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薇丫头
朋友的店铺,开在大学城最繁华的路段上。所以几乎是每天,都有很多面容新鲜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涌进来。我喜欢这个叫“薇丫头”的店铺,并不是朋友的缘故,更多的,倒是因为爱与店里叫薇的女孩子,闲扯上几句。
薇不过19岁,却已在这个城市里独自闯荡了两年,所以她的眼睛里,有同龄的女孩子没有的忧伤与成熟。黄昏的时候,店里人少,薇趴在柜台上,听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话。薇的言语总是简洁,起初我以为她是害羞,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己处世的一种方式,她在城市漂泊的两年里,学会了在陌生人的打量问询里,用冷淡的外表,包裹起自己。但我还是喜欢她,冬日的阳光懒懒地射进暖气充足的店里,薇温柔地劝那些与她一样年轻的女孩子,买下试穿的漂亮毛衣。总是三言两语,女孩子们便被薇说动了心,一脸欣喜地掏钱买了穿出门去。我说薇,为什么有时候她们明明知道这衣服你卖贵了,还是甘心要买呢?薇听了便抿嘴笑,不言语。但我知道那一刻,薇的心里,是快乐的,一种被人承认且接纳的喜悦,让薇像那纯美的花儿,在与她无关的一片繁华里,清香绽放。
因为有了薇,朋友的小店,就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我几次劝说朋友给薇多加些工钱,都被拒绝了。朋友说,要都像你一样心软,商人还如何吃饭?她不过是我雇来的员工,为老板卖命工作,那也是分内的事,况且,像她一样等着做工的女孩子,这个城市一抓一大把呢!我很难过,为薇。是的,她在朋友的眼里,不过是尘埃一样无足轻重,如果不高兴,朋友随时都可以请她走人。可是,辞掉了薇,朋友又去哪里寻到如此聪慧乖巧又坚强的女孩?有谁还会在新衣上架的时候,在门前的信息板上,画一个眼睛明亮神情可爱的卡通娃娃,来吸引顾客进门?有谁会把衣服,摆出各样的艺术Pose,挂在墙上?又有谁会每日清晨哼着歌儿,将店铺打扫得窗明几净?把店铺当成家一样热爱着,怕是只有薇,才会吧。
薇很少对我提起她的家人,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知道她的父亲,早已去世,她高中读到一半,便毅然退学,挣钱供自己的小妹读书。我曾经试着问她有没有过后悔,但她从来都是将我的问题跳过,不肯作答。后来有一天,我偶尔看到她倚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那些衣着时尚面容骄傲的女孩子,才终于明白,薇,其实是心内一直都在后悔的,只是,现实让她,只能这样隔街望一眼,那曾经想要的未来,便用世俗的喧闹,将她一把拦住。
我几次邀请薇去我任教的大学散步,都被她拒绝了。我以为她是敏感,怕在高傲的大学生面前伤了自尊,但几个月后,却在校园的水杉林里,看到了薇。而且,竟是和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薇的手,被男孩紧紧地握着,她脸上的幸福,如一湾潺潺的小溪,清亮无比。薇,显然是遇见了她生命里的初恋。
那个男孩,学的是艺术设计,他第一次到店里来,便被薇别致的设计打动,外人只知道薇是个打工的女孩,但他却一下子看穿了薇的不甘与渴盼。是他先写了情书过来,薇很快用一整颗心,迎合过去。她把自己化作一团火,将这份浓浓的爱恋,熊熊地包裹住,连我这不再相信爱情的人见了,都觉得温暖。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会过来,远远地就喊她“薇丫头”,薇常常忘了顾客,瞬间便冲到马路对面去,将他环拥住,而后,仰头傻傻地笑望着他。那时候的薇,如一朵百合花,听到春天的呼唤,迫不及待地,便哗一下绽开了。
