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中的我们忘了呼吸-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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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

    娘点上一盏油灯,爹拿了把锨,在屋角铲去一层土,露出一块木板。爹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木板掀开,下面出现一个水桶粗的坑,娘端过油灯一照,我才发现坑里是谷子。

    三年生活困难时期,小伙伴们都长得瘦瘦小小,只有我长得高,长得胖。上坡割草时,我们把绳子拴在树上,看谁跑得快,先摸到绳子。每次我都遥遥领先。和同龄的孩子们摔跤,没有一个人能摔倒我。大人们说,这都是俺家生活好一点的缘故。

    1958年是一个难得的丰收年。老年人说,从来没见庄稼长得这么好。那一年“大跃进”,村里开始吃食堂。粮食都收到村里的仓库里,家家不能存一粒粮食。坡里的庄稼,离村近的就收割,远在山里的都不去收。成堆成堆的地瓜,就在地下挖三尺深沟,埋在里面,盖上几捆棒子秸,就算做好贮粮过冬的准备了。冬去春来,山上没收的庄稼让田鼠糟蹋得乱七八糟,埋在地下的地瓜都烂成稀泥。

    1959年,天气大旱,地里庄稼稀稀落落。地里不打粮食,村里的粮库被大食堂的大锅“吞”得空空荡荡,连续三年的饥荒开始了。开始时还能吃糠吃野菜,后来吃树叶吃树皮。“大跃进”中那狂热的欢乐没有了,家家都有患浮肿病的人。

    大约第二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已睡着了,突然被爹捅醒,说是起来出去做点事。半夜里干啥呢?我迷迷糊糊地跟随着爹娘来到我家木匠铺的西屋里。娘点上一盏油灯,爹拿了把锨,在屋角铲去一层土,露出一块木板。爹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木板掀开,下面出现一个水桶粗的坑,娘端过油灯一照,我才发现坑里是谷子。有多少,我不知道。爹拿过一个瓢,伸手要去挖粮,手还未接触到粮食,突然“啊”了一声,大叫“长虫(蛇)”!手像触电一样缩了回来。我一把拉住娘的衣襟,从她的身后偷偷地往坑里看一眼,果真有一条长虫在粮食里蠕动。因它身上花花点点的颜色和谷子差不多,灯光又暗,是不容易发现的。我平时对长虫怕得要死,让爹赶快打死它。爹说,家里的长虫不能打,打死了会遭祸殃的。前几年,东头阚家在屋里发现一条长虫,便把它打死了。结果没出几个月,家里遭了大火。长虫是护家的神,还是放了好。他拿来一条木棍伸到粮食里,把长虫挑出来,呀!长虫足足有学校拔河的绳子那么粗。爹把它放到地上,长虫迟疑了几秒钟,便快速地爬走了。爹说,没事了,就和娘放心地用瓢往外挖谷子。开始挖出来的谷子己发霉,直到挖下半尺深,才见到好谷子。爹娘一边挖,一告诉我,地下埋的是两个大瓮,下边的一个正放,口朝上;上边的一个反放,口朝下。两个瓮的口一样大,扣在一起,严丝合缝,上边的瓮底早被敲掉,两个瓮便形成一个坚实的、不透水的地下粮仓。这两瓮粮食是在1947年存上的。那年我村刚解放,国民党残部和土匪还时常到村里来袭击、抢粮食,人民政府号召村民把贮存的粮食藏好,爷爷和爹便想了这个办法,藏起了这800多斤谷子。爹说,在粮食中,谷子是最耐贮藏的,只要干燥,是不会变质的。

    爹用瓢往外挖粮,手够不着了,倒扣的大瓮也慢慢变粗了,爹便让我下去挖,一瓢一瓢往外递。瓮里边弥漫着粮食霉变的气味,直呛嗓子眼儿。爹便找来一把大蒲扇往里扇几下风,这样气味好多了。我使劲地挖粮,想尽快干完,生怕又有一条长虫藏在瓮底。

    天亮前,才把这两瓮粮食挖出来,运到家里。白天,趁太阳好的时候,爹娘把大门关上,偷偷地在院子里晒。晚上,娘摸黑给周围邻居每家送了几斤。她没说是十几年前的贮存粮食,只说是从远方亲戚家借的,邻居们都说娘送来了救命粮。这两瓮救命粮,帮我家度过了灾荒。

    隔代情

    一个夏夜,屋里闷得透不过气来,爷爷抱我到屋门的台阶上坐着凉快。全家人都睡了,不会有人出来,我和爷爷都是一丝不挂。我坐在他面前,他的双腿和双臂包围着我,四周是黑洞洞的,我一点都不害怕。

    “豆米糕,一包枣,孙子吃了爷爷饱。”这是我幼时跟爷爷学的一首儿歌中的一句。为啥孙子吃了爷爷会饱呢?我不懂。爷爷说:“等你当爷爷的时候,就知道了。”

    从我记事到爷爷去世,只有几年时间,我总觉得爷爷待我比爹待我好。爹的嗓门大,动不动训人。每当他对我瞪眼睛的时候,爷爷总是对他说,“你要咋?要是把孩子吓着了,我跟你算账!”爷爷成了我的保护神。有时看爹生气了,我便跟爷爷一块睡。一个夏夜,屋里闷得透不过气来,爷爷抱我到屋门的台阶上坐着凉快。全家人都睡了,不会有人出来,我和爷爷都是一丝不挂。我坐在他面前,他的双腿和双臂包围着我,四周是黑洞洞的,我一点都不害怕。爷爷指着天上的星星告诉我,哪个是北斗七星、哪个是牛郎星、哪个是织女星,还跟我讲“七月七,天上牛郎会织女”的故事。我不懂,听着也没兴趣,他没讲完我就睡着了。

    记得刚上一年级放秋假,下了几天雨,爷爷领我到豆地里拾胀豆子。收割豆子时,熟豆荚往往绷裂,豆子便掉到地上。下过雨,豆粒被水泡得鼓鼓的,拾回家去炒着吃可好了。我和爷爷用手翻着地里的豆叶,拾着一个个饱鼓鼓的豆子,心里甭提多高兴。爷爷说,假如现在不拾,翻过地后,种上麦子,麦垅上还会长出豆芽。不过这些豆芽和家里生的豆芽颜色不一样,家里生的豆芽是黄的,地里的豆芽是绿的,也可采回去吃。

    记得那次,我和爷爷拾了半瓢胀豆子。回到家,爷爷把这些豆子分出一半,说晒干了换豆腐吃,另一半放在锅里炒。我心急,直往灶里续柴,火势很旺。爷爷说,这不行,“心急喝不了热粘粥”,这样炒豆子外皮糊了,里边还不熟,慢火慢烘,炒出的豆子才又香又酥。因我还要到学校参加秋假学习小组学习,便匆匆装了一把还软乎乎的豆子边吃边往学校跑。等傍晚从学校回家时,爷爷站在家门外的街上,叫住了我,从兜里掏出一包手帕包着的炒好的豆子。我抓起几个扔到嘴里,真香、真酥。听爷爷说,他慢火烘了半天才炒成这样。我往爷爷嘴里塞,他只吃了一个就不吃了。

    我长大了,有了儿子。爹听说抱了孙子,甭提多高兴,出来进去乐呵呵的闭不上嘴。娘对爹说:

    “你看你添个孙子恣(高兴)的!”

    爹说:“敢情,‘抱孙子强起揽金子’。”

    儿子小时候,曾由爹娘带了几年。我发现,就这几年,他跟爷爷奶奶建立的关系比和我还亲近。每逢假期,他都回家和爷爷奶奶团聚几天。爷爷奶奶几天不见他,就想。家里有点好吃的,总说留给我儿子吃,有时留得变味了,不得不扔掉。

    爹不但望子成龙,还望“孙”成龙。他相信命相学,专门请先生给我儿子测八字。先生说:

    “恭喜啊!你孙子生在八月十五,生辰不错。‘初一高官十五将’,你孙子是个将星啊。”爹听了,美得不得了,顺口就跟先生开了句玩笑:“俺家三辈匠星呢!”

    先生听了不解:“怎么?三辈将星?我咋没算出来?”

    爹笑了:“木匠。”

    先生竖起了大拇指:“有你这样有智慧的爷爷,孙子差不了!”

