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之先-无章节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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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我对那个打电话来的神秘人太不客气了。他什么都没有,可是我又有什么呢?

    吃过早餐后,我提醒自己,我不曾希望真的发现些什么。保拉·赫尔德特克已经放弃女演员和女招待的身份,然后她又放弃了弗洛伦斯·艾德琳那儿的住处,也放弃了女儿的角色。现在她或许在某个地方安定下来,有了新生活,她想出现的时候自然会出现。也或者她已经死了,那么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我想去看场电影,可是最后我花了一整天去找戏剧经纪人,拿同样的老问题问他们,把照片发出去。他们没有一个记得保拉的名字或她的脸。“她可能只是去参加过试演,”其中一个经纪人告诉我,“他们有些人希望马上找到经纪人;有些则到处参加试演,希望能给经纪人留下印象。”

    “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最好的方法?有个叔叔伯伯在演艺圈,就是最好的方法。”

    我跟经纪人谈烦了,就又到套房公寓碰运气。我按了弗洛伦斯·艾德琳的门铃,她点个头让我进去。“我应该开始收你房租才对,”她说,“你在这儿的时间比我某些房客还多。”

    “我还剩几个人得见见。”

    “你爱待多久待多久,反正没有人抱怨。既然他们不介意,我当然也不会。”

    我没见过的房客中,只有一个来应门。她是五月搬进来的,完全不认识保拉·赫尔德特克。“我希望能帮得上忙,”她说,“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她眼熟。我对门的邻居跟我说你找她谈过,这个女孩失踪了还是怎么了?”

    “看起来是这样。”

    她耸耸肩:“真希望能帮得上忙。”

    我第一次戒酒时,开始跟一个叫简·基恩的女子交往。戒酒前我就认得她,不过她参加戒酒聚会之后,我们就没再碰过面,等到我也参加戒酒聚会,两人才又开始联络。

    她是个雕塑家,住在里斯伯纳德街的一个仓库式住宅,那里兼作工作室,就在运河路南边的翠贝卡区。我们开始常在一起,一星期有三四个晚上会见面,偶尔白天也见。有时候我们一起去戒酒聚会,不过我们也一起做别的事。我们会出去吃晚餐,或者她给我做饭。她喜欢去画廊,就在苏荷区或东村那一带。我以前很少做这类事情,现在却发现自己很喜欢。以前每次去画廊这类地方我总是有点不自在,站在一幅画或一个雕塑作品前面,老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而她教我,什么都不说也没关系。

    我不知道什么地方不对劲。我们的关系就像一般正常的男女关系那样慢慢发展。有一阵子我有一半时间都住在里斯伯纳德街,我的一些衣服放在她的柜子里,袜子和内衣放在她的梳妆台抽屉里。我们曾兴致勃勃地一再讨论,保留我旅社的房间是不是聪明之举。既然我很少在那儿,这样不是浪费租金吗?另一方面,或许把那儿拿来当办公室接待客户也不错吧?

    我想,曾经有一度,我觉得应该放弃我在旅社的那个房间,开始与她分摊那个仓库式住宅的费用。也曾经有一度,我们很可能就要谈到承诺和永远,以及,我想,婚姻。

    可是当时我们没有谈,而且后来也一直没谈,时机对的时候没做,以后也就不可能了。我们很自然地开始逐渐疏远,两人在一起的时间随着心情和沉默渐渐减少,也更常各居一方了。我们决定——说实话我不记得是谁提议的——我们应该试着去见其他朋友。我们照做了,却发现这让彼此更难过。最后,在完全没有戏剧化场面的情况下,我很有礼貌地把以前跟她借的几本书归还,取回我留在她那儿的最后几件衣服,搭了出租车回上城。一切就是这样。

