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活着就像是坐公车,从起点到终点,每一站的风景都会不同,或是惊喜,或是失望,一路上你会遇到很多人,或是友善的,或是无礼的,每一站都会有人上车有人下车,其实这一切都不重要,关键是你别搭错了车女人因为爱做梦,所以大多多愁善感,因为梦想总是离现实太遥远,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能找一个好男人,可是怎样的男人才算是一个好男人呢?好男人又固定公式吗?是不是那种容许你撒娇任性,接纳你种种缺点,愿意替你承担一切,心甘情愿的为你遮风挡雨。而且,只要你一掉眼泪,他就拿你无可奈何,无怨无悔地把一生的生命都奉献给你,因为他眼中永远只有一个这样的你!我想这大概就是女人心中的理想男人了吧。可是这个世界真有这样的人吗?我想答案或许是否定的吧,因为那不是人那是神,太完美了。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有的,活生生的人是不可能做到那样完美的,他或许只会出现在琼瑶阿姨的小说剧本里吧。人其实蛮矛盾的,明明知道这个世界不存在完美,可偏偏就是要去寻觅去追求,可是我却有想过,如果真的当太完美的东西摆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或许未必能接受,因为它一定会让我感到不真实没有安全感,飞的感觉固然美妙,可是无论多美妙,你总会有飞累的时候,总会想有要停下来歇歇脚的时候,而当你停下来,双脚着地时,你一定会觉得那才是你想要的安逸,那种舒服那种美好才是真正切切的。
生活和演戏不同,你永远都无法知道你的下一秒钟会是怎样的镜头,而你所要做的是好好过每一秒钟,对于下一秒钟我们只能祝福,只有期待。过分得想让它安自己的模式而存在,那么最后换来的或许只会是伤害。
爱情是什么颜色的?蓝色的?红色的?紫色的?还是其他什么颜色?当然同样无法定义,因为每个人的爱情是不同的,对其的感悟就会有所不同,而我所追求的爱情是白色的,不单单因为它是纯洁美好的象征,更因为它有种朴素而简单的美,在我看来白色虽然单一,却是所有颜色中最耐看的。
对于自己的感情我一直小心翼翼,无声观望,所以会略显骄傲和矜持,可是感情的事,情深如针,情深如刺。当这一切真的开始了,我又何必再对自己说:“喂,你该理智些了。”现在再去理智,岂不是讽刺?此刻我也决定就这样下去,决不停止。我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去想得与失。我会试着去过平凡女子无悔的坚持,明天虽然不可知道,但我也决不会去斤斤计较那失去后条条伤痕,因为感情本来就难以解释,谁能保证他永远不变呢?人本来就难以主宰自己的感情,所以才会爱,才会恨,才会难舍的感觉。当看淡这一切,想通这一切,现在的我对自己说,我这一生就算错也就只错这一次。
什么破坏了婚姻
一位社会学博士就要毕业了,导师建议他用“破坏婚姻的决定性因素”为题来撰写毕业论文。在博士生看来,这个题目实在是太简单了,破坏婚姻的决定性因素当然是婚姻中的双方彼此不再相爱了,或者其中的一方厌倦了另一方,或者是有第三者介入,等等,总之是爱情在作祟。
可是导师却告诉他不要把这个问题理解得如此简单,最好还是要经过多方面的实际调查研究再下结论。于是博士生开始按照平常撰写论文的程序开始着手准备毕业论文了。写论文的程序不外乎几个环节: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从中提炼大量的有效信息—最后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深入分析得出结论。因为是自己的毕业论文,而且选题又是导师建议的,所以博士生虽然最初有些轻看这个选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他一直都非常认真。
越是深入这个选题的准备,博士生就越感到导师当初对自己的告诫是多么明智。在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提炼时,博士生发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一种结论是来自于一家家庭咨询机构提供的调查表,将近8000份的调查表显示,约有90%的人认为爱情是决定婚姻能否维持下去的决定因素,这个结论与博士生当初的想法是一致的。但是,当博士生在自己对一些离婚夫妇的实际调查以及看到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发现,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导致婚姻破裂的决定性因素根本就不是人们想像中的那样,也就是说,常常导致婚姻破裂的决定性因素根本就不是爱情的消逝。
