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何必呢?
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
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
磊:
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
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
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
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
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想知道你的解释。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
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
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
阿里走西桥
云南云南,彩云之南。高远、飘渺、神秘,让人神往。她离天很近,离世俗很远,用情才能体验用心才能走。
巍峨的大山悬挂着梦一般的彩云,大江,溪流撕扯出数不清的褶皱。
你听、你看!你用情去听,用心去看!造天、种地,与山水、森林、鲜花相恋的人们穿着云之南的衣服,顶着头上的星星,披着天上的彩云,举着火把,敲响木鼓,用沉重的脚步和婀娜的身姿讲述着大山、古镇、古道和他们节日的故事……
——走进云南
阿里姑娘具有一切少数民族少女的优点:纯朴、美丽,善良。从山上流下来的涧水养育了她。百灵为之歌唱,泉水为之奏响。“邃邃蟋蟋”的声音是阿里姑娘早起担水的脚步声,清晨的浓雾掩住了阿里姑娘大半个身躯,使她显得如此妩媚动人。从山上流下来的水汇成一条小溪,于是便有人在上面架起了吊索桥,几条铁锁链拉得直直的,上面铺面了木板。靠着阿里姑娘家不远便有一座,叫西桥。阿里姑娘每天都是从南到北,从北到南地跨过几次。桥下的鱼儿便变得更加欢快,因为在它们心中,阿里姑娘就是仙女,翩翩然从西桥而过。
已抵夏至,稻香和泥土的芬芳在季节的色彩里相互辉映,蚯蚓也来到地面伸展身躯。在河对面的庙会堂中供奉着几尊佛像,长年香火旺盛,每每际会阿里姑娘必定去拜的。青蛙在稻田里跳跃,蝉虫为夏季平添一份枯燥。在屋子背后倚着一棵已上百年的大榕树,榕树尽力撑开千枝万叶,遮天蔽日,把阿里姑娘罩于一片树荫之下。院门前还有几棵梨树。梨花盛开的季节,花朵纷纷坠枝飘零,于是便有一地的残脂亘玉,一地雪白。梨花开,炽意荡。
在温暖的空气中你不可能没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怡然、恬静;超然、洒脱。世界就静止在阿里姑娘身旁的那一片绿中。绿色海洋拍浪袭来,把一切都淹没了。绿色代表了生命色,也是阿里姑娘最终追求的色彩。每一次的生命追求中,我们都会感受到一份执着与团结,连最琐细的阴霾都在一片天然绿中消失殆尽。有什么不快尽与她说去吧,她比上帝更有可能解决你的问题。这里不是仙境那又是什么,阿里姑娘不是仙女那又是什么?这就是云南的一片热土,这里的少数民族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红土高原上,劳作生产、衍儿育女,生生不息!正如阿里姑娘由南向北或由北向南跨过西桥一样成为一种永恒的印象。
咿呀咦呀咿呀哟……云南调子永远轻快。我被这个美丽的仙境世界深深迷住了,直至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来到故事的衍生地。那片翠色的土地,在中越边境那葱郁茫茫的大山后面,我又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那里种着密密麻麻的罂粟,于那片红色土地上掩着铺天盖地的五彩缤纷。娇艳的花朵正竞相绽放着,风不经意吹过,株株招展,似一个个云南民族少女乔装打扮,扭着婀娜妙曼的身姿翩翩起舞!
我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抬头望见天上彩云,就会想起那块神奇的土地,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我承认我是一个特别感性的人,往往控制不住自己!
余文佳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我,脸已经极度地扭曲:亚森,救救我,我快要死了。
我站在铁窗外面,看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喊,用头不停地撞击着墙,直至头破血流,红色液体流下来沥沥满面。我同时也看见她的指甲已深深陷进肉里,两手掌心早是血肉模糊。而我什么也做不了,就这样毫无表情地看着她,看着她如此备受折磨。我非常清楚的是:折磨她的东西是沾上了便万劫不复的海洛因及摆脱它而进行的痛苦的挣扎过程。
这个强制戒毒所我已来过好几次了,这里的吸毒者戒毒时的痛苦以最真实的姿态面对着我。而正是它的过于残酷才使我一次次地把似发了疯般的余文佳送进来,看她面部表情极度地扭曲,听她歇斯底里的痛嚎。
余文佳戒毒数次也未成功,后来她自己都失去了信心。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她的生活状况糟糕透了,我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到她所住的复式公寓陪她,在她那小小的公寓里听她无数次的忏悔与自责。
我怕她出事怕得都要发疯了,因为她试图自杀的那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在此之前她还曾自杀过两次,吃安眠药、跳河,我不在现场。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可她为什么要这么轻易放弃。或许她太痛苦了,生活连同命运无数次地暗示她作出种种错误的选择,这次是割腕。
那天很大的雨,昆明很少有这样的糟糕天气。我下班后照样去敲响公寓的门,但很长时间都没有见余文佳来开门。我心里不免打了一下鼓,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来,并开始大声地喊她的名字,更用力地敲门。余文佳平时是不出门的,她还在家里戒毒的,肯定是出事了。我慌忙爬上阳台往卧室看:余文佳横躺在床上,身旁摆着一把小刀,手腕还汩汩地流着血。我一下子有种想哭的感觉,说真的,那一刻真的想陪她一起去死。我砸碎玻璃冲进去抱起她,飞快地跑下楼,拦住一辆出租车赶往医院。血流得很凶,我一路担心着血是否会流干。这事给我的触动太大了,事后好长一段时间眼前总是晃着那么一大滩的血,我从没有看见过人会流这么多血。后来她醒来的时候我还半开玩笑地对她说:“小佳,你知道吗,你差点要了我的命。”余文佳只是哭,眼泪哗哗地流。
这只是一个吸毒者的故事吧,没有什么精彩的,都是一个个痛苦不堪的灵魂在挣扎,而且这些灵魂是卑微的,剩下的仅仅是生存的那么一点点渴望。我想余文佳应该是幸运的吧,因为还有我在她的身旁。
我以后再也不敢大意了。但余文佳的毒瘾越来越大,我隐约预感了事态的严重性,余文佳可能熬不过去了,那么她会死的。我追逐着“死”这字眼开始觉得心力憔悴。这种状况持续达半年之久,直到我陪她到上海做了脑袋钻孔物理戒毒的手术后,我们才看到希望。医生说生理上的已毒瘾消除,但心理上的就看她自己的毅力和亲人的帮助。又过了很久,当余文佳说她再没有想吸一口的强烈感时,我紧紧地抱住她喜极而泣:我心爱的女孩,苦难终于离你而去了。
余文佳初到云南,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从云师大毕业后投靠了在昆明的小叔周建明。这个小叔是在余文佳四岁时拜的干叔,据说是父亲的一个生死兄弟,不过上一辈曾经有过什么患难生死的经历她却未能尽知其详。小叔周建明也是从老家四川德阳闯荡到云南的,先带着一群有手艺的老乡搞室内装饰,摸爬滚打十来年摔了不少跟斗终于在那块深水中站稳了脚跟。自己撑起一个不大不小的装潢公司,多多少少凑足了一个派头:本田小轿车一辆,西郊锦区花园别墅一套,还娶了一个地道的昆明老婆,同时也有一个小小的中层社交圈子。
余文佳去过小叔的公司,牌子挺大:昆明市永鑫装潢有限公司。进去一看却不甚了了,员工不多,虽然装饰豪华,但终究掩饰不了那一份冷清。冷清得让人怀疑这个公司就要关门大吉了。
余文佳也知道,公司的业务其实主要还归小叔的老婆管,小叔周建明主要跑建材销售那一块。那个她称为婶的女人叫宋晓云,比小叔小两岁,人称“云姐”。关于这种称谓的奇特,余文佳是在大半年后才模模糊糊地感觉有点问题。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叔婶接触的人形形色色。余文佳在仔细的察言观色中才摸清了事情的大概。她当时浑身一激灵:叔婶他们原来在贩毒。
余文佳脑中也是模模糊糊、概念不清。她住在城西一个单租公寓里,那里离公司很近,上下班也特方便。她也朝九晚五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节假日和朋友约出去逛街购物、聚餐泡吧什么的。叔婶也偶尔来看望一下,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爬了整整七层楼,累得气喘吁吁,把东西一放便找水喝:小佳,你说你怎么也不常来叔家里走走,我和你婶年纪都大了,爬这么高的楼还真吃不消。你就不能勤跑跑,你弟还需要你辅导功课,这小子成绩一塌糊涂,一点也不争气。
亲人的作用就在于此,让你有依靠感。余文佳挺感激他们的,她能进那家大公司也是靠了叔婶的关系。但对于叔婶是否贩毒这种捕风捕雨的事,她是宁可信其无。有一次,她还开玩笑地对小叔说:小叔,有人说你是个毒贩,你是不是得罪人了呀?
