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的日子即将到来之前,波波与父母在一起感觉到了很多的爱,他的性格也越发的开朗起来。
这天刘母告诉波波说,明天就要到上海去了。波波有些不开心,但是他明白这是早晚的事情。他已经不是个孩子了,父母迟早要离开自己的,就对母亲说:“妈妈你们去吧!我会很听话的。”刘母听到波波的话,感到儿子真的长大了,特别欣慰的要亲吻一下儿子。
刘波与母亲在一起的时日虽不多,但是对她的感情特别的深,不自觉的就掉下了眼泪。刘父看到母子俩像生死离别似的,说:“你们做什么呢?我们又不是不回来了,干什么那么伤心。”波波遗传了刘父的性格,也感到这样搞的有些伤感。就与父母告别离开了,免得他们伤心。
翌日,父母走了,爷爷站在波波的身旁,看着两人离开。
回到家里,爷爷说:“波波,你不准备一下吗?开学了就要上高中了。”
波波此时才发现自己已是高中生了,就去到屋子里收拾一些需要的东西去了。
和爷爷一起准备了半下午终于将准备的东西收拾好了,明天他就要离开爷爷和这个村子到县里去上学了。
翌翌日,波波终于也要离开了,爷爷将他送到村口,等着车的到来。
告别了爷爷他和几个同学到县里H中学报到了。刘波被分到了高一十班,他将行李放到了十班宿舍,然后去到十班等后安排。
刘波来到教室,里面的热闹程度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嗡嗡”的声音好像有一堆苍蝇在一坨屎上开会。刘波此时有点顿误,发现和尚讲究的“清净”原来就是福,好比一个人天天吃肉,偶尔吃了顿素的,感觉特别的香。他就是在学校时间久了才有所顿误的。在教室里呆着,和同学聊天,彼此了解了一个时辰之后,班主任才走了近来。波波有些感到欣慰,这位班主任不象想象之中那么的古板,反而比自己满意的还要满意。这时他开始自我介绍,刘波心思没有放在他的身上,注意的是班里的同学。
班主任说了许多的话,刘波只听清了他叫王思文,是教语文的。他的话像长江之水,虽然滔滔不绝,但大多都无关紧要,大家只给他了刚入班的面子,抬着头“洗耳恭听”班主任讲完后跑了,就像逃跑的贼,这个动作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因为他们的注意都在彼此之间。跑了后的刘思文急匆匆回来办公室,里面就安静了许多,坐在了电脑边玩了起来。他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剩下的就是同学们去互相了解了。王思文走后,教室里就开了锅,大家比以前都重感情了,所以相识特别的快。刘波的同桌和他一个性别,喜欢看小说,叫王冲。他在与刘波彼此感觉没有可以聊的之后,就躲到他那把头都给淹没了的书堆里。而刘波也是个闲人,从不把学习当回事,也跟着王冲看起了小说。在别人感觉度日如年之即,两人感到时间如流水般飞逝,不觉间以近中午。午饭过后,大家都回到各自寝室睡觉。夏天的天气很容易感到疲倦,刘波却像打了兴奋剂的运动员,在寝室间来回穿梭。王冲和他一个寝室,里面也只有他两人熟识,开始漫不经心聊了起来。王冲把他的录音机拿了出来,放起了流行歌曲,不一会一个高瘦的同学来到王冲的面前,和他一起听了起来。
刘波拿着本《英语单词速记》“装”看,因他以往“English”是个“盲人”。所以上面的词语他只有看着它们在书上排队,但上面说的什么意思就只有靠记忆将“碎片”拼上了刘波刚抬头看向王冲,就看到高瘦同学将录音机拿走了,波波动作敏捷的从上铺下来,顺便问道:“你的收音机借给那个人了。”王冲似是有苦衷,吞吞吐吐,脸上有说不出的难受。刘波有些懊恼,看到他的表情也就咽了肚里去了。王看到他的表情没有说话,就憋着红脸出去了。刘被他搞的莫名其妙,过了几秒才想起了自己要去厕所。
几天了,王冲手中还是没有录音机的影子,波波这次有些急了,突然产生了个假想:是他的想法被自己肯定后就去问王冲,王冲说:坏了,坏了,你怎么就不信呢?