    爹73岁那年,长了场大病,病中一再念叨:“我不能死,要看着孙子上大学。”那时我儿子刚读初中。儿子大学毕业了,爹又说:“我最大的心愿是看着孙子考上研究生。”

    大学毕业的儿子还是经常回家看望爷爷奶奶。有一天,他从老家回来,喜滋滋地对我和妻子说:“你们猜一猜在老家我睡在哪儿?我是和爷爷奶奶在一个被窝里睡的。”

    那些曾经的朋友

    1

    很久以前,我就说过,如果没有朋友,我都不知道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虽然说不至于天崩地裂月毁星灭,但是至少不会有日后的温暖与感动,美好和幸福。

    每当走在路上看到旁边那些已经发霉或者长满苔藓的灰暗角落,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以前那段没有朋友的生活,那段充满忧伤,让人落泪的生活。

    记得那时我常常寂寞,一直孤单,百无聊赖,苦不堪言。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都会有心痛的感觉,那种很细微但是很尖锐的心痛总是会伴随着突如其来的恐惧在体内游走盘旋,呼之欲出;头顶上微微泛着白光的天花板总是会绽放出前所未有的空虚感,然后如泰山压顶般萧萧而下,直砸的我怅然若失;夜深人静的时候,空气中漂浮着的凄凉总是会悄无声息地落在眼角,变成一颗颗冰凉的泪珠,让我从梦中惊醒。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朋友,我的生活是不是就像路边的那些灰暗角落一样,永远都阴冷潮湿,永远都不会明亮。幸运的是,后来我结识了一群很好的朋友,是他们让我忘掉了所有的痛苦与悲伤,让我的生活从此充满阳光。

    2

    平心而论,我不是一个迷信神灵之人;说句实话,我也不是一个虔心向佛之人。可是不知为何,我这个人特别相信缘分。我总是喜欢而且习惯把许多与相遇相识相聚相知有关的事情都归于缘分。比如,我和小皮子和静从远隔天涯到近若咫尺;比如,我和王龙和晶从彼此陌生到相互熟悉;比如我和涛和明从素不相识到亲如兄弟……太多的比如没完没了,就像天上的星辰一样无穷无尽。

    很多人和我一样,都相信缘分。因为它让我们感受到了相遇的美好,相识的温馨,相聚的欢乐和相知的喜悦,它让我们领悟到了生活的真谛和存在的价值,让我们的灵魂从此不在孤独。

    我想,缘分,应该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吧!

    3

    有人这样说过:只有经过没有朋友的孤独,才能够体会到友情的珍贵;只有感受过没有朋友的寂寞,才能够品位出友情的香醇。

    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我曾经在那些孤寂落寞的日子里穿行过,后来在那些温暖幸福的时光中奔跑过。巨大的落差一遍又一遍地印证了上面的那句话。

    高考过后的日子就像冬日午后的阳光,风轻云淡,让人懒散。漫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突然就想起了他们。小皮子,静,晶,涛,明,王龙。这些我曾经的朋友,曾经给过我最多关心,最多帮助,最多温暖和最多感动的朋友,你们现在都还好吗?

    晴朗的天空下,我总是喜欢拿出自己的影集,然后仔细翻看我们曾经拍的照片,那种久违了的温馨就会在瞬间飞上心头,让人格外欢悦。他们的面容一个个在我眼前轻轻飞扬,而那些曾经发生在我和他们之间的事情也开始在我脑海中慢慢显现,最终幻化成一幅幅精美的图画穿插于记忆的书页之中,永不泯灭。

    4

    小皮子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生。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挫折,她都会跟平常一样,始终斗志昂扬,依旧信心百倍,很是坚强。我不知道她一个女生怎么会如此坚强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崎岖与坎坷。我想,也许是那种乐观的心态给她带来了巨大勇气的缘故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小皮子很可爱。涛也曾说过,小皮子好可爱呀,跟个皮娃娃一样。小皮子特别爱笑,笑容干净而又甜美,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她几乎每天都笑容满面的。也不知道从哪里来那么多开心的事情。明曾对我说,要是我能像小皮子一样笑口常开的话,那我就是天下最快乐的人了。我浅笑。我想,无论谁像她那样,都会觉得快乐的。不是吗?

    小皮子的学习成绩很好。我说很好是真的很好。她英语班上第一,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我很佩服她。她身上具备很多别人没有的品质,存在很多别人没有的长处。无论每次考试结果如何,她一直都那么阳光,自信,从来不会因为失败而气馁,如同悬挂在天空中永远闪亮的星星。

    小皮子喜欢唱歌。她轻声歌唱时的样子很好看,认真,专注,就像纷飞在冬日里精致的雪花,如同飘散在天空中温静的浮云。小皮子特别喜欢唱《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她说这是一首励志歌,能够催人奋进,很好。其实小皮子以前并不知道这首歌,只是有一天她在听完我吹的口哨之后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可不可以唱一遍?等我唱完之后,这才喜欢上了它。然后她就开始学唱此曲。这首歌有句歌词是,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她很喜欢,可是却一直没有学会,于是她就微笑着对我说,你把这句给我唱一下吧。她听我唱歌时,聚精会神,特别像她平时沉思的样子。很可爱。然后她再根据我唱的自己去领悟或者摸索。最终她还是学会了,真是孺子可教。

    小皮子在我的同学录上写到,她最快乐的回忆是与我疯狂打闹和唇枪舌战。我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并非全部。其实我特别喜欢跟她们开玩笑。无论是疯狂打闹也好,还是唇枪舌战也好,我都会跟她们开很多自认为非常经典的玩笑。每次看到她们张口大笑的样子,我都会很开心。

    她们,小皮子和静,两个形影不离的小女孩。我和她们交往的时间仅仅只有一年多,真的非常短暂。可是我们在一起疯狂打闹,在一起唇枪舌战,在一起学习玩乐时,我总是恍惚地觉得我们在一起很久了,久到回归前世。我想也许是我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并对之记忆太深的缘故吧。

    高三的元旦晚会上,小皮子毛遂自荐成为主持人。她主持节目时,言语得体,表情自然,举止大方,让人眼前呈现出一种金秋时节万里飘香的幻景。看到这些,我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她还是小孩子,是个天真可爱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子。没想到,她会有如此成熟的一面。也许那个曾经在赛场上神情愉悦地舞动乒乓球拍的孩子,那个曾经一上体育课就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孩子,那个曾经上课回答问题声音总是很大的孩子,她已经长大了吧。

    小皮子曾说她很能喝酒。我说,那我们比一比,看谁厉害。她说,可以,到时候我请你喝酒。我说,好啊,那我等着。高考填报志愿结束那天是小皮子的生日,可是我已经坐车到了另外一个地方。那天下午我在网上遇到了她。我说,猪你生日快乐。她说,谢谢。我说,曾经说过要跟你比喝酒,可惜机会错过了。她说,没关系,下次见面,我一定请你喝酒。然后我就笑了。小皮子,其实喝不喝酒都无所谓了,只要下次我们可以见面,那就足够了。

    小皮子,这个乐观开朗的女生,我想她一定会得到自己的快乐,我深深地为她祝福,希望她一直快乐下去。

    5

    静,这个女生的性格与小皮子相比,真可谓天壤之别。如果把小皮子比做火,那么静无疑就是水。可她们竟然走到一起成为了朋友。真是不可思议。

    如果说小皮子活泼开朗的稍微过分,那么静则多愁善感的有些离谱。一篇很平常的文章,一本很普通的小说,她都可以看的伤心欲绝;一件很细小的往事,一句很微妙的话语,她都可以想的泪流满面……我说,你怎么像林黛玉一样?她说,去你的,我比她坚强多了。

    静表面上的确非常坚强,其实内心比谁都脆弱。我知道像她这样的人,一般都特别容易受伤。可是她无论受到多么大的委屈,不管遭遇多么深的痛苦,全都自己担着,从来不对别人讲。我每次见她不开心走过去问她怎么了,她都低声说没事没事。她总是喜欢隐藏起自己一切的辛酸,掩饰住自己所有的悲伤,然后对每个人笑。笑容忧郁而又凄凉。

    静喜欢和我在一起聊家常,不过很多时候都是她在讲。讲亲戚对她的疼爱,讲弟妹对她的亲近,讲爷爷对她的苛责,讲父母对她的冷漠……每次讲到中途的时候,她都会泪流满面。我很想安慰她,可是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只能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继续听她说下去。

    静特别喜欢流泪,真的,她应该是我见过的女生中最爱哭的一个。她单是在我们面前就流了很多泪,至于背地里都不知道哭过多少回。她每次伤心时,都会很固执地说我不哭我不哭,可是眼泪却一直流一直流;她每当难过时,都会抬起头看着天空,然后说我要把眼中的泪水收回去,可是脸上却已经湿了一大片……每当看到她这个样子,我心中总是特别难受。我很想过去帮助她,可是却又无能为力,只好任她轻轻哭泣。

    静曾说她不喜欢走路,只要一走路,手就会肿。我听得莫名其妙,走路手怎么会肿呢?她说,你走路时,胳膊下垂手充血,它自然就肿了。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你不信就算了。她说这些话时的样子非常可爱,就像飞行在树林中自由快乐的小鸟。如果她可以永远快乐下去,那该多好呀!静和我们一起走路时有个特点,就是要么走的非常慢,要么走的相当快,总而言之,无法与我们保持同步。我没有问她为什么。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太吵,而她喜欢安静吧。