一向内敛的薇,在这场爱情里,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她的0里,有多少爱,她便将多少,完全地展露给他。她从来没有像那些有心计的女大学生一样,在爱情里,学会周旋,学会计算得失,学会从容自如地进退。薇只是去爱,并且,尽情享受着这份在别人看来,差别悬殊的爱情。薇开始跟着男孩去大学里听课,昔日她所向往着的生活,终于啪地一下向她打开了房门。男孩在学校里也是稍有名气的,爱上一个打工的女孩,更是让他的知名度,一夜间飙升。他与薇牵手走在校园里,总会有许多的人议论指点。我不知道男孩有没有过退缩,但我却清楚,至始至终,薇,都是没有过犹豫的。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她还是执拗地爱着。
店里不知何时开始断断续续地进来一些女孩子,她们并不买衣服,只是假装饶有兴趣地环顾一圈,便笑着离开,走出去老远,还会回头,看一眼辛勤忙碌的薇。有时候她们也不进来,只站在门口观望一阵,说,这就是那个爱上我们校草的薇丫头,看她把店里的镜子擦得多么清晰,可是为什么她从来不照照自己呢?这样的话,很快地让朋友听了去。朋友很果断地对薇说,要么辞职,要么离开那个男孩,别再给店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朋友不过是一句警告,她是舍不得像薇这样灵巧的员工的。但薇,却是在朋友的叱责里,轻轻说,好,我走。
这是朋友没有想到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看不到结果的爱情,莜却选择了为之丢掉赖以谋生的工作。我赶过去劝薇,而薇,却是在我还没有开口,就说,姐姐,你也不了解薇吗,你知道她即便是将来后悔,也会去做的。
我终于在薇的这句话里,保持了沉默。我想,薇会受伤,可是,她亦会因为曾为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努力过,而心内喜悦。
一年后,我便再也看不到薇。那个男孩的身边,开始换了另外一个时尚光鲜的女子,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在世俗生活里,他们是相配的。可是,我还是忘不了薇,这样一个在与她无关的冷漠城市里,为了渴望着的幸福与爱情,曾经不顾一切地与生活争抢过的丫头。
爱情买卖
哈尼小学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哈尼镇。这座学校有在校生两百多人,小学的建筑是镇里最美丽的建筑,学校绿树掩映、歌声喧沸,走进学校如走进水彩画中,可是你猛一抬头,见学校的大楼前的旗杆上飘着一个黑黑长长的东西,哈,还有两条腿!是一条棉裤吗?哈哈,你猜对了。是的,是一条棉裤。准确点儿说,是Bulrushlion先生的棉裤,它是哈尼小学的校旗。
哈尼小学是一个叫Bulrushlion的人创办的。他创办这个小学的目的,就是让孩子们学会爱。旗杆飘着的这条棉裤,就是他当年为爱情当掉的一条棉裤。这条棉裤,如今成了这所学校的风景。
1912年,Bulrushlion在一所大学读书,钟情的他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同学。他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她的,啊,那年Bulrushlion18岁,在他走入大学门的第一天,他遇到了她,遇到了爱。
Bulrushlion是多么幸福啊,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让他爱。他敬畏和感恩这世界,他感恩太阳、月亮、风、树、水。试想,不管是谁早生一天或者晚生一天,他都不会遇到她啊。他怀着感恩的心情努力学习,期望用自己的知识换来财富,让他的爱人幸福。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是为她而存在的,我要为她的幸福而奋斗。如果我不能让她幸福,我的爱字就永远张不开口。”
四年过去了,Bulrushlion小心呵护着他的爱。他一直没有告诉她他爱她,哦,他说了,但他是用行动表示的。他曾经在一棵树下种下她的名字,也曾经在一个黑夜在一条小路上写下999个“我爱你”。他曾经在教室里她的抽屉里放过一点儿钱。
转眼就要大学毕业了,她越发美丽了,Bulrushlion也越发珍爱她了。她眼影应该用兰蔻的吧,她的外套应该穿香奈儿的,她的红唇喝库克香槟很合适,百达翡丽的腕表很适合她,娇兰香水很能显示她的华贵和惊艳,她应该在年轻美丽时有一辆自己的车,不能像其他女人一样,年轻时没有钱,有钱享受时却老了,我该给她买一辆什么轿车呢,是奔驰还是劳斯莱斯?