刘波又莫名其妙了起来。……
王冲怪这小子多事,就随便敷衍了几句,转到一边去看书了。自习课间,王冲爬在桌子上微微有些颤抖,刘波以为他在睡觉没有理会,片刻后只听有哭泣的声音,刘波才发现不对,他就说:“怎么了?”王冲憋了好久的心情才迸发而出的讲了他的过去,他以前是个尖子生,但是后来迷恋上了网络,导致成绩下降。可他的自控能力也比较的强,在这方面他与刘波有些相象,以至于没有落寞,后来就与爱情小说的情节吻合了起来,就是在他的世界里女主角出现了,但没有小说上写的那么苛刻。女主角学习优秀,王冲亦是出类拔萃,青春期的无知男女就走到了一起。
后面的无关紧要的省咯掉后,就是后来女的考上重点省级学校,王冲虽不错,但在“省”字后面还要差一些,女的就“忍痛割爱”的在前几天把这个对于她来说是好事的事,告诉了在县重点的王冲,王冲痛苦之时,气急的就将最喜爱的录音机给了别人。之后,冲才发现自己冲动了,懊恼自己的糊涂,说出的话就像泼出的水收不回来了。
刘波非常感慨,“初恋是人生最难忘的时刻”真的不假。他暗暗的也有些渴望自己的初恋早些到来,但是他也怕自己的初恋如昙花一现,那般的没有乐趣。
这天上午,刘波将刚近班时的感慨讲给了王冲听。王听了刘的话如听天赖,非常的顺耳,好比乌鸦找到了脾气相投的鸟,此时最重要的就是赞美一番。道:世间本就如此,在一个环境待的时间长了早晚会腻的,不管高官贵人,还是贫苦百姓也是如此。刘波拍手叫好,好比皇帝老儿放了一个响屁,还要拍手叫好,这种讽刺才显得幽雅,使得近墨者黑。
过了一会思索,王冲的话说的虽没错,但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有些玩味,如果从爷爷的嘴里说出来才显得恰到好处。而王冲讲出来从他的年龄来讲就好像一个人刚出生就学会了说话一般,令人难以相信。
不知觉间下课铃响,王冲像只放飞的麻雀,头也不回的就出去了,好像自己的失恋和刚刚被刘波的讽刺,是一只手在身上挠痒,感觉非常舒服似的向外走了出去。刘波就去准备下节课。
这节是王思文的课,他要同学们写一篇半命题的作文,以“我的母亲”做指引。刘波看到黑板上的题目,瞪着灯炮般的眼睛出神,正想到一些奇思妙想要写到草稿纸上时。王冲把他从奇思妙想中拉了回来,刚才的妙想就像昨夜的梦,感觉非常美妙,但醒来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波波只好去羡慕王冲的文章了,他在不久被王思文选中做了文科代表,只因他在班里的成绩优秀,尤其是作文写的是“笔走龙蛇,思路畅通无阻”。不久美文就诞生了。
在相识的不断深入,刘波知道了王思文和王冲是一个镇的,在那的知名度极广。只是镇上而已,如果在别的地方提到他的名字就十之八九不知道。但他的长相就有些考究了,就好似是解放前的老教授,显得土的忘乎所以了。
这天,王思文正要唱响文科主义万岁的旗号,外面“嗡嗡”声就不绝于耳了起来。王冲自认是先知,预测外面肯定是又发生了像法伦功邪教信徒集体自焚的事件了。
王思文及时走了出去,回来后一共用了十分钟零九秒。他好像有话要说,大家犹如接到圣旨一样谁也没有出声。他说了许多话,都是无关紧要。
今天不知为何临时的县里要来检查,要各班打扫卫生,王思文布置了半天才分配成功,其中不乏许多废话。可见人学会了说话是件好事,但学会说废话就大大的悲哀了。
王刘二人被安排到寝室里,里面的卫生只有些零星纸片,扫出门就完事大吉了。剩余的时间就好比被判死刑的囚犯,在里面熬时间,不过囚犯是在等死而他们是自由的在寝室里玩。王冲将全部心思集中在书上,以消除心中失恋的痛苦。刘波就躺在床上跟其他同学胡侃,相当的开心。
时间分秒流逝,不知不觉间王刘二人就从自由自在的时刻中走过,仿佛在睡眠中未醒的人,感觉时间过的太快还想再睡,但是情况不允许只好作罢。二人回到教室感觉才从寝室里找回来,这时刘波才明白什么是自在,那就是身边没有束缚,只有自由。
回到教室的他们正看到班长李丽在发一些卷子,刘波脑海里未曾有过考试的迹象,就转过头去看其他的同学。他们也是莫名其妙,他就走到李丽的跟前看了看,发现是老师出的题让同学们两节课后上缴。
发在桌上的是化学题,刘波拿起胡乱塞在桌子里面,因他知道这只是表面的问题,两节课后就没有人去管了。自习的时候他不想有别的作业去打扰他的自由,上课后他就去学习自己不拿手的“English”。
英语对于王冲也不是强项,所以他们俩就“志同道合”了。李丽的英语特别好,但是她的性格不是善于交流的,虽然身为班长,但人际关系搞的极差,同学们暗地叫她“冷妹”。由于王思文器重她将她硬插在中间,所以其就特别心安理德了。其人虽美,性格内向,二人此时就打定注意谁能让她自己讲题。
醉眼,疲倦
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有一天黄昏,我正在喝酒,房门突然被推开了。一身名牌、打扮得花枝招展、满身珠光宝气的幸儿出现在我面前。
“君。”她低声叫我。
我抬起醉眼,疲倦的看着她。一刹那的惊喜过后,我立刻又陷入痛苦的谷底。
没想到,每日念她千百次,一朝相见,我却无话可说。只有满腔的痛,撕扯着我的每一根思维。
幸儿的眼圈红了。默然片刻,声音有些哽咽的说:“我生了一个男孩,他长得和你一摸一样。”
我浑身一震,不敢相信的瞪着。
她接着说道:“君,对不起。我知道我负你太多,伤你太深。这一年来,我一直很内疚。总觉得有根刺扎在心头,令我日夜难安。”
说着,她从坤包中取出一张纸给我。我接过来茫然的看了一眼,那是一张现金支票。十万元的现金支票!
我不解的看着她。她唇角抽动了一下,又说道:“君,除了钱,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收下它吧,这样我才能安心过我的日子。”
“不!”我突然反应过来,急切的打断她的话。
“幸儿,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带着我们的儿子回到我的身边吧,我会好好的爱你,我会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不!”幸儿以更大的声音打断我的话。大声说:“我既然走了,就不会再回头。我今天之所以又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我听说你一直萎靡不振、自暴自弃。如果因为我而毁了你的一生,我会一直愧疚不安。但是要我重新和你过那种穷苦的日子,我宁愿死。这笔钱,就算是我还你的情债。从今后,我们一刀两断,互不相欠。”
她无情的话语,如一盆冷水浇头。我放开她,盯盯的看着她,试图找回昔日的恩爱、深情。但是,我绝望了。她的脸上,只有内疚和乞谅。
我深深地吸口气,沉声说:“既然如此,我不勉强你。但是,我要我的孩子。把他还给我。”
“不!”幸儿坚决的摇摇头。低声说:“君,我不能答应你。他跟着你只能过苦日子,只有在我身边,他才能幸福、快乐的成长。我会照顾好他的。”
我再次沉默,因为我知道,她说的很对。我凭什么来照顾我的儿子呢?我什么都没有。
又过了许久,我点点头,低声说:“也好,既如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抬头看着她,问道:“他长得很像我吗?”
