过去了,公司生意越做越火,他将自己当年盗用的30万元补还给了曾经打工的那家证券公司……
她看着,呆住了,她知道,他开着一家公司,她知道,当年那30万元的匿名捐款一定是他……眼泪漫出眼眶,她心中只剩下一句话:来生,我一定要为你变成另一只蝴蝶……
爱情:因为简单,所以没负担
要让爱情简单,最好的方法,就是精选适合的对象。一个真正值得你去爱、也懂得爱你的人,自然会让爱情变得简单。品质不好的情人,才会将你的人生弄得一团混乱。
——题记
虽然她拥有一段稳定而热烈的爱情,但还是经常被误认为在感情世界中落单。“可惜了,像你这么好的女人,到现在还是一个人。喜欢什么样的对象,要不要我帮你介绍?”类似的关心,不时出现在长辈、主管或同事的口中,弄得她啼笑皆非。
“我已经有一位很要好的男朋友了!”她很自然地说。“真的,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过?”“啊?那你常常加班,他不会埋怨喔!”“你常跟我们出去玩,他不会生气喔。”“你和他的感情,该不会很冷淡吧。”……亲友们对这件事情的回应,同时指出了一个现代人对爱情的一个很大的盲点——难道所谓的“热恋”,就是要随时表现出肝肠寸断、忙得人仰马翻、或腻得如胶似漆?还是要像展示新买的名牌皮包一样,动不动就在人前人后把拿出来招摇呢?
他和她的这段感情,都不是彼此的初恋。甚至,各自都经过大风大浪。在生命中的某个角落相逢时,他们都已经知道幸福真正的样貌,其实是:简单。
“别为我操心啦!我们相处得很好,互相信任、也给对方足够的空间。不管我多么忙、或跟哪个同事朋友出去玩,他都很放心。”她无意辩解,所以说得轻松。
在她过去的恋情里,也曾有过这样的情形:只要突然找不到彼此,手机就响个没完。分不清楚是沟通、还是争吵的对话,总将难以入眠的夜晚,纠缠得更加漫长……回头看看那些日子,爱情竟显得那么复杂、那么艰难。
而今,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如此简简单单。平日各忙各的,有时也会有短信或电子邮件问候家常。因为了解与谅解,双方没有太多期待的压力,每一次的联络或相处,都喜悦得像是上天恩赐的礼物般。即使,只是两个人一起去郊外,坐在草地上看云吹风,甚至一句话也没说,就能自在地享受幸福的时光。
原来,爱情的经历,也有层次不同的过程:“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又是山”。复杂与艰难的,有时候是心境、有时候是外表、有时候是技巧。举例来说:若彼此不了解、硬是要沟通,感觉对方想法太复杂,心灵的感应就显得艰难。又如:太在意别人品头论足的评价,常让我们忘了用最适当的方式去付出,彼此互动的方式太复杂,相处的模式就变得艰难。还有一种可能:对幸福的要求太多,既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也不懂得取舍,追求幸福的方法复杂,达到幸福之门的路途就充满艰难。
要让爱情简单,最好的方法,就是精选适合的对象。一个真正值得你去爱、也懂得爱你的人,自然会让爱情变得简单。
你不再需要猜测他的心意、也不用担心他的行踪。不必害怕也许会在无意之间激怒他、不会怀疑他做任何事情的动机。你们之间,有一点牵挂、却不会到纠缠的程度。你们之间,有一点想念、却不会到伤心的地步。你们之间,有一点依靠,却不会到赖着对方到“你不照我的意思,我就死给你看!”的难堪。
简单的爱情,像品质最好的化妆保养品,成分很自然、效果很精致。它给你养分和美丽,却不会让你觉得很麻烦、更不会把你的生活弄得很混乱。
相对而言,简单,也是检验爱情品质的一个很客观的标准。凡是会让你觉得复杂或艰难的感情,不管他是谁、条件有多好,都不适合和你天长地久地耗下去。(你不想、也不该这么累。对不对?)
有一种爱叫做忍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地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劲舞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地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地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地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可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吧?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劲舞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小了整整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地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劲舞,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地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地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太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劲舞,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让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劲舞,女孩的每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情啊,她太了解他了,他的缺点,他的优点,他的喜好,他的一切都被她看在眼里,爱在心里。5年来,为什么他从没发现过自己是这么糊涂的一个人,要不是一直有女孩在他身边,他的生活会糟糕成什么样子。看着自己身上衣服,鞋子,袜子,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何总能这么整洁干净,为何他从没拿过锅铲,却能每天吃到美味的饭菜,为何自己以前不是这里不舒服就是那里痛的,可是这5年来,他总是吃女孩安排他吃的东西,却感觉自己那么健康,为何他的朋友总是羡慕他,为何他感觉和女孩之间的爱情变得这么淡了,为何他会对网络上的美眉释放感情,因为太平淡了,他们几乎没有过什么争吵,因为女孩的一直退让,迁就,默默的用生活中的琐碎来爱着他!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而是相濡以沫的理解和宽容。男孩转过头凝视着女孩,很多年了,他不曾仔细看过女孩的脸超过5秒,第一次他发现以前那个活泼,靓丽的少女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优雅的女人了。
男孩站起身来走到女孩的面前说:“你怎么老了?我刚发现哦……呵呵!老婆,我们一起陪雪好好玩玩吧,她难得来一次。”雪会意地笑道:“不用了,我就走了,你是个好男人,更有个好老婆,相信哪天我也会像她一样爱一个人,只是那个我爱的男人一定不会是你,因为你不是我的。”说完,雪转身离开了,她的泪像道美丽的彩虹,在她转身的那刻划出了优美的弧度!
女孩始终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也许她的心曾被狠狠地割伤,但她的冷静、睿智挽回了这段苦心经营了5年的感情。男孩轻轻地抱着女孩,闻着她的发香,5年了,女孩秀发上的香味没有变过,正如她一直爱着他的心没有变过,她的发丝还是这样细腻柔滑,也如她经营的这份感情一样和谐温柔。男孩笑着问女孩:
“老婆,你给我吃的药到底是什么药啊?我真的到现在还不知道呢。”“不想告诉你,因为只有我知道,你离开我说不定会活不下去哦,呵呵。”
“是啊,我也觉得好恐怖哦,那我不是被你软禁一辈子了啊?”“怎么你才知道吗?谁让你这么不安分的啊?观音菩萨都会给唐僧一个治那猴子的秘方,所以老天爷看我可怜,也帮了帮我呀。”
“对了,老婆,你不是从不看足球赛吗?为什么你会对4年一次,2年一次,甚至每个星期的足球赛事了解得这么清楚啊?”
“哎……近墨者黑啊,谁叫你连仙境的帐号密码都是那个叫什么巴蒂斯图塔的啊!”“啊……这你也知道?不要偷我装备哦。为了我的财产也成为你的财产,我决定……”
“决定什么啊?”
“明天是星期天,不知道民政局会不会有人上班啊,为了保险我的装备,我决定明天去和你拿个爱情证书,让我们的财产成为共同的,那样你就会好好爱护了,哈哈!”
“你求婚还要变个花样出来是不?我还不想嫁给你呢。”
男孩突然抱起女孩,狠狠地吻住她的小嘴,女孩赶忙推开,小脸通红,尴尬地看着周围人的视线,都把他们当成了焦点。男孩大声地质问女孩:“嫁不嫁给我?不嫁我今天就在这里表演长吻。”说完,男孩又把女孩抱住,女孩开怀地笑着说:“嫁啦,嫁啦!我都等了5年了。”
爱是一粒纽扣
他又一次深夜而归。
她用双手紧紧地抵住大铁门上的插锁,虽然她知道门已经拴得够结实,任凭他在外面用脚踹、用手砸。放在以前,他会苦苦哀求好言相商的,最坏的结果就是他翻墙进来。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他已不是那时候的穷人,他甚至连话也懒得说了,更别说是翻墙了,不仅是因为他那发了福的身体,而且他已经有了地位,一个有地位的男人怎么会做出翻墙头这种没有面子的事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了他们中间的距离。他说的股票、洋酒、跑车、网络等等她只是略知一二、似懂非懂,他交的歌星、球星朋友更让她觉得她生活在他的圈子之外,他再也不是那个和她“一夜千条路,天亮卖豆腐”的男人了。
她猛地拉开门,在醉醺醺的他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跟他厮打成一团。以前闹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她通常会和他痛快地打一架,事情不了了之以后,感情反而更加深厚起来。但自从变得像个绅士以后,他从来也不和她动手,反而只是用那种鄙夷的眼光看着她,一直把她看到绝望。
但这次,她决定痛快地和他打一架,出了这些年积压的恶气后和他离婚。他们从门外打到院里,从院里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卧室,他逃,她追,直到他火了,一巴掌打到她脸上,她怔了怔,以前打了那么多架,她都没觉得疼过,但现在脸上明明是火辣辣的感觉。她冲上去对他发起更猛烈的攻击,但他缩在床边不再还手,后来居然睡着了。
午夜了,坐在地板上,她看着他。他原来俊朗的脸上增添了许多肥肉,腰也像水桶一样粗了起来,她试图把种种关于有钱男人的坏德行加到他身上,她试图让自己对他恶心起来,但看着这个因为睡熟嘴角流出口水的男人,她的心竟然软了起来。
她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他拖到了床上,帮他脱掉了衬衣,她看见他的身上被她抓挠的血痕一条一条的,那件衬衣最上面的钮扣也被她扯掉了。那件雪白的衬衣,因为缺了一粒钮扣,显得那么狼狈。
不知道为什么,她打亮了所有的灯,拼命地找那粒钮扣,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然后找来针和线,一针一线地缝起来。她想,等到他醒来,看到一件缺了钮扣的衬衣,他一定会扔掉的,反正他有的是钱。她又想起来,十几年前,他穿的那件破衬衣,钮扣都替他缝过好几次,那时,她在灯光下忙活的时候,他就光着膀子看着她。
爱是一粒钮扣,时间长了自然会脱落,如果及时缝上,衣服还是一件很好的衣服。婚姻其实就是一件样式老旧的衣服,难免有钮扣会脱落,其实,这些年来,她一直在为这件老旧的衣服缝缝补补,想到这里,她刚刚变得温柔的心又疼痛起来,缝到最后一针时扎在了手指上,她看着指头上沁出的血,无声地哭了。
她没发现,背后的他早已醒来,光着膀子,也已经泪流满面。
原来爱情早就来过
第一次喝玫瑰花茶是在三年前。
那时,她刚从护士学校毕业,生得是明眸皓齿,她坚信自己就是那个穿着水晶鞋,坐着南瓜车的女孩,所以难免有些心高气傲。偏偏有个不知深浅的实习医生爱上了她,天天追她。她也喜欢看实习医生那朝日般的笑容,这让她的心中很甜。可唯一让她感觉遗憾的是,实习医生来自于偏僻的山村,她的浪漫在他的现实面前总显得很可笑。
2月14日是情人节,他们去了一家咖啡屋。她正好遇上每月例行的“特殊情况”,所以有点无精打采的。他说要送给她一份特别的礼物,这让她很好奇。
服务小姐问他们要喝什么,他想都没想就为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精致的杯中飘着几朵干枯的玫瑰花,花瓣在水中泛着粉色的光芒,她端起杯,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你到底要送我什么?”她直接问他。他竟有几分羞涩,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地说:“……就是这杯茶……你愿意一辈子喝它吗?”猛一听到答案,她暗暗有些失望,以至于没有听见他后面的话。不过是一杯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总与她那水晶鞋、南瓜车的梦想那么远?她品了一口茶,竟有些微微的酸涩。
“你希望我毕业留在这吗?”他满怀期盼地问。“什么?……当然。”她想着自己的同伴可能正被玫瑰花、巧克力包围呢,回答的有点儿心不在焉。他有些失望地看着她,没有再说什么。从那天起,实习医生不再找她,只是远远的望着她,望着她离去。她想问他怎么了,可又担心失去少女的矜持。“反正追我的人多的呢。”她这样安慰着自己。实习医生离院的那天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我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可我的爱很朴实。”她站在窗口看着他上了车,看着他向自己的方向张望,可就是忍着不下去。车开的时候,她的泪也掉了下来“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她在心里轻轻说着。
一晃三年过去了,时间足可以磨去一切回忆。她变得很沉静,也现实了很多。她有了男朋友,高高大大的,笑起来很明朗。他爱她,关心她的一切。知道她每个月遇见“特殊情况”时总疼的死去活来,便四处找中医偏方为她治病,那一碗碗含着浓浓爱意的药汁让她感到满足。她想:在爱自己的王子面前,灰姑娘更希望做个有爱的平凡女人。
一天,她刚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那香气仿佛来自她的记忆深处。推开厨房的门,男朋友正在熬一壶茶,水面上是几朵翻滚的玫瑰花,干枯的花瓣在水中泛着粉色的光芒。是玫瑰花茶!“这是……”她有些迟疑的问。“亏你还是护士呢,这都不知道?”男朋友笑咪咪的说:“玫瑰花茶具有调经止痛的功效,还有个别名叫浓情蜜意呢!”“调经止痛?……浓情蜜意?……我真的不知道……”刹那间,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朝日般的笑容和深情的声音一次又一次出现在眼前:“你愿意一辈子喝它吗?”原来爱情早就曾经来临,可自认为最浪漫的她却为了她并不懂的浪漫而轻易舍弃了它。实习医生说的对,他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可他的爱很朴实。
梦中的鱼香肉丝
菜一上来,大家就解放出说话的嘴巴,随后满屋里都是心满意足的咀嚼之声;最后吃饭时,上来一道鱼香肉丝,她便惊叹道,真香,就着它吃米饭真是没治了:他笑了,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几眼。她迎着他的目光说:真的,回头我就要学会做这道菜,在家中比去饭店里吃感觉就是美妙许多:他很是感动:如今的女孩大都娇生惯养,怕累着怕有损容颜而远离厨灶,让他一想起来就很是失望——和这样的人结合在一起,能算是温馨的家吗?这时,有的人已经离去,她因为说话耽误了时间,还在那里慢慢地吃;他便放慢了速度,等她吃完后,就放下筷子追了出去。
他们的爱情就在这一瞬间蓬勃绽放。
然后,就是在密切的接触中了解对方。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同一个单位,以前因互不来往内心深处也就没有对方的存在,对方是怎样的人自然就不放在心上。现在不同了,他们都惊喜地发现,原来意中人就近在眼前呀。他是农民的儿子。她是某局局长的女儿。但这又有什么妨碍呢?他们都认为,如果爱情都以此为参照,那就无味得很了。即使如此,他有时仍然会想,她出身如此,却不以之为骄,真是难能可贵。而她,则是很早就听说他是才子,一经接触,果然名不虚传。她就想,和这样的人过一生,也是不枉了。
他们很快就进入热恋之中。
这一天,他去她家吃饭。这已是每周日的必修课。他进屋后,坐了一会儿,女孩的父亲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就对他说,今天中午我和你伯母有急事要办,午饭就由你俩看着安排吧。他高兴地应了下来,想这一次就能享受一下她做的饭菜了。不料,她却建议去饭店里吃;他摇头说,我不想去饭店,我想尝一尝你做的鱼香肉丝。她低下头说,可我还没有学会: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她当初只是说说而已吗?他说,那你会做什么菜呢?她烦躁起来,说,家里根本不需要我做菜,所以,我就什么也不会:他有些猝不及防,虽然这是早就应该想到的。他说,原来你以前是骗我的!女孩气急吼道,我骗你什么了?你说从我认识你以后我说过什么谎话?他答不上来。那根本就不是承诺,只不过是自己营造的一个梦而已。那种浓浓的家庭气息,永远都是自己梦中永不凋零的诗情画意。可如今,却被她一句话打破。他无言以对,良久,说你没有骗过我,是我自己一直在骗自己。
这一天的午餐,他们没吃就不欢而散。
夜间,他辗转反侧,不能人眠。第二天,她没来上班,却给他打来一个电话说,我们分手吧!他脱口说道,不行。她说,我连菜都不会做,你和我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呢?他说,要按这个标准,我就应该找个厨师,对不对?她在电话那端无声地笑了,然后叹了口气,说,别无聊了,反正以后我不理你就是了。
不久,他扪就结了婚。他成了优秀的后勤部长,包揽了几乎全部的家务。她有时也学着做事,却总是做不太好,后来索性就全部放手。对此,他没有一点怨言。这其实是他在那一个失眠的夜晚就想好了的:鱼香肉丝虽好,却终归是梦;既然那梦已经破碎,那就不如醒来,踏踏实实地做一个让妻子深爱的幸福男人。
我对妻发誓
我的妻子是个喜欢山盟海誓的女人,她经常有意无意地鼓励我发誓,都快把我培养成当面撒谎的好手了。本来我是个说话很客观的男人,即使在热恋时也不愿意说没有理智的话。在我结婚之前,我还是被迫发誓要永远永远爱她,否则她就要“罢宴”,要知道这可是我们的喜宴啊!开了这样的先例,我对山盟海誓开始有了一定的认识,既然她听得高兴,我就年年说,月月说,天天说吧。只要在她不乐意洗碗时,我说了这句话,她就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忙乎;只要在她不想抄稿时,我说了这句话,她就精神百倍地端坐桌前为我誊写“又臭又长”的稿件。
一般说,结婚多年以后,女人对山盟海誓会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从而不再热衷,可是,我的妻子却乐此不疲。她现在不要我发“永远永远爱你”的誓了,因为也知道现在的男人“心胸宽广”,能容纳不止一个人的爱,所以她要将我的誓言改为“只爱你一个人”,我念这不是我主动发自内心的誓言总像在背台词,开始“背”得别别扭扭,背久了也就脱口而出。
不久前,妻忽然心血来潮,烫了头发,回家时我不禁笑问:“客从何处来?”她那保持了10多年的清纯发型,尤其是那迷人的刘海,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她周围的同事、朋友一致认为这种“美国花菜”式的新发型不好看,我也坦诚相告“我不喜欢”,她竟一脸委屈地说:“别人说不好看没关系,你怎么能说不漂亮呢?”我看她这种情绪再发展下去就要卧床不起了,就改口说:“看习惯了,也就好看了。我发誓,好看不好看,永远爱你一个人!”她的脸蛋很快就好看起来了。过几天,一位亲友对我说:“我原以为你的审美能力很高,这次怎么帮妻子参谋出这样的发型来?真差劲!”真没想到我每天必须忍受妻子的爆炸发型,还要默默忍受我在审美“声誉”上的指责,到头来还不敢对妻子头发的“改革成果”表示异议。最近,妻子还常在梳妆台前问我:“怎么样,现在发型好看多了嘛!”我说:“是的,是的,我发誓,永远只爱你这种发型!”