    这段感情拖得太久,因此这样的结局对我们来说是种解脱。但即便如此,我仍然时常觉得寂寞,有种失落感占据心头。几年前婚姻破裂时,我都没那么难过,不过当然,那时候我喝酒,所以其实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于是我常常去参加戒酒的聚会,有时候我谈谈参加聚会的感觉,有时候不谈。和简分手后,我曾短暂地尝试和其他人约会,可是我好像无心于此。现在我会想,是时候开始再去和女人交往了。我有这个念头,可是却一直没有行动。

    到西区的那栋套房公寓挨家挨户敲门,然后跟那些单身女郎谈话,造成了一种奇异的晕眩。她们大部分比我年轻一些,不过不全是。在那类访谈中,我似乎也有机会顺便调调情,以前当警察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一点,而且因此结了一次婚。

    有时候,我意识到无休无止地询问关于失踪的保拉·赫尔德特克的事情,对所询问的女人造成了强烈的吸引。有时候我自己也感觉到双方都有感觉,那种吸引力是相互的。我想象着我们俩激情的缠绵,从门口移到床上。

    不过我永远无法让自己踏出下一步。我一察觉到双方心意相通,就离开那栋公寓。跟六个十个或十几个人谈过之后,我的心情更加灰暗,感到无法言说的孤单。

    此时我只需要说说话,就可以从那种心理状态中走出。于是我回到我的房间,坐在电视机前面,等着戒酒聚会时间的到来。

    那天晚上在圣保罗的聚会,发言人是一个来自奥佐恩公园的家庭主妇。她告诉我们,以前她丈夫的庞蒂克车一开出院子,她就开始喝这一天的第一杯酒。她把伏特加藏在水槽底下,装在一个烤炉清洁剂的空瓶里。“我第一次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她说,“一个女人说:‘哦,我的天啊,你会抓错瓶子,把烤炉清洁剂喝下去的。’‘亲爱的,’我告诉她,‘别傻了,你会吗?根本没有让我抓错的瓶子,因为我的水槽底下没有烤炉清洁剂。我住在那栋房子里十三年了,从来没有清过烤炉。’总之,”她说,“这就是我的喝酒经验。”

    不同的聚会有不同的形式。在圣保罗,聚会进行一个半小时,星期五晚上的聚会是进阶聚会,以戒酒协会的十二堂复原课程之一为中心。这回的聚会是第五阶段,不过我不记得发言人根据主题讲了些什么内容,也不记得轮到自己时,我又说了些什么聪明的话。

    到了十点,我们站起来念主祷文,除了一个叫卡罗尔的女人,她说她不想跟大家一起祈祷。最后我折起椅子堆在集中的地方,把咖啡杯扔进垃圾桶,拿着烟灰缸走到会议室前面,和几个家伙聊天。埃迪·邓菲喊我名字的时候,我转过头来。“哦,你好,”我说,“我刚刚没看到你。”

    “我迟到了几分钟,就坐在后头。我喜欢你刚刚的发言。”

    “谢谢。”我边说,边奇怪刚刚说了些什么。他问我要不要去喝杯咖啡,我说我们几个正打算去火焰餐厅,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我们沿着第九大道往南走一个街区,和其他六七个人在店里角落找了一张大餐桌。我要了三明治、薯条和咖啡。聊天内容大半是政治,离选举不到两个月了,大家谈着每隔四年人人都会说的那些话。真他妈可耻,居然没有更有趣的人可以选。

    我的话不多,我对政治的兴趣一向不大。我们同桌有个叫海伦的女子,她戒酒的时间大概跟我一样久,我忽然有个念头,想找她约会。我偷偷观察了她一会儿,结果收集到的尽是让我对她扣分的材料。她的笑声刺耳,她需要去看一下牙医,还有每个出自她口中的句子都夹着一个“你知道”。等到她吃完她的汉堡,我们的罗曼史也就胎死腹中了。说真的,这个方法真不错。你可以像把野火一样迅速看透一个女人,而她根本不知道。

    十一点过了没多久,我在咖啡碟旁边放了几枚硬币,跟大家说再见,然后拿着我的账单走向柜台。埃迪也和我一起站了起来,付了他的账跟着我走出去。我几乎忘了他也在,他在席间说的话比我还少。

    他说:“美丽的夜晚,不是吗?这样的空气让你想多吸几口。你有空吗?要不要一起散散步?”