幸儿点点头,说道:“他很美、很可爱。”
我苦笑,喃喃的说:“很美吗?美到让女人都自惭形秽,是不是?”
“君。”幸儿打断了我的话,将支票塞入我手中,说道:“君,拿着钱,做点小买卖。不要让我担心。你也不要牵挂我们,好好的生活下去,你会找到一个真正爱你,也值得你爱的好女孩的。”
我把支票递还给她,漠然的说:“我不要你的钱,我不需要钱。”
幸儿急切的说:“不,君。你需要,我也需要。如果你不收下,我会永远无法安心的。”
我低下头看着她的手。她的手很美,但是因为激动一直在轻颤着。
“唉!”我无奈的苦笑,低声说:“好吧。但是,就算是借我的,总有一天我会还你。”
幸儿犹豫的点点头,说道:“好吧,你想怎样就怎样。我该走了。”说着,她就要转身。
我唤住她,要她留下地址,以便将来还钱。她迟疑着,不肯告诉我。我苦笑的说道:“怎么?你不相信我,怕我打扰你、纠缠你吗?”
她不自在的笑了笑,飞快的在纸上写下了地址,写完还没来得及看一下,就急急的说:“我走了,你多保重!”
话音未落,她已拉开门飞快的离开了。
“就这样,她走了。我用那笔钱开了这个小书店。”
我结束了诉说,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岳霞默默的看着我,眸中充满了同情和愁郁。我淡淡一笑,又说道:“你虽然经历了许多的痛苦遭遇,但你拥有两个真心爱你的人,却还要厌世轻生。我连唯一的爱人都失去了,而且明知道自己有儿子,却骨肉不能团圆。这种痛苦又该如何解脱?”
岳霞沉默无语,只是慢慢的啜饮着杯中的烈酒。
我拿开了她的杯子,劝道:“你这样一声不吭的永远离开,他们会有多痛苦?你爱他们,怎忍心让他们为你的消失而痛苦?”
岳霞默默地看着我。良久,她长叹一声,说道:“石大哥,不要伤心了。像你这么好的人,一定会遇到一个值得你爱,又爱你的好女孩的。”
我淡淡一笑,摇摇头。
岳霞也不再说话,我们默默的喝着酒。不知何时,竟然都伏在书桌上睡着了。
第五节
不知不觉,天已大亮。伏在书桌上睡着了的我和岳霞,先后醒了。
“饿了吧?我去做饭。”我说着站起身来。
“我帮你。”岳霞说着,也站了起来。
吃过早饭,看着岳霞平静的娇颜,我含笑问道:“想好了吗?”
“嗯!”岳霞应道。“石大哥,谢谢你救了我。我该走了,你也要多保重。”
我微笑的点点头,低声说:“祝福你!”
“也祝福你!”岳霞说道。
“再见,石大哥。”
我微笑不语,默默的看着她打开房门,看着她背着旧帆布书包,缓步走在不知会通向何方的长街上。
“永别了!美丽的女孩……”我在心里默默的说。
又已是午夜了。
我身穿一身白衣,站在悬崖边。仰头看看头顶那轮又大又圆的明月。十六的月,比十五的月还圆、还亮。
身后,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我慢慢的回过头去。
竟又是她——岳霞!
她低着头,慢慢的走出林子,向崖边走来。优美的身姿如一片悠然的白云般飘逸。
心念电转,我猜到了她的来意。看来,经过一天的思考,她还是决定了要走这条不归路。我不由在心中暗叹。微笑的说:“你怎么又来了?你不该来的。回去吧!”
岳霞慢慢抬起头,愣在当地。只叫了一声:“石大哥……”就不再说话了。
我知道,她一定是以为我猜到了她还会来,所以预先在这儿等她。她眼珠转动着,四处打量。她大概是想逃离我的视线吧?如果她突然跑向她正前方的崖边,我还真是来不及阻拦她。因为她离我还有一段距离。
不知为什么?此刻,我突然不想阻拦她了。既然她一心求死,那一定有她自己的理由。但有些话,我却很想对她说。
我轻轻的叹口气,低声说:“昨夜,我对你讲的我的故事,其实还差了一个结尾。”
不等她插话,我娓娓而述。
五个月前,我把攒够的十万元钱按她给的地址寄了出去。没想到,不久却被退回来了。说是查无此人。我不相信她会留假地址给我。于是,我就去了那个城市找她。结果是,地址存在,但主人不对。好心的保姆见我很焦急,就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原来,幸儿根本就没跟那个男人结婚。因为那个男人已有家室女儿,幸儿只是他的情人而已。一年前,那个男人对孩子起了疑心,背着幸儿,他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他竟恶毒的把孩子给丢弃了,无论幸儿如何哀求,都不肯说出孩子的下落。
幸儿寻了几个月都找不到孩子,想回来找我想办法,又觉得无颜见我。一时想不开,她竟然割腕自杀了。我在殡仪馆见到了她的骨灰盒,然后就开始到处寻找孩子。我找不到那个男人,更无从打听到孩子的下落。五个月了,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三天前我才回来。
每当身体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个和我长得一摸一样的孩子。被无情遗弃的他,未来的遭遇会不会像我一样的痛苦、孤独?一想到这些,我就不寒而栗。
顿了顿,我突然很想笑,所以我就笑了。我的笑容一定美丽而凄凉。因为我看到岳霞脸上充满了眩惑和怀疑。
“你说,我是不是比你更有理由从这儿跳下去呢?”我含笑低语。
岳霞愣了愣,没等她做出反应,我又说:“岳霞,回到爱人的身边去吧,不要让他们为你而心伤、心碎、到心死!”
