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一往情深-个性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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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记得那是一个假期里,我与弟弟正在嬉戏,妈妈突然大喊:“你们两个不写作业在干什么?”我们两个人以箭一般的速度跑回家里拿起书本马上写了起来。因为这个星期由妈妈当家,妈的话好比是皇上的“圣旨”,我们不敢不从,好分配的任务我们也不敢违抗。

    快乐的四人世界

    我家是一个四口之家,在家里我们四个人轮流当家,但主要财权还是由妈妈掌握。爸妈很节约,弟弟很淘气,我爱学习,但在假期里,我们四个人都与电视形影不离。

    记得那是一个假期里,我与弟弟正在嬉戏,妈妈突然大喊:“你们两个不写作业在干什么?”我们两个人以箭一般的速度跑回家里拿起书本马上写了起来。因为这个星期由妈妈当家,妈的话好比是皇上的“圣旨”,我们不敢不从,好分配的任务我们也不敢违抗。那天正好是我打扫卫生,可是有一部非常好看的电视,我便放下手中的家务活,跑到电视机前,专心致志地看起了电视,把妈妈交代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弟弟呢,在院子里玩起了排球,妈妈看到家里这个样子,便对我说:“我当家你们是这个样子,你当家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妈妈这一问,我便立刻把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妈妈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微笑。从经我再也不偷懒了。

    爸妈在生活上很节约,但他们却很关心我和弟弟的学习,把节省下来的钱都帮我们订了有意义的书籍。他们平时省吃俭用,但当我们考完试后爸妈都要为我们取得的好成绩庆祝庆祝。如果成绩不理想,他们也不会责骂我们,只给我们鼓励,使我们在学习上能更上一层楼。

    我们一家人经常在假期内,开开心心的看电视,看完电视后,爸妈便让我们说自己的感想,弟弟很淘气,经常说一些笑话,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爸妈也经常帮助我们解决关于学习方面的困难。在家里,全家人还能取长补短,互相学习。

    我这个家里非常的快乐,父母仿佛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在家有那么的轻松,我们与父母的关系也非常平等,谁错了,我们就会一起帮助他改正。所以,我们家是快乐,温馨的,美好的!

    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长安,位于广深经济走廊中部,是广州、东莞与深圳特区交通的“南大门”。

    听说,过去的长安是一个贫穷、偏僻的小镇。那时,路只有2米宽,最多才5米。用来铺路的不是水泥,也不是沥青,而是一些烂泥和沙子,看起来,简直不像一条街道,与现在比起来,更是天渊之别。人们居住的是用烂铁和铁丝搭成的屋子和低矮的房舍,最高级的也不过是用自己在路上拾的黄泥压成的砖,再用浆糊粘贴成的屋子。生活主要靠耕田和养家禽来维持。那时,人们根本不敢提到读书、学习等……是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吹醒了长安这个小镇。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长安人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捷足先登,内引外联,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中外合资”等外向企业,发展速度一日千里,居全市各镇之前。过去贫穷落后的小镇“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花园式的海滨城镇,过去一间间破旧的村屋,变成了一座座美丽的楼房。一幢幢高耸的商业楼宇、住宅拔地而起,尤其是长青路一带,如今变成了宽阔洁净,绿树成荫的带状公园,还有二十多层的多功能的大型建筑群,也集居住、购物、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建筑。精美别致的长盛花园、莲花花园等别墅群如雨后春笋,整齐划一,交相辉映。看,那五星级的国际酒店、四星级的海悦大酒店以及古朴典雅的莲花山庄,清新秀丽的长安公园、规模宏大的长安广场、标准化国际高尔夫球场等。再加上长安人民都爱种树栽花,美化居室,整个长安镇绿荫掩映,百花齐放,四季瓢香,呈现出动人的风貌。

    除此之外,镇政府领导在力提昌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办教育强镇”的口号。一座座结构新颖的现代化教学大楼,实现“五机一幕”进入课堂。目前省一级学校有两所,数间市一级学校,这不是长安花大力气办学教育的丰硕成果吗?

    昔日贫穷落后的乡镇,如今却变得灿烂辉煌。让我们继续共同努力吧,建设长安美好的明天!

    天使的翅膀

    我是个双鱼座的女孩,据说双鱼座的幸运物是海豚项链,若是由异性送,就是牵牵连连,缠缠绕饶一辈子的事。我喜欢海豚,包含一切的隐忍,那清澈而哀伤的眼睛,只展现给世人温顺,即使受到伤害。我也喜欢双鱼座,美神与小爱神的化身,集爱与美为一体。我在茫茫的人海等待,寻找着那根魔幻的海豚项链。

    没等我准备好,项链就毫无预兆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看着他我的四年好友,知道他是无心的,我却是别有用心,追问着他为什么要送我,“路过,觉得适合你就买下了。”他的答案不让我满意却让我知道他还是记得我这个人的。“帮我带上。”他眼神复杂的看着我,“好人做到底嘛!”心虚我仍然做出不明白的样子。

    当他撩起我的长发时,我的心里漫着温柔的感动,几乎克制不住自己想扑进他的怀里哭泣的欲望,也许那就是一种幸福。他慢慢从我身后踱到我的面前,“好好干,别胡思乱想。”丢下这句话他就离开了。

    海豚项链一条银光闪闪的链子上坠着一颗由淡紫色的椭行环固定的心。一半实心,一半是空气。实心的一边镶嵌着一个小小的精致的海豚,蓝色的眼睛温和而驯良的望着这个世界,空心的一面一个同样的海豚悬的空气里。一样的精致一样的小巧,不同的是它的蓝色眼睛里射出的是冷冷的光,桀骜不驯的样子,当链子晃动时它也晃动着,寻找着可以离开的角度。

    两只海豚以同样的姿势弓着背向对方接近,绝望的空白与沉重的束缚使它们只能在不同的天地里相互观望……我宁愿把这个项链理解为我和浩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不离不弃的。

    我和浩是四年的好朋友,四年来我们一直都是以好朋友的身份在一起的,我心情不好,他陪我逃课;我喜欢吃东西,他有求比应;我不定时吃饭,他就在吃饭的时间里到处找我……甚至我在男朋友那受委屈都是他站出来。我的朋友都说弄不清我们的关系,我呵呵一笑也好悲哀,他们想弄清楚我又何尝不想呢?为了弄清楚这个答案,我不惜和男友闹翻,四年等一个答案,加上离我而去的男友,代价是不是太大?想到一次我就痛苦一次,渐渐的我就近乎贪婪的渴望他能多陪我一段时间,而且这个一段是可以无限延长的。

    我拿着占卜书到他面前装做很惊奇的样子说:“你看你看,这上面说送双鱼座女孩子海豚项链就是给她一生一世的许诺哎!”他奇怪的看我一眼“朋友还不是一生一世的?干吗要扯得那么复杂。”我咬咬牙,又咬咬牙,拎着占卜书很沮丧的走开了。转弯时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正若有所思的看着我,“哼!木头!”我的丢给他一个背影。

    我在灯下看着海豚项链,依旧银光闪闪,很刺眼,让我有一瞬间的失神,几乎认定浩是爱我的。悬在空气里的海豚嘲弄的晃晃,反射着点点的光。我便轻轻的笑了笑,嘴角牵出一丝讽刺。我笑着笑着,手就垂了下来,无力的挥出去,项链就很听话的飞远了。空气里的海豚在半空中划了道孤独的弧线落在地上无力的弹跳了几下,就很安静的不动了。浩已经不再陪我吃饭了,他找了女朋友,一个温柔的文静的,很小鸟依人的……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居然是我的同学。

    我慢慢的蹲下来捡起飞出的小海豚,它小小的身体在我手中颤颤的泛着冷光蓝色的眼睛依然清澈而执着。我奋力的将它远远的丢开,它的动作很优美,像在蓝色的大海里跳跃一样,坠落的姿势绝望而无奈,反射着点点的光……

    好长时间,他们出双入对,拖着手,旁若无人的甜蜜着。他的女朋友也一样的把我当成很好的朋友,可她礼貌的问候及灿烂的微笑在我看来都是一种炫耀。我像过了花期的植物一样,一天一天的枯萎,甚至有点颓废了。浩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复杂,我甚至梦幻般的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疼痛与不忍。

    我想在这种环境里,我只能像缺水的鱼一样,窒息干涸而死。所以我选择了逃避。临走时,我没有和浩及所有的人打招呼,自己拎了简单的行李。受里握着少了一只海豚的项链,在夜色中的地铁里渐渐远离这座我将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忘记的城市。

    我离开的第三天,收到了浩的E-mail:

    瞳:

    你的离开在预料中,却比预料要快。一直一来,我不敢不愿跨越朋友的界限。对我而言,你太深邃,太脆弱也太执着。我只能远远的观望你,想保护不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怎样,你的心意我一直懂,我与你,一生一世的朋友,不离不弃。

    浩

    我轻抚着脖子上残缺的海豚项链,这是一开始就注定的,我们只能在不同的天地里相互观望,却谁也无法接近另一方,即使有一方做了空气里的海豚哭离开,却也是永世摆脱不掉的凝望姿势……

    会思想的芦苇

    最近回到我曾经“插队落户”的故乡,一下船,就看到了在江堤上迎风摇曳的芦苇。

    久违了,朋友!