听多了我的山盟海誓,妻子看来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所以就开始探究起我的过去。一天,她和颜悦色地对我说:“从你早期的诗歌作品中知道你有过除我以外的罗曼史,如果我保证既往不咎,你能跟我谈谈吗?”
我坚决地回答:“我绝不上当。”
她很委婉地说:“不会有小孩来我们家认亲吧?”
我笑笑:“我这人从不留后患。”
她大吃一惊:“果然如此?”
我赶紧发誓:“与你开玩笑的,其实在没有认识你之前,我就决心爱你一个人的。”
妻子欢乐地大笑,她高兴至极。
这时假如我说:“为我洗衣,或上街买本书吧!”我猜想她定会拔腿就跑。
我预测,再过两年妻子又会叫我改台词了,誓言的内容是什么呢?现在还不知道。由于我现在对任何誓言都能脱口而出,对妻的赞美话更是占据我发言所有词汇的榜首,所以露破绽的几率也大大提高,比如上周她买回一支“热吻不留痕”的名牌唇膏,抹在她唇上呈棕红色,实在不怎么好看,但是我还是恭维说:“啊,真美丽!”
她就开心地上班去了。下班却见她土灰着一张脸回来,劈头就诘问我:“人家都说这唇膏色彩不好看,为什么你偏要说好看?”
我幸灾乐祸地说:“我拍马屁的习惯还不是你培养的!”
此后,她每次买新玩意儿回来,佩戴或穿用后受到我的赞赏时,总要多问一句:“到底是真的好看,还是假的好看?”
我说:“好看就是好看。”
我说:“我发誓你在我嘴里、心里永远都是好看的!”
一条未发出的短信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情侣,女孩喜欢感受下雨,男孩总是在下雨的时候为女孩撑着伞,伞的大半部分都是遮着女孩的,每次雨水都打湿男孩的身子。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看着女孩陶醉的脸。他觉得很幸福,女孩也觉得很幸福。
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去游玩,男孩挽着女孩的手,正好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女孩兴奋地跳着,嘴里还在说着什么。男孩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开心,自己也开心。正说着,突然从楼上落下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石,朝女孩头上砸来。已经来不及躲了,男孩一把抱过女孩,女孩尖叫了一声。男孩想用自己的身体挡着碎石,可就在快着地的时候,他猛地翻了个身,让自己的身体朝下,结果女孩的手被碎石砸到,骨折了。
女孩这才反应过来,痛得叫了起来,眼泪也流了出来。她想‘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果然没错。她强忍着痛从男孩身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男孩一眼就慢慢地跑了。
此时男孩在女孩身后呼唤着女孩的名字,声音颤抖,他的嘴唇已经发白。他拿出手机拨了女孩的号码,女孩没接,再拨还是没接。反复几次后他放弃了,只是用手指在手机上按着什么,这时候血在男孩身边慢慢蔓延开,他的手垂了下来,手机躺在血泊中,他已没有力气按下发送键。
第二天,女孩得知男孩在医院抢救的消息,也顾不上生气就往医院跑。当她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宣布男孩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肺部失血过多。
原来,就在男孩想用身子挡住碎石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上矗立着一根十几厘米的钢筋,于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翻了个身,仅让碎石砸到了女孩的手,自己却被钢筋刺中,插进了肺部。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的手机交到女孩手里,女孩看着那条还未发出去的短信:亲爱的,对不起我还是没能保护你,让你的手受伤了……看到这里,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流着泪冲向男孩所在的天堂……
难道你不爱我吗
我是一个漂亮的女生,我曾为自己的漂亮感到过自豪,我也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在我上大一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他和我是一个年级的,他也说他很爱我,我们的关系就那样慢慢的越来紧密,直到有一天他想和我……,我说:不可以预支,我……
我是一个漂亮的女生,我曾为自己的漂亮感到过自豪,我也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在我上大一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他和我是一个年级的,他也说他很爱我,我们的关系就那样慢慢的越来紧密,直到有一天他想和我……,我说:“不可以预支,我要把它留给和我结婚的人,你既然那么爱我就应该等到和我结婚那天再……”他说:“我是真的很爱你的,现在婚前同居的多的是,再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在乎是不是处女啊,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会耐心的等待的,”我看的出来他不是很高兴,我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他,终于在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以后我们的关系好象又加深了一些,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
突然有一天我看见他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手拉手走在一起,我就冲了上去,我真的希望他能向我解释,可是他却什么也没说,我当时脚一软就坐在了地上,就那样看着他们手拉手的走了,我的心在滴血,晚上我打电话给他想约他出来谈谈,他说:“我们还是分吧,也没什么好谈的了”“为什么?我什么地方做错了吗?你告诉我,我可以改的,”“你什么也没做错,只是我已经对你的身体不感兴趣了,明白了吗?”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给我带来的伤痛终于慢慢的好了,我也开始了新的爱情,他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孩,我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他非常爱我,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我们的关系进展很顺利,我们决定不就之后就结婚,他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要我,可是他没有要,我真的很感动,也很好奇。
在我们决定结婚后,一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好奇,还是问了他:“你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要我的你知道我很爱你,我是不会拒绝你的,难道你不爱我吗?不然你怎么不想要我啊?”
“其实你错了,我不是不想要你,而是我太爱你了我不想伤害你,第一次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现在虽然是21世纪了,社会也比以前开放了,但是还是有相当多的男人在乎自己的老婆是不是处女的,现在的世界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也许今天我还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明天就……”
我捂住了他的嘴“不许你瞎说,为什么男人都在乎女人的过去啊?”
来生,再也不爱你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上。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
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有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爱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了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乘这趟车?”
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放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请为我选择生命
她是兰心蕙质的女孩子。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围绕在她的身旁。她不说拒绝也不说喜欢,淡淡的,对每一个人都一样。这样一过变是几年。不断有男孩离开,也不断有男孩加入追求的行列,但她的淡漠让男孩们渐渐灰心,终于离开,最后,她身边只剩下一个男孩子。
她是兰心蕙质的女孩子。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围绕在她的身旁。她不说拒绝也不说喜欢,淡淡的,对每一个人都一样。
这样一过变是几年。不断有男孩离开,也不断有男孩加入追求的行列,但她的淡漠让男孩们渐渐灰心,终于离开,最后,她身边只剩下一个男孩子。
这个男孩子从相识那天变成为她的朋友。
当围在她身边的男孩较多时,他会和她走的远些,十天半月来一个电话,问她可好,但是当她身边无人时,他又会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近距离的关心着她,陪伴着她;当新的追求者出现,他又会默默地退场。
这一切她自然看在眼里。有一次,她问他,为什么呢?
他说,不想让你寂寞。很普通的一句话,让她差点落下泪来,但她却想,真正爱一个人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
在所有追求者中,他是最普通的一个,普通的长相,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家境,甚至连他的为人也是那么普普通通的,透着实在。
然而却是他,从头到尾的陪着她,从20岁的靓丽,到28岁的大龄女子。
她心里认定他或许就是那个陪伴自己一生的人了。她语气平缓,仿佛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一个女孩,在她16岁那年,水库边,遇到了歹徒。在她拼命的反抗中,那个歹徒指着水库对她说,要么跳下去,要么顺从我。在生命和耻辱间,女孩最终选择了耻辱。
她问他,这个女孩的选择正确吗?如果你是她的恋人,你是希望她跳下水库淹死呢,还是接受耻辱?
他心里已经明白,那个女孩就是她了。那一刻他才明白,这么多年来她为什么一直拒绝着爱情。她说,你不必急着回答我,我给你12小时,明天再回答我吧,如果不愿意回答也可以。
第二天,他带着一束玫瑰来了。他说,假如我心爱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我希望她为了我选择生命。和生命相比,贞操又算得了什么?我不能容忍我的爱人因为所谓的贞操离我而去,所以请为我选择生命。
她扑在他怀里哭了。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质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尤其是回想起那不堪的一幕时。但今天她终于庆幸,她选择了生命,所以她才拥有了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
真爱无言
我伤心,我觉得你一点儿不爱我,不在乎我。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楼梯异常干净,干净的都不用我扫;一个月后我才发现,那是你每天抽出5分钟的结果。
我告诉你:“我的车子坏了,我走了半个小时才到车站。”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你怎么不坐出租车,累不累?”但你说:“反正很近,你也随便减肥。”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关心我。
第二天,我发现你留在桌上的你的车钥匙,以及为我准备的丰富的早点。
我告诉你说:“我想去北海道,荷兰等地,欣赏那一大片壮观地花海。”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你想去哪,我们来计划。”即使敷衍几句也好,但你说:“真无聊,花大把的银子去那种无聊的地方。”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懂我。
后来,我发现家里的旅游杂志,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报道,只要有赏花介绍的那一页,页角就有折痕,里面就有你的笔记记录。
我告诉你说:“我跟朋友出去,晚上会晚点回来。”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跟谁出去,小心点儿,记得拨电话或早点儿回家。”但你说:“随便你,你高兴就好。”
我生气了,觉得你不爱我,不关心我。后来,我负气拖到深夜3点多回家,我看到你坐在沙发上的睡容。
我告诉你:“我的大姨妈来了,肚子好痛。”本来以为你会安慰我说:“忍一忍,一天就过去了。”但你说:“女人真麻烦,受不了。”
我伤心了,觉得你不爱我,不疼我。
后来,家里的零食柜里多了好多巧克力及红豆,是你买的,但你一直没吃。直到一个月过去了。你在我月事的前后一星期,天天煮着红豆汤。
我告诉你说:“我真高兴嫁了你,你是最好的老公。”本来以为你会开心地回答我说:“我也是这么觉得,你是最好地老婆。”但你说:“嫁了都嫁了,不然,你还想怎样?”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懂我。
后来,我无意中发现你在睡前用卫生纸擦拭床头那张40英寸地结婚照,然后望着照片傻笑好久。
我想我终于懂了,在你不在乎地外表下,有颗不善用言词表达的心,一颗最爱我的心。原来你是爱我的。只不过不说。这是你爱的方式,跟大家不同。
男人对爱的表达方式是和女人不一样的
男人爱你的时候是不善于用语言表达他对你的爱的
男人是会用行动来表达对你的爱
男人就是男人
所以以后不要再追着男人对你甜言蜜语……
曾经这样爱过你
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这是暗恋吗?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他。他偶然有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
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
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
这是暗恋吗?
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他。
他偶然有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
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
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地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似乎正在被他****,也可能正被他忽视。
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
远远地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扎扎的,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了天堂和地狱之间。
爱着的时候,费尽心机地打听他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节,而做这一切的时候,要像间谍,不要他知道,也怕别人疑心。要随意似的把话带到他身上,再做出待听不听的样子。别人不说,自己决不敢保持特别的沉默。这时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自由。
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出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熟悉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的每片叶的神情。
爱着的时候,有时心里潮潮的,湿湿的,饱满得像涨了水的河。可有时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摊晒出来的光光的石头。有时心里软软的,润润的,像趁着雨长起来的柳梢。有时又闷闷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重视着自己,一边可怜着自己,一边也安慰着自己。自己看着自己的模样,也不知该把自己怎么办。
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
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颗鲜活的心。
于是心里又气他为什么不说,又恨自己为什么没出息老盼着人家说,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说,又羞恼自己没勇气对人家先说。
于是就成了这样,嘴里不说,眼里不说,可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汗毛孔儿都在说着,说了个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
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
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
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不,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
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
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爱的还是自己。
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
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哆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汁。
简明,利落,干净,完全。
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永远的爱人
今天下起了小雪,气温也降至了零度。苏夏在被子里整整待了一天。不算昨晚的九个小时,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刚刚好整整十二个小时,一个可称之为一天的时间。这时外面的喧哗也打动了苏夏。平安夜的气氛让苏夏有点想出去的冲动。或许还有其它的事情更牵扯着她的神经。
今天下起了小雪,气温也降至了零度。苏夏在被子里整整待了一天。不算昨晚的九个小时,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刚刚好整整十二个小时,一个可称之为一天的时间。这时外面的喧哗也打动了苏夏。平安夜的气氛让苏夏有点想出去的冲动。或许还有其它的事情更牵扯着她的神经,她想了想便换了衣服,走出了家门……外面的气氛真的和房间里的不同,虽然寒冷但人潮的涌动还是显得那么的有生气。这让苏夏有点激动。街上人很多,店面都时张灯结彩的,生意很时红火。前面一个卖圣诞帽的小摊里,卖货的小妹忙得不亦乐乎,一边接钱一边满口说着谢谢。看来二十四号这天的确给她带来了好运气。
但自己的二十四号呢?苏夏慢慢得在街上走着,想起了很多事。也许她并不应该想起这些,因为她觉得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些。但此时,那些她说好了要忘记的事情又逐渐地浮出她的脑海。旁边走过一对对的情侣,手挽着手,很是甜蜜的样子。圣诞节的气氛仿佛更加重了这种甜蜜。当这种散发着甜蜜的香味滑过苏夏的脸,钻进她心里时,他的形象在她的思绪里逐渐的清晰起来。
去年的二十四号,在这个同样的街道上,他说:“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们只可能是朋友,再见了。”苏夏没有吃惊,因为她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她笑了笑:“那好吧,我会把你彻底忘了的,以后简单到做个好朋友吧!”望着他那不曾回头的背影一点一点的消失在自己视线里,苏夏的泪往心里流。谁叫自己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呢,且爱得那么得痴心绝对和不可救药。算了吧,就当自己上辈子欠他的好了,苏夏这样安慰自己。
那天,二十四号。苏夏把那绝望的泪水带进二十四号的被窝,同时她也相信能把彻底的忘却带给自己。
旁边走过来个卖花的小女孩碰了碰苏夏。这时,苏夏才从回忆里走出来。“姐姐,买束花给你爱的人吧!”卖花的小女孩微笑地看着苏夏。“哦,不必了,我已经把他忘记了。”苏夏也笑了笑,看着女孩。女孩楞了楞,说:“但还是有这么个人的呀!”“是呀,还是有这个人的,有这么个人的。”苏夏喃喃道。“那我买一束吧!”
一阵寒冷的风吹过,苏夏裹紧了衣服。她拿出手机,写了一条信息给一个熟悉的号码。不过她的手机通讯录上没有这个名字,因为去年的二十四号为了忘却,她把这个号码删掉了。但她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号码,如同不可能忘记他。
“不是不可以忘记你,而是不舍得忘记你,记住,我永远在乎你。祝你幸福!”后面还有一束花的贴图。
躺在今年二十四号的被窝里,苏夏掏出了手机。手机上没有回复的短信。不过苏夏没有难过。因为她不会再渴望收到他的回复,不会再猜测他的心思,不会再麻烦到他。而她只是想告诉他,自己永远在乎他,永远……
那个令我心动的男子
题记:即便幸福于你我还只是期望,看到这些文字间跃然而出的美好,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在眼前会现出一幅幅平实温暖的幸福场景,也许有些是曾经亲历过的,有些是期待而未达的,但那些能触动你我的瞬间,是应该被深深记住的。
有点害羞,但曾在分别的街头,大声说我爱你。
同我去庙里求签,轻轻捉住我的手一同跪下。
从来不迟到——我迟到他不生气。
急着看我新的画和字,笑,说好喜欢!
