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天涯-千古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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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

    我是阎帝的女儿,拥有绝世的美貌与才华,只是有些不羁。

    一日,父皇突然提起要带我上天一游,我便极高兴地应下了。

    到了天庭,自是要先拜见天帝。高高在上的天帝看起来很年轻。他打量了我一番,我丝毫不惧,也大胆的仰头,打量着他。他的目光很温和,就像大哥哥一样。

    一番客套寒暄过后,父皇要我自己去逛一逛,说他有事与天帝商议。我略施一礼,乖乖的退下了。

    第一次来天庭,我无所是从的乱转。有些魂魄提过“太白金星”这个人。听闻他是个极慈祥的白胡老头,而且也很好认,他的眉心有一颗金星。

    兜率宫

    “好美的人儿啊!真是可惜了……”听到这叹息声,我有些奇怪。抬头确认一下自己没走错。

    我轻轻敲门,低声道:“太白长老?太白长老?”无人答话。

    莲步轻移,我走入宫中。只见一人背对着我,正看着一面玄光镜。镜中是个美丽若仙的女子。“她真的是人类么?”我不觉轻问出声。

    太白金星听见身后的声音,即刻收了玄光镜。掐指一算,原是阎帝之女。

    是那一颗金星,是那一脸慈祥,是那白发白眉白须。这定是太白金星了。

    “太白长老,真是冒昧……”“诶,不必说了,我都知道了。”太白轻抬起一只手,摆在我面前,微微晃动:“丫头,怎么了?没事吧?”我呆呆的想:果然甚是和蔼。若是要挑爷爷找他是不二的选择。直愣愣地看着太白,我想起了早逝的祖父。他原是可以长生不老,却为了一个凡间女子,甘愿化身凡人,过完那短短百年。

    我回过神来,微笑答道:“我没事,多谢太白长老关心。刚才您那是……”

    长老满面愁容:“如今天下三分,刚才老夫正在一览魏国风采,”顿了顿,“刚才的人儿原是袁绍之妻,后转嫁曹丕,是现今魏国皇后。”

    如此美丽的女子,果然不是一般人。

    没来由的,对她心生同情与怜惜,觉得她像我的姐妹一般,见不得她受苦。

    “薰晴,该回宫了!”我接受到父皇用传心术密传的消息,忙向太白辞行。太白和蔼的一笑,说:“丫头,这就当老夫送你的见面礼吧。”话音刚落,一把金钗就插在了我的发髻上。我听到这些,虽不知这钗何用,却也微笑谢道:“那就多谢了。”

    阎宫

    才回到阎宫没多久,我便想起那姝艳绝伦的面庞,禁不住想去看看她。刚要起身,我就身处于甄儿面前。我从无这瞬移能力,定是拜这钗所赐。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汉武时这歌,不觉轻吟出口。

    甄儿嫣然一笑,笑中带着自怜与悲凉。

    我认定了这个妹妹,化作一只绣花枕,用千年修为暗中护她。

    我每晚都潜入她的梦中。我告诉她我叫乔薰晴,想认她做妹妹。她应了,但眉间总有一缕抹不去的忧伤。这使我元气大伤,因为,入梦是要耗费真元的。

    我在几天后,见到了他。

    被谢灵运誉为“才高八斗”的他。

    一个月后

    甄儿为奸人所害,被曹丕赐死。她的遗物皆为所弃。曹丕将我这只枕头,送给了曹子建,留作念想。

    他抱着我哭,泪一滴滴洒在我身上,热热的,充满了愤恨,还有失去爱人的悲哀。

    我为了他,不惜耗费真元,夜夜入他的梦,在各种浪漫的场景,幻出一个甄儿与他相会。

    为此,我的法力日渐衰退,身体日渐虚弱。

    一天晚上,他醉着回来,拥着我痛哭,而后抽噎着一点一点睡去。

    我幻为人形,让他枕在我腿上,用法力开始入他的梦。

    “这里是洛河。”子建一脸肯定的道。

    他愣愣地看着那河面。

    我幻化出一个甄儿,出水芙蓉般从水中升起。

    他恋的终究是甄儿。

    这天过后,我以急速衰弱。终于,在一天阳光照到我身上时,渐渐僵硬,碎裂,留下一地残碎与一只钗。

    可我是不死的。

    我端坐在镜前,看着一身嫁衣的自己,嘴角凄然一扬。

    甄儿我早已让她转世。我与父皇商议这事时,他的条件就是,我与天帝成婚。

    地下才刚过一日,地上已过了十年。他如今已是不惑了吧。

    心中慌乱。

    玄光镜中,他倒在那里,悄离人世。

    “不要!”

    阎宫次日

    一脸泪光的阎王妃低头不语。阎帝看了看周围的白绫,沉闷地说:“是我不好。”

    一个白胡老头出现在阎帝面前:“阎帝呀,这当然怪你。但也怪老夫。老夫早给过你暗示公主会殉情,你明明听到了,怎不提防呢?”

    “太白长老的意思是……”

    “就是那个啊!”

    阎帝原以为女儿降世那天听见的是老天赐给女儿的名字,原来是……

    桥殉情,桥殉情……

    如果他早日提防,怎会让宝贝女儿游戏人间?又怎会让女儿顺利到达地狱之门,跳入十八层地狱,灰飞湮灭,永不超生?

    乔薰晴,桥殉情……

    忽已晚

    亲爱的,想念是生命里多么甜美的时刻,有一个可念的人,一处可念的远方,更有幸,犹有一颗能念的心。

    亲爱的,想念亦是生命里多么苦涩的时刻,企盼与你倾心而笑,共一方秋水长天。却眼见彼岸,无法泅渡。

    你是这样温厚的男子,亦灵性十足,有逸群之才。父辈的恩慈,兄长的关爱,恋人的痴情,孩童的纯真,集于一身。入世如鱼得水,出世干干净净。念你诸多的好,万千欢喜无从落笔,只一句——亲爱,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

    是凉秋之夜,冷月独明,银辉泄地,仿佛触手成冰。他在书房整理电脑里的文件,这些年工作的资料占满了空间,该适当地清理了。就在打开其中一份加密文件后,他看到了那封信,是相识后第一个生日,她写给他的。刹那间心从利刃上径直划过,记忆呼啸而来。

    初见她时,白衣胜雪。他远远看着,不近身,许她独自清幽。日后他提及彼时,形容微笑不染纤尘,坦言心仪那份婉约疏淡。她笑,谁不是烟火身,想把日子过成诗,是多大胆的事。而他就是爱了,爱她一张素面,爱她看书时凝神的样子,爱她任性时的执拗,爱她娇嗔地唤他傻子,好吧,丫头,让我们且来从俗,一同饮尽浮世清欢。

    她偶尔会写些心情文字。字有时写得冷清,有着教师不该有的忧郁,让人心痛;有时写得暖人心怀,冷清居多。不肯让自己大悲大喜,仿佛不入红尘,站在世外看着这世界。一切好像与自己无关。于她,有时人生就仿佛参加一场无关紧要的宴会,在这场有美丽生命里,她竟然置之事外,冷眼思考,独自顿悟。小小心中,方寸有天地。

    “什么是爱情?”他问她。

    “爱情,是一则童话。信以为真的人是幸福的。”她不看他,低头回答。

    “丫头,嫁我如何?”他嘻笑着探问。

    “谁保证你不是司马相如?”一脸坏笑。

    “三毛和荷西……”

    “他们没有时间老,老到淡薄。”她抢白他。

    “杨绛的《我们仨》你看过,你怎么想?”他逼进相问。

    “傻子,给我买冰淇淋吧。”她已经跑远了。

    有很多时间的,我会改变她。他想。

    而此刻端坐屏前的他,心生生地疼,没有时间了,丫头,你不肯给我时间。

    信接着写道:

    生与死之间这段孤独的旅程,有你为我擎一盏爱的灯,我定好好护着,不让风把它熄灭。于我,你不是日日出门时扑面的暖阳,是夜夜不眛时睡在心里的月光。不是寻常巷陌的逢,是惊世骇俗的遇。即使此生不可举案齐眉,不可步履相和,我也愿衔文字结巢,与你双宿双飞。

    倘若这一场相逢是一场宿醉,我愿酩酊不醒至华发暗生。倘若你不惧在感情的汪洋上覆舟,我亦甘心乘桴浮于海。倘若爱情果真是两个人并肩看一场盛大的烟火,我愿用余生收拾遗落的残屑。