    “好啊。”

    “我稍早的时候给你打过电话,打到旅社。”

    “什么时候?”

    “不知道,下午,大概三点吧。”

    “我没接到留话。”

    “噢,我没留话。没什么重要的事,而且反正你也没办法回电给我。”

    “对了,你没有电话。”

    “呃,我有电话。就放在床头桌上,唯一的问题只是被停了。反正我只是想消磨白天的时间罢了。你在做些什么?还继续找那个女孩吗?”

    “反正就是那些老程序。”

    “没碰上好运气?”

    “到目前为止没有。”

    “噢,或许你会走运的。”他掏出一根烟,在大拇指指甲上敲实了。“刚刚他们在那儿谈什么?”他说,“政治?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你会去投票吗,马修?”

    “不知道。”

    “真搞不懂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当总统。你知道吗,我这辈子从来没去投过票。等一下,我刚刚说了谎。想知道我投给谁了吗?阿贝·比姆。”

    “好多年前了。”

    “让我想想,我记得是哪一年。是七三年。你还记得他吗?他是个小个子,竞选市长,选上了。你还记得吧?”

    “记得。”

    他笑了起来:“我投给阿贝·比姆绝对超过十二次,搞不好有十五次。”

    “听起来你好像很欣赏他。”

    “是啊,他传递的信息真的打动了我。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个地方竞选后援会的家伙,弄来了一辆校车,载着我们一堆人转了一通西区。我每进一个投票所,都报上不同的名字,对方就会给我那个名字的选票,然后我去投票处,像个小兵似的尽我的公民义务。很简单,我只要按照吩咐把选票投给民主党就行了。”

    他停下来点燃香烟。“我忘了他们付多少钱给我们了,”他说,“大概是五十元吧,不过可能更少。那是十五年前了,当时我只是个小鬼,反正做这事也不花力气。除此之外,他们还提供餐点,当然整天都有免费的酒喝。”

    “简直是神话。”

    “真理不是这么说的吗?你连自己掏腰包喝酒,都觉得是上帝的恩赐,更别说免费喝酒了,天啊,再没有比那更好的事了。”

    “有件事情完全不合逻辑,”我说,“华盛顿高地有个地方,我去那儿喝酒不必付钱,我还记得搭出租车从布鲁克林到那儿,花了我二十元,然后我喝上也许值十元或十二元的酒,再搭出租车回家,还想着我真是捞到了世上最大的便宜。而且我这么做过不止一次。”

    “当时会觉得很合理。”

    “完全合理。”

    他把香烟拿在手上。“我忘了比姆的对手是谁,”他说,“好笑的是你会记得什么、忘了什么。这个可怜的混蛋,我投给他的对手十五次,却不记得他的名字。还有一件好笑的事,我投过前两三次之后,每次进投票处,就有种想整他们一下的冲动。你知道,就是把票投给对手,拿民主党的钱,投共和党的票。”

    “为什么?”

    “谁晓得为什么?当时我多喝了两杯,或许就愈发觉得这是个妙点子,而且我想没有人知道。无记名投票,对吧?只不过我心想,是啊,应该是无记名投票,但是这件‘应该’的事情全是一大团狗屎,既然他们可以带我们跑遍西区投十五次票,或许他们也会知道我们投给谁。于是我就做我应该做的事情。”

    “还是乖乖投给民主党。”

    “答对了。反正,那是我第一次投票。虽然前一年我就有选举权了,可是我没去投票,接着我就投给阿贝·比姆十五次,我想我大概在那时候就投够了吧,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投过票。”

    绿灯亮了,我们走过五十七街。第九大道上有辆蓝白色的巡逻车响着刺耳的警笛往北开。我们转头看着它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外。不过警笛声还是听得到,微弱地盖过其他车声。

    他说:“总是有人非干坏事不可。”

    “说不定只是几个警察在赶时间。”

    “是啊,马修,他们在聚会上说些什么?什么第五阶段?”