睡得比我迟一点,醒来早一点。睡前记得剃须。
朦胧醒来轻呼我得名字——没有呼错。
记得我得鞋号,密码,最怕的事。
我很怕虫子,见到虫子大声尖叫他不会笑我。
不舒服时,他请假带我去看医生,回来路上买冰激凌做奖励。
开车绝不喝酒,提醒我也系安全带。
帮我做家务,每天,边做边聊天。
常常帮助别人——不为什么。
答应我:永远不。然后永远不。
一边吹口哨一边修马桶。
说: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白煮蛋的黄可以给他吃。
雨天散步,背我过积水,说:你还可以再胖一些呀。
吵嘴时不会一走了之。
错了会认错。
阅读女士脱毛器的说明书然后教我。
我说笑话他笑。
以前当过兵——给我讲打仗的事(不知是真是假)。
逛街时,我看中同一款式三种颜色的裙子,他说:都试一遍啊。
试鞋时,他把我的卡通袜叠叠塞进上衣口袋。
常常说——有我呢!
事情过了才告诉我,轻描淡写。
指甲整齐干净,喜欢我替他剪指甲。
我做的菜他每样都爱吃,要求明天再做。
小孩子都喜欢他,常常在楼下玩一裤子泥回来。
轻轻拧开我拧不开的汽水瓶盖。
忙时给我订机票,让我带父母一起出去玩。
告诉我——24小时随时打电话。
告诉我——不要省钱。
去义务献血,回来笑嘻嘻掏出一块“福利饼干”给我尝。
偷偷买一件两人合穿的雨衣放在车上。
我喜欢赤脚,他在副驾驶位脚下铺一小块羊绒毯。
留言时画一个小老虎头当签名。
偶尔叫我妈妈!
说谎时结巴。
与人争论时,听上去像是解释。
教我滑旱冰,扶着我跑了快一百公里。
送我的花是盆花,叮嘱我浇水。
和我下围棋,允许我悔棋。
认识他每一天都可回忆。
他其实很早就对他父母说起我……
喜欢运动,带我去招待女宾的俱乐部。
穿10年前的牛仔裤依然合身。
自己动手做我画画用的拷贝箱。
他养了一条大狗,他的狗喜欢我。
吵嘴时我要他还我送给他的维尼熊,他坚决不还!
我不辨方向,他体内有指南针,说——跟牢我吧。
吃我吃剩的东西。
我失眠时他陪我聊天。
我听到他对朋友说:我不认为有了女朋友就不能和别的女孩一起吃饭啊……我只是不愿意和别的女孩一起吃饭。
我洗澡时他拿了杂志进来坐在马桶上念。
比我高,我取不到的东西让他取。
重大的事情和我商量,比如明年的投资计划,周末野餐带不带烧烤架,晚饭吃大白菜还是小白菜。
在商店的洗手间外面等我。
我感冒了,他还是会用我的杯子喝水。
打电话嚷:我办公室的热带鱼生小鱼了!
手上有一道伤——和几个小流氓打架时捏住对方的刀。
和大人在一起像大人,和孩子在一起像孩子,和狗在一起像狗。
喜欢我,从未犹豫,从不和别的女人比较。
常常央求我唱一支歌
题记:即便幸福于你我还只是期望,看到这些文字间跃然而出的美好,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在眼前会现出一幅幅平实温暖的幸福场景,也许有些是曾经亲历过的,有些是期待而未达的,但那些能触动你我的瞬间,是应该被深深记住的。有点害羞,但曾在分别的街头,大声说我爱你。
我买给他的东西都合他心。
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但他自己不知道。
……用双肘和膝部支撑体重。
逛街回家,一只眼看电视球赛,一只眼看我试新衣。
对女人有风度,也有距离。
很少叹气。
真的可以随时找到他!
和他在一起不怕死——也不害怕活下去……
爱过,轻轻放下
题记:真正的伤害不是,而是知道一切不可挽回时仍坚持毫无意义的温情付出,那样的结果我们都明白意味着什么。与刘畅分手八个月时,情人节到来了。那时,我的内心并没有恢复平静,我没有新的感情,也忘不了刘畅。和刘畅分手是因为刘畅坚持去上海。
与刘畅分手八个月时,情人节到来了。那时,我的内心并没有恢复平静,我没有新的感情,也忘不了刘畅。和刘畅分手是因为刘畅坚持去上海,而我却不想离开广州。而且我们两人的性格不是太相投,有许多早就破裂的端倪,工作的分歧只不过是原因之一。大家都是平静的人,最终的分手在情理之中。
可是,分手后我发现,我最终忘不了刘畅,这方面我并没想象中的理智。我发了一个短信给刘畅:情人节欢迎我去上海吗?算作一次别离和纪念,好吗?我神经兮兮地等待着刘畅的回复,都这么长时间了,真不知刘畅怎么想,如果拒绝,那会是一件多么难堪的事。
半个小时后,刘畅还是回了短信:如果你愿意,就来吧。没来过上海吧,欢迎你来。我的欣喜在预料之中,依刘畅的性格,他不会让我难堪。我准备好了几件漂亮的衣服:黑色印花长裙,大V领显出女性的妩媚;烟灰色的披肩配玫红吊带是经典的传奇。我把衣箱收拾好了,又把火车的车次以短信的形式告诉了刘畅。
火车到达上海的时候,我早已梳理好了头发,涂上了浅淡的眼影,那件皱褶长衬衫穿在黑长褛中是我旅行的最爱。虽然不知结果如何,但这次分别的重逢同样让我心动不已。
可是走出检票口的时候,我左顾右盼没见到刘畅的身影。正焦急时,一个理着平头穿着深灰色休闲衣的小伙子走了过来,笑着问我:“是林灿吗?”我疑惑地点头之后,他笑着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说:“我叫任泉,是刘畅的朋友,这几天公司派他出差,让我来尽地主之谊吧。”说着,试探地望了我一眼。我的心一下就凉到了冰点:刘畅显然在回避我。
可是来了,是没办法走的,否则显得太没度量。我跟在任泉后面,他带我去了一家小酒店。这家小酒店是上海的一幢旧楼房改造的,有着小庭院、雕花栏杆和落地玻璃门,平常都是要预订的,价格不贵,很多人慕名而来。任泉看着我的脸色慢慢地缓过劲儿来了,说:“还满意吧,刘畅跟我说过,你是个极有情致的女孩,这样的地方很安静,适合你。”我回过头谢了他。他让我先休息一下,呆会儿他来接我吃饭。他开玩笑地说:“喜欢吃什么随便点,刘畅掏腰包。”
我洗了脸,躺在床上,把脸埋在洁白的枕头里,高大的梧桐树影子正投过格子窗棂照进来。我心里有些埋怨刘畅:不是因为刘畅,我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来上海,情人节让别人陪我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
还是有些累了,睡了一会儿,电话铃就响了,是任泉的声音:“下来吧。今天情人节,我是单身汉,就算是你陪我,好吗?今天我们有个单身聚会,就我没有女伴。”我这才释然,叹了一口气,说:“好吧。我马上下来。”
本来不想怎么打扮的,后来转念一想,不枉别人麻烦一场,总得给人面子。我把带来的烟灰色羊毛大披肩拿出来,那件玫色裹胸让我的女人味呼之欲出。我淡淡地扫了一下胭脂,涂上了珠光唇彩。
任泉已经在院子里等我了。他看着我满意地笑了,伸出手做了一个绅士状,示意我出门。沿着上海干净的小街道走,满街都是情人节的玫瑰,鲜花的香味一下包围了我。毕竟和陌生的男人在一起,面对浓浓的情人节气氛,我还是有些拘谨。任泉看了我一眼,在一家小花店前停住了脚步,买了一束带着水珠的香水百合递给我:“这种花适合你。花儿属于美丽的女孩。”
那天晚上,满街的女孩拿的都是玫瑰,只有我拿着清雅的香水百合,显得与众不同。街上的人都在侧目。任泉得意地吹起了口哨。
任泉带我去的是一家干净的小火锅店,他说:“我是听刘畅说你喜欢吃火锅的,温暖。”这句话让我的心暖洋洋的。任泉的朋友都来了,加我们一共是六人。情人节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餐厅毕竟是少数:在有情致的灯光下,情侣们两两相望,含情脉脉。我有些感激任泉的安排,这样至少让我免去了尴尬。
一切的顺其自然让我的胃口不错。我发现那一天全都是我爱吃的东西:细嫩的羊肉片、生炝紫包菜、基围虾还有冰口啤,阔口玻璃杯里还有苦瓜汁,也是我的最爱。虽然这个情人节过得莫名其妙,但面对这么好的进餐环境和可口的美食,我的心情有些异样。所有的男士都夸奖我漂亮,一顿饭吃得我轻飘飘的,愉悦而轻松。鲜美的火锅吃得热火朝天,然后我们一起碰杯:情人节快乐!在座的每一个男孩都送了我一个小礼物:有的甚至只是上海红房子里的一小块椰丝蛋糕,用漂亮的包装纸包着,同样让我感动不已。
饭后,我们去淮海路上的小教堂里听赞美诗。那天上海难得地下了一点小雪,细碎的雪花让情人节更有气氛了。徐家汇的小教堂里人不是很多,唱诗班在轻轻地诵着,我的心在一霎那间空灵起来,那一刻我的眼睛有些湿润,我被自己感动了。有些情怀是可以和爱情无关的,它们会净化你的心灵。
走出教堂时已近深夜,我们步行去外滩,朋友们都散去了,任泉负责送我回酒店。小酒店的小花园里还有客人在喝酒,荧荧盏盏的灯火闪闪烁烁,美极了。我把大捧的香水百合放进了前台的玻璃花插里,对任泉说:“谢谢,这个情人节我觉得很特别。”任泉顿了顿,说:“别谢我,要谢谢刘畅吧,其实一切都是他的安排。”他递给我一样东西,说:明天在飞机上看吧。那一晚,我遵守了诺言,没有打开那个小包装。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了,我拎着行李走出了酒店,那个二层楼的小酒店像家一样在阳光中温暖着我的视线。
在飞机上,我打开了那个小包装,刘畅的话跃然纸上——林灿,请原谅我的爽约,其实我并没有出差,我想聪明如你,一定知道我的借口。我相信你能理解我的做法:真正的伤害不是分手,而是知道一切不可挽回时仍坚持毫无意义的温情付出,那样的结果我们都明白意味着什么。我安排我的朋友们去陪你,但愿上海之行没有让你失望,如果有的话,那是我的罪过。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刘畅的良苦用心,他告诉我,他已将我放下,也告诉我,要放下他,因为那样才是对彼此最恰当的保护。
很多年后,我早已平静地放下了刘畅,却不能忘记那个特殊的情人节,刘畅、任泉以及那一群不知名的朋友给我的一个美好的夜晚,他们是那样的真实。生命中除了情爱,还应该有温暖啊。
那一缕上海徐家汇的阳光,留在我生命中最美丽的角落。
爱情的终点
题记:你选择的人未必是你今生的最爱,而选择你的人却最爱你的今生,乃至于来世……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做夫妻,是讲缘分的。所以,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事。懂得从平平淡淡的生活中体会出点点滴滴的感动。这,就是幸福!
老太太醒过来了,心脏跳的忽快忽慢的,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老太太就想:差不多喽,自己要走,也就在这一两天喽。
老太太已经76岁了,身体倒还好,只是今年,大冷大热,对他们这些老年人,是很致命的伤害呢。这不,自己就觉得从春节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太太转头,看见旁边的暖椅上,躺着自己78岁的老头子,心里,稍稍安慰了些。
太阳暖暖的,正在向天边垂落,老太太就想起了和老头子,这一辈子的时光。
年轻时候,老太太是四邻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说媒的人,踏破了她家好几块门槛。可是,可是她早就心有所属。她,看中了村中那个小学校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那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长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满满的笑,让人就心醉的不行。
两个人曾经多次在村中的小道上迎面走过,都只是短短的对视一眼,然后双双红了脸,低了头,匆匆的擦肩而过。短短的相遇,却是两个人,最幸福的期待。
谁知那一年,她的父亲去外面采办年货,回来时遇到了土匪,危急关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过路客,舍命救了下来,还替父亲挨了深深的一刀。
在她家里养伤的时候,她在床前端茶递饭,完全是出于报答这个陌生男人,对父亲的救命之恩。
等到这个汉子伤势渐好的时候,这个汉子就开始忙里忙外的,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农活和家务活。别看他粗枝大叶的样子,竟是个全能手,洗衣做饭,田间地头,春耕夏种,修修弄弄,竟没有他不会的活计,把她的父母给欢喜的不行,就经常陶醉在四邻的夸奖和羡慕声中。
这让她非常心焦,因为她在一个晚上,偶然在父母的门外,听到了父母亲,有意要招这个汉子入赘。她就软软的靠在门边,没了主意。
第二天,故意去那条和教书先生经常偶遇的巷子,徘徊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后来问了村里的一个孩子,才知道那个教书先生,已经回城多日,说是家中有事,要三个月后,才能回来。
那个教书先生再回来的时候,匆匆的跑到她家门口,就看到了她家门上,醒目而刺眼的大红喜字,看见了院子里,一身红衣,满眼幽怨的她。
从那天起,那个教书先生,就彻底的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后来,后来就跟着那个汉子,安安心心的过起了日子。
新中国成立,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改革开放,风风雨雨,雨雨风风。两个人从农村来到城市,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生儿育女,开枝散叶,就到了现在,老态龙钟的样子。
不容易,实在不容易啊!
老太太这样想着,胸中有些发闷,就咳嗽起来,惊醒了一旁午睡的老头子。
那老头子赶紧起身,关切的看着老太太,就手到了一杯水。老太太就捧了暖暖的水杯,看着自己的男人,想自己,和这个男人过了这一辈子,还有什么遗憾吗?好象没有吧?
这个男人,心思实在细腻的可以。对这个家,也实在没话可说。再苦再难,都把她们娘几个,照顾的妥妥当当的。两个人虽然在一起,极少有什么话,却有着多年培养出来的默契。有时候,就默默的坐在一起,手握着手,什么也不说,都能静静的,坐上那么一天。
老太太就想起老头子为了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还记得一年秋天,二小子要上学,学费成了问题,家里也好久没有见到荤腥了。老头子就在屋子里坐了很久,然后起身说,去找人借。找谁借?其时他们在那个城市,一个亲戚也没有。寥寥的几家朋友,也都是一穷二白。谁知到了傍晚,老头子果然就带回来了儿子的学费,手里还破天荒的拎了一只活鸡!
那个晚上,一家人,暖暖活活的在一起,好象过年一样的快乐。
可是,可是她却在晚上给老头子换衣服时,发现了袖弯里,有淡淡的一点血迹。就赶紧去看熟睡中老头子的胳膊,就看见了他肘弯处,一个醒目的针眼,还有好大一片淤青。
啊!这个汉子!这个男人!这个老头子!!
为了这个家,也是一身的病了。快八十岁的人了,却每天依旧忙忙碌碌的,仿佛是一台不知疲倦为何物的机器。
而自己,自己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是多么多么的伤心,多么多么的不情愿啊。现在牵手走了这么多年,却只有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始终如一。
老太太这样想着,眼睛里就渐渐的潮湿起来。忽然,就有些孩子气,就轻声的问眼前这个男人:“老头子,说说看,如果有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做夫妻吗?”
老头子被老太太这个突兀的问题,弄的愣了一下,就展开满脸的核桃纹,笑的很神秘:“不一定喽,如果下辈子,我托生成了大官财主,就去找你,让你好好的跟我享享福。如果,如果还是这么穷,就不喽,就帮着你,帮着你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我呢,我就在你家附近,远远的看着你,只要你能过得好,就成了。”
老太太很感动,就幸福的笑着说:“你个臭老头子,还在我家附近,在我家附近干什么?”
老头子就转头,认认真真的看着心爱的女人,认认真真的说:“不干什么,就,就做个教书先生吧。”
老太太就突然愣住了,哀伤地看着这个和自己共渡了一生的男人。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里的泪,却无休无止的流了下来。
过了很久,老太太深情的说:“老头子,我要走了,抱抱我吧。”
老头子就慢慢的起了身,轻轻的,轻轻的把老太太搂在怀里。老太太就在老头子耳边,呢喃着说:老头子,下辈子,咱,还做夫妻啊……
老太太和老头子的小孙女儿,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夕阳西下,火红的霞光,将老头子和老太太满满的笼罩在一起。就说:“羞羞,爷爷,奶奶,看不出你们还这么浪漫啊。”于是惊讶地发现,老太太和老头子,幸福的相拥着,已经双双去了。
后记:
爱情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
生活又是什么?
一点一滴,零零碎碎,百花烂漫,倒海排山。
还有,还有就是掩埋在心底里的,
那一块小小的,隐秘不至的芳草地。
只要你此生去过,就了无遗憾。
马里亚纳海的爱情灯
从她小的时候起,她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举办过无数次画展,他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够得到像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无私的爱。
从她小的时候起,她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举办过无数次画展,他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够得到像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无私的爱。
她经常看到父母在一起作画,他们从小就是一一个老师带出来的。他们作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先由父亲用淡色的画笔在画布上描出细致的轮廓,再由母亲根据那些轮廓涂上色彩。最后成就的一副画,就如同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一般,有着鲜活而灵动的生命力。
等她慢慢地长大,也谈了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的时候,她发现丈夫和自己的生活并不像她从小到大希翼的那样。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爱好,业余时间常常各行其是。她觉得生活就像是一列载满平淡空虚的火车,来回反复。曾经的爱,就像被遗失在某个漆黑隧道里的烟头,只兀自闪亮过几秒后便不知所踪。
结婚两年的时候,丈夫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她面对失意的丈夫,不但没有好言相劝,反倒觉得自己和母亲比起来,一直是个不幸的女人。不仅没有找到一个志趣相投的伴侣,还要面对丈夫的无能。
在和丈夫的一次争吵后回到分母的家,那时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一年多了。她把自己对生活和丈夫的不满都告诉了父亲,她委屈地问父亲,为什么自己永远都拥有不了像父母那样甜蜜的爱情?