    亲爱,你知我对美的贪恋,亦懂我对美的绝望。没有一桩眷恋的人事可以偕老,生命中太多的良辰美景,不过是一日朱槿。生命如朝云绚丽,又似晚星孤清。不动声色,内心里暗自检视命运,叩问生之哲理。忧于花之未落、月之未沉、鸟之未喑音、恋之未折先残。

    亲爱,你原宥我深沉的悲观,提醒我那些在身边频频出现却被我忽视的朴素的幸福。告知我天地有情,桑田不会变成沧海。生命或醇,或淡,有你同行。

    我亦渐渐学会找一些温暖的借口安顿自己。你骨结清晰的手,清浅从容的笑,碎碎暖暖的叮嘱,常常交错成恍惚的梦。梦土之上不再杂草丛生,偶有五月的蜂喧蝶舞。亲爱,行遍红尘,你是我最美的风景。

    子夜,他,和空荡荡一屋月光。窗外秋虫唧唧,灯火零落。他燃起一支烟。沉郁的脸在烟雾中静默。他想起那首歌,“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流成热泪。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寂寞是因为思念谁,你知不知道,痛苦的滋味,痛苦是因为想忘记谁……”五年了,那首歌回荡在五年前的整个秋天。再没听过。

    那一晚陪她在夜市里乱逛,她要了好多小吃,大声说话,象个孩子在熙攘的人群里穿梭。直到深夜才回家,分手时她说,“傻子,抱抱我。”他就微笑着把她揽在怀里,她突然跳开,背对着他挥手,“再见,傻子再见!”越走越远。他的心里一沉,这丫头从不说再见的,她说再见是再也不见,明天要好好教训她的口误。明天,又明天,很多个明天,她再也没有出现。

    他跑到她的学校,她的同事告诉他,她去支教了,很远的山区。

    世界突然空了。他整日埋头工作,面色淡淡。心无所求,因知企求之事多是泡影。醉了酒的夜,一遍遍拨她的号码,对着空号说话。丫头,时光中我们终于站成两岸,爱情之水流经我们,永不回头。那曾是《国风?关雎》的水啊,曾是碧波浮萍令你我相向而绿,曾是蒹葭露冷令你我相怜相惜。是什么枯竭了河道,让娇红嫩绿零落成腐叶浊泥,让翩跹往来的水鸟一去不回。年年春归,空余两岸,荒芜对峙。

    香烟烫着了手指,有泪簌簌而下。不是不疼,只是失了声。

    “你太瘦,等你长够一百斤,我就背你二百米。”当时不过是乘兴轻诺,她记下了。信里写着:

    亲爱,要记得你我的200米之约。爱情是一场未知结果的狭路相逢,原谅我如此执拗。其实知晓,穷尽一生,我们走不完这短短一程。你以男子壮硕之躯背负我柔痴魂魄,虽怜你乏累,仍贪心不肯落足。你若侧面轻唤“丫头”,我亦假寐不醒,心中五味你最懂。

    无字的承诺,写在天地间。落地无尘。我们的草舍不该在人间,犹有清风朗月、淡花疏篱,犹有你的痴言我的温语。你若丢了钥匙,我亦不恋此独居,绝离草舍,放一把火。似见你怒起眉心,好,亲爱,不说。不说。

    她离开三年以后,他觉得可以懂了,世间因缘无常,因懂得而苛酷自己。日子删繁就简,他谁都信,谁都不信。太累了,只剩下怀念的力气。就这样吧,不见也不离。当初她总是在他身边轻轻地哼那句歌词“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知道不知道。”他已经可以笑了。

    街头又遇她的同事,身边是他新婚的妻。点头问候错身而过,走出好远终又折身回来,怯怯地问那人,“她,好吗?有消息吗?”同事怔住,突然眼里就充满了泪水,转身欲走。他上前拦住,迫切地追问,“怎么了?到底怎么了?”“她,走了。癌。支教前查出来的……”

    因缘而来的,终会因缘而去。亲爱,你开始让我畏惧时间。试图将那些走散的时光一一找回,拆成一分一秒来珍惜。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愿年年有此时,生日快乐!愿有来世,以清泪为饮,柔情果腹,岁月裁锦衣华服,择一处月白风清的岸,与你重逢。

    信的末尾这样写着。

    丫头,你是那么聪慧的,告知我时间的去处吧,我去一一找回,你的往日,我的流年。

    你舍了我,去度一个人的光阴。成为嵌入我心底的刺,我含悲忍痛且一生守口如瓶。丫头,你的世界里也有花开吧,没人打扰的天空下,当真能听到花落时的叹息,你知,总有一声,为你。

    丫头,你长没长够一百斤?

    黑暗中,他瘫坐在椅子里,泪水滂沱。

    众灯寂灭,空悬一弯下弦月。

    许我们,温暖长留下

    1

    七月,我和安卡拉再一次踏上了k186次列车,从南往北回家。

    上车后,坐在我旁边的她掏出一本小说低头看着,而我则情绪激动,一会儿站起来用手机拍窗外的风景,一会儿又坐下来拿出一堆零食乱嚼,到最后实在无聊了又开始折磨那位安安静静看书的姑娘。我在她耳朵边上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来打扰她,见效果不大后——

    我从座位上站起来挥着手,目光笔直向前,我喊:“安卡拉呀么安卡拉,过来过来,好久不见!”

    坐在我旁边的某位一把站起来捂住我的嘴,她低下头来,面红耳赤。她手上好多汗啊,我的嘴巴在手掌下面发出声音说,好咸好咸。

    我还说,姑娘你如果一直只顾看小说,不陪我说话,我就要不停地喊你的名字,让你在这节车厢里红起来,像芙蓉姐姐一样红。

    她说,大家只会记住你这个疯子。我说,大家只会记住安卡拉这个名字,哈哈哈。

    2

    安卡拉是在两年前走进我的小世界里的。

    那时候我们才来这个学校,还在军训。军训的没几天后我突然肚子痛,应该是因为水土不服吧。如果你是个在外求学的中学生,你就会明白生病的时候,一个孤独的外乡人是很脆弱的。我见到一个女孩踉踉跄跄含着眼泪跑到校医处那里让他们给她开张军训的病假条,然后那位眉角有颗大痣的校医却只同意给她开可怜巴巴的一天假。

    她正要垂头丧气地走开,我突然就拉住她的手,把她拽到大痣男旁边。

    “你知道水土不服有多难受吗?”

    “……”大痣男明显无语了。

    “你知道我来了以后,连腹股沟的淋巴结都肿大了吗!”

    “……”大痣男长大了嘴巴。

    “你知道不知道我们从外地跑到这里来上学念书的人,身体不好的话,一般都要上吐下泻地折腾上七八天吗?”

    我把马尾辫女孩手中的病假条拍到他的桌子上,说,“不管怎样,麻烦您,给她改成一星期的病假吧。”

    我和安卡拉双双领到了一星期的军训假条,其他同学在太阳下面晒着军姿的时候,我俩互相串宿舍门玩。

    其实,可以说,她简直多了一个尾巴。她去食堂时,就会有个人在旁边指手画脚地帮她选菜;去图书馆时,就会有个人在她对面坐着,唉声连天念课本;半夜两三点了,又有个睡不着的人给她发短信吵醒她,就俩字,“骚扰哇”。

    终于有一天,安卡拉对我说,唐格格,你能不能安生会儿啊?

    我说,“可是,我是喜欢噪音的啊。”

    “那个,也是。喂我一直想问问你,腹股沟到底是哪里啊?”

    我笑翻了。没办法,就凭她想从我这里知道点儿什么,也必须留住我这个尾巴。

    3

    我和安卡拉有很多共同点,比如说,我们在以前都不吃辣,而现在吃饭时都必须拿一杯水放在碗边上,夹一筷子菜弄在水里涮涮才能吃;比如说,我们都讨厌上街,因为冀A的车牌在视野里统统换成了鄂A的,那感觉太恐怖啦;再比如说,我们都是因为父母的问题才来到这远方上学的,为了节约车费,只能在每年假期回家。

    在这方言把自己围住的城市,虽然在后来也会有和自己玩得很好很好的同学,但是我始终觉得,安卡拉是我最需要珍惜的朋友。每逢大节日小节日,都是我和安卡拉在一起度过,就好像亲人一样。

    第二学期的国庆节,天下着小雨,我们仍然想跑到很出名的古琴台那边去玩儿。到了汉口的时候居然迷路了,坐了一次公交,问了二次路,把地图从书包里掏出来了三次,才最终抵达。

    我们才发现,古琴台原来就是一个门票十块的小地方。

    那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漫天灰色的雨水把天地间细细密密地交织起来,月湖岸边的游人三三两两地聚在那里,有些冷清。我和安卡拉走在鹅卵石小路上,拍照亦或是闲聊。到了知音亭那里,安卡拉突然来一句。

    “喂,我可是从没想到,怎么就和你这个家伙来到这个地方了呢。”

    “唔?”