    “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想或许我是害怕吧。”

    那些阶段是设计给复原中的酒鬼的,让他们改变,得到精神上的成长。戒酒协会的创办者发现,愿意在精神上有所成长的人比较容易戒酒成功。反之,不愿意改变的人,早晚还是会回头去喝酒。第五阶段就是跟上帝、跟自己、跟另外一个人承认自己所犯过的错误,把真相坦白说出来。

    我引用那个阶段里的用语告诉埃迪,他皱起眉头。他说:“对,但那到底是什么呢?你跟某个人坐在一起,然后告诉他你干过的所有坏事吗?”

    “或多或少吧。任何困扰你的事情、任何压在你心头的事情。它的出发点是,要是不说出来的话,你就会去喝酒解闷。”

    他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这么做。”他说。

    “噢,不要急。你戒酒没多久,不用这么急。”

    “我想也是。”

    “反正会有很多人告诉你这些进阶课程是一堆狗屎。‘不要喝酒,去参加聚会,然后讲一大堆话。’你一定听过很多人这么说。”

    “噢,是啊。‘如果你不喝酒,就不会醉。’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的时候,心想这真是我此生听过的最睿智的评语了。”

    “又不能说它不对。”

    他开始谈起别的事情,然后停了下来,一个女人站在我们前方一扇门前,形容憔悴,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裹着披肩,黏黏的头发毫无光泽。她手里抱着一个婴儿,旁边还站了一个小孩,抓着她的披肩。她伸出一只手来,掌心向上,没说话。

    她看起来好像属于印度加尔各答,而非纽约。我过去几个星期见过她几次了,每次都给她钱。这回我给了她一块钱,她拿了之后就无言地缩回暗影中。

    他说:“真是痛恨看到一个女人像这样站在街上。而且她又带着孩子,天啊,这真恐怖。”

    “我懂。”

    “马修,你参加过第五阶段吗?”

    “参加过。”

    “你毫无保留吗?”

    “尽量。我想到什么就讲什么。”

    他想了想。“当然你以前当过警察,”他说,“你不可能做过太坏的事。”

    “噢,得了,”我说,“我做过很多并不引以为荣的事,而且有些事情是可以让人坐牢的。我当了很多年警察,几乎从一开始就收钱。我从来没只靠薪水过日子。”

    “每个人都这样干。”

    “不,”我说,“不是每个人。有些警察很清白,有些警察很脏,我就是脏的。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觉得没问题,而且自我辩驳说,那是清白的脏。我没有跑去敲诈谁,也没有故意放掉杀人犯,可是我收钱,而政府雇我不是要我去收钱的,那是犯法、是骗人。”

    “我想是吧。”

    “而且我还做过别的事,苍天在上,我以前是小偷,我偷过东西。有一次我调查一个入室抢劫案,收银机旁边有个雪茄盒,不知怎的小偷没拿走。我就拿起来放进口袋里。我想反正失主可以拿到保险补偿,或者那对他来说反正也只是多被偷了一样而已。这件事情就等于是我从小偷那儿偷走东西。我把它合理化,但是我的确拿走了不属于我的东西,你不能回避这个事实。”

    “警察总是会做这类混帐事。”

    “他们也会抢劫死人,我就做了好几年。比方说你去处理酒店单人间或者公寓里的一具死尸,他身上有五十或一百块钱,你和你的搭档就拿来分掉,然后把死尸装进尸袋。不然的话,那些钱三转两转还不是被官僚体系榨光了。就算死者有继承人,这笔钱大半也不会落到他手里,那为什么不干脆节省时间和麻烦,把钱放进你的口袋?只不过这就是偷窃。”