博士生对许多离婚夫妇进行了深入调查,他的调查与法院提供的资料信息反映的结论基本一致:在实际生活中真正破坏婚姻的往往是那些根本就不值一提的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其中有一则案例表明,一对夫妇离婚的直接原因是丈夫喜欢吸烟,妻子却对此非常讨厌;妻子从来不吃快餐和肉食,这令丈夫感到无法接受。另一对夫妇离婚的原因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夫妇二人都特别喜欢吃鱼头,但是丈夫喜欢吃红烧的鱼头,而妻子则喜欢吃清蒸的鱼头,两人经常为此吵架,最后实在没有办法调节只好离婚。还有一则案例,丈夫习惯清早起来洗澡,而妻子却习惯在晚上睡觉之前洗澡,只要各洗各的就可以了,这本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矛盾并不那么容易解决——妻子认为丈夫清早起来洗澡耽误了大家上卫生间的时间,这样很容易导致自己上班迟到,孩子上学也要受到影响,而丈夫则认为妻子晚上睡觉之前洗澡身上的清香味道会破坏自己的睡眠,结果他们也只能因此各奔东西……
后来,博士生在他的论文中写道:“从理论上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爱情是决定婚姻是否存在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真正破坏婚姻的罪魁祸首根本就不是爱情本身,而是婚姻生活中点点滴滴无法言说的小事。这些事情的微小几乎让我们无所察觉,可最后它们却能破坏历尽千辛万苦才构建起来的婚姻。”
真正使你感到疲惫的往往不是一眼望不到顶的山峰,而是在攀登过程中落进鞋中的一粒细沙。无论是婚姻,还是其他方面,人们常常被那些细沙折磨得疲惫不堪。
暗恋不是一件幸福的
她再次为他泪流满面。他是她爱上的男人。他不是她的。
因为游戈,果果的第一志愿没有考上,他的父亲找了很多人,终于给她找到了一所还算有名的绘画学院。女孩天生喜欢画画,她就果果静的接受了父亲果果排的学校。
果果在这所学校上学的期间,有一名男生对她穷追不舍。他送她礼物,给她卡片,为她写诗,为她画画。女孩无法拒绝,她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回答,没办法,一眼喜欢上。
果果就突然愣在那里。她好像看见了三年前的那个早上,她站在宽大的教室里抬起头看着游戈,看着他明亮尖锐的眼睛,他便是果果一眼喜欢上的男人。
她再次回想起有关于他的一切。
(三)
两年后,果果离开学校,来到父亲的公司上班,她在那里做小职员,把自己投进没日没夜的工作里,计划稿子,然后递给经理。
白天,她像普通人一样努力工作,可是晚上,她总会看见游戈的面容。那个她看了无数次的双眼,尖锐的刺痛着,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始终忘不了他。
有一次果果去广州出差,公事办完了,朋友带她到小酒吧唱KTV,喝着喝着她就醉了,在模糊的幻觉中看见游戈走过来轻轻的抱起她,果果的眼泪就这样掉下来,五年了,她还是可以为他泪流满面。
第二天醒来她在自己家里,她什么都记不清楚,只记得那双明亮的眼睛,她把脸藏在被子里,然后哭了。
后来同事告诉她,是小酒吧里的老板帮忙送她回来,他说他叫游戈,和她在十五岁就认识。女孩突然站起来跑了出去,昨晚发生的一切,原来不只是幻觉。他真的存在过。
她再次到这间酒吧的已经是下午2点,女孩正要推门的时候听见熟悉的声音唤她的名字,她猛然转头,看见那双明亮且尖锐的双眼。
只是在眼光的照射下是刺痛的。
他们坐在靠近舞池的地方,桌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一些人跳舞,很慢的曲子,忧伤且阴郁的钢琴曲。
游戈穿着黑色的衬衫,头发稍长,留着胡渣,他笑着问她的近况。她笑着说很好,一切都好。
然后就是寂静的沉默。
许久,他再次打破沉默,他问她,你还喜欢我吗。女孩抬起头,她的眼里有晶莹的泪水,她说我喜欢你了五年,你欠着我五年的感情。
他笑了,淡淡地说,可是我不爱你。
女孩突然拿起杯子,闭着眼睛把杯子里的水泼在了游戈的身上。所有人都转过头看她。
冰凉的水顺着游戈的头发滴在桌上,果果头也不回的跑出了酒吧。这个她爱了五年的男人竟然用漠淡的口气对她说不爱她。
果果跑的很快,可以听见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然后她终于停了,看着眼前闪亮的红色光芒微笑,她在黑暗迎来之前轻轻的闭上了眼睛。
在快要消失的光亮和声音中,果果最后一次看见游戈的双眼,明亮而尖锐的刺痛着。他是她爱了五年的男人,但是,他不是她的。
2004年4月4日登出一则新闻,一位女孩位于高速路上被疾速行驶的车辆冲撞,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宣告死亡,年仅二十二岁。
谁来导演我们的爱情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问自己:到底越来越相信爱情呢,还是越来越不相信爱情?显然,这是一个哲学问题,与电影无关。但在所有的电影中,爱情无疑都是最大的主题,每个人都想从电影中看到浪漫而又恒久的爱情,有时候我们更情愿躲在情节带给我们的幻境里不出来。
徐静蕾:情感是一样需要克制的东西
