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妻子说:好久没回娘家了,我们一起去回去看看吧。老公说:刚好这几天单位有几个会议,没法走,走不了,这样吧,我帮你准备点礼品,周六你和孩子一起去吧。周六和孩子一起上了路,当车子开出十来公里时,妻子突然想起,为爸爸打好的毛衣忘带了,天气要凉,就问孩子,孩子说:那就回家取吧,要等下次来佬爷家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因为考虑到自己回趟家是不易,车子很快就调了个头。
车子很快就要到家门口了,这时妻子看到丈夫搂着一个女人,亲昵着和这个女人有说有笑地上了楼道楼梯,那女人她认识,是老公的下属。
这时妻子十分气愤,很想冲进屋去,当面戳穿他们的隐情。如是这样势必掀起轩然大波,考虑一,老公是企业的老总,考虑二,她们的婚姻可能因此难以维持。她想,丈夫恐怕是一时糊涂,就在这非常矛盾之中,她拨通了家里边的电话,“老公,我把刚为爸爸打好的毛衣忘带了,就在大衣橱下面的抽屉里上面,你拿一下,找到了,我请小李来取(小李就是那女人), ”不等老公回话就把电话给挂了。
接着就又拨通了小李的手机:“小李,因为我刚好现在外面有事,走不开,马上又要去我爸爸那里,请你到我家取一下我给我爸爸打的毛衣,我马上到门口等你。”
不一会儿满脸羞涩的小李出现在门口,妻子接过毛衣:“谢谢”,优雅一笑地上了车。
之后来她们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丈夫再也没越雷半步,她们依旧幸福地生活着被子的温度。
他把袜子乱扔,抽烟将沙发烧了一个洞,喝酒半夜不归,走路专挑漂亮小妞看……她小心眼儿,不修边幅,花钱如流水,说话啰里啰嗦像个老太婆……相爱不需要理由,分手的理由却太多。
结婚才五年,他们就走到分手这一步。
财产不多,两居室的一套房子,几万元的存款。他说:“房子归你,存款归我。”她说:“家里除了电视是我挑回来的,其余的,你愿搬哪样搬哪样。”他想了想,大丈夫何患无“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说:“都留给你吧。”他揣了存折,走到另一房间。这是要离婚的前一夜,两人分屋而睡。月光如霜,夜冷似水。她躺在床上,呆呆望着窗外,心里五味俱全。想着初婚时的甜蜜,想着生活中的琐碎,想着伤透了的心,眼泪缓缓地落下来。他躺在床上,重重地叹口气,闭上眼睛,朦朦胧胧中,鼾声飘出来。她听见了,心想,明天就要办手续了,亏他还睡得着。
早上醒来,风还在呜呜叫个不停,阳光却温柔地洒落进来。她走出房间,惊住了。餐桌上,金黄的煎鸡蛋,香香的小米粥。他系着围裙,微笑地看着她。她疑惑着,一时回不过味来。他掏出存折,说:“这钱我不要了。”她瞪圆了杏眼,问:“那你要什么?”他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顿:“我只要你。”……
她过生日时,他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红烧鲤鱼,百合鸡丝,三鲜豆腐……全是她最爱吃的。她用毛巾擦拭他脸上的汗,忽然想起什么来,问:“那一次,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语。她撇撇嘴,说:“前一天晚上,你的态度还很坚决。”他将一片火腿塞进她嘴里,边忙边说:“那天晚上,你送了一床被子,很暖和……”她边吃边问:“能有多暖?”他停下来,看着她,微笑着说:“温暖一生。”
走到尽头,她的心也跟着一点点揉碎。实在睡不着,她索性坐起来。有风呜呜吹过,哗哗地拍打窗户。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来寒流,没想到今晚就来了。看来,老天也知人心。她摇摇头,感觉有些冷,抱紧双臂。他渐渐睡得深了。睡梦中,他走在一片白色的雪地里,风像小刀一样刮过,雪花飞舞,拍打他的脸。他一个劲地走啊走,前不见村,后不见路,白茫茫的雪地上,只有两排孤独的脚印。一不小心,一个趔趄,他摔倒了,倒在冰冷的雪地上,他挣扎着,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地冻僵,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僵硬,心,在冰冷中,慢慢地硬了。