    高三那年春天,春寒料峭,静因此送给我了一双手套。其实我一直没有戴手套的习惯。从小到大,每年冬天,我都不戴手套,而且我的手也从来没有被冻肿过,何况现在已是春天。可是当我打开课桌看到躺在里面的手套时,我感动得差点落泪。你说朋友是不是就是在你感到寒冷时给你送去温暖的那个人?那双手套我只戴了一天就把它取下来重新放进了包装袋中。我会好好珍藏那双手套,直到永远。

    高考前几天,我和静一起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眺望远方。我说,再过几天,大家就要互道再见了。她声音低沉地说,再见,就是再也不见,也就是永别。然后我就不再说话了。后来我告诉她,再见,不是再也不见,而是再次相见,也就是重逢。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她对我说,我小时候特别像个男孩子,他们会的东西我都会。我说,真的吗?她说,是啊,我小时候不仅会上树,而且还会爬在地上打玻璃球。我说,那你会吹口哨吗?她说,会一点。说完尝试着吹了一首简单的曲子。我说,真不错。她说,没什么。自始至终,轻描淡写,屈指数语,可是我却从中听出了她对小时候无比的怀念与留恋以及对现在少许的失望与不满。我想,如果静永远都像一个男孩子那样自由快乐地成长的话,也许现在大家就不用为这个多愁善感喜欢哭泣的女孩担心,为这个经常固执任性老是不好好吃饭的女孩忧虑了。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静高高地站在一座山上大声说,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哭了。说完她就向我微笑。笑容单纯而又明亮,如同最皎洁的月光,洒满了整个天空。

    静,你说,这个梦,会成真吗?

    6

    晶是我的好朋友,她也是我的好同桌,双重身份,这让我感到自己很幸运。我说,我们是不是很有缘?她说,是啊。我说,你也相信缘分吗?她说,是啊。然后我们就同时拍手一起笑,笑容中渗透着欢快和愉悦,如同飘动在白云之下的风筝。

    晶是一名走读生,一天三顿都可以回家吃饭,真的很幸福。不过她有时也会留在学校就餐。说句实在话,我们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相当差,留在这里吃饭真是受罪,可是她却说食堂饭菜很好吃,甚至比家里的饭菜还要好吃。我说,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她说,不是这样的,对我来说,不管是回家吃饭,还是在校就餐,其实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福。在家中有父母的关心,在学校有你们的帮助,所以,我真的很幸福。她说这些话时,我从她纯真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对现在这一切很满足。所谓“知足常乐”,我想她在生活中一定过的很开心吧。

    晶回家吃完饭来到学校,一般都要把吃饭时收看的精彩电视节目和路上有趣的见闻说给我听。不过很多时候,她说着说着都会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来。其实我更喜欢听她讲述自己。自从做同桌以来,她向我说过很多她初中美好的生活,她对我讲过很多她亲身经历的事情,她跟我谈过很多她内心真实的想法。我经常听的入神。晶曾说,有很多东西,我从来都没有对其他好朋友提起过,可是我却跟你说了,请你保守秘密千万不要讲出去呀。我笑着点了点头。其实就算她不提醒,我也不会将这些告诉别人。因为那份信任。晶每次讲述完毕都会说,我现在感觉轻松多了,如释重负。不过又浪费你时间了,真是对不起。我说,没关系啦。说完我们相视一笑,然后开始看书做题。彼此很有默契。

    晶,这个幸福而又满足喜欢在我面前讲述自己的女生,总是给我最多感动。记得高三有一段时间,我上火特别厉害,几乎每天早上洗脸都要流鼻血,吃完两盒三黄片竟然都不起效,晶得知情况后,便主动从家中给我拿来了几个生鸡蛋和一把用开水冲服的清火中草药;还记得有一天学校开水房停水,导致我们无水饮用口渴难忍,于是晶就主动把我的水壶拿回家去烧了一壶提来让我们喝……总而言之,晶在很多细节上的做法都让我特别感动。我每次被别人感动时,心中就会泛起一股暖流并且迅速遍布全身各处,最终凝结成一颗颗闪亮夺目的珍珠镶嵌于记忆的宝盒深处永放光彩。我想那些感动,足以慰藉我的一生。

    快要高考时,晶给我写了这样一段话:我很早就知道“聚也不是开始,散也不是结束”这句话。可现实却非常的残酷,聚就是开始,散也就是结束。应该说我只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客,或者说我们彼此互为对方生命中的点缀。不是吗?我这个人比较相信缘分,所以我认为,如果有缘,我们一定会在某个地方相遇。那时你也许不能够认出我,不过没有关系,只要我们拥有曾经的回忆就行了。

    我读完,心中不觉一阵酸楚。一瞬间,我想起了很多关于她平时的言行:晶看完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一直自问,这个世上有没有像顾小北和陆叙那样好的人?我将来可要找一个像陆叙那样的伴侣;晶做不到物理题时喜欢胡思乱想,如果我比爱因斯坦还要聪明的话,那就好了;晶有时会对着镜子或者照片看半天,然后自恋地说,我长的也挺漂亮的呀;晶特别崇拜潘玮柏,不仅在课桌上粘贴他的图片,而且宣扬以后要去看他开的演唱会;晶多愁善感,时常为一些小事哭泣,还不停地告诉我,流泪有益健康;晶看书时碰到个别经典笑话会马上拿过来让我看,一边前俯后仰一边问,好笑吗?……晶,这个善良而又可爱的女孩,如果我们有缘,将来在某个地方相遇,那时纵然你有很多改变,我怎么可能认不出你呢?

    高考结束第二天,我离开学校经过县城一家礼品店时,门口竖立着的音响中传送出老狼那首经典歌曲《同桌的你》。我站在路边听到“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这句话时,眼中忽然就闪现一片晶莹。我真的哭了。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自己也会这么矫情。只是我觉得心中难过。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啦啦啦……

    晶。大家“各奔东西”后,祝你一路走好!

    7

    涛应该是我上高中以后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吧。高一下学期由于文理分科,我和涛走到了同一个班级。当时有人说我们长得有些像,结果谁也不以为然。毕竟那时大家都还非常陌生,没有必要因为别人一句无关紧要的玩笑话而表现出自己特有的热情。所以平时,我们很少交往。不久我们住进了同一个寝室,当初那种陌生感也因此而逐渐消融。不过,我们依旧很少交往。因为我从来都不愿意主动去接近一个人,况且当时我还一直觉得涛是一个不太容易接近的男生。直到后来通过辗转调位,我们做了同桌,交往才逐渐开始。

    记得有一天晚上是三个英语自习,不知道为什么,教室里一直闹哄哄的,到处都是噪音。我和涛坐在后面根本无心听讲,于是我们就谈论起各自的初中生活。我记得当时一个人如果在叙述过程中出现与对方类似或者相同的经历,那么对方就会兴奋地说,我也是。我说,学校举行合唱比赛,我一直是班上的指挥。他说,我也是。他说,我曾是学校鼓乐队中的一名鼓手。我说,我也是。……三个晚自习就在我们的追忆和很多“我也是”中烟消云散。那天晚上,我才发现,涛其实是一个很亲切很随和很容易接近的人。后来,我们就成为了朋友。

    涛非常喜欢音乐,喜欢得排山倒海,似乎身体中流淌着的就是一个个华美而又灵动的音符。他经常会在单放机中插入一盘好听的磁带,或者打开收音机搜索一个音乐频道,然后以优美的姿态尽情享受音乐带给他的快乐感觉。涛有一个非常漂亮的歌本,清新的每页纸上都贴有明星的图片,看起来很舒服很完美。歌本中抄满了流行或者经典歌曲。不过很多歌词都是他请别人抄写的,我们几个均有贡献。涛说这样将来也就可以留个纪念了。我们学校有一个规定,就是每个星期六晚自习前二十分钟的时间用来教歌。很多时候,这个任务都落在了涛的身上,原因不言而喻。涛每次教歌的时候,我都会模糊得觉得,涛好像正在音乐的宫殿中自由地飞翔,遥远而又奢华,唯美而又幸福。我相信每次这个时候,涛都是快乐的。我们班的文艺委员组建了一个共有四人的集体,名字叫做“青春Love乐队”。涛就是其中一员。高二那年元旦晚会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操场上举行的,我们班的“青春Love乐队”凭借歌曲《嘻唰唰》有幸参演。那天晚上,我站在操场边,看着台上涛激情飞扬的表演,听着台下观众热情奔放的呼喊,心中一直在想,这是不是涛将来人生的美好归宿呢?