    “曾经我觉得,好歹也应该是个帅哥,而不应是你这个家伙啊。”

    为了她的这句话,我发挥我的呱噪神功在园子里乱嚷嚷,其间知道了安卡拉这个人名的包括三名环卫工人、一位卖饮料的老头儿、卫生间旁边的一对情侣。她最终把手伸出来捂住我的嘴巴,然后我们一起安安静静地进了那个很高很大的屋子,里面几乎没什么人。

    《高山流水》的音乐在里面悄悄地放着,舒缓而清透。当年伯牙和子期,就是在这块土地和这段音乐里结下了友谊啊。

    她说我们要不要买点什么呢?

    那些光盘我们是没机器放的,而书籍在图书馆都很齐全,在这里买钢笔又好像很破费。

    然后我说我们要不要在这里留下些什么呢?

    “难道要写‘到此一游’嘛?环卫工人会把我们压倒在五行山下的!”她满脸带笑地回答。

    那时,雨光落在她的鼻尖上,有一小块白白的光斑。她一直微笑。我当时想,以后,我也许会反复怀念这个场景的。

    而事实上也是的。

    安卡拉和我的吵架发生在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一月份,考试前七天——到了提前订购火车票的时候了。我想要买省钱的硬座,而她想买舒服的卧铺。她的理由是,为了考试,这两天本来就睡眠不足,在火车上一定会睡着的,而大包小包又不好看护。我的理由是,虽然知道一晚上十二小时的火车旅程确实不是好坚持的,但是我们还年轻,别人能承受的事情,我们依然能够承受。而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在订购火车票的时候,我们搭乘了不同的公交,使用了不同的路线,抵达了相同的武昌火车站,购买了不同车次的票。

    当天回到学校后,我们互相碰见:在宿舍楼、在食堂、在图书馆——因为你知道,在一起这么久,我们的生活节奏几乎都是一样的。每次互相碰到的时候,我们都把脸扭到别处,就好像电视里面吵架的情人。

    事情的转折就发生在我回到寝室之后。你猜发生了什么?

    我拿出语文书开始复习,翻到后面几页期末测验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一行蓝色钢笔字:

    “安卡拉9月3日到此一游。亲爱的唐格格,我认为我们以后会互相依赖,等你看到这行字的时候,我希望我们已经成为了很好很好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冲这行字笑一下。”

    过去的美好时光在我的心里互相重叠,惹起一阵不小的冲突。我想起几个月前她到我们宿舍串门时候的样子,马尾辫,晒黑的皮肤,清素极了,言语里是那么的天真。

    还有当时我们俩人那共同消灭掉的一桌子的零食,包装袋堆起来是多么的吓人。

    我不得不承认安卡拉是很有力量的一种女生。她就好像能预见未来一样,能预见到很久很久以后,那三行字能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

    作用是:我们和好了。几天后我们搭上了不同的火车,她在卧铺上给我一条一条发短信,提醒我不要睡着;十二点后我摁掉她打来一个又一个电话,我短信说,“喂,咱们俩人的手机现在都是漫游加长途,你是不是想让我把这硬座省下来的钱又花光啊!”

    安卡拉是个很粘人的小姑娘,其实我也是。前几个月的时候,安卡拉的爸爸想带着她去土耳其真正的安卡拉定居,然而安卡拉非要留下来,因为她说她舍不得我,还说到时候没人陪她水土不服、没人陪她坐飞机。其实我知道这些都是借口,到哪里不能找到朋友啊?安卡拉只是觉得,安卡拉的羊毛pk我们的水稻小麦,她甘愿留在一个拥有更多熟悉感的地方吧。

    在学校的时候,我和安卡拉都会把头发留得长长的,而到了假期,我们都会各自在家附近把头发剪掉。这样,每次来到学校一起坐火车的时候,我们都会觉得对方很面生,还会觉得,有什么新的事情,在令人兴奋地发生着。包括我们的头发、我们的友谊、我们的成长、我们的故事。

    我和安卡拉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等初中毕业,我们应该还是留在这里上学的;再等到十七岁,就算父母问题解决了,我们也应该还是对这里有感情,留在这里上大学;考研更要留在这里;找工作的时候应该就想去别的地方逛一逛,可能就去北京啦。这样来说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结局:每次放假回家,都要买两张硬座,然后俩人趴桌子上轮流打个盹,然后到家了;假期结束回学校,俩人打个盹,回学校了;再回家,打个盹,到家了;再回学校,打个盹,回学校了;打个盹,俩人都有男朋友,四个人回家了;打个盹,四个人回工作单位了;打个盹,两家都有孩子了,再打个盹,六个人一起回去了……

    算不算初恋情人

    成人扫盲班就设在一个空了的教室里。扫盲班多是妇女和老人,居然还有两个姑娘。姑娘们向江林和向羽打着招呼,江林和向羽也忙向她们打招呼。

    大家刚坐下不久,老师就来了。他看上去有六十多点,中等身材,戴着副眼镜,走起路来还蛮刚健的。只是在那些灰白的鬓发,和额头的皱纹之中,写下了岁月的沧桑。在老师的左胸口袋上,插了两支钢笔和一支圆珠笔,手中捧着几本教科书,看样子挺像个教授。他自我介绍他姓王。王老师把书本发给新来的学生,就正式讲课了。

    年轻人在客观的原因下,是极容易打拢一堆的。四个年轻人很快就成了陌生的熟悉人了。

    隋芙蓉特爱说长道短,她向江林和向羽介绍说:“告诉你们,这个王老师是个退休老师。口袋上插的两支钢笔,一支是吸蓝墨水的;一支是吸红墨水的;那支圆珠笔是备用的。”

    “佩服!佩服!”向羽真佩服这姑娘,简直就是观察于微吗?

    王老师走到讲台上,用左手轻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清清嗓子:“同学们——嗯,哦,欢迎你们来学习。嗯,这个嘛——是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嗯,和需要吗。哦……”

    “还鸭子呢!”江林小声地对几个年轻人说。

    向羽当然知道江林是为王老师所说的“哦”来的,他觉得江林挺不尊师重道的,真不像话。

    “没错。王老师本来就是个老鸭公嗓子嘛!”呵!隋芙蓉更胜一筹。

    王老师演讲了一番大道理;大理论后,就开始教字、词了。王老师特别的执着,每次教完一个生字或生词,看所有学生都读顺畅了,他才往下继续教。还解释这个词的意思和用处。许多同学都嫌王老师太罗嗦,过于唠叨。向羽不那么认为,却觉得特别有意义,他到听得格外专心。王老师看在眼里,满意地点着头,心道:“这个孺子可教也。”

    这一天,向羽的钢笔突然干枯了,怎么也写不了。向羽拧开钢笔套,无论他怎么去挤压,钢笔就象沙漠之丘,就是没有半星点水源。江林是用圆珠笔的。算了,休息一下吧。

    “嗨!小羽,用我的钢笔吧!”马兰花热情的给向羽递来一支钢笔。

    “这怎么成呢?你也需要的啊。”向羽忙退回。

    “我还有一支的。”马兰花果然又从口袋拿出另一支钢笔来。

    “这,这……”多不好意思。

    “别婆婆妈妈的,给你就拿着,唉!为什么没有人给我钢笔用啊!这个世道不公啊!”江林感概万千。嫉妒无限。

    “那就谢谢你了!”向羽接过马兰花的钢笔,对她有说不出的感激。这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向羽忽然发觉,江林正神秘兮兮的对自己挤眉弄眼的。

    “喂,小林,你怎么用这种眼光看我呢?是不认识,还是当我是珍稀动物——大熊猫呢?”向羽觉得脸上一片火热,真有点挂不住江林那种眼神。

    “嗯,是有点稀奇,美女爱俊男,就是稀罕得很。”江林朝向羽鬼眼一笑,探眼看马兰花的反应。

    “呸!美你个大头鬼。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嘛。我看,倒是你心理一定有毛病,思想不光明嘛!”马兰花教育的合情合理,江林既然无语可答。

    “小羽,你这码子可真厉害的。”江林朝向羽吐吐舌头,对向羽耳语着。

    “去你的。胡言乱语,我看你真的有毛病。”向羽急了。

    江林说:“你这是重色轻友。”

    马兰花见两个男孩在嘀嘀咕咕的,于是问:“你们两个,在咕隆什么?是不是在说本姑娘的坏话?”