睡意中,他想,我要冻死了。她将身上的毛巾裹严,还是感觉冷。索性下了床,打开壁柜,抽出一床被子,盖在身上,身体渐渐暖和,睡意袭过,她躺下来,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想了想,起身,又打开壁柜,拿出一床被子。她抱着被子,慢慢走到他的房间。他蜷缩在床上,身上是一层薄薄的毛巾。他微微呻吟着,孩子一般,眼角有晶莹的泪花。她的心一动。她想起来,刚结婚时,她以他为自豪,他高大,伟岸,她喜欢像只小猫一样偎依在他怀里。她轻轻走上前,给他盖好被子,掖好被角,轻轻地走出来。从她走进房间的那一瞬,他便醒过来。他不动声色,任由她将被子盖在身上,她掖好被角,她暖暖的小手,不经意抚过他的脸。被子轻盈地盖在身上,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变暖,身体在一点点变暖,心,也在一点点变暖。他的枕边,渐渐濡湿一片。
血百合
他和她是因为那街边的一支百合相识的。
她最爱的是百合的洁白剔透。每天回家的路上她都会买一支百合插在家中那细细碎纹的玻璃花瓶中,他是因为她爱上百合的,看着她在夜风中迎面而来,带着淡淡的忧郁与澄净,每天都从他的手中接过他细细为她挑选的最美丽的花蕾,在次日的清晨中绽放,在晚霞中黯然,然后换上更新鲜的生命。
渐渐的他只有他心中的清新百合,而她渐渐看到他眼中的炙热,他们相爱了……他依然会在傍晚送上她最爱的百合,而她就是他身边永远的风景。
她的身体不好,一有什么天气变化总是病痛不停的,于是每当这时,他总是温柔的为她做着各种烦琐的事情,如果热烈的爱情是火的话他就象是一阵温柔的清风吹去了她心里最深处的涟漪。
她相信她的未来不再会有独行的孤单,因为一路有他,有他的陪伴,有他的呵护,不会让她有一丝一毫的伤痛。
其实如果没有那天的本来小小的意外所有的事情也许将是一个最完美的故事。他们象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一样,偶尔有小小的磨察甚至连理由都已经忘却,只知道那天她哭着砸掉了那只有着细细花纹的玻璃花瓶,水透过破碎的的裂痕中流出,无声无息。
“你根本不爱我!”她叫着,不顾一切的冲出了家门,在穿越马路的时候,她听到了他此生最后的嘱咐:“小心车!”,她听到了她身后传来的尖锐的刹车声,天地都一下安静下来,她用尽了一生的力气做了最痛苦的一次回头,在人群的间隙中,她看到了此生最艳丽的一支百合,娇媚欲滴的鲜红,刺伤了她的双眸。
他用他的生命换来了血百合的绽放,却不知道从此她再也不爱百合了……
从未放弃过温暖你
洛洛和陈果已通过网络“相识”了两年。洛洛是石家庄的,而陈果是长沙的。两人聊得很开心,一直以来也很默契。两个人常常想到一起,但洛洛打字慢,很多时候她没有打完,陈果就发了信息过来。洛洛看着那一排排的字就有点心动。但是心动、期待、快乐算爱情吗?她否定了,而且她从不相信什么网络情缘。
那年冬天的时候,有一次洛洛电脑坏了,几天没上网,当她打开电脑时,QQ里面全是陈果的留言。最后一次留言是这样的:洛洛你怎么了?你出事了吗?你不能离开我。如果下午你不出现,我就去石家庄找你,洛洛,求你快快出现吧。那天她一上网,陈果就说:“把电话给我,我不能失去你。”洛洛问自己,相识的方式真的很重要吗?虽然她无法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感情已经那么一点点渗透了进来。只是,这里有父母有姐姐,有自己熟悉的一切,为了一份不确定的感情而背井离乡?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勇气。
转眼大四,似乎一夜之间人人紧张了起来。考试,毕业论文,绞尽脑汁要把简历弄得别具风格,然后一张张复印出来。洛洛终于凭着优异的成绩和清纯的外表进了那家心仪的外企,任总经理秘书。穿黑色套装,颈间一方淡蓝色丝巾使她看起来越发美丽而优雅。洛洛很快乐,工作忙碌却是自己喜欢的。只是闲下来时她却有些忧郁,她开始习惯站在办公室里那张中国地图前,目光里锁定两个小小的字:长沙。