    其实我想错了。涛在我的同学录上写到,他最大的梦想是开创一家个性摄影棚,而非组建乐队成为一名歌手。起初我有些诧异,不过后来细想,也就明白了,涛对音乐只是喜欢,而对摄影却是热爱。记得我们在一起走路时,涛会突然将双手拼成一个矩形方框,然后眼睛透过矩形方框平视远处的一切,笑着说,从我这个角度看,风景真漂亮,唉,可惜没有相机。涛喜欢借来别人的手机,然后利用上面的拍摄功能,对周围的风景和人物进行定格。自得其乐。说实话,涛在摄影方面真的很有天赋,我们毕业前拍的很多照片都是他的杰作。那些照片一直折射出他对摄影的热爱自信以及执著。尽管梦想之路崎岖而又漫长,但是我相信,涛最终会登上成功的顶点。在此,我衷心地祝愿他梦想成真。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都疏远了涛。虽然不至于形同陌路,但是关系明显降级。一天晚上,涛将他写的一篇日记递给我们传看。那篇日记回忆了很多曾经发生在他和我们每个人之间快乐而又幸福的事情。我们几个人看完后眼眶都红了,脸上都是一副哀伤的表情。明一直问我,我们曾经是那么好的朋友,现在怎么会这样?我低声说,不知道。不过后来,一切又恢复如初,那段不愉快的日子也随之飞散。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们依旧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明曾对我说,我们对涛都应该心存感激。我说,是啊,如果没有涛,我们的生活也许就不会那么美好,我们也就不会拥有那么多的快乐和幸福,所以,我们确实应该感激他。可是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去做,大家就这么分开了,真是令人遗憾。不过我们的友谊之河并不会因此而干涸,你说对吧?

    涛有一个专门用来写字绘画的笔记本。记得我们做同桌的那段日子,平时闲着无聊了,或者上课不想听讲了,我们就会在那个笔记本上信笔涂鸦,然后在下面标上日期,怡然自得。高三下学期有一天,涛翻开那个笔记本指着上面凌乱的文字和纷杂的图画问我,你还记得吗?我说,当然记得。说完我们相视会心一笑。无论如何,这些东西也是我们曾经同桌和友情深厚的一个见证,我怎么会忘掉呢?

    涛,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记忆中有我。

    8

    明应该是在所有朋友中与我性格最为相近的人吧。明也曾对我说过,在这么多朋友中,唯有你与我性格相近,唯有你与我灵犀相通,唯有你与我心心相印。无论心情多么坏,只要看到你,就会特别高兴,说不出那种感觉,反正是很甜美。我笑着转过头看着窗外远处那条因漂浮着雾气而显得更加蒙胧的汉江河,没有说话。也许无人知道,那一刻,我是多么的幸福。

    记得有很多次,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说出了同样的话语;有很多次,我们都心照不宣地写下了同样的文字;有很多次,我们都心有灵犀地做出了同样的动作;有很多次,我们都不由自主地选中了同样的东西……那种感觉真的很甜美,很温馨,就像池塘中被风吹拂的莲花,微露出清淡的甜,散发出诱人的香,让人沉醉其中,让人回味无穷。

    明和我一样,都非常喜欢安静。平时,我们都不爱说话。记得高一那年,我和明基本上不与他人交往,好像与世隔绝了一样。很多人都说明太清高太孤傲,说我太悲观太内向。不过我们都没有去辩解什么。我们真的只是喜欢安静而已。上了高二高三以后,很多人都说我们变了,变得开朗了,变得自信了,变得喜欢说话了,变得善于交往了。其实只有自己知道,我们没有改变。如果现在面对一群陌生人,我们还是会表现出高一时的那种状态。一切的改变都只是因为大家已经相互熟悉罢了。并且这种改变只是相对几个朋友而言。在其他人面前,我们还是不爱说话,还是不愿交往。也许安静才是我们灵魂的港湾,也许沉默才是我们最终的宿命。

    明和我有些不同的是,体育课上,明会表现的非常活跃,而我却做不到。每次上体育课,明都会在篮球场上笑傲江湖,而我就那么安静地站在旁边观战,或者就那么安静地坐在草坪上,独自享受无声时那种清寂而迷幻的世界,独自品味沉默时那种羽化而登仙的感觉。看着明在篮球场上的表现,我觉得活跃才是隐藏在他身体中最真实的一面。我想总有一天,明会变得像涛和小皮子一样。而我就那么安静地生活,安静地学习,安静地工作,直到老去为止。

    高二那年,学校组织放过一次电影。只是我和明都没有去看。明不知去了哪里,而我一直坐在教室里安静地看书。因为那天晚上,明的心情不好,而我不喜欢和很多特爱吵闹的人在一起。不知过了多久,明回到教室里对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说,好啊。其实我们出去后并没有到处走走,而是进入商店买了两瓶啤酒,然后在教学楼左边树林之中的一块平地上坐下来聊天。那天晚上,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埋藏着那么多不为人知和难以言喻的痛苦。至于为什么每个人都有那么多的痛苦和不快,我却想不明白。也许这就是生活吧。

    记得高三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什么原因,我和明都变得喜欢抱怨起来。我们抱怨这个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抱怨付出与收获为什么不成比例,抱怨食堂饭菜质量太差,抱怨物理老师讲课不好……那段时间,有很多东西我们都看不顺眼,似乎整个世界都在与我们作对。那个时候,我们的心已经开始迷茫,生活也完全失去了方向,每天都好像站在苍凉而又荒芜的大漠之中一样,不分东南西北,不知路在何方。那时我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想对得起任何人,可是到头来却连一个也对不起;我不想让任何人失望,可是结果却让每一个人都大失所望;我不想失去所有的东西,可是最终却一无所有。这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到底怎么了?明看完后说我也有同感,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明一直忧伤地说,很多个夜晚,我都好想大哭一场,可是却哭不出来,心中难受极了。我说,我也一样。不过,我们最终都没有在迷茫中沉沦。后来,我们都非常坚强地挺过来了。那段时光也因此成为我们生命中最真实最唯美的一片花瓣,虽然沉重,但是芬芳。

    明对电脑网络特别痴迷,我对文学写作非常喜欢。他说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IT精英,我说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作家。他鼓舞我努力奋斗,我祝愿他梦想成真。然后互拍肩膀。然后相视而笑。没有想到一切竟然如此默契而又自然地发生在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一瞬间,那种甜美而又温馨的感觉重新萦绕在心中;一瞬间,我们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一瞬间,离别的愁绪迅速充满脑海;一瞬间,我就特别想哭……

    明,虽然我们现在分开了,不在一起了,但是我想,时间的剪刀并不会剪断我们友谊的彩练。毕竟我们是那么好那么好的朋友。

    9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应该是上了高三之后,才和王龙成为朋友的。其实我并没有记错。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的形影不离让我对事实产生了一些怀疑:我们到底只是相处了几个月,还是已经认识了几千年?为何我们之间的关系会这么好?可事实毕竟是事实,无论你怎么怀疑都无法改变它。所以我只好引用别人的一句话: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不过有件事情却让我感到特别的脸红。就是这样一个后来可以说是与我肝胆相照的朋友,我在高一高二的时候居然很少和他交往,心中对他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脑海中关于他的记忆更是近乎空白,无论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从来都不愿意主动去接近一个人,而他的性格又过于内向,所以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王龙说,如果没有明,我们也许就不可能成为朋友。我笑着点头称是。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我和明是很好的朋友,而他和明也是很好的朋友,所以通过明这座桥梁,我们就成为了朋友。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涛。如果没有涛,我和他们也许就不可能成为朋友。因此,我对涛充满了感激之情。其实我对他们都心存感激。真的。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朋友,我的生活从此才充满了阳光与欢乐。在此,我衷心地祝愿他们能够快乐每一天!

    有很多人都说我这个人特别幽默。小皮子曾在我的同学录上写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字写的很好,没想到你还如此幽默。也许是吧。不过像钱钟书那样有深度的幽默,我却不会。我只是喜欢讲一些幽默笑话而已。在这么多朋友中,好像王龙特别喜欢听我讲笑话故事。每当我们在一起时,他就会对我说,晓雷,讲一个笑话吧。有些笑话本来已经讲过很多遍了,可是他还要让我讲。他说,你讲的笑话,真是百听不厌。快要高考时,王龙曾对我说,我们分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听你讲笑话。我没有说话,只是笑。可是心中却感到一阵难过。忽然就想到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台词:将来你会用什么东西记住我?我转过头看着王龙,心想,我应该会用我所讲的笑话来记住眼前这个性格内向的男生吧。搁笔沉思间,我恍惚又看到了王龙在听完我讲的笑话之后所绽放出的灿烂笑容。是啊,王龙,我什么时候才能再次给你讲笑话呢?