年迈的父亲并没有立即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展开一张画布,开始在她面前作画。她对父亲的行为感到十分吃惊,因为自从母亲过世后,父亲再也没有画过一副画。
十分钟后,父亲把那副画拿给她看。那是一副仅有一种色彩的画,所有的色彩都是沉静的蓝,深深浅浅地染满了整块画布,画布的中央是一条畅游在深海里的鱼,在它的头上有一盏小小的灯,发出蓝色的光。
原来在父亲年幼的时候,就被查出了严重的色盲,在他的眼睛里,世界上永远只有一种色彩。从小和父亲一起学画画的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放弃绘画,每次都帮父亲在完成的单色画稿上着色。也正是因为那些丰富了色彩的精美画卷,才让父亲在城市里享有盛誉。
所以一直以来,真正幸福的那个人,并不是你的母亲,而是我,一个得到了你母亲无私的爱的男人。父亲对她说。
父亲把那幅画送给了她,并让她回到了丈夫的身边。
从那以后,每当看到家里客厅中悬挂的那幅画,她便会想起父亲告诉过她的那个关于深海里的鱼的故事。
在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海水又深又冷,几乎没有生物存活的条件和可能。可就是在这样的深海里,却有一种安康鱼快乐的活着,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地繁衍。虽然越大的安康鱼越盲,看不到前面的路,但只要有爱情在它们身上发生,它们头上就会生出一盏照亮前路的灯,从而安然地在深海里畅游。
她终于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为所爱的人,在黑暗中亮起的那一盏小小的明灯。
寻常幸福
题记:——房子依旧是小而阴暗的,但日子却过得更加温暖亲切。幸福是看得见的呀,从一杯水,从一句话,从一个眼神。
男人已经45岁了,女人比他小三岁。一直住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有些阴,有些潮。身边不断有人买了新房子,女人便很羡慕地看着人家搬家。男人开始认真地打听每平方要多少钱,要贷多少款,每月还多少,要还多少年。两个人一起去看房,三室一厅的房子,很宽敞,很阳光,大大的落地窗好象把所有的温暖都拥在怀中。女人眼前一亮,这就是她这么多年来一直希望住上的地方。男人则在心理算这房子的面积与入住费用,很贵,对他们这样的工薪族来说实在太贵了,所有的积蓄都要拿出来做首付,十年按揭,每月要还近两千元的贷款,那是两个人月薪的一多半啊。可是看到女人欣喜的眼神,他终于将“换个小点的吧”这句话咽了回去。女人跟了他20年,没享过什么福,好不容易看到这么喜欢的房子,今后的十年就再辛苦一些吧,然后,就可以和她在这美丽的房里安享晚年了。
付了首期,钥匙拿到了,两个人站在宽大的阳台上,一时间竟如新婚一般激动,男人仿佛又回到25岁那一年,兴奋地迎娶他的女人,并坚信可以给她幸福。女人安静地靠着他的肩,絮絮地说着以后房间如何摆设。
想法是美的,但钱毕竟不多,所以男人算来算去,计划着如何才能节省一些,再节省一些。瓷砖买来了,一共20箱,如果请人搬运,需要多付40块钱。男人挥手打发走了送货的,一个人往上搬。瓷砖那么重,他搬完第八箱的时候就累得搬不动了,看着外面码成一小堆的箱子,他咬咬牙,一次比一次艰难地搬运着,像一只顽强的蚂蚁,好似连最后一点力气都用上了。
还需要两扇门,他到家装市场看了,最便宜的每扇也要二百多,正好他公司有两扇旧门,后勤部的人说50块就可以卖。男人很高兴,又省了不少钱呢,回去只要重新刷漆就可以了,只是怎么弄回去呢?雇辆车岂不是把省的钱又都花在车费上了?于是他借了一辆三轮车,冒着凛冽的寒风自己运回家去,等到了家,连厚厚的的羽绒服都被汗水洇湿了。女人心疼的要命,男人说:没事,我身体好着呢,现在多省一些,再辛苦十年我们就可以安心享受了。如燕子衔泥一样,冬去春来,这新家渐渐有了模样,男人和女人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总要去新房看一看,这是他们这辈子的归宿了。
再打一个壁橱就差不多了,男人算好了料到市场买回复合板,仍旧舍不得花搬运费,便将宽大沉重的板子负在背上,象一只爬行的甲壳虫。“打好壁橱就可以进去了。”男人鼓励自己,在心里想着让女人住进来的那一天她该有多高兴。等搬家那天自己要风风光光地把她接来,就像再取她一次一样。汗珠大颗地砸在地上,最后一快板子终于背进了屋,男人环顾一下房间,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接下来的日子,女人差不多天天以泪洗面,男人被送到医院后被检查出一大堆病,怎么一下子就倒了?更现实的问题是:男人需要住院,而他们手里已经拿不出钱来了。男人挣扎着要出院,安慰女人:医院都是吓唬人的,哪有说的那么严重?女人反倒安慰他:这事你说了不可不算,得听医生的。再说,咱们还有钱呢。男人一愣,女人笑:结婚这二十年,我……我攒了些私房钱,本想在我们养老的时候用,现在急用,就先取了。你放心,住院的费用是足够的。男人舒口气,笑:你居然敢自己藏私房钱。女人也笑了,眼里却再次含了泪。
男人出院了,身体仍是虚弱的,毕竟快五十岁的人了,体力透支太多,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恢复的。回到家他就张罗着去看新房:等我再休息几天,把壁橱打好我们就可以搬过去了。女人正在煮汤,轻轻的说了一声:不用去了,那新房,我已经给卖了。男人呆在原地,一瞬间他就明白了,女人哪里来的什么私房钱,那住院抢救费用都是的卖房的钱啊!他觉得心里的血一点点在凝固,自己拼命地干不就是想让心爱的她早日住进那洒满阳光的大房子吗?女人端了汤,用调羹轻轻搅着递过来,清澈的眼里竟不再有泪:别想了,那房子我确实喜欢,但我不能为了房子失去你,只要你健康的在我身边就比什么都重要。男人搂住女人,百感交集,20年了,自己竟然连一套大房子都给不了她!女人仿佛读懂了他的心思,挣出他的怀抱柔声道:你虽然没有给我大房子,但你却给了我幸福。
房子依旧是小而阴暗的,但日子却过得更加温暖亲切。幸福是看得见的呀,从一杯水,从一句话,从一个眼神。男人和女人生活的很开心,他们依旧过着寻常日子,但,谁说寻常不也是一种幸福呢!
一个女人的爱情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从于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有九种感情叫做爱情
第一种 美丽的感觉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在有爱情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对方最好看,即使有别的异性比你爱的对象好看,但对你而言,他(她)才是你心中最美的一个,而且是别人根本无法相比的。
第二种 亲爱的感觉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跟他(她)在一起,你会觉得很舒服,很和谐。你可以信任并依赖他(她)。他(她)像是一个亲密的家人,甚至可以说,比一个家人更亲密,而且在这亲密里,你更体会到一份温馨的感觉——这就是亲爱的感觉。在这个爱情的国度里,他(她)愿意包容你所有的缺点。
第三种 羡慕及尊敬有感觉
一个健康的爱情关系。应当有以对方为荣的感觉,你会欣赏对方所有的一切,包括内在与外在的条件和优点,并且对方也让你感觉,他(她)处处以你为荣。如果这种感觉存在的话,不论他(她)做这件事是成功或失败,你都会欣赏他(她)的才华,而不是只重视结果。
第四种 赞许的爱情
相爱的时候,你是否喜欢夸奖对方,而且不仅是欣赏,或敷衍了事而已,你还会喜欢在他(她)不在的时候向其他人讲述他(她)的种种好,哪怕帮你泡一碗方便面。重要的是,你从夸奖对方的热诚之中感到无比的快乐。
第五种 受到尊重的自尊
爱情关系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自尊心,可以让你感觉到生活更有意义,因为爱情能够让你发现,其实你有着无人可比的独特性,虽然你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是你的独特性使你受到无比的尊重,生命也因此更有价值。
第六种 占有欲
爱情是绝对独占的,是不能与他人分享其亲密的男女关系,因此,当爱情从不确定走向稳定后,需要以婚姻来持续以后的日子,所以我们在结婚时彼此相约相许。在真实的爱情生活里,互相许诺忠诚是必要的。
第七种 行动自由
如果一个人有正当的理由,他(她)的行动的自由一定要受到尊重,这样才不会破坏两人之间的爱情关系。爱跟着感觉走的人虽然十分令人担心或生气,但是对于热爱随性生活的人而言,限制或约束一点用都没有。还不如给他(她)自由、空间。他(她)总会回来的。
第八种 深深的同情
人们对深爱的人常会有怜惜的感觉,经常会为对方考虑,如果对方受到挫折,我们会非常愿意为他(她)分担痛苦与挫折,把对方所受的苦当作自己所遭遇的苦难一样,或者更胜于自己的苦难,因为在爱情里,我们愿意为对方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第九种 生理上的性冲动
当我们在对一们异性产生兴趣或爱上某个异性时,都希望彼此有身体上的接触。在真实的爱情生活里,这种欲望是永远存在的。性冲动并不是单单只是行为,它还包含了许多其他亲密的身体上的接触,如牵手、拥抱等等,这种情感会永远存在于爱人心中。
如果你发现自己近期有如下举动,那么你现在正在爱情进行中:
1、你在同朋友联欢会喜欢与对方从嘈杂中脱离出来和他(她)一起漫步。
2、当你们在一起时你会假装忽视对方,但当对方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环顾四周很着急的寻找。
3、虽然其他人总是惹你发笑,但你的眼睛和注意仅仅在一个人身上。
4、虽然对方早就应该打电话告诉你他(她)已安全到家,但是你的电话却一直沉默着,然后,你清楚的意识到你正在处于等待的惊慌中。
5、因为工作的繁忙你必须挂上电话,但是你却无法这样做。因为你正在和他(她)通话。
6、当读到这篇文章时,如果某个人在你的心中出现,那么,你肯定已经爱上他(她)了。
鸟和游鱼的爱情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被遗忘的野百合
17岁的雨季多,他去一个边远的省份上高中,是因为那里的高考分数线比上海低得多,作为高考大移民中的一员,他待在那里的时间不过一年而已。
边远的小城是荒凉而寂寞的,甚至让他感受到了与世隔绝,和偌大的上海相比,这里的一切显得那样土气,甚至连人们说话的口音也那么难听,可他却不知道,他清秀的外表和好听的普通话从他来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吸引了一个女孩。
那是一个当地的女孩,脸色黑里透着红,健康而又美丽,有着害涩的笑容,见到他,总是低下头,飞快地躲开他的眼神。他心中得意着,因为知道她对他的喜欢。
因为学习比她好,况且将来要回上海上学,他的目标就是交大,所以,他怎么会把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放在眼里。
忽然一天,他的书桌上有淡淡的香气散出来,他打开书桌,看到书里夹了一朵花。他不知道那叫什么花,白色的,淡淡的清香,传瞬,他就明白是谁做的了。
再见到她的时候,他拦住了她,这次,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一样,甚至连呼吸都不均匀的。他更加得意地看着她,然后对她说:“能告诉我那是什么花吗?”
“野百合。”她低着头,摆弄着衣角。
“对不起,我不喜欢这种花。”说完他就走了,头也没有回。
而身后的她泪如雨下,一个女孩子的第一次啊,何况,她有没有要求他如何,她只是想在这如花的季节里,能和他一起度过高考来临的那段日子。
高考很快来临了,他没有考上交大,却回了上海,而她则名落孙山,以后,他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原本,她在他心中就是一丝丝涟漪,风没有了,涟漪也就散去了,那朵被他看也没看的野百合,也许早就结婚生子了呢。几年以后,他去一家合资企业应聘,却看到台上笑吟吟的她,美丽得如一只天鹅,长长的头发披肩而落。他以为是长相类似的人,再看名字,果然是她,上面写着人力资源部经理——徐亦芬。
他呆住了,她,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孩子怎么会来北京,而且做了高层管理人员?
她也看到他,招聘会散了的时候他再次拦住她:“真的是你?”
她笑,像一朵百合:“是从认识你开始,我才明白了一件事,一朵花要为自己找到春天才会让别人注意到,第二年我复读了,然后考到了北京来,直到念完研究生,直到自己由毛毛虫变成蝴蝶。”他的心里浮上淡淡的悔意,但是一切已经偶然,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她不再是等待他定夺的黑黑小女子了,而是他等待她定夺的一个主管了。
说话间有一个男人开了很漂亮的宝马过来,然后为她打开车门。他走开了,其实他已经被公司录取了,但是为了自己的自尊,他没有来。
野百合也会有春天,可惜有人错过了。人生没有后悔药,没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勇往直前吧,不要因为错过了流星就丧失了对生活的勇气。珍惜在一起的日子,或许某天回忆起来,也是另一片美丽的春天!
推荐人评语: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不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明白拥有的可贵。
笑对失败
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明艳,谁知道它当初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泪泉,洒遍牺牲的血雨!
从这句话中话可以知道,想要成功,奋斗是绝对少不了的。
但是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吗?不,不是这样的。还有“失败”这两个字。不是谁都会成功,失败在所难免。如果没有经历失败,那种人是不完整的。俗话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也就没有成功。
很多人认为,失败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其实不然,如果没有经历过失败,哪来成功的喜悦呢?
那么面对失败,我们该有怎样的心态呢?其实失败并不可怕,面对失败,我们绝对不能够逃避,这是最关键的一点。遇到失败就放弃,不敢去面对,那这就是懦夫的表现而已。难道每个人都愿意自己是一个懦弱的人吗?所以面对失败,要坚强,不能妥协,更不能退缩,因为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当你面对困难时,要学会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生活一个微笑。
德国著名音乐家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家,居然成了耳聋的废人,别人嘲笑他。可他呢?他并没有因此放弃,相反他克服了耳聋的困难,创作了更好的作品。
作为一个学生,困难和失败可以说是我们的老朋友了,经常遇到失败,我是不是从中学会了坚强,学会以微笑面对失败,那么我的人生也就没太大的遗憾,因为我已从失败中获得了成功。
做自己
现在大概是凌晨1点钟了吧,可我毫无睡意。这样的夜晚,任意生长的寂寞,从窗户外一丝丝透进来。偶尔回复QQ好友几句,又恢复了寂静,不尽会胡思乱想起来。就说上网聊天吧,我常常在聊了一会儿就走,于是有了这样一个网名:半糖主义。呵呵,没办法,不喜欢了可不会委屈自己,如此简单。夜深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哦,不是,是今天……
父母一间居室,我也有一间小天地,家里还有一间客厅。我的物质生活安逸,家的美好形象早已在心目中根深蒂固。那早睡熟了的父母却像是我的投资商,他们投资的越多,要求也越多。他们从来也不了解我,也不会重视我的感受,只是做他们认为对的事情。
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爱玩是我的天性,无论男生女生,一样没界线,一样happy!
即使只是单纯的异性朋友,也会遭到难听的话语呵斥、强硬的手段阻止,有些手段可以称作卑鄙。我已经长大了,待人处事有我自己的方式,然而,在父母的眼中,我却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他们觉得错的事情,我就不应该做,甚至想也不行。
可是,这并不代表我没有想法。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渐渐体会到“思考”和“选择”这两个词的含义。我开始不完全按照父母的想法行事,有时候还会与他们发生争论,力图让他们改变。然而,思考和选择给我带来了更大的麻烦。他们认为,我不需要有想法,只是努力学习,照他们的话去做。我做一个“傻子”吗?不,就算是傻子,也有自己的想法。
父母对我有养育之恩,为了报答他们的恩情,只好做他们认为对的事,走他们强迫选的路。有时候,心中的苦积多了,我就会躲在角落里独自哭泣,让眼泪无奈地泻出来;有时候,就算有不服气的事情,也只能摔打玩具来发泄。这样的生活好难!
我真切地感到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多么幸运啊!别以为只有那些天才才知道自己的能力,一个平凡的人,他们要是能不为世俗所动,安安静静地做他们自己喜欢的事,自由自在,快快乐乐,不也是一种成功吗?我最想做的是只做自己,不必说自己不想说的话,不必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真的好想,静静地,做着自己。可是世上最难的,恐怕就是做自己。我的愿望是一件世上最难实现的愿望吗?
我真的、真的好想做自己!