小叔则一脸严肃地说:小佳呀,生意场上见凶险,出来的时间越长,树的敌人就越多,什么敌意行为都有。云南这一块最忌毒品,有人用这个瞎说明显就是给你下脚套。你越去解释别人就越当回事儿,别理就行。我没沾这玩意儿,一身都是清白的。不过这还不算狠的,前两年有个东北人诈骗了我一笔建材款,还给公安打匿名电话说我杀了一个人,说得有鼻子有眼。他们这是想搞垮我。小佳,你还年轻,没多少社会经验,要有自己的看法,不要盲信。你看叔像吗?
余文佳只是提了一下,没想到招来小叔这么多的说教。宋晓云在一旁冷静地削苹果,时不时地瞥上余文佳一眼,打着哈哈说:小佳,你叔和你爸是兄弟,你这样猜忌你叔,让人听了可要笑话了。
余文佳连忙摇头:叔婶你们可别误会,我就是把别人说叔的坏话跟你们吱一声。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还不了解叔婶吗,别人这样诽谤叔太让人气愤了。
小叔周建明的确不像一个心狠手毒、阴险万端的毒贩,他长得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看上去阿弥陀佛的倒像一个儒商。可在这里,我也不必为朋友们留什么悬念,就交代一下他在警局的案底: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毒枭,还真的杀过人。这种人身上一般都有几条人命案,手下几个马仔的死于非命就是他丧心病狂的灭口之举。宋晓云看起来娇小瘦弱,却在道上混有十余载,心肠比周建明还要狠毒。其父绰号“鬼人”,一辈子贩毒,从未失过手。老后独自隐居在泰国曼谷,过着逍遥的日子。宋晓云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和中缅边界最大的毒犯潭明林都有交易,她做事十分谨慎又不计后果,设计让余文佳吸毒并加以控制也是她想到的,这一丧尽天良的做法几乎给了余文佳灭顶之灾。
余文佳第一次接触毒品还是因为男朋友林易,她大学的同班同学。林易家境不太好,但很有才。写写稿子发发文章在校园里搞得有声有色,这股才气冲昏了一大片女生的头脑,可余文佳喜欢他的倒不是那些,而是他做任何事的那份执着劲。林易认准的一件事,排除万难也要去做,不管是对还是不对。他们就像普通恋人一样走到了一起,共同享受着花前月下。这种关系也小有波折但基本稳定地维持到大三,然后林易突然间莫名其妙地提出要分手。
大三开的专业课铺天盖地的,让那些即将毕业就业的学生们提前把自己的发条拧紧。林易有一天在食堂和余文佳吃午饭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话。
他嘴里嚼着一块土豆,手上扬着一把叉子,盯着余文佳说:文佳,咱们分手吧。
这可不是两人间闹闹情绪那般,吵一吵就过去了。余文佳没有愤怒,她太了解林易了,知道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但她问了老半天原因,林易支支吾吾的也没有说,让余文佳感到相当郁闷。这件事使余文佳的情绪低落下来,她并不甘心就这样毫无理由的分手。
一个月后,余文佳从同学那里打听到了林易的一个情况:他吸毒了。林易为什么提出分手解释得通了,但这个事实也会把他整个人毁掉的。一日吸毒,终身戒毒!毒品就像玩火者自焚的一个道具,前往地狱的通行证!
余文佳开始注意起林易的行踪来,还多方打听他每天的活动。她要抓住证据才能相信听到的一切,可没多久就被林易发现了。有一次,林易进了一个小巷后突然返身把悄悄尾随于后的余文佳截住,气愤地责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余文佳终于忍不住,流着泪把别人的传言告诉了他。林易脸上毫无表情地说:别听那帮人胡说,况且咱们已经分手了,就算我吸毒也跟你没有关系,我不会赖上你的。以后不要跟踪我了,再这样我会生气的。
余文佳并因为会惹林易“生气”而放弃她对这件事的一探究竟,只是手法更隐蔽了些。终于在一次成功的跟踪之下,她进入到了使林易沉迷的那个疯狂的世界。一个酒吧,到处充斥着渲泄的气氛和糜烂的气味。她从侧面看了一眼手里执着吸了一半的K粉的林易,心破碎了。于是她千头万绪地走过去,拍了一下林易的肩膀,待他侧过脸的时候愤怒地甩过去一把掌。林易措不及防,踉跄了一下差点跌倒,手中的K粉洒落了一地。他捂着脸,粗声粗气地对服务员吼道:找保安马上把这疯子赶出去。
余文佳出了酒吧被风一吹感觉有点冷,头脑也清醒了一些。她想:或许正是那份清高那份执拗才让林易和酒吧那群瘾君子混到了一起。她这时感到一丝后悔,可能这一把掌彻底地把他们的关系打断了,其实应该好好和他谈谈的。
两人分手分得很彻底,这反而让余文佳伤感无比。后来她打听到林易并没有深陷下去,他在还没有上瘾之前及时地中止了其危险游戏。林易毕业后去了北京,顺利地找到一份工作,而余文佳则留在了省城。两人的联系也就此中断,更谈不上握手言和。余文佳也明白没有这种可能,只好将心慢慢淡出这段感情。
云南是多么神奇的一块土地呀!在这个少数民族王国里,你能找到说不尽的乐趣。它的生态、风情、民俗、资源等迷人风采让人如此留恋。余文佳在这种大气文化的包围下快乐地呼吸。但她是个不幸的女孩,触到了那股毒气,它让人窒息,这是很要命的事情。毒品演绎了多少个悲情故事,埋葬了多少个快乐家庭。
余文佳具体是如何染上毒瘾的,可能只有她在云南仅可依靠的两个亲人周建明和宋晓云知道。他们对此负有直接的责任。余文佳开始以为是吸玉溪烟上了瘾,可一个月后就明显感到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她已经染上了毒瘾,而且完全离不开白粉了。吸了一段时间的4号,发觉不能解瘾,她便设法去搞高纯度的粉。在最终钱财耗尽,走投无路时,毒贩开始逼迫她运毒。余文佳做梦都不会想到,这一切都是叔婶指使造成的。
云南傈僳族至今仍保留着古老的婚姻习俗,男女青年往往通过以物代信的“来苏”往来讯息,谈情说爱。当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个姑娘后,就用一张白纸或芭蕉叶包上一样长短的芭草两小截,完整的大蒜一个,槟榔、草烟各一撮,再加嫩绿的树叶两小片,面对面合在一起包住,并用红线扎好,送给他爱着的姑娘。这就是情书——来苏。它的意义非常丰富、有趣:两根同样长短的茅草,表示双方各方面都差不多,我在许多姑娘中选上了你;完整的大蒜,表示以后两人要相亲相爱,永不分离;槟榔和草烟表示我的心热辣辣地爱着你,想把你含在口中;绿叶表示但愿我俩相好结婚;外面用红线捆扎表示希望两人相爱像火一样热烈。
当姑娘接到小伙子送来的“情书”后,若是同意就把槟榔、草烟嚼吃了,也回一封同样的“情书”,并加上芜荽,外面用白线扎起来。芫荽表示愿和你相好;白线表示自己清清白白。若不同意,就把相合的树叶翻过来背靠背,再加木炭一块。如果完全拒绝,那就再加上一截辣子;槟榔、草烟也要原物退还。小子子接到这样的回“信”后,就不再追求这个姑娘了。
朋友们,这是我听来的故事的一部分。我暂且掷笔思考一个问题:爱一个人能爱到多深,爱可以排斥一切吗?如果这是可能的话,那我接下来要继续的这个故事就不会显得那么离奇和不可思议了。
我和余文佳是在一次非常偶然的事件中认识的。说是事件倒也恰当。我当时还是一个刚从云南大学毕业不满一年的愣头青年,蠢蠢地向往着这个美好的社会。我喜欢云南,当然也离不开云南。我非常迷恋昆明这座城市,理所当然地留了下来。我在春城找了一份工作,心安理得地过着散漫的生活。到了节假日,我喜欢去省城外的各个地方旅行。去德宏游玩还是应了一个朋友之邀,正迎着清明一个星期后泼水节的到来。我们打算去傣家小寨疯狂地玩上几天。
我和朋友在泼水节到来之前及时地赶到一个傣家风情小寨。泼水节进行到第二天,集上热闹非凡。人们把圣洁的水和祝福一道泼向对方,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当地人编排的节目也一个个地上演,我因为第一天玩水玩得过了头,第二天就换了一身傣族服装和人们跳舞。直到余文佳的出现,我才闪了兴头。
她是慌慌张张地从人群中挤到我面前的。我当时眼前一亮,觉得非常眩目。都说四川出美女,美女出气质,但这种气质感特强的美丽女孩一下子逼进,我还是有点傻了眼。她紧张极了,快速地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袋东西塞到我的口袋里,说:帮我保管一下,我过会来取,拜托!然后迅速地走开,拐了一个弯就不见了影。我愣了几秒钟,感到特别好奇。我把手伸到口袋里,触到了那袋东西。这时人群有点骚乱,几个人呼啦地跑着朝那女孩的方向去了。联系到此时此景,我倒紧张起来,问旁边一个人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笑笑说:逮兔子呗!