    现在回想起来,上高三的时候,在所有的课程中,最能够让人放松压抑心情的,应该就是体育课吧。可是王龙却几乎不上体育课。这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虽然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上体育课的时候,我通常都是安静地站在旁边观看别人打篮球,“或者就那么安静地坐在草坪上,独自享受无声时那种清寂而迷幻的世界,独自品味沉默时那种羽化而登仙的感觉”。但有时候,我还是会去做一些运动。比如,打乒乓球,打羽毛球,踢足球等等。可是他却不做任何运动。不知道这是否与他的性格有关。每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他都要问我,你这一节课干什么?如果我回答说我要去打乒乓球或者打羽毛球或者去踢足球,那么他就会笑着对我说,你去玩吧,我就留在教室里做作业;如果我说我要去书店里看书,那么他就会笑着说,那我陪你一起去看书吧。其实除了看书外,只要上体育课,我没有事情做,他就一直陪着我。这让我很感动。现在细想,上体育课的时候,正是由于他的陪伴,我才不会觉得那么孤单。可是现在他却不在我的身边了。我好怀念他陪我上体育课的感觉。真的好怀念那段时光。

    王龙陪我上体育课的那些时光,一直在我的记忆中荡漾。我想这辈子,我是再也不会忘记他了。现在回想一下,他陪我上体育课的那些时光,多数都是在我们的聊天中度过的。记得那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坐在草坪上聊天。海阔天空的闲聊。从古说到今,从天说到地,从西方说到中国,从现在说到将来。没完没了,无头无序。可是却很快乐。不过很多时候,聊天的话题都会转移到感情上来。因为那时候,王龙喜欢上了别班的一个女生,而那个女生却不喜欢他。他虽然费尽心机却依然无法打动那位女生的心。为此他感到很苦恼,可是却没有办法。他叹息道,我没有想到感情居然是一件表面上看似简单而实际上却很麻烦的事情。他曾经问我,你说如何才能打动女孩的心啊。我说,我又没谈过恋爱,我怎么知道?他忙问,那你现在有没有喜欢的人?我说,有啊。他迫不及待地问,谁啊?我说,天下之人只要与我没有深仇大恨,我都喜欢。他听完一楞。然后我们就一起放声大笑。虽然最终他都没有追到那位女生,可是他说他并不遗憾,因为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得到了快乐。我看着他没有说话。我希望他将来能够追到一位更好的女生,并且希望快乐能够永远陪伴在他身边。

    高三的时候,生活辛苦,学习繁重,复习紧张,考试频繁,让人崩溃。因为我在高一高二的时候,学的不太好,所以现在复习起来倍感吃力。每次看着试卷上微不足道的分数,我都特别难过。每当这个时候,王龙都会走过来安慰我,然后帮我分析试卷上的错误。说句实话,王龙在学习上给我的帮助真是太多了。他经常会在课余时间给我出一些题目让我做,然后他告诉正确答案和解题技巧。在他的帮助下,我的学习成绩终于有了很大提高。其实在学习上给过我同样多帮助的还有明。在这里我衷心地向他们表示感谢。谢谢你们!

    最后我想借用李白的诗句说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王龙送我情。

    10

    我曾经说过很多次,上高中能够和他们成为朋友,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也是我今生最大的快乐。真的,和他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而那些东西,足以让我受用终生。某天当我驻足回首过去时,猛然发现,那些东西已经转化成我生命中最珍贵的一笔财富,而那些我们共同走过的日子也已演变为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份回忆。曾经的一切就这样被尘封在了生命的轨迹之中,永远不会消失。我想,这才是曾经一切最好最完美的归宿。

    很多时候,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自动浮现出那些熟悉而又温暖的画面,真实清晰,毫发毕现。比如:小皮子习惯性地把眼前纷飞的秀发别到耳后边的动作,静听完我讲的笑话之后张口大笑的样子,晶向我讲述她自己时纯真的眼神,涛拿着从校外照相馆中借来的数码相机不顾烈日当空照的酷热带领我们到处拍照的情景,明在体育课上把抢在手中的篮球投入篮筐中的身影,王龙和我在一起讨论问题时认真的表情……

    似乎就在不经意间,很多事情已经随风遗落在了天涯很远的地方,然后被随之而来的时光碎片层层覆盖,就像秋天散布于树林之中的小路一样,被纷扬而下的叶子铺的严实,不再被人看见。可是当我取出相册浏览那些温馨的照片时,当我拿起电话听到他们熟悉的声音时,当我打开电子邮箱收到他们发送的贺卡时,我都会产生一种错觉,似乎一切都还没有走远,一切都还没有被岁月掩埋,一切都还停留在昨天……也许这不是错觉,而是真的。

    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有些东西,我们会轻易将其遗忘,但是有些东西,我们却会铭记一生。我想,这些我曾经的朋友,那些昔日的美好,我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

    11

    缘分,虽然说是人生最大的幸运,但有时却让人感到万般的无奈。是啊,有相聚就有分离,这是谁也无法控制的,就像没有人能够阻止流星的滑落一样。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就是等待重逢。

    古代之人离别时会抱拳说后会有期,如今人们分开时也会挥手说再见再见。我想,“后会有期”和“再见”应该是所有相信缘分之人对重逢的一种期待吧。

    明在我的同学录上写道,面对离别,我不会哭泣,我会笑着等待与你们重逢。

    我也会笑着等待与你们重逢。

    可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重逢?

    12

    我抬头仰望天边的白云时,突然就想到了一种极其普通的植物——蒲公英。那些白色可爱的伞状蒲公英,它们本来很幸福地聚在一起,如同一个美丽的水晶球。可是有一天,它们却被风吹散开来,然后飘落于天涯各处,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我们是不是就像那些蒲公英一样?

    有个朋友在电话中对我说,你现在一个人可要好好过,一定要过的开心,过的快乐。我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就一个人了。

    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街道上,一个人穿梭在尘世的喧嚣中,感觉仿佛是在重演从前那段只有一个人的生活。虽然有些孤独,有些寂寞,但是却无当初那般百无聊赖,那般凄惨悲凉。也许是曾经幸福的河水还在心中流淌的缘故吧。

    当我感到孤独,感到寂寞时,我就会打开记忆的页面,然后轻轻点击我们曾经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在教室聊天、一起上街闲逛、一起跑去上网等等等等,那些他们曾经陪伴在自己身边,如同朝阳一般明媚而又闪亮的时光;或者用201卡给他们打电话,然后听着他们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萦绕在自己耳边,想着现在他们依然在很远的地方陪伴着我,心中就会感到特别温暖,感到特别幸福,然后我就不再那么孤独,不再那么寂寞了。

    可这种陪伴是真实的存在,还是出现的幻觉,或是自我的安慰?

    听说有些东西如果存放在人们的记忆中,不仅没有因为时间的洗涤而淡化,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消融,反而随着日子的更迭而变的更加真实,更加清晰,更加深刻,那么这些东西就会成为永恒。

    如此说来,在我的生命中能够成为永恒的东西,真是屈指可数。而友情就是其中最为特殊最为珍贵的一样东西。

    曾经的朋友,

    永远的朋友;

    曾经的友情,

    永远的幸福!

    忘不了,那段情

    一九九八年,我受领导的委派,去新疆工作过一年。

    那是我第一次远行。当我走下飞机,落足在库尔勒机场的那一刻,感觉就是到了天地之尽头,孤独和寂寞瞬间涌入了心头。

    然而,短短的时间里,我却爱上了新疆,爱上了新疆的朋友。

    新疆的天总是蓝蓝的,偶尔飘过的几片云也是白白的,不染一丝尘迹。还有从办公室后面静静流过的清清的天山渠水。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新而宁静,让人仿佛置身在了远离尘世的静地里;和我一起工作的有牛总和其他三位经理,还有财务室的几位女同志。他们都是新疆人,大都性格豪爽,都待人真诚而热情。在工作中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在生活上尽力的给我关照。使我很快的把身心都融入在了他乡友情的春天里。

    时光过得很快,转眼间已是第二年的四月。那天上午我和牛总去马兰,回来时已是傍晚。我们驾车行驶在314国道上,一轮落日,遍地晚霞,空旷无垠的的戈壁滩上,那些放牧人骑着马,驱赶着一群群的牛羊往回赶……

    “多么美好的大自然风光啊!”一向深沉的牛总说,“我们停一会吧。”

    车停在国道边,我俩并肩坐在路旁的石块上,彼此点一支烟,沉默着。

    “兄弟再过一个月,你就要离开我们,回山东了。”我回过头去,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烁。

    “是啊,牛哥,真舍不得你们。”

    “哥哥真想你能留在这里,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他没有说完,眼泪已流了下来。他的泪水也一下撞开了我情感的大门。我抑制不住哭泣起来。“分开以后,我们兄弟,不知何时还能再见面……”

    我们俩依偎着痛哭起来,两双手握在一起,久久不分开。

    好一段时间,我们止住了哭泣。我说:“牛哥我走的时后,不要告诉他人,更不要为我送行,就让我静静地离开……”

    “是啊,你走的时候我真的不敢为你送行,我怕还会控止不住。”

    一个月后,我的归期到了。一大早,大家还没起床,县里的车已载着我悄悄地离开了公司,驶向机场。傍晚回到离开一年的家中,第一件事,就是给公司打电话,电话那边牛总说完“兄弟到家了”就哭起来,随后是其他同事们的问侯叮咛和哭声,我原本有千言万语想要说,想说谢谢我的好兄弟好姐妹,想告诉他们要努力地工作,好好地保重身体。可一句话也说不出,对着话筒哭泣。他们哭我也哭,电话里就是哭声一片……

    十年过去了,在新疆的那段日子,就如昨日之事,总清晰地呈现在我的记忆里。和新疆朋友们一起奋斗,共同生活,相互关照的那些往事;还有他们为我讲的那些故事和美丽的传说,每每回想起来,还是那样得亲切和温馨。

    忘不了,那段日子!