话声中,我转过身去,双臂抱在胸前。仿佛,想抱住自己这颗支离破碎的心。猛的,我张开双臂,如一只大鸟般,修长的身子奋力的向前飞跃起来。
然而,我并没能飞向天空。而是如一只断线的风筝似的,带着无尽的苦与痛,飘入深渊。
“石大哥,不要!”岳霞凄厉的呼唤声响起在我的耳边。
我竭力向上看去,她扑过来的速度竟然这么快?!
但她还是没我快啊!
我感觉到她修长的手指从我的头发间掠过,却无法抓住我。我微笑着向下飘落,如一团轻雾般飘入深渊深处。直至完全被崖下的迷雾吞没,再也听不到她的呼唤。
岳霞呆呆的站在崖边,看着下面缭绕纠缠的云雾。
她一定是做梦也想不到,昨夜拼命把她从崖边拖开的人,竟也是个,轻生的人!
许久、许久。岳霞无力的跌坐在崖边,茫然绝望的目光穿不透深夜的迷雾。
圆月依旧静静的挥洒着清辉,俯瞰着宁静得令人窒息的深谷,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我代你死,你代我生……”我在雾中喃喃低语,耳边突然传来“嘭”的一声巨响……
尾声
天边渐渐涌出一团绚丽夺目的朝霞,新的一天来临了。
我看到朝霞映衬下,岳霞慢慢的站起身来,美丽的面容是那样的凄切而疲惫。无泪的、忧郁而迷茫的眸子,在晨曦中闪闪发亮。
她,大概听到了,我灵魂的呓语了吧……
除夕之夜
“蓬啪——啪啪——啪啪啪”鞭炮震耳,硝烟弥漫。大门上,两盏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红光映门。娃娃们穿着新崭崭的衣服,放下刚才捂住耳朵的双手,又拍着巴掌欢呼雀跃起来:“团年啰,团年啰!”我们一家在刚刚粉刷一新的老堂屋里,欢聚一堂——四世同堂:大大凉菜、卤菜、炸菜;豆瓣脆皮鱼、凉拌肚条、油炸花生米……不时散发出一股股诱人的香味,馋得猴急似的第四代的娃娃们,眼睛盯直了桌子上,口水直往下流,胆大性急的趁大人不注意,唿的一下,拈上一块塞进嘴里,经佑孙孙们的爹叮嘱说:“仔们,莫忙嘛,要懂规矩礼性!你祖祖年岁大,行动不方便。等他来坐好了,就开饭嘛!”突然,一个调皮的孙孙,把手握成话筒状,催了起来:“祖祖——祖祖——团年啰!”稚气的喊声分外清脆。“来啰,来啰!”爷爷在我们的搀扶下,慢慢坐到正中的太师椅上,然后挥了挥手:“吃吧!”爷爷——前清光绪7年(1882)生,到今年(1982)满打满的算的100岁了。一张古铜色的脸上,透着慈祥的欢快,额上深深的皱纹里,名刻着世纪风霜的残痕。项下的银须,似奔流的瀑布,映衬白发,耀眼生辉。“爷爷,今天我要首先给您斟一杯!”爽快彪悍的老二,操起一个“竹叶青”瓶子,就要开张了。“二弟,稍待一下,今天是除夕之夜,明天便是春节了。”“亲友馈赠,佳节不忘竹叶青”聪明的儿子耀耀一句现炒现卖的广告词,把全家都逗笑了。“哟——大哥今天要锦上添花了!那嘛,就快点啥,硬是知识分子吗?斯斯文文的。”“来了,来了!”我大步流星似的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方盒子,上面“竹叶青”三个大字,分外醒目。“给我,给我”老二一打开瓶塞,一股清香就扑鼻而来。爷爷禁不住好奇地问:“这是啥子酒?咋这样香?”我急忙说:“爷爷,这是竹叶青,是中国的名酒,今年,县政府慰问拨尖人才,发的慰问品。我能有今天的成绩,全靠您老人家的教导,所以,特地带回来孝敬您老人家。祝您老人家像这‘竹叶青’酒一样,越老越焕发青春。”爷爷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好酒,好酒!真是好酒。说到酒嘛,这可是个好东西,我一生一世没有离开过。14岁那年到南部运盐。拉上水时,白头霜银亮亮的,灌上几口酒,热呼呼的,跳下水去拉船,哗啦啦的雪水在脚上碰,也熬得住。到现在,我喝了快90年的酒了。90年来,什么样酒没喝过?像‘竹叶青’这么好喝的酒还是喝头一次呢!也是今天的社会好哇,你们也争气,我也算是享个老来福哟。”爸爸接过话头,说道:“爹——您老人家高寿也是我们的福呀。”这时,我也由衷地说了一句:“爷爷长寿的遗传基因将惠及我们的子子孙孙。”爷爷兴高采烈地又说:“你们赶上了好时代,国家兴旺发达,个个都有出息,今天这酒我一定要喝好。”说罢,他又举杯大吮了一下。“我这把老骨头,倒还顶得住病魔的纠缠,我还想多看看这个世界,多喝几口这样的好酒。”我插话说:“爷爷——您这个健康老人的想法,是一定会实现的。现代科学研究,人的寿命要活到三百五六十岁。”老二接下话茬:“活个三百岁吧!”老三不甘寂寞地笑着说:“那时候,竹叶青的换代产品,香气冲上灵霄宝殿,恐怕王母娘娘还要专门派人下来买酒办蟠桃宴咧!”你一言,我一语,两个多小时过去了,那些娃娃们早已饭饱菜足,溜到屋里看电视嬉闹去了。借着酒力,望着“竹叶青”的包装盒,我的思绪飞驰,又回到了当知青时的一个夜晚:大队书记披着外衣、挺着肚子,打着饱隔,醉熏熏的从一家院子里出来,踉踉跄跄地嚷道:“没问题,我——我明天就把——把推荐上大学——大学的表——给你——给你拿来。”然后,转过身来,从腋下抽出一个盒子端详:“竹叶青”三个大字直刺我的双眼。唉,吃饭都艰难,哪买得起“剑南春去打通关节哪!”“老大,老大!”爷爷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连忙下襟危坐,聆听爷爷的教诲:“老大,莫要傲哟,你看,现在政府这样关心你们,过年还送这么好的酒,你明年一定要好好的干啰!”