    芦苇,曾经被人认为是荒凉的象征。然而在我的心目中,这些随处可见的植物,却代表着美丽自由的生命,它们伴随我度过了艰辛的岁月。

    从前,芦苇是崇明岛上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芦苇的一身都有经济价值。埋在地下的嫩芦根可解渴充饥,也可入药。芦叶可以包粽子,芦叶和糯米合成的气味,就是粽子的清香。芦花能扎成芦花扫帚,这样的扫帚,城里人至今还在用。用途最广的,是芦苇杆,农民用灵巧的手,将它们编织成苇帘、苇席、芦篚、箩筐、簸箕,盖房子的时候,芦苇可以编苇墙,织屋顶。很多乡民曾经以编织芦苇为生,生生不息的芦苇使故乡人多了一条活路。我在崇明“插队”时,曾经和农民一起研究利用地下的沼气来做饭。打沼气灶,也用得上芦苇。我们先在地上挖洞,再将芦苇集束成捆,一段一段接起来,扎成长十数米的芦把,慢慢地插入洞中,深藏地下的的沼气,会沿着芦把的空隙升上地面,积蓄于土灶中,只要划一根火柴,就能在灶口燃起一簇蓝色的火苗,为贫困的生活增添些许温馨。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件无比奇妙的事情。

    在艰苦的“插队”生涯中,芦苇给我的抚慰旁人难以想象。我是一个迷恋自然的人,而芦苇,正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美妙礼物。在被人类精心耕作的田野中,几乎很少有野生的植物连片成块,只有芦苇例外。没有人播种栽培,它们自生自长,繁衍生息,哪里有泥土,有流水,它们就在哪里传播绿色,描绘生命的坚韧和多姿多彩。春天和夏天,它们像一群绿衣人,伫立在河畔江边,我喜欢看它们在风中摇动的姿态,喜欢听它们应和江涛的悉索絮语。和农民一起挑着担子从它们中间走过时,青青的芦叶掸我衣,拂我脸,那是自然对人的亲近。

    最难忘的是它们开花的景象,酷暑过去,金秋来临,风一天凉似一天,这时,江边的芦苇纷纷开花了,那是一大片皎洁的银色,在风中,芦苇摇动着它们银色的脑袋,在江堤两边发出深沉的喧哗,远远看去,犹如起伏的浪涛,也像浮动的积雪。使我难忘的是夕照中的景象,在绚烂的晚霞里,银色的芦花变成了金红色的一片,仿佛随风蔓延的火苗,在大地和江海的交界地带熊熊燃烧。冬天,没有被收割的芦苇身枯叶焦,在风雪中显得颓败,使大地平添几分萧瑟之气。

    然而我知道,芦苇还活着,它们不会死,在冰封的土下,有冻不僵的芦根,有割不断的芦笋。只要春风一吹,它们就以粉红的嫩芽,以翠绿的新叶为人类报告春天的消息。冬天的尾巴还在大地上扫动,芦笋却倔强地顶破被严霜覆盖的土地,在凛冽寒风中骄傲地伸展开它们那柔嫩的肢体,宣告冬天的失败,也宣告生命又一次战胜自然强加于它们的严酷。我曾经在日记中写诗,诗中以芦苇自比。帕斯卡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这比喻使我感到亲切。以芦苇比人,喻示人的渺小和脆弱,其实,可以作另义理解,人性中的忍耐和坚毅,恰恰如芦苇。

    在我的诗中,芦苇是有思想的,它们面对荒滩,面对流水,面对南来北往的候鸟,舒展开思想之翼,飞翔在自由的天空中。我当年在乡下所有的悲欢和憧憬,都通过芦苇倾吐了出来。

    我曾经担心,随着崇明岛的发展和进步,岛上的芦苇会渐渐消失。然而我的担心大概是多余的,只要泥土和流水还在,只要滩涂上的芦根还在,谁也无法使这些绿色的生命绝迹。我的故乡,也将因为有芦苇的存在而显得生机勃发,永葆它的天生丽质。这次去崇明,我专门到堤岸上去看了芦苇。芦苇还和当年一样,在秋风中摇晃着银色的花朵。那天黄昏,我凝视着落霞渐渐映红那一大片芦花,它们在天地之间波浪起伏,像涌动的火光,重又点燃我青春的梦想……

    永不熄灭的明灯

    我心中那盏永不熄灭的明灯,永远燃烧着生命之火,永远都充满着生机与活力,这盏明灯就是日夜为我们班操劳的班主任—语文黄老师。

    黄老师经常梳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会说话,时刻提醒着大家。黄老师知识渊博,多才多艺,弹出的钢琴曲美妙动听;会跳出美丽的舞蹈……

    黄老师能把变化多端的英语脱口而出,这可不是吹的:我们背单词时,不仅可以问英语老师,也可以问黄老师。上课时,黄老师偶尔会说出一两句英语,又让同学们认识了一个新词、一句话……

    黄老师和蔼可亲,在课堂上是我们的良师,给我们讲她亲身的经历,给我们讲做人的道理;在课后是我们的益友,和我们一起运动,和我们一起游玩,引导我们去观察事物,为我们班日夜操劳。如果遇到同学不明白的问题,黄老师会耐心地教导、分析。每当看到黄老师改完作业那疲倦的样子,既心疼又感激,真希望自己能多些知识,为老师分忧。几年了,黄老师曾为了我们掉过多少“金子”呀,而我们呢?依旧时常惹她生气,心中真是难过,也很后悔。我一个班干部,没有管好纪律。

    黄老师无时无刻不在教我们做人的道理。黄老师,我想对您说:“您为我们操劳,任劳任怨;您带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使我们懂得书中的乐趣;您精心备课,与我们一起品味书中的乐趣;您如好朋友似的关切我们;是您,是您,还是您!您永远展示着生命的力量,永远都充满着生机与活力,永远都是我心中那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一件应该忘记的事

    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我很难过的事情。

    那时,我和同学海欣参加了舞蹈班。一天放学后,我从舞蹈室出来,把换出来的衬衣装进袋子里,放在操场的石桌上,然后我就到球场去玩。当我离开学校时,却忘记拿走。到了第二天,我回到学校,看到操场上有一袋衣服,才猛然想起昨天的事,便没多想就把它拿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把这件衬衣穿上。回到学校,海欣发现这衬衣上写着她的名字,问我是怎么了。我当时也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没想到,上语文课时,班主任叶老师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要我站起来。然后她问我:“身上的衣服是不是偷海欣?”老师居然用“偷”字来说我,我哭了,一句话也没说。老师看见了,用了十来分钟批评我的“行为”,又对全班同学说不要学我,要做文明守法的人。看到同学们投来的目光,听到同学们的窃窃私语,我感到很难堪,眼泪都连成一条线了。整节课,我就这样在眼泪中度过……

    下课后,我才知道是海欣以为衬衣是我拿的,就告诉班主任。我一边抽搭着,一边走进办公室,向班主任解释。她听了,明白是一场误会,向我道歉。

    虽然这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但这也是一件应该忘记的事。可能有人会问:你不会埋怨海欣吗?但我认为,这只是一场误会,埋怨同学只会破坏之间的友谊,而且人的一生只有怨恨,那他的一生就没意义了;相反,何不宽容一些,忘记这件事,让我们的友谊继续,也可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广阔呢?这件事,是应该忘记的。

    洛洛

    洛洛不爱说话。

    见面那天,爸爸摸着我俩的头,说:“你们要做好朋友哦。”

    于是,我常常去找他,并自私地认为他就是属于我的。

    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洛洛不属于任何人,不属于这个喧嚣的世界,他只属于他空旷的内心。