好久没有陈果的消息了,想必他已经找到喜欢的工作,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吧。所谓的网络情缘到头来只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罢了。心钝钝地痛。她的确不甘心这样结束,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自私。其实洛洛并不知道,陈果去参加供需见面会,经过石家庄企业的招聘台时,他的心曾狠狠地疼了一下。他想过,可是他也拿不定主意。洛洛梦见陈果是在一个暴风骤雨之夜。她不断地打开一个盒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只回荡着陈果的声音:洛洛,我在这里!于是她一次次打开,不停地找,泪水流下来。梦醒之后,她的心缩紧了。次日,洛洛准备联系陈果时,陈果的电话却先来了,“洛洛,我决定去石家庄。因为我不能失去你。”
陈果背着双肩背包,穿白色T恤蓝牛仔裤如一束阳光出现在出站口时,洛洛平静地看着他,然后她笑了,那个瞬间她决定了:从此只有相聚,再不分离。含蓄传统的她决定做一回反常规的事:她带陈果回自己租的两室一厅,说:“朝南这间阳光充足,我住。”不等洛洛说完,陈果双肩一耸,说那北边这间自然是我的喽,不过我是阳光,让我照亮它。洛洛温暖地拥住陈果,她大颗的泪珠落下来。是的,她明白,太多的犹豫之后,陈果到底选择了爱情,他做了自己没有做到的事情。有爱情的日子处处充满惊喜。在超市,新鲜的西红柿拿在手里时,眼前就出现了两人在厨房里做西红柿炒鸡蛋的样子,而当米饭出锅时,陈果竟会像孩子一样跳起来惊叫:“一颗一颗白白胖胖的,真叫人垂涎欲滴哦。”其实在长沙,米饭是最家常的主食,但和洛洛在一起吃,那感觉是不一样的。爱情使平凡的日子变得有滋有味。
陈果是学人力资源管理的,一时竟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先在一家广告公司待着,跑跑业务而已。因为对石家庄不熟悉,业绩一直不大好。他渐渐懒散下来,加上本来喜欢玩,就在一家户外俱乐部报了名。周末他就和“驴友”们去石家庄周边探险,并试图说服洛洛和他一起去。洛洛说不去,她本来想劝他应该趁年轻成就一番事业才对,没想到陈果居然想的是玩。她心里很不痛快。但陈果并没有察觉。一个周末,陈果从俱乐部回来后,两人有了第一次吵架,随之而来的是第二次、第三次。慢慢地,洛洛就失望了。她忽然发现,那些曾经的心动、期待和美丽的爱情来到现实生活中竟是如此不堪一击。两人吵得最凶的时候,洛洛也想过分手,但对陈果总狠不下心来,他像个孩子,纯真,简单,那是她喜欢的男人的品质,可是她更希望陈果能成熟一些。
为了充电,洛洛报了一所高校的学习班,主攻德语。她想让陈果也报一个,但陈果听不进去,他说大学四年已经很累了,生命在于享受。于是,他继续玩他的,他说:“周围的朋友们都在玩,你不要让我感到压抑好不好?”洛洛听了就狠狠地摔门去自己的房间,她感到自己的心在流泪。转眼万圣节,那天晚上,洛洛下课后冒着风雪赶回家时,才发现自己忘了带钥匙。而那时陈果正和一帮朋友在酒吧里狂欢。当他回来时,洛洛已经坐在门口睡着了。次日,洛洛发高烧,陈果送她到医院时,洛洛已陷入昏迷。陈果摇晃着她的手,他害怕洛洛离开自己,他叫着她的名字,不停地说着对不起。
但洛洛铁了心不再理他。病好后,心灰意冷的她下了班不再急着回家,而是去公司旁边的咖啡馆坐着。同事乔比洛洛早来公司几年,两人是大学校友,开玩笑时,乔还会称她一声小师妹。见她无精打采,就“跟踪”了几次。乔早就暗恋洛洛,但洛洛对他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有意无意提到自己的男友陈果。乔是明白的,他羡慕陈果,洛洛是如此爱他。但此时此刻,能陪她喝杯咖啡也是好的。陈果是在自己生日那天发现的,他一直想找个理由缓和一下。那天他抱着一束玫瑰在洛洛公司门口等,可是他看见的却是洛洛和乔走进了咖啡馆。倔强的他给洛洛打电话,说我都看见了,你要另有所爱了最好早告诉我。同样倔强的洛洛固执地不说话,她以为他会了解自己。陈果就摔了电话。陈果竟然不辞而别,也许他只是需要一个借口而已。他也累了,彼此歇一歇也好。洛洛想。
