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起子-大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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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故事由两个独立但前后相连的短篇组成,分别为《大劫案》和《十万六千元血腥钱》。这两篇曾合并为一本书出版,名为《染血的钱》,故本书亦将它们合并为一个故事,将各自的标题作为章节名。)

    我在金恩·拉胡伊的店找到墨西哥佬派蒂。

    派蒂——一个挺有人缘、长得像西班牙国王的骗子——笑着露出他的一口大白牙给我看,一只脚推了张椅子要我坐,并告诉和他同桌的女孩:“妮莉,这是旧金山最最好心的侦探。这位小胖子可以为任何人做任何事——只要他最终能把那些家伙送到牢里判他个无期徒刑。”他转身向我,朝女孩挥挥雪茄,“妮莉·韦德。你可抓不到她半个把柄。她不用工作,老爸是私酒贩子。”

    这个穿了身蓝色衣服的苗条女孩——白色皮肤,绿色细长眼睛,栗色短发——一只手伸过桌面给我时,阴郁的脸亮起来,非常美丽。然后我们便一道笑起派蒂。

    “五年前?”她问道。

    “六年。”我更正道。

    “妈的!”派蒂说,咧嘴笑着招来侍者,“哪天我可真要好好唬过这个侦探。”截至目前他已经唬过所有侦探——他从来没在牢里睡过。

    我再次看着女孩。六年前,这位真名为安琪·葛莉丝·卡地根的女孩骗走了费城半打男孩的大把银子。丹·毛瑞和我逮着了她,可是她的受害者没有一个愿意跟她作对。当时她只是个十九岁的小孩,骗术却已经相当老道。

    地板正中,拉胡伊店里一个女孩开始唱道:“告诉我你要什么,我会告诉你你会得到什么。”墨西哥佬派蒂往侍者捧来的姜汁汽水杯上头斜过一瓶琴酒。我们喝起酒来,我递给派蒂一张用铅笔写了个名字和地址的纸。

    “痒仔要我把这个交给你,”我解释道,“我昨天在福顺街的大房子瞧见他。他说他妈妈要你瞧瞧去,看她需不需要什么。依我看,他的意思是你跟他上回干的那票的利润,他那份你得送去给她。”

    “你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派蒂说,把纸张塞进口袋,继续倒琴酒。

    我灌下第二杯琴酒姜汁汽水,收拢了脚,准备起身快步回家。就在这时,四名顾客从街上走进拉胡伊来。我认出了其中一个,于是坐住没动。此人高高瘦瘦,时髦男人该穿的他都穿在身上,花枝招展。他面孔尖长,眼睛尖细,刀锋般细细的嘴唇横在小尖胡须底下——“蓝点”范斯。搞不懂他怎么会从他三千英里外的纽约猎场跑到这里。

    我感到纳闷,把头背过去,假装对歌手很感兴趣。此时她正对着顾客唱《我想当个流浪汉》。越过她,在后头角落里,我逮着另一张属于另一个城市的熟悉面孔——乐仔吉哈克,圆嘟嘟红扑扑的底特律枪手,两次被判死刑又两次免刑。

    等我再度面向前方时,蓝点范斯和他的三名同伙已经在两张桌子之外坐定。他背对我们。我打量起他的玩伴。

    面对范斯坐着一个肩膀宽阔的年轻巨人,红发蓝眼,面孔红润,属于那种粗犷狂野的英俊。他左边坐了个眼睛滴溜溜转的黝黑女孩,戴顶软帽。她正在跟范斯讲话。

    她不高不矮,不瘦不肥;罩了条类似黑色俄国袍子的衣衫,上面滚了绿边,吊着银色小玩意儿。一件黑色毛皮外套摊在她后头一张椅子上。她二十岁左右,蓝眼红唇白齿,黑绿银三色相间的头巾底下露出棕色发尾,而且她的鼻子很迷人。细节不必大张旗鼓一一举述,总之她挺不错的。我这么说出来。墨西哥佬派蒂说声“没错”表示同意,然后安琪·葛莉丝就提议我过去告诉红仔欧力瑞我觉得她不错。

    “红仔欧力瑞是那只大鸟?”我问道,稍稍滑下我的椅子,好在派蒂和安琪·葛莉丝之间的桌子底下舒展我的一只脚。

    “他挺不错的女友又是谁?”

    “南茜·里冈,另外那个是西尔维娅·杨特。”

    “背对着我们的那个油头小子呢?”我探问道。

    派蒂的脚在桌底寻觅女孩的脚,不小心撞到了我的。

    “别踢我,派蒂,”我恳求道,“我会乖的。总之我不会待在这儿给人打得鼻青眼肿。我这就要回家去。”

    我和他们相互道别,移向街道方向,保持背对蓝眼范斯。

    到了门边,我得侧到一边让另外两个人进门。这两人都认识我,可都没理我——西德尼·霍尔姆斯(不是马车时代在麋颚岭策划过抢劫案的那个老前辈),还有丹尼·帕克——巴尔的摩的蛙岛之王。他们是最佳拍档——除非确定有利可图且有政治保护,两人都不会随意取人性命。

    到了外头,我转向克尔尼街,踱步而行,心想拉胡伊的店今晚塞满了骗子,而且我们当中听说了这件事的人好像还不只是一小撮。在一扇门口,有个黑影打断了我的脑力工作。

    黑影说道:“噗滋——滋——滋!”

    我停下脚,查看黑影,直到我认出那是报贩毒虫班诺。他以前不时会给我一点儿消息——有的真,有的假。

    “我很困,”加入门口处的班诺和他抱了满怀的报纸时,我低声咆哮道,“而且讲话结巴的摩门教徒的故事我已经听人说了。所以如果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就请说一声,我也好继续走回家。”

    “摩门教徒的事儿俺啥都不知道,”他抗议道,“可俺知道别的事情。”

    “啥?”

    “你说‘啥’倒挺容易的,可俺想知道,俺能捞到啥个好处?”

    “滚回你刚那扇漂亮的门,阖上眼吧,”我提出忠告,再度往街上走去,“一觉醒来就没事啦。”

    “喂!听着,俺有货给你。俺跟老天发誓!”

    “是什么?”

    “听好了!”他凑过来耳语,“海员国家银行有人要搞鬼。俺不知道他们想耍啥个把戏,不过千真万确没错……俺跟老天发誓!俺不是吊你胃口。俺没法儿给你名字。你知道,要俺晓得的话俺会讲的。俺跟老天发誓。给俺十块。对你有这价值嘛,是吧?没一句假话——俺跟老天发誓!”

    “是哟,全是吸毒时讲的鬼话。”

    “没的事!俺跟老天发誓!俺——”

    “那他们是要耍什么把戏呢?”

    “俺不知道。俺只晓得海员银行就要被打劫啦。俺跟老天——”

    “你是哪儿得来的消息?”

    班诺摇摇头。我往他手上摆了个一美元硬币。

    “再打一针把剩下的故事想全吧。”我告诉他,“老子听了爽的话,再给另外九块钱。”

    我继续走向街角,皱起眉头细想班诺的故事。就它本身来说,听起来最有可能的是编好了要跟耳根子软的侦探讨一个银币。不过它可不完全是独立的。拉胡伊的店——只是城里一家普通小店——塞满了对生命财产都是威胁的恶棍。这事儿值得探个究竟,尤其海员银行投保的保险公司又是大陆侦探社的客户。

    绕过转角,沿着克尔尼街走了二十英尺左右,我停住脚。

    从我刚离开的那条街传来两声枪响——是重型手枪上阵。我回到来时的路。拐过转角时,我看见街头方向有一群人围拢起来。一个年轻的亚美尼亚人——十九或二十岁、动作利落的小个儿——走过我身边,往另一头行进,踱着步子,手插口袋,轻轻吹着口哨《心碎的苏》。

    我加入那群围在班诺四周的人,现在那里已经挤成一团。班诺死了,血从他胸口的两个洞流出来,沾污了压在他底下皱巴巴的报纸。

    我到拉胡伊的店探查情况。红仔欧力瑞、蓝点范斯、南茜·里冈、西尔维娅·杨特、墨佬派蒂、安琪·葛莉丝、丹尼·帕克、西德尼·霍尔姆斯、乐仔吉哈克——没一个在场。

    我回到班诺的陈尸地点,背贴着墙在那儿晃荡,看着警察抵达,他们问问题,没问出名堂,没找到目击者,然后带了报贩的残骸离开。

    我回家上床睡觉。

    早上我在侦探社的档案室耗掉一个钟头,照片和记录全挖过一遍。我们没有红仔欧力瑞、丹尼·帕克、南茜·里冈、西尔维娅·杨特的资料,对墨西哥佬派蒂我们只能猜测。此外也没哪桩公开的案子摆明了涉及安琪·葛莉丝、蓝点范斯、西德尼·霍尔姆斯或者乐仔吉哈克,不过倒是有他们的照片。十点钟银行开门时,我起步走向海员银行,带了照片和班诺的消息同行。

    大陆侦探社旧金山分社位于市场街一栋办公大楼内。海员银行占用了旧金山金融中枢蒙哥马利街一栋灰色高楼的一楼。我通常连七个街口都是能不走就不走,会搭电车。只是这会儿市场街塞车,所以我便迈开步子,沿着葛兰特大道绕行过去。

    走了几个街口,我感觉到现在要去的那一片出事了。首先是噪声——雷鸣、嘎嘎声以及爆裂的噪声。到了苏特街,有个男人走过我旁边,两手捧着脸哀吟,一边要把打歪的下颌扭正。他的脸颊给刮得通红。

    我走下苏特街。沿路到蒙哥马利街的交通堵塞成一团。光着头没戴帽子的激动男子四处奔逃。爆裂的噪声更大了。一辆载满警察的车驶过,在目前交通允许的状况下以最快速度开走。一辆救护车驶上街,当当响着电铃,向交通最糟的人行道驶去。

    我急步穿过克尔尼街。到了对面,两名巡警正在跑步。其中一名已经抽出枪来。前头的爆响此时听来像是擂鼓咚咚的合奏。

    我绕上蒙哥马利街,发现我前头没几个观光客。街心满是卡车、旅行车、出租车——都被弃置在那里。再过去到下一个街口——介于树丛街和松树街之间——妖魔鬼怪全放假跑来游街了。

    假日气氛最浓的是这个街区的正中央,也就是海员国家银行和金门大桥信托公司隔街对望之处。

    其后六小时,我比胖女人身上的跳蚤还忙。

    近傍晚时,我放下侦探工作,上路到办公室和老头子开个会。他正靠在坐椅上瞪着窗外,一如往常,拿着那枝黄色长铅笔轻敲书桌。

    我这个老板长得高大肥胖,七十多岁,一把白胡子,婴儿红的脸如老祖父般慈祥,无边眼镜后头是温和的蓝眼,而且体内的温暖多不过刽子手的吊绳。五十年来为大陆侦探社东征西讨已经把他的一切掏空,如今只剩了脑子,和一副软声细语、和煦微笑着的礼貌外壳,不管事情是好是坏都保持不变——而且无论何时都没多大表征意义。我们在他底下办事的人都以他的冷血自豪。以前我们习惯吹牛说他可以在七月天吐出冰条,而且私下还称他作彼拉多[1],因为他每回派我们执行自杀任务时,都笑得温文有礼。

    我进去时,他从窗口转过身,点头要我坐下,拿着铅笔捋他的八字胡。他桌上那份午报以五种颜色大肆渲染海员银行和金门大桥信托公司的双重大劫案。

    “情况怎么样?”他说,就像在问天气一样。

    “情况帅呆了。”我告诉他,“说起来,这档子事得有一百五十名恶棍牵扯进去。我自己就看到了一百个——反正我觉得我看到了——而且还有好几堆我没瞧见的,全守在对手不够时可以蹦出来咬人的地方。他们真的会咬人。这伙人偷袭警察,来来去去整得他们鸡飞狗跳、乱成一团。他们十点整进攻两家银行——占领了整个街区——赶走讲理的人——其他人全部撂倒。抢劫本身对那种规模的暴民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两家银行各有二三十人上阵,其他人就霸住街道。小事一桩,只需要把赃物包一包拎回家就是。

    “这会儿那边有一窝义愤填膺的生意人正在开会——横眉怒目的众位股东,像野人一样嘶吼着,要喝警察局局长心脏的血。警察没制造奇迹,这不用说,可哪有警察局会装备万全到可以处理那种规模的抢劫案——不管他们自以为有多在行。整件事持续不到二十分钟。总共有……呃……一百五十名歹徒涉案,枪弹满膛,有猎熊的架势,每一步都精确到以英寸为单位。谁有办法分派足够警力上阵、三两下估算出劫案规模、策划如何对打,然后在那么丁点儿时间里头摆平呢?警察应该高瞻远瞩,这话说来容易——所有突发的紧急事件应该都有招数应变。可是如果往所得税上再加几分钱去买更多警察和配备,眼下在那儿大吼“腐败”的家伙可都会领头嚷嚷“抢劫”呢。