    江林怪声怪气的说:“我们敢吗?小羽,你敢吗?”

    在回家的路上,江林和向羽边走边说着。江林忽然对向羽说:“哎——小羽,你今天可交了桃花运了。”

    “我桃你个头,你才爱鼓弄什么情书呢!”向羽急了。

    江林并不生气,只是神秘地朝后面望了望。“咦——奇怪!马兰花在那望着你呢!”

    向羽情不自禁地回头一望,那儿有马兰花的影子,就知道江林在戏弄自己。

    “怎么样?路马脚了吧?”不等向羽发话,江林抢先说了。

    向羽探眼见四下无人,既然来了豪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何况马兰花是个好姑娘。喜欢她,这是正常现象,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江林说:“好!敢爱敢恨,大丈夫也。等到下午我帮你拿信给马兰花去。”

    “别。这样可不行的。”向羽急了。

    江林笑了:“我不过是和你开过玩笑而已,看你紧张的。”

    “拿这种事和我开玩笑!可恶!看打!”向羽似乎怒了。

    “你打不者我。”

    “你有种就别跑。”

    “你有种就莫追。”

    ……

    课堂中,马兰花对向羽说:“小羽,看得出你对学习挺认真地。”

    “是吗?马马虎虎而已。”向羽有点受宠若惊。

    “什么马马虎虎,我看是用心良苦才对。”江林在一旁不冷不热的说。

    “嗨!小林,你吃的那门老陈醋。人家本来就蛮般配吗!”隋芙蓉说话就是语无遮拦,而且大声大嗓的。整个课堂的人都听见了,目光直刷刷地朝四个年轻人望来。弄得他们不知所措。马兰花直在责怪隋芙蓉,说她简直讨厌极了。然而,从那以后,马兰花和向羽更亲近了。

    某一天,马兰花要求向羽晚上和她去看电影。“小羽,听说今晚的电影挺好看的。”

    “可是我回家后还有好多事等我去做呢!唉——可能没有时间啊!”第一次被一个漂亮姑娘约会,向羽居然拒绝了。多傻。

    “既然你那么忙,就算了。”马兰花好扫兴,心道:“我这可是女生约男生呢!小羽你可真扫我的面子。我讨厌死你了!讨厌!讨厌!”

    向羽决不是故意推辞,说句实在话,能和马兰花一起去看电影,这可是他的荣幸啊!家中有太多的事等着向羽去做。田间的;地里的一顿忙,等吃了晚饭都九点多了。这个时候电影都放了一半了。唉!真的有那么多事情吗?谁知道?谁能帮帮向羽?

    扫盲班结束了,大家也要各分东西了。向羽和马兰花默默地走在一起,彼此心中有万语千言,此刻却相对无言。相对良久良久,向羽说:“有空……”

    “有空……”马兰花也不约而同。

    “你先说吧。”

    “还是你先说吧。”

    “有空到我们村区玩吧!”向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唉,真笨!

    “会的。”

    “那么,那么就再见吧!”

    “再见!”马兰花忽然莫名其妙的说“这时间过得真快啊!”又朝向羽妩媚地一笑就跑开了。

    向羽走了几步,感觉像似丢了什么似的,情不自禁地回转头来,却见马兰花正在朝他挥着手。

    马兰花的心也丢失了。

    江林此时也过来了,人家可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的。见这二人这般情景,不由反背着双手,口中念念有词:“别兮兮,恋兮兮,情人一别兮,痛心兮。”真不知这个无学无术的家伙,在那学来的这么文绉绉的诗词。此时却又用得实在。

    “小林,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伤感的诗词?别兮兮,恋兮兮,情人一别兮,痛心兮。情人一别兮,痛心兮。”

    “怎么?对她动真感情了!何不追她过来。”

    “哪有那么夸张。走啦!回家拉!”向羽深情地望了马兰花一眼。狠心地一转身就走。走出好远,向羽蓦然回首,却见马兰花仍然痴痴地站在原地。向羽不顾一切地飞奔转去,和马兰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冤家,你要是真的那么狠心地走了的话,我绝对一辈子都不原谅你的。”

    “我也会狠我自己一辈子的。”

    “你可不准忘记我。”

    “我可不是傻瓜。”

    “你好讨厌耶!”

    “是吗?”

    “讨厌,就是讨厌。”

    ……

    于夜,向羽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推开窗户,抬头望着星空。天空中,亿万繁星在闪烁着。哪一颗是牵牛星?哪一颗是织女星?

    马兰花也仰首望着天空。那亿万颗繁星之中,哪一颗是织女星?哪一颗是牵牛星?

    在那晚,向羽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变成了牛郎,马兰花变成了织女。他们在鹊桥相会了,他们依偎在一起,好幸福,好幸福!月亮笑了,笑得好甜蜜。突然,一条天狗从天那边跑了过来,天狗一口就吞噬了月亮。天地之间霎那间黑了,看不见任何东西,仿佛这整个世界变得什么都没有了。织女也不知去哪里了?向羽拼命地四处摸啊,摸啊……什么都摸不着;于是拼命地喊啊,喊啊……天地间空洞洞的向羽忽然脚下落空,就掉进无限的空间。“完了。”一惊醒来,原来是个恶梦。这一切到底暗示着什么?向羽心中充满了恐慌和不安。

    第二天,向母生病住进了医院。在农村的五月份,正处在青黄不接的阶段。向家本来就经济困难,经过这段时间田间地里的花销,也剩下不到三、四百元了。向父沉溺于吃喝之中,也未能积攒下几个钱。时下住院费用又天贵,开口就是壹千八百的,向家一时间哪里拿得出那么多的钱。向父可不愿出去外面四处借,他对向羽说:“小羽啊!你妈生病住院了,你看家中的钱都用完了,你看怎么办?”

    离开学还有两天了,向羽真的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可给妈妈治病更重要。向羽拿出了他所有的积蓄,交了医疗费;住院费共壹千八百多。向母的病医好了,只要在家中好好调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康复了。

    向羽去科技学校的计划泡汤了。

    这天夜晚,大雨一直下啊,下啊,下啊……下了整整的一个晚上,下得人心慌。

    次日,涨了好大好大的水,分不清哪是田间;哪是河床。向羽家的鱼塘漫了,眼看着好几百元的鱼,就随着这滩大水四散了。完完了。

    又过了不多久,向父又被农药感染了。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向家变得一穷二白。真是天意灭曹啊!这就是命运——其奈何!

    以后的路该如何走?谁都无法预料。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千年绝恋万古情

    无名、鸣儿二人,前世本为恋人,生于北宋,居于中州北隅,黄河之畔,因真心相爱未能喜结连理而相拥投河而死。

    时仁宗一零二八年仲春十五夜子时,荥一农户家,无名生,落地哭声如雷,面如白玉,其父甚喜,然目不识丁,无以名之,故为之名曰无名。

    次日辰时,十里外秦员外之妻秦王氏生一女,因生时恰闻窗外雄鸡报晓,故为之名曰——秦鸣,小字鸣儿。

    光阴荏苒,无名已然七岁,因家贫无计入私塾,遂于门外窥之,将先生所授记于心,及还家,以刀刻于墙面,久之,墙满,乃以泥糊之,复刻。如此数载,学识大进,远非同龄所能及。

    及十三岁,无名牧牛于道旁,遇一儒生进京赶考,见其赤足于树下以刀刻论语于树干,感其诚,以书一箧遗之,无名如获至宝,叩首以谢。自此,发奋苦读,才冠乡里,众皆羡之。

    及十八岁,偶遇鸣儿于市,四目相对,彼此皆心动,疑前世曾相识。待鸣儿归,暗随之,至荒僻之地,遇数贼,欲图之,无名上前奋力以搏,少顷,退之,然右臂为歹徒利刃所伤,血涌如注矣。鸣儿急取衣襟裹之,要府上,请人医之。

    数日愈,无名欲归,鸣儿不忍,泪如雨下,乃相约三日后于后园相见,并以银两数绽以赠,无名不受,挥泪而别。

    三日后,无名往见之,二人相拥而泣,并相互盟誓,无名曰:“吾与汝真心相爱,岁岁年年,生生世世,何如?”