    忘不了,那段情!

    当知己远去的时候

    曹公在《红楼梦》里写到:“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己一人也难求。”的确,寥寥乾坤,茫茫人海,能遇到一个懂自己的人,实在难能可贵。

    得之不易,自然就失之痛惜。君不见子期墓前,伯牙那伤心欲绝的吟唱,实让人不忍卒闻:“忆昔去年春,江边曾会君。今日我来访,不见知音人。单见一篑土,惨然伤我心!伤心伤心复伤心,不忍泪珠纷。来欢去何苦,江畔起愁云。子期子期兮,你我千金义,历尽天涯无足语,此曲终兮不复弹,三尺瑶琴为君死。”悲从中来,哀由心生,绝望处断弦碎琴,继而复唱:“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失去世上唯一能懂自己的人,内心深处的痛楚、悲凉和绝望,无过之而有不及。子期亡,牙琴绝。这便是知己的分量。

    知己可遇不可求。得而复失,是双重伤害,双重不幸,双重打击,双重损失。

    醉过知酒浓,爱过知情重。有过知己才能体会失去知己的痛。

    我也有幸在网上遇到一个知己。相识于我心情最糟的时候,糟到万念俱灰的程度。一个慵懒的下午,我们邂逅了,之后才知道他是我不相识的老乡,工作在我千里之外。老乡的关系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亲切感油然而生,话自然就多了起来,谈家乡、谈工作、谈生活、谈天论地、海阔天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的非常投机。那种感觉,就像在寒冷的冬天,依偎在炭火旁,手捧一杯热气腾腾的香茗,聆听一首欢快的轻音乐,亲切、温馨、轻松、愉悦。

    整个聊天过程,既无柔情似水的蜜语,更无醉心酥骨的情话,自始至终平淡无奇,但字里行间却透着灵犀,总会有莫名的感动,莫名的心动。不曾说过一句直直白白关心你、在乎你的话,却能让你感觉到他的牵挂。那种适时的、恰到好处的表达,总让人感应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微妙,不经意间流露的关怀最让人心起波澜,心灵深处的感触是简单的“感激”二字所表达不了的。

    曾跟他开玩笑说:你好可怕,能看穿女人心。其实这就是懂你。懂你才能洞悉到你的灵魂深处,懂你才会有默契,聊起来如置身于空灵秀美的清山幽谷,忘我、惬意、陶醉、迷恋。话语像清泉小溪源源而来,缓缓而去,还伴着叮咚作响的音韵。随之而去的是无边的烦恼,相应而生的是清新的感觉,愉快的心情。

    我俩的工作都离不开电脑,所以我们几乎每天见面,工作之余聊一聊,调节一下枯燥的氛围,增添一些快乐的音符。有时也会在下线的时候,打一通电话,淡淡的平话,通过电波传递着不平淡的挂念,这种生活模式慢慢就成了习惯,成了精神依赖和心灵依托,有了烦恼、郁闷和委屈,就会在这里开闸泄洪,让所有的不愉快一泄千里。

    可是最近,我们几乎没聊,他总是来去匆匆,要么就摞下一句“有事88”便流星般消失在视线之外,留下我独自临屏守望,满腹积言,欲诉不能。了了几字,像凌冽寒风扑面而来,让如花的笑靥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已经凋零了;了了几字,披锋带芒,将那颗刹那间鲜活灵动的心淋血带伤地打回原形。记得有个作者说“我本是一个人的寂寞,他来了又走,我是更寂寞。”“相见争如不见。”没有任何时候能比此时此刻体会得更加透彻。

    呆望着屏幕上他的头像,突然间由天涯咫尺变成了咫尺天涯,心便从巅峰跌到了谷底,觉得那灰暗的头像像一只渐飘渐远的风筝,可手里能操纵的只是一根无法牵拉的网线,内心深处的虚和飘像灵魂被抛出了躯体,飘飘忽忽,无依无靠,找不到落脚的地方。无助让我无耐,无耐摧心伤肝。

    努力克制自己不去想他,努力让自己魂魄归位,努力让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工作上来。可这种努力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像拉一根橡皮筋,用力越大反弹给自己的伤害越深。

    无期的守候,难耐的等待,感觉那只风筝已飘逝到天外。沮丧地告诉朋友:他在躲避我。朋友说:痛痛快快哭一场,让它过去,重头再来。可是我却只能满眼蓄泪,而无法痛快淋漓。“让它过去。”最简单的一句话,却是世上最难办的一件事,“曾经”是删不掉的。重头再来,谈何容易。“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对谁弹!”,“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子牙绝琴,元稹修道,都只为那个“曾经”。前世多高的修行才遇到今生一个知己,重头再来,那又是几生几世的事?

    朋友又说:跟他勾通一下。我想:如果是忙,总会有闲的时候,我不想让我的依恋绊住他忙碌的脚步。如果是缘尽情了,再怎么勾通也是枉然。果真这样,那只能说明他厌了、烦了、不想再懂你了;果真这样,我会把快乐和祝福送给他,把寂寞和痛苦留给我;果真这样,我会悄悄地把这段感情打包珍藏,在未来的岁月里时不时打开来看一看它的芬芳,相信由我细心的保管会历久弥香。所以,我除了守候还是守候,除了煎熬只有煎熬。

    我只想提醒朋友们:如果有一天你不能一如既往与知己会面,就明明白白告诉她(他)是何原因,不要因忙碌而一时疏忽,或是碍于情面而留下一段空白,让那一端的她(他)不明不白痴痴地等、傻傻地候。那种等候实在难捱,那种无言的伤害犹如钝刀杀人。不过朋友们,知己难觅,友情无价,遇见了就要好好珍惜!

    溦溦的春天

    初夏的夜空很美,有点儿薄薄的云遮着的月牙儿风采无限。

    溦溦拖着腮望着夜空,心里默默地想:要是我也是一颗星星,那么,天上的星星就都是我的好朋友啦!

    溦溦在阁楼的窗边发呆,耳边传来一阵鸟儿飞过的声音和一群孩子放学后的欢呼,溦溦的脸蛋被夕阳染得红红的,她关上窗子,“走”到床前。

    溦溦扎着两条小辫子,肥嘟嘟的脸蛋,亮晶晶的眼睛像一片湖水,难怪她有那么多泪珠。7岁的她爱幻想,却不冒什么怪怪的念头,她只想要有个朋友,一个就好。因为溦溦患有先天性残疾,她与别的孩子一样拥有一双修长的腿,只是,这么美的腿,却不受她的控制。没有人愿意和她玩,因为她毕竟很累赘,又很爱哭。

    四岁时她哭着说,妈妈,他们不和我玩,你让他们和我玩。妈妈拍拍女儿身上的尘土,抱着她回家。

    六岁时,她哭着说,妈妈,我要上学,我要上学嘛。妈妈说:“听话,只有不听话的孩子才去上学的。”于是她呆在家里,妈妈教她认拼音认字。

    现在,溦溦每天都坐在轮椅上来来去去,只在二楼的小天地活动。她很爱扒在窗棱上发呆。

    一天,一群小鸟儿落在窗前的瓦上。溦溦眼睛一亮,把桌上吃剩的面包屑扔了出去,鸟儿吓得飞走了。溦溦扒在窗棱上,噘着小嘴委屈地哭了。

    她再抬起头时竟看见一只黄色的小鸟正在吃她的面包屑,不时歪着小脑袋看看这个满脸泪痕的小姑娘。“溦溦”。妈妈推开门,小鸟扑棱棱地飞走了。“妈妈,你把小鸟吓跑了!”溦溦一脸不高兴。“没事,它明天还会回来地。”“真的?”“当然了,妈妈不骗你。”

    小鸟真的又来了。溦溦把准备好的米粒撒出去。小鸟不但没有飞,还低下头飞快的吃着。“棒——棒——棒”小嘴儿啄得瓦片直响,溦溦笑得很可爱,“小鸟儿,你就是我的好朋友,你叫什么?哦!我知道了,你叫小黄。”

    小鸟儿就真的天天来,后来熟悉了,有时还飞进小房子,转上两圈,溦溦看着小黄,看着看着心里就很难受。

    溦溦说,小黄,我多想像你一样飞啊。

    溦溦说,小黄外面是不是很漂亮啊,你为什么那么爱飞呢?

    溦溦说,小黄,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好不好?

    小黄歪着小脑袋,偶尔叫几声“啾啾啾。”

    那天,溦溦坐在窗前,等着小黄。忽然,她忽然发现街对面的小窗子上露出一个脑袋,是个小男孩,他也看见了溦溦。

    “你一个人吗?”小男孩大声问。

    “是。”

    “我可以和你玩吗?”