转眼三个月。公司准备上一个新项目,上下一派紧张,洛洛跟随老总更是三天两头去一些大城市考查。洛洛命令自己暂且把感情的事放到一边,但当她第三次路经长沙时,她再也无法平静,她突然很害怕失去陈果。她向老总请假,说要去见个朋友。一路上她对自己说,他只是发小孩子脾气罢了,冷一冷就好了。于是打陈果的手机,关机,一颗心突然怦怦跳起来,于是假装是同学把电话打到陈果家里去,是陈果的妹妹接的:“哥哥和女朋友探险去了。”洛洛的心倏地沉下去。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坐在一条小吃街上吃臭干子,吃到第三块时,再也忍不住,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其实所谓的女朋友,在陈果看来只是一个“驴友”而已。女孩叫小嘉,一见陈果就喜欢上了,说:“我们真有缘,都喜欢探险。”听到“缘”字,陈果不禁想起了洛洛,真的缘尽了吗?就是那次野外探险中,在爬跃一个山洞时,陈果身上的绳索突然松开,他从七八米高的洞口垂直掉下去,当场就昏了过去。在医院醒来时,才知小腿受了伤,需要做手术。一天睡意蒙眬中,他听到小嘉向主治医生打探自己的病情,那口气却并非关心:“会有后遗症吗?比如大脑?脚会跛吗?”在得到医生不确定的回答后,小嘉的身影就从医院彻底消失了。陈果并没怎么伤心,爱不是这样的,自己没爱过小嘉,从来都没有!
如此坚决地肯定之后,他倒大大松了口气。洛洛的样子是在斑驳的月光里渐渐清晰起来的,从相识到分手,一幕幕闪过脑海。以为刻意的忙碌能逼迫自己从那份感情里走出来,他甚至以为洛洛可以淡出自己的生命。而事实上,爱情早已变成一个隐身的精灵潜在自己心底了。他幸福地泪流满面,他相信在这世上,只有洛洛永远不会嫌弃自己,哪怕自己成了残废。距离和痛苦有时像一面镜子,它照亮了爱情。
几个月后,陈果康复出院。在确认没留下任何后遗症后,他打电话给洛洛,他要把一个健康而成熟的自己交给她,不再惹她伤心,至于另有所爱,他笑笑,其实从来都没怀疑过洛洛对自己的感情。手机无人接听,他发了短信给她。洛洛是三个小时之后看到短信的。几个月来,为了医治自己低落的情绪,洛洛决定考研。那天考完试后,她就急急地打开了手机,其实心里始终有隐隐的期盼。那天她看到的短信是这样的:洛洛,我愿为你改变自己。
半年后,陈果注册了自己的就业指导咨询公司,真正实现了学以致用。四月,在当地一份报纸的邀请下,陈果给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做就业指导。在那个千人的大礼堂里,他精彩而富有激情的演讲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甚至有女大学生把崇拜和爱慕之情都写在了脸上。陈果一回到后台,洛洛就手捧一束玫瑰笑殷殷走过来,说:“我吃醋了!我大大地吃醋了!”她夸张地笑着,眼里却是喜悦的泪水。
公司完全进入正常轨道,陈果忙得常常加班,倒是洛洛三天两头提醒他:多多休息啊,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十一”长假,洛洛说:“我们去探险吧。”陈果听了却一脸坏笑,“那要看我高兴不高兴。”洛洛回过神来,抓了几个抱枕作咬牙切齿状砸将过去。后来陈果解释说,他觉得去办结婚证更有意义些。
爱情就是这样吧,当我们因生活、个性、梦想等等斗争磨合的时候,无辜而胆小的爱情会缩得很小很小。但并非是消失,其实它变成了你手心里的阳光,而且,从未放弃过温暖你。
橘子与爱情
忽然间觉得,有些东西,如爱情,如橘子,是根本不容忽视、不能被搁置。否则,将会失去它原有的味道。他从市场给她买来一袋橘子,因为她最爱吃橘子,尤其是他为她削的,喜欢他的细心,将它一尾尾送进她嘴里时那种甜蜜感觉,饱满甘甜。他看到她那副陶醉的样子,笑了。
最初让她感动的,是缘于他对她的细心与关心。因为每次只要是他认为好的东西,都会在第一时间想给她,她和他相约不管将来有多少挫折都要好好珍惜这份爱,然后彼此牵手走到终点。于是,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几乎都有他和她的身影。
一个冬天的晚上,因为她没能勇敢的告诉他一些关于自己家里的事,而朋友无意间说出了,她非常懊悔没能及时告诉他,她独自一人躲在教室里不敢见他,害他急急地担心地找了好久,在黑暗中她害怕极了,满以为他不会来了。不料,他仍然找到了她。