体验
星期天,我在看电视,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做饭。突然,我想到一个主意,看见妈妈正在淘米,就对她说:“妈,您把米淘得干净点。”
妈妈说:“那当然啰,我每次都把米淘洗干净的。”
过了一会,妈妈烧菜了,我又对她说:“妈,菜一只只烧啊,不要性急。”
妈妈说:“我知道。”
我还补充说:“妈,少放点盐,不要烧得太咸;但也不要太淡,太淡了没味道。”
妈“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又过了一会,我说:“妈,您累不累?累了就歇一歇。”
妈妈终于忍不住,瞪着我说:“你今天怎么啦?这么罗嗦!自己看电视得了,我天天烧菜做饭,用得着你说呀!”
我笑着说:“我是让您体验体验。”
“体验什么?”
我说:“体验唠叨呀,平时,您不是总对我这样唠叨吗?”
关于玻璃的一百种颜色
有人说,玻璃是透明的,透过它甚至能看到自己。也有人说,玻璃是茶色的,好像不时飘出阵阵茶香。
人生有酸甜苦辣,而玻璃则有那一百种颜色。
晴天,阳光洒射,透过落地玻璃,钻进屋来,那玻璃被折射出异样的光芒,红的、橙的、黄的、绿的,缤纷的色彩毫无保留的、肆意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那时的它们或许不是它们自己,但又或许它们爱那不一般的自己。雨天,上天在哭泣,阴瑟的雨狠狠打在玻璃上,随后滑落,毫无声息的滑落,不如它来时那样猖狂。玻璃上布满雨滴,显得有些坑坑洼洼,透过那上面的雨珠,世界仿佛放大了一倍。而人们似乎也乐于看那奇形怪状的过往行人与车辆。这时的玻璃,仿佛带了点灰。
某一天,我们也许会发现原来玻璃只是那简简单单的透明,只不过是在太阳或月亮的加工下才会呈现出那么美的一百种色彩。
或许在虔诚地吸取别人长处的同时果真是在为自己添上美丽丰富的色彩。仰望别人,并不丢脸。被别人睨视,才会尴尬。玻璃也有自我,即使被摔碎,依然摔得响亮。人为什么就不可以活出精彩。
尽管那一百种色,都不属于玻璃,但阴天、晴天,我们仍夸赞它,因为它展现出来的就是那一百种色彩。
在关于玻璃的一百种颜色中我们看到了什么,过去、现在、未来?当然那只是一块普通的玻璃,无法回到过去,亦无法预期未来。但我们的现在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的。要做一块被人称赞的玻璃还是一块永远平凡的玻璃,那就要看你是不是适时地追寻太阳的庇护!
雷锋精神——不朽的丰碑
雷锋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湖南省望城县人。他1940年出身于穷苦农民家庭。7岁沦为孤儿。但对中国共产党怀有深厚的感情,先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和青年团。雷锋1960年1月应征入伍,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牢固地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远大目标。并且为之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1962年8月15日,执行运输任务时不幸殉职。在部队生活2年8个月,他工作积极,埋头苦干,多次被评为“红旗手”“工作模范”“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
这便是雷锋,一个平凡的人,但也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不像黄继光那样抛头颅,洒热血,何其悲壮、鸿烈;也不像欧阳海那样丢弃生命,为他人,令人惋惜,钦佩。可是他同样不朽,他以甘当“螺丝钉”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不是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吗?是他,在我国的英雄史上增添了一个美丽的蓝图,一首难忘的诗篇。
当我们看见盲人过马路时,去帮助他;当我们看见老人上公交车时,让让座;当我们看见有人摔倒时,扶一扶;当我们看见别人的东西掉了,捡起来,还给他。这一件件看似平凡的事迹,却弘扬着不平凡的雷锋精神;当我们扶了盲人过马路,静静地走开;当我们让座给了年迈的老者,付之一笑;当我们扶起摔倒的路人;暗自离去;当我们捡起了饰物给失主,不再留名。这一件件看似吃亏的事情,却诉说着伟大的雷锋精神。当你做了一次次活雷锋的时候,你心中是不是有着无限的欢乐与欣慰呢?当你做了一回回无名英雄时,你那平凡的实际早已被他人所赞颂,所升华,所铭记……
让我们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为座右铭,以雷锋为榜样,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让雷锋精神永垂不朽!
一千年以后
一千年以后,
我不可能还在世间。
但我希望我能够在天堂看着人间,
微笑着。
一千年以后,
人们会不会变得冷酷无情,
或者为了金钱互相残杀呢?
我不能预料。
因为在一千年以后,
世界早已没有我,
无法再看着这人间。
悲欢离合,
爱恨情愁……
美丽的风景
这样一个同样美丽的夜晚抬头忘着窗外的天空,希望得到一丝安慰,乞求能给我躁乱的心带去一点平静。可是我忽然发现这种想法对我头顶的这片天空来说实在是一种奢侈。北京的天空永远是那么不尽如人意,昏沉阴郁,让郁闷的心更加郁闷,受伤的心更平添几许忧郁。很希望能见到澄澈的蓝,那种平静悠远神秘而沉醉的蓝,能平静人的心绪,能穿透人的心境,豁达人的胸襟,可我明白这是妄想。
于是带着失落我踱步又回到书桌前。拿起书,毫无意识地翻着,书上到底写的什么我全然没看进去,只知道看到的都是页页密密麻麻排满的符号,郁闷!书在我手里放了又拿拿了又放,我对自己的这种无聊透顶的做法已感到极端反感了。最后索性把书甩到一边,准备着为自己腾出足够的空间用以发泄,其实并非是想发泄,是压抑了以久的心弦实在需要一个可以弹动的时间,是矛盾了已久的左故右盼的心情害怕“人生的悲剧”再次在我身上重演;到底是应该学习还是实践,是该看书还是积累经验?我迷茫了,踯躅而徘徊不前。时间在我手中悄无声息的滑过没留下一点迹痕,我也只能无奈叹息抱怨。可是如此虚度青春年华,浪费美好光阴,又怎是我所愿?叹息是懦弱的表现,有勇气就该大声呼喊:为什么?我会如此矛盾?我的未来到底是不是能掌控在自己手中的美好明天?要做一艘能掌握自己航向驶向理想目标的轮船而不是只做一只茫然漂泊于海面任有风吹浪打的小舟,我怎么做呢?我思索着,有一种不服气的精神。
又看到久违的《读者》安然平静的躺在书桌的一旁,似乎已在期盼中默默等待着我去欣赏她依旧美丽的容颜,品位她丰富睿智高雅而赋予内涵的思想。本想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可却被她那种坚定的神情所打动,下意识地拿起了她,随意翻到了一页,醒目的标题《有我存在的这个美丽的晚》我定格了。每个晚上都有我存在,可并不美丽,心想,不知作者是如何美丽的,先看看再说。不在意的跟着作者思维前行,却一步步被他那种睿智的思想所深深吸引了“我此刻的意义就是感受一点温馨,感受一点美丽。虽然明天、明年我可能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但相对于此刻,它们都是很次要的。如果我总是要为未来做准备,那么我将会错过多少眼前的欢乐和幸福?其实人生就是眼前的一点一滴。”好深刻啊,它就是猜透了我的心思一样,明白我痛苦的一切。是啊我此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是一味的烦躁还是无奈的叹息,是伤感的看着时光的流逝还是任由自己不理性的看待来?“如果总是为未来做准备,那我将会错过多少眼前的快乐和幸福”的确我已经错过了多少了呢?大学四年是人生最精彩最浪漫的时期,是我们定格理想去为成功努力的阶段也是最容易逝去的。它的美丽正是由于它的珍贵,它的珍贵源于它的无法替代,它的无法替代正是来自它的不可重来。四年的人生是浓缩的精彩,它的丰富等着我们去经历去体味,很多风景需要我们去欣赏不是吗?为什么总是要为自己的将来担忧,我到底会错过多少眼前美丽的风景?当你迈出第二步的时候,不正是因为有你坚实的第一步吗?人生就是眼前的一点一滴。我们是活在时空里的人,过去的就是已经失去的,将来的是还没有得到的,只有现在是可以把握和拥有的。眼前就是一切。
合上《读者》,我似乎明白了一切。看着堆在书桌上层叠的书,我已不再烦躁。窗外的天空依然阴沉,可此时我却觉得它是另一种存在的美丽。
我明白了,该怎么做了。朋友,你明白了吗?
诗词之美
如同梦的载体,看到它们时心灵有着跌宕起伏的感觉,无所预知。其中绽放的是艳丽或颌靡的色彩,一遍遍地记录下那个时空中所有穿堂而过的伤感和爱恋,飘渺和奔腾。
美在恒久。千年后仍闪耀的光芒未被岁月所磨琢。当今日手执那些个个凝聚真挚的文字,心情为之沉浮,时空的界限在其面前轰然倒塌,一切似曾早已随风逝去的过往,一次次的呈现在每个人的脑海,将片段重播,如同一股永不枯竭的源流,一淌千年。
美在飘逸。如同婉女扬起的长发,乘鹤飞翔的梦想。诗人多出于蜀地,缘在蜀地多景色奇秀,如仙境的水气氲氲,青山挺拔葱郁色彩缤纷错杂相映成辉,使人置身其中豁然高远,只感飞升天成的词赋自然,亦妙手偶得而来。
美在含蓄。中国的诗词有清秀隽永、意味深长的特点,其可读性则在于读者的回味和推敲。其深层意味的那种感觉,深而不外露,美而不外露,美而不张扬,透露出一种淡淡的雅质与芬芳。
美在豪迈。黄沙漫飞,刀光剑影的戎马生活,镇守边关,击退强虏的激荡场面,诗人们再不单是感慨行吟歌者,慷慨激昂气吞天下,一个个轻生死明大义的男儿本色便跃然纸上。
美在空灵。诗的沉敖时如渊岳,融汇于中国的山水,不单是寂寥。坦然的心境涤荡了尘世的浮华,贵在平和无求的那种静默。一把古琴,一杯清茶,淡泊的是一种空灵的心情,千金难买。
美在博大。如加评述,寥寥数语,一言难尽。
爱
父爱是山,山一样凝重,山一样安详
父爱是海,海一样宽广,海一样平静
父爱是林间不张扬的溪流
缓缓流过
滋润未开的蓓蕾
母爱是火,火一样热烈,火一样温暖
母爱是泉,泉一样甘洌,泉一样纯粹
母爱是旷野上升腾的炊烟
袅袅升起
拥抱归来游子的心
痛苦的美丽
我想这样的文字和感受,单用“凄美”二字来形容未免有些牵强和力不从心。
有的时候,痛苦和忧伤可以升华为一种特有的美丽。
有人称之风格为悲剧艺术,我想也不无道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著名的文学作品总以悲剧收尾。从世间的浮华坠落到一个挚朴真实的结局,一个高度的坠落,其实就是由感性到理性的飞越。
悲剧带给人们的往往是思考和警醒,冲击着旁观者的意识深处,也许这就是痛苦的另一面及其魅力所在。
所以“悲壮”和“凄美”并不是毫无来由的存在的。
欢悦是一种心境,但它短暂、易逝。
痛苦带给人们的也不仅仅是伤口,它给易碎的心灵和情感打造了坚强的盔甲,抵抗住所有的冲击而告别脆弱。
不仅仅是文学,音乐亦是如此。
忧伤的音乐是一种补药剂,一补可以抚平伤口的药剂。
每一个冰凉的音符组成凄凄的旋律,沁人心脾的清静涤去心灵的尘埃,痛苦的感受同样撩拔着灵魂深处的那一份苍凉,让人不至于麻木而僵硬。
忧郁本身便是一种冰冷沉寂的心境,伤感给人们本身熏染上特有的一种气质美。
痛定思痛。
有时候伤痛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动力源泉,接受过最痛苦磨琢的石头,它所折射的光芒往往是最璀璨夺目的。
曾经看过电影《兄弟连》,折服于它的真实和悲壮。战争给人类血腥和灾难的同时也铸就了英雄,每个走过战争,从血与火的痛苦洗礼中重生的人会更加坚强、冷静、执著,更加热爱和平的生活。
烟火的美丽是自身的消亡和陨落所带来的刹那间划地掠空的灿烂。
穿过窒息的禁锢,钻出一线希望,绽放出一团绚丽如花般的痛苦的美丽。
痛苦所带给人们的,不仅仅只是疼痛,而应该是思考。拒绝下一次的伤害,因为成长让我们学会用坦然的心境去包容,学会给人生一个美丽的诠释。
借众人之私成一己之公
因路途泥泞,主人顶着大雨回家时已满身污渍,平日衷心为主的狗儿竟狂吠不止,不让其入门。
天下竟有如此悖逆的“奴才”,打!啊,先生息怒,全窃屈尊垂听薄见。
奴才还是奴才,还是一样的衷心,只是您变了。你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衣冠楚楚、落落大方的主人。“可我究竟还是它的主人呀!”不,退了这块遮羞布,你能分出谁是天子,谁是庶民?——很难,他们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让他们永远成为奴才,只能是您永远是主子——以主子的形象昂首阔步,(当然了还要)以主子的实力君临天下——坐端正了,别掉下来。
做人,当行光明正大之道,为江山社稷、苍生黎民殚精竭力——而后成一世功业。怎么做?不可强求天下人皆为君子。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世界的真实与可爱正在于它的“浊”。不可效法陶渊明,消极出世,那是逃兵。你可疏通“淤积”(但休想荡清一切尘垢)。其实,前者也远非你一人之力所及。于是,想到了那衷心耿耿的“奴才”。从来都不应该鄙视他们那别样的衷心。相反,这些人应时而动、随利而驱——正是他们的可用之处。应重视(但不夸大)他们的才能,特别是不要为在某些特定方面强于自身而感到惊讶与不安——这毫无必要。你要做的只是将他们的能力有机的结合,人尽其才、各司其职。他们要的无非“名”、“利”——只要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成绩,那就给他们,必要时还要奖赏,最重要的是给他们最大的发展空间,让他们的能力尽量发挥。当他们有了发展或成果要从心底里感到高兴——那些都是你大谋略的强有力的支撑。而你什么也不用做,(套用一句经典)只要帮他们统一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他们可能还并未擦觉!把所有材料按预定计划(大谋略)结合,不就成了天下人的福脂?借众人之私成一己之公,岂不快哉?
曾国藩最善用此道。但他成于术(人臣、权谋之术)败于道(立场)——所以他必败。如今的一代比他有着天生的优势,顶多不成,但不会败。把他的“术”用在正“道”上,大事必成!
别打那条狗,它也挺可爱的。
车厢里
阳光总不太眷顾二月的长沙。漫不经心的雨丝和在冷风中,润湿了这个小城市。
也许是温度太低,车厢里的人们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一些人倚着窗,也不只他们又没有发现不一样的风景。一些人捧着刚买的报纸,一声不吭。有人偷瞄了一眼,哎,拉登又惹事儿了。
“喂!李总,您的手机怎么老不开机啊,我这儿等着出货哪。我们那事吧也就……”只见那人挺着脖子昂着脑袋声嘶力竭的喊着,话还没说几句,汗珠便顺着面颊躺了下来……“哎哟,这谁这么缺德,把口香糖粘在座位上,差点搞得老子一裤子。”说完,啪——一口痰吐在了过道上。好哇!人们在这两人的带动下终于找到的丢失的激情,整个车厢霎时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妈,我不回家吃饭了,几个同学约我一起去买东西。”“已经到长沙了,一路还顺利吧,到我家搓两圈儿?”“啊,张局长,这阵子开会挺忙的吧,什么时候让我给您汇报汇报工作?”“嗯,你那事啊,不着急,要小吴去帮你吧……”
车厢本就该这样嘛。要不喊上两嗓子,前面正在小憩的老大爷准会错过下车的时机。要不喊上两嗓子,怎么让人家知道你也是个老板?要不喊上两嗓子,怎么体现得出你对不文明现象的愤怒?在这里公开向领导献殷勤也是那么的方便,反正谁都不认识。
长沙的司机也是如此的懂得变通,从不拘泥于制度。像这样空空的街道,自然要把大巴当保时节时,风驰电掣的在道路上闪转腾挪,到站前喊上那么几句,如无人应答便义无反顾的——冲!这也就是长沙特有的跨越式的公交模式。
车厢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着人们的生活态度,体现着城市的品位,是个浓缩了的小世界。也许,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面镜子,照照他人,也照照自己。
长大
我很想长大,我知道长大有太多的好处,我知道我将会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温室没有灿烂的花,身体在恣意的长大着,心境也日趋复杂起来,在这个不算太冷的冬天,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彻底的消失了。甚至都没有留下一片树叶。很多事情都已经回不去了,也许经常还是会缅怀那些过往的事和人,但也许记住的只有那种感觉了,也许很无奈,但很多事真的再也不是自己以前想的那样了,很残忍的现实,明白了这一切,我知道我在长大,无法控制的成长,我可以做的只是舔一舔那回忆留下的伤疤,然后微笑往前走。
很多爱情故事在一开始时多动人啊,汹潮澎湃得很,那潮水冲到了自己,也冲到了旁边的人,轻而易举的就发下了天长地久的承诺,但渐渐的,大了,倦了,变了。也许那天你自己都会为这种变化而瞠目结舌吧,潮水越是涨得汹,就越是退得急。有人说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热情都是有限的,他已经一下子用完了一辈子的热情,大家都说,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它况且如此,那其他的关系不就更没有安全感和保证吗?我很讨厌认清这一点,好像游戏开始前,就晓得结局了,让一切变得淡而无谓了,我长大了,我知道因为生命有一种绝对。
很多看起来很坚固的关系,其实是非常脆弱的,有时候只是靠着一根薄薄的丝在维持着。
如今丝断了,覆水难收的,其实这真的很奇怪,明明还是那么近的距离,但却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并不是谁想这样,而是造化把一切弄成这样的,明白了这一切,就算一个眼神都变得多余和尴尬,但还是会难过,其实都想通了,为什么还是会难过,这种难过,不需要人安慰和劝解,因为我懂,我都懂,真的。
当音乐想起,那好不容易被说服的的自己有忍不住懊恼的伤心,真的痛,总是来得很惊心,没声音,从背后慢慢缓缓抱着我,今天我扔了很多笔,其实这些笔早就写不出水了,但也许是太懒,也许是内心那个自己都不想承认的弱点,就是没扔,终于扔掉了,象挖掉一个肿瘤后的疼痛与如释重负,我视力不好,只认得前面的路,我很安静,会慢慢学着享受孤独咖啡的甜美,“钢爸得”加油!!!