    说实话,我待洛洛并不怎么样。我喜欢扭扭洛洛的耳朵,拧拧他胖乎乎的脸。不高兴时,还会耍点性子,追得洛洛到处跑。但洛洛似乎并不记仇,我下一次去见他时,他仍然会微笑着被我抱入怀中。

    但洛洛并不常笑。更多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走在阡陌间,眺望夕阳,仰望浩月。“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我嘀咕着迎上去。

    都说近朱者赤,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洛洛传染了,竟然也懂得思考了。而且还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赏月。洛洛微笑着看我的变化。

    就在微笑或者沉默中,我们渐渐成长。

    三个月后,我搬家了。

    我不以为然,仍然在每个夕日欲颓的黄昏,哼着小调,骑着自行车去找洛洛。

    直到那天,我没有再看见他。

    “洛洛出车祸了。”

    我只记得那天,我自行车的速度赶上了汽车。

    撞开病房门,憔悴的洛洛躺在病床上。昔日肉乎乎的脸蛋瘦了一圈,没有血色,也看不出沉静抑或笑意。我心里一阵绞痛。

    “他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过你少打扰他,他还需要休息。”

    我在床边轻轻坐下,在洛洛耳边呼唤,“洛洛,洛洛。”

    洛洛撑开眼皮,黯淡的眼睛看见是我,蓦地有了些光彩。

    洛洛看着我,我看着洛洛。

    洛洛笑了。

    出院那晚,洛洛逃了出来,和我一起去久违的土地接受月光的洗礼。

    洛洛在前面,我在后面,都缓缓地走在田埂上。

    皎洁的月光披在洛洛身上,仿佛要为他御寒,却爱莫能助。

    微风拂过发梢,我似乎又看见与洛洛一起游戏,与洛洛一起漫步;又看见洛洛落寂的眼神,又看见洛洛的微笑……

    洛洛忽然间悄无声息地倒了下去。

    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与月光一起,融入呜咽的大地。我分明看到,洛洛的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

    看着洛洛被送入火化炉,我的泪在脸上肆意地流淌,心却露出了微笑。洛洛,你一直在与生命抗争,尽管知道这并不现实。你或许没有改变命运,但你改变了我,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孤独,学会了珍惜,学会了微笑。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友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去珍惜。直到失去,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洛洛说三个字:“谢谢你。”如果非要在这份感情上加一个重量,我希望是一个微笑。

    在洛洛的坟前,我站了许久,却坚强地站直了。我答应过洛洛,带着他的静谧,带着他的微笑,好好地活下去。我咬紧牙,默念着碑上的文字:这里葬着微笑的灵犬——洛洛。

    后记

    我的手一直在颤抖,泪也模糊了眼。使我不得不写写停停,想想再写。我不是个信神的人,但我希望有天堂,希望洛洛能在那儿,微笑着赏月。我更希望有来世,希望洛洛能在下个轮回里,微笑着驰骋。谨以此文,悼念逝去的洛洛。

    变海

    风静

    没有一丝波澜,成了一面天空的镜子,似与它开玩笑般地嬉戏。分不清哪里是天空,哪里是无风的海。静得那么没有忧愁和烦恼!安静,如慈母般的呵护人类历史发展的足迹,就是人类的海——平静。

    起风

    浪儿与浪儿的追逐,伴着风的触动,战争一触即发。支离破碎的无畏的战士,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狂傲,斯巴达克的精神,面对着对手,只有手中握着的长剑,哪会有丝毫的留情,在它巨大能量的冲击下——咆哮。

    夜之海

    睡着了,难得的幽静,有些苍凉,寂静,不禁让人偷偷的哭泣。谁会没有烦恼?永远的烦恼,重复了无数次的重复,悲伤。几十年的蒸发仍然没有使它的泪水蒸干。年复一年的等待,期盼着消逝的那一刻。潮起潮落的呼吸声——凄凉。

    梦

    是蓝色的,记忆里的海是美丽的,充斥着数不尽的安徒生童话。是危险的,泰坦尼克号被无情的撕咬——刺激。航海家的日记里,每一页都充满着耐人寻味的故事。

    幻

    当精灵们都集中在这片天空下时,天使也悄悄地赶来,此刻已布满结界,就连神也无法通过。风的使者与他们传递爱的真谛,水的守卫教导他们史歌的凄美壮烈。若揭开神秘的幻纱,那么一切又都回消失。真与假的共存,分不清的仍是,那美的瞬间。

    当一切都回归天堂的时候,海,又隐藏了多少未知的秘密呢?

    我的心声

    自由,在我看来是梦幻,是遥不可即……我好想,真的好想无拘无束,但不可能,那会很痛苦,很悲伤……

    我的家是监狱,是牢房,是没有自由的地方。在家里我必须努力,勤奋,必须做我该做的作业,练习,每天都是这样。不是我不肯学习,是我太苦了。我真的好累,我需要休息,我需要自由。

    朋友,你别介意,上面写的都是我一时之气,我的家不是这样的。我的父母都很爱我,也给我时间玩,我很幸福,有时我会感到我是天下最幸福的女孩。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话,是因为我考的太差了。全级只有450多人,但我连全级前十名都没有拿到,只是班里第三。我料到我会考的比较差,但没想到会这么惨……我好失望,这一学期来,我很勤奋的学,但它还是这样,我很灰心,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付出了,却得不到回报。

    我考差了,父母没有责怪我,只是像平常一样。父母是很关心我的,他们这样对我,我感到很羞愧,我真恨不得他们打我,骂我。于是,我很勤奋,只为报答父母,但这使我很累,很苦,毕竟这不是真正的我……一天,我爆发了。那时,妈妈骂我,我因为不服,顶了几句,但妈妈却说了一些让我很伤心的话。我伤心,为什么妈妈对我做的不体谅,5555……

    我把我的心声说了出来,我感到很舒服,我也希望朋友们帮帮我,我该怎样做?

    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为人诚实的人,都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诚实的人一定是讲真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人。

    宋朝著名的文学家晏殊就是一个诚实的人。14岁时,他就作为“神童”被皇上召见。一次,皇帝要他与1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晏殊的成绩很好,皇帝十分高兴。第二天复试,题目是《赋诗论》,晏殊看过之后说:“这个题目,我十天前就做过,草稿还在,请给我另外出一个题目吧!”结果,晏殊按照新题目当场交出了一份优秀答卷。皇帝十分赞赏他的诚实,不偷巧,将来会是个栋梁之材,于是破格任用了他。如果晏殊不说出自己曾经做过那个题目,别人也不会知道,但是晏殊却没有那样做。他为人诚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人前人后一个样,所以赢得了皇帝的信任和大家的尊重,他的美德为世人传诵。

    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与人、企业与企业、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诚实守信就更重要了。我们应该牢记“诚信为本”这个道理,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个性自我

    个性!!!听,他们是在说我,个性!!!我就是有个性,一个个性的小女孩,一个奔跑在阳光下的小女孩。

    老师讨厌我的个性,因为老师说现在是学生时代不要过于展现自我。我反对,新的一年,我年年要得都是个性,我甩不掉他,因为我和他很亲密他从小就跟着我,一直到现在,我就是要展现出个性的自我,个性!!!天生的,你们一定很羡慕吧!!!虽然我不漂亮,但我自豪,因为我个性。

    个性!!!他们又再说我了,不错,是的,他们是在说我,因为今天我又做了一件个性的事。我的同位,哼!一个霸道的家伙,另人讨厌的家伙,爱吹牛的家伙,爱欺负女生的家伙,我讨厌这家伙,终于!!!在今天我教训了他,事情的起因经过都很简单,数学老师很快就要结婚,大家在筹钱给她买礼物,但都不知道买什么好,同位起哄了,老班,明天我陪你去买,我很会挑东西,又很会砍价,想当年……“得得得这家伙又在吹牛了,”班长说:“不用了,你别去了,人太多了。”“这可不行,少了我可不成……”哎!! !!偶道:“人家不让你去就不去呗!多管闲事!”“我高兴”呵!战争又爆发了,最后时刻,同位恼了,我可也恼了,我和他打起来,别以为他是男生,我才不怕,偶从小打架打到大,还怕他不成,打到一半时,老班来拉架,这才没打下去。同位气的出去了,女同胞们高兴极了!“不用怕他了”她们说。

    “哦!!!老大我以后跟你混了,你刚才实在是太帅拉!! ! ! ! ”全班同学为我鼓掌,呵!我被夸的都有些飘飘然拉,呵呵。“老大我跟你混了……”以后同学门见我都这样说。哼!个性“个性!她敢与老师顶嘴,女中豪杰啊!! ! ”哼!个性,平白无故,老师总爱和老班作对,老师对他和对别人,别提了!!!完全是两个样,老师吵他,每每都是很平凡的事,可他犯了,就和别人不一样,这不,老班今天帮我检掉在地上的笔,瞧我那老师,真是火眼金睛哟!! !“严尊!!!你又在干什么,上我的课就这么爱捣蛋啊!!!没大没小……”“老师,这就是你不对了,老班是帮我捡笔,你总和他过不去,别的同学有类似情况,你都不会批评”我道“恩,对对对!! ! ”同学们都这样说。呵,老师被驳的哑口无言了,呵,个性,个性!!!走在大街上,我永远都是最个性的,因为我爱帮助人,所以我个性,因为我勇敢所以我个性!!!呵!今天阳光明媚,又是我个性的一天!!!