我莫名地替那女孩担心起来。我猜到她给我的大概就是毒品了。因为我穿了一身傣族服装,所以没有引起那些便衣和周围人的注意。我想应该早点摆脱这东西,不管是还给那女孩还是交给警察,我完全没有必要引来一个藏毒者的嫌疑。这让我特别为难,那女孩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把东西交到缉毒队还不知道会引来多大麻烦。最后我打算等那个女孩的出现,我念头倒有点奇怪,希望她不要被抓住了。
直到黄昏的时候她才露面。夕阳的光辉在她身上镀了一层金,把她的整个身型的轮廓衬托得特别美。正因为这些和那袋罪恶的东西极不相称,才让我有种特别的感觉。我感到自己在犯罪,鉴于我对如此美丽的女孩想入非非而且还把那袋白粉交还给她。
她出现时用手势暗示我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谈。
我们走到背街处。我掏出那个小袋,沮丧地说:“小姐,你的东西。”
“哦,我怎么谢你!”她接过东西,好像接过的是一袋奶粉一样。“你帮了我大忙,我该谢谢你。”
“不用谢,不过你能否告诉我,你怎么信任我呢,不怕我拿东西走人?”
她呵呵一笑:“我看得出来,你身上有股酸酸的学生味,你刚毕业不久吧。”
“一年。”
“我以前是云师大的学生。”
“我是云大的。”
之后我们都轻松地笑了笑。
我想想说:“像你怎么漂亮的女孩,不应该做那个,那是掉脑袋的事。”亲爱的朋友们,我控制不住想说出这句话来,我感觉她一定有自己的难处。我不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把东西还给她走人了事。我至少可以劝劝她的,那种危险的游戏不是每人都可以玩的。我承认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自己至少能给她一点点陌生人的忠告,也因为这句话,故事才得以继续。
她感觉有点突然,然后口气沉重地说:“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今天我赶时间,下次再给你讲讲我的事,行吗?顺便谢谢你!”
话说到这里,我已经黯然神伤。她要了我的联系方式,惊喜地说:嘿,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和生活呢!当然,她只留了一个手机号码给我,她说一定会找我谢救命之恩的。然后,匆匆地走了。
我回旅店后把事情给作家朋友说了,朋友拍拍脑袋说还可以写一篇小说呢。我好笑地问怎么个写法。他满脸坏笑:英雄救美!我马上堵了他一句:呵,你丫这也想得出,这么小题大做,真有大家之风。
七天的旅游假期,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
没想到一个月后,她真来找我。至此我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家庭、工作、经历,当然,也包括她吸毒在内。
我们是在一个空旷的公园里面交谈的,紧靠着昆明湖。偶尔一两个饭余闲步的人轻轻走过或驻足休息,看见我们像情侣般地哝哝低语。但我敢保证,若他们听清楚了内容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余文佳说得声泪俱下,那种楚楚动人的怜悯状和其不幸遭遇唤起了我的一种感情,我觉得自己本是一个男子汉,突然生出一种凛然的正义感。我相信自己就是在那一刻爱上这个不幸女孩的。她能向我说出她的故事,让我特别感动。我紧紧地拥着她,一个强烈的念头就是:我要帮她。
我们恋人关系确定后,余文佳很快认识了我圈子里的朋友。她也带我去叔婶家郑重地介绍给他们。我心里其实挺厌恶那两人的。我觉得一个人最大的道德败坏就是亲情沦丧,而且他们看我的眼神让我挺不自然的。我从骨子里面诅咒他们,余文佳的一切灾难都是他们造成的。余文佳到昆明戒毒所戒了几次都未成功,这事给你我的感触特别大,对简单明了的宣传语“远离毒品,千万千万”理解透彻了一些。我在每次流着泪想象着余文佳的痛苦的时候,对其叔婶的仇恨加深一层。余文佳试图的一次自杀让我对他们变得更加不可原谅:他们才是真正应该去死的。所以在他们案发双双被枪毙时,我没有一点同情。余文佳事后洒了一鞠泪,叔婶的家破人亡多多少少让她伤心了一阵。
对于余文佳的死,我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她死在了她深爱的城市,也是我留恋的春城昆明。我常常夜不能寐,或在梦中哭喊着我心爱的女孩的名字,但是她能够听得见我的哭喊吗。我在这种煎熬的生活中渐渐消瘦下去,烦恼一天天加甚。虽然身边的这个城市依旧美丽,但我的心情注定是无法再好转了,所以,我做出决定:离开云南。
在开往上海的列车上,我望着渐行渐远的第二故乡,心里的惆怅深深刻刻。那里埋葬有我的爱人和我的爱情,让我如何忘却。
在故事的结局里我得交代一下女朋友余文佳是如何永远地离我而去的。我坚信她不是自杀的。她在做了物理戒毒手术后就恢复了生活的信心。而且,我十分肯定的一点:面对爱人,她是负责任的。我曾经郑重地对她说过:小佳,如果你自己选择了放弃生命,那我就陪你一起死,因为我是爱你的。这段话她已经听到心里去了,不然的话,她不可能有如此毅力熬过那戒毒磨难,想起这些我就难于平静。余文佳死于自己的公寓,身上被扎了五刀。最后一刀刺进心脏没有拔出,死亡现场未遭到任何破坏,警方最后的结论是:他杀的可能性极大,但不排除自杀。我自始至终都不相信是自杀,她怎么可能会自杀……
潭明林团伙特大贩毒案浮出水面,大大小小的相关案件也有了头目。那是我离开云南两年后的事了。我听到消息马上从上海赶回昆明,我要让余文佳的死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从余建华和宋晓云案件及潭明林案件分析,余文佳可能死于毒贩头子的灭口。警方的这种猜测随着一个叫何天成的毒贩的落网而得到证实,他就是亲手杀死余文佳的凶手。我回到云南的目的是要到刑场上看他那罪恶的生命被正义的枪声终结。
故事至此应该是讲完了。我小心翼翼地维护着爱人的那份宁静,故隐去具体时间地点不详。随着爱人生命的消逝,我没有必要继续留在云南,但云南是真正美丽的,与鲜花相恋的人们是热情的。或许我这个血腥的故事强行给它加上了一丝残忍性,或许这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本性,但它并不能影响到其形象美,哪怕是一点点。此时,我耳中又响起那警世标语:远离毒品,千万千万!