这一瞬间,便从此成为她以后柔情涌动的回忆。他深深地宠爱着她,他的至诚让她坚信:他们的爱是可以恒久的。他心疼她,总是陪在她的身边。也因此,让任性的她更加变本加厉了,久而久之,她的话变成了圣旨,只要她想做的,就要求他必须为她做到。她的生活离不开他了,总希望他的每一分钟,都属于她一个人拥有。因为这样,所以他的交际变得越来越少了。有的时候她也想过对他,会不会太苛刻了。转而又想:爱情握在手心,是这样的平实与温暖,飞不走的。
下学期,她选择了回家住。平日习惯了陪她的他,在送她回家后便显得有些孤独。然而,她一直都没能洞察到这点。孤独的人总会希望有些朋友,但他在送她回家后,还得给她打电话直到她睡着。他开始想要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了,她对他的“爱”变成了他的负累,他非常苦恼,但还是依然持续了一段时间……
终于有一天,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平静的说:我们分手吧。她不敢相信,也没发觉到有一种美好正在悄然消逝。直到她伸手拉他,说她可以改……他说爱情没有谁对谁错,然后轻轻挣脱。她始终不明白曾经是那样一份让她放心的爱情,怎会说走就走呢。一个人呆呆地发愣睡不着。半夜经过大厅,蓦然想起篮子里的橘子,他带给她吃的。她剥了一个来吃,橘子已是干涩无味,全无先前的饱满甘甜,像是在无声的指责她的遗忘。她忽然潸然泪下!她忽视的恰是她珍爱的,她的爱情不正如这橘子一样被她忽视太久、搁置太久?
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也是父母手心中唯一的宝贝,无论多么华丽的语言都不能描述出她的美丽,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会惊叹她的美,那是沉鱼落雁,还是倾国倾城。
一转眼她已经到了二十岁,十里八村来给她说媒的人都踏破了他家的门槛儿,无论是家财百万的企业家还是位高权重的公社书记的儿子,或者是吃公粮的邮政和银行某领导的儿子,都不能打动她的芳心。
她的父母急了,亲戚们也开始生气,那些热情给她说媒的人儿逐渐地疏远了她,很多人在谣传:“这个女孩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她的母亲甚至要带着她去县里的大医院做检查。
那个晚上她哭了,她直挺挺地跪在父母的面前:“你们不用操心了,我有自己喜欢的人了。我只爱他,如果你们不同意,我谁也不嫁。”说完这句话,她下意似地攥紧了手里磨得锃亮的剪刀。
她结婚了,嫁给了那个她爱的男孩,那是在几年前的一个雨夜,她在放学的路上滑倒了,那个男孩背着她把她送回了家。一路上,她趴在他的背上,他用手紧紧地搂着她,就在他几乎又要滑倒的时候,他用身体支撑着她,自己却重重地摔在了泥水中。看见他浑身的伤痕,她哭了,听着他剧烈的心跳,感受着他的体温,她发誓这是她这辈子不能放弃的男人。
他们的婚礼出奇的简单,娘家人没有一个来送亲的,也没有大吹大擂的喜乐和宴席,她没有穿上她梦寐以求的婚纱,她,一个人,背着自己穿过的几件衣服,没有人看见她的眼泪,只知道她走出家门的时候说:“你们就当我死了,或者你们根本没有生过我这个女儿。”因为她知道他家穷得一分钱都没有,他是个父母离异的没人要的孤儿,可是她就喜欢他,只为了那份深深的爱。
她要做个好女人,做他的好老婆,每天她早起晚睡,和他一起去田里种地,和他一起回家做饭收拾屋,虽然他们连住的地方都是租的最破旧的房子,可她感觉到很幸福,每个夜晚,她躲在他的怀里,她钩着他的脖子说:“老公你真好,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憨憨地一笑:“别这么肉麻了,好不好?”在他亲吻她柔软的嘴唇的瞬间,他的眼睛湿了。
她是个好女人,她把他们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她把他脱下来的每件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她为了他可以去做任何事情,记得一次他和邻居吵架,当邻居手中的木棒打向他时,她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她的头流血了,而她却没有哭:“老公,我求求你,别和人家打架了,我们没有钱,治不起人家的。”他哭了,放下了手中抄起来的家伙,把嘴唇咬出了血。