爱的祈祷
学会了在枯黄中寻找饱经风霜的沧桑与释怀,学会了在橙黄中寻找属于生命的勃勃。我不敢踩青黄色的。
因为我知道他们的脆弱程度使的我在一脚踏下的时候无声无息,只留下属于年轻的气味。涩的。
我开始偏爱于青黄色的落叶。我不愿踏伤他们。似乎在我眼里,他们比任何颜色都要脆弱,任何一记被踩伤的伤痕都会使他们一掘不振,迷失自己,忘记了自己当初挣脱树枝的羁绊,在秋风中舞着。洋洋洒洒的落入地面。然后,与前辈们一起,等待成熟。
我就像他们。我怕死,被踩到后再找不到解药。于是,我时刻躲避着。烈日下,我让风吹到没有阳光的角落;风雨中,我可以勉强驻足。因为行人们没有太多的精力消遣。他们在雨伞里。留在自己的世界。
今年的秋天很美,只是充满着的阳光常使我窒息。我不得不竭尽全力寻找黑暗,在那里寻找安宁与安全。
每一片青黄落叶都明白,习惯就好。
习惯了奔波与隐藏。就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我词穷了。在我青黄的表面,常常隐隐的映射出几丝淡淡的绿,那种很年轻的闪着光的绿。我从不承认。
我逃避,恍惚,时时而刻刻。
我怕验应古话。我恐惧这几丝闪闪的绿会最终诋毁那些黄色——好不容易沉淀的黄色。
我不愿迷失,也不愿在迷失中失去自己。
现在,只是现在。
现实只能是现实。残酷的。
我的青黄色还会持续多久呢?
我不知晓。但至少会逝去的吧。他们会被我抹去,不留痕迹。就像肥皂泡的破裂,无声无息,不复存在。
我期待。于是开始祈祷。我知道,当祈祷被刻在我仍旧青黄色的表面上时,祈祷就被上帝看见了。那我也无憾了。
再祈祷一次吧。看,远处的肥皂泡……
原动力
世间万物,生长于地球,从[原始](远古)到现代,从低级到高级,地球就像是万物的母亲,给了我们顽强的生命(原动)力。
动物的生老病死,植物从发芽到[长成再到衰老](开花结果),这一切现象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但是,对于生命,不同的动植物赋予了它不同的价值,能给人以有益的启示。
妈妈是个喜欢养花的人,空闲时就摆弄摆弄。最近,妈妈买回了一株仙人掌,嫩绿嫩绿的。全身布满细刺,对于每一个“敌人”,都摆出一副[誓](宁)死不屈的架势。
“仙人掌不是生长在干旱的地方吗?在这湿润的南方,它能生长吗?”我有点疑惑。它倍受宠爱,每天在窗前沐浴着阳光[越长越盛]。
一个星期后,仙人掌枯萎了。它不再嫩绿,不再充满着生气。它变得精神不振,直不起身子。面对这个将要终止的小生命,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和惆怅,仿佛她身上的千万根针在刺痛着我的心,我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一天,两天……我都待在窗前,看着她渐渐地走向灭亡。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的根上部,微微显出一点绿色。没错,是绿色,是代表生命的颜色。我有点欣喜若狂。在即将走向灭亡的那一刻,她回转身来,以顽强的生命力,与死亡搏斗,获得了重生的机会。我看到了她那不甘[衰](沦)落,积极向上,顽强生长的优秀品质,虽然她只是一株仙人掌,但她足以牵动观赏者的心。它的顽强生命力,似乎通过那绿色的血液,流遍了我这位观赏者的全身,直至我心底,在那生根,发芽,[慢慢](不断)成长。
我不禁联想到了那耸立在高山之上,一年四季都翠绿不败的松柏,那在秋风中毫不动摇的秋菊,那飞雪中傲立的梅花,还有那些与非典(禽流感)作斗争的人们……他们共有的,是(丝)毫不畏惧艰难困苦,顽强生长的生命力。这是生命的原动力,也是社会前进的原动力。
我赞美这原动力!
简评: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作者从一株普通的仙人掌上,发现了可贵的“顽强生长的生命力”,这是一般人都不难做到的。但由此自然地联想到傲雪的松柏、经霜的秋菊和与非典、禽流感作斗争的人们,并生发出一番抒情性的议论,就高出别人一筹了。(周红老师荐评)
不会继续
我和杨善在一起三年他说我是他交往时间最长的女朋友,所以,他也许会和我结婚。他这样说的时候,我正在面无表情的上网,qq上有一个孩子在说我爱你,我的心里,有种冷漠在蔓延,血液也被冻结。
“不要轻易说爱,不然你会很痛。”我对qq上的孩子这样说。
“只有你,才能和我在爱情这样的战役中继续。”杨善曾经这样说。那时,我们还没开始。
三年,时间如同流水般滑过,没有痕迹。可是我知道,很多事情已经变化了。
(一)
我是在公司里认识杨善的。
他刚开始约我,就有同事告诉我,他是个很花心的人。我看着那个女人,她匆忙的避开我的眼神。我淡淡的笑,不置可否。
杨善带我吃饭,泡吧。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英俊的男人是不缺少女人的,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更何况,杨善不仅仅是英俊,他还是这个城市最优秀的广告人之一。不夸张的说,他只要一招手,就有一个排的女孩过来。
我喜欢英俊的男人。正所谓食色性也,我不想否认我的天性。
我不动声色的和这个浪子约会着,我习惯性的沉默。我的表情总是冷漠。我感受到,杨善的耐心一点点减少。我残忍的旁观,我的理智,远超过我的感情。
两个月以后,杨善在街上抓住我的手,他如此用力,以至于我的手指被他捏的生疼。
“做我的女朋友。”他的语气坚决。
我无声的望着夜空的星星不断的闪烁出美丽的幻觉,是五月的一个周末,丁香开的灿烂,略带苦味的香弥漫在城市的上空,挥之不散。我伸出手,接到一手细碎的花瓣。
“你是我遇到过的,最特别的女孩子。”杨善看着我。他还抓着我的手,可是力道已经放轻了。
“做朋友吧,简单的朋友。”分手的时候,我轻声说。然后我看见,杨善的目光中有一丝诧异。
空气里,满是潮湿,暧昧的味道。
一周以后,杨善来公司找我。
在电梯里,人很挤。他小心的用手臂护着我。我仰头,看见他关切的目光,感觉到,来自于别人的温暖。
我们到一家叫做“故事”的咖啡屋。
“我失败了”杨善没头没脑的说。
“我想只和你做简单的朋友,可惜我失败了。”他抬起头。
“做我的女朋友,只有你,才能和我在爱情这样的战役中继续。”他的声音,无比清晰。
“爱情,是一场战役?”我问。
“不错,爱情就象是一场战役,没有硝烟却一样惨烈。假如有一方太弱,不堪一击,那么战役很快就会中止,只有双方旗鼓相当,才可以继续下去。”杨善侃侃而谈。
我不说话,杨善的观点很新鲜。典型的浪子理论不是没啊?可是这个观点还是诱惑了我,所以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
到底因为什么?只是因为他的爱情理论?还是因为寂寞?我真的不知道。
杨善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人。他懂得如何让女人快乐。同时他的英俊,是他无往不胜的武器。可是,在这场爱情战役中,输的人却不会只我,对于这一点,我丝毫都不怀疑。
(二)
最近,杨善经常用探究的目光看着我。他开始对我的过去好奇,甚至小心翼翼的问我的同事。有一些变化在发生,用我们始料不及的速度。
我喜欢他怀抱的温暖,却从未爱上这个男人。
什么是爱情,爱情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两个寂寞的人互相温暖而已。我和杨善,从未对彼此说过爱,可是我们却一起取暖了三年。我和奇怪,杨善为什么和我一起这么久。我一个异乡女子,不漂亮,性格执拗,待人冷漠,甚至不喜欢说话。我不明白杨善为什么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也许他只是需要一个女朋友。而我,早已经失去再去爱谁的能力。所以,杨善对于我,只是个温暖的怀抱。
夜里睡不着,看窗外的黑夜,黑的漫无边际,会感到彻骨的孤独。回忆常会涌上心头,用我不能控制的速度蔓延。
二十一岁以前,爱过一个男孩子,他有明朗的笑容,我们一起长大。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他的眼神,如此清澈。他让我着迷,也让我知道,被一个人爱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生命中的所有爱意,都给了他。年少的爱恋,总是让人那么轻易就快乐。
如果一个人在年少的时候爱过,那么他一定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感觉,很痛,很痛。
二十岁的时候,他出国留学。我开始习惯了那种渗入骨子的思念的痛。
一年以后,他在纽约的街头被流弹击中,离开了我。
我永远记得他出国之前对我是说:“等我回来,蓝忧。不要对别的男人说爱!别怪我自私,我实在无法失去你。”我只剩下紧紧拥抱他的力气,他的画报无比温暖,我不想他走,可他却终于离开了我。他把我的爱情带走了,带到一个我一生都无法到达的地方,他把我丢下了,而我,其实也和他一样死了。
我没有了再爱的能力。任何人,在我的眼中,都成了过客。没有人可以在我的心里停驻。而杨善,终将成为过客,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只是我没想到,杨善温暖了我三年。三年,不短的时间,杨善对我很好。我喜欢他的拥抱,却从未上瘾。
“你如此独特,我开始担心失去你。”杨善极其认真的说。
我无声的笑,我笑的时候从来没有声音。
这个男人,变的有点不象他自己了。他难道不知道,任何带有情意的话,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杨善激烈的亲吻我,我看见深蓝的天空中,星星在闪烁。我不喜欢闭起眼睛亲吻,因为那让我想到欺骗。我只相信我看得见的和触摸得到的,语言太苍白,他无力,无力到我只剩下回忆。
杨善紧紧的抱我,紧到我快不能呼吸。我感到他的不安,三年来第一次,如此强烈的不安。我轻轻环抱他,这个男人,他也许得不到我的爱,可是他却在我身边……
杨善拿走了我的一张照片,是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大学里拍的,照片中我发丝凌乱,笑容明媚。
一起吃饭时,他拿出钱夹,照片掉落在桌上。
“对不起,我自己偷偷拿出来的。”杨善尴尬的样子有点可爱。
我拿着照片,看着二十岁的自己。一个幸福的女孩子,还部知道自己将经历什么。简单的笑,以为可以拥有地老天荒。
我把照片放回杨善的钱夹,那个女孩子早已经不是我。
(三)
工作的时候,我习惯沉默。
工作让我快乐,快乐让我有奢侈的感觉。
办公的地方在十二层,透过玻璃可以看到这个北方的华丽城市。这个我一直无比向往的地方。我忽然有点晕眩,因为天空的颜色,太过蔚蓝。
冲咖啡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和杨善认识的那一天。
三月的雨天,没有了阳光,让人觉得闷。
杨善来公司谈业务。他的英俊,他的笑容,迷死了公司那一票女孩子。几乎所有女孩子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窗边看雨。
经理叫我的时候,我发现,同事的目光如果可以杀人的话,那我已经死了几百次了。
“蓝忧,他是杨善,这个城市最优秀的广告策划人。”经理说。
“你叫蓝忧?你们经理说我需要什么资料可以问你。”杨善的声音很好听,我轻轻点头算做回答。
“那么,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虽然是问句,但是同起来更象肯定句。这是个自信的男人。
几天以后,杨善约我吃饭。
就这样认识了杨善。
我们,在进行一场爱情战役?或者,这只是杨善一个人的战役?
咖啡的香气,弥漫了整个休息室。我端起杯子,咖啡的味道,苦苦的。
回家时,顺路买了水果和西芹。我不喜欢西芹,杨善喜欢。
做饭的时候,喜欢听音乐。王菲空灵的声音让我舒服。
杨善从背后抱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音乐开的太大。我没听见他开门的声音。他把头埋在我颈窝,象个孩子一样。
“蓝忧,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爱?”他的声音轻微的快听不见,可是我听到了。王菲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我的心,感觉刺痛,在一瞬间。
吃过饭,他换上T恤。我拿过他的衬衣,准备帮他洗好。衬衫上有一种淡淡的香味。我把衬衫凑近鼻子,是cd的香水,我从不用香水。领口有口红的残痕,是艳丽的红,我不用的色系。
我把衬衣丢在水中,轻轻的揉搓。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和我在一起三年,杨善没有过其他的女人,我知道。而现在,他又开始了。那么,他快要离开我了吗?我机械的揉着手中的衣服,不知道自己什么感觉。
“手洗太费事,就用洗衣机吧。”杨善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我的手一抖,衣服掉进水里。
“没什么”我低声说,抓起衣服,认真的洗。
晚上,杨善温柔的拥抱我。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听他有力的心跳。我喜欢他的拥抱,因为它如此温暖。而现在,这样的温暖快不属于我了吧!我轻轻叹息,他吻我的额头,说晚安。模糊的感到了,一种久违的幸福。而带给我这种感觉的人,却快要离开。
夏娃,夏娃
孤单像暗哑的风,从她心头的缺口涌出。
她在等待。
八千万年了,她看过了海藻与大地的纠缠;目睹了三叶虫与恐龙的相遇;瞻仰了海枯石烂,天荒地老;静观了形影相吊的彼岸的花朵的死去;看过了上帝与魔鬼的战斗。镜花水月,只是她指间烟云,缠绵悱恻,对她来说,只是过眼云烟。
她叫夏娃。
到吃下禁果的那一刻,她意识到:身边有一个不同于她的人,他叫亚当。
矜持的叶片爬上了她的身体,欲望却沿着冰凉的身体不断攀援,蔓延。
从上帝的眼中,她意识到了什么:她应是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在魔鬼的笑声中,她又感到强烈而又莫名的冲动从身体,灵魂中涌出。
一种叫作爱的东西的出现,宣告了上帝的失败。接着,魔鬼那具被撕烂了的身躯映入了她的眼帘。那汩汩的血液总在她的脑海中翻腾。
她对亚当说,我怕。
亚当吻着她的额头说,别怕,我会变得很强大,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她目送走了亚当,懵懵的认为,他会强大的。
她躺在黑色的土地上,静静的等待着。
几万年就这么不翼而飞。她看见紫薇星划过,没来得及眨眼,已离她远去。是她的梦在陨落。
她总会想起伊甸园,那个美丽的地方,那样的圣洁,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也会想起上帝那个慈祥的,给她生命的人。
她还会梦见魔鬼,他那具被撕烂了的身体和汩汩的鲜血。可每次梦境的结尾,魔鬼的脸总会变成亚当的,那个说过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人。
她惊醒,眼泪却早已被眼眶活埋。她用手摸着脸,却发现它已沟壑遍布。
八千万年了,她看过了海藻与大地的纠缠;目睹了三叶虫与恐龙的相遇;瞻仰了海枯石烂,天荒地老;静观了形影相吊的彼岸的花朵的死去;看过了上帝与魔鬼的战斗。镜花水月,只是她指间烟云,缠绵悱恻,对她来说,只是过眼云烟。
八千万年了,她第一次感到如此疲倦,她困了。她想到起了伊甸园里那棵菩提,想到了上帝的笑容,想到了亚当的手臂。
她倒下了,倒在无边的黑暗中。
她的身体幻化做无数飞舞的魂魄,飞向东方黑暗的苍穹。
所有的疾病都是爱
突然间很想说说van,这个被幻象怂恿着成长的男孩子。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冬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们在大街上一面走一面流鼻水。我记得那时他说:一,我房子那边梅花开了,应该去看看的。一朵接一朵开好象出疹子一样。他这样说,我就笑得不行了。怎么会有这样可爱的男孩子呢。就像一个闪闪发亮的小神明。我看看他。那天他穿着黑色的长长的毛衣,肘部泛起了微小的毛球。他的脸和嘴唇很白。我看着就担心起来。
我们从小认识。他比我小一岁。他在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开始学习钢琴。后来他被别人称作修长的手指在我看来是有些畸形的。有一天幼儿园放学以后,他说小一,我带你去看一个秘密。
于是他带我去他家,小小的我像个小傻瓜一直盲从他。他拉我到他的钢琴前面。把琴盖掀开。于是我就看到了他溢满神采的脸以及花朵。
真的是花朵,一颗连着一颗。大大小小。每一个都昂起了和他一样得意的脸。被他用水彩笔画在白的琴键上。真是好看的样子。这样嚣艳的颜色瞬间就俘虏了我的眼睛。这可能是我经历过最最神奇的下午。我的艺术家小朋友van向我展示了他的第一件艺术品(而且在今天看来还是非常前卫的装置艺术,即使小van那时还不知道杜尚,不知道何为装置艺术,即使他为他的作品被妈妈骂了)。那总归是一个值得永久纪念的下午。
长大以后我对van提起这件事,他总是笑着说:妈妈比我更惨,她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把钢琴擦干净。
总之在幼儿园的时候是我们无瑕的一段时光。我记得我们每天唱歌。所有的小朋友坐在木头凳子上围成一圈。我们总是坐在一起。阳光像明晃晃的糖水溅在脸上。Van的脸白得骇人,但是他笑着,和我一起大声歌唱。
我7岁的时候,van离开了这里。到了那个每年要下一整个冬天的雪的城市。住在一推开窗就能看到整整一排梅树的房子里。我们单靠打电话联系,因为我们都是惰于写信的人。以至于我的身边,只有很少的朋友知道van。他们提到他的时候总是颇具深意地看着我笑,他们都以为van是我的男朋友。因为我和van的最高通话记录是6个小时,所以他们暗地里给他取的外号就叫“6小时”。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和van对爱情是心怀鄙夷的,我们不认为爱情能够在这漫长的人生拯救什么或者挽留什么。我们是过早地对爱情失望的孩子,又或者,在我们对爱情失望之前,爱情就先对我们失望了。
不过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很能说话。我们说的都是一些极其微小的事情,可以从早说到晚。我记得他有一次跟我说:一,我的老师当着全班的面把我的作文给撕了。我说你写了什么呀。于是他就把他的文字给我复述了一遍。我亲爱的惊世骇俗的小van,原来他写了一个女人弑夫的故事。他写好了以后觉得很满意,可是他不知道要给故事的主人公取什么名字,他想啊想,居然把他最尊敬的一个寡妇以及他死去丈夫的名字写进了文章:李银河和王小波。我们当然应该理解那位不知道要拿小van怎么办的老师。他本来是很欣赏能写一手好文章的van的,可是后来他们再也没说过话。再后来van就被确诊了,他再没有上过学。
这是上上个冬天的事情,此后van就过着有时住在医院有时住在家里的生活了。他每天听音乐看书。早上起来要喝一碗白粥。他给我打电话的次数更加频繁。他说:一,今天医生又把长长的管子伸进我的身体里了。
疼不疼?