    在音乐中追寻安静

    我在音乐中徜徉,但我实在不是那时尚的追星一族。我并不喜欢那些在舞台上搔首弄姿的歌星,但我却忠爱那曲、那词。更重要的是在音乐中执着追寻着心田上的安静……

    在江南烟雨中学会安静

    一曲《江南》在一夜之间唱红了林俊杰,也唱出了在江南烟雨中那份真正的安静。生活速度的加快,让我们不觉忙碌起来。心灵的空虚与浮躁让安静与我们产生距离。泛滥成灾的电视剧上,总是出演那千篇一律的一幕:从历经苦难地相遇,到失落地离去。也许,正是在太多时候,我们忘却了安静。“一切都在江南烟云中,心碎了才懂……”在那充满意境的江南烟云中,也许我们更多的是要学会安静。在安静中思考、回忆、想起、忘却……

    在茶香中感悟安静

    周杰伦曾唱过一首《安静》,但我却固执地坚持这种安静惟有在那浓浓的茶香中才能得以升华。第一次听到《爷爷泡的茶》这首歌亦然是在一个尤其安静的傍晚。那是小学毕业的第一个暑期,我和好友各奔东西后的第一次相聚。我们疯累了,躺在草坪上仰望着蓝天白云。“听过《爷爷泡的茶》吗?”她突然问我。我摇了摇头。“想听吗?”我依旧摇着头。“为什么?”“这首歌的名字听起来很古怪,我不喜欢这种另类。”“你真正品过茶吗?”我没有了声音。她取出MP3.递给我一个耳机,传出了周杰伦那独特的声音。“爷爷泡的茶,有一种味道叫做家……”在那翻腾的茶水与打着卷儿的茶叶中,你顺着那团团热气,能嗅到家的味道吗?在苦与香地来来回回,反反复复中,你的心是否也得到了净化?小时候,我俩还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而六年之后,我们却躺在同一块草坪上,望着同一片蓝天,用着同一个MP3.品味着同一种安静。此时,我们彼此的心是否都浸于那浓浓的茶香中,留恋最后的安静一刻呢?

    在速度中体验安静

    瞿颖并非一个专业歌手,但一曲《加速度》却让我了解了她,也了解了自己。这首歌没有太多与众不同,但歌词却让我记忆犹新。“前面的路就算重叠,那也是我要的世界,我不会笑得轻蔑,不随便对谁说感谢,沉默加速度,是我的脚步,奔跑在视线里的路,我不要祝福,不理会孤独,奔向宽阔的最远处……”我喜欢这种在速度中体验安静的感觉。在步伐的加快中,回头望望自己走过的路,遥远得令人激动。在速度中,我超越了一个又一个人,我感到自己的成熟与洒脱。这种速度的体验,在执着中追求难道不是一种安静吗?一种心灵上的安静。如果在这加快速度的轻松与快感后,我可以学会心无杂念,那么,这种安静岂不是一种极致?

    在音乐中,我追寻着安静……

    悄悄话

    天黑漆漆的,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周围一片寂静,只听到院里两棵大树萧萧落叶的声音,似乎也在和我一同哭涕!

    无助的我看着镜子里流泪的我,回忆起和老姨的欢乐时光。

    小的时候,只要一放假,我就吵着、闹着要去找老姨玩,家人只好把我送去。我一到那,老姨就把那平常舍不得吃的好东西,全都拿给我这个小搀猫吃。我吃的饱饱的,天天嘴巴,就骑在老姨肩上,本来就有点弯的腰,被我弄的更弯了。现在我长大了,不再想儿时那样调皮捣蛋,和老姨的感情远远胜于父母和爷爷奶奶的感情,在我知道好好孝敬她的时候,老姨得了重病。

    记得三年前的生日,是周日,本来应该高高兴兴地办PARTY,但是我却高兴不起来,自然PARTY也泡汤了。那天我来到老姨身边,看着她睡觉,我不想打扰她。她醒来见到我,高兴得和我聊天,我发现她老了许多,头上有少许银丝。在回家的路上,我下起了小雨,没过多久,老姨的笑脸再也看不见了;老姨的笑声再也听不见了;老姨的关心再也没有了。

    看一个电视剧的时候,有一个电视剧里说道过:“一个人死后,他会变成一颗星星,在关心她的每一位亲人。”我相信有一颗是老姨,他在天上保佑着我,看着我。虽然我不知道哪一颗是她,但是只要我对每一颗星星说,让他们转告给老姨,那么老姨就会知道。我有好多话想和你说!你不必全说,只要告诉我:你在那里过的好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你吗?

    突发的心愿

    经过了一天的吵闹,我的心好累,终于可以一个人静一静了。内心深处突然萌发了一个心愿:做一个隐士,到深山中隐居。

    这个社会太喧嚣、复杂,我琢磨不透,为什么每个人都是双面人,社会也虚伪。我真的想独自一人到深山老林之中隐居,抛弃世间的一切浮华,不被俗物所累。去感受一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心情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闲情逸致。虽然过去我一直认为陶渊明是一个没有看开的人,诗中充满了抱怨之意。隐士之所以隐居避世,是在逃避!逃避就是软弱,逃避就是屈服,但我也想逃避一次,不,是不得不逃避。

    记得原来读《红楼梦》第一回的时候,第一句诗词便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看过之后,我还认为是曹雪芹过于悲观,无病呻吟而已。现在,我终于理解了他的心情。世间之人都为俗物所累,这个世界失去了纯真,要想活在世上,就要多长几颗心,几个脸面,不是么?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渗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我并不这样认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不一定要做一个猛士才是可敬的!

    突然,我的心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说:“我想做一位超脱的隐士,即使是一条隐居在沙漠中的鱼。”

    一个晚上

    狂风呼呼地怒吼着,人们都踏着急速的步伐回家去,我呢?双脚如铅铁般沉重,缓缓地前进,双手不安的紧握着,紧握着,在宁静柔和的路灯光衬托下,我的影子更显得孤独无援。

    终于来到了!我倒抽一口冷气,扭动钥匙,慢慢地推开门,深怕给别人发现,这动作仿佛过了一世纪般漫长,映入眼帘的是一桌已凉的餸菜,光亮的瓷碗和坐在卓边的母亲,‘今天是否派了成绩表?’我的心像给千斤大石重重地压着,无声地沉下去,我的手不自觉地震抖起来,从书包取出成绩表,我故意放慢动作,刻意翻找,冀盼时间能够永远停止,但命运并不理会我。

    终于,我怯怯的把它交出,豁出去吧!我懊悔的垂下头,却不时偷偷地窥探母亲的表情,试从中知道什么,只见母亲浓眉上提,眉目深锁,双手握成拳头,不时摇头叹气,她那双充满失望伤心的眼睛正默默无语地注视我,似在抱怨我,室内宁静和谐的环境弥漫着万马奔腾,百感交集的空气,我的头垂得更低了,想在地上掘一个深洞藏进去。

    ‘下次再努力吧!别灰心,只要尽了力便好了,’母亲淡淡地道,顿时,我整个人轻松了,自由了,解脱了……

    我知道母亲这不是冷漠无情,而是太关心我,体贴我。

    我的老祖屋

    我家在老家惠州东江岸,是一座老房子。

    大门两旁贴着发黄的春联,前面是两扇木造的栏子,门也是木造的,看起来经历了许多风霜,走过简陃又荒废了的客厅,就来到一条充满霉味的巷子,以前这里的房子是租给别人的,我也常这里玩,和租客打交道,可是此刻一阵风吹来,发出掉零的声音,打破我的回忆。