    “总之警察大败——这点毋庸置疑——而且不消说,好些活蹦乱跳的汉子眼看就要给炒鱿鱼了。护甲车没什么用处,手榴弹的胜算是一比一,因为这游戏歹徒现在也挺上手。可是这场枪宴真正的耻辱是警察的机关枪。银行家和经纪商都说那些枪给人动了手脚。枪到底是被人刻意搞了鬼,或者只是因为疏于照顾不能用,现在是随人猜测。总之那些玩意儿只有一把能用,而且效果不怎么样。

    “逃逸路线是由北边蒙哥马利街转向哥伦布街。游行队伍沿着蒙哥马利街慢慢退场,一次几辆车,隐入侧街。警察在华盛顿和杰克森街之间遭到偷袭,可等他们一路杀出去时,歹徒的车已经四散在城里各处。警察发现并没收不少,不过全是空车。

    “调查结果还没全部出笼,不过目前数据大致如下:被抢数额天知道有几千几百万——绝对是有史以来平民用枪抢到的最高金额。十六名警察身亡,另外三倍警力中彩受伤。十二名无辜的旁观者和银行职员之类的人被杀,还有相同数字的人不同程度受伤。有五名中枪死掉的人,或许是歹徒,或许是凑太近的旁观者。我们确定死掉的歹徒有七人,另有三十名落网,其中绝大多数都在某处淌血。

    “死者之一是胖仔克拉克。记得他吧?三四年前他一路杀出德莫伊的法庭。呃,我们在他口袋里找到一张纸,是一张介于松树街和树丛街之间的蒙哥马利街的地图——正是劫案所在的街区。地图反面是打字的指示,确切告诉他如何下手,何时进行。地图上打的一个叉指示他要在何处停下载了七名手下的车,另外还画了个圈,指明他和他们要站在何处观察情况,并要特别注意对街建筑的窗户及屋顶。地图用一到九的数字标明门口、阶梯、深窗等方位,如果届时必须跟哪些窗户和屋顶交换子弹的话,这些都要拿来当掩护用。计划中,克拉克不需要盯住树丛街那头的街区,不过如果警察攻上松树街那头,他就得把手下安置过去,分配到标示出字母A到H的点(他的尸体是在标出A的地点发现的)。劫案进行期间,每隔五分钟他就得派人到地图上标出星号的街道停车点,察看有否新的指示。他得告诉手下,如果他中弹的话,他们其中之一就得到那辆车报到,然后上头会派任新的领导人过来。等脱逃的信号发出时,他得派名手下去找他来此处时所搭的车。如果车子仍然可用,此人就得担任驾驶把车开走,但不可超越在他之前的车。如果车子有问题,此人就得向标示星号的车报告,等候上级指示如何领到新车。我想他们是想好了应该会有足够停驻的车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克拉克等车时,他和手下就要同时朝他们这区所有的目标物大肆射发子弹,而且他们一定要等到车子开到他们前方才能上车。之后他们就得开出蒙哥马利街到哥伦布街到——以下空白。

    “懂了吗?”我问,“这儿有一百五十名枪手,分成小组,每组都有组长,也有地图和计划表规定每人该做的事,指示他要跪在哪个消火栓后头,站在那块砖上面,该往哪儿吐痰——除了他得干掉的警察的名字和地址以外,全都说得清清楚楚!也难怪班诺没办法给我细节——我居然把他的话当成毒虫说梦一样全盘否定!”

    “有趣,有趣。”老头子漠然笑道。

    “我们只找到胖仔身上的时间表,”我继续说我的故事,“死者和落网者当中我看到几个朋友,警察也还在查证其他人的身份。有些是本地角色,不过大部分好像都是进口货色。底特律、芝加哥、纽约、圣路易、丹佛、波特兰、洛杉矶、费城、巴尔的摩——好像全都派了代表过来。等警察查好他们身份以后,我会列张清单。

    “没落网的人里头,蓝点范斯好像是头号人物。他待在充当指挥中心的那辆车里。我不知道车里另外有谁。战栗小子也来凑热闹,而且我觉得‘字母矮个’麦考伊也插了一脚,不过我没仔细瞧清楚。班德警佐告诉我,案发时他瞧见了托兹·沙达和达比·麦勒弗林,而且摩根看到了滴答小子。这几号人物是所有参加人马中极佳的缩影——来自各地黑道的枪手、骗子、绑匪。

    “警政厅整个下午就像屠宰场。警察没杀半个来宾——就我所知没有。可老天在上,条子们还真把他们吓成了乖宝宝。喜欢听人哭诉所谓的严刑拷打的记者们这会儿都该过去看看。有些宾客被吓唬一阵以后,已经开口讲话。不过麻烦就在于他们也他妈的不知道多少。他们只知道几个名字——丹尼·帕克、鲁格枪老手托比、老比特·贝斯、胖仔克拉克,以及墨西哥佬派蒂。有些帮助,没错,可是警察所有的吓人威势都没办法再抠出一丁点儿消息。

    “抢劫案好像是这样策划的:举个例子,巴尔的摩的丹尼·帕克以谋略著称。呃,丹尼跟八到十个有可能加入的男孩谈话,一次一个。‘到西岸赚笔零花钱你可有兴趣?’他问他们。‘需要干什么?’候选人想知道。‘听命行事。’蛙岛之王说道,‘你也知道我这人。我说啊,这可是人类有史以来策划过的头号大案。给人踢几下,吃点儿苦就完事,而且滴水不漏,非常稳当。所有掺一脚的人都会浑身散发着铜臭回到家——而且只要他们不瞎颠着屁股四处炫耀,一定都回得了家。我只能透露这么多。要是你不想——那就算了。’

    “这些家伙都很清楚丹尼,要是他说这案子好做,他们就信。所以他们都加入了阵营。他什么也没透露。他知道他们有枪,一人发张到旧金山的车票外加二十块钱,告诉他们要在此地某处跟他会合。昨晚他收齐了人,告诉大家今早上阵。当时他们已经在城里晃荡够了,知道此处来访的老手多得冒泡,包括托兹·沙达、蓝点范斯和战栗小子等黑道大亨。所以今天一早他们就在蛙岛之王的带领下上工去了。

    “其他开口的人也说了同样故事的类似版本。警察在拥挤不堪的监狱找到空间,塞进去几个告密的。歹徒没几个知道其他人多少事,告密人因此可以轻松过关。不过除了我们知道的事以外,他们也只能补充说囚犯都眼巴巴地等着今晚集体出狱。他们好像以为那帮暴民会破狱救人。也许只是一大堆胡言乱语,不过反正这回警察会准备好对付他们。

    “目前情况就是这样。警方正在扫街,所有胡子没刮或者没法拿出有牧师签字的出席证的人都被逮了,而且开往城外的火车、船只和汽车都受到了特别关注。我派了杰克·康宁汉和迪克·弗利到北海滩的酒吧打探风声。”

    “你说蓝点范斯会不会是抢劫案的幕后主谋?”老头子问道。

    “希望如此——我们知道这人。”

    老头子转过椅子,温和的眼睛再度看出窗外,沉吟着擎起铅笔轻敲桌面。

    “恐怕不是,”他语调稍带抱歉,“范斯是个精明干练、诡计多端而且意志坚决的罪犯,不过他那个类型的人有个共同弱点。他的能力是用来应付眼前的状况,而非事前策划。他执行过大规模行动没错,不过我老觉得动脑的另有其人。”

    这我没法反驳。老头子如果说是怎样,事情也许便是怎样。他这种人凡事小心翼翼,连看到窗外的豪雨都会说:“好像在下雨。”因为搞不好是正巧有人从屋顶倒水下来。

    “那么这位幕后主使又是谁呢?”我问。

    “你也许会比我先知道。”他和蔼地笑道。

    我回到警政厅,帮忙审理更多犯人,搞到八点左右。此时我的胃提醒说,我自从吃了早点后就没再进餐。料理完此事之后,我转向拉胡伊的店,闲闲踱步走去,以免过度运动妨碍消化。我在拉胡伊的店耗掉四十五分钟,没看到哪个特别引起我兴趣的人。我认识的几名绅士也在场,不过他们可没急着要跟我打交道——黑道圈中,犯案之后马上被人看到你跟侦探凑近乎,可不是每次都无碍健康。

    由于在那儿毫无所获,我便往街头方向走,移步到沃·希利的店去——另一家贼窝。我在此处得到了相同待遇——被领到一张桌子后就没人理我了。希利的乐团正在卖力演奏“不要骗我”,有运动需求的顾客踏入舞池动手动脚。杰克·康宁汉也加入其中,搂着个大块头的橄榄肤色女孩——一张蠢脸、五官粗厚、看起来很愉悦。

    杰克是个二十三四岁的高瘦小子,几个月前不经意进了大陆侦探社当雇员。这是他头一回办案,而且他来此上工,完全是因为他父亲坚持说,儿子若想染指家中钱财就得明白不是单单挤出一张大学文凭就可以一辈子好逸恶劳的。

    所以杰克来到了侦探社。他以为当侦探很好玩。虽说他宁可抓错人也不愿戴错领带,不过他抓小偷倒是挺有前途。很讨喜的一个年轻人,瘦归瘦,还满结实,头发服帖,绅士脸,绅士风度,胆子大,快脑快手,轻松愉快,满是年轻人那种“他妈的老子不在乎”的模样。当然他脑子不好使,而且需要有人控制,不过我宁可跟他,也不要跟许多我熟知的老手合作。

    过了半小时,还没有什么事引起我的兴趣。

    然后一个男孩从街上走进希利的店——只是个小孩儿,穿着花俏,裤腿绷得很紧,鞋子闪闪发亮,苍黄的脸五官突出,气势凌人。就是我在班诺被做掉后不久,看到的那个漫步踱下百老汇街的男孩。

    我往后靠在坐椅上,好让一位女人戴着宽帽的头挡在我们中间。我看着这个年轻的亚美尼亚人穿梭桌间,飘向远处一个坐着三个人的角落。他对他们讲话——很不客气地说了或许十几个字——然后移向另一张单独坐了个黑发狮子鼻男子的桌子。男孩落座在面对狮子鼻的椅子上,说了几个字,嘲笑狮子鼻提出的问题,然后点了杯酒。等杯子空了,他便穿过房间去跟一个瘦骨嶙峋的鹰脸男人讲话,然后走出希利的店。

    我跟踪他出去,穿过杰克和女孩同坐的桌子,攫住杰克的目光。到了外头,我看到亚美尼亚人在半个街区之外。

    杰克·康宁汉赶上我,超过我。我嘴里衔根法蒂玛,对他叫道:“有火柴吗,老弟?”

    我从他递给我的盒子掏出火柴点烟时,嘴巴躲在手后头跟他说:“花里花气那只呆头鹅——跟住他。我会在你后头盯着。我不认识他,不过如果他是因为班诺昨晚跟我说了话就把他干掉了的话,他可认识我。去吧!”

    杰克把火柴放进口袋,追男孩去了。我让杰克领先一段才跟过去。之后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

    街上的人还真不算少。大半是男人,有的在走路,有的在转角和饮料店前头闲晃。年轻的亚美尼亚人抵达亮了盏灯的小巷口时,两个男人凑过去跟他讲话,他们稍稍隔开一些,把他夹在中间。男孩原本会继续走下去,显然对两人毫不注意,不过其中一个往他面前伸出一只手臂,挡住了他。另一个人的右手伸出口袋,在男孩脸前猛晃,镶了镍板的指节在光线下一闪一闪的。男孩从威胁他的手和向外伸的手臂底下迅速闪开,继续穿过巷口走下去,也没回头看看这会儿正聚拢到他背后的两个人。

    就在他们要追上他时,另外一个人凑过来——宽背长臂,猩猩一样的体格。我没见过这个男人。他一手攫住一个,扭住他们的颈背,狠狠把他们从男孩背部扯开,摇到他们的帽子落下,咣当一声把两人的脑袋猛地对撞,听起来就像扫帚柄断裂一样,然后把他们软绵绵的身体往巷子里拖去。与此同时,男孩轻快地走下街,没有回头看半眼。

    脑壳克星走出巷子时,我在灯光下看到他的脸——肤色黝黑、皱纹遍布、宽大扁平,下颌的肌肉从他耳朵底下鼓出来,像是生了脓疮。他吐口口水,拉拉裤子,然后大摇大摆地尾随男孩走下街道。

    男孩走进拉胡伊的店。脑壳克星跟进去。男孩出来,脑壳克星尾随在后——间隔或许二十英尺。杰克跟踪他们走进拉胡伊的店时,我一直守在外头。

    “还在传口信?”我问道。

    “嗯。他跟那里头的五个人讲过话。他的保镖可还真是个大腕,是吧?”