最耀眼的情人节电影非徐静蕾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莫属,影片曾在去年的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中获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改编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同名小说的影片,讲述一段无私的情爱故事:一个41岁的作家在生日当天收到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信中描述这个女子自13岁那年爱上他,与他有过短暂的欢娱,且生下一个孩子。无论岁月如何改变,她只在作家生活之外默默爱着他,直到临死之前才告知真相。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制作费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拿这么多钱来陪徐静蕾“耍把势”值得吗?此片投资方保利华亿总裁曾表示:“我们为徐静蕾的《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配备了最强的制作队伍,我们愿意花大价钱来扶植中国电影的新生力量!”在情人节,我们需要爱情神话,也需要这样的情爱震撼,徐静蕾的电影对真爱的思考无疑是成功的。那就是,情感的主题是没有国界的,爱情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唯一不同的是,原着叙述很热情,而她的电影有一种很克制的东西在里面,电影的情感方式与原着不同。她的电影不想去启发别人、教育别人,只是用激情去表达,使观众感动。当代女性在爱情里只关注自己的感受,《来信》就是一个很纯粹的、当代人能理解的爱情故事。
胡安:怀旧永远是个经典符号
另外一部引人瞩目的影片也是女导演的作品,由胡安执导、周迅、王志文、邬君梅主演的《美人依旧》颇有点之前《花样年华》、《橘子红了》的风格,三四十年代的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充满旧时气息的公馆中,两个出身不同、性格迥异的姐妹和一个情场男子的故事在欲望和无奈中展开。华美的旗袍、摇曳的灯光、浓郁的花朵。这些元素在充满怀旧情调的画面中展开,只是摄影师和美术师改为美国人。是西方人眼中的东方之美,这样的视觉,给我们似曾相识的异想天开。
《美人依旧》打着怀旧的旗号,制作班底却大部分都是美国独立电影人,是旅居美国多年的华裔女导演胡安倾力打造的一部古典唯美的情感电影。《西洋镜》之后,胡安一直寻找一部令自己兴奋且能共鸣的女性题材电影,就如张爱玲小说中精心构筑的女人世界一样。《美人依旧》虽不是张爱玲的作品,但导演胡安却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感性,通过特定年代里的一对姐妹在爱情旋涡中的情感挣扎来勾描女性共有的情感地图,以及女人、男人在爱情游戏中,情感上的流失和放逐。
霍建起:爱情并不都是完美
《情人结》也讲述了一段东方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这是一个苦情戏,完全不同于霍导以前的作品,虽然是城市戏,其中也有一些比较美的场景,但是人物情感的描写会更加偏重,而且《情人结》在故事的安排上会更加密集,在一些情节的衔接上不像霍建起的前几部影片那样缓慢。主演由陆毅和赵薇担当,霍建起对于他们的表演给予了足够的肯定,他表示,自己对于角色的人选是否适合有很直觉的判断,不论是新人,还是明星,关键是要贴切角色,有感觉才行。
一部这样悲伤的电影选在快乐的情人节上映,有可能让那时要求快乐的人不去选择,但是全世界的爱情不是都那么完美的,也许就是这种不完美甚至有些凄美的爱情才能真正打动情侣,让他们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爱情。
侯咏:女人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如果不是《茉莉花开》,恐怕没有人提起侯咏,不会知道他是张艺谋、陈凯歌的同班同学、张艺谋的老搭档,更不会注意到那么多着名的影片《孙中山》、《鸦片战争》、《一个都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幸福时光》,还有《英雄》,都署着他的名字——摄影师侯咏。现在,他的身份是导演。十年后再执导的侯咏用“水到渠成”来形容重新做导演的感受:“因为这个题材早就看中了,只是那时还没有那种兴趣,十年来都一直忙着拍戏,做摄影师,这两年算赶巧了。有人给我投资,我的兴趣也就滋长了。”
章子怡也终于在情人节中等到花开,其实之前曾在几个电影节中露面的《茉莉花开》早已小有名气。讲述的三代女人——茉、莉、花的情感故事,前两代人生活在旧时代,没有逃脱出命运安排的感情陷阱,直到花这一代,才学会选择自己想要的一切。章子怡一人分饰三角,导演侯咏原来是摄影师,在画面处理上借助年代的跨越,使《花开》大量出现时下风行的怀旧画面。《花开》改编自苏童的小说《妇女生活》,不过改了结局也改了韵味,苏童把小说处理成不同时代的女人在情感上相同的无奈。侯咏却在《花开》中用了一个积极的结尾,在新时代,女人真的懂得自己想要的情感和生活?幸好影片在情人节上演,让我们姑且相之。
叶锦鸿:爱情的气味是什么?