    再住前走,是洗澡房,在那儿常可以闻到花香,在洗澡房时可是一种亨受,花香是由‘小花园’传来的,‘小花园’其实是用砖子砌成大约一米高,上面种满花的高台而已,妈妈总把许多不知名的花搬到‘小花园’里,我和弟弟常问妈妈那些花是不是教科书上有的,可是结果总是出乎意料,有一次,妈妈把一捆类似藤蔓的植物回来,不到一年,竟长到对面新楼的二楼阳台上面去了,真是厉害。

    新楼顾名思义是新建的,大概在我八,九岁的时候吧,新楼是故意盖来让我们一家居住的,一共有三层,基本的生活设施都一应俱全,有新楼,当然也有旧楼,旧楼就在新楼的隔壁,已经有五十年历史了,听奶奶说,这里被日本人空袭过三次,也被重建了三次,一砖一瓦,每个窗子,每个房间都是,所以她常说:‘房子盖得辛苦,幸福来之不易,’我和弟弟听了,想知道为什么日本人对我们的房子那么有兴趣,竟然连炸了三次,再上那里的租客的儿子和我们特别要好,所以四个小鬼头常上楼冒险,打架……玩得忘了时间,就给双方父母揪着耳朵下去食晚饭,真是悲哀。

    我们四个破坏王,不单单对沙尘滚滚的旧楼有兴趣,对旧楼左边的两间房子简直是‘兴致洋溢’,我们把窗子拆下来,把门踢穿两个洞,在房里的墙上模仿毕加索画画……这样做的结果然是被父母以最快速度‘送’出后门,进行‘节食’—不许食饭,四个毛头也不怕死,常常走过种满花的小巷,再到门前的大树,爬上树上去欣赏夕阳,接下来我们亲爱的母亲大叫着‘不知死活’,然后把我们拉下树,回家好好地‘疼’我们啦,当铁造的小门一关,好!末日来了。

    后来,租客一一搬走,我,弟弟和爸爸妈妈搬到香港定居,现在的老祖屋只剩下爷爷奶奶居住,也听不到四个小鬼大哭,屋子更静了,我许久没回去了,也长大了,祖屋也老了,我不能回到昔日的童真和朴实,但是我还是记得老祖屋的所有东西,我在那里度过我最破坏性的童年啊!

    发个好梦

    白日梦,说真的,我每天上课时都发不少,尤其是在某位声线温柔的老师授课时,我想不发个好梦都不行,所以常常在‘催眠曲’之中慢慢的进入‘昏迷状态’。

    上课时发发白日梦总比呼呼大睡好,因为发白日梦,是不会闭上眼睛的,只要手拿着铅笔,桌上放好书本,站在老远的催眠大师怎会发现你脑海正幻想和周杰伦握手呢?

    真正的睡觉可惨了,会流口水的更惨,当然,会发鼻鼾声的最惨,最快被发现,哄堂大笑后,被罚抄‘我以后上课不睡觉’一百次,再犯抄一千次,惨吗?在那些乖学生心中,这头懒猪,该死!但在我这种坏学生眼中,那被罚的人太伟大了,他让这节课授课的时间减了一点,一点儿的时间,足以致命,世贸中心好像也就在‘一会儿’的时间里倒塌了吧?在这同学被罚的时候,我们可谈论到一会儿的午餐,哪个明星最帅,隔壁班的诽闻,是是非非,在五分钟里可谈完了,可能还剩下五十秒时间,好,就让我好好发个白日梦吧!今次要跟周杰伦打场篮球赛,和孙燕姿合唱一曲,还是站在领奖台上,大声说:‘妈!我成功了!’较好呢?算了,管他是啥梦,足以令我会心一笑的梦就好了!

    慢着,还未放好笔记!铅笔呢?赶快滚出来!好!一切准备好,睡!

    春

    春,随着柔和的东风走来了,悄悄的,毫无声息地走来了……

    阳春三月,春回大地,时间万物都苏醒了。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探出脑袋,东张西望,好奇地观察着这个世界。它伸出细细的手,与温和的太阳热情地打招呼。向田野望去,呵,碧绿的小麦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微风拂过,如绿浪翻滚,泛起阵阵涟漪。

    道旁的小树上也绽出了嫩芽,批上了绿色的礼服,兴高采烈地迎接着路人。湖边的杨柳枝上,早已布满了柳絮的绿苞,风轻轻一吹,柳絮便满天飞舞,似天女散花,又如阳春白雪,与微波荡漾的湖水,构成了一幅别致的春光图。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春雨伴着春风,潇潇洒洒地从天上飘落下来,如丝绸般柔顺。春雨落在草地上,小草如饥似渴地汲取春的甘露;春风拂过山冈,将大山打扮得青青翠翠;春风撒在竹林中,春笋也一个个都冒出了头;春风飘过层层的碧林,树木都闪烁着油亮的光。林中的云雀唱个不停,那美妙的歌声让人们陶醉其中。

    在百花争艳的园林中,也别有一番风情:洁白的百合,素装淡裹,晶莹皎洁,亭亭玉立,给人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情怀;紫色的玉兰艳而不俗,丽而不媚,傲然挺立,豪骨侠风;还有那披着粉装的桃花,含苞吐蕾,昂然挺立,与百花争妍斗艳,开得热闹极了,真有“十里桃花相映红”的景致。

    世间万物迎着春,深深地陶醉在这美丽的春景之中。

    家乡的田野

    家乡的田野,五彩缤纷。

    阳春,那里的柳树发芽了,它就像一位妙龄少女,披着柔柔的长发随风摇摆。绿草如茵的地上,一朵朵美丽娇艳的小花破土而出对着我们露出了笑脸。田里,有许多小黑点慢慢地移动着。哦,那是一位位正忙着插秧的农民伯伯。

    看,在农民伯伯走过的地方,小秧苗正迎风向我们招手呢!夏日里,大树上的蝉“知了,知了”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哎呀,热死了,热死了,可受不了这天气!”这时的燕子已安好了窝,溜到田野上“吱吱喳喳!”

    地唱起了歌。瞧,再看看田里的秧苗,哎呀,不见了,但取而代之的是金黄色的稻谷。农民们又忙碌起来了,稻谷随风跳起了丰收舞。

    冬天的田野上荒凉又寂静。小草小花都没了,连大树也成了一个秃头。田野里没有了秧苗、稻谷的欢声笑语,小鸟儿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田野睡着了。

    家乡的田野,无论是芬芳的春天,翠绿的夏天,还是秋天的丰收和冬天的寂静,都是那么的可爱迷人。

    我爱家乡的田野。

    母亲的霓裳羽衣

    生活是平淡的,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她就像一首悦耳动听的歌曲,往往蕴藏着一个个朴素的真理,需要每个人用心去聆听、去捕捉、去发现……

    还记得那是一个早晨,我刚刚睁开睡眼,便看见妈妈正弯腰在衣柜里翻什么。衣柜打开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公主般高贵地占满了绝大部分的空间。不过那些衣服都是我的,妈妈为数不多的衣服塞在一个角落里。妈妈转过头高兴地说:“今天我要出远门,快帮我看看,穿哪件合适?”说着便穿上一件老式的短上衣。她在镜子前转来转去,一副自我陶醉的样子。我轻轻地摇摇头,只好说:“妈,你不觉得这像80年代的衣服吗?你又不是老了,脸也不黄,干嘛穿这么老土的衣服呢?像个80年代的人似的……”我还在喋喋不休地发表“高论”,却没有发现妈妈眼里那深深的失落,慢慢地走出房间。

    我望着妈妈的背影,忽然觉得有些陌生。我翻了个身,把头深深地埋进枕头。我曾不止一次问过妈妈,为什么不打扮呢?妈妈愣了一下,温柔地说:“傻孩子,妈妈都快四十岁的人,还打扮来干什么呀?”可我总是很疑惑,妈妈真的这么想吗?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段文字:“每个女生天生都有一件美丽的霓裳羽衣,直到她做了母亲,她就脱去那件霓裳,披在孩子的身上,而她自己只留下一个永远的梦……”我忽然醒悟了——妈妈对我的爱胜过她对美丽的渴望,虽然这渴望一直存在。