    “对啊,”我同意道,“而且你他妈千万要小心,别扯到他们中间去。要是他们分道扬镳,脑壳克星由我来,你盯呆头鹅。”

    我们分头各自跟踪猎物。他们把我们领到旧金山所有公共场所,诸如酒店、餐馆、撞球店、沙龙、廉价旅馆、当铺、赌场,以及其他各种地方。小男孩各处找人面告他那十二字真言,有时候不用找,也会在街角遇上他们。

    我颇想尾随在这些家伙之后,不过我不想把杰克单独留给男孩和他的保镖——他们似乎颇有价值。而我又不能把杰克塞给其他哪个人,因为我无法冒险凑近亚美尼亚男孩。所以我们便照起头的玩法玩下去,尾随这一对从这家店走到那家店,而夜晚也就这样走向白天。

    他们从克尔尼街一家小旅馆走出来时,是午夜过后几分。这是我们头一回看到他们同行。两人肩并肩往葛林街移去。他们在那儿往东转,沿着电报山的侧边直行。走了半个街区,他们爬上一家破烂出租公寓前方的台阶,消失在里头。我追上停在街角的杰克·康宁汉。

    “欢迎词全部交代完毕了,”我猜测道,“要不他不会把保镖也叫进去。要是半个钟头内没有动静的话,我就要走人了。你得在这家店守到早上。”

    二十分钟后,脑壳克星走出房子,步下街道。

    “我盯他,”我说,“你看好另外那个宝贝。”

    脑壳克星离开房子十来步便停住脚。他回头看那房子,抬脸望向楼上。然后杰克和我便听出了他停脚的缘由。

    楼上有个男人在尖叫。音量不怎么大。此时声音强度虽已提高,还是几不可闻。可那里头——在那哀泣的声音里——所有软弱的东西好像都在大声宣示它们对死亡的恐惧。我听到杰克的牙齿格格作响。虽说我所剩无几的灵魂包着一层厚茧,但我的前额还是抽动起来。尖叫声以它所要传达的意思来说,实在他妈的过于微弱。

    脑壳克星迈开脚,滑出五个大步,又把自己带回房子。

    他没碰屋前那五六级台阶。他从人行道直接跳上玄关,就速度、轻松度和无声度来说,连猴子也望尘莫及。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然后尖叫声停止了。又过了三分钟,头壳克星再度离开房子。他停在人行道,吐口水,拉了拉裤子,然后便大摇大摆走向街道下方。

    “他归你啰,杰克,”我说,“我这就要去拜访男孩。这下子他认不出我了。”

    出租公寓的街门不但没锁,还敞得大开。我穿过门走入甬道,楼上一盏灯亮了,微光照出一段楼梯的轮廓。我爬上楼转向屋前。尖叫声来自前方——不是这层楼就是三楼。

    脑壳克星没有停脚关上大门,所以也有可能没锁上房门就走了。

    在二楼我运气不佳,不过三楼我小心试开的第三个门把在我手里转动,而且门沿也缓缓顺势脱开门框。我在这道细缝前等了一会儿,竖耳听到的只有从甬道远处传来的呼噜声。我手掌贴门,缓缓再开了一英尺宽。没有声息。房间和诚实政治人物的前景一样漆黑。我的手滑过门框,越过几寸壁纸,找到电灯开关按下去。房间正中两个球体把它们微弱的黄光投进破烂的房间,以及死在床上的年轻亚美尼亚人身上。

    我走入房间,关上门,走向床铺。男孩的眼睛大睁而且鼓突。他有个太阳穴泛出淤青;喉咙被割了道从一边耳朵到另一边的细长口子。细瘦脖子和薄嘴唇周围仅剩几处没染红的地方透出暗色淤青。脑壳克星拿铁锹往男孩的太阳穴钉下,勒住脖子,勒到他以为对方已断气。可是男孩复苏到有力气尖叫——却没有力气住口。脑壳克星回到此处,拿刀了结此事。床单上三道痕迹显示出那把刀是在哪儿被擦干净的。

    男孩口袋的衬里被翻了出来。是脑壳克星掀开的。我翻过他的衣物,运气如我所料,并不好——凶手已经拿走了所有东西。房间没有透露半点儿眉目——有几件衣服,可是挖不出任何信息。

    现场工作告终,我站在地板正中,搔抓下巴思考起来。甬道里某片地板嘎吱作响。我抬起橡皮鞋跟,倒退三步进了霉味十足的衣橱,把门在我身后拉到只剩半英寸开口。我把枪抄出臀部口袋时,指节敲击声在房门上咚咚响起。敲门声再度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小子,喂,小子!”指节叩门和讲话的声音都不大。门把转动时门锁喀喀响起。门打开了,被安琪·葛莉丝称作西尔维娅·杨特的那个贼眉鼠眼的女孩出现在门框里。

    她的眼睛落在男孩身上时,惊讶取代了小贼的神气。

    “我的天!”她大口喘气,然后就不见了。

    我听到她蹑手蹑脚地回来时,身体已有一半出了柜子。我钻回洞里,等着,眼睛贴上细缝。她火速进门,无声地关上房门,走向死掉的男孩,俯身向他。她的手在他身上移动,探索衬里已被我归回原位的口袋。

    “妈的,真是背运!”无利可图的搜身结束之后她大声说道,然后便走出了房子。

    我给她时间抵达人行道。我离开屋子时她正走向克尔尼街。我跟踪她沿着克尔尼街走到百老汇街,又沿着百老汇街到了拉胡伊的店。拉胡伊的店生意兴隆,尤其是靠门之处顾客进进出出。她叫住一名服务生,耳语之声兴奋到可以传入我的耳朵:“红仔在这儿吗?”当时我在女孩五英尺以内的距离。

    服务生摇摇头。“今晚没来。”

    女孩走出店子,喀喀踩着鞋跟,赶到史多肯街一家旅馆。

    我从屋前的玻璃看进去,只见她走向柜台和职员讲话。他摇摇头。她再次开口时,他给了她信封和纸。她拿起收银机旁的笔匆匆写字。在我动身找个更安全的地方盯住她的出口以前,我看到了她把纸条塞进哪个信箱。

    女孩从旅馆搭街车到市场街和鲍威尔街交口,然后沿着鲍威尔街走向欧法瑞街。该处有个身穿灰色长外套、头戴灰帽的胖脸年轻人,离开路沿,和她勾起手臂,领着她走向欧法瑞街一个出租车招呼站。我让他们走掉,记下出租车号码——胖脸男子看来比较像是顾客而非朋友。

    我转回市场街走向办公室时,已是将近凌晨两点。晚上看管侦探社的费斯克说,杰克·康宁汉还没消息;此外也没别的消息进来。我要他帮我弄个探员来上工,十到十五分钟之内他大功告成,把米奇·莱恩汉叫起床听电话。

    “听着,米奇,”我说,“我帮你选了最棒的街角可以站到明儿一早。所以这会儿就请你穿好尿布,摆着屁股到那儿去,行吧?”

    他又是低吼又是诅咒。与此同时,我给了他史多肯街旅馆的名字和号码,描述了红仔欧力瑞,告诉他纸条进了哪个信箱。

    “也许不是红仔的家,不过这地方值得一查。”我收尾道,“要是你找着他的话,在我找个人上那儿接手以前,可别把他搞丢了。”我在这个侮辱引来的一连串诅咒声中挂上电话。

    我抵达警政厅时那儿正忙。虽然楼上监狱还没有人要越狱逃跑,但每隔几分钟就有新来的几批嫌犯送进门。四处都是警员,不管有没有穿制服。警探室跟个蜂窝一样。

    我和诸位警探交换信息,告诉他们亚美尼亚男孩的事。我们正安排要组队察看尸身时,队长室的门打开,达夫副队长走进会议室。

    “走吧,”他用法语说,一根粗指头指向奥嘉、托里、里奇、汉特和我,“菲尔莫街有样东西值得一瞧。”

    我们尾随他上了车。

    我们的目的地是菲尔莫街一栋灰色木造房子。许多人站在街上围观。屋前停了一辆警车,里里外外都是警察。

    一名红须下士朝达夫敬个礼,领我们走进屋内,一边解释道:“邻居报的案,抱怨有人打架。等我们到了这里,天哪,已经没半个打得动了。”

    屋里总共倒了十四名死人。

    十一名被下了毒——医生说是他们的酒里放了过量迷药。其他三名遭到枪杀,沿着走廊隔了一段距离。从尸体的表情来看,他们是才被敬过酒——下药的酒——而没喝的人。不管是因为节制或者天性多疑,在他们想夺门逃出时都中枪毙命。

    由尸体的身份可以推断出他们为何敬酒。这些人全是小偷——喝下毒药庆祝当天大捞一票。

    我们当时并不知道所有死者的身份,不过清楚知道某些人的身份,档案资料后来则告诉了我们其他人是谁。

    完成后的名单读来像是犯罪王国名人大全。

    其中包括滴答小子——两个月前才从莱文沃思的监牢逃走;西德尼·霍尔姆斯;斯诺赫米·辛提——照说一九一九年就以英雄身份死在法国了;来自丹佛的里斯林,和往常一样没穿袜子和内衣,外套两个肩膀处各缝进一千元大钞;蜘蛛人吉路奇,衬衫底下套了件钢丝背心,一道疤从头盖骨延伸到下巴,是他哥哥多年前割伤他的结果;曾经当过参议员的老比特·贝斯;黑鬼沃汉,曾在芝加哥玩骰子赢过十七万五千块,身上有三处刺青,写着天灵灵地灵灵;“字母矮个”麦考伊;汤姆·布鲁克——“字母矮个”的妹夫,他发明了里奇蒙舞场旋转台,利润拿去买了三家旅馆;红头库塔希,一九二四年抢过公会太平洋火车;丹尼·帕克;公牛麦格恩尼克,在裘里叶坐了十五年牢,脸色仍旧苍白;鲁格老手托比——公牛的逃狱同伙,老爱夸口说他在华盛顿一个杂耍戏院扒过威尔逊总统;还有墨西哥佬派蒂。

    达夫巡视他们一圈,吹起口哨。

    “这种把戏再来几回,”他说,“我们就没饭吃了。歹徒一个不剩,纳税人就不需要有人保护了。”

    “很高兴你往好处想,”我告诉他,“至于我——再来几天,妈的,打死我也不想当旧金山警察了。”

    “有什么特别原因吗?”

    “眼下你瞧瞧——分明是集体背叛嘛。咱们这村子里满满全是等着这些死人送上抢劫分红的恶棍。话要传去说大伙儿全都没有油水可揩的话,后果会怎样?就要有上百个搁浅的匪徒忙着筹钱跑人。车钱凑足以前,每个街区会有三桩窃案,每个街角一桩抢劫。老天保佑你,我的儿,你可要为你的薪水苦干一场啰!”

    达夫耸耸他厚实的肩,踏步越过尸体走向电话。他完事后,我打电话到社里。

    “杰克·康宁汉几分钟前来电,”费斯克告诉我,给了我军队街一个地址,“他说他盯的人都搁在那儿,还有陪客。”

    我打电话叫出租车,然后告诉达夫:“我要在外头跑一阵。从这个角度切入,不管有用没用我都会打个电话。你会等吧?”

    “如果不用等太久的话。”

    我在离费斯克给的地址两个路口之处下车,走下军队街,看到杰克·康宁汉立在一处黑暗的转角。

    “好倒霉,”他致上欢迎词,“我到街上一家小吃店打电话时,盯的几个人溜了。”

    “是吗?事情经过是怎样?”

    “呃,那只大猩猩离开葛林街的房子以后,搭电车到菲尔莫街一栋房子,然后——”

    “门牌多少?”

    杰克给我的号码正是我才离开的那栋死人屋。

    “之后十到十五分钟,差不多就有这么多人也进到同一栋屋子里。他们大半都是走路过去,独自或是两人一伙。后来两辆车一起开到,里头坐了九个人——我数过。他们走进屋里,车子闲置在外。之后不久一辆出租车开过,我叫住车,免得我盯的人搭车走掉。

    “九个家伙进去以后,至少半个钟头没有动静。然后屋里所有人好像都张牙舞爪起来——大吼大叫,枪声不绝,最后把全区的人都吵醒了。闹完以后,十个人——我数过——跑出房子,上了那两部车开走。我盯的人也在其中。

    “我忠心的出租车司机和我驱车追赶,然后他们就把我们领到这里,进了这条街上的一栋房子,此刻屋前还停着他们一辆车。约莫半个钟头以后,我想到我最好报告一声,所以就离开转角的出租车——还在那儿计时收费——找费斯克去。等我回来以后,其中一辆车开走了——而我,惨哪!——不知道车里坐了谁。我是傻瓜对吧?”