他听老婆的话,努力干活挣钱,可是他们的日子怎么也不见起色,一次他们同学聚会,他去了,穿着老婆为他洗干净熨板正的衣服,可是到了饭店一看,他所有的同学都穿得比他好,过得比他体面,以前曾经猛烈追求过他的那个女生,现在拥有百万财产,她主动凑过来给他倒酒,目光中流漏着暧昧,那个晚上,他生平第一次喝酒多了,醉了。
回到家里,她一直没有睡觉,坐在床边在等着呢,他一头栽到床上,吐得一踏糊涂,而她默默地给他清洗,给他用热手巾敷头,她看着他被酒精折磨得痛苦的样子,她的眼泪如雨。
“以后别喝酒这样多了,这样多难受啊!”她轻轻地说,可他却发火了,他瞪着红红的眼睛:“你给我滚,不因为娶你,我能过上这样清贫的日子吗?”他第一次动手打了她,她捂着红肿的脸抽泣着,可她没有走,因为她放心不下已经喝多了的丈夫。
从那以后,他经常出去和同学聚会,每次回来都要喝得酩酊大醉,每次她都小心翼翼地伺候他,她从来不问他到底和谁在喝酒,是男的还是女的,她爱他,就应该相信他,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有时候赶上他心眼不顺她就要遭受他的辱骂甚至是大打出手。当酒醒以后,他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也从来不提。
她爱他,她曾经发誓:“这辈子死活我都要跟他。”因为这句话,她失去了所有的亲情和友情,谁愿意和她这样一个执拗的傻女人来往呢,何况他们家穷得已经不能再穷了。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他们已经过了将近十年了,因为他们的日子太紧张了,到现在他们都没敢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他喜欢孩子,看见别家的小孩子从门口路过,他追出去眼八眼望着的,她看见了他的眼睛都放光,而她默默地跟在他的后边,看着他逗孩子那幸福的样子,她发誓一定要给他生一个孩子。
她发现有段日子,他好象变了,他不喜欢回家了,很多个晚上,她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床上,想着他们曾经的快乐,他的温柔和体贴,他的英勇和神武,她的泪水成河。
听别人说,他的那个有钱的女同学要给他拿钱开公司,听别人说,那个女人为了他已经和老公离婚了,她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如以前一样,默默地做他的好老婆。
一天晚上他实在忍不住了,他说:“我们这样穷,你觉得有意思吗?要不我们离婚吧!反正我们也没有孩子。”她没有回答,任凭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滴落。“难道,我做得不好吗?你说,我会改的,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无言地叹口气,转过身,睡了。半夜,他忽然起来,狠狠地要了她。
一个月以后,那个衣着华丽的女人开着黑色的奥迪来了,在他家的门口,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花衬衫。她们对面而坐,那个女人很爽快地说:“我喜欢你老公,他也喜欢我,如果你同意和他离婚,我给你三十万损失费,你看可以不?”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你别欺负人好不好?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我不差钱。”她的手都抖了。
那个女人一甩头发冷笑一声:“现在爱情还值钱吗?也就你这个傻女人才这样想,你没有钱你能给他幸福吗?你凭什么拥有他这样优秀的男人,你配吗?要不我给你五十万。”她疯了一样,拿出一把扫地扫帚:“你给我滚得远远的,多少钱我也不干,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她哭了,把花衬衫都弄脏了,她知道这件花衬衫是他第一次送她的礼物,而那个女人开着她的奥迪跑得远远的。