她真是个冷漠的女子,看着她的字,他想象着她的模样。在他的印象中,码字的女子向来都是素面朝天,没有太多的色彩。可为何,她可以如此孤傲。
他是她的书迷,仅此而已。在她未成名前便是。
在他的眼里,她就像是个迷,或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令人不禁好奇,迫切想知道其中谜底;又让人心生畏忌,怕靠的太近,误中了那些可怕的咒语。
而她,却对此毫不介意,仿佛在她的世界里,她只能看到自己。在华丽的彩色信纸上,她雕刻着她所向往的爱情,或凄美,或浪漫。那繁华似锦的文字,就像阳光下她精美细腻的脸。她一直生活在旖旎的幻境里,挥舞着手中似乎不会停滞的笔杆。
远远的,他望到了海市蜃楼上冷若霜雪的女子在拭泪,惊艳若虹的仙女在拂琵琶……
若干年前他们在网络上相遇。他相信这是上天的注定而她却认为这是他的殷勤献媚。因为他在她之后讲出了与之相同的三个梦想:读书,写作与流浪。
她不了解自己,他这样想。
霓裳蓝裳,他仍清晰记得那张燃起他梦想的面孔,也依旧怀念那托着他梦想升起的地方。他一直游走在各个文学网站上。
事隔多年,他依旧来往于寻梦的路上。在看不到霓裳蓝裳华丽的辞藻之后,他终于又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然而,她是那么不一样,却写出令他极为迷恋的文字。于是,他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顺势而上。
在这个长篇小说遍地开花的时代,他成为了网络上红极一时的短篇作者。他羡慕那些能够将故事码成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人,而自己却无法把那么多的人物及故事情节统统堆积到一起,错综复杂。他觉得那样会使他窒息。
又一本轰动文坛的长篇小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巾帼没有须眉》看似近乎残忍的笔触之中流露出笔者对主人公的怜惜。他习惯读完整本书之后再去关注作者,稍作了解一番之后再重复阅读。
将离,是她!他好像看到她微微上扬的嘴角,她成功地实现了他们的十年之约,成为了轰动文坛的新星。在随书附赠的书签上,他知道了下月9号她将在丽江签名售书的消息。
签名会上,他带着那本已经被他翻阅的泛旧的《巾帼没有须眉》摆到了长长的等待队伍中。
来到这位作家面前的时候,他伸手轻轻地把桌上的书拨到一边,将自己的书翻开到扉页放到她面前。
“将离!”他喊出她的名字。
起先,她一愣,然后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提起笔签下了她的笔名,如此反复,他亦不特殊。他甚至有些讨厌眼前这个男子,尽管他看起来像是她学生时代迷恋的一类,只是此时也惘然。
拿回书之后,他便被蜂拥的认亲挤出了她的视线。他绕到人群的外围望着她,休闲鞋,牛仔裤,白色的针织上衣,黝黑的长发缓缓批到肩上。他能看到的只有这些。
待人群散去,他向工作人员莞尔一笑,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冷漠。这使他更加确信刚刚并非有意冷落自己。
她只身走出大厅,厅外的玻璃墙壁上满是她新书的封面广告。她看着它们轻松一笑,转身走入旁边的书屋。他紧随其后,唯恐就此失去了他的踪影。
她用纤细的手指掠过书架上一排排的书籍,最后在一本短篇文集上停了下来。那是他刚刚出版的一本新书《流年》,也是唯一的一本。她熟练地将它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抱着走向银台。
他一直愣在门口望着她,她迎面走过来。
丹凤眼,柳叶眉,樱桃嘴……他从未想象过她是这样一个耐看的女子,更加从未奢望过她会买来阅读自己的文字。
她付过款,与他擦肩而过。
“焱!”他又一次呼唤她的名字,而非笔名。那声音仿佛从枯井中跳出出的精灵,陡然开启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然而正如他所见到的,几年的时间仿若过去了几个世纪。如今的她早已脱胎转世,另为他人了。
“士为悦己者死!你可记得?”