    “当然!你应该把车拎在手上去找电话才对。盯好剩下那辆,我要召集一支生力军去。”

    我走到小吃店打电话给达夫,告诉他我人在哪里,还有——“要是你把你那伙人一块带来,搞不好会有所获。从菲尔莫街离开的满满两车人,没继续待下的都来到了这里,而且要是你赶一赶的话,有一部分人也许还会在。”

    达夫带了四名警探和十二名制服警员。我们攻上屋前屋后,没浪费时间按铃,直接破门而入。手电筒照亮前,里头所有东西都是黑的。没有反抗。我们在里头找着六个人,虽然相较之下必须以寡敌众,可是通常他们还是会搞到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不过此刻他们已经死得没法动手了。

    我们张大嘴巴彼此对看。

    “实在有点儿单调。”达夫咬掉一截烟草抱怨道,“说来谁的工作不是例行公事?可老这样走进一屋子死光光的坏蛋当中还真烦人。”

    此处上榜的人数比另一处要少,不过名号较响。战栗小子在这儿——他累积了一身的赏金这下没人能领了;达比·麦勒弗林的角框眼镜歪在鼻梁上,价值两千美元的钻石戴在他的手指和领带上头;乐仔吉哈克;驴子马尔,最后一名内八字的马尔家族成员——父亲连同五个儿子,全家都是杀手;托兹·沙达,犯罪王国的头号悍将,有一次他说服了两名手腕跟他铐在一起的撒瓦那警察和他跑掉;还有浪荡史密斯,一九一六年在芝加哥做掉了左撇子雷德,此刻一串玫瑰念珠绕在他左手腕上。

    此处没有绅士风的下毒事件——这些人都是被三十口径的来复枪撂倒的,上头装了虽嫌笨重但挺有效的自制消音器。来复枪躺在厨房桌上。厨房和餐厅有门相通。那门正对面的双重门大敞着,开向死掉的小偷们倒卧的房间。

    他们全都贴近前头墙壁,躺着的样子看似有人下令他们背靠着墙一字排开领死。

    贴了灰色壁纸的墙壁溅上鲜血,射有弹孔,其中两颗子弹穿透了墙壁。杰克·康宁汉年轻的眼睛分辨出壁纸上一抹并非意外溅上的血迹。血迹靠近地板,在战栗小子旁边,而小子的右手则沾了血。他死前在墙上写字——手指沾着他自己和托兹·沙达的血。字迹里的字母现出他手指上的血干掉时留下的空白和断层,而且字母歪扭潦草,想必他是摸黑写的。

    我们填补了空白,怪异处也能理解,没有线索便用猜的,结果得出三个字:大花仙。

    “没听过,”达夫说道,“不过总是个人名。可咱们手头的名字大半都是死人的,所以是该加长名单了。”

    “你看是怎么回事?”凶杀组的警探子弹头奥嘉看着尸体问道,“他们的同伙制住他们,要他们靠墙排队,然后由厨房的神枪手动手清场——砰砰砰砰?”

    “看来是这样。”我们其他人表示同意。

    “他们有十个人从菲尔莫街来到这里。”我说,“六个待在此处,四个去了另一栋房子——没有自相残杀的那几个。眼下只消一栋栋房子追查尸体,等找到只剩一人时即可——这人非得干掉自己才能把游戏玩完,留下赃物裹在原来的包里等人发现。希望诸位不用熬一整晚才找到最后那具坏蛋的尸体。走吧,杰克,咱们回家睡觉去。”

    我掀开床单爬上床时恰恰是五点整。法蒂玛的最后一口烟飘出我肺部之前,我已睡着。电话五点一刻把我吵醒。

    费斯克在讲话:“米奇·莱恩汉刚才打电话来说,你的红仔欧力瑞半个钟头前回到了家里。”

    “逮他归案。”我说,五点十七分时又睡着了。

    借由闹钟帮助,我九点滚下床,吃了早餐,步向警探组,瞧瞧警察对付红仔有何进展。情况不妙。

    “他难倒我们了。”队长告诉我,“抢劫案和昨晚那些事件他都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我们还没办法把这婊子养的当成游民关起来。他有谋生手段。他是汉博迪克高级实用百科全书的业务员,或者之类的头街。抢劫案前一天他开始散发广告传单,案发当天他一家家在按门铃,拜托乡亲父老买他天杀的书。总之他有三名目击者可以作证。昨晚他在一家旅馆打扑克,从十一点待到今早四点半,也有目击者。我们没在他身上或者房间找到天杀的半样东西。”

    我借用队长的电话打到杰克·康宁汉家。

    “你认得出昨晚你在车里看到的哪个人吗?”他被拖下床后我问。

    “没办法,当时天黑,而且他们行动快速。我连我在盯的那个都只能勉强分辨。”

    “没办法,呃?”队长说道,“呃,我可以拘他二十四小时不起诉,这我会办。不过除非你们能挖出什么,否则到时候我可得把他放掉。”

    “我看现在就放了吧,”我透过香烟的烟雾想了几分钟后提议道,“他都帮自己找好了不在场证明,想来也没必要逃命。咱们一整天不要管他——给他时间确定没人跟踪——今晚再派人盯住。大花仙可有消息?”

    “没有。葛林街被做掉的孩子是伯尼·本海默,别名墨斯塔小子。我看他是扒手——他一向跟扒手在一起鬼混——不过他不是很——”

    电话铃响打断了他。他对着话筒说“喂,是,”还有“等等”,然后把它滑过书桌给我。

    一个女声:“我是葛莉丝·卡地根。我打到侦探社,他们告诉了我怎么找你。我得跟你碰个面。现在行吗?”

    “你人在哪里?”

    “鲍威尔街的电话站。”

    “我十五分钟内到。”我说。

    我打到侦探社,找着迪克·弗利,要他马上和我在艾利斯街和市场街交口碰头。我把电话交还给队长,说道:“待会儿见。”然后便往上城赴约。

    我到达时,迪克·弗利已经等在转角。他是个短小黝黑的加拿大人,穿上高跟鞋后身高将近五英尺,体重不到一百磅,讲话像苏格兰人打电报,而且可以从金门大桥跟踪一滴盐水一路到香港,分秒不离。

    “你知道安琪·葛莉丝·卡地根?”我问他。

    他用摇头省下三个字:不知道。

    “我这就要到电话站去。我完事以后,你跟住她。她这人很精,而且会留意跟踪的人,所以不太好搞,你尽力而为就是。”

    迪克的嘴角往下扯,难得有了说话的兴致。“看起来越难办的人,办起来越省事。”他说。

    我走向电话站时,他跟在后头。安琪·葛莉丝站在门口。她脸上现出的阴郁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多,因此也就没那么美丽——只除了她绿色的眼睛因为火光熊熊而透不出阴郁。她一只手握了张卷起来的报纸。她没说话,没有微笑也没点头。

    “咱们到查理的店,讲话比较方便,”我说,领着她从迪克·弗利身边经过。

    我们隔着桌子坐在餐厅雅座里。侍者拿走我们的点单之前,她一言不发。然后她便抖着手把报纸摊上桌子。

    “这报道可是真的?”她质问道。

    我看着她抖着的手指轻敲的报导——叙说菲尔莫和军队街所查事实,不过用语多保留。我瞥一眼,知道没给出半个名字,而且警方删掉了颇多内容。我假装在念时,思考着如果我跟女孩说这报道有假的话,不知是否于我有利。可是我看不出这当中有何明显利益,所以我便为我的灵魂省了一个谎言。

    “如实报导。”我承认道。

    “当时你人在那里?”她已经把报纸推向一旁,任它掉在地板上,身子倾过桌子。

    “跟警察一道。”

    “他——”她的声音沙哑,断了线。她白皙的手指搁在我们俩中央,把桌布紧紧握成两团。她清清喉咙。“谁在——”这回她也只能说到这里。

    停顿。我等着。她的眼睛低下去,但这是等我看到那里头的泪水浇熄了火焰之后。停顿期间,侍者过来,放下我们的食物,走开。

    “你知道我想问什么。”她马上说道,声音低沉,窒息一般,“他在那儿吗?在吗?看在老天分上告诉我!”

    我衡量起来——事实对决谎言,谎言对决事实。事实再次获胜。

    “墨西哥佬派蒂在菲尔莫街中弹——给杀了。”我说。

    她的瞳孔缩成小点——然后再度放大到几乎盖住绿色虹膜为止。她没出声音,脸一片空洞。她拿起一只叉子,叉了满满的生菜沙拉送到嘴边——再一叉。我伸手越过桌子,把叉子抽出她的手。

    “你只会把吃的拨到衣服上,”我低吼道,“嘴巴不张着送菜进去,怎么吃啊?”

    她抖着两手跨过桌子伸来握住我的手,手指抽搐颤抖,指甲刮到了我。

    “你没跟我撒谎吧?”她半是抽泣,半是牙齿格格作响,“你说的是实话!那回在费城你跟我直来直往。派蒂老说你干侦探挺讲信用!你没骗我?”

    “绝无虚言。”我跟她保证,“派蒂对你意义重大?”

    她迟钝地点点头,振作起来,又陷回呆滞。

    “帮他报仇是有门路的。”我提议道。

    “你是说——”

    “说出来。”

    她空洞的瞪着我看了好一会,像想从我说的话中理出什么意思。她用文字表达出来前,我就在她眼里读到了答案。

    “老天在上,我真希望我能!可我是纸盒大王约翰·卡地根的女儿。我生来就没法密告。你找错人了。我没办法换身份。真希望我做得到。可我体内有太多卡地根的血液。我每分每秒都希望你能一网逮住他们不留退路,可是——”

    “我可以说你的感情很高尚——或者之类的话,”我冷着脸笑她道,“但你以为你是谁啊——圣女贞德?你哥哥法兰克要不是因为他的同伙约翰尼密告他涉及瀑布偷牛案的话,会在牢里吗?醒醒吧,小亲亲!你是小偷群里的小偷,你不出卖人家,人家就要出卖你。是谁干掉了你的墨西哥佬派蒂?他的哥儿们!不过你可不许反击回去,因为这样就不够朋友。我的天!”

    我的演讲只让她脸上的阴郁更加沉重。

    “我是打算反击,”她说,“不过我不能……不能换立场。我不能告诉你,除非你是法外之徒。总之我求助得找自己人才行。你就放手别管好吗?我知道你的感觉,可是——请你告诉我那些房子里除了——另外还有谁被找到?”

    “噢,当然啰!”我张牙舞爪地说,“我什么都会告诉你。我会让你把我榨干,可你绝对不能给我半点提示,因为这样一来就有可能违反你们崇高无比的行规了。”

    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对这些话完全置若罔闻,只是重复道:“还有谁?”

    “没用的。不过我倒是可以这样办——我可以告诉你有两个人不在那里——大花仙跟红仔欧力瑞。”

    她呆滞的模样不见了。她用阴暗野蛮的绿眼仔细研究起我的脸。

    “蓝点范斯在吗?”她逼问道。

    “你猜呢?”我回道。

    她又研究了一会儿我的脸,然后起身。

    “谢谢你跟我讲了这些,”她说,“也谢谢你这样跑来跟我碰面。真心希望你赢。”

    她走出门让迪克·弗利跟踪。我吃起我的午餐。

    那天下午四点,杰克·康宁汉和我把我们租来的车停在可以看见史多肯旅馆门前之处。

    “他已经跟警察证明了他的清白,也许没理由搬走。”我告诉杰克说,“而且咱们搞不清这家旅馆的状况,我看还是不要跟他们瞎搞。不过如果等很久他还没露面的话,咱们就得跟他们正面冲突。”

    我们安顿下来,开始抽烟,猜测下一位重量级拳王会是谁,哪儿可以弄到好琴酒又要怎么喝,还有侦探社新规定说因为出差费消耗过大,到奥克兰不能再算是外地公差,这实在有欠公允。总之就是诸如此类的刺激性话题,帮我们打发掉四点到九点十分之间的时间。

    九点十分红仔欧力瑞走出旅馆。

    “老天有眼。”杰克跳出车外步行跟上去,我则发动引擎。

    火红头发的巨人没有把我们领多远。拉胡伊店的前门把他吞进去。等我停好车步入店里时,欧力瑞和杰克都已找到椅子。杰克的桌子就在舞池旁边。欧力瑞的桌子则在店面另一头的贴墙处,靠近角落。我进门时,一对肥胖的金发男女正要离开那个角落的一张桌子,所以我便说服领我入座的服务生带我过去。

    欧力瑞的脸有四分之三避开我。他正盯着前门,表情专注认真。当某个女孩出现在该处时,他登时快乐起来。是安琪·葛莉丝称作南茜·里冈的女孩。我已经说过她不错。呃,正是如此。而且今晚那顶遮住她所有头发的斜着戴的小蓝帽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不错的程度。

    红发先生手忙脚乱地站起来,走去迎向她时推开了挡住他路的服务生和两名顾客。他如此殷勤,得来的报偿是他仿佛没听到的几句脏话,以及一个蓝眼睛白牙齿,挺——呃,好看的笑容。他领她回到桌子,把她安置在面向我的椅子上,他则正对她坐着。

    他的声音是男低音的隆隆声,我侦测器一般的耳朵从中没探到半个字。他好像跟她讲了很多,而她倾听的模样好像乐在其中。

    “可是红仔,亲爱的,你不该哪!”她开了一次口。她的声音——我知道有别的词可以形容,可咱们还是沿用这个字眼——蛮不错。那声音除了麝香味以外,还有品位。

    不管这位黑道情妇是谁,她要不是早年起头不错,要不就是把该学的东西学得很精。偶尔管弦乐团停下来透透气时,我便可以抓到几个字,不过也只够得知她和她粗暴的玩伴并没有谈拢。

    她进来时,店里还几乎是空的。到了十点,店里已经颇为拥挤,而十点对拉胡伊店的客人来说算是早的。我开始把注意力移开红发小子的女人——虽然她挺不错——转而注意起我的其他邻人。我惊觉到眼下没几个女人。我仔细检查一遍,发现女人跟男人比起来真是少得可怜。男人——鼠头鼠脸的、斧形脸的、下颌方正的、下巴松垮的、苍白的、干瘦的、长得爆笑的、硬汉型的、普普通通的——都两个一桌四个一桌坐着,而且还有更多的进来——只是他妈的没几个女人。

    这些男人彼此对谈,看似对讲话内容没什么兴趣。他们无所谓地环顾此店,眼神落上欧力瑞时最显空洞。而且每回都是那种不经意又无聊的眼神,会在欧力瑞身上盘桓一两秒。

    我把注意力转回欧力瑞和南茜·里冈身上。这会儿他在椅子上坐得比先前挺直了些,不过挺得轻松、有弹性;肩膀虽然拱起了些,却不显僵硬。她跟他说了什么。他笑起来,脸转向房间正中,所以看来像是不只在笑她讲的话,也在笑那些坐在他周遭等着的人。是开怀的笑,年轻而且无忧无虑。

    女孩看来惊讶了一下,好像那笑里头有什么叫她不解;然后她便继续跟他讲她之前在讲的东西。她不知道她正坐在炸弹上头,我如此判定。欧力瑞知道。他身上每个细胞、每个手势都在说:“我个子大、壮实、年轻、强悍而且一头红发。诸位先生想动手的话,我在此恭候。”

    时间溜过。没几对男女跳舞。金恩·拉胡伊的圆脸上满是阴暗的忧虑,正四处走动。他的店装满了顾客,不过他倒宁可里头空无一人。

    到了十一点,我起身招来杰克·康宁汉。他走过来,我们握握手,交换意见,然后他便坐到我桌子边来。

    “怎么回事?”他在乐团嘈杂声的掩护下问道,“我什么都看不到,可是空气里有东西。还是我太神经质了?”