    鸣儿曰:“郎意甚合吾心,然家父乃嫌贫爱富之人,恐其不允,待我说之,若不允,吾则终身不嫁以守诺。”

    缠绵毕,无名归,鸣儿往见其父,将此事告之。其父果不允,奈鸣儿苦苦哀求,遂曰:“此等贫贱之徒,若入我富贵之家,心必生变,届时恐误娇儿终身矣。”

    鸣儿曰:“无名相公乃正人君子,况饱读诗书,虽家境贫寒,若假以时日,必成大器,望爹爹应允此事,如若不然,则女儿誓将终身不嫁。”

    其父乃令长子秦风前往试之。风以钱数贯为酬使一妓前往以****之,妓往,见无名正于案前苦读,遂搔首弄姿,袒衣露背,不堪入目,无名无视之,自顾读书耳。妓复以淫语相诱,然无名正襟危坐,若未闻也,耳中铮铮者,圣人之言也。

    妓又弃重金于道而观之,无名视而不见。

    妓归而见风曰:“此子恐为柳下惠再世,吾未之见也。”风还家告知于父,父喜,唤其前来,使府中先生试其才学,无名皆对答如流,大悦,乃宴之,欲择日以女妻之。

    岂料天有不测风云,数日后县丞闻秦府有娇女遂遣人前来下聘,秦家不敢违之,遂允。鸣儿闻之于夜间越墙而走。

    翌日,迎亲者至,遍寻鸣儿不见,大惊,后得知已与无名相拥投河自尽矣,秦府上下皆悲,将二人遗体合葬,以遂二人生前之愿。

    无名、鸣儿相携至黄泉,路遇一桥,名曰:奈何桥。桥头有一老妇煮汤以赠路人,见二人至,盛汤两碗曰:“二位小辈稍歇,且饮老奴汤一碗再行不迟。”无名欲饮,鸣儿止之曰:“相公不可,吾生前闻家父讲,此汤曰‘迷魂汤’,饮之则先前之事尽忘矣,吾与相公盟誓生生世世做夫妻,岂能忘旧情乎?”

    无名恍然大悟,二人弃汤复前行。老妇使人告知于阎王,阎王大怒,乃令黑白无常解二人至十七层地狱,十世之内不得超生。

    二人于地狱之中受尽万般折磨,虽形容枯槁而心未稍改,盼他日可重回阳间,重皆连理。二人每日以石垒之以计时,渐成一台,台高与日俱增,后几触天庭。

    玉帝大惊,命太白金星往察之,星往,二人语之故,星归而告之于帝,帝感其诚,命阎王赦之,二人出。正欲还阳,大风起,飞沙走石,鸣儿随风渐远,待风住,无名前往寻之,未果。然时辰已到,遂还。

    无名重投胎于中州,然已是千多年之后,正值公元后一九八四年,此时正乃中华民族复兴之际,无名无心贪恋盛世,四下遍寻鸣儿,始终不遇。

    某夜,得一梦,见太白金星至,曰:“小子休慌,尔之梦中人即将现身,可往网中见之,”旋去。无名梦中惊醒,豁然开朗,乃上网百度搜索之,果遇,二人遂重相好,忆起往事,皆唏嘘不已,发誓永结同心,永不辜负此天赐良缘。此正是:是鸳鸯棒打不散,有情人终成眷属。

    失重的爱

    也是早春二月。与电影所不同的是这个处在南方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的镇子是个繁华的大镇,镇中学也很大很气派。

    陈平高中毕业后没钱读大学,从闭塞穷困的家乡农村来到这个江南富镇做临时工两三年了。他在这里站稳了脚跟,虽然只是在镇中学里做些打杂的后勤工作,但凭他的努力和能力,受到校长和教工们的喜爱和好评,大家都很喜欢这个不多言不多语、踏实肯干、文质彬彬的乡下小伙子。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陈平除了出身穷,论才论貌什么都不缺。

    陈平的心随着泛青的枝条悄悄地抒展,面色也多了些红润。维佳的出现唤醒了他尘封的梦。

    维佳和电影《早春二月》里的陶岚长得太像了,她第一次来学校上班的那天,穿着红色的长裙,蓝色的披肩,一双高腰小皮鞋,“嘎嘎”走近他正在修枝剪草的花坛,从少年时起印在心头的影子一下出现在生活的画面里,那一刻,陈平有点傻了的感觉。

    维佳看起来情绪不高,大眼睛里暗含着忧郁。陈平想问问她,却又不敢,只是每日里远远地看着她走进走出,遇到她把目光瞥过来时,赶忙垂下眼帘,脸直发烧。她很少注意到他,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即使不是天生的内向,也不可能会去主动找她说话,更不可能向她表明心迹。但只要她的影子一出现,总会漾起他的心潮。

    终于有一天,她冲陈平笑了,那笑容分明不是不经意的客气。后来,她给了他越来越多的粲然一笑。陈平失眠了。

    秋天的一个周末的傍晚,当维佳用柔和的目光向他看来时,他鼓足了勇气递上了一张电影票。她接受了!

    陈平的心像开了一扇窗。

    坐在幽暗的电影院里,第一次和心怡的女孩子挨在一起,有点不相信是真的。电影并不好看,是香港娱乐片。陈平也没看,眼睛是一直冲着银幕,但演的什么内容根本不晓得。看了一会,维佳说不好看,起身往外走。陈平紧跟着出来。

    晚风习习,星光灿烂,街头车少人稀。快到维佳家的时候,陈平结结巴巴地小声问:“我,可以……拉一下……你的手吗?”维佳伸出了手,陈平握住了她的一个指尖,过电一般。维佳仔细地打量着陈平,把他看得面红耳赤,那天他特意换上一套八成新的学生装,腼腆的样子,像个稚气的大男生。维佳把两只柔软、凉凉的小手都放到他厚大的手掌上,甜甜地笑着,眼睛里闪烁着热情的光芒。陈平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

    冬去了,春来了,虽然余寒未尽,但陈平对美好生活的希望之帆日日鼓起。

    不知为何,维佳近来冷淡起来,看见陈平躲着走,她的眼神既不是忧郁,也不是热切,而是陌生。

    有人劝陈平:拉倒吧,别瞎想了,她不过是和你一时的玩玩而已,别自作多情。

    陈平不信,他不相信美丽的维佳是那样的人,他要亲口问问她。

    这天下班时,维佳又是不理不睬地推车向外走,在花坛旁,陈平拉住了她的车把,他向她讨答案。学校的不少人都知道她们俩的事,朝他们望来。

    维佳低声说:“以后我们俩没关系了,别再找我。”

    “为什么?!”陈平瞪大眼睛看着她,死抓住车把不松手。

    维佳恼了:“为什么?你应该自知之明,回去拿镜子照照……”

    陈平撒开了手,所有的美好散落在空中。

    维佳头也不回地走了。

    陈平也走了,再也不回头。第二天一早,有人见一向早早起床干活的陈平没动静,推开他在食堂住宿的小屋,发现他倒在地上,触电自杀了。

    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陈平和他的爱化作骨灰,被他的父母捧回了遥远的乡村。

    一辈子只牵挂你一个人

    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曛从树隙间隐退,蒙蒙黑影四面围捕而来。疲瘦的村庄渐渐隐归于沉沉的昏暗中,可——溪水东畔,有一个精致的小院子,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里,灯彩荧然,一家几口围坐在茶几旁欣赏诱人的电视节目,欢快的音乐飘溢其中,欢乐飞翔,幸福融融。可——柴房旁边的一间狭小的隔间里,灯光暗淡,沉闷死寂,听不出半点声响,隐伏着一片寡落和单调。

    这是光棍老歪的家,旁边灯火通明的大房子里是他曾经捧若心肝、视如珍珠养女的一家。

    院子里突然闪出了一个声音,一个老妇人走进了院子。随即,从灯火通明的屋里走出横肉堆笑的女主人,亲亲热热地寒暄着,将客人暖进屋子里。

    隔间始终是声息皆无。偶尔有一个略显驼背的高大身影在微弱的光线里晃动一下,那个十五瓦的小灯泡散出了些幽暗的光,可以看到这里简陋、杂乱无章。一张百年破旧大床安浓缩在隔间一侧,已吞噬这里大部分空间,另一侧是堆满了破旧衣服的一把老式椅子,中间夹着斑斑划痕古董桌子,硕大搪瓷碗、多日仍的空烟盒、盛着散装白酒的塑料壶以及一叠用孩子们的旧作业本裁成长条的卷烟纸和一个剪掉上半截的装着些末土烟饮料瓶统统地盘踞桌子上,单是桌下塞满鞋子、纸箱子、一些乱七八糟的旧东西。

    如果不是烟卷微弱的火星或明或暗,你很难发现散乱的被褥间还蜷缩一个活人。外面女客人的尖嗓门早已尥起床上的神经,他有些焦虑,有些无奈,干脆爬起来,踟蹰地向门口移动,渴望听听女人们的宣判,但无果,转回,又不甘地张望,还是无果。七八只水桶打的他起坐不宁,抽烟,狠狠地抽,狠狠地咬!