她转过身,看到他深邃的眸子里透露着无比的忠诚。她当然记得,那是她曾对她的蓝颜知己讲过的话。
“焱,我会一直在你身后。”他也对她如是说过。那种超越了友情,却也不参杂爱情的情谊,一直在她的心中不曾忘怀。
但当这男子如此真切的站在眼前时,她才发觉那些只不过是心中过于完美的梦。他们在现实中不过是陌生人而已。
她不答,转身离去。从此,她仿佛隐形了一般在文学界销声匿迹。
他又从现实退回到了网络上,继续无度地透支着黑夜。他知道此次丽江之行,不言而喻地实现了他们的又一个十年之约。
“你可以长久的驻扎在我的梦想,却无法真正走进我的躯体,或许我一直生在梦魇离,才会让你有机可乘。”
他记起那日她离去的身影,才明白一切早已过去。他们再不是阳光下爱做梦的少年。
又是一个三年,他如愿成为了众人瞩目的青年作家。他的第一本长篇作品《流年,谁的记忆里留住了我孤独的岁月》也轰然问世。于此同时,一本与之及其相似的小说《士为悦己者死》也如同雪花般在中国大地上飘散开来。在她的书中,女子最终选择了同秦可卿一般的死法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在他的故事里,男子最后执着地守护着自己的梦想,郁郁而终……
他们这两个如同对话般契合的故事成为了文坛新的焦点。无数的肯定与赞叹在读者与媒体之间蔓延开来。然而除了他们二人,又有谁会知道这两个着名的写作者,竟只是两个当年爱做梦的少年。
碎了
他们是初中同学,他坐在她的后面,她很少说话,矜持得像六月的荷花,对他不理不睬。他总是逗她,她若是逼急了,便对他的桌子发一通火。偶尔,他会发现他桌上的东西,东倒西歪。而他也不在意,不生气。在学校的苗圃里,摘几朵含苞待放的玫瑰,放在她的书包里,而她通常也是领情的。那些花儿,才不至于散落到天涯。
时间过得如飞的快,白驹过隙。分别在即,他写信给她,说一些伤感的话,一些只有少年才能说才会说的话,一点都不在乎她是否在乎他,不在乎她心里的想法。他是自负的,一直如此。他只是想写什么便会认真的,一丝不苟的写在信上,然后几经转手,叮嘱再三的交给她。然后,如释重负。她有时亦是看的,间或的会拿在手上出神,心里有淡淡的欢喜,丝丝的温暖。那样的日子,单纯得跟水一样,两个年轻的心就这样被一封封信牵连着。即使,这些甚至都不是情书。
临近中考的时候,他们互相鼓励着,而大多的时候,是他写,她读,默默的读,默默的想。偶尔会抬头看一下,只是看不见他的人,只能看着窗外,追寻他的模样。他们的来往日益少了,忙得昏天暗地,成堆的作业,无数次的考试。
那是2002年的5月,家乡的菜花开得正是烂漫的时节。他在刻苦的学习着,常常在深夜忘了写一直有她的日记,那是**,她亦是努力的,常常在深夜的灯光下,对者窗子,朝南看。那时,他的家在南方。
那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流火的七月,他在家等待她的消息,却始终一无所获。她似乎在回避什么,一直销声匿迹。八月快结束的时候,她终于送来了消息,她在电话那头说,我们分手吧,语气决绝。他楞在那里,不知所措。一瞬间,仿佛一切的梦魇铺天盖地,不分时间,空间的袭来。等他缓过神的时候,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早已挂上了电话。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她没有考上他的学校,他遗憾,以为不会再见,纵使再见也是朋友的身份。
九月的时候,生活重新变得忙碌起来,花花绿绿的人群,灯火通明的县城。正如某个作家说的,生活在面前扑开了新的旅程。世界很大,很精彩。他开始发现他的渺小,他偶尔也会想她,只是想的时间日益少了,他时常问自己,是自己太年轻,还是爱情太年轻,他想不出所以来。他极度自负,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摸样,在人群中觉得异常的孤独。他心高气傲,却又偶尔自卑,斑斓的陌生世界在少年的面前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面纱,而等他揭开他们的时候,一切似乎早已尘埃落定。
三年的生活匆匆而来,又迅疾而去。青春在他的没有如水一般的展开。他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敏感,沉默。眉宇见少了清朗,多了些忧郁,多了些记忆的影子。人是会变的,敌不过时间。
她也会偶尔打听他的消息,尽管很关心,却又装作漫不经心,他们是那么相似,连固执的性格也一样。她最终选择了和他一样的学校,在她那个严厉老爸的要求下,而她自己亦是向往的,那里有漂亮的假山,绚丽的花儿,还有一个宽阔的球场,里面有许多人在奔跑,而他亦是其中之一。
他总是会对她说,下午有球赛,一定来。她总是低头不语。然后站在一大群人后面,或许看不见,但是她只想听听声音,听他在球场上大声咆哮的声音,静静的站着,一言不发,直至比赛结束,人潮散尽,她亦跟着消失。他每次都是寻找着,失望着。一年又一年,他们还记得,就象他们之间,明明很在乎,却始终,南辕北辙。
又三年一晃而过,失去的很快。转眼已是2006的夏天。他和几个朋友亦可称做兄弟几个人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号啕大哭,朋友们还以为,他是因为一个漂亮的女孩,纷纷的劝慰他。在他的咆哮里,才知道原来是她,原来是她。兄弟们便把她约了出来,他们一起却了海边,当车快到海边的时候,咸腥的海风一直吹,他觉得晕眩,也许是爱情来得太过突然,也许是爱情到来得太过措手不及。那阵海风一直吹了一个夏天,那个夏天他是高兴的,他本来就是一个喜悦的人,经常手舞足蹈,时常微笑。