    母爱,有时平淡得像一杯水,却深挚得胜过几个大洋。

    风雨中成长

    那是深秋,窗外正零乱的飘着天使的眼泪,对面的瓦檐上立着一只湿透的鸽子。我茫然地盯着它,想理理这纷乱的思绪,想忘掉一次又一次的挫败……。唉!只有这湿淋淋的鸽子,似乎懂得我那湿淋淋的心。

    我在演讲比赛中,又落选了。竟然连决赛未进,竟然连让更多的人评定我的机会都没有。你也许认为这不算什么,没有人是常胜将军,不值得为此小事如此。可是,你不明白……

    小学的时候,我可以不谦虚的说,我很优秀。不仅学习名列前茅,而且我更骄傲的是我的朗读。我曾多次参加演讲比赛,且均取得优异的成绩。每天晚上我都会捧出那红得耀眼的荣誉证书,好好的抚一抚,闻一闻那特有的书香。

    然而进入初中之后,语文老师别出心裁地搞起了课前五分钟,并且一轮结束后,要评选出优胜者,参加学校的演讲赛。同学们都群情激昂,打算在新同学、新老师面前露一手。比赛开始了,我也满怀“雄心”,以为可以好好的练一练了。课余时间,我一遍又一遍的往图书馆跑,查阅资料。那一段时间,我简直快练成“飞毛腿”了。正当我满怀信心准备杀入决赛时,同学传给我一个难以置信的消息——我落选了!

    当时,我认为可能是因为实验中学“高手如云”,我这颗“金子‘还未被发觉,还是”稍安毋躁’吧。于是,抚平挫败的伤口后,我又着手于“第二次尝试”。我踌躇满志的准备着。那段时间,我如同发疯一般,奔走于图书馆、教室之间,一遍遍的朗读着我所选的演讲材料。然而,我又失败了,我又落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的阴影笼罩着我。可是中国人那骨子里特有的永不言败的精神支持着我,让我有了第三次尝试的勇气。

    临近期中考试,我终于杀进决赛——三选一。又一次机会刺激着我的神经。我顶着学习的压力、时间的紧迫以及那不信任的目光,又一次参加了比赛。然而在秋雨淡淡的凄清之中,我又一次失败了,我真的又落选了!我似乎开始怀疑我的能力了。我困惑了,我茫然了,我也无奈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哭了。妈妈疼惜地抚摩着我,没有说一句话,她递过一本书,然后出去了。《中国坚儿》?!这不正是我从班级图书角借来的那本书吗?我被感染了,被陶醉了,被鼓舞了。鸦片战争期间,正当西方耶稣子民已经创造了日不落神话时,而东方的紫金城却在重重黑雾中酣睡。那腐朽,那无能,那无奈,可想而知,而中国的硬汉子却用自己的鲜血,用自己的胸膛,用中国人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震裂了寒冬的坚冰,唤醒了中国人的良知。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吉鸿昌“恨不抗日死,留做今日羞”,……他们为祖国的救亡运动献出了生命,我的挫败和他们的挫败相比,何足挂齿!

    我释然了。我看着窗外,雨停了,天放晴了,彩虹出现了,它没有言败,因为只有汇集了地上的雨露,才会凝成天上的锦绣。

    经受了风雨中的感情历练,我终于长大了。中国人永不言败的精神再次告诉我:只要爬起比摔倒多一次,那便是成功!

    成长的足迹

    金色的童年是美好的,多彩的少年是美好的,处处都留下了我成长的足迹。

    书香阵阵的图书馆里留下了我成长的足迹。

    从我刚识字那天起,书籍便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教给了我知识,教会了我做人。每逢星期天,我都会一头钻进图书馆,在书籍的海洋中尽情遨游,有时都想打个地铺在书店里住下。在我十岁生日的那天,姐姐送了我一张借书卡,从此遇到自己喜欢的书便可以借回家来看。现在,我书店里的许多书我都看过了,也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

    充满友爱的校园里留下了我成长的足迹。

    五年级时,我认识了一位好朋友,她的名字叫焦翔鸥。我们曾在校园的攀梯上立下过美丽的誓言:要一生一世做最好的朋友。每到课间,我们都会漫步在校园内,谈天说地,交流读书心得。在她的影响下,我的性格渐渐开朗了起来,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有一次,语文老师误解了我,我想去找老师解释,可是又没有勇气。她问我怕什么,我说我什么都不怕,她说:“既然是这样,说明你没有理由害怕,去吧没关系。”

    在她再三的鼓励下,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向办公室走去。从此以后,每当遇到困难的事,我就会想起她,一想到她便就有了勇气。

    少年时期,温馨的家庭里留下了我成长的足迹。

    现在,我越来越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爱,那无私的爱。到了中学,由于要上早自习,所以我每天都要早早地起床。可是劳累了一天的妈妈比我起得更早。在锅碗瓢盆的交响曲中,我开始洗脸刷牙。洗漱完毕后,等待我的是一顿丰富而又充满情调的早餐。雪白的桌布上绣着几朵纯洁的百合,几朵盛开的鲜花插在花瓶里娇艳欲滴。两个煎蛋,一杯牛奶,还有几块可口的点心,这就是我的早餐。一年多来,我每天都会吃上这样一顿早餐,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风景优美的公园里,笑声阵阵的游乐园里,热闹非凡的街道边……

    我成长的足迹无处不在。

    我心飞翔

    我既跑不快,又跳不高,是个“全不能”型运动员,可是我喜欢放纵我的心情随着红色的中国龙驰骋于世界,体验成功的喜悦,回味突破的快感。

    ——题记

    经历了01年夏天的举国欢腾,04年奥运的威振世界,06年刘翔的腾越五洲,中国人似乎离辉煌越发接近,奥运圣火不再高不可攀。告别了悉尼,再会了雅典,仅剩一个并不漫长的等待,这和平的火焰将传到中国,传到北京。届时,中国国家体育代表队将代表所有巨龙的子孙,迎来世界性的一刻。这广阔的世界,交融的世界,将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举行象征和平与友谊的神圣仪式;来自世界各方的人们将汇聚在这里,在竞争中寻找友谊、快乐。而中国人们的责任就是让他们宾至如归,让他们感觉到世界是一个大家园,奥运五环链接着家园中每个人的心。

    世界人民天长地久的友谊在奥运盛会中,放射出最闪亮的光芒。激烈的竞争之后,也许并无所谓成败,而选手之间一个象征礼仪的拥抱,却让我们感动万分,坚定地抛弃了失败的遗憾;而胜利后我们或是平静,或是欢呼,都流露着我们最真诚的喜悦,都是我们送给不懈努力的运动员们最珍贵的喝彩。这就是奥运巨大的魔力,不论是观看者,还是参赛者,都沉浸于其中,欲罢不能。

    中国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的骄人成绩更是令人刮目相看:乒乓球队的犀利敏捷,排球队的勇猛无畏,跳水队的干净利落,举重队的力大无穷,都无疑给千空万户关注着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世界上其它体育大国叹为观止。这是一支世界上独一无二、人才辈出的队伍,可以说屹立于高山之颠而能高瞻远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奥运健儿们能谱写新的传奇。乒乓球队的张怡宁一马当先,篮球队的姚明高不可攀,体操队的杨威技艺超群,田径队的刘翔龙腾虎跃,不论潜力、实力、竞争力,都似苍龙般驰骋于天际之上,遥遥领先于别国之前。这是个卧龙藏虎的地方,能使美国不敢小觑,能使俄罗斯甘拜下风,能使许多实力强劲的体育大国望而生畏,能使世界人民拍案叫绝。就算如此,中国国家体育代表队也从不松懈,更付诸越来越多的努力,期待着结出丰硕的果实。为了近在眼前的友谊盛会,中国人将为世界奉上一桌美味丰盛的大餐,也将为08年的大丰收而辛勤耕作。

    我坚信在不远的08年,奥运圣火在神州大地点燃的时刻,中国队能在这不灭火焰的照耀下走向友谊,走向和平,走向胜利,走遍世界,也希望火红的华夏巨龙能翱翔于天地之间,载着我飞翔于中国大地之上,为中国的奥运健儿们加油喝彩!

    期待奥运,我心飞翔!

    后记

    参加奥运是长久以来的梦想,我又因自己的天资平庸而感到遗憾,但是偶然在一次梦中,我发现了自己拥有了猎豹般的速度,燕子般的敏捷,灰熊般的力气,袋鼠般的弹跳,尽情地纵横于赛场间。然后,这终久是梦,恍惚醒来的时候,枫边已满是兴奋与激动的泪水!