    “你马上就知道了。大野狼全聚了过来,红仔欧力瑞是绵羊。如果你手空出来的话,也许可以挑个软脚虾对付。这些狠角色才帮忙抢完银行,发薪日到了,他们的信封里还空空如也——其实甚至连信封都没有。传出话说搞不好红发小子知道缘由,所以就变成了这样。他们这会儿在等——也许是等人,也许是要等到肚里灌够黄汤。”

    “那咱们坐在这儿,就是因为等天杀的盖子爆开时咱们这桌正是大伙儿子弹的目标啰?”杰克询问道,“咱们移到红仔的桌子去吧。那儿靠得更近,而且我还蛮喜欢跟他一起那女孩儿的长相。”

    “耐心点儿,少不了你的乐子。”我许诺道,“让这个欧力瑞送死没有必要。要是他们彬彬有礼地跟他讨价还价,咱们就放手不管。可要是他们朝他乱丢东西,你跟我就得狠命把他和他的女友拖走。”

    “说得好,我的小亲亲!”他咧嘴笑笑,嘴巴周围显出白色,“另外还有细节吗?或者咱们只是要简简单单神鬼不觉地把他们狠命拖走就好?”

    “看到我后头的门没,在右边?盖子一掀,我就闪到那儿把门打开。你守住中间阵地。等我一声吼,红仔不管需不需要冲向那儿,你都得提供帮助才行。”

    “是,长官!”他环顾房里聚集的一个个歹人,湿润了一下嘴唇,瞧瞧他夹着烟的那只手——颤抖的手。“希望你没当我有多沮丧,”他说,“不过我跟你这种江湖老杀手不太一样。眼看屠杀要来,难免会有反应。”

    “反应你个头,”我说,“这叫吓呆了。不过不许胡来,你听好了!要是你想搞什么杂耍把戏逗趣儿,那些大猩猩把你整完以后,剩下的我可要好好收拾。你乖乖听命行事,不许轻举妄动。要是你有什么好点子,留到事后报告就好。”

    “噢,我绝对会是模范乖宝宝!”他跟我保证。

    野狼在等的事将近午夜时爆发了。最后那丝假作漠然的模样离开了一张张逐渐紧张起来的面孔。众人稍稍推离桌子,椅子和脚纷纷搔刮地板。肌肉掣动,身体准备行动;舌头舔上嘴唇,眼睛巴巴盯住前门。

    蓝点范斯正走进房内。他独自过来,朝着这头那头的熟人点头,高高的个子,穿着剪裁合度的衣服,优雅行进,非常闲适。他五官突出的面孔笑得很自信。他不疾不徐,毫不迟疑地走向红仔欧力瑞的桌子。我看不到红仔的脸,不过他颈背的肌肉鼓突起来。女孩热情地朝范斯微笑,把手递给他。举止自然。她被蒙在鼓里。

    范斯把他的微笑从南茜·里冈转向红发巨人——有点儿猫看老鼠的味道。

    “一切如何,红仔?”他问道。

    “一切称心。”语调鲁莽。乐团已经停止演奏。拉胡伊站在街门口,正拿条手帕擦前额。我右边那张桌子,一个身穿宽条纹西装、胸如大桶、鼻梁断掉的勇猛斗士正透过他的两排金牙沉重呼吸,水浊的灰眼鼓向欧力瑞、范斯以及南茜。他怎么说也不算显眼——此处有太多其他人都摆出了同样的架势。

    蓝眼范斯扭过头,朝服务生叫道:“拿张椅子来。”

    椅子拿来,搁在桌旁靠墙没人坐的那头。范斯坐下,瘫在椅子上,懒洋洋地靠向红仔,左臂勾住椅背,右手拿支香烟。

    “呃,红仔,”他如此坐定之后说道,“可有消息要告诉我?”

    他听起来彬彬有礼,但是声音大到坐在近旁桌边的人都听得到。

    “一个字也没有。”欧力瑞的声音并未假作友善或者假装谨慎。

    “啥,没有牛肉?”范斯薄唇上的笑容蔓延开来,暗色眼睛闪出愉悦但不怡人的亮光,“没人拿东西要你转交给我?”

    “没。”欧力瑞语带强调说道。

    “老天爷!”范斯说,眼睛和嘴里的笑意加深,而且变得更不怡人了,“这简直是忘恩负义!你可愿意帮我收钱去,红仔?”

    “不愿意。”

    我憎恶起红头小子——考虑等到风暴掀起时,不管他死活算了。他怎就不耍耍拖功——编个好听的故事,让蓝点范斯不得不勉强接受?可他偏不——这个欧力瑞小子他妈的幼稚到自以为多了不起,明明该用大脑的时候,他偏耍起性格来给人看。如果是他自个儿得送去挨打的话,倒也无所谓。可要杰克和我跟着受苦就不同了。

    这只大猩猩太过宝贵,搞丢不得。我们得让人砸得稀烂,好救他逃脱他固执如驴换来的代价。这事儿委实毫无公理可言。

    “我该领的钱可多了,红仔,”范斯语音模糊,像在开玩笑,“而且我需要这笔钱。”他吸口烟,漫不经心地把烟吹上红仔的脸,然后拖长声音说,“怎么,你知道洗衣店光洗一套睡衣裤就要收两毛六吗?我需要钱。”

    “穿内衣睡好了。”欧力瑞说。

    范斯笑起来。南茜·里冈微微一笑,不过带着迷惑。

    她好像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可又觉得这里有名堂。

    欧力瑞往前倾身,刻意把说话声音大到所有人都能听到。“蓝点,我没东西给你——现在没有,以后也没有。不管谁有兴趣,我的答案全都一样。如果你或者他们以为我欠了你什么——就过来拿吧。滚你妈的,蓝点范斯!你要不爽的话——你这儿有朋友,要他们上阵好了!”

    好个头号小白痴!只有坐救护车的分了——而我还得跟着他一道被拖去。

    范斯邪恶地咧嘴笑笑,眼睛亮亮地盯着欧力瑞的脸。“你喜欢来那一套,红仔?”

    欧力瑞耸起他的大肩膀,然后垮下肩去。

    “打架我不在意,”他说,“可我希望南茜可以避开。”

    他转向她。“你最好先走,甜心,我会很忙。”

    她开始要说什么,可是范斯正在跟她讲话。他声音轻柔,不过她要走他没表示反对。他跟她讲的话内容大致是她就要孤独过活,少了红仔陪伴。不过他非常亲昵地不断讲述那种孤独的细节。

    红仔欧力瑞的右手歇在桌上。那手突然朝上攻向范斯的嘴。到达该处时,手成了拳头。如此出拳很难达成目的:身体使不上多少力道,得倚仗臂肌——而且还不是顶好的那几块。不过蓝点范斯还是给击下椅子,摔到了隔桌。

    拉胡伊店的椅子全空出来。混战已经开场。

    “踮起脚尖小心啦!”我朝杰克·康宁汉低吼,然后越过朝欧力瑞移去但速度不快的男子,尽我所能做出原本就是神经质小胖男人的模样,奔向后门。没人挡我,想必是因为我看起来像是受惊的逃兵,于是我便在众人涌向红仔之前抵达门边。门关着,不过没锁。我旋身背抵住门,右手一根覆皮短棍,左手一把枪。众人聚在我前头,不过全都背对着我。

    欧力瑞高高杵在他那张桌前,强悍的红脸写着“来讨打吧”,庞大的身体撑在前脚板上。我们之间站着杰克·康宁汉,他的脸转向我,露出笑容的嘴巴神经质地抽搐着,眼睛欢愉得像在跳舞。蓝点范斯又站起身,血从他细薄的嘴唇丝丝流下,到了他的下巴。他的眼睛冷静,它们看着红仔欧力瑞的模样可是公事公办,就像伐木工目测他要砍下的树一样。范斯的帮众都盯着范斯在看。

    “红仔!”我朝着这片寂静大吼,“走这边,红仔!”

    所有人的脸啪的一下旋向我——店里所有的脸——上百万张脸。

    “来吧,红仔!”杰克·康宁汉吼起来,往前踏出一步,撂出手枪。

    蓝点范斯的手闪向他外套的V字领口。杰克的枪口甩向他。男孩的扳机扣上之前,蓝点已经扑倒。子弹偏离目标甚远,不过范斯拔枪的目的没有达到。

    红仔左臂揽走女孩,一把大型自动手枪在他的右手亮相。那之后我没花多少心思在他身上。我忙得很。

    拉胡伊的家到处是武器——枪、刀、短棍,充当棍棒使用的椅子、瓶子、各色各样的毁灭工具。众人手持兵器拥来,和我搅成一团。游戏的目的是要把我从我的门边挤开。欧力瑞会喜欢这种挑战,不过我可不是火红头发的后生莽汉。

    我年近四十,超重二十磅。我喜欢和这年龄与体重搭配的闲适。我没得到多少闲适。

    一名斜眼葡萄牙人擎了把刀刺向我的脖子,毁掉了我的领带。在他可以脱身逃去之前,我抡起枪,侧扫过他的耳朵,看着半只耳朵撕落下来。一名二十岁的微笑小子往我两腿踢来——足球惯用伎俩。我感觉到他的牙齿掐入我抖起的膝头,接着牙齿碎裂了开来。一名得了天花的黑白混血儿往他前头男人的肩上推着枪管。我的铅头覆皮短棍打碎了前头男子的手臂。混血儿扣动扳机时,男子朝侧边缩去——半边脸随之被轰掉。

    我开火两次——一次是有把枪在一英尺内瞄准我的腹部,一次是我发现有名男子站在不远处一张桌上小心翼翼瞄准我的头。剩下的我全交给我的胳膊和大腿来办,节省子弹。入夜未深,而我又只有一打弹丸——六颗在枪里,六颗在口袋。

    就跟一大袋在晃的钉子一样。右扫、左扫、踢腿、右扫、左扫,踢腿。不要犹豫,不要寻找目标。老天自会照看好,永远有张脸等着你的枪或者短棍敲去,有个肚腩在等你的脚。

    一只瓶子飞来,击中我的前额。我的帽子多少救了我,不过那一击对我可没好处。我晃了晃,本该捣碎一个头盖骨,这会儿却只打断一只鼻子。房间好像挺闷,空调甚差。有人应该跟拉胡伊讲讲。刚才那铅头覆皮短棍往你太阳穴拍去感觉如何,金发小子?我左边这只大老鼠靠得委实太近。我这就要戳向右边的混血儿,把那个鼠辈骗过来,然后歪身回去叫他领教我的厉害。效果不坏!可我总不能整晚这样撑下去。红仔跟杰克呢?站在一旁看着我凉快?