    估摸半个小时后,是送客出门的客套话,浅浅的笑语,分明带着虚情假意的挽留。听声音,尖嗓门的女人是转向这边走来!躺在床上的老歪慌忙地站起身,理了理衣角。

    女人一进门就被满屋子的劣质烟草味呛的咳嗽起来,赶紧掐灭了烟,并下意识地用蒲扇大手扇了几下,歉意地憨笑着,“嫂子,你受累了,快坐下啊!”

    哪里可坐呀,好在女人倒是不介意这里的凌乱和邋遢,用手搡了搡椅子上的衣服,勉强将屁股沾着点椅子的边,就算落了坐,然后谨慎地望了望门口,把头凑近他,低声说,“我替你问了问,不行啊,难说话啊,人家孩子们都不同意……”

    老歪呆了呆,脸抽搐了几下,想说什么,喉咙却被卡住,发不出半点声响。滞了片刻,颓然跌坐床沿。眼,死灰般地沉重,从桌上捡起一片烟纸,大把撮了些烟末,狠狠地嚼起来,掺着嘴角血污,没有表情。

    “依我看,这事就算了吧,闺女不愿意,就不好办了,也不好为一个半路的女人得罪孩子们,反正也不缺你吃穿,还能活多少年啊,有了女人,你还要养活着她呀,将来也是孩子们的负担啊,想开些吧,都这把年纪了,一辈子没人不也过来了吗?”

    老歪木然呆坐,不声不响,只是狠命地嚼烟。

    女人担忧道:“算了,你老了,不能和孩子们弄僵了关系,以后有个灾病躺在床上了,不指望着孩子们,还能指着谁呀,咱要这孩子为了啥呀,还不是防老么?听老嫂子一句,死了这心吧,你和小丽就没有这点缘分……你早点睡吧,我走了,啊?”

    女人的脚步已远去了。整个小屋里寂如死灰,老歪仰着头捂着脸,任凭苦不堪言的往事在胸中翻腾,那啮噬心灵的深痛,已经刻在了心骨,多年来未曾消释过。

    多年前那个风云突变的日子,正当年轻英武的他欢欢喜喜地准备结婚之际,那个史无前例的运动突然横扫大地。几乎一夜之间,昏天黑地,尽数被抄,一家人因资本主义尾巴被红卫兵撵到一个久无人住的、破败的小院子。并且时常遭到各种各样的批斗,各式各样的侮辱。既成婚事已告吹,女方父母将女儿远嫁他乡,尽管姑娘有一百个不,可眼看着吃人运动来的这么凌厉,已晕头转向人们哪敢有半点奢想。姑娘无可奈何地成为别人老婆!这当年没能娶进门的女孩就是刚才老嫂子提起的小丽。

    这些年来,小丽的日子并不比鳏寡孤独的老歪强多少,尝遍了生活艰辛,人情冷暖。儿女一大堆,丈夫不成器,家里光景总是不如旁人。那半生艰难的日月,就是吞咽着泪水,一天天、一年年地苦撑苦熬着过来的。老歪因为成分高,一直没能找到对象,眼看年龄不老小了,婚事仍无着落,同族的老哥就做主,给他过继了本门的一个侄女,招了一个女婿,总算成就了家!

    前几个月,听说小丽男人死了,有个多嘴嫂牵了线,让两人重续前缘。没想到,事情竟然非常顺利。小丽的孩子们都结婚了,出来也无牵挂。再说,这头是多年来一直牵念不舍的意中人,女方心里自然十分乐意。意外的惊喜让老歪兴奋得有点不知所措了。想到当年那段未了的情缘,想到即将结束的几十年的光棍生涯,六十岁的他竟然欢喜得象个孩子一样,走路都哼着小曲,几个晚上都睡不安稳。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老天有眼啊,没有女人的日子总算熬到头了。

    然而,他女儿坚决极力反对!她女儿是好吃懒惰主儿,生怕多一张嘴,多一份负担,再说本来就看老歪嘴歪眼斜的,如果再来一个和他合上节拍,岂不更加难以管教!尽管自己没事常去找个男人,睡个野鸭,兴许图个快活,爽,又能捞点外快嘛,他,老不死的老歪,图个啥子哟,尽给自己添乱,还什么百年情缘呢,屁,这么大岁数了,也不敛简一点,尽给我丢人!

    没有月亮的夜黝暗、凄迷,诡异繁星,窥视着人间的不幸,白日里的一切恩怨与愁苦都隐匿在老歪的心头,迷乱、疲惫,爱恨交织,纷争无果,尘嚣渐罄,冷森寂寞!

    他的眼睛在幽暗中浑浊,远逝的梦一步步逼入脑髓。

    那年轻容颜娇美的小丽,哀怨地凝视着他;

    那中年满面愁容的小丽,含辛茹苦地度日;

    那垂年泪眼婆娑的小丽,最后一丝的期盼与愁磨。

    几个面貌相似、身着不同新服的女人,从他的眼前恋恋不舍地叹息般地飘过,渐渐远去。难忘的小丽,这个曾被别人无情的掠去,并受尽了人间悲苦;这个满面尘霜、苍老迟钝的小丽,这么多年像个魔一样深陷他心中,他眼里的小丽永远是那个苗条娟秀的灵性少女。那束依恋的目光,已经让他心疼了几十年,而今,已接近岁暮之年的他,难道还要再次拒绝那期待了一生的、含泪扑向他的女人?

    孤形吊影的无眠人浑浊的老泪,在无声地滴落。这是一片干枯的沙漠,从没有过如水的女人在这片荒芜植过一抹绿色。渴望激情年华虽然已去,但有了伴侣相偕,总能为这孤独的残阳增添一份遐想,也好让凄风苦雨的人生划上一个句号!可——彩虹般地片刻的美丽诱惑了本已沉寂的心,又迅速地幻灭。这一致命的一击比及当年更深、更重,那时侯是失望的心痛,而今是寒心的绝望与死亡。

    晨光微露,梦醒人们乍出暖室,甚觉秋寒袭人。地里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霜,大地初现冬的寒色。秋已经完全隐没在僵硬的土地里,枯萎的寥落代替了金黄的丰美,这季节的变换,早已在人们不经意间悄然完成。

    孩子们要上学,都早早起床,九岁的娃跑到柴房,对母亲说,“妈,爷爷不在屋里!”,女人有些吃惊,“这老不死的,怎么不做饭,死哪里去了?”

    孩子熟稔地跑到后院寻找。

    几只斯斯文文的老绵羊还在不紧不慢的啃棒子秸,红着眼睛的兔子在笼子里探头探脑。只是不见了粪筐,于是便知道爷爷是给兔子捡菜叶去了,回来向妈妈报告,“妈,爷爷可能是给兔子拾草去了!”

    女人纳闷,“稀罕巴拉的,从来没有这么早出去拾草啊?也他妈地不给孩子们做饭,回来得给点颜色瞧瞧才行。”回头招呼孩子们:“给你们一点钱,去买早餐吃吧!”

    领到钱,孩子们一哄而散!