亲爱的春城,我离你而去了,留下我至爱的女孩。你可以从此将我遗忘,但我依旧爱你,此生不渝!
2007年春天,云南的鲜花刚刚盛开,大地的五彩缤纷才抹上第一笔。我收拾好行李,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奔向我的一个目的地:云南丽江。
三年了,余文佳的话还响在我的耳边:亚森,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和你一起去丽江看一看玉龙雪山,沐浴在那里的圣光中,祈求神灵为我们祝福。
我又回到云南了,汽车在盘山公路上颠簸,江水在崖下奔腾,一切显得是那么熟悉和富有生机。
小阁楼,青砖灰瓦,木质的大门吱呀吱呀地响着。我走在嘀嘀嗒嗒滴水的青石板上,心情格外轻松。背包里有一小瓶余文佳的骨灰,我把她带来了,带到了这个古城,带到了她心目中的一块福地。
《史记》:司危星,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类太白。月移气寒,星动始温。天象大理自在我心中,我始终还是对这一方云、一片土恋恋不忘。
晚上住进了一家客栈,吃过晚饭,在二楼的走廊凭栏眺望时发现今晚的夜空群星璀璨。明天肯定是一个晴天,风和日丽的日子。余文佳的一部分就要长眠于此了,她的愿望总算没有落空,而黯然神伤的人却是我。
我在想,这里到处都是西南高原特有的梯田,静静的鱼塘,葱郁的树林,弯弯曲曲的小路和欢快跳跃的小溪……要是余文佳还活着,我心中倒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会辞去在公司的工作,去农村谋求一份教师的职务,带上余文佳,过一种恬静自然的乡村生活。我能够养活她和自己的,我可以在除了教书之外靠不辞辛劳的写作来维持我们美好的生活。
可她终究是死了,融进了青山绿水、花田果园之中。我寻不到,摸不着,只有在内心的深处暗暗地想她。想她的美丽大方和善解人意,想她的楚楚动人和痛苦万状。
第二天一早我赶到了玉龙雪山脚下,黄白相间的雪山主峰酷似一条巨龙横卧着,积雪和山体融在一起,模糊了界线,美丽至极!阳光倾泄下来,好似给她披上了一袭薄纱,神圣的光芒四射而出,让每一个游客都忍不住驻足而观。
我找到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挖了一个深坑把余文佳的骨灰埋了进去。掩上土后我并没有做任何标记。只要看到玉龙雪山,我就会想起她来。我在山脚默然地站了半个小时,然后头也不会地走了。这次的离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
在客栈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叫住了老板娘:请问你知道阿里走西桥的故事吗?
老板娘很年轻,大概就二十来岁的样子,一脸的稚气。她摇摇头:我不晓得,你说的是哪个少数民族的故事,反正我们纳西族好像没有。阿里姑娘是藏族的吧?
我都已经忘了是哪个少数民族的故事了,只觉得意境很美很动人。不过我最后还是想通了:这是一个云南故事,云南的故事每一个都韵味十足,妙不可言!就像我下面要讲的一个云南民族风情的奇闻轶俗:
景颇人捕鱼的工具独具特色:长刀。入秋以后,山溪清澈见底。在夜晚,捕鱼人一手持着约五十至六十厘米的长刀,一手拿着电筒或是用干枯的芦苇扎成的火把,下到溪中,缓慢行进。水中的鱼儿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一照,不知所措而慌乱地游于水面。这时,捕鱼人手疾眼快,挥刀斩鱼!
男人偏偏都有“妖精情结”
这里说的妖精当然是狭义的,仅仅指女性妖精。
除了童萌未开的小子外,男人偏偏都是喜欢妖精的。这是一种基于本能的喜爱,即使明知她的红颜源于吸血,她的娇媚在于敲骨,也依然喜欢。这种喜爱可以说是一种清醒的毁灭,就像飞蛾明知前方的光明是烈火,也会扑过去自焚一样;就像酒徒明知醉酒会撕心裂肺地吐,仍然会牛饮一样。
男人对妖精的这种喜欢最初源于男人的善良,他总以为妖精这样外表弱弱的女子需要他用伟岸的身躯来保护,需要他用满腹的才情来愉悦,需要他用强悍的实力来庇佑,却不知妖精背后的祸心、娇弱影下的残忍。直到他被妖精狠咬了一口后,才知道自己的善良并不能唤醒妖精的良心。
然而,好了伤疤的男人对妖精仍然喜爱着。男人当然一般都是很清醒的,清醒得往往被女人们骂为无情,然而唯于妖精面前有一种盲目般的愚蠢。他总以为凭自己的努力可以将外表美丽实则内心丑恶的妖精征服——大多数男人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大,以为这世界只有他才可以安排得很好,于是他重新抖擞精神,又开始“与妖共舞”了。
很快,自以为是的男人又一次败下阵来。他不知道妖精是洞悉人性的,她用被征服征服着男人,用被安排安排着男人。他不知道他以为抓在自己手里的傀儡线其实是牢牢地握在妖精手里的,他不知道自己就是那个玩得眉飞色舞的玩偶。
再一次失败了的男人对妖精仍然喜爱着,但他开始变得小心翼翼,他终于知道了保持距离。
妖精是一个与男人有关的隐喻,它象征着追求型男人的一生注定是一个过程辉煌而终极黯淡的怪圈。只要男人心中存在某种追求,这种追求就会像妖精一样把男人吸引到这个怪圈中,让男人悲喜交加,最后怅然若失地自怨自艾、痛苦一生。
回忆起毕业那天,我的心依样淌着血,但是现在的我已经准备好了止血贴。不知道你提出分手的时候是否还记得你曾经发誓要和我一生相守,永不分离。原来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选择在毕业典礼那天,看着同学手牵手高高兴兴的拿着证书离校,而你却是那么的狠心提出要和我分手,让我孤独的离开。那时我心如刀绞,而我还要死撑着不让眼泪流下,我心默默的在坚强着,我不能在你面前哭,也不能在同学面前哭,更不能在我毕业那天哭!但是你可知道,其实我的心像缺了堤的黄河,可流的不是水,也不是泪,是血。我当时的心是在流血,你可知道?你居然说毕业了,找不到工作,照顾不了我,要和我分手。你的分手理由未免过于简单了吧!然而我跟你说,就我现在的情况还不需要你花太多的时间照顾,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而你却对于我所说的话却不屑一顾,坚决要分手,是那么的绝情。难度你把我们四年来的感情一下子忙得一干二净了吗?你不要我,我作为一个女生又能怎样?我只能强忍着眼泪,失魂落魄的跑回宿舍。
毕业一年了,也意味着我们分手也是一年了。在这一年里不知道你过得怎样,对于你的消息我一点都不知道。而你可知道我在过去的一年里是过得那么的痛苦吗?毕业典礼后第二天我打电话你不接,发短信你不回,而后来你干脆关机了,再后来手机号码也换了,QQ留言、发邮件你也当没收到,问同学也不知道你的去向。我觉得我很失败,我挽救不了这爱情。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向我表白的时候,是在我生日那天,你手里拿着九朵玫瑰和你同宿舍的同学在我宿舍楼下喊我的名字,当时好几栋女生宿舍都给轰动了,好多人跑出宿舍走廊围观,我害羞,脸红得像关公,懵懵懂懂的在给我舍友拉到你面前,因为她们早知道我也喜欢你,你马上单膝跪下,说了一大堆今生今世在一起的话,我就懵懵懂懂的接了你的花,拉你起来,全场掌声四起。虽然我是那么滴害羞,但是我高兴得无词形容,觉得无比幸福!
