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启动点-1992至1999大突破 致命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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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中国前20年改革,理论界一直有“三次思想解放”的说法。

    这“关键的一跳”,决定了浙江在自2000年始的“改革2.0时代”迎来了稳健而顺畅的大发展期。

    陈金义现象

    陈金义在浙商名人榜上是一个相当特殊的人物。

    2006年7月,陈金义因长期拖欠他人60多万元债务,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公开曝光,当时其所欠债务总额已达3000多万元。陈金义因这一“老赖门”事件跌落谷底,而两年后的2008年7月,更是传出了其为躲避巨额债务出家为僧的奇闻。

    “非驴非马”的股份合作制

    1992年7月,农业部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之后,在山东青岛召开了以大力推进股份合作制为议题的“乡镇企业改革研讨会”。会后,农业部向全国下发《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

    说这份文件十分重要,在于“股份合作制”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乡镇企业产权变革——当时的用语为“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在全国各地引发过广泛争议,而黄正瑞则是“股份合作制”制度规范的关键催生者之一。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更是明确地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股份合作制终于修成正果。

    集体经济“转身”

    浙江是中国特色股份合作经济的首倡之地。这一新型产权制度安排的诞生,最初是为了顺应浙江南部个体家庭工业欲逐步做大而必须走向联合,同时又敬畏于意识形态层面的压力,最终“杂交”形成的特定产物。由于其兼容了产权清晰与集体主义色彩的双重优势,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急于实现改革突围的浙江北部、东部乡镇集体企业的主要制度选择之一。

    浙江乡镇集体企业为此开出的第一帖药方是推行“承包制”,即以协议约定的方式,从乡镇政府手中争得有限的经营权。

    “国有者”突围

    浙江国企“教父”冯根生,是万里挑一的“幸存者”。

    作为“幸存者”,冯根生特殊的标本价值还在于,他是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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