    小村外,灰蒙蒙的天,白茫茫旷野,铺着秋冬之交的萧索和冷寂。

    一个身背粪筐的老人郁郁而行,他把地里丢弃的菜捡起来,只是略带佝偻的后背因负重更加弯曲了。

    人啊,人

    夜,人的****如兰花般慢慢盛开,无止无尽。凌晨时,方兰和江舟第四次缠绕在了一起。江舟狠狠地咬方兰:我就知道,只要再遇上你,我必定难逃温柔。方兰心满意足笑笑:你难逃温柔,好过我不知如何渡过漫长的黑夜。方兰知道即便自己没有江舟,她的身边还有一个李一川随传随到。李一川是方兰的结婚对象,事业成功,体贴稳重,并且,他宠爱方兰。

    可是,若嫁给李一川,真的会过得好吗?江舟走后,方兰在酒店的床上胡思乱想到下午,才打开手机。语音留言里有多半是李一川打来的,约她晚上一起去吃饭看电影。今天又是周末了——他们的****日。在方兰的眼里,32岁身体健康的李一川一周一次是多么地不正常,只能说这个男人定力很强。

    烛光晚餐,看电影,也会去河边看星星。然后去李一川的大房子或者去方兰的小房子,洗澡,仔细地刷牙,两人香喷喷地接吻,温柔地抚摸,他偶尔也会用舌头讨好她的身体。前前后后,花费一到两个小时。谁敢讲这样的性没有质量?李一川绝对是只想要质不想要量的男人。可为何呢?从李一川吻方兰的第一根手指头开始,她就在想和江舟的交往。

    方兰是江舟的第一个女人,江舟也是方兰的第一个男人。下课后无人的教室、不收费的公园、废弃路道旁的野地里——方兰只需弯下腰,而江舟只需撩起她的裙子,方兰与江舟,不放过任何开发对方身体的机会。

    方兰觉得自己真的很可耻,和一个男人****的时候,心里想着另一个男人。不是说性幻想有助于性协调么,可仍是不够。无论如何,李一川都没办法带她到达最高的地方。方兰几乎看见了,只是,到达不了。或许,是身体的问题?但比起来李一川要更强壮一些。方兰想,也许只是他们没有开发好对方。

    每一次和李一川到了床上,方兰要么困的想睡觉,要么郁闷得睡不着。她重新考虑了和李一川结婚的问题,嫁个老公总吃不饱,这可如何是好?不嫁?方兰已30岁,而李一川一心一意要娶她。熟女熟到透,最好的结果,便是嫁人。嫁,怎么不嫁?缺少点****而已,堤内不足堤外补。方兰怕自己做不成一个两面双心的女人。

    八月的同学会,江舟是发起人之一,方兰的身体不容置疑地再次因这个名字而悸动。一见面,眼神就纠缠不清。装模作样地喝酒、吃饭,跟其他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说话。江舟的眼神多么地犀利,一眼便看穿方兰,在洗手间外堵住她,塞给她一张房卡,与江舟开房,是自然而然的事。事后,江舟一边抽烟一边讲:什么同学聚会,根本是拆散一对是一对,你信不信,今晚来的至少有5对在这个城市的酒店里开房?方兰信!至少她与江舟便是。方兰觉得自己是多么色情,一分手又开始心惊肉跳地期待着下一次的见面。

    第二次江舟约方兰,李一川正陪方兰在家具店买他们结婚用的新床。方兰看中那张香艳性感的欧式,而李一川看中另张结实简洁的。但他最终决定买方兰喜欢的香艳,去付账时,方兰又将它换成了结实的。和李一川在一起,床不过是用来睡觉,再香艳,无非是讽刺。方兰在电话里拒绝了江舟,身体和心却蠢蠢欲动再欲动。挂了电话,她的身体已欲动到了极限,于是急急地飞奔去酒店,自己去开房,然后打电话给江舟。

    江舟从方兰身上翻身下来,走向浴室,方兰半开玩笑地讲:不如我们结婚?江舟没回答,他也许没听清楚,也许听到了假装没听到。是啊,方兰明白上半身喜欢李一川,无论心灵头脑,他们契合得几近完美,与这样的男人共度一生,是一件安稳美好的事情。除了床上那点破事,可是,床上的事又绝不仅仅是一点点破事而已。在与李一川温吞的每周一性中,方兰在想念江舟,如果江舟愿意与她结婚,那也不是不可以。至少,床上没有破事。不是说“夫妻打架床头打床尾和”嘛,性是多么好的粘合剂。

    突然有人敲门。一个女人在外面大声叫骂。方兰意识到不妙,可是,要怎么逃?江舟一边穿裤子一边指指窗户:这只是一楼。她往窗外探头看,虽只是一楼,可至少有两米高。方兰当机立断地抓起江舟的衬衣外套塞给他:跳窗这种事自然是男人比较利落。江舟看方兰,她也看他,分毫不让。方兰真佩服自己的当机立断机智冷静。开房的名字是她,如果江舟留下来还真是说不清了。再说了,哪有男人叫女人去跳窗的,真不英雄。他们大学三年,毕业还纠缠了一年,为何分手?不就是因为他江舟除了与方兰性契合,其他一无是处。

    方兰从卫生间出来,江舟已经不见了。她关上窗户,拉好窗帘,湿漉漉地去开门:洗澡都不叫人太平!那个冲进来四处翻腾叫骂不已的女人,浑身名牌。看来,江舟混上了个有钱女人。方兰冷冷地看着她,叫一脸看好戏却什么也没看到的服务员:请给我换一个房间。

    方兰将江舟的手机号删除,她只想偷一段欢,并不想被人捉一段奸。完美的婚姻,只是缺一点点完美的性,好过做一个熟透的剩女掉到地上只有孤独寂寞的下场。短期旅行,每周去上瑜珈课,天天准时去工作室画图纸。方兰人生完美,一点缺陷也没有。她几乎要为自己的理智欢呼时,江舟却打电话来了,在电话那边求方兰:无论如何,你一定帮我,钱我来给,你只是出个面。他拜托她去做他的保释人——他找小姐,很倒霉,被抓了。

    方兰想了又想,到底是去了。办完手续出来,她却见到了她不该见到的人——李一川。被一个俗艳的女人领走。事情有时就是那么巧,那个女人签了李一川的保释单,而方兰,签的是江舟的保释单。她想得出原因,江舟出来玩,不想让老婆知道,便让情人来做保。李一川,情同些理。

    俗艳女子的来历,是江舟帮方兰查到的。她是李一川的大学恋人,大学读到一半不读了,据说要供养弟妹和父母。

    江舟讲:他与她,就似我与你,身体也是有记忆的。

    这样说,一周一次的李一川,只不过是身体记忆着另外一个女人?方兰想着用什么,去和一个在李一川生理成熟的过程中留下了至今不能除去的印记的女人斗?

    八月底,李一川陪方兰去婚纱店试婚纱,深情款款,风度翩翩,搞得婚纱店那些小姑娘羡慕不已,不住地讲他们是金童玉女,好不般配。

    那样爱她,为何还会冒着被抓的风险去眷恋那小三的身体?方兰一想,心里便越有气,趁更衣室没有人,她走过去,恶狠狠地用咬的方式吻李一川的喉结,手往他的腰下抓去,也是三分戏弄七分用劲,她从未对他如此粗暴。李一川一定吃了痛,却未如方兰所料地生气,眼里反而闪起了火光,一把把她压在门上,顺手把门反锁。他差点把方兰的婚纱给撕了,最后她恶狠狠地咬住他的肩膀抵挡冲口而出的尖叫,看他像发动机一样兴奋地抖动。

    缄口,还是揭穿?结婚,还是分手?方兰一边极度兴奋,一边极度矛盾。方兰觉得自己真是一个****的女人,她在****那一刻想的问题,是缄口结婚?还是揭穿分手?

    回到家里,方兰更犹豫不决。两天过去,她仍未有决定。自己忘得了江舟床上的好吗?就似她忘不掉一样,李一川必定也记得那个小三床上的好。可是能怎么办呢?方兰每每想起,便将怨气集中在牙齿,把恶狠狠的咬假装是吻。幸好,大多数的时候,她这把心怀不忿的鈅匙,打开了李一川激情的身体。

    婚后生活,自然是喜忧参半。只是,暂时方兰还不想去找江舟,而最好,她永远也不要再想着去找他。所谓幸福,便是我们拿一件华丽宁静的称作美好生活的衣服,将爱情的伤害、身体的背叛、男女的算计通通包容于其下,只要这些东西不将这件衣服噬咬破败冲出来打破梦想,我们便会将衣服下的东西渐渐遗忘,然后继续美好的生活。

    上半身性感,下半身感性?又有几人能够抵挡住身体的****?你能吗?