分手后的几个月里,我根本无法找工作,每天都在想着你,每当躺在床上睡觉时满脑出现的都是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还时常发噩梦,我梦到你坐火车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在后面追着你,可是不管我怎样追都追不到;还梦到你为了帮我争一个座位,而跟别人起来,满身都是血,我抱着你一直哭,一直哭……
我天天想着你,常常发噩梦,几乎每晚都失眠。刚开始我借助安眠药我还能安乐的睡上几个好觉,可是吃这种药吃得多对身体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头晕、头痛时常发生,月经不准,经前紧张,经期烦躁,时常乱发脾气。渐渐我身体也吃不消,瘦了好几斤,人也变得非常憔悴。我家里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我爸爸看我这样消极下去也不是办法,坚决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可是我是那么的不争气,看了一个多月的心理医生,也没有什么好转。有时还变本加厉,觉得自己没有心理病,爸爸却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和爸爸大吵大闹。我知道爸爸用心良苦,可是我没办法控制我的脾气,我真对不起我爸爸!
爸爸带我去看了另一名心理医生,医生了解情况后,建议我用快乐芯-心理减压系统协助治疗。从网上购买了快乐芯后,通过菩提树意念训练游戏,我每当我想起和你在一起的事而难以入睡时,我却可以通过自己进行调节情绪,消除各种焦燥、烦闷等负面的情绪,让自己安然入睡。经过长期训练,我慢慢找回了自己,在这里我要对那位心理医生表示衷心谢意,谢谢他把我从“阴影”中带了出来。
虽然我现在好了起来,但是我依样会想着你,而且每天都会想着你,现在也是。我根本无法忘记我们的过去。但是我不会像以前那样,想你想到失眠,想到发噩梦,想到疯了就乱发脾气。我完全可以控制了自己的情绪,正如我一开始所说:“回忆起毕业那天,我的心依样淌着血,但是现在的我已经准备好了止血贴。”我现在过得很好,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生活也过得很充实,不过我还是想着你,如果你有幸看我这篇文章,请你联系我,我手机号码换了,QQ和邮箱还是用你帮我申请的,期待你的出现……
品味孤独
孤独不是失败后,心在寂寞中暗暗哭泣。
拥有孤独不是心灵的沉沦,有时正是心灵的觉醒。拥着孤独,在孤独中品味人间冷暖,在孤独中思索生命的含义,在孤独中,心灵才会真正的属于自己。
点一盏孤夜长灯,看萤火般的灯光在眼前闪动。也许生命就如这盏灯,时刻需要加油,默默耗干自己,照亮黑夜中那怕只是一点点的地方,也是我们向往的温暖和光明。在静寂中,孤独如灯,点点光亮在淡淡忧伤中,照亮自己的心。
品味孤独,品味静谧中的人生,让你在独处时找回迷失在喧哗中的自己。在孤独中反思,在孤独中感悟。品味孤独,如在风清月淡的夜晚饮一杯浓浓淡淡的绿茶,苦涩中有丝丝芬芳,在芳香中丝丝悠长的隽永的淡然,在平静如水,明亮如镜的心中慢慢飘散。
男女相亲的九大尴尬
女到男方家相亲的五大尴尬相是:
第一大尴尬:男朋友家四代同堂,一进他家,迎面就有四个老人在场,虽然精明的男朋友会一一介绍,可跟男朋友一样称呼,未勉太荒唐,点点头又显得不够尊重对方。处在既想称呼,又不好称呼的尴尬状态。
第二大尴尬:在男朋友家里第一次吃饭,男朋友的母亲生怕你害羞,夹给你很多菜,其中有一样菜你不吃,而且非常怕吃,男朋友的母亲却认为是一道好菜,大筷大筷地给你往碗进里夹,弄得你吃又吃不下,扔又不好扔,好不尴尬。
第三大尴尬:自己突然有事,想离开男朋友家,但男朋友家的全体成员,都热情高涨地在为招待自己忙活着,这个时候自己走也不是,留也不好,尴尬之情溢于心间。
第四大尴尬:自己只是带着好奇心,来男朋友家玩玩,结果男朋友的家人却郑重其事,请了好多亲朋好友来吃饭,实际上是来帮忙相亲的。如果分手的话,这反而让自己今后很没有脸面见人,让人体验到了人生尴尬的“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摘自合肥凤凰肿瘤医院。
第五大尴尬:一伙人散了,自己想要回家,男朋友的家人非要自己留宿在他家,他家的居住非常拥挤,跟陌生的男朋友家的女眷共眠一床,那滋味实在有点不好受,真是:“人生尴尬在心头。”
男到女方家相亲的四大尴尬相是:
第一大尴尬:自己刚到女朋友家,发现她家已经聚集了一大伙前来相亲的人,女眷特别多,才坐定,就有一女眷,张开大口,并小心翼翼地担任了居委会老大妈角色,兼任派出所户籍员和刑事法庭审判员的职责,进行三代以内方方面面的现实和历史审查。当着那么多陌生人的面,有些该回避的,却无法回避,也只好作出明确的回答,让人不得不处在尴尬状态。
第二大尴尬:女朋友的全家人,都在为自己的到来而忙里忙外,自己却无所事事,到处乱转,大不了在客厅里看看电视,想去当个帮手,女朋友的母亲却不要帮忙。帮帮忙,未来的岳母不让,不帮忙又怕未来岳母看不上自己,让人尴尬得不知所措。
第三大尴尬:开始吃饭了,未来的岳父大人爱喝口小酒,自己平时不喝酒,又不好明说,一喝酒,就把自己弄成了大关公,最要命的是未来的岳父大人,一高兴就喝高了。未来岳母是想发作又不好发作,自己只好见机行事,让人尴尬万千。
第四大尴尬:女朋友家的电器有了点小问题,不知是考验一下未来女婿,还是真的坏了没有时间去修理,这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会不会都得装模作样地修理一阵子,正好发现有个小零件坏了,只好出门,费好大的劲买回来,终于修好了那家伙,可未来的岳母,非要付买零件的钱,这让人尴尬得有些无地自容……
爱是不能掩饰的
她得到他,是用了一点手腕的。
他那时喜欢着另一个女孩,但是还没有挑明。她喜欢他,他却浑然不知。
大家在一起聚会,她看到他不停的喝酒,最后终于醉了。她说和他一路,于是带他去了酒店。他醉到什么都不知道。她把手指刺破,把鲜血滴在床单上,然后脱光了衣服,躺在他身边。
第二天他醒来,捶着自己的头,她却说,没有关系,我喜欢你,如果你心里不愿意,我不会勉强你,我们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可他看到那抹玫瑰红,他说他要负责。
于是,她如愿和他在一起了。他英俊、儒雅而博学,对她温柔体贴,她赚足了众人的羡慕,满心欢喜。他再看到那个女孩时,就小心翼翼地掩饰起自己眼里的爱恋。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那天,一个电话打来,他忽然惊慌失措,说:“她出事了!”然后跑了出去。
她也跟着他跑了出去。
原来,那个女孩出了车祸,第一时间,想起给他打电话。
把女孩安顿好,他对她说,回家吧。她却说,分手吧。
因为,她看见他,脚上连鞋子都没有穿,衣服扣子胡乱系着,而平时,他是个注意外表到连一根头发都不乱的人。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有分寸的,有礼貌,有教养,从来没有这样失态过,紧张过,疯狂过,所以,她确定,他真的不爱她。
科学家说了,热恋的人大脑中,有与精神病人相同的成分。所以,一个人如果爱你的话,他一定是掩饰不住的,一定不会表现得那么冷静,那么平常,他总会做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