不疼。
我马上就哭了。这个一直生活在自己幻想世界里,坚信生活美好的男孩子,他从不肯承认他疼。很小的时候van就是一个病怏怏的孩子,总是会无缘无故地招惹大孩子的欺负,最厉害的一次他被五个孩子堵在墙角围欧。他从不还手。很多时候他都是遍体鳞伤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总是问他,疼不疼。而他总是,别过脸,不让我看到他脸上的伤,像很多年后在电话里回答我的那样说:不疼。
我们就一直这样打电话。偶尔会寄包裹,大都是书和CD之类,也不附上只言片语。他的城市是没有流行音乐以外的CD卖的。所以他通常会在电话里开出长长的一张CD单子。我就跑到学校附近的小巷子里一家音像店里找一位刘姓姐姐帮忙找碟。Van喜欢的音乐大致都是偏向trip-hop, dream-pop以及迷幻民谣那一类的。他最喜欢MAZZYSTAR和琼本茨,前者是个声线飘渺的幻想家,后者把歌唱得像儿歌一样温柔。后来我给他介绍的莫哈维3他也喜欢了。他过生日的时候我给他寄去了我能找到的全部的4AD厂牌下的CD,他高兴极了。我也就高兴起来。
可是他的身体越来越弱,拿着话筒听着他像银镯般黯哑下去的声音。我只能咬住手指,不让他听到我哭泣的声音。
上个冬天他不顾身体从遥远的北方赶来看我。电话里我一直说不要来了不要来了。可他还是来了。抱着一大包给我的书。他瘦得像一棵草了。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一人一只耳机塞在耳朵里在街上走。他很喜欢行走的感觉。而我在他旁边,害怕他随时就倒下去。
他送我所有的书里有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疾病的隐喻》。他把里面的句子念给我听:所有的疾病不过都是变相的爱。他说你看,我正遭受着很多很多的爱。我看着他深陷的眼窝,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我最害怕的事在他回去一个月以后还是发生了。28号, Van的妈妈打来电话告诉我他离开了。这个为儿子操劳了15年的母亲哭着对我说: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他突然说疼。医院里抢救无效就过去了。这几天他一直在听你给他的那些碟子的……
再见,van。
指甲
放学的时候,所有人照常地像潮水一样涌向车库。
我努力地使自己的前胎紧挨他的后胎,就跟在他身后。一个转眼,他却已是在离我20余米的地方了。我有点惊讶:他……
其实我与他也是如此,他的脚步那样快,无论我再怎么紧跟,再怎么小心翼翼,他终究是会离我远去的。
我懂,很懂。但我还是心甘情愿跟在他身后,对,我还是要紧跟的……
一
我的指甲很漂亮。朋友常对我说。我自然是很疼爱他们的,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我常用修甲器轻轻地修去它们粗糙的地方,让它们看上去细腻,光滑,美丽。
二
我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指甲,微笑了笑。他喜欢我现在的样子。一定是的。
我投入了一段感情。我不敢断定他是否会有结果,我只知道,这是一场不遗余力的感情。因为正是为了他,我剪去了疼爱了十余年的指甲,剪去了所有的束缚与牵挂。
但有时我会难过,难过眼泪为何在并不悲伤的时候就流干了,等想念与悲伤一起出了界的时候,我就会看见自己软弱的样子,如此令人厌恶的模样。
可是,不管这一切的一切了。我还得对他微笑呢!也只能这样了,谁让我喜欢看到他的书封面有我亲手包的书皮;喜欢看到他的英语练习上全是我的字迹;喜欢看到我的手机游戏高分栏中全是他的名字。
我喜欢,不,该是依恋那种“给”的感觉,每次给他的时候,我的手指就会若即若离地碰到他柔软的掌心。在哪个角落里有一层薄薄的汗水。我真希望我的手就能这样穿越一个世纪,为了这一个世纪我可以剪去我疼爱了十余年的指甲,剪去所有的束缚与牵挂。
看着他的大手,短短的指甲,有一种奇妙的和谐,心里就涌起一种淡淡的感觉,像穿过秋叶的阳光,照得灰尘翩翩起舞,薄薄的,是忧伤吧……
三
和许多男生一样,他也喜欢上了“传奇”。开始,我也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再普通不过,商业化的数字程序。我也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直到我发现他对她的痴迷程度甚至远远超过我。
现在他已不会再坐在我身边,取而代之的是那一堆塑料与合金。在那里面,有许多漂亮的面孔,有成千上万的神兽,还有不断变换着的场景,也许这些精彩,是我所不能给他的。我只有一边努力改变,一边望尘莫及。
望着他从我手中拿走的“传奇”点卡,我也只能说,我们还是输给了这电脑中一连串精美的数字。
四
我只能经常提心吊胆地陪他待在网吧,争取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时间。除了熟人,那里浑浊的空气常使我本来就患有先天心脏病的心脏不堪重负。
网吧里人少的时候,我可以搬上一张椅子坐在他身旁,看着他的大手温柔地覆盖在鼠标上,我好几次都想他会来握住我的那双为了他剪去指甲,已是光秃秃的手,可是他没有,我看到的只是自己一次一次软弱的样子。
而人多的时候,我也就只能站在他身后了,偶尔摸摸自己已经麻木的双腿。
他会很体贴地说:我就玩一个小时,很快的。我便耐心地等,就快一个小时了,我的心已经兴奋地快从口中跳出,这时听见他说:谨蘅,快再去帮我加半个小时,快,来不及了。
看着他那张仍是盯着电脑的认真的脸,我突然有一种凄凉的感觉,说不出的难受——就像有一群鸟飞过。
他也好像从未说过一句令我感动的话,哪怕一句也好;但我也从未强求过他。我也一直相信:他不想说,我不敢讲,这也该算是我们间的一种默契吧。
不是吗?
五
他又离我好远了,我得快跟上。突然,心里又涌起了一阵害怕。
我是怕:有一天,等我什么也给不了他的时候,他的脚步,比起今天,会不会更快?他的双手,比起今天,会不会更远?
蓦然低头,发现我的指甲已经很长了:她们一直生长着。没有我精心的料理,它们不像以前那么细致,但依然漂亮。
也许我可以不用考虑这会不会弄疼他用来握住我的手;也许我可以像以前一样疼爱她们,将她们细心装点。
也许我还可以真正微笑着面对自己没有他的生活,享受拨云见日,云淡风清的轻松与愉悦;面多那双曾需要那个人体温的手,和那个曾不愿握住她们的人。
白色的内涵
世间有许多形容词,可以分配给各种不同的颜色,如红的热情,绿的清爽,蓝的空灵,金的灿烂……,风格迥异,五光十色,然而有那么一个色彩——白,白色怎样形容?一片空空,是否有些单调?其实,白色也有丰富的内涵。它表现着一种伟大,但伟大的具体,伟大的普遍,因此,却显出了平凡。若将这平凡剖析了看,却足以让最绚烂的色彩俯首称臣,自愧弗如。
我说的是每一个在辛勤工作着的老师。
老师,生命中必然与白色相连。每一堂课都有两三支粉笔从白色的柱体变成了粉末。老师握着粉笔,一面讲,一面在黑板上留下一条一条的白色。那曾是如此复杂的智慧结晶,从老师的心中到黑板上,却成了简简单单的白色,简单的深刻。
每一个老师的办公室必然少不了一条毛巾,用来清除手上和衣服上的白色。粉笔在老师手上留下了点点痕迹,老师讲课至动情处时,下意识地挥舞起双手,不小心将手上的色痕抹到了衣服上,成了一片一片的白。若在平常,衣摆被盖上一层白色,确实挺滑稽。可这片白色在老师的衣摆上,滑稽便演化成一种象征,象征着辛苦的书写,象征着动人的讲解,象征着责任心和忘我的精神。还仅仅是一片滑稽的白色吗?白色已是一种高尚,令人敬仰。所以,每每看见老师拿着毛巾拍打着衣摆,心里总涌出一股温暖的感动。
每一个老师的办公桌上,一定有着一堆一堆的白色。那些白色由老师们赋予了新的内涵,一张张便不再轻薄,而是由学生们小心翼翼地折叠,妥帖地保存好。此刻,白色显得如此贵重,包含了老师的多少辛劳。这些辛劳,聚集起来,有成了一缕一缕的白色,爬上老师的发稍。
一条条,一点点,一堆堆,一张张,白色环绕着老师,点缀着世上几乎每一个角落,似乎很平凡,很单调。它让我想到了阳光。太阳看起来多是一片耀眼的白光,和明月的清澈,星光的闪烁不可同日而语。可是拿了三棱镜来,耀眼的白光刹时转换成七彩光带,令明月星光黯然失色。同样,白色的不枪眼,不喧闹,让它在色彩中若有若无,影影绰绰。可当目光转向老师,白色同样熠熠生辉,让人敬爱,令人感动。
没有不可能
“不可能”,这句话经常被人们所引用,它使人们对自己或他人失去信心,也让人们不相信奇迹的发生。但是人们应该想想过去所创造出的奇迹,如:海伦。凯勒不能听见声音,看不见东西,但她创造了文学史上的奇迹;约翰。库缇斯曾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一天、一周,但他活到了34岁,成为轮椅橄榄球运动员,室内板球健将,国际著名的演讲大师,并有了妻儿……嘿!想起了吗?对,世上没有不可能,人们应该对自己有信心。在奥运会上运动员最不可缺少的也正是这种信念——相信“没有不可能”。
在第十九届奥运会就出现了许多奇迹。正如那场跳远比赛,当美国的鲍勃。比蒙第一次试跳,记分牌上亮出“8.9米”时,在场观众,裁判以及比蒙本人都一下子惊呆了,他超出了当时世界纪录整整55厘米。
这是一个奇迹,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成绩,人们有惯性思维,宁愿相信过去的不可能,但往往事实却出乎人的意料。所以“没有不可能”不是一句空话,事实会出乎人们的想象,奇迹也会发生的。
李。伊万斯在内的美国4×400米接力队,又创造了世界纪录,成绩是2分56秒1,电计时为2分56秒16,这一纪录保持到了上个世纪结束,这一纪录包括在内的这么多纪录长期无法被突破,是那届高原盛会上的奇迹。
又是一次奇迹,人们认为奇迹是遥不可及的,但在那届奥运会上出现了这么多纪录长期无法被突破的奇迹,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对,没有不可能,只要去努力争取,世上没什么不可能。
那届奥运会上有一项世界纪录5次被突破的事,令人惊叹。三级跳运比赛中意大利运动员跳出了17.10米的世界纪录,而苏联运动员超过了他0.01米,接着巴西运动员跳出了17.27米的好成绩,最后苏联运动员以17.39米的成绩夺得金牌。
这件事也令我吃惊,世界纪录5次被突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并且十分的罕见,但是那些运动员们做到了,最后的成绩超过原先纪录0.36米。数字看似很小,但是它有原先的世界纪录作为基础,难度大大增加,苏联运动员创造了新纪录,这件事在我们面前再次展现了“没有不可能”的事实。
奥运赛场上许多的事例都在告诉我们“没有不可能”。走出赛场,在生活中仍能听到这句话:中国是第一个加入WTO组织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世界上第三大航天大国……这一切首先在落后的中国是不可能的,但如今随着中国的日益强大都一一成为现实,“没有不可能”不是句空话,这是一种从奥运赛场上“走”向生活的精神,它告诉人们应该对一切事物充满信心,充满希望,要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相信——没有不可能。
命运啊!飞翔!
跳舞的时候我便跳舞,歌唱的时候我便歌唱,该学习的时候我便学习,这就是一个自由随着命运方向而飞翔、怀着求知欲望得我。
如果太阳在我头顶掠过,我便会随着跨父的足迹去追随那光明时刻。如果我身边有朵美丽的花,我便在花的旁边那有一些土,好让我从生命中拥有这朵美丽的花,如果我的头顶有一只鹰,我便会随着那鹰而飞翔,绝不让它在我的身边掠过,我要把握我的命运,把握我的时机……
假如有一天我成功了,我不会为我的成功而欢喜;假如有一天我失败了,败得得一无所有,我也不会为此而悲伤,因为我的命运当中还有许许多多的机会,只要我利用好每一个机会,我的生命中就会变得充实、有意义就会更精彩!
假如我老了手脚都不能动了,我也并不会被我的衰老、瘫痪而困惑,因为我的命运中还可以像霍金博士那样为人类做出贡献。
假如我死了,我不会让我的儿女为我流泪,那时我还会把全身的器官都捐出去,捐给那天天受病魔侵犯的人们,让他们再次感受到人间的爱,我的儿女也会因有这样一位好父亲而化悲转喜。
难道这样的人生不好吗?我希望我的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因为这样才能出造出一个美好的黄昏,什么暴风雨!什么海浪啊!都来到我的生命中吧!我会在你们的到来之际化作一只海燕,在你们的中间穿梭、飞翔,即使我一头撞在了礁石上我也毫无怨言,因为在我的生命中曾经辛酸过、痛苦过、快乐过、失败过……
跳舞的时候我便跳舞,歌唱的时候我便歌唱,该学习的时候我便学习,这就是一个自由随着命运方向而飞翔、怀着求知欲望得我。
金秋
正在听一首歌,整个人几乎都沉浸在其中。不经意间望着窗外,蓦然回首,很亲切。
秋,很小的时候,就认为它是我心中的冷漠之神,喜欢秋天的人,性格也定会如同秋一般凄凉,现在来看,却不以为然了。我曾收集过许多关于秋的资料,上面介绍的都是关于风景的事物,我最为欣赏的,就是秋叶,如果用秋叶来当书签的话,会很雅致的。
今年的秋天,很冷很冷,冷的让人不得不躲避它的躯体,然而,它即将要濒临冬季了,我这才想起对它应该珍惜,虽说它是一年中的中年,但它的风姿却显的十分年轻,它给我们带来了浩瀚而厚重的礼物,大丰收了,你瞧!它是多么的温柔啊!可我总是不解,为什么,它会让树叶飘零、会让植物枯萎呢?朋友说,其实,年也是一个人,它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人,故,它的喜怒哀乐变酿成了今天的四季。听了这个故事,我好象似乎明白了很多,更令我为它惊叹!