    我关注生命的价值

    “命”这个字很特别,因为命的上面是个“人”字,这正说明每个人都是有生命的。而人又是最高级的动物,所以把“人”放在“命”的最上面吧。而有的人只关注自己的生命,没有想到别人的生命;有的人只关注人的生命,却没有关注到动物的生命。而我则关注动物的生命,也关注它们的价值。

    因为我关注生命,所以我喜欢养生命,而我养的第一个生命就是最“低等”的生命——鱼。但是由于我外出度假,没有关注它,它就活活饿死了,为此我感到内疚……每次,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总会看到一些流浪狗,一个个无家可归。记得有一次,我走得正好,突然马路中间传来一声惨叫,我随声望去,原来是一只流浪的小狗被卡车压倒了,可是那卡车停都没有,就开走了,而在那血泊里的却只有小狗那孤独羸弱的身躯……我想,撞了一只狗是这样无所谓,假如撞的是人呢?……人是一条命?那狗不也是一条命吗?我的心沉沉的,酸酸的。

    人们常说生命无价,生命无价。可是我所看到的好像只有人的生命才是无价的,而被人们称为朋友的动物们的生命又是怎样呢?我曾见一个小男孩花了五角钱买了一只小乌龟。我本以为他肯定会好好待它,可是随后我看的却是:小男孩随手把小乌龟扔在地上,让它四脚朝天,可怜的小生命它吃力地把身子翻过来,可是小男孩又迅速的把它翻过来,小龟在小男孩“咯咯……”的笑声中又一次伸长了脖子……最终小龟永远的伸长了脖子。就这样一个生命就被仅仅五角钱轻轻松松毁灭了,难道一个生命就只值五毛钱吗?

    生命对于每个个体都只有一次,无论是你、我、他的,还是它们的。让我们关注生命,关注生命的价值吧!

    我关注生命

    生命起源大海,更起源于每一个人的心。在世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生命的存在,而我们不仅要善于发现生命的存在,更要关注每一个生命。

    记得在前年的一个秋天,我到住在农村的外婆家做客。在院子里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只刚出生几天的小猫咪。这只小猫仔可爱极了。茸茸的毛摸起来很顺手,细长的尾巴,大大的肚子,软软的肉垫,还有灰白的毛一节一节,围满了猫仔的脖子,好像它戴了一条银白色项链。这只小猫咪是外婆家的母猫生下来的,但猫妈妈不只怎的,将这个可爱的小生灵丢在了一边,不闻不问。可怜的小东西就这样过了一个上午,什么也没吃。从小就喜欢猫咪的我一听,便对眼前的小东西起了怜爱之心。看着这只小猫咪,我顿时觉得没有了母爱的可怜。小猫在我的面前吃力地走着,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双眼努力地紧闭着,红扑扑的鼻子和干燥的小嘴巴令我心疼起来,如果再不管这只小东西,那么它随时都可能从这个世界消失,到时我就会成为一个剥夺它生命的罪人。于是,我找来外婆不要的破布做成了一张床,又拿来清水将小猫那脏的脸清洗干净,随后端来了一碗汤水,送到小猫身边,它用灵敏的鼻子一下嗅出了汤水的位置,便一口一口的舔起来,还“喵喵”的朝我叫,望着这可爱的小生灵,高兴之情便油然而生,直到临走的时候,还嘱咐外婆妈妈照顾小猫咪。如今,两年过去了,这只小猫咪已经当上妈妈了,它将它的每一只小猫仔都照顾得健健康康的,每当我看到它时心中便会想:连这只猫也懂得关爱生命了。

    在生活中,的确有许多生命需要别人的帮助,也许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也许是一朵快要凋零的野花,但只要我们关爱每一个生命,他们都会活的非常灿烂。

    生命起源于大海,更起源于每一个人的心,让我们用心去关注每一个生命,携手共创一个爱的世界吧!

    我关注民族的复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读者》上的一篇文章:《历史题该怎么考》。也许你会说就这么考呗!不就是问问《马关条约》什么时候签定的,赔了多少地,多少银两,造成什么后果什么的。的确,就是这样的,然后我们不再去研究它,而是把答案背得滚瓜烂熟。《马关条约》签定于1895年,赔了辽东半岛和台湾岛还有二亿银子,造成我国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

    可是,条约已经签了,土地已经割让了,银子也已经赔了,历史已经过去了,我们研究这些也已经于世无补了啊!为什么我们总习惯于把目光放在过去而不放在未来呢?

    然而,日本不会这样考,他们会把历史题结合未来来考。请看日本考题:日本和中国将近100年打一次仗,19世纪打的“日清战争”(我们称为甲午战争),20世纪打的“日中战争”(我们称为抗日战争),那么21世纪将会在什么时候开战呢?请你预测一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对应呢?他们的学生回答是十分可怕的:日本和中国的战争应该是在台湾回归中国以后开始吧!那大约是在2015年到2020年之间。因为台湾回归中国以后他们将会封锁我国的通商口岸,那么我们就得绕道而行。这样就会提高我国运输成本,那么日本舰队就会向中国发出战争,中国就会应敌,这样一来战争也就爆发了。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做好应敌的准备,培养大量的军事人才,好在战争上取得胜利。

    多么令人震惊的日本中学生的答案啊!日本培养的是能力,我们国家灌输的是知识。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日本比我们国家富强的缘故吧!

    天啊!我们的教材和日本相比之下是多么的可笑啊!为什么我们在学历史时只把目光放在过去呢?赔也赔了,割也割了,签也签了,历史能够改写吗?我们该做的是想想未来该怎么办,怎么使国家更加繁荣昌盛,而不是一味盯着那些枯燥的数字去背得焦头烂额,这个没用。

    民族的复兴取决于这个民族的教育。我们改写不了历史,但我们可以编写未来啊!我们要时刻关注民族的复兴,为祖国贡献出所有的力量。日本人能够时刻关注他们民族的复兴,我也能!

    我关注历史

    祖国是养育我们的母亲,对祖国的爱是与生俱来的。作为一个中国人,怎么能够不了解中国的历史呢?

    我关注历史,在书籍中我了解到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她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秦始皇是第一个统一这片土地的人;汉武帝在这片土地上施展自己的雄才伟略;唐太宗建立了“开元盛世”的大好江山;成吉思汗将这片土地扩大得无边无际……多少英雄豪杰、志士仁人的故事都在这片土地上扮演……这一切的一切,怎么能够不让一个中国人引以为豪呢?

    可是,在中国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却令我满心怨恨!历史老师讲到“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时,我泪眼含花;讲到“鸦片战争”、“火烧圆明园”再到“马关条约”、“瑷珲条约”,我义愤填膺。我们从一个泱泱大国变成了“东亚病夫”,这片土地也变成了帝国主义分割的肥肉。于是我从小便有这样一种想法:你满人怎么啦,夺走我们汉人的江山,管好了便也算了,可是却越弄越糟,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我对历史的看法也开始有了改变。清朝的皇帝在历史上还算比较好的,康熙、雍正、乾隆在乱世中迅速开创了“康乾盛世”,维护了国家统一,巩固了边防,促进了经济发展。他们亲自批点《资治通鉴纲目大全》,编纂了《朱子大全》、《康熙字典》等卷帙浩繁的著作,文化气魄铺天盖地。

    了解了这些,我的心中起伏不平,如果我是从客观的角度去关注历史,心中的历史情绪、大汉情结,有多少是应该保留的,又有多少是需要校正的呢?汉族是中华民族的主宰并非理所当然,不能否认,满族是中国的满族,清史是中华历史的一部分。

    不懂历史的人永远是个孩子,伤过心的民族才会变得更加深沉和坚强。历史——必须关注,但不能迷失方向。去关注历史吧,全面客观地看待历史吧!中华民族的历史等待着我们传承、发扬和滋长!

    我关注我的祖国

    翻开中国历史这幅长长的画卷,映入眼帘的有连绵不绝的壮丽山河,也有了无人烟的荒野平原;有辉煌鼎盛的骄傲篇章,也有曲折凄苦的屈辱画面。啊,这就是我的祖国——中国,一个命运起伏的国家。

    从那古老的时代起,从历史长河的源头,中国一直流到了现在。那河水是清,是浊,何时汹涌澎湃,何时平静安宁,我想,每一个国人,都应对此有所体会。它留给我们的,是中国承载的五千年的文化。

    这文化一直传承到今天。今天我的祖国,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落后,贫穷,愚昧——这堆拖累了我们太久的烂泥早已被甩得干干净净。现在,在中国的词典里,只印着这样几个字:拼搏!发展!创新!