因为真的很爱很爱的的话,是掩饰不住的……
不爱就不爱,请不要暧昧
暧昧,因其比友情多比爱情少,故有人美其名曰:第四类情感。很多人也乐于游走在这第四类情感边缘,以暧昧投石问路,如果碰见同样是因为寂寞所以暧昧的且又旗鼓相当的对手,便相邀同跳一支优美的华尔兹,游戏结束,曲终人散,各取所需。假如暧昧碰上了爱情,爱情便被暧昧呵在耳边的热气、高脚杯里的一抹酒红醉的不知所以,岂不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最终一场看似声势浩大的恋爱来不及上演便如同一场美轮美奂的烟火一样最终灰飞烟灭,落个满身伤痕。我一好友云儿因为寂寞便被暧昧撞了一下腰,看她痛并快乐着,我只能一旁看着,不知如何是好。
云儿因为男友脖子上那枚鲜艳夺目的吻痕,和他打起了冷战。于是那晚和延的见面注定是场浩劫,从云儿很少有的矜持里便知面前这个男人让她有多动心了,可我从延停留在我身上不安份的眼里看出这是个极会暧昧的男人,吃饭时,这男人的脚就在桌下不老实了,不停地踢我的脚并趁桌上朋友不注意用食指和中指在桌上做行走状示意我离开,我扭过脸装作没看见继续一番狼吞虎咽,吃完饭去恋歌房时趁大家去洗手间的空,突然从背后抱着我在我耳边说我喜欢你。我急忙甩掉他的手瞪着他说,你今天是和云儿见面,你这是干什么。他一脸坏笑道,你比她有味道,我喜欢你这有什么不行吗?这时大家都进来了,他又若无其事地拿起麦克跑到云儿面前献起了殷勤,临分别前,云儿一脸幸福状地央求我,你去套套延的话看他到底对我有没有感觉,架不住她又是撒娇又是发嗲就叫了延去外面说话,不等我问话,他便说,你什么也不用说,我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我喜欢上你了,今晚别走好吗?我一下被吓懵了,二话不说推门就进屋了,看云儿一脸期待状,我怎忍心告诉她,她的白马王子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便说,他对你感觉良好。于是那晚理所当然,云儿挎起延的胳膊走进了宾馆,回来的路上,已是深秋的风吹的我好冷好冷,这个女人啊,还没从上一次漩涡里逃出就掉进了下一个深不可测的沼泽。
此后的日子,云儿就如同初恋时一样,时不时地就偷笑了,不知疲倦地跟你讲延那晚有多温柔,叫她宝叫她女人,可是讲完这些后又说,不过延自从那晚后根不不会主动发信息或打电话给她,即使她先打了,延也是三言两句后就推说太忙挂掉了,看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又不知该如何安慰。
一天已是深夜,云儿打电话叫我过去,说她难受,进屋里满屋狼籍,烟头酒瓶扔了一地,喷着满嘴酒气的云儿,只穿了蕾丝胸衣和低腰的牛仔裤在震耳欲聋的DJ舞曲里疯狂地摇摆着,额头上的几绺头发已经被汗湿透了,哭红的双眼如同一对快要烂掉的杏子,眼睑上的烟熏妆就如同真的烧过灶后被浓烟熏的一样狼狈不堪,见我进来就扑上来拉着我的手放在她的腰上,说你抱着我跳好不好,你从背后抱着我跳好不好,延那晚也是这样跑着我跳的,我真想让他抱着我永远跳下去,我好想他……我从背后抱着她看着对面的镜中她狼狈的模样眼泪泛滥开来,心痛极了。
喜欢玩暧昧的男人女人,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走开,不要处处留情玩暧昧,上一秒还在心肝宝贝地吻着下一秒就忘了刚才深拥的人的模样,爱是理解爱是包容爱是真诚爱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最最高尚的感情,如果你玩弄了爱那就是不尊重生活,那么你也将会被生活玩弄,最终一无所有。
这样子的老板苛刻吗?
一直以来我们公司每个月发工资不准时不问他发,他就不发、每个月都要拖个十七八天,不是说他没钱,是有钱也不发,因为我们公司最近业绩一直不错。
这几天我们办公室的人都没有心情上班,原因是、15号发工资到现在月底了还没有打算发工资的意向、然后我们就火了昨天坐在办公室不走,等老板来发工资,发了工资我们就走,不是我们不给老板面子,是给他面子,不要面子,这可不能怪我们这些员工了,从20号之后我同事们就问什么时候发工资。可他说这个星期,推了两个星期到了29号还没有发,凭我的感觉,不是我个人认为,是全厂员工都是这样子说,老板故意躲着我们不发工资,一到15号、人就经常不在公司。根本找人都找不到,这样子搞谁有心情做了,那是当然的,每个月到了15号就是他心痛的时候,可他收钱的时候呢,嘻皮笑脸的,发工资就一张苦瓜脸、把我们都当敌人一样。反正每次发工资我都要跟他吵一架、因为我工资在公司来说相对比较高。所以每次发工资,我都要提防着他点。老是无中生有,昨天居然拿一张我的卡来问我,你这个晚上下班怎么没打卡啊。我当时就在想,可能是我那天跟客户谈生意到晚上8点的时候忘记了吧,我就这样说了,结果我一看卡居然打了,原因是那天下班的卡打了跑到上一行去了我就说你自己看清楚有没有打,他说是我叫别人打的卡,说别让我抓到,我简值是没话说了,我干脆说,你要扣钱就扣呗、这样子的人我简值没话可说少几块钱对于员工来说少用一点,而对于你这个老板那意义可不一样了,可想而知你有多苛刻,最后反正还是我这个小妮子斗不过一只老狐狸,还是从我这里苛刻了我的提成80块钱,想下就恶心!!第二天上班居然还写个欠条就是昨天晚上发完工资的有点没零钱的,他说欠他的,还写出来。某某欠2块。某某欠5块,昨天明明我给了2块钱给他老婆的,我同事叫我给的,郁闷死了这种要钱不要自尊的人。还老板……晕啊!
今夜寂寞如歌
夏天的夜,总是这样吵杂且短暂。泛着寂寞光晕的月亮,总是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轻轻挪了下身子至床头,希望可以能让战栗的身体,有一丝依靠!床头,冰冷!身体还在战栗!总是以为自己可以游刃有余的去对待寂寞,可是,每当夜半醒来,才发现,自己那颗仍然悸动的心,还是无法去面对漫漫长夜……
心轻轻地跳动着,一丝牵挂,一份不舍,在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难忘,红尘幽梦。
夜已深,难如寐。窗外的萤火虫在纷飞着,看着那点点的光亮,心中填满了泛着心伤的回忆!想给这些不完美的回忆,在心中寻找块可以停歇的方寸,寻遍了所有,仍找不到收留的地方。原来他们已深入骨髓,所以每每想起,才会痛彻心扉!
寂寞的时候,会想起从前!美丽的晚霞,斑驳的树影,脚踏车上两个相偎的身影!落日的余晖,映红了两张神采飞扬的脸!一直安慰自己,寂寞是能静心的良剂。可是有谁知道,寂寞时那伤口的疼痛,是多少良剂都治愈不了的鸿沟!若你能来陪伴,我宁愿不要静心!黯然神伤的静心,只是我为寂寞着的借口!
寂寞的时候,总是会郁郁寡欢的柔肠百结。哼着不成调的歌,流着莫须有的眼泪!在记忆力寻找你的身影,我总归还是没能逃脱得了你给我的情网,在爱与被爱的漩涡中迷失心智,丢失自我!在我转身之前,我强装欢颜;转身之后,我真的落泪了!落泪的时候,我知道,这份爱情,只让我收获了千疮百孔的伤口和遍体鳞伤的寂寞!辗转反侧,无法入寐。倒一杯烈酒,希望能将自己麻醉!酒顺着脖颈慢慢的流入胃里,酒精将我灼烧。我以为能真的今夜不再想你,可以安稳的睡去!可是,酒精的烧灼,反倒让你愈来愈清晰的浮现在脑海,挥之不去!都说一醉解千愁,原来喝醉了,想你想得更深沉!痛彻心扉的寂寞,让我知道:原来这一切美丽的爱情,不是天长地久的厮守,而是一段萍水相逢的偶然。整个爱情都是我一个人的死心塌地!
蜷缩在我小小的世界,体味着你遗留给我的寂寞,我一个人在等着伤口的平复!盼望有一天会再次站在艳阳下,洒脱的去牵另一个人的手!
今夜寂寞如歌,今夜孤独无眠,今夜佳人不再,今夜泪流满面!