当然也有人不屑于深沉。《花好月圆》由杨千烨、任贤齐、钟镇涛、葛文辉及多位内地着名演员包括刘恒宇、周楠、赵亮、邬倩倩主演,制作费高达2400万港币,由《熏衣草》的导演叶锦鸿执导。这是一部典型的港氏古装搞笑片,杨千烨演一个“天生异臭”的元元公主,穷花匠任贤齐想方设法为公主医治,结局当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影片正好填补了周星星的无厘头搞笑系列衰退之后,香港电影已经很少有轻松活泼的古装戏出现的空白,无厘头的特色,曲折紧凑的故事,演员天性自然的表演风格以及笑料百出的喜剧段落,重新燃起观众对港产古装片的兴趣。
小情小调的故事配上丁丁冬冬的音乐,这是叶锦鸿的电影给人的直觉。迄今为止,他只拍了四部电影,从《飞一般的爱情小说》、《半支烟》、《熏衣草》到最近获香港电影节提名的《一碌蔗》,题材都是不深刻的爱情,滥不滥的爱情在他拍来是寻找,是思念,是等待,是无休无止的睹物思人,最后的结局也往往是轻轻地一碰就碎了。
也许很少有人注意过,关锦鹏大红大紫的电影作品《阮玲玉》的副导演就是叶锦鸿。二十年的电影生涯,叶锦鸿自编自导了一部电视剧、四部电影,产量有限,但确实都是风格独立的佳作,他喜欢写故事,特别是男女的感情世界。叶锦鸿电影里的女人,也柔弱,也伤感,但不是琼瑶小说里的泪人。他说:“女人沉浸在自己感情世界里的时候,特别美。”其实,他的电影里,男人也何尝不是沉迷于感情世界里的呢。
关于爱,关于那些失落和令人眩晕的甜蜜和苦涩,我们已经说得太多,最好的方式就是保持缄默,陷在影像里静静地再一次温柔体味。
上哪里找好人
前一段时间,跟朋友吃饭,朋友是开公司的,他的手下有两名得力干将,均为男性。小伙子央求我们给介绍女朋友,理由很简单,他们公司女的,除了大嫂级的以外,年轻漂亮的,全都盯着老板。我们说为什么非要在公司找不可呢?他们当即苦笑,说:大姐,我们一天在公司干14个小时,剩下的时间还得健身还得吃饭还得睡觉,根本就没机会见到公司以外的女孩子,就是见到了,也没时间追人家,最多就是发发短信打打电话周末吃个饭什么的。但人家女孩子要的可不是这些,人家要你陪她,关心她,见她父母,见你父母……
我说这都是最起码要做到的,要不人家凭什么做你老婆呢?噢,除了在你闲的时候陪你吃饭聊天上床玩儿,其他的时候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小伙子立刻一耸肩膀,说:嗨,与其把时间和金钱花在找老婆上,还不如多挣点儿钱多认识点儿人,将来等咱有了钱,咱还不就跟咱老板似的,那女人不都跟苍蝇似的往咱这块臭肉上落?赶都赶不走?