    好一派生机与活力!这才是作为东方雄狮应有的王者风范!

    的确如此。中国,正以它的行动,向世界证明着自己。

    香港、澳门已相继回到祖国怀抱,世界组织的大门也向着中国敞开。2003年7月13日,在这个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里,它再以他那坚强有力的手臂,接过了等待四年之久的圣火,将在2008年点燃。这一连串激动人心的消息,不就是中国给世界的最好的证明吗?他要站起来,站在亚洲平原上,怒吼!中国的历史固然古老,但是心却是和这段古老恰恰相反的年轻!

    在发展,在发展,在发展……这是中国蓄势待发,是祖国心脏跳动的声音,惊起东方大地的每次震动。

    我看见,北京、上海,这两颗璀璨的明珠,交相辉映,发出耀眼的光照亮世界。

    我看见,曾经趾高气扬的超级大国正在同中国友好地握手。

    我看见,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我看见的远远不止这些。

    现在,中国——我的祖国,已经铺好厚实的纸,沾起研好的墨,书写着新的篇章。健壮如飞,引得多少双眼睛带着敬意齐刷刷望去?我不知道,因为,关注着的,也远远不只我一个。

    我关注你——中国

    每当我站在中国地图面前,你那雄鸡般的优美轮廓便展现在我面前。你告诉我,那雄伟的青藏高原不是你的脊梁吗?那奔流不息的长江不是你的静脉吗?那汹涌澎湃的黄河不是你的动脉吗?那经济繁华的北京不是你的心脏吗?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历史源远流长,多少华夏民族的炎黄子孙,在你的哺育下发扬滋长。由此,我不禁想到了你的过去——

    多少年的封建王朝统治着你的人民,清庭的腐败无能更令人深恶痛绝。你虽发明了第一张纸,上面却签满了无数不平等的条约;你虽发明了第一撮火药,却让八国联军炮轰那古老的长城;你虽发明了第一个指南针,你的儿女却在黑暗中摸索了几千年。从万邦朝圣的泱泱大国,却落后为群寇强欺的东亚病夫。也许是勤劳,维持了你的发展;也许是斗争,延续了你的文明。多少英雄儿女站起来了,在自古华山一条路的天险中用血肉筑成了一道新的长城。于是,便有了你的现在——

    当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刻,你的人民摆脱了剥削,翻身作了主人。当邓小平在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讲话时,你的人民摆脱了贫困,奔向小康。于是你建起了第一条铁路,有力的回击了外国人的讽刺;于是,二弹的蘑菇云第一次在你的土地上升起,粉碎了美苏的核垄断;于是,你的第一家人造卫星“东方红”被火箭送上天空,重量超过了前5位国家总和。

    在第三代第四代领导人江泽民和胡锦涛主席的领导下,你便有了空前的发展。香港澳门的回归,使亿万中国人欢呼雀跃;深圳由一个小渔村变成了国际化都市;上海成了一颗璀璨的东方明珠;大连港实验了万吨巨轮的下水……这一切的一切,就是你蓬勃发展最好的见证。

    于是我幻想着你的未来——在你的大地上喜悦代替了悲哀;友善代替了仇杀;笑脸代替了哭脸;明媚的花园代替了凄凉的荒地!我们是可以这样相信的。朋友!

    我将永远关注你——中国!

    巴掌下的乖女孩

    看,对面的女孩走过来,走过来:一头飘逸长发,一件白色上衣,背上一个双肩书包,手拿一本英语书,哇,简直是一个乖乖女嘛!她是谁呢?告诉你吧,那就是我——晨星。

    大多数同学都是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的,可我却是在母亲的巴掌下长大的。从小到大,在我的记忆中,母亲对我举起了不计其数次的巴掌,而仅有一次,那巴掌落在了我的脸上。

    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百花盛开的春季,但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我的心中既充满了无限的羞愧,又充满了无限的感激。那天表哥搬家,我在姐姐家玩,表哥来请吃饭的时候,我刚想回家,但还是被表哥叫住了。一路上,我心里很矛盾。到了表哥家,终于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大大的饱餐了一顿。

    吃完饭,我高兴地回到了家。刚走进屋,就看见妈妈一脸很不高兴的样子,瞬间,我那高兴的笑容也随着妈妈的表情悄悄消沉了。妈妈带着批评的语气问我:“今天你在哪吃的饭?”我不敢看妈妈的眼神,低着头说:“在表哥家吃的”。妈妈生气地说:“我以前是怎么跟你说的,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可就不让你贪吃别人家的东西,这种小便宜不能占”。“不就是一顿饭吗?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吗?”我瞪着妈妈说道。妈妈气得说不出话来,她把手慢慢举起,但又迟迟不肯下手,我则瞪着眼睛不服气地望着妈妈,最后妈妈咬着嘴唇,把手再次举起,“啪”的一声,终于打在了我的脸上。“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打我吗?”我一赌气,扭头就跑出去了。

    我一个人在外面徘徊,不知不觉夕阳的余晖已洒满大地,几声鸟儿的鸣叫似乎在提醒我:该回家了。凉风袭来,我也似乎清醒了许多:唉,又惹妈妈生气了,妈妈的胃疼病又该犯了,我怎么就管不住自己,为什么要谗嘴呢?妈妈不是一再告诉我要做个好孩子吗?我真的是让妈妈太失望了。不过,没关系,下次我不会再犯错了。于是,我向家走去……等待我的是温暖的灯光和灯光下妈妈焦急的身影。

    当我吃饭掉米粒时,妈妈举起的巴掌告诉我要爱惜粮食;当我和弟弟因为一件玩具抢的不可开交时,妈妈举起的巴掌告诉我要疼爱弟弟;当我因为看电视而影响了学习成绩时,妈妈举起的巴掌告诉我做人应该努力——就这样我在妈妈严厉的目光和举起的巴掌下,养成了许多好习惯。

    一天一天,风霜遮盖了容颜,您慈爱的心女儿终于能够体会:在您的巴掌背后是一份博大深沉的母爱。妈妈,您的手就像我人生路上的路标,将指引我继续前进。我爱您——妈妈!

    发现

    序幕:在古老的原始社会,刚进化的人们,面对缤纷的世界心中充满了茫然:只能吃野果,穿树叶,过着最为原始的生活,可这毕竟是人类,他们不甘于此。于是,有了众多的发现。

    第一幕

    (时间:原始社会;地点:森林;人物:进化人。)

    一天,天阴得很沉,雷声几乎可以把人的耳朵震聋了。开始,刚刚进化的人十分害怕,忽然,雷把森林里的一些干枝点着了,从这时起人类便发现了火,可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他们只是小心地接近火,感到裸露的身体很舒服,他们便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把火中留了下来,直到有一天,他们将打来的猎物分吃时,有一个人不小心将猎肉掉进火里,当他把肉取出来时,肉已经被烤熟了,十分好吃,这时他们便发现了火的重要作用。

    第二幕

    (时间:唐朝;地点:炼丹房;人物:法师。)

    一天,法师正在丹房炼丹,他把硫磺和一些药材放在一起。忽然,一声巨响,法师被炸伤了,这使他发现了火药。后经他苦思冥想,觉得用在军事上比较合适,并向当时的皇帝举荐了火药,皇帝十分高兴,这便是火药的发现过程。后来经人们充分研究,又发明创造出火炮、火枪等军事武器。一个封建迷信的炼丹活动,居然塑造了一种重要的军事武器,怪矣哉!

    第三幕

    (时间:近代;地点:乌云下;人物:富兰克林。)

    1752年7月的一天,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在雷雨中把一个绸子做的大风筝放入云中,风筝上有一根尖细的铁丝,用来捕捉天空中的电,再用麻绳与铁丝联系起来,麻绳末端栓了一把铜钥匙。一阵雷闪袭来,富兰克林看到麻绳上松散的毛毛向四周竖起来,铜钥匙与手之间发出电火花,全身感到一阵麻木。富兰克林把从天空中捕捉到的电储存在一个特制的瓶子里,同样可以用来做电的实验,从而成功地证明了电闪雷鸣是天空中发出的大规模放电现象。

    尾声:发现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发现是人类文明的条件,发现是一剂走向明天必被的良药!发现是从生活中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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