凤凰男的自白
由于本人不常上网,近来无意中看到了很多关于“凤凰男与孔雀女”的帖子,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词,现在才明白,这是个形容农村男人的不折不扣的贬义词。发帖的大多数是“孔雀女”或者她们的三朋四友,满篇全是对“凤凰男”们的血泪控诉,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帖子里,我只看到了“孔雀女”及她们的家人的自私、自负与偏见,没有一点人情味。
我是从农村出来的本科生,家乡山清水秀,只是非常贫穷落后,全乡就我一个大学生,但是我虽然跳出了农门,却没有给老家的父母及亲弟弟、妹妹带来多大的好处。弟弟初中没毕业就到广东打工,妹妹只念到小学五年级,也和几个同乡的姐妹到福建去了。我记得上高中和大学的时候,四十多岁的父亲为了挣钱,竟和年轻人一起去县城建筑工地上做工,天天日晒雨淋。我想只要有一点点良心的人,都知道知恩图报,何况是自己的父母。从上高中起,我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让父母不再受苦受累。
大学毕业后,我虽留在了大城市,可是,凭我一个本科生根本找不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职员,月薪两千多,没有任何奖金什么的,每月房租800,省吃俭用也只能给父母寄600元左右。可能很多人认为,在农村600元生活费也够多了,可是他们不知道,农民的负担有多重,而且,我是大学生全乡都知道,都认为我在有空调和电梯的地方上班,连村上修路都要我家多捐一点钱,父母都是老实人,抹不开脸。父亲苦了一辈子,总梦想着能把家里的老房子修成两三层的楼房,在我老家,只需要五六万就够了,但我在城里打拼了两三年,连几千块都没存上,家里一贫如洗,连电话都是我工作两年后才装的。看着村里接连拔地而起的小楼,我也知道父母心里的难受,我一个堂堂大学生,连初中生都不如!
后来,我认识了我老婆,她是本地人,大学毕业后没找什么正经工作,开始我没打算和她走得太近,因为我必须找一个有稳定收入的女孩做老婆,以我的经济条件,实在没能力养一个闲人,何况也对不起我的父母。一段时间后,我得知老婆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她父亲曾是一个中学的书记,后来因经济问题离职了,她母亲提前退休,家里有两个门面出租,每年的租金共三十多万。在当时,这个天文数字真吓了我一跳。刚开始,老婆除了有一点小虚荣外,没什么太大的毛病,我都包容了,但在准备结婚时,城里人各种各样的毛病就慢慢浮出水面。
刚提到结婚时,我就如实告诉她,我工作才三年多,没什么积蓄,父母更是一点钱拿不出来,她有点不悦,但和她父母商量后还是决定由她父母出资在四环附近买了一套70平米的住房当我们的新房。房子买来后,老婆提出要我付装修和买家具家电的钱,对我来说,这完全是无理的要求,房子产权是她母亲的名字,直接一点说,这房子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要我装修?不用说,一定是她父母的主意,从那时起,我就看出城里人的心眼。软磨硬泡后,老婆见我态度坚决,也只好作罢。但岳母为这事整天和我唠叨什么“没有这样嫁女儿的”,好像我沾了她家什么光,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要求她家买房。临近结婚了,问题又来了,老婆非要买什么钻戒,我就不明白了,哪条法律规定结婚非要钻戒而且必须是男人送女人?!我本来存了六千多,但偏偏那时弟弟又因打架进了派出所,我交了罚款后,已经身无分文了。这些我没告诉老婆,我知道她不会理解。
在城里举办的婚宴热闹风光,但我知道这只不过是岳父母为了维护自己的脸面而已,我们结婚岳父母除了办婚宴、买了一对钻戒就没有再给一分钱,我也没计较。按理我和老婆要回我的老家举办一次,父母辛苦了大半辈子,就盼着这天,弟弟妹妹都回到了家,本想着热热闹闹的,没想到,这次婚礼竟成了我一生的痛。因为农村没有冰箱,婚宴上的饭菜容易变质,所以我们那里结婚都选择冬天,春节婚礼双喜临门,可老婆偏偏不愿意,非要十一结婚,理由是冬天穿旗袍受不了。我苦口婆心劝她为我父母想想,我们那里婚宴要三天,饭菜岂不都馊了?再说,结婚穿个红色羽绒服就行了,我们那里可没有穿婚纱旗袍结婚的。可老婆就是不答应,我当时忍了又忍,最后还是依她的了。
老婆是第一次回我老家,看什么都不顺眼,我家的三间土房,父母拿最好的一间做我们的新房,她仍不满意,一会儿嫌土炕硬,一会儿说被子脏,一会儿又说墙上有蜘蛛网,灶上有老鼠屎……她住不惯我知道,但这样唠唠叨叨分明是嫌弃我的家人,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但我考虑到父母的脸面都忍住没发作。
按我们老家的风俗,新娘要给长辈磕头,人人都这样,又不是针对她一人,可她老不愿意了,勉强磕了二十多个人的,就借口说头晕。亲戚朋友都在,全看着我父母,当时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那是我第一次冲她发脾气,按着肩膀把她按跪下了,她竟然又哭又闹撒起泼来,直嚷着要回家。那天晚上,她在里屋哭了大半夜,我父母坐在炕上唉声叹气,直抹眼泪,说哪辈子造的孽,原想着我这个儿子为他们长长脸,谁知道,把祖宗的脸都丢尽了……
结婚后,岳父母把一间门面给了我们,只是让我们收租金,产权证还是岳父的名字,所以我说城里人太精明了,什么都算的清清楚楚,要按我们村的说法,既然把女儿嫁给我,那间门面就是嫁妆,理应改成我的名字,但我没有计较。这样老婆也算有了收入,一个月有一万多,我想着父母年纪大了,也做不动地里的活,做儿子的应该给他们养老,就提出每月多给老家寄点,按我们的收入水平,每月寄五千完全没问题,但我只和老婆商量寄两千。老婆一听就急了,说你薪水一个月才两千三,寄两千还剩多少!我当时心都凉了,都结婚了她竟然和我分的这么清楚,难怪别人说城里的女人难缠,现在才知道这女人心有多毒!我明确告诉她,赡养父母是我的义务,你好歹是个大学生,怎么连这都不知道?老婆和我胡搅蛮缠,说要赡养都赡养,意思是也要赡养她父母。亏她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如果她父母没有收入可以给一点钱,但他们过的是什么生活,早就超过小康标准了。整天没事想着旅游,家里蜂胶螺旋藻金维他堆成山了,这不是钱多了烧的?还用得着赡养?我看就是自私,一万多收入拿出两千块孝敬父母算得了什么?!最终我们各退了一步,一个月拿出一千五寄回老家。我当时心里那个难受,结婚前基本上每月都寄六百,婚后有两个人的收入,而且老婆的收入上万才寄一千五。父母、亲戚都问过老婆的收入情况,我没敢说,只说和我差不多,要知道了我真不知怎么面对他们。
结婚才一个月,父亲骑摩托把人给撞成重伤,要截肢,病人家属把我家围了个水泄不通,除了医药费还要赔五万,听母亲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我心如刀绞,我知道父亲也受了伤躺在医院。挂了电话,忙和老婆商量,我们结婚的礼金都是岳父母收着,现在急需用钱应该给我们。老婆却振振有词地说婚礼收的钱共七万多,操办婚礼花了九万。我一听急了,难不成还要我还一万多?我家都这样了,做媳妇的尽一点孝心都不行吗?老婆甩出一张卡,门面的租金都在里面,三个月的租金本来有三万多,可老婆非要旅游度蜜月,花得只剩下几千元了,当时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游山玩水就花掉近三万,吃饱了撑的!正经要花钱的时候却拿不出来!我让老婆向她父母借一些,老婆打电话说了几句就把话筒给了我,岳母电话那头老不情愿,居然教我向亲戚朋友借,要知道我是全乡唯一的大学生,反而向亲戚伸手,让我的脸往那里放?其实我清楚,七八万对他们就是一个小数目,我父母和他们可是亲家啊,城里人真是自私冷漠到了极点!我当时也是寒心了,就告诉老婆如果她父母不肯借,就把我们的结婚戒指卖了应急,老婆立刻就和我翻脸了,说我不在乎她。我就没见过这么莫名其妙的人,毫不相干的事硬扯在一起。我也知道那对戒指只值一万多,还差一大截,我也只是说说气话。最后岳母给了七万,可她那冷冰冰的眼神真让我寒心,这就是我给父母找的亲家吗?