可惜,每当它来临的时候,它的温柔却总是迟迟不现身。人说,秋天是羞涩的,它时常会脸红,那一片片金黄的庄稼,就是它的容颜,正因为它与自然融合在一起,才会显出它的细腻情感。也许吧!也许它真的不敢面对我们,看到的只是它的背影,所以,我们才会感到它的冷漠,它的凄凉,当太阳即将落山的那一瞬间,山川和河流就会不约而同的凝聚在一起,那时候的景色,就是它的脸颊,天空上的火烧云,便是它那清淡的微笑,此时,万籁俱寂……
渐渐的,我晓得了它的用意。不必多言,一切都在它的举动之中,它没有在躲避我们,只是它的背后藏有它那动人的美丽,这种美可以完善一个人的心灵,金秋金秋嘛!金一般的绚丽,它的温柔都献给了自然,然后,才酿成它的那份礼物,而它总是不留恋于我们,因为我们都在和它保持距离,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了?
这一瞬间,我想起了这么多,时间倒也过的很快,歌曲刚刚结束,便下了雪,秋在离去的时候,它回眺望世界,它眼里的余光覆盖在了雪花上,与它缠绵不休……
追寻你的足迹
与你别了许久了,一下子把你从人海里找出,真是让我不知该怎么面对你。
那些年岁,那些光阴,都让我无法回忆,有些时候都感觉有些陌生,冰冷冷的,却无办法在让它恢复从前的热量了。也许太奇怪,在我的生涯中,一直都没有把你看懂,那又谁叫你来到我的心灵里做客呢!仿佛是我邀请你似的,弄的我们都太僵硬了些,心意也渐凉了。
只要是你去过的地方,我都知道,因为你就藏在我的脑海里,时不时的晃动一下,那一丝感觉都十分准确的发送到了的感觉之中,所以,你也不必在对我有什么隐瞒和过分的要求了。当然,你的想法我也是晓得的,无非就是想毁灭一些可值得回忆的事物,无论是怎样的悲凉,还是怎样明了,我都觉得太晚了,实在没有一点含义了,你的足迹,我看的是一清二楚,请你也不要在继续躲藏!
当我找不到你的时候,或许是我的错误,或许是你的思想太顽固,无法与我正面交谈!我太理解了,不,应该说是太敏感了吧!我这人从不轻易的相信任何人对我的看法,只是觉得你太不同寻常罢了,自然,你也不要在我面前感到有一丝的骄傲和自豪,无用,无用也。
请你真实一些,把你的那套思维传递给我,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在对我有哪些不满,我想我有权利知道吧,虽然你不出来,但我也会等待,我在也不能容你在我的世界里乱搞乱来,不仅我承受不起,而且还有太多的人等着我做事,如果在这个时节里出现任何以外,那是时空也改变不了的,你说呢!
朋友,请你归来吧,你是属于我的,我的灵魂和我的思维都是随着你走的,尽管你想摧毁我,但也没有必要在从我这里带走任何事物,在我意之下,你应该是温柔、善良,让人通俗易懂的人,怎么会说走就走?难道你也想做出“人走茶凉”的事,就算我流在多的累也没用了是吗?望你能保全我的一切,不要在扼杀我的时光和梦想,让我从黑暗走出来,准确的说是逃出来。
你看那,那人也在追寻他的足迹,那世界也想从自身找出点宝藏来,那鸟儿、那花儿、那狗儿……多么的真实啊,难道你还不出现?也好呀,你好好的思考吧,我等待着你的回音,我的“她”。
我在追寻着你的足迹,好象,你的脚有长了一寸似的,下回买鞋子,应该大一号了。
绿胜如蓝
在意义上,绿蓝无区别,有时候只是凭心情去观赏它们,才懂得一些浅意识的道理。
我的思想里,有很多臆造的东西,似乎像是童话里的精彩一幕,更多时候,像是一个执拗的蛮横的人,面对苍茫的生活,却总能想起它的好。
夤夜再一次降暮与世界,曦月的美丽让我看到了许多种颜色,它似白非白,像是玉盘一般大的瓷器,时而又像是嫦鹅飞舞的舞台。心里携带着这份沉重的情愫,带去往日的仇恨,开始用心去看世界,单纯的只有一种颜色的生命,像这月亮一样的清平。拥有开阔的视野与胸襟,待容纳一切。
色调里的说道,我是一概不知,大多时候都是用肉眼观看,从宏观上说是无意义的,但在微观来讲,每一种颜色都是一种心情的代表者。最初,我最喜欢的是白色,暗淡清晰的独有风格,是健康、清贫、坦然的表现者。后期,我愈来愈喜欢上了夜间的星空,不是欣赏星星,而是它的陪衬背景,都说蓝色是深沉浓郁的表现者,大都是恋人青睐的颜色之一,可能也是处与青春期才会喜欢它,然而,它在夜空中始终是一种老练的样子,像是一名前辈在打坐一般,莫测高深的架势让人也是无法猜透。
正因它有高深的内涵,意志才倾向于它,它就像是我的一种心情,当错误的观念桎梏了你的头脑时,你也没有办法挣脱,此时可流连于蓝色的意境之中,把所有的对错都倾泻在内,甚至它会影响你一生的去向或一段生活的方式,但惟一不足:如不把心态放平,会导致你误入歧途。
时间随之推移,目光虽短浅,但不会往不到前方,自从学会了用心看外界,同时也是用心读起生命开端的时刻。说起绿,再熟悉不过,但它的含义是可以造心,似营养一样的精华。
心胸若阔,天地浩荡,眼识世界之大,心志乃无边无垠。这是绿色的头衔,它的雅量大度,实在令人敬佩不已,比起那深情的蓝色之恋要别致的多了。通过接触了白色和蓝色的生活,我终于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它归纳与健康的深沉的和阔绰的心态,将成为也蓝色也绿色的规律,相信能扶持我走到最后的亮点。
三种颜色,练就了我心情的深奥,心态的健康,心胸的广阔,以此来述说我的一生。
何以绿胜如蓝?臆见,阔而大,深沉仅以为心中之神,眼无主,识不破世界之大。
面临时间
时间便是一条生命之河,无情无意地流逝着,说是残酷,其实非也非也!
如果,我能将时间留与此刻,路漫漫,几时走完。莫将青春停留,荒废生命的意义,何不把它合理利用,把你的人生,过的潇洒一些,做的精彩一点,只有心数不正者,才能想出那般荒谬的思想。
面临时间,应真诚一些,千万不能弄虚作假。不然,你将成为自己的叛逆者,即使时光倒流,也挽救不了你这最可笑的罪行,辟如千古罪人,定当五马分尸,人头落地。反之,更应做些值得做的,不仅意义深刻而且具有学习性的事情,这就是不虚此生了。
面临时间,你更应节约一些,凡事不能做的太过。如果用了不该用的时光,会误了你更过的大事,这对与一个人来说,是有罪的,非但不能成功,反而被失败所掌控。故,无论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布衣遮民,都不需对时间承诺什么,只需用真心走过每一秒钟,体会一下每一时刻的含义。
面临时间,你最应严肃一些,万不能与它开玩笑,一但你的钟表停留了,生命也就尽了。如果你不愿看到这一场景,就应对它真诚、节约、严肃,你不用付出任何金钱代价,也不用准备什么贡品,更不需虚言假语来打动它的心扉,因为它是无情无意的,所以,你就应对它也无情无意。
一夜之间,新春变炎夏,炎夏变秋寒,秋寒变冷冬,四季一顺,才是年。时间的单位最小的是秒,最大的,则是全部,它归于生命,归于自我,归于真理,此时便知,它的珍贵。
时间便是一条生命之河,无情无意地流逝着,说是温和,是也,是也。它没有把我们抛弃,已是最宽容不过的了。
面对生命
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时而产生一股微微的气息,它时时刻刻地在打量着我们,能否善良地面对人生与生命!
反问,你爱自己吗?你曾珍惜过生命吗?你曾赞美过生命吗?回答也许是肯定的,但真正做起来,却十分的艰难!
一只蝴蝶引起我的一场噩梦,当她渐渐无声息的时候,却无一人来送她上路,因为,因为她太小了,小到人们视而不见,当她从你眼前飞过的时候,也许你会欣赏她,但当她失去生命后,你们的视线里却装不小她的尸体,为什么生命有时不很精彩?正是因为你们这些虚荣假貌所带来的丑恶,侵蚀了生命的主题,太可惜了,不值一提!
我曾为它叹息,我也曾替代它悔过!怎能将勇气转给生命,面对它我又算得了什么?就连问候的勇气都没有,实在是可笑!但!只要你表现地雅量一些!真的是可以触碰到那颗充满爱意的心!如果你不能为一只死去的蝴蝶而哭泣,请你在也不要提起你的忠诚!因为你无人性,无善心!
面对生命!犹如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你哭,它则哭,打碎镜面,生命结束。你还不去热爱生命?千万不能等!要积极和主动。
如果你读过《热爱生命》一文,你应该明白怎样去面对生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会给你减少很多的苦恼!多一分喜悦,甚至会延长你的寿命,通过祝福去完成一份上帝性的责任,这不是很好的事吗?
假如,生命是一条河,那么大海就是生命的源头,生命的希望和生命的圣地!你要是能把一条小河的流水,都带到海洋中去,你就会晓得你爱上了生命,你热爱它,关心它,亲吻它!那么的圣洁!请你打开心扉,毫不犹豫的去接受生命吧!
用你的心拥抱生命,用你的手温暖生命,用你的嘴亲吻生命,用你自己的生命去爱生命!面对生命!你——明白了吗?
爱的呼唤
爱的真谛,祥和而又厚重的情感,从每一个角落走过,关爱一切需要爱的事物。
不知,它曾是怎样一种凄凉的故事,讲述着血一般的美丽,期待着爱的祝福。那些凝不能章节的字迹,狠狠地击打着我的心扉,但在痛苦之下,我听到了爱的回音——呼唤,终于,脑中的暧昧思想突然炸裂开来,心胸訇然开阔了。
我本是温和的性格,但终究未得到启示,直到我看了一部爱情小说以后,才从口中迸发出良好的赞叹,也许,生活中的进步,就是这样的一种方式吧!那些幽远的呼唤,从山脚发出,从海岸发出,从灵魂的内心发出,我也在尝试,它在一切事物面前的形象。
这一次,又是一种心仪的风情打动了我,它从远方来,到远方去,在路过我身旁的时候,它停住了,它在寻觅着,抚摩着我的伤口,它说,它是爱的代表,它悄悄地潜入我的内心,企图濒临一样好的事物,它在冥冥中点化我,此时,才明了,它便是爱带来的真情,默默地在祝福,实在是因爱之真实而得到的实物。
就当我刚要发火的时候,是什么,是什么将火熄灭了,又是什么将火燃起了呢?一个字,爱,又是爱,我早已倦了心怀,不愿在把红尘中的往事提起,可是,又屈服了,我的情愫又绝版于爱的呼唤里,打开一看,竟然是自己的怨恨,为何要如此结束这场神秘而又模糊的心灵战呢?
算了吧!一切皆有爱的祝福与呼唤,哪时轮在“我们”身上去掌控这些?只不过是需要我们去落实罢了,把爱的佳音安全地送到每一个人的心里,哪怕只有一次关爱他人的机会,千万别“老了青丝”,让光阴白白逝去,那样的话,就真的是功败垂成了。
爱的真谛与呼唤,萦绕在心中的一丝一线,不曾认真体味,逝去,方知可贵,晚了,晚了。往事莫过于太平常。当你有朝一日清醒时,一定要记得爱给你带来的真谛与呼唤。
夜原来很安静
白昼,曾给我带来许多的浮躁,让我无法挣脱,直到月色降临,我才真正的找到属于心灵的宁静。
这夜晚,似一张凝思的脸!不知道它在思索什么,也不晓得它的意图,竟然能把这一切变的如此冷淡清闲,就像另外一个天堂!真的啊!空静无人,夜空中飘散的雪花,悠悠地落在了地面上,没有一丝声响,覆盖了所有事物的丑陋!突然间发现,夜原来是这般的安静,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情感震撼,点化了我灵魂深处需洗涤的东西。
今夜,带着一种神奇的眼神,来物色一份较有思虑的心情!此刻,让我的心也像雪儿一样的洁白,像这夜一样的清静。寒风瑟瑟吹来,搞得我不知所措,望着周围的景色,让我感到十分的欣慰,不曾想像,原来夜里的风光是那般安详,那般引人深思。像极了此时的心境,蓦然间甩开了一切烦乱,把它们都丢到地面上,随着雪花一起融化!
这样冷的天气,居然还会有野猫!瞧!在灰白的颜色中,我清晰的看见一个黑黑的影子在地面上穿梭,好似童话故事一般,神秘,且有悬念!我甚至可以清楚地听见它步伐的节拍,与其呼吸的声音相应和着,让我大吃一惊!我是多么的幸运啊!能巧遇这一场景,而我此时游走的心绪又多像是这一只灵性的猫啊!自由的想象我人生的梦想,坠入对未来的憧憬中,让我又一次欢心又一次醒悟,从中提炼出生活的快慰!
就好象一首歌一样美丽,连星星也会随着旋律而眨眨眼睛,朵朵流云也会摆动几下腰部,月亮也会时而用轻柔的黑纱遮着她那害羞的脸蛋儿!或许,夜晚里的自然也有感动的时候吧!不错啊!我的心情也就像这夜一样,仿佛往昔一切的倦怠都随风淡去!只希望能把这一点一滴的感情表达出来,以此铭记这过目不忘的美情美景!
想了很多很多,终于明白了夜晚的含义与它的意境。如此的深邃,我畅怀着,感怀着,夜原来是这般安静!犹如那空房子一般的感觉,借助月色来体现出它静中的美丽!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关于自然生态的秘密。自然,我也觉得很爽快,能在这么安宁的环境下静坐片刻,缓解一下平日的紧张状态,值!
不是吗?却原来夜真的很安静!它用雪花描绘着画象!用寒风递送着醒目!用寂静衬托着心情!
相逢是一首歌
曾记得多少次站立在风中,聆听风的吟诵,企图翻出些什么
“呜呜”将一切世间的沧桑吹向辽远;“哗哗”,苍穹中飘荡着旗帜;一阵高过一阵的鼓声,却擂响了千万年的真挚!
长风自是从亘古走来,在那遥远的彼岸呼唤起沉沦苦海的芸芸众生。
天是圆的。白昼与黑夜在长风的呼号中交替;春夏秋冬,无尽的轮回。缘分亦在月亮与太阳的交接中融合,相逢也是源自缘分,亦如此。
天是圆的。雪山融化后是水,大江奔腾的水,大海澎湃由是水,心灵流淌莫不是水
红,紫,粉,黄名色莲花同样生长在水中,养育在水中,有不出水面的,有浮于水面的,也有离开水面却不沾水的,自是都离不开那清清的水。
这世界有缘分吗,月亮没有了太阳的辉映,莲花没有了水的养育,那是怎样的一种境地
种种境遇的人生同被阳光雨露滋润,思想的河流纵有千万种,也是共同进入大海……
相识,相知,相依,人们相互的眷恋是在心底的祈求。
相逢是一份缘,相逢是一首歌,是一曲洋溢着芬芳的老歌,路上同行的有你还有我。
相逢是一份缘,相逢是一首歌,心是年轻的太阳,心是真情的拥抱,相伴着走完漫长,漫长的征途,走到心灵的彼岸。
分别是明天的路。
思念是永远的火。
相逢是一首永远的歌。
……
我要把自己化作理想,
我要捧起人心中的崇高,
举起人心中的希望,
让自己鼓足勇气;
飞,沿着心灵的召唤。
我把理想之心送到远处,
不管路途有多少艰难与困苦,
我不畏惧沿途的坎坷,
因为前方有心灵的召唤。
……
因为有心灵的召唤,
我坚持到了最后,
无论刮风下雨,艰难险阻,
我也要为胜利奋斗。
生活在快乐之中
读书之乐,是我保留在心中的一方净土,它是我的最乐。
——题记
我爱读书,包括小说,杂文,散文,古诗等等。读书,她磨砺着我的心智;她陶冶着我的情操;她给了我一双明眸,让我了解了世间的善与恶,她给了我广阔的胸怀,让我包容了一切琐屑之事所带来的烦恼。
读书之趣在于小说,我多少次曾为小说中的曲折情节废寝忘食,牵肠挂肚。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让我为这一机智,勇敢,善良的简而呐喊:“虽然我不美丽,贫穷,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时,我们是平等的。”
读书这趣在于古诗。我喜欢读委婉派的诗,也喜欢读豪放派的诗。李煜的“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让我感到一种郁闷,孤独的伤感,为李煜的不幸而同情。李清照的“花自飘零水自流”的一种旷达的心境,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一种豁达,愉悦的心情,为我所理解。
读书之趣在于散文。散文那独有的字词的绚丽,心境的超脱,为我所爱。鲁迅的《朝花夕拾》,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细细品味了好多遍,味越来越浓,越发地甘甜清捍。我渐渐地认识人生所独特的魅力,意义所在。我渐渐地重视到人身上的虚伪,贪慕虚荣等等的劣根性,我渐渐地尝到了思想的超脱和不凡。
读书之趣万万千千,我愿同冰心一起仰望《繁星》,心随巴金体验《家》的感觉,跟随席娟走进青春之歌。
读书,它是我心中保留的一方净土,它是我的最爱,它是我生活中的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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