夏天过后,他已迎来他的大学生活。那种他梦想中的自由的充满诱惑的生活,在他的眼里他看到很多,如繁星一般,遮天蔽日。他时常想,这是多么丰盛的生活。他们用手机保持着联系,时断时续。说一些无聊的话,关心的话。
06年的秋天,雨水特别多,犀利的下个不停,这是一个多雨的季节,他不喜欢。她在那个季节的末尾,对他说,隔得太远,不如分手吧。他说,好。他觉得很麻木,不再有那年梦魇般的感觉。他早已料定这样的结局,聪明如他。他终于意识到,生活在他21岁的时候终于,对他关上了有关少年时代的一切梦想的闸门。他变的敏感,反复不定。最安静的时候是在深夜,偶尔想起她,会点上一棵烟,却放肆的想,放肆的回忆,去掉所有的白日的假面具,放肆的描摹那张他深爱了六年的脸。
偶尔他还会听张学友的《情书》,安静的听,默默的想。偶尔上网,会去她的空间看她写的日记,想象她在大学里的情形,想象她行走在大学的人潮里,淡定。想象她是否还象以前一样,象一朵矜持的荷花。有时会看到她对另一个人说想你,觉得这样才上生活,有聚有散,才会那么真实,象个人生。
他总是抽烟,一根接一根,身上总有一股好闻的烟草味。而他是如此的欢喜,朋友们都不理解,只有他,一如既往。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边抽烟,一边听音乐,悠扬的节奏,氤氩的烟气,弥漫在狭小的空间里,有一种沧桑的优雅。
他开始喜欢摇滚,喜欢伍佰,喜欢阿信。在日记里,他说,人生有那么多的美好,激昂的事,为什么要伤感呢?人会老,因为时间在流逝;人会分别,因为生命是流动的。大学快一年了,他一个人行走在南方某个大学里日升日沉,春暖花开。看身边的朋友成双结对,他问自己,始终是怀念那个**的吧,嘴角就会弥漫开笑容。
他是怀念的,怀念那年的**,怀念那些失去的烟火般灿烂的日子,怀念那些单纯如水的少年。
匆匆的,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大学生活就象天边一闪而过的流星,只剩下一个耀眼的尾巴。那年的暑假,他回到那个绿色葱郁的小镇,夏天的小镇飘荡着柴草香。酷热的天气,他就坐在家乡的河里,和少年时一样,和小他很多岁的孩子们一起,笑得很开心。仿佛回到了从前。
偶尔会去镇上,去以前的学校,踢几脚球,约几个老朋友,吹吹牛,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平淡得白开水一样。在家里的时候,会和他苍老的奶奶说说话,有时他会注视着奶奶,看时光在她的脸上刻印下的深深的皱纹。心里是酸楚的。
这样的日子,突然的有一天就结束了。在镇上的网吧里,在他交钱的瞬间,一个身影在他的面前一闪而过,分开了太多的时间,彼此的变化早已让对方失去了相认的勇气。他平静的看着她,有淡淡的欢喜。她亦注视着他,一脸的惊讶,不确定。
“是你!”几乎是同时的,他们都笑了。是啊,这么长的岁月流走了。早已淡忘了问候,一开始的一切还只剩下什么呢?时间就是有让一切变得无足轻重的力量。
“什么时候去工作啊?”他问,他发现,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面对她时他依旧是那样的自然,那种出自内心的欢喜的自然。
“九月就走了,去安徽。”她亦轻松的回答,落落大方。
九月就走了,他心里想着。安徽,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俊秀灵气的地方,那里有一个什么样的人在等她?
“你什么时候走啊?”她轻声的问。
他抬头看她,看到她的眼睛,那一刻他是惊讶的,原来这么多年,不只是他一个人在坚持,她亦是珍惜的。只是覆水难收,他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他故作轻松地说:“八月吧!先去处理一些事情。”
“嗯,那以后一切顺利吧。再见。”
擦肩而过,走到她身后的时候,他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迈开大步的时候,身后仿佛有什么东西坍塌了。轰隆隆的巨响。
是夏天的惊雷。瞬间,大雨滂沱。
狗儿
狗儿是我从街边捡回来的,一起捡回来的还有它视如珍宝的一根小骨头。
我有洁癖,不怎么喜欢猫猫狗狗。我看见狗儿的时候,它满身污垢地趴在臭水沟边,两只爪子摆弄着脏到看不出是什么细长的一根东西,唯一清爽地是两只很黑的眼睛。我很惊诧一只狗居然有那样的眼睛,小心翼翼地提高紫色的裙摆,踮着脚尖,将狗儿和那个细长的脏东西一并捡了回来。这是狗儿的坚持,它死咬着不放,我只好将它两一起洗洗干净,才发现原来是一根长长又扁扁的细细骨头,很像小号的肋骨。
我很好奇狗儿的坚持。确切地讲,狗儿还是有点审美观的,就是这么根小骨头,洗洗干净,再仔细瞧瞧,居然有点好看,比喻说做成钥匙扣什么的,挺有特色。不过在我做了一系列努力,狗儿始终不肯让步后,我就不再坚持,找了根蓝色的丝带,干脆将小骨头系在狗儿的脖子上。狗儿喜欢蓝色,显然对这个决定很满意。它“噌”地窜到我身上,粗粗的小舌条来回地**。这大约是一条狗表达感情的最好方式吧,我却哭笑不得。我总不能委屈地告诉大伙,脸上湿湿的一大片,纯属一条狗的口水吧!所以我总说,狗儿不是一般的狗狗。我说这话的时候,狗儿就站直了身子,抖抖它引以为豪的蓬松大尾巴,胸前的小骨头也随之摆摆晃晃,一副得瑟的小模样。