    镜花影

    (壹)

    老上海。

    春夜。撕裂了残破的暮色。

    这雨,已经数不清下了多少个夜晚。

    淅淅沥沥,欲停还休。

    她穿着一件绛红色的绸子浴衣,仿若浸透了陈年血迹般,已经看不见了原来淡紫色的旧色。

    上海的夜晚,妖娆华美,便处都是风情。

    雾气氤氲进房内,透着些微潮湿的霉气,被雨打湿的灰尘倔强的飘上夜空。她倚靠在浴室小小的窗边。这里,是她租的一间小阁楼,楼层很高,走上阳台,便可以看得见许许多多的摩天楼上闪烁的霓虹。

    这阁楼已经很破旧了。一到下雨天,房间内便会下起一阵阵的雨。可是,这场雨,似乎来了太久太久,哭哭啼啼的,始终不肯停歇。

    她开始忧愁起来,原本细腻的皮肤泡在这湿润的雨气里,似乎也沤出了些腐败潮湿的气味。大把大把的青丝也似乎被雨水冲刷得脆弱不堪,轻轻一抚,就纠结在手心。

    她不是不愿意搬离这里。

    她只是在等他。

    她只知道,不久前,他应征入了伍,在战火纷飞的地方。

    其他,再无所知。

    (貳)

    她只知道等他。

    也许,他已经死在战乱之中了。

    只是,她还不太懂得死亡的意味。

    于是,顾自坚守着一个信念,他还活着,他总是会回来找她。

    想念缠绕周身。她便在这狭小的浴室里,对着雕花的古镜,细细的描画自己的眉眼。细细长长的吊梢眼,细薄而有力的嘴唇,鲜红如血。

    她褪去了那绛红色的浴衣,从衣橱的底部翻起一件蓝绿色的旗袍,有着好闻的樟脑的香味。衣服已经被她穿得很久,领口已经磨得泛了色了。

    只是,心爱之情不减。

    如果,没有记错,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

    可是,这件衣服,忽然不合身了。紧绷地裹在身上,腰腹间突起的线条让她显得臃肿苍老。

    远处传来跳舞厅里热闹的音乐。她打开古旧的唱机,里面咿咿呀呀的唱着飘渺似雾的歌。声音尖尖细细,全是女人妖娆的风情。

    她于是对着这古镜翩翩起舞。

    她没有学过跳舞,舞姿自然显得拙笨迟缓。

    但是,她知道。

    如果他在,他一定会喜欢。

    (叁)

    有一天,她忽然有了发现。

    原来,他从来都没有离开她,就住在古旧的镜子里。

    她想起,小的时候,奶奶时常摇着蒲扇,对着满院子的孩子讲。千万不要在深夜去照镜子,因为,每个镜子里,都住着一个魂灵。

    我们在镜子外面照着自己。他们也在那映像世界里,看着我们。

    现实与虚空,原来只隔了那薄薄的一层玻璃。不过是镀了一层细薄的水银,就让人辨不清了虚幻真实。

    她是确确实实的在镜子里,看到了他。

    镜子里,倒映了整个浴室的房间。

    湿湿润润,破旧阴暗。

    只是,当她站在镜子前,镜中便没有了自己。原本该出现自己身影的地方,换成了他的样貌。面庞英俊,线条硬朗。

    他挥着手,似乎是在向她告别。

    随后,她看到了一个面容白净的少女,站在他的身后,扯着他的袖子,要带他走。

    她伸出手,想要拉住他,却只触了一手的坚硬冰冷。

    窗外的雨,下着下着,便在镜中变成了血泪。

    一滴一滴,冰冰凉凉。

    (肆)

    忽然,记忆闪过脑海。

    她终于记起。他原来是死了。

    忽然从这满是鲜血的镜子上,看到了他含泪微笑的眼。

    她说,他还是死了。竟是死了。

    又一次,开始疯狂的在衣橱里找寻。

    这一次,不是要找一件洗旧了颜色的衣服,而是要找一段磨旧了色彩的感情。翻箱倒柜,尘灰飞扬。

    那个压在最底层的,是一个白布包裹得齐整的长方形盒子。

    颤抖了手,迟疑着打开。

    黑色的相框,黑白的照片。上面的青年依旧是那样英俊的面庞,笑容灿烂。

    这个,便是他的遗照了。

    仿若是忽然想起来,她捧了照片,大哭起来。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回了。

    她总是忘了,原来,他早就死了。

    死了这么久了。

    她总是这样健忘。记忆似乎永远的停留在他挥手和她道别的那刻,她看着他,穿着军装,上了部队的车子,如此绝尘而去。

    他说,他会回来娶她。

    她总是忘,总是等。

    她有些害怕照镜子了。倘若能够就这样忘却了,也便是好了。可是,她只能在镜中又一次看到他的眉眼,看到他对她笑。所以,她总是忍不住,要去镜中与他相会。

    即使,这每一次的欢笑过后,都是一次梦靥的幻灭。

    (伍)

    夜幕沉沉。

    这次,她又藏起了他的遗照。

    可是,思绪却是甩不掉,忘不了。

    她没有办法再让自己刻意去忘掉了。

    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她疯狂的撕扯自己的头发,看着镜子里,蓝绿色的旗袍仿佛一朵即将绽开的花苞,生机盎然,却几乎要啃噬掉自己体内所有的生机和希望。

    她惊惧地抓着大把大把掉落的头发,跌坐在镜子前。

    他又一次出现在镜子里了。这一次的他,竟没有笑,他站在大雨之中,孤独无助地望着她。

    她终于看清,他的怀中,正抱了一个黑色的相框。

    如此熟悉的黑色。

    只是,相框中的笑脸,不是他的。而是她自己的。

    她笑得山花烂漫。

    清清纯纯的,有着女学生该有的清丽秀美。

    她几乎都要忘了,那样一个遥远陌生的自己。

    是,遗照么?

    她打了个寒噤。

    (陆)

    她对着镜子,大声地喊他的名字。

    只是,他听不见。他就这样紧紧地抱了她的遗像。默默的流泪,却没有哭。

    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他最后终于哭了,她辨不清他脸上的泪水和雨水。只能听到他歇斯底里的哭声,他说,对不起。你不该那样傻。

    她尖叫着,拿头去撞那古旧的镜子。

    哗啦啦地,碎了一地的琉璃。

    记忆忽然清醒,又忽然混沌不清。

    这一次,是永别了。

    一切静止。

    时间凝滞。

    (柒)

    一九二七年。

    她的死讯传遍了大街小巷,各大小报刊上,都刊登了她故事。

    不过又是一个被男人抛弃的疯女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古往今来,已经多得让人听不出任何的惊奇。

    据报纸上说。她是死在浴室的浴池里,满地破碎的玻璃,割破了她颈部的动脉,鲜血顺着颈部,浸染了裹在她身上的蓝绿色旗袍,变成了浓重的绛紫色。

    她倒在地上,尼龙丝袜褪到脚踝,臃肿的裹缠着她细小的脚腕。

    此时,她隆起的肚子里,正孕育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在她死前的半年时间里,她的邻居总是听到她房内传出的说话声。她的神智开始模糊不清了。

    她有严重的妄想症。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她的幻想。

    她其实,一直都知道。

    他并没有走,没有去参军。

    更没有死。

    (捌)

    认识他的时候,她还是一个清秀的女学生。

    而他,是一户有钱人家的大少爷。

    少女情窦初开,极为轻而易举地,便相信了他的所有誓言。

    他说,他会娶她。

    于是,她便含笑着等。

    他为她租了这样一个阁楼,送她想要的一切。这里,有他们所有甜蜜的回忆。

    她以为,这便是爱了。

    可是,当她有些欢欣忧愁地告诉他,她已经怀了他的孩子时。他的神情僵硬早已说明了一切。

    他说,他要去参军了。

    临走,他留了一大笔的钱给她。让她安心生下孩子,等他回来。

    她哭过闹过,可是,终究无法挽留住他。

    于是,她终于安了心,决心要好好的等。直到那一天,报上刊登了他与某富贵人家千金的婚事。他原来没有走,而是彻底的将她抛弃了。

    她终于是醒悟了。

    旋即,却又彻底的沉沦。

    (玖)

    她疯了。

    她烧掉了他所有的照片,留了最后一张,做成了遗像。

    无数个雨夜,她一个人辗转着醒来。

    他死了。他死了。

    在她的心里,她宁可相信他是真的去参军了,真的战死沙场,永不回来了。

    这样想了,便这样信了。

    她望着镜子里,日益隆起的小腹,她惶恐着找出蓝绿色旗袍穿上。她害怕,害怕有一天,他真的回来了,却再也记不清她的样貌。

    真实与虚幻。她不想分清。

    她也真的没有办法分得清了。

    所有的镜子里,都住了一个魂灵。

    她原以为,她的镜子中,住了一个他。

    却不想,原来,一直被困在镜中的,也只有她自己。

    死亡,才是最后的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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