Bulrushlion掰着手指头认真地盘算着未来的生活,突然间,他的心抽了一下,他的心疼了,钱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挣到这些钱?在经过了无数天的思考之后,他决定放弃这段感情。
离校的前一天,Bulrushlion卖了身上所有的东西:手表、收音机、自行车、刚刚买的一件新上衣、姐姐织的围巾。他打听好了,市里有一个叫Dire的餐厅最豪华,去那里吃饭只要3000加元就行。他把钱仔细数一数,天啊,还差20加元,怎么办?他可是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可以卖了。如果在平时他可以借同学的钱,但现在就要毕业了,他哪好意思向同学张口。
我身上还有什么?我身上还有什么?他一遍遍地念叨着,一边转着圈瞅着地板。忽然,他的眼睛亮了,他看到了身上的棉裤,这是他刚买不久的棉裤,还是新的,也许,能换几个钱。
他跑到楼下,楼下住着他的学弟学妹们。他敲开一扇门,问有没有人需要一条棉裤,他急需钱。直到他敲到第七扇门,他卖出了他的棉裤,他卖了30加元。
那天,Bulrushlion带着他喜欢的女生去Dire吃了分手晚餐。Dire餐厅真的十分温馨美丽,他的她十分高兴,Bulrushlion也十分高兴。
Bulrushlion是穿着一条单裤去的,那天夜里的温度是零下27度。
付了账,他手里还剩下10加元。
“嗨,等一下。”看着走了十几米远的她,Bulrushlion喊了一声,他转身跑回到饭店,又用10元给她买了一个蛋挞。
“你的早点。”他说。
Bulrushlion就这样离开了他心爱的女人。他穿着一条单裤在零下27度的街上走。他想忘记她,但是爱终于没能让他忘记。当他终于明白他不能忘记她后,他更加发奋努力了。又过了四年,Bulrushlion成了百万富翁,他把他的爱娶回了家。他赎回了裤子,又盖了一个小学。
在讨论校旗的时候,他力争把当年当出去的棉裤作为校旗。
“我办学校的目的,是告诉从这里走出的男人们如何爱女人。”他说,“所以,我坚持用那条棉裤做校旗。男人们看到它就会知道,你还有多少东西没有献给你爱的女人。也提醒自己:你离真正的爱有多远。”
青春幻梦
刚升入初中的女儿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她要写爱情小说,我问:“怎么?有人喜欢你?”女儿答:“没有。”“那你知道该写些什么?”“就像那些青春小说那样写。”
女儿的构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很平凡的高三女孩,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富家帅公子,公子也很爱她,但还有另外一位调皮的男生也在爱着她,于是,三个人之间产生了一连串的感情纠葛……这故事听起来很耳熟,似乎又是一个《流星花园》?我摇了摇头:“不新鲜!老套!”女儿一听,有点沮丧,但她并不气馁。经过重新构思,第二天她又告诉我,她要写的男主角虽然是有钱人,但因为和家庭闹矛盾,独立生活,班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富家公子。他到快餐店打工,因为长得太帅了,每天都吸引好多女孩来照顾他的生意,但他只爱他的女主角……看着女儿的认真劲,我笑着问:“现在的青春小说里的男主角是不是都很帅,都很有钱啊?”她想了想:“好多是这样吧,可是我们喜欢看这些啊。”想想,也不能太难为女儿了,毕竟,有哪个女孩会梦想爱上一个丑陋的穷人呢?
那天去书城为女儿买教辅书,才一会儿就不见了她的人影,果然,我在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找到了她。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攒动着刚放暑假的小女生们的身影,她们或站或坐,或小声交流,或认真捧读,那神情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在整个书城,几乎没有哪类书被追捧得如此热烈了。青春本是梦想年华,青春小说正好为女孩子们编织了一个个的美梦,而每一个女孩都可以是美梦中的女主角。在这些梦里,她们被爱着宠着,拥有着所拥有的,得到着想得到的,她们都是完美王子所珍爱的完美公主。
看着这些天真无邪的少女们,忽然间我很想告诉她们一个故事:许多年前,有一个女孩子也曾经像她们一样梦想着心中的白马王子驾着直升机放下缠满鲜花的云梯来娶她,可最终来娶她的,却是一台灰头土脸的拖拉机……她和男友舟车劳顿,辗转返乡,最后爬上拖拉机“突突突”地一路风尘回到男友老家,举行了一场乡村婚礼。直升机是梦想的天,拖拉机是现实的地,很不好意思,那个从云端里跌落到地面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我还想说的是,每个女孩都会有一次这样的跌落,而跌落之后她才会发现,原来地上也有着另一种踏实的美。
美丽的爱情我们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并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出来。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3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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