晚上他回来了,一进屋就搂住了她:“老婆,你真好!”他用胡岔子扎着她粉嫩的脸蛋,她害羞地垂了头。小屋里又传出来****时她幸福的呻吟,他又狠狠地要了她,她给了,他又要,他们折腾到半夜。他们又恢复了往日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没有告诉他,她怕因为有了身孕,他不让自己干活。一天他说要带着她去城里看看,他说她一直没有走出过农村,他要给她买件最时髦的衣服,让她看一看大城市的女人是怎么“倒持”自己的。
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车水马龙的路上,忽然一辆黑色奥迪飞驰而来,直向她撞去。他飞身而起,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她推出了很远,而他自己却倒在血泊当中。
她扑过去,双手捧起他的脸:“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她喃喃着,他费力地睁开眼睛:“其实我爱你如你一样深,我知道你是最好的女人,所以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她拼命地摇着他的胳膊:“老公啊!我有了我们的孩子了,你知道吗?”“来生我还要娶你做我的好老婆。”他微笑地闭上了眼睛。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很久之后,每当我回过头去看,仿佛都能看到17岁的聂鲁达,抱着我最喜欢的熊,拽拽地对我说,笨蛋,生日快乐。然后我的心底,就滋生出小小的感动。
那是2004年的夏末秋初。
我站在两米的高墙上,一边眺望不远处的足球场,一边挥舞着筷子朝嘴里塞米粉。洛晨苦口婆心地劝我道,西奈,你注意下形象好么?如果11号看到你现在的夜叉形象,不吓跑才怪,啧啧。说完,还面带嫌弃地往旁边站了站。
我斜睨了她一眼不理会,继续狼吞虎咽地专注挑战眼前的米粉,差不多吃完的时候,我才从米粉里抬起头,冲她指了指下面看台上为11号咆哮尖叫的一群女生说,你不觉得相比她们,完美的我动作是多么的优雅吗?说完这句话,我腾出右手伸到口袋里找纸巾。
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我不过是想找出纸巾假装矜持地擦下油腻腻的嘴巴罢了,却突然一阵风吹来,我左手里托着的空塑料饭盒就开始随风摇荡……起舞……紧接着就像一只断线的风筝一样——一头跌了下去。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下面的看台上一声彪悍的喊叫,妈的!哪个活得不耐烦的敢砸老子!
那就是我和聂鲁达是的初次相遇。对,你们没听错,是聂鲁达。但是你们听到他出场说的第一句话多么粗俗,就一定明白,他不是那个说出“我喜欢你是寂静的”的诗人聂鲁达。
他不过是A中的一个混混而已,而且还是一个倒霉的被饭盒砸了的小混混。
但是那天我听到他稚嫩的声音,以为他是低年级的学弟,所以并没有逃之夭夭,而是伸出头看下面的看台。然后就看到一个眉目清秀,脸庞白净的男生仰着头,他穿了一件NIKE的黑色套头衫,手里夹了一支烟,虽然他极力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但眼睛却纯净得像一潭湖水,一看就明白脸上的狰狞不过是装腔作势而已。
看到他肩膀上全是米粉的油渍时,我心虚地笑道,这位同学,对不起啊。
或许是逆着光的缘故,我觉得他抬眼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他挥了挥手大方地说,没关系。顿了顿,又听到他说,不过如果你请我吃顿饭就完美了。旁边的洛晨突然笑得要撒手人寰,她说,哎呀,西奈,他竟然和你一样臭美,就为了“完美”这个相同的口头禅,你不请他吃饭都不行。
我扯了一下洛晨的衣服,狠狠瞪了她一眼,她明知道我身上没有一分钱。就连这个米粉还是她买给我的。
可是聂鲁达没有给我任何反驳的余地,眯起眼睛笑道,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就现在吧,走吧。我被聂鲁达的三个“吧”堵得哑口无言,只得不停地瞪洛晨,洛晨笑哈哈地摇着我的手指着不远处的出口对聂鲁达说,出口见。
直到走到出口,我才发现,聂鲁达很高,而且很瘦,所以更凸显他的苍白。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扮酷地问道,喂,去哪里啊?