    有人拿了什么东西往我肩膀戳来——感觉像一架钢琴。我躲不过。又摔来一只瓶子,削掉了我的帽子外加部分头皮。红仔欧力瑞和杰克·康宁汉拖着女孩,把她夹在他们中间杀将过来。

    杰克把女孩搁到门外,红仔和我则在我们前方清出一小片空间。这点他在行。我没有催他,让他做足他想要的所有运动。

    “行了!”杰克叫道。

    红仔和我越门而过,把门甩上。门就算锁上也没法挡住敌方。欧力瑞送出三颗穿门而入的子弹,好让众人有事可想,然后我们便开始撤逃。

    我们置身一条由颇强的光源照亮的狭窄甬道。另一头是一扇关起的门。走到一半,右边有阶梯通往楼上。

    “往前直走?”领头的杰克问道。

    欧力瑞说:“对。”

    我说:“不成。那头就算没条子,范斯这会儿应该也已经把它堵住了。上楼去——到屋顶。”

    我们抵达楼梯角。我们后头的门爆开。灯熄了。甬道另一头的门刷的一声打开。两扇门都没有灯光照进。按理说范斯会需要光线。想必是拉胡伊关掉了总开关,免得他的窝被捣得稀烂。

    我们凭着触觉爬上楼梯时,黑暗的甬道里蒸腾着一片骚乱。不管是谁由后门进来,都和尾随我们而入的人搅成一团——挥拳、诅咒外加偶尔一声枪响,搅缠在一起。祝他们健康愉快!我们往上攀爬,杰克带头,女孩居次,然后是我,欧力瑞殿后。

    杰克正殷勤地把路标念给女孩听:“小心,这是楼梯转角,现在要往左转半个弯,右手贴到墙上然后——”

    “闭嘴!”我朝他吼道,“她跌下去总比这家黑店所有人都扑过来要好。”

    我们抵达二楼。周围黑得不能再黑。这栋建筑有三层楼。

    “找不到该死的楼梯。”杰克抱怨道。

    我们在黑暗中四处摸索,寻找应该可以把我们领上屋顶的楼梯。我们没找着。楼下的骚乱正平息下来。范斯的声音响起,告诉他那帮人说他们是自家人,还问我们跑哪儿去了。好像没人知道。我们也不知道。

    “来吧。”我低吼道,领头走下黑暗的走廊朝建筑后头行进,“咱们总得去个地方。”

    楼下还有嘈杂声,可是打架已经停止。众人正在讨论要找光源。我跌跌撞撞进了扇走廊底端的门,把它推开。是个有两扇窗子的房间,窗外的街灯照进苍白的光晕。由走廊过来,这光感觉相当明亮。那一小群跟班尾随我进来,我们把门关上。

    红仔欧力瑞穿过房间,脑袋瓜凑上开着的窗。

    “看到有人吗?”我问。

    “没瞧见半个。”

    我环顾这个房间——床铺、两张椅子、五斗柜,还有张桌子。

    “桌子就丢出窗外,”我说,“咱们尽可能把它扔远一些,希望一阵砰砰乱响可以在他们决定上这儿瞧瞧之前,把他们引到那边。”

    红仔和女孩此时正在互相检查彼此是否毫发无伤。他离开她,跑来帮我搬弄桌子。我们平衡好桌子,以免左右摇晃,然后松手。桌子表现良好,摔在对面建筑的墙上,往下掉入后院不知是堆锡罐还是垃圾桶还是其他什么可以制造美丽噪声的玩意儿上头,乒乒乓乓地响。一个半街区之外可是听不到的。

    众人从拉胡伊店的后门如泡沫般涌出时,我们从窗户边闪开。女孩在欧力瑞身上找不到任何伤口,便转向杰克·康宁汉。他脸颊上被割了一道。她正拿条手帕胡乱包扎。

    “等你搞完,”杰克正跟她说,“我就要冲出去再弄一个到我另外半边脸上。”

    “你要是不停嘴的话我永远搞不完——脸颊老在动。”

    “这主意好啊,”他叫道,“旧金山是加州第二大城。萨克拉门托是本州首府。你喜欢地理吗?要我告诉你爪哇的事吗?我没去过那儿,可我喝他们的咖啡。要是——”

    “傻子!”她笑道,“要是你不静下来,我马上停手。”

    “不妙,”他说,“我这就不动了。”

    她也没做什么,只是把他颊上的血抹掉——这血其实留在那儿自己干掉还好些。等她做完这个毫无作用的手术以后,她缓缓移开手,骄傲地审视起几乎没甚差别的结果。

    等她的手伸到和他嘴巴平行之处,杰克猛地扭头向前,亲了亲掠过的指尖。

    “傻子!”她再次说道,夺开手去。

    “不要动手动脚,”红仔欧力瑞说道,“不然我可要一拳把你撂倒。”

    “你伸脖子过来啊!”杰克·康宁汉说。

    “红仔!”女孩叫得太迟了。

    红仔勾出右手。杰克的脑袋领受这一捶,倒在地板上睡了过去。红发大个儿转身朝我走来。

    “有话要讲吗?”他问。我俯首笑看杰克,抬眼对上红仔。

    “我以他为耻,”我说,“被个出手就用右拳的三流拳手撂倒。”

    “你想试试吗?”

    “红仔!红仔!”女孩恳求道,可是没人在听她讲话。

    “如果你先用右手进攻。”我说。

    “我会的。”他答应道,也照办了。

    我装模作样地表演起来,头一偏避开,往他下巴上搁了只食指。

    “本来大可扣上一记猛拳哟。”我说。

    “是吗?这就扣上。”

    我拎了他前臂越过我颈背,从他左手下方溜开,可特技到此差不多已经玩光。看来我得瞧瞧自己能把他怎样——假设有此可能的话。女孩拉住他的手臂,吊着不放。

    “红仔,亲爱的,你一个晚上还没打完吗?你就不能理智点儿吗——虽然你是爱尔兰人?”

    我有股冲动要在他的玩伴绊住他时,痛揍这头大猩猩。他俯眼朝她笑,低下头去亲她的嘴,然后对着我咧嘴笑。

    “总有别的时间可以打。”他好性情地说道。

    “咱们最好在能走的时候走人,”我说,“你搞得天下大乱,不安全了。”

    “犯不着紧张,小个儿。”他告诉我,“抓好我的外套尾巴,我会救你脱险。”

    这个大号垃圾。要不是杰克和我,他这会儿根本连外套的尾巴都没有。

    我们移向门口,在那儿竖耳倾听,什么也没听到。

    “通向三楼的楼梯一定面向前方,”我耳语道,“咱们这会儿去试试吧。”

    我们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足够的光线越过我们照进走廊,空无一人。我们踏上走廊。红仔和我一人拉住女孩一只手。我希望杰克可以平安脱身,可他已经把自己搞到睡过去了,而我又有自己的麻烦得应付。

    我原本不知道拉胡伊的店大到可以容下两英里长的走廊。没错。先前是黑暗中平稳的一英里,通向我们已然抵达的楼梯口。我们没停在那儿倾听底下的人声。之后走到下一英里路尾端,欧力瑞的脚找着了通往上方的楼梯角。

    就在此时,另外那截楼梯口爆出一声嘶叫。“全上来——他们在上头这儿!”

    一道白光朝上射向叫的那人,底下有个家伙对他说道:“下来吧,你这大喇叭。”

    “警察。”南茜·里冈耳语,然后我们便七手八脚赶忙爬上我们新找到的楼梯到三楼去。

    更多黑暗,正如我们刚离开的地方那么黑。我们静静站在楼梯口,好像没有旁人作陪。

    “屋顶,”我说,“咱们冒险点上火柴吧。”

    到了一个角落,我们的火柴光找到钉在墙壁的一截梯子——往上通向天花板的活门。我们火速上了拉胡伊的屋顶,活门在我们身后关上。

    “截至目前都相当不错,”欧力瑞说道,“而且要是范斯那群鼠辈和条子可以多玩两秒钟的话——那就棒透了。”

    我领头穿过屋顶。我们落下十英尺,到了隔壁建筑,稍微爬了点儿距离抵达下一栋,建筑另一头有个防火梯往下通到狭窄的中庭,出口引向一条后街。

    “这样应该可以。”我说,便走了下去。

    女孩跟在我后头,然后是红仔。我们掉落的中庭空无一人——是建筑之间狭窄的水泥通道。防火梯被我的体重拉扯得嘎吱作响,不过这噪声没有吵到人。中庭阴暗,但并不漆黑。

    “一上街就分开行动。”欧力瑞告诉我,没半句感谢我帮忙的话——他好像也没感觉需要帮忙,“你玩你的,我们玩我们的。”

    “嗯哼。”我同意道,一边在我头盖骨里搜索想法,“我先探探小巷里的动静。”

    我小心走向中庭底端,冒险探出我没戴帽子的头,窥视后街。静悄悄的,但是四分之一街区以外的转角处有两名流浪汉好像流浪得过于专心。他们不是警察。我往外踏上后街,朝他们招手。那个距离那种光线之下他们认不出我来,而且他们也没理由不认为我是范斯的同伙——如果他们是他手下的话。

    他们朝我移行时,我退回中庭,嘶了一声示意红仔过来。只要和打架有关,这人不需要你叫两次。他就在他们抵达时赶到。我对付一个,他对付另一个。

    就因为我想搅和一下,我还真得像头骡子一样努力争取呢。这些个浑蛋说是软脚虾还便宜了他们。就算有一百个他们这种人,总共也多不过一盎司斗志在里头。我手上这个根本不知道我这样揍得他东倒西歪该拿我怎么办。他有把枪,可一开头就弄到了地上,之后我们角力时枪又被踢到伸手不可及之处。我满头臭汗扭着他就位,他也只懂得愣头愣脑地发呆。夜色是有帮助,不过就算如此,也没法假装我在欧力瑞后头把他揍来揍去时他真有应战架式;欧力瑞跟他那位对打时一点儿麻烦也没有。

    最终我搞定了。我置身欧力瑞之后——他抄了只手把他那位压在墙上,正准备扬起另一只捶过去。我左手掐住我玩伴的手腕,扭住他往下跪,掏出我的枪射向欧力瑞的背部——就在右肩底下。

    红仔晃了晃,把他那位挤贴上墙。我拿起枪托猛敲我这位。

    “他打中你了吗,红仔?”我问,伸出一只手臂稳住他,往他囚犯的后脑勺敲过去。

    “是啊。”

    “南茜。”我叫道。

    她跑向我们。

    “扶他另外一边,”我告诉她,“脚撑着站好,红仔,咱们应该可以安全过关。”

    子弹才刚进他身体,还没能牵制住他的脚步,不过他的右臂已经不管用了。我们沿着后街跑向转角。抵达之前就有人追来。街上有几张好奇的脸在看着我们。一个路口外有个警察开始朝我们的方向移动。女孩扶住欧力瑞一侧,我扶另一侧,我们往另一头跑过半个街区逃开警察,奔向杰克和我用过的车。等我轰隆隆地发动好机器,而女孩也把红仔安全地塞进来以后,街道已经生龙活虎起来。那位警察朝我们发出吼声和一颗高飞的子弹。我们迅速离开此区。

    我还没有特定目的地,所以经过起头必要的冲刺之后,我放慢车速,绕行许多转角,把车子带到凡内斯街再过去的一条暗街停下。

    红仔在后座一角垂垂欲倒,女孩撑住他,我在座上猛扭过身看他们。

    “上哪儿去?”我问。

    “医院,医生,想个办法!”女孩叫道,“他快死了!”

    这我不信。而且就算这样,错也在他。如果他原先懂得感激,愿意把我当个朋友带着我一块儿走的话,我就不用开枪打他以便赚个跟班护士的头衔。“上哪儿去,红仔?”我问,伸出手指戳他膝盖。

    他声音浑浊,给了我史多肯街的地址。

    “这不好,”我反对道,“城里所有人都知道你睡在那里,要是你回去的话,脑袋就要不保。上哪儿去?”

    “旅馆。”他重复道。

    我站起来,跪在椅上,斜身靠向后座对他下起工夫。他很虚弱,没剩多少抵抗力了。威吓看似行将就木的人的确不太有绅士风度,不过我为了靠这浑蛋领我到他朋友之处,已经揽上了许多麻烦,这会儿我可不打算放弃。有那么一会儿,他看起来好像还不够虚弱,好像我还得再次开枪打他。

    不过女孩和我同一阵线,两人合力之下终于说服他——为他安全着想就只有到他可以窝藏之处找到妥善照应。我们倒也没真说服他——我们把他搞得很累,而他放弃是因为已经虚弱到没法争论下去。他给了我河力公园旁边的一个地址。

    我满怀希望,把车对准该处驶去。

    房子是一排小房子里的一栋。我们把大个儿男孩从车里扛出来,合力把他架到门口。他靠着我们帮忙倒是还能走。

    街道黑暗。屋子没透出灯光。我按下门铃。

    没反应。我再按一次,然后又一次。

    “是谁?”里头有个嘎哑的声音质问。

    “红仔受伤了。”我说。

    静默一会儿,然后门打开半英尺。一道光线穿过开口从室内照出来,亮度足以照出一张扁平的脸孔和鼓凸的下颌肌肉——是当过墨斯塔小子保镖兼刽子手的脑壳克星。

    “妈的怎么了?”他问。

    “红仔遭人暗算。他们打中他了。”我解释道,往前推开软啪啪的巨人。我们没能就这样得逞。脑壳克星拉住门不动。

    “你们等着。”他说,当着我们的面关上门。他的声音从里头传来:“大花仙。”不错——红仔把我们带对了地方。

    他再次打开门时,门整个拉开,南茜·里冈和我便拖着我们的累赘进到厅里。脑壳克星旁边站着一个穿着低胸黑色丝袍的女人——大花仙,我想。

    她穿着高跟便鞋起码有五英尺十英寸高。鞋子小,而且我注意到她没戴戒指的手也小。然而她身体其他部分可不。她肩膀宽阔,胸部厚实,手臂粗壮,粉红色的喉咙虽然光滑,但却像角力选手一样肌肉鼓凸。她和我年龄相当——将近四十——黄色的头发很多卷,剪得短短的,皮肤粉红,有张漂亮的脸,透着凶狠的神情。她深陷的眼睛是灰色的,厚厚的嘴唇唇形不错,鼻子的宽度和弯度恰恰可以显示出一种看似强悍的模样,而下巴也足够撑起这种架势。从前额到喉咙,她粉红色的皮肤都附在平滑厚实又强韧的肌肉上。

    这个大花仙可不是花瓶。从外表、神态来看,便是个有办法搞定抢劫案和其后出卖事件的女子。除非她的面孔和身体会撒谎,所有派得上用场的体格、精神和意志她都齐全,而且绰绰有余。她比起身边猩猩体格的拳击手或者我搀扶着的红发巨人,都要孔武剽悍。

    “怎么回事?”门在我们身后关上时,她问道。她的声音低沉但并不男性化——是跟她长相挺合的声音。

    “范斯在拉胡伊店纠众围上他。他背上中了一弹。”我说。

    “你是谁?”