    溦溦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会有人要和我玩吗?溦溦问:“你要和我玩?可是我不会走路耶。”

    “我这就去你们家。”一会儿,溦溦家的门铃果然就响了。妈妈一听说有人要和溦溦玩,高兴得请他上了楼。

    “嗨,我来了!”

    溦溦很尴尬的笑了一下。“你好。”

    “轮椅?你怎么了?”

    “你知道这是轮椅,其他人都不知道哎。”

    “我奶奶也……哦,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溦溦,妈妈说,我是下雨的时候生的,我的名字就是小雨的意思。你呢?”

    “我叫东方浩。”他说着坐在溦溦的小床上,“我以后就叫你小雨点好不好?”

    “嗯。你几岁了?”

    “我10岁,你呢?我猜一下,8岁吧?”

    “是7岁。我刚过完生日哦。哎呀!”溦溦把轮椅转过去,看着窗外的天空,小黄还没有来。

    “怎么了你?”

    “我在等小黄。它是我唯一的好朋友。它是一只鸟儿哎。”溦溦想着小黄,笑了。

    “鸟,是你唯一的朋友?我不是你朋友吗?”

    溦溦不说话。东方浩吐了一下舌头,眼珠一转,立刻笑着说:

    “小雨点,你会唱歌吗?”

    溦溦立刻说:“我会,不过我只会唱《世上只有妈妈好》”

    “我在教你一些其它的,好不好?”

    “嗯。”

    “我教你唱《鲁冰花》,很好听的,你跟我唱‘天上的星星不说话’。”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溦溦的声音很好听,像泉水叮咚叮咚的。

    “啊——啊——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妈妈在门口听到传出的歌声,放心的笑了。

    “啾啾。”

    “小黄!浩哥哥你看,这就是小黄!”

    东方浩几乎天天放学后都来溦溦家,他给溦溦教数学,教汉字,和溦溦一起对小黄说话,还给溦溦讲《白雪公主》、《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溦溦很爱哭,她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死了,立刻就哭了,“不嘛,干吗要她死,我要让她活着。浩哥哥,我要让她活着。”

    东方浩实在没有办法,就告诉溦溦,小女孩只是睡着了,没有死去,溦溦这才笑了。

    “浩哥哥你不乖吗?”

    “怎么了?”

    “妈妈说不乖的孩子才上学呢。”

    我很调皮,应该是不乖吧。东方浩笑着说。

    有时溦溦会忽然问:“浩哥哥,你不会不理我,对吧?”又说:“其实我知道,我说什么小黄都听得懂呢,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永远是。”

    东方浩说:“当然,我们谁也不离开小雨点。”溦溦伸出手小指头,“拉钩。”“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有了小黄和东方浩,溦溦渐渐的快乐了起来,常常挂着很可爱的笑容,咯咯的笑声在小房子里回荡。

    秋天到了,小黄好几天不来了。“浩哥哥,小黄怎么不来了?”

    “小黄要飞到南方去过冬,明年春天就会回来的。”

    “为什么?”

    “因为南方比我们这儿暖和,小黄就不冷了。”

    “那将来我们一起搬到南方去,就可以天天见到小黄了。”

    转眼到了第二年。东方浩一大清早就来了。

    “浩哥哥,你怎么不去上学?”

    “我早就不调皮了。小雨点,这个送给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浩哥哥,这么厚我看不懂怎麽办?”

    “傻瓜,上面有拼音的。小雨点,对不起,我要走了。”

    “去哪儿?”

    “很远的地方。”

    “不回来了吗?”

    “不,还回来,等你长大了我就回来。”

    “为什么要走?你觉得我很烦是不是?”

    “当然不是,哥哥的爸爸妈妈要走了,哥哥也得走啊。”

    “我不!我们拉了勾了,不许你走!”溦溦一下子哭了。

    “别哭啊,小雨点,你还有小黄呢。”东方浩拍拍她的头,“小雨点,女孩子哭的话就不漂亮了,没有王子喜欢了哦。”

    溦溦真的就不哭了,她闪着挂着泪珠的眼睛,“那么小黄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现在不已经是三月了吗?”

    “小雨点,你说你不会走路,但是,这本书里的女孩既看不见又听不见,好可怜呢,可是她很努力地学习,成了很了不起的人。我们的小雨点,也要很坚强,好不好?”

    “好!”

    东方浩走了,溦溦面对着窗外的蓝天,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夜里,妈妈轻轻推开溦溦的门,淡黄色光线打在她脸上,照清楚了溦溦漾起的笑涡。她梦见小黄回来了,变成了仙女,用仙杖点了一下她的腿,她就能站起来了,浩哥哥拉着她的小小手,在草地上放风筝,一声声的叫着“小雨点,小雨点。”光线打在笑脸旁的一本书上,两个大字很显眼:“光明”。

    妈妈掩上门,轻轻地笑了,她回头看了一眼日历:3月20日,呀!明天,就是春分了。

    春天到了!

    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遇

    大姐(珍爱的朋友)去世的那一刻,天空骤然下起了鹅毛大雪。这是一种巧合,还是上苍为大姐的早世而悲痛落泪!我不得而知,持续多时的雪终于停了,但我情感天空的雪依然下着……

    我家先生知道我是一个特别注重感情的人,也知道我和大姐之间的情感非同一般,加之我身体一直不太好,怕我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而过度悲伤,就没让我参加大姐的葬礼。他一直帮助料理大姐后事,直到大姐的骨灰落土为安。在此我也深深地对我的先生道一声:辛苦了!

    不知是什么讲究,大姐后事处理完毕,要请客吃饭,无论如何这顿饭,我是吃不下去的,朋友打电话叫我多次,我都没去。因为我情感世界已是狼籍一片,我的天空依然大雪纷飞,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怎能吃得下饭?

    我和大姐的相识,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是在厂医院的长廊里,我因鼻子流血不止,大夫处理后,让我在走廊歇息稍后再走,这时大姐走过来,她见我流那么多血,惊讶而关心地说:“哎呀!怎么流那么多血,再流就会贫血的,你回家后弄一些大枣、桂圆和花生,放一起蒸后吃,补血可好了。”我草草地回大姐:可以回家试一试,就离开了医院。那时我还没有成家,住着单身宿舍,上那里去蒸红枣吃。从那一刻起我和大姐的缘已注定。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偶尔见面只是一个浅浅地点头和彼此一个微笑,算是打过招呼,再没有任何往来,就连彼此的姓名和在厂里干什么工作都不曾知道。

    既然是缘,它注定是要有结局的。

    几年后,我成了家,生了子,按理来说我的生活应该是多彩多姿,可是偏偏遇上孩子体弱多病,无奈的我,整天和先生抱着孩子四处求医。时间长了难免影响工作,领导和同事不说,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有一次给孩子做完病理试验,要等三天才能出结果,当时怀疑病情不好,又不能送幼儿园,我俩的工作堆积如山。实在没办法就把孩子送到母亲家里,求母亲帮助带几天,等试验结果出来再说,可是中午把孩子送去,下午四点多母亲就打电话到车间,说让我把孩子接走她带不了,当时父亲因病出院时间不长,母亲一直带着妹妹的孩子。接了电话我眼泪哗哗地往下流,九十年代初,没有出租车,公交车也特别少,从我们厂到母亲家,中间还要倒车,打个来回至少近三个多小时,无奈之下,先生又请假,把孩子接回家,天色已晚,我俩的心好像一下掉进了冰窟窿,厂里上班又不让带小孩,明天又怎么办?记得那天晚上我们谁也吃不下饭。

    第二天早晨,我忽然想起好像大姐在厂门口的车子棚上班,我想大姐一定会帮我这个忙的,当时我很自信。背起孩子端直去找大姐,大姐听我说明情况,眼里含着泪花爽快的说:“没问题,药我来喂他,你快去上班,快迟到了。”我千谢万谢抹着泪去上班。

    从那以后,不仅大姐帮我看孩子,就是其他在车棚上班的姐妹都轮换帮我看孩子,至今这些姐妹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好在孩子的病理试验结果出来没问题,大家这才好放心。

    等孩子稍大一点,我又一病不起,住院长达半年之久,在这期间,大姐又跑前跑后照顾我和孩子,直到我大病全愈。

    就这样来来往往,不知不觉我们彼此之间的情谊就在这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升华,以至于不分你我,她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就是她的事。尤其是我,总感觉到有大姐在身边,我就什么都不会害怕,再大的困难我也能够战胜。这种情感,它既不同于缠绵悱恻的爱情,也不同于血浓于水的亲情,但它却比这两种感情更美,它能给我自信、给我勇敢、给我充实、给我快乐、给我挚爱和被爱!我为我曾拥有过这样一份纯真的人间友情而庆幸!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如果能拥有一位肝胆相照、倾其所有、真心付出的挚友,那是一件多么令人惬意的事啊!如果是这样,郁闷的心就不会害怕;受伤的心就会得到医治;天大的困难就会化大为小,你的人生还能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友情是心与心的交融;是心与心的默契;是心与心的付出;是快乐与痛苦的分享;是雪中送碳,并非锦上添花。愿我们人人都能拥有一份用真心堆砌而成的、可心的、来自不易的友情!