我翻了翻白眼,指着洛晨说,是她要请吃饭的,你问她。
在学校门口的烧烤店,虽然我已经吃了一份炒粉,但我看到肉串的时候还是两眼放光。相反的,聂鲁达倒不怎么吃东西,他只不过时不时地抬头看我一眼,然后露出一个匪夷所思的表情。洛晨在旁边耐心地解释,她就这样,暴饮暴食。
虽然我不停歇的吃东西,但我的眼睛却时不时的朝学校门口飘,看到有一群穿蓝色队服的足球队员走出来时,我立刻擦了擦嘴站起身说,我有事得先走,你们两个继续。说完,不顾洛晨的叫喊,也不顾聂鲁达的愕然,直接朝附近的C大调网吧奔去。
11号每次吃完饭都要在C大调网吧玩一会儿游戏。这是我经过多日观察得到的结论。
洛晨还给我打听到11号叫顾颜良,家境优越,成绩优秀,是高二年级的学生会会长,身后的追随者可以组成一个团,但是,他却没有女朋友。不过他有喜欢的人——阮轻微。
我听说过阮轻微,家世好,学习好,人漂亮。所以并不对顾颜良的眼光感到质疑。是个男生,都会喜欢那样真正完美的女生吧。像天之娇女一样活着。而并非像我一样,卑微得像一株杂草。
更何况,在听到这个名字不久后,我便真正见识到了得天独厚的阮轻微。
那天我在网吧坐了许久,都没见顾颜良来。便出门去了夜景酒吧。
换上了短裙,化上了浓妆,在下面一片口哨声和叫好声中走上了台。
哦。忘了告诉你们我另一个身份,白天,我不过是A中的一名普通学生,而晚上,我却是夜景酒吧的领舞。我在台上像一条蛇一样扭转着自己的身体,一边冷眼看着周围的纸醉金迷,一边感慨这个世间的不公,有人贫穷得连一碗饭都吃不上,而有人却买几千块一瓶的酒眼睛都不眨一下。贫穷的人费尽心机去赚钱,而挥金如土的人却不停地高喊空虚和寂寞。他们在酒吧挥霍一夜又一夜的光阴,杯盏交错,无所事事。
休息的时候,忽觉沉重,我走出酒吧透气,刚走到酒吧门口,便听到旁边一个女声撒娇道,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本是无意偷听别人谈话,但我一转脸,就看到乔阳站在旁边,他的怀里,挂着一个女孩,高高瘦瘦,肤色白皙,眼睛灵动,像一个精灵一样。
我笑,乔阳原来还认识这样漂亮的女孩。乔阳也转脸看到了我,他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立刻抓住我打招呼,hi,西奈,你跳完舞了。
我含笑点头,他转头把女孩的手从他的肩膀上拉下来,然后对她说,这个是我好朋友陈西奈。
转头对我又准备介绍她,女孩已经抢先说道,我是乔阳的青梅竹马阮轻微。你好。说完,她大方的伸出手。
阮轻微?我退后了一步微微打量着她,原来她就是阮轻微,传说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女孩,果然是人中翘楚。我握上她的手,对她微微点头笑了下。正不知道说什么时,乔阳便拉住了我朝酒吧走,并回头对女孩说,轻微,你快回去吧,我刚好找西奈有事。说完就揽着我朝酒吧里走。
走到酒吧里,他的手就立刻从我肩膀上拿了下来,我调笑道,你那么多女朋友,加起来都不敌这一个漂亮,你干吗这么冷漠的对人家。
乔阳转过头,微微的叹了口气,哎,就是因为太好了。
迷幻绚烂的灯光下,我看到乔阳的脸上挂着深深的忧伤,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无奈的表情。我突然想起我们的初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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