    “把他送上床去,”我在拖时间,“咱们有整个晚上可以聊。”

    她转过身,弹弹手指。一名衣衫褴褛的小老头从一扇门口冲出,奔向后头。他棕色的眼睛里满是惊惧。“妈的,上楼去,”她下令道,“把床铺好,备好热水跟毛巾。”

    小老头像只得了风湿的兔子,慌忙爬上楼。

    脑壳克星接替女孩扶住红仔一边,和我合力把巨人拉进一个房间。小老头捧着脸盆毛巾在此奔来奔去。大花仙和南茜·里冈尾随而至。我们把伤者脸朝下摊放在床上,剥光他的衣物。弹孔还在出血。他处在昏迷状态。

    南茜·里冈崩溃了。

    “他就要死了!找个医生!噢,红仔,最最亲爱的——”

    “闭嘴!”大花仙说,“这个天杀的蠢蛋死了最好——今晚还跑到拉胡伊店!”她扯住小老头的肩膀,把他摔向门口,“碘酒,外加更多水。”她在他身后叫道,“你的刀给我,波吉。”

    猩猩体格的男人从他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长长的刀锋磨得又窄又薄。我心想,就是这把刀割断了墨斯塔小子的喉咙。

    大花仙拿了这把刀,从红仔欧力瑞背部取出子弹。

    手术进行期间,猩猩状的波吉把南茜·里冈拘在房内一角。惊惧的小老头跪在床边,把女人要的东西递上,在红仔的血从伤口流出时把血拭掉。

    我站在大花仙旁边,抽起她给我的那包烟。她抬手时,我把香烟从我嘴上移到她嘴边。她吸了一口,足足吞掉半支烟,把肺涨满,然后点点头。我把香烟移开她的嘴。之后她吐出烟来,弯腰继续工作。我便用原先那支的残骸点燃下一支,准备她下次要吸。

    她光溜溜的手臂直到手腕都是血,面孔湿乎乎的满是汗。整件事情血淋淋的一团糟,而且耗时。不过等她直起身要吸最后一口烟时,子弹已经剜出红仔的身体,血不再流,绷带也扎好了。

    “感谢老天,结束了。”我说,点起我自己的烟,“你吸的玩意儿好可怕。”

    惊惧的小老头正在清洗。南茜·里冈已经昏倒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根本没人理会。

    “看紧这位先生,波吉。”大花仙朝我点点头,跟脑壳克星说道,“我这会儿要清洗清洗。”

    我走向女孩,揉起她的手,往她脸上泼些水,把她弄醒。

    “子弹挖出来了。红仔在睡觉。不到一个星期他就会找人打架去了。”我告诉她。

    她跳起来,奔向床边。

    大花仙走进来。她清洗好了,换掉血迹斑斑的黑袍,罩上一套绿色的和服之类的衣服,全身好多地方都隐约透出里面的兰花色内衣。

    “说吧,”她站在我前面下令道,“你是谁,要干吗,为什么?”

    “我叫波西·麦奎尔。”我说,做出我才编出的名字可以解释一切的模样。

    “你说了是谁,”她说,看起来觉得我的假名毫无意义,“现在说说你干什么,为什么吧。”

    猩猩模样的波吉站在一侧,开始上下打量我。我矮小粗壮。我的脸不会吓到小孩,不过或多或少见证了一趟未被精致生活和文雅气息压得喘不过气的生命之旅。今晚的娱乐节目为我装饰了淤青和抓伤,而且也帮我残留的衣物添了佐料。

    “波西,”他重复了一遍,咧嘴露出间隙甚大的黄板牙,“我的天,老哥,你老爸老妈想必是色盲啊[2]!”

    “干什么和为什么,我这就讲。”我对着女人坚持道,动物园成员发出的呜噜声我置之不理,“我叫波西·麦奎尔,我要我的十五万。”

    她眉头的肌肉压到眼睛上。

    “你拿到了十五万,对吧?”

    我点点头,仰视她漂亮残忍的脸。

    “是啊,”我说,“我来就为这个。”

    “噢,你还没拿到手?你想要?”

    “听好了,大姐,我要我的钱。”想把戏演成,就得来硬的,“你说‘你拿到了’,自说自话听得我除了心痒痒外什么效果也没有。大劫案我们有份,懂吧?可事后发现赏金作废,我就跟和我一道上工的小子说:‘没关系,小子,咱们可以拿到现钱。跟着波西就没错。’后来蓝点找我跟他搭伙,我说:‘成。’所以我跟小子都跟了他去——直到我们大伙今晚全在店里碰上红仔。然后我就跟小子说:‘这些个穷三滥打算做掉红仔,这对咱们可没好处。咱们得把他从他们手里弄走,要他领着咱们到大花仙霸住金矿的窟儿才行。咱们一人领个十五万块应该不成问题,因为这会儿他妈的也没几个人能领了。等钱上了手,咱们要是想做掉红仔,那可以。不过先办正事后享受,十五万块可是正事。’所以我们就动了手。我们为大个儿开了条他原本没有的活路。小子一路行来迷上了那个小妞,又挨了记枪。这我无所谓。他要是觉得她值十五万——我没话讲。我跟红仔搭伙。这条大烂瓜接了颗子弹以后,我拖了他逃命。照说我应该可以接收那小子的油水,不过你给我那十五万就好,咱们以后谁也不欠谁。”

    我想这个鬼把戏应该行得通。当然我可根本没指望她会给我半毛钱,不过如果暴民大队不知道这伙人的话,这伙人又凭什么会知道暴民大队里的所有人?

    大花仙对波吉说道:“把那堆天杀的东西移开前门。”

    他出去时我觉得好些了。要是她打算马上对付我的话,她不会派他出去移动车子。

    “这儿可有吃的?”我问,让自己宾至如归。

    她走到楼梯口,往下大叫:“帮我们弄吃的。”

    红仔还是不省人事。南茜·里冈坐在他旁边,捧着他一只手。他的脸血色全无,白得透亮。大花仙再次进门,看着病人,一手搁上他前额,一手摸着他的脉搏。

    “下楼去。”她说。

    “我……我宁可待在这儿——如果可以的话。”南茜·里冈说。声音和眼睛里满是对大花仙的惊惧。

    大块头女人没吭声,径自下楼去。我跟她走到厨房,小老头正在瓦斯炉前弄火腿蛋。我看到窗户和后门都覆着厚重的木板加强保护,而且底端的木头也钉牢在地板上。

    水槽上方的时钟指出现在是凌晨两点五十。

    大花仙拿出一夸脱酒,为她自己和我各倒一杯。我们坐在桌旁等着食物送上时,她诅咒起红仔欧力瑞和南茜·里冈,因为他在大花仙最最需要他的力量做支柱的时候,却为了跟她约会废掉了自己。她把他们俩分开骂、合起来骂。小老头捧上我们的火腿蛋时,她正把这当成种族问题在诅咒所有爱尔兰人。

    波吉回来时,我们已经吃完固态食物,正往第二杯咖啡里搅动泥汤。他带了消息回来。

    “有几个混混在街角晃荡,看得好不顺眼。”

    “条子呢还是——”大花仙问道。

    “还是。”他说。

    大花仙开口再次诅咒红仔和南茜。不过这条路线她已经叼念到词穷了。她转向我。

    “你他妈的把他们带到这儿干什么?”她质问道,“后头拖了道一英里宽的痕迹给人瞧!你怎么不让这个烂人死在他吃铁丸子的地方算了?”

    “我带他上这儿是为了我的十五万。钱拿来我就告辞。你别的什么也不欠我。我嘛,也不欠你。现钱拿来,废话少说,我马上闪人。”

    “少做你的大头梦了。”波吉说。

    女人喝着咖啡,眼睛从低下去的眉毛底下看着我。

    十五分钟后,邋遢的小老头跑进厨房,说他听到屋顶有脚步声。他浅棕色的眼睛因为惊惶变得昏暗迟钝,如同公牛的眼,枯萎的唇在蓬乱的黄白色胡须底下抽动。

    大花仙口出秽语,说他是这样那样之类的糟老头,再次把他赶上楼去。她从桌边站起来,紧紧拉住绿色和服,裹好她魁梧的身体。

    “你人在这里,”她告诉我,“就得跟我们一块拼了,没别的办法。有枪吗?”

    我承认我有把枪,可其余的都摇头否认。

    “现在不是我送终的时候——还不是,”我说,“你得亲手送上十五万钞票,才能买到波西参上一脚。”

    我想知道赃款是否在这块领地上头。

    南茜·里冈的哭腔从楼梯传来。“不,不,亲爱的!拜托,拜托你,回床上去!你这是找死,红仔,亲爱的!”

    红仔欧力瑞跨步迈进厨房。他身上除了灰色长裤和绷带之外全裸露着。他的眼睛在烧,非常快乐。他干燥的嘴唇横拉成一抹笑。他左手拎了把枪,右臂无用地下垂。南茜正在他后头小跑步。她看见大花仙,便收了嘴止住恳求,缩到他背后。

    “敲个响锣,咱们上阵吧。”半裸的红仔笑着说,“范斯到咱们街上了。”

    大花仙走到他那儿,手指搁上他手腕停了几秒,然后点点头。

    “疯了你,婊子养的,”她说话的语气倒像自豪的母亲,“这会儿你打架的体力是有,而且他妈的未尝不是好事,因为你就要如愿以偿,好好打一架了。”

    红仔笑起来——胜利的笑,夸示他的强悍——然后他的眼睛转向我,笑意从眼里消失,眯起眼,现出疑惑的神情。

    “哈啰,”他说,“我梦到了你,可想不起来是啥事儿。是——等等,我马上就会知道。是——老天爷!我梦到是你开枪打我!”

    大花仙朝我微笑,我头一回看到她笑。她迅速说道:“拿下他,波吉!”

    我斜身扭出我的椅子。

    波吉的拳头打中我的太阳穴。我蹒跚着穿越房间,挣扎着要稳住脚,想到死掉的墨斯塔小子太阳穴上的淤青。

    墙壁正面撞上我时,波吉已经压过来了。

    我啪啪作响地朝他扁塌的鼻子抡拳头。鲜血喷出,不过他毛茸茸的爪子攫住了我。我下巴内缩,头顶撞到他脸上。大花仙的香水味扑鼻而来。她的丝袍扫过我的身体,两手满满抓住我头发,揪了我的头往后拉,扯住我脖子送给波吉。他伸出爪子接住。我放弃了。他只用了必要的力气掐住我喉咙,不过已经够糟了。

    大花仙搜我身体,起出一把枪和短棍。

    “点三八特种枪,”她说出枪的口径,“我从你身上挖出一颗特种子弹,红仔。”这话透过我耳中的隆隆声模糊传来。

    小老头的声音在厨房里叽喳乱吵。他说的话我全听不清。波吉的手离开了我。我自己的手探上脖子。压力已经完全消失,可是真他妈的不好过。黑暗从我眼中缓缓离开,留下许多小小的紫云在周围飘啊飘的。没多久我可以坐在地板上了。由此我知道我原本是躺在那上头。

    紫云在缩小,缩到我足以越过它们,看出房里现在只有三个人。缩在远远一个角落椅子上的是南茜·里冈。门边另外一张椅子上,手里操着把黑色手枪坐着的是吓坏了的小老头。他眼神慌乱,走投无路,枪和手朝我颤抖。我想请他停住,要不就把枪移开,可我仍旧没法说出话来。

    楼上枪声轰轰,响声因为屋子很小而显得更大。

    小老头畏缩起来。

    “让我出去,”他出人意料地耳语道,“我什么都会给你。我会!什么都成——只要你肯让我逃离这所房子!”