    可惜的是我和大姐的这份纯真的友情,只能永远藏在心里,时时化为眼里的云雾,在心底迷漫,成为我终生的思念!!!

    大姐!我感谢上苍把你赐给了我,让我享受了即当妹又当姐的快乐,我也怨恨无情的病魔,将你从我身边夺走,把无尽的思念留给了我!人间自有真情在!你就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遇相知!如果有来世,我们继续做姐妹!

    大姐!一路走好!一定要快乐哦!!!

    友谊

    朋友,是你高兴时与你分享快乐;是你幸福时使幸福增倍;是你困难时使困难分解;是你孤单时帮你赶走它;是你落魄时给你鼓励的那个人。

    朋友,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人,是每个人都想变成的人。要让大家成为朋友,使朋友的关系不断巩固,需要一种叫友情的东西去浇灌。

    关于朋友,在我们中国是十分看重。传统的儒家思想就十分看重,提出“诚”“信”“仁”“忠”,一直影响着我们,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行为。成为我们的交友的准则。“高山流水觅知音”、“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等一系列故事是友情的深刻表现。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句话就说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说明了朋友的作用在于依靠,更在于相互依靠。而不是那种为个人私利,借朋友之名、用友情浇灌的,开出的朵朵邪恶之花的行为。前者与后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相互依靠、相互帮助,特别在朋友困难是相互依靠、相互鼓励、相互搀扶一起走出困境;而后者在朋友春风得意时鞍前马后地“浇灌”友情;朋友困难时,明哲保身、弃之远去,更有甚者,雪上加霜,落井下石。

    “患难见真情,烈火见真金”这是我们,对朋友的要求,同时也是判断友情真伪的一种标准;更是说明友情需要提炼、升华。在酒桌上称兄道弟、顺利时前呼后拥的友情不是真友情;而是在得意时的忠言逆耳、落魄时给你殷殷关切之言的友情是真友情。因为它不仅不因名利的诱惑而奉承,而且在困难中得到验证、得到升华。

    “君子之交淡如水”,表明交友应无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独而不孤,使生活变得更加温暖、更加自在。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难得,不妨闭上眼,将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有几位?因为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她不应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拒绝一切契约,总是既纯净又脆弱。因此总是那么容易的被搅浑、打碎。各种书籍也介绍各种防止友情破碎的方法,但那些方法都是技术性的。一旦技术性手段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友情需要用心浇灌,用生命来培养,才能开出灿烂的友情之花。

    总而言之,我们不仅要培养右情。因为我们可以没有功业,决不能没有朋友;我们需要友情,更需要警惕邪恶,防止虚伪,反对背叛。关于友情,最后让我们用余秋雨先生的话作结尾吧!

    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往昔

    怀念起高三那段忙碌又快乐的日子。自己都不明白,那时会有那么多快乐的理由,只要一开口,左邻右舍都会靠拢过来。

    抓到一只大蚊子然后和同桌开玩笑说:“拿回家洗干净能煮一锅,一只大腿就够你吃一顿。”结果同桌果然认真的和我探讨起蚊子的煮法。语文课上总是一节课都用来修指甲,结果哪日被一朋友发现,下课时他模仿我修指甲的样子,四个字——气定神闲。

    现在想想我语文课真的没认真听过,发的资料书也没认真做过,真对不起我们的班主任语文老师,我那时也太嚣张了,全没把他放在眼里。

    下课了和坐在前排的众人称之为“大侃”的高个子男生闲聊,结果后来他称我为“侃仙”。

    一兄弟描述我和同桌间经常会出现的场面:首先是我小声的对她说些什么,然后她伏在桌子上偷笑。再然后我又会很大声的笑。现在想想那傻样真让人受不了。同桌那么安静的一个女子和我坐在一起也摆脱不了被人当猩猩的命运。

    那时班里的同学知道我喜欢邮票,所以他们总是在收到信后把邮票撕下来给我。现在想想还会感动。

    诸如此类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很多。

    日子依然过得歪歪斜斜。

    那些落花背后的故事

    没有人甘于平庸,没有人愿望着被人遗忘在世界的角落。

    我常想着在那花落的季节,我会收获更加成熟的果实。常想带着一颗完美的灵魂去追求本该很完美的人生,可追逐依旧。没有成就感,而更多的只是一次次希望之后的落寞与空寂。

    花开时,我,还有那两个一直在身边的因顽皮而老被老师骂得痛苦不堪的好哥们,伴我在成长的岁月中。无奈的脚步匆匆晃过了十七年的日子,阿亮、阿SUN。

    阿亮是个骨子里透着坚定的那种人,阿sun很喜欢很喜欢鲁迅先生,不为其他只为他心中的信念。而阿SUN是那种富有内涵却无法执着的那种。他不喜欢海子,常问他为什么,他只是说:他命短。一直没有明白,多少年后才明白,其实他最喜欢海子,只是觉得他命短,而谁能确定谁的命长咧!

    我们逐着不紧不慢的岁月河流,共同踏上本该很累很累的高中生涯。我错过了一生中的另一段时光,本应伴着他们飞跃着努力着。

    可我很幸运,我没有错过我们的友情,依然他们选择跟我在一起,重新开始。

    我们仨约定此生若能可能我们都不会分离,因为我们依赖着彼此,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们真的好傻。

    我,阿SUN,不喜欢上课,上课也只是去做另一些无关学习的梦。我常在梦里看到一片繁花的世界,置身其中的感觉是醉妙是虚脱的。

    阿SUN喜欢言情小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双眼皮的女生,几乎每天影响我和阿亮的私人时间一起讨论对策对付他喜欢的女孩。后来才知道那个女生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对此阿SUN让我们陪他吃了几乎十几碗的面条一顿,这辈子才知道原来女人就是吃完十几碗面条后的那种感觉。

    草长莺飞的季节,我不知不觉好像对一个单纯的女生有了一点感觉,心动加上一点心慌,看到她有点腼腆,原来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男孩竟然在一个女生面前会脸红。我知道我的爱情不该在那个季节发生,可心中的那种莫名的冲动无时不告诉我自己,她就是你的相伴。

    很矛盾找哥们,“女人是毒药,SKY你最好现在就悬崖勒马,要不哪一天我可不想再陪你吃十几碗面条,我主要是替阿亮考虑,不能让哥们这样陪着受罪啊。”

    阿亮很纯,骨子里很硬,阿亮很喜欢吃面条,他无所谓,只要为兄弟可以两肋插刀,亮的文采惹得好多女生的青睐。在他的文章中曾经有一段精彩的承诺“你若在乎我,就请告诉我,我不愿我们的爱被沉默掩埋,你若喜欢我,就请抓紧我,我不愿我的手一直孤单,你若爱我,就抱紧我,我不愿我的胸膛只有一颗心的温暖。”

    阿亮,阿SUN曾告诉我:“SKY你在我们心中永远猜不透,我们同样经历了十六年的岁月,看上去你有时却经历了沧海桑田。”

    “因为我也爱上了那些年代的那些个所经历的痛苦,我愿将所有的记忆都铭记在心底。”

    “那你有时却看上去像个三岁的孩子”她曾经问:

    “因为我也爱上了岁月中种下的快乐,我袁飞在天堂中做永远的天使。”

    我也经历了那个岁月的恋爱时节,很纯洁浪漫但却傻的可以,三人聚在一起逃课去野外商议我的爱情,十六岁的爱情对策。

    阿亮是个沉庸的人,让我写情诗送玫瑰,我和阿亮对他投以鄙视的目光,“你们不要鄙视我,她就是那种喜欢这种方式的女孩。”

    “你!”我抱拳“你竟然比我还注意她啊,阿SUN,这人不厚道,你讲咋办啊?”

    “我觉得阿亮你这就不对了,喜欢人家就讲哈,暗恋搞什么啊,和SKY公平竞争啊!”

    “好,算你们狠!”但是他们的脸上留下我歹毒的爪牙印。可我们觉得那就是快乐的味道。

    从野外回来,我们仨面临极大的人生考验,老师要我三担负班级的全学期的卫生,就这样我们仨还是活得开心,那些个卫生只是我们继续快乐的印记证明。

    花开的季节花开的世界,我们错过好多,花落的季节花落的世界,我们同样错过很多。匆匆三年来,我们都满载着我们的梦想与希望,都在岁月中悲哀沉重而怅惘。

    可是三年来在花开花落的背后我们的泪水有着苦辣酸甜,可友情的幸福依旧,我不曾放弃我们曾经的记忆,我知道那是无法学到的,唯有珍惜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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