洗干净后的狗儿有很细软的毛,浅浅淡淡地黄,透着太阳的光亮,蓝色丝带上的小骨头一甩一甩的,煞是好看。它很爱漂亮,对自己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尤唯怜惜,帮它梳理尾巴是它最开心的事,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误认为它是条小母狗。后来外婆说,母狗肚子上有两排“小米粒”。我翻过狗儿的肚皮特意看了看。狗儿惊恐地张大眼睛,很害羞地四脚乱弹,我一句吼:“别动!”它吓的就只敢委屈三两声了事。
狗儿的肚皮上果然只有一排“小米粒”。为此,我输给了胖妞两斤果果外加一大块浓黑巧克力,还在好长时间被她嘲笑温雅的陌居然“耍小流氓”。我很是郁闷,恨恨地弹了一下狗儿的脑门,狗儿用湿湿的小鼻尖碰碰我的指尖,乖巧地将脑袋埋在手心里。
妈妈很不能理解我和狗儿的感情,整天和它说话,用我的沐浴露给它洗澡,还省下最爱吃的美国进口脐橙喂它,尽管它总是故意摆出一副高傲的臭模样,居然还用屁股对了我,或者拿牙拼命地咬我挂在脖子上的玉香囊。就好比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狗儿和它的小骨头,狗儿到哪都坚持地带着。即便是我,也不能过份地碰。狗儿窜来窜去,打烂了我喜欢的紫色玻璃杯。我一恼,扔了小骨头到门外。狗儿疯了似地冲出去紧紧地衔住,气咻咻地看着我,后来喂它喜欢的蛋炒饭,也还整整两天对我不理不睬。
我很是奇怪,一只喜欢吃蛋炒饭、爱漂亮的狗,哪来的那些臭毛病和这样大的脾气。
也许,每种洁净的感情都是值得我们去尊重的吧,尽管只是狗儿和它的小骨头。
狗儿其实是很听话的。调皮也不过是用碎碎的牙齿磨着我的指尖蹭来蹭去,并不舍得真的咬下去;又或者在我碰它的骨头时,它也对着玉香囊气哼哼地龇牙咧嘴。它很享受耷拉小脑袋在我的手心上,一边听我絮絮叨叨,一边任由我轻轻地梳理它淡淡而光亮的毛。
也许,人才是最寂寞脆弱的,只有面对这种近到不能触及而恰恰可靠灵透的单纯情感时,才会彻底地不需要掩饰。我不知道狗儿是怎么理解这些的,我固执地认为它是听懂了的,至少比身边所谓的明白人要懂的多。也或者,一只狗的世界比起我们,本就单纯幸福太多。它只是在我反反复复念叨这些的时候,用湿漉漉的小鼻尖嗅嗅我的手或者一遍一遍地**,没有半点的轻蔑和丝毫的不耐烦。
“给你取个名吧!‘多多’怎么样?”我上下拨弄着狗儿的小骨头。狗儿哼哼两声,以表示对我过分地亲昵它的骨头以及取这么个女性化的名字强烈不满。
“那叫小小狗吧!”我继续摆弄。
狗儿仍然有些介意,从我的怀里钻出来,有意识地挺了挺胸。
“不然,拿走你的小骨头了哦!”我继续逗它。
狗儿显然对这样的威胁很愤怒很无奈。它有些着急,低低地“呜呜”了两声,便埋了脑袋不再出声。
“哈哈,以后你就叫小小狗了!”我为再次地战胜狗儿,不用煞费脑筋地想名字洋洋得意,顺手又拨了骨头一下。
第二天上班,我心神不宁,脖子上的玉香囊不见了,实在想不起来顺手丢在哪里。下班时,狗儿正在和楼下那只漂亮的小花母狗追来撵去地玩闹。
“小小狗,回家了”我懒洋洋地。
狗儿玩的起兴,不理我。
我有些好奇,它们争夺的是什么。
“小小狗!”我定睛一看,大吼一声。
那两个小东西,居然咬着我的玉香囊不亦乐乎。狗儿吓的一哆嗦,小花母狗呜咽一声撒腿跑开。狗儿冲着小花母狗的背影“汪汪”了两声,哀哀地站在原地。狗儿毕竟只是狗儿,它的世界也许只要有小骨头的存在就很满足了。它本能地扞卫自己小骨头的尊严,却并不明白,我可以疼惜到什么都舍得给它,但只仅仅限于它。尤其,玉香囊这样一个日夜肌肤相伴的体己东西,怎么能让不相干的其他狗儿拿了玩耍?!
狗儿恼怒地蹦跶开。这个臭家伙,居然一夜未归,全被我给惯坏了!第二天清晨,我懒懒地起床。一夜的梦,气咻咻的样子,碎碎的牙齿磨着我的指尖,蓝色的丝绳挂着小骨头……全是狗儿,我很有些疲倦。我收拾好垃圾散散地打开门,狗儿蜷缩在门角,疲惫不堪,倔强地偶尔睁眼看我。
我极度心疼。刹那间,所有的担忧和委屈像开了闸的水,没有方向,只想一个劲地往前奔。
“你走你走!都走了还跑回来做什么?”我大声呵斥狗儿,眼泪夺眶而出。
狗儿围着我,很不安地一圈一圈地打转。
“你走啊!”我更加恼怒,拎起狗儿那条引以为豪的蓬松尾巴,扔出去,关上门。狗儿在门外不断地低低哀号,不停地挠着门框。
我的心都碎了,一整夜的担忧,终是抵不过,打开门,狗儿还在挠,胸前的小骨头一摇一摆。
“你故意的是吧?叫你挠!”我一把扯下小骨头,“嗖”地从窗口扔了出去。一声刺耳的撕裂声,蓝色丝绳也裂成了好几股。
狗儿“嗷嗷”地哀嚎着,转身就跑,不过三五米,又停下,回头看我一眼,全是委屈和哀怨,撒腿跑开了。
我“砰”地关上门,嚎啕大哭。所有的情感都如此不堪一击,即便是我和狗儿,深深地用了心,误以为彼此不愿不舍离弃,也不过是脆若蝶衣。我想,我的狗儿也许就这样丢失不见了。
几日后,收到朋友的邮件:一只小狗和细长一根骨头在蓝天白云下玩耍的图片。想起很久以前听说,关于肋骨的故事,我突然就明白,距离心脏最近部位肋骨的疼痛才是真切到无法形容。狗儿和小骨头之间,深入到彼此的唇齿相依,与我和狗儿的相互依恋其实是没什么分别的。也或许,我们三个在那时候都没有意识到,不过是本能的不忍不想分离罢了。
我现在时常会想,狗儿有没有找回小骨头,有没有饿肚子,有没有好吃的美国脐橙,有没有人再帮它梳理漂亮的蓬松大尾巴。
我并不去找它,它真的想我想家的时候,自己会回来,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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