不久老婆怀孕了,我父母那个高兴,毕竟要抱孙子了,我也挺乐的,就把以前的不愉快抛在脑后,每天早早的下班回家,那段日子是我们婚后最幸福的时光,但随着孩子的出世,所有的幸福化为了泡影。
老婆顺利产下一名女婴,说实话我不重男轻女,但我全家就指着我一人,我知道年迈的父母多么渴望我能有个男孩。当时心里很失望,但岳父母倒挺高兴的,忙的不亦乐乎。白天我要上班,岳父母就在我家照顾大人小孩,也不知是不是他们在老婆面前说了什么,有天晚上老婆就发牢骚,说孩子都出生了婆婆也不来照顾。我一听就有气,母亲劳累了一辈子,还要来照顾你吗?再说岳父母都在,生了个孩子要几百人伺候?想当年母亲先后生下我和弟弟两男孩,两天就背着孩子下地干活,我奶奶没帮过一次,城里女人就这么精贵?生了个女儿还想婆婆照顾,叫我怎么说得出口?
女儿半岁时,父亲身体不舒服,整夜地胃疼,我就想着也该让父母到城里享享清福,毕竟这里医疗条件也好,来了能好好检查一下。和老婆说了一下,她也没怎么反对,父母来时,带了一袋自家种的大米,足足有四、五十斤。当时我想到他们都上了年纪,还有病,摩托、汽车、火车的折腾,还背着这么重的东西,心里真不是滋味,还是农村人实在,想想岳父母给的钱、房子远远不如这个珍贵。可老婆似乎看不到这个,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母亲身边的那个小男孩——是我堂弟的孩子,父亲忙解释说这是我三叔的意思,想让侄孙见见世面。本来是个再淳朴不过的要求,可老婆立刻拉长了脸,说家里只有两间房,住不下。当时父亲那个难堪,立刻说他们三人住一间,不会影响别人。当时我就想抽她,又想着大庭广众的,才忍住了。
回家的路上,老婆装作无意地向我父母提起,生孩子她父母给了五千元,我心底的火又腾起来了,我从没向岳父母要过钱,他们不给也没关系,可老婆这么一说,明摆着给我父母难看。我父母操劳一辈子了,没享过一天儿子媳妇的福,反而受了这么多窝囊气。回到家,老婆倒米口袋时居然悄悄拉住我抱怨米粒里的砂太多,而且米有些发黑。我一下子就火了,人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父母大老远的被这么重的米,她还挑三拣四的。想想她生孩子的时候,她的亲戚朋友在医院门口买个花篮果篮的拎进来,她高兴成那样,这城里人怎么就这么不知好歹!我只不过说了她两句,她居然就和我吵起来,我父母就在客厅里呐,这不是给他们难堪吗?我气极了打了她一巴掌,她竟然抓起电话要向她父母告状,我把电话给摔了,她孩子也不管了,直接冲出门去。父母气得发抖,好容易养了我这么大,又上了大学,结果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好处,反而受足了气。
不到两小时,岳父母竟找上门来了,我只得把门反锁了,他们倒好,把门敲的山响,还振振有词说这是他们的房子,要我们一家人滚出去。我这才明白,当初他们不把产权办在我的名下,原来早就打好了算盘。赶走我倒没什么,可我父母怎么办?他们今后还怎么见人?我冲着门大吼:“要我一家人走我就把女儿从窗口扔下去!”这下可能他们吓着了,嘀嘀咕咕一阵就走了。我瘫在沙发上,告诉父母,我要离婚。那天晚上,我想了好久,离婚后我住哪里,难道要重新过那种与人合租房子的生活?女儿怎么办?父母怎么办?他们已经告诉村里人要到城里养老,还有脸再回去吗?要租个能住下三个人的房子少说也要一千五,凭我二千三的月薪……老婆虽然过分,但父母很通情达理,说只要老婆给他们道个歉,婚还是别离了。
第二天,老婆红肿着眼睛自己跑回来了,一进门就嚷着要离婚,说女儿归她,要我走。我说孩子是我的,我有抚养权就有房子居住权,该走的是你!母亲也急了,拉住孩子的一条胳膊就往怀里拽,老婆松了手,但还是不依不饶地坚持要离婚,并且放出狠话,就算孩子归我抚养,房子还是岳父母的,我们一家人没有权利住。母亲绝望了,手一松孩子掉在了地上,老婆发了疯一般抱起孩子,指着母亲的脸破口大骂,然后夺门而去。
我现在是彻底绝望了,城里人太精明,一身都是心眼,我们根本不是对手,娶个所谓的“孔雀女”就是这样的下场。到今天我才明白,自私、贪婪是城里人的本性,两个世界的人是永远走不到一起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
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
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
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
茜回到北京后,准备死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
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巩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
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
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
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
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
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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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像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
“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
……“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
“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
……“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
……“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
……“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生意觉得很急,好像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
……“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
……“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
……“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
……“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
……“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
……“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
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
她爱上他眉宇间的阳刚之气,贪恋他笑容渐起时嘴角传递的自信。23岁的女孩子,夜夜失眠,只为白天他帮她纠错时一个爱怜的眼神,或者他接过咖啡时一声温柔的谢谢。
她见过他的妻。那一次在公园偶遇,他一手挽妻,一手携女,眸中含笑。初春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打在三个人的脸上,晃来晃去,满是幸福与安宁。她仓皇而逃,惟恐内心隐情被人识破。
秋天的时候他出国考察,半个月的时间却让她度日如年。几天的光景,人已经憔悴得不像样子。碰巧他打电话回来问公司的情况,她懒懒接起,听得那端他“喂”了一声,一字如惊雷,将她的心轰隆隆地炸开了口。握着话筒,喉头哽咽,万语千言,凝噎难语。急忙抬手唤来同事,话筒一丢,人已落荒而逃。
元旦,公司按惯例举行联欢晚会,他携夫人一起出席。她躲在角落,看那个华贵高雅的女人谦和有礼地替他答谢员工,看他优雅地牵过她的手滑进舞池,看他温柔地为她整鬓边的发,看他附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话,心一阵紧似一阵地痛,一分一秒都是煎熬。晚会没有结束,她就借故离开,在一家酒吧,从没喝过酒的她,醉得一塌糊涂。
醒来已是第二天黎明,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床前微笑着看她。她一时恍惚,是梦吗?他揉揉她的头发说:“你这丫头,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亏得我们路过,不然还不知醉成什么样呢。”
他妻子把一杯热茶放在她的掌心,一句话石破天惊:“谢谢你也爱他。”
是她自己出卖了自己,昨夜梦中不停地呼喊他的名字,隐秘的心事了然如许。
女人笑笑,说:“我明白你,因为我也有过你那样的年龄,这种痴迷和爱恋,我也曾有过。爱无错,只是,需要一个更合适的瓶子去承载它。”女人的手爱怜地拂过她的发:“傻丫头,你还年轻,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的。”
她闭着眼睛,任由泪水恣意横流。
一个星期后,她辞职,回到家乡那个安稳舒适的小城。两年后,她找到一个儒雅温柔的男人,彼此相爱,幸福美满。她喜欢叫他“瓶子”,在油烟弥漫的厨房,在人声鼎沸的菜市场,在晨跑的林荫道上,这个毫不相干的称呼,她叫得张扬,他应得甜蜜。有一次,她突然问他:“知道为什么叫你瓶子吗?”他正修着漏水的水龙头,头也不回地说:“你是美丽的玫瑰,我就是青瓷花瓶;你是清凉的水,我就是矿泉水瓶;你是醇香的酒,我就是雕花酒瓶。哎,把钳子递给我。”
她“扑哧”就笑了,她承认,这是她听到的最动听的情话。是的,丰盈的感情,只有在自己的瓶里,才能开得恣意芬芳,娇艳醇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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