听他这么说,除了笑笑还能怎么样?
其实,我身边也有很多单身女人,埋头工作埋头挣钱,至于男人,她们也喜欢,但是她们对男人的态度和那两个小伙子一样:为什么要把时间和金钱花在男人身上呢?女人的青春是那么短暂,与其把心思花在抓牢一个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的男人,还不如花在自己身上——女人也可以享受金钱、财富、地位、成功,而当你有了金钱、财富、地位、成功的时候,还怕没有男人吗?张曼玉43了,还激情燃烧呢。
呵呵,那就都熬着吧。人就这一辈子,既然交给谁都不放心,那就攥自己手里吧。只是,不要再问我,上哪里找那么好的人。因为好人,跟你一样,都在拼命赚钱奔前程呢,而已经赚到钱奔到前程的,人家苦了那么多年,更不肯轻易把自己的后半辈子交到你手里啦啊。人家还得放松放松,做那么多年好人,也不容易。
也许…爱情只是一个梦想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淡忘爱情。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侯,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别离,是为了重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僣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种很伤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
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旳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尚上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
曾经,他和她是一对恋人。他们曾经非常相爱,在最好的年华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发誓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场演出,由于中途出了意外,他们散了场,他说,算了吧,我们分开吧。
她不肯分,死缠滥打,让他赔偿自己的青春。七年啊,从青涩少年到现在,怎么可能说完就完?于是她跑到他的单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车。他更不爱了,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变态,他说:不要再折磨爱情了。
她却偏不死心。
先是自杀,幸亏被人发现阻止。后来她又想,不如,杀了他吧。因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负了你,你就来杀掉我吧。
她买了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刀刃,她看着它,想象着杀了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酸,她真的舍得下手吗?所以,那些天,她一直在挣扎。甚至连工作都没有做好。
她是个大夫,每天值夜班,有时神思恍惚,有一次,她居然给病人开错了药,差点出了医疗事故。
即使如此,她还是没有挽回他的心。
几个月后,她和他却遇上了。这是一次谁也没有想到的相遇,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得阑尾炎,他半夜被人送来,正好她值班。
他痛苦地闭上眼,她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阵阵疼。他们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病了,我给你做手术,我的手肯定会发抖,因为我会痛着你的痛。
没想到这句话成了现实。他看着她,几乎有点恳求地说,我很疼,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她总以为自己恨透了他,总以为会痛下杀手,没想到在他疼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疼,并且,她着急地指挥着,连忙把他推进了手术室。
是她亲自给他做的手术。手术时,她的手开始真的颤抖,麻醉之后,她却镇定了下来,她想起了自己首先是个大夫,然后才是他从前的恋人。
手术很成功,她下了手术台之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湿了,出了手术室,她连头都没有回,因为她发现,自己走出手术室的一刹那就泪流满面。
原来,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她以为恨就会永远去恨,她以为不爱了就恨不得对方什么都不好,甚至,如果有机会报复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没有想到,当他真的软弱无力时,当他需要她帮助时,她还是挺身而出了,并且,以自己一颗慈悲的心对待曾经的爱情。
他们在热恋时说过一对明星,那对明星在成了陌生人之后突然反目成仇相互攻击,结果是两败俱伤。
她问过他,我们分手后会伤害彼此吗?他答,我不会。她以为自己会,原来,她也不会。
他好了以后问她,你不是说过要杀我吗?为什么给了你机会你却没有下杀手?
她答,因为爱过,所以慈悲。他听了,流下温软的一滴泪。他也一样啊,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再闹,即使她说过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仍然没有恨过她。
他们都明白,因为爱过,因为走进过彼此的心,所以,舍不得对方受伤害。
那条紫裙子
时间:2009-4-14 8:47:09 点击:23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的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
就这样混了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材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里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都是靠直觉化险为夷。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人。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只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只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她,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回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从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在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就觉得我不再二十四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的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一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在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刚下过雪的道路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和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中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么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的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在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阵的刮着,就在这个漫天雪花、滴水成冰的冬夜,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了穿着紫色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无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在这严寒的冬夜穿上了那条紫色裙子,狂风穿打着她的身躯,也穿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我嚎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地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风雪。我把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半个小时的抢救,可可醒过来,见我含着眼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
后来,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人外出打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我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点。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儿。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的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紫色的裙子像我飘来,我想拉住她,但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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