    这是一道微弱的光线,而且我视线里不再有黑点。我发音器官的功能恢复了。“有屁快放。”我勉强开口道。

    “我会把楼上那几位都给你——包括那个女魔头。我会给你钱,我什么都会给你——如果你能让我躲起来的话。我又老又有病,没法坐牢。我跟抢劫案有什么关系?没有。女魔头撒手蛮干是我的错吗?你也看过这儿的情况。我是奴隶——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虐待、诅咒、殴打——可这些都还不够,现在我还得坐牢去,就因为这个女魔头。我这么个老头没法坐牢的。你让我走。你帮我这个忙,我会把女魔头和其他那些妖魔鬼怪都交给你,外加他们偷的钱。这我办得到!”这个恐慌至极的小老头在椅子上不安地蠕动起来。

    “我怎么救你?”我问,从地板上站起来,眼睛盯住他的枪,希望能趁讲话的时机挨近他。

    “怎么不能?你是警察的朋友——这我知道。警察现在到了这里——等着天一亮便要攻进屋里。我老迈的眼睛亲眼看到他们拿下蓝点范斯。你可以把我从你的警察朋友手里救出来。你照我说的做,我会把那些魔鬼和他们的钱交给你。”

    “听起来不错,”我说,不经意地迈向他一步,“可我能不能想出去就出去呢?”

    “不行!不行!”他说,没注意我朝他迈进的第二步,“首先我会给你那三个魔鬼。我会活捉他们交给你,还有他们的钱。这我办得到。然后你就可以领我出去——还有这边这个女孩。他突然朝南茜点点头——她白色的脸蛋虽然惊恐至极,还是挺好看的,只是这会儿看上去差不多只剩一对瞪得老大的眼睛。“她也一样,跟那些魔鬼的罪行没关系。她得跟我一起走。”

    不知道这只老兔崽子在打哪种算盘。我皱起眉,一副陷入深思的样子,趁机再朝他迈进一步。

    “不要搞砸了,”他恳切地耳语,“女魔头回到这间房的时候,你就死定了——她一定会把你干掉。”

    再踏三步我就可以凑近到攥住他的人跟他的枪。

    走廊传来脚步声。来不及扑上去了。

    “成吗?”他绝望地嘶声道。

    大花仙穿门而入。千钧一发间,我点了点头。

    她换好衣服准备上阵:一条可能是属于波吉的蓝色长裤、缀珠平底套鞋、丝质腰带。一条缎带往后拢住她的卷发。她一手拿着枪,两边臀上的口袋里也各插着一把。

    她手里那把朝上晃了晃。

    “你完了。”她告诉我,一副挺理所当然的模样。

    我新近取得的同谋悲鸣起来:“等等,等等,大花仙!不要这样在这儿搞,拜托!我带他到地窖里去。”

    她蹙起眉毛,瞪着他,耸了耸肩膀。

    “动作要快,”她说,“再过半小时天就亮了。”

    我实在想哭,还真没法嗤笑他们。难不成我还真应该相信这个女人会让老兔崽子改变计划?这出迷你喜剧说明了这显然是个陷阱。我大失所望。原先我多少还想要仰仗老头帮忙来着。不过不管他们设计什么麻烦给我,也不会糟过我的现况。

    所以我便领先老头走入甬道,打开他指定的门,捻亮地下室的灯,走下粗糙不平的台阶。

    他在我后头耳语:“我先带你看钱去,然后我会把这些妖魔统统交给你。你不会忘了你的诺言吧?我跟女孩可以安全通过警察?”

    “嗯,对啊。”我跟老家伙保证。

    他挨到我旁边,把一把枪的枪托塞进我手里。

    “藏好。”他嘶声道。然后,等我把枪塞进口袋后,他又给了我一把,两把都是他空出的那只手从外套底下抽出来的。

    然后他还真把赃款拿了出来给我瞧。钱仍旧摆在当初从银行扛出时装的盒子跟袋子里头。他坚持要打开其中某些,让我看钱——绿色的一捆又一捆,用银行的黄色包装纸拦腰扎好。盒子跟袋子都堆在一间小砖房里,门上悬了把挂锁,他有钥匙可以打开。

    我们看完之后,他关好门,不过没上锁。然后他便领我沿着来时的路退回去一些。

    “你可看到了,那就是钱。”他说,“现在我们捉人。你站这儿,躲在箱子后头。”

    地窖分成两个隔间。隔板上开了个口,但没有门。老头要我躲的地方就在这开口附近——在隔板和四只包装箱之间。我若躲到那里,任何人下楼穿过地窖,朝搁钱的小房间走去的话,我都会在他右边稍稍偏后的位置。也就是说,他们穿过隔板的开口处时,我会在那个位置等候。

    老头在其中一只箱子底下摸索。他捞出一根十八英寸长的铅管,里头塞了长度相当的黑色塑胶水管。他把管子递给我,一边解释详情。

    “他们会一个个轮流下来。等他们准备穿过开口处时,你会知道该拿这个干什么。你拿下他们,我就可以得到你的许诺。对吧?”

    “噢,对。”我应道,感觉轻飘飘的。他走上楼去。我矮身缩在箱子后头,检视他送上的枪——打死我也找不出半点儿毛病。它们都装好了子弹,看来是备战状态,可以使用。这最后一招可把我彻底搅糊涂了。我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置身地窖,还是飘在气球里。

    除了长裤绷带之外仍旧全裸的红仔欧力瑞走进地窖时,我还得拼命摇头保持清醒。在他的光脚跨过门口迈出第一步时,我猛地击中他的后脑勺。他脸朝下瘫倒在地。

    老头匆匆踩着碎步下楼梯,满脸堆笑。

    “赶快!赶快!”他喘着气说道,帮我把红仔往后拖到藏钱的小房间。然后他又变出两根粗绳,绑好巨人的手脚。

    “赶快!”他离开我跑上楼时又喘起气来,我则回到我的窝藏处,擎起铅管。我总觉得大花仙已经开枪把我杀了,而我这会儿怕是在享受我的美德带来的报酬——置身天堂,可以永远尽情狠揍在凡间时没给我好日子过的家伙。

    猩猩模样的脑壳克星走下来,到了门口。我猛敲他的头。小男人急步跑来。我们把波吉拖进小屋子里绑好。

    “赶快!”老家伙喘着气说道,兴奋得手舞足蹈,“接下来就是女魔头了——要用力敲!”他手忙脚乱地爬上楼,我可以听到他的脚步声在上头踢踏。

    我清理掉一些困惑,在我的脑袋里腾出空间,让智慧进来。我们搞的愚蠢把戏不会是真的,不可能发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站在角落里头,机器一样把人撂倒,与此同时倒有个瘦弱的小傻瓜高高立在另一头,把他们一个个送上门来。这他妈的实在够蠢的!我受够了!

    我放弃了窝藏的地方,丢下管子另找一处矮身缩进去——在靠近楼梯的架子底下。我两手各握把枪,蹲踞在此准备上工。我置身其中的这个游戏品质粗糙——一定是这样的。我可不打算再乖乖待着不动。

    大花仙走下楼阶,小老头快步跟在她后头。

    大花仙两手各握一把枪。她灰色的眼睛朝四面八方逡巡。她的头如同准备应战的动物一样俯下来,鼻孔抽动。她的身体不疾不徐地往下移动,平衡、淡定,有如舞者。我就算活到一百万岁,也永远忘不了这个漂亮残忍的女人走下那些没有刨平的地窖楼阶时的景象。一只生来就为了打架的美丽动物正准备应战。

    我直起身时,她看到了我。

    “把枪放下!”我说,可我知道她不会。

    就在她挥出左手的枪对准我时,小男人从他袖子里扬起一根软趴趴的棕色皮棍,敲在她耳后。我跟过去,在她撞上水泥地前拉住她。

    “啊,你瞧!”老头儿得意忘形地说,“你拿到了钱,也逮着了他们。这会儿你可以把我跟女孩带出去了。”

    “首先咱们得把这位跟其他人一块儿藏好。”我说。

    他帮我弄完后,我要他锁上小间的门。他照办之后,我一手攥着钥匙,一手卡住他的脖子。我探出手摸索他的衣服,取出裹皮铅棍和一把枪,还在他腰间找到一只钱袋。他像条蛇一样缩了起来。

    “解下来,”我命令道,“你不能带东西出去。”

    他的手指摸索着搭扣,从衣服底下拉出袋子,任它掉在地板上。那是个塞得厚厚的袋子。

    我卡着他的脖子没放,拽他上楼。女孩仍旧僵直地坐在厨房椅子上。整整耗掉一瓶威士忌和好多话,她才融化了一点儿,了解到自己现在要跟这个老头出去,而且不许跟别人说话——尤其是警察。

    “红仔呢?”血色回到她脸上——这脸就算在最糟糕的状况下也没失去它的好看——而意识也回到她脑子里时,她问道。

    我告诉她他没事,也答应说他会在早晨过完以前上医院报到。她没再问别的。我赶她上楼拿帽子外套。老头拿他帽子时我跟了过去,然后便把他们俩搁在一楼的前厅里。

    “待着别动,等我过来。”我说,然后锁上门走出门外,把钥匙收入口袋。

    一楼的前门前窗和后门后窗一样钉了板子封住。虽然现在天算是已亮,我仍不想冒险打开门窗。所以我走上楼去,拿了个枕头套和床板,打扮成白旗,挂在一扇窗外。直等到一个浓浊的声音说:“好吧,有话请讲。”我才露面告诉警察,我会让他们进来。

    拿斧头耗了五分钟才撬开前门。我弄开门后,警察局局长、队长,还有一半警力都等在屋前台阶和人行道上。我领着他们走进地窖,把大花仙、波吉、红仔,连同赃款一并交给他们。大花仙跟波吉都清醒了,可是没开口。

    诸多名人簇拥在战利品周围时,我爬上楼去。屋里四处可见警探。我穿梭其间,走到我留下南茜·里冈和老家伙的房间时,和他们互相打了个招呼。达夫副队长正在试锁上的门,奥嘉和汉特都站在他后头。

    我朝达夫咧嘴笑笑,把钥匙交给他。

    他打开门,看着老人和女孩——主要是看她——然后看我。他们站在房间正中。老人浅色的眼睛忧心如焚,女孩的蓝眼则阴郁焦虑。焦虑可没减损她半分好看。

    “如果那货色是你的,我不怪你把这儿锁得这么紧。”奥嘉在我耳边咕哝道。

    “你们现在可以走了。”我告诉房里的两位,“上班报到以前,尽量睡个够。”

    他们点点头,走出屋子。

    “你们侦探社就是这样搞平衡的?”达夫问,“女员工的外表冲淡男员工的丑陋?”

    迪克·弗利踏上甬道。

    “你那头怎么样?”我问。

    “完事了。安琪把我领到了范斯那儿,他又领我来这里。我则把条子领过来。他们逮着了他——也逮着了她。”

    街上爆出两声枪响。

    我们走向门口,看到街上一辆警车里头起了骚动。我们走过去。蓝点范斯腕上扣着手铐,身体半在座椅上,半在车内地板上抽动着。

    “我们把他押在这边车里,休斯顿跟我。”一名嘴巴线条硬朗的便衣人员对达夫解释道,“他挣脱开来,两手抓住休斯顿的枪。我非开枪不可——开了两次。队长一定会发飙!他特别说了要把他扣在这儿,好跟其他人对质。可天知道,要不是因为他偷袭休斯顿,我才不会开枪打他呢!”

    他们把范斯抬回座位上时,达夫怒骂便衣人员是天杀的爱尔兰呆子。蓝点备受折磨的眼睛定在我身上。

    “我……认识……你!”他痛苦地问道,“大陆侦探社……纽……约?”

    “对。”我说。

    “想不起……在哪儿……看过你……拉胡伊店……跟……红仔?”

    “对啊,”我告诉他,“我擒住了红仔、大花仙、波吉,还有赃款。”

    “可没抓到巴巴多普罗?”

    “巴巴多什么?”我不耐地问道,脊椎滑过一道战栗。

    他在椅子上坐直。

    “巴巴多普罗,”他重复道,极度痛苦地把身上仅存的一点体力挤压出来,“我想……开枪打他……看到他……跟女孩……走掉……条子……妈的太快……希望……”

    他说不出话了。他打了个冷战。死亡在他眼睛后头不到十六分之一英寸。一个穿了白色上衣的实习医生想越过我踏入车内。我一把推开他,倾身入车抓住范斯的肩膀。我的颈背冰凉,胃里空空的。

    “听好了,蓝点,”我朝他脸大吼,“巴巴多普罗?小老头?抢劫案主谋?”

    “对。”范斯说,他体内最后的血跟着这个字一起涌了出来。

    我任他跌到座椅上,走开。

    当然!我怎么会漏掉这一点?那个小流氓——虽然一副徨徨然状,如果他不是幕后首脑,哪有办法干净利落地把其他人一个个轮流送上门给我?他们根本就走投无路。若不极力奋战而死,就得不战而降地走上绞架。他们没有别的出路。警方握有范斯,他可以,而且也会告诉他们那个小浑蛋便是主谋——虽说他身体虚弱,年事甚高,而且又戴上被其他人呼来唤去的面具,但他可没半点儿机会逃过法网。

    而我就在那里头——除了接受他的条件外别无选择,否则只有一死。我在他手里如同软泥任他捏弄,他的同谋也是。他们帮他暗算其他人,他又暗算掉他们——而我则把他安全送出关去。

    现在我可以把整座城掀开来找他——我的诺言只限于把他救出屋子——可是……

    人生路可真不好走!

    注释

    [1]Pontius Pilate,古罗马犹太总督,下令将耶稣钉上十字架。

    [2]美国解放黑奴后,许多黑人取名波西,使这个名字成为黑人常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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