    他开口想说些什么,可是我还没说完。“我还做过别的事。我逮到过某些家伙,可是却用他们没犯过的罪名把他们送去坐牢。我不是冤枉好人,任何被我乱套过罪名的人,都一定是因为他们做过坏事。我知道他们做过某些事,也知道我没办法用这些罪名动他们,可是我能找到一些目击证人,暗示他们去指认那些坏蛋做过某些他们其实没做过的事情,这就够让他们坐牢了。案子就结了。”

    “牢里有很多人没犯过让他们入狱的罪,”他同意,“不是全部,我是说,四个里头有三个会发誓说他们是无辜的,他们没做那些害他们坐牢的坏事,可是也不能相信他们。他们只是在骗你,真的,他们撒谎,”他耸耸肩,“不过有时候他们说的是实话。”

    “我知道,”我说,“我不确定自己后不后悔用错的理由把对的人送进牢里。他们因此离开街头,而这种人离开街头是好事。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做的事情就是对的,所以我想这就是属于我的第五阶段。”

    “所以你就把这些告诉了某个人。”

    “不止。很多事情不犯法,可是时间一久却让我良心不安。比如结婚后瞒着我老婆在外头搞女人,比如没有时间陪我的孩子,比如在我辞职不当警察那阵子离开了他们,比如没有去看一个应该看的人。有一回我一个姨妈得了甲状腺癌快死了,她是我母亲的妹妹,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一直跟自己承诺会去医院看她,结果我一直拖一直拖,拖到她死了。我对自己没去医院看她感觉糟透了,于是我也没去参加葬礼。不过我送了花,然后去了一家他妈的教堂,点了支他妈的蜡烛,这一切肯定让那个死去的女人安慰极了。”

    我们沉默地走了几分钟,往西走到五十几街,然后左转上了第十大道。我们经过了一家店门大开的平价酒吧,走味的啤酒味儿飘过来,让人又恶心又觉得诱惑。他问我有没有去过这种地方。

    “最近没有。”我说。

    “那种地方真的很乱,”他说,“马修,你杀过人吗?”

    “值勤的时候有过两次。还有一次是意外,那时候也在值勤。我的一颗子弹反弹,击中了一个小孩。”

    “你昨天晚上说过了。”

    “是吗?有时候我会说,有时候不会。我离开警界之后,有回一个家伙在街上跳到我面前,跟我正在调查的案子有关。我把他揍倒在地上,他刚好撞断脖子,就死了。还有一次,天啊,我一整个星期都没喝酒,有个疯掉的哥伦比亚人拿着一把大弯刀冲过来,我就朝他射光了我枪里的子弹。所以答案是有,我杀过四个人。如果那个小孩也算在内的话,就是五个了。”

    “而且,除了那个小孩外,我不曾为杀掉任何一个人而失眠,也不曾为那些被我冤枉送进牢里的人而苦恼。我想以前那样做是不对的,换成现在我就不会这样了。但这一切都远远不如我没去看临终的佩格姨妈让我不安。可是这就是酒鬼的下场。大事情在你眼里变得没什么,就是这种小事逼得你发疯。”

    “有时候大事情也会逼你发疯。”

    “你心里有什么困扰吗,埃迪?”

    “哦,去他的,我不知道。我就出生在这一带,马修。我就在这些街道上混大。在地狱厨房长大,你就会学会不跟任何人讲任何事情。‘不要告诉陌生人你的事情。’我母亲是个诚实的人,马修。她在公用电话里发现一毛钱,就会在附近找,希望失主拿回去,但是这句话我听她讲过一千遍了,‘别告诉别人你的事情。’她就是这么做,上帝保佑她。直到我爸死前,他每个星期总有两三次醉醺醺地回家,然后对她拳打脚踢。而她谁也不说,要是碰到有人问,呃,她就回答跌倒了,进门时失去平衡,或者从楼梯上跌下来。可是大部分人知道不该去问,如果你住在地狱厨房,你就知道不该问。”

    我正想接话,可是他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站在人行道边缘。“我们过马路吧,”他说,“除非必要的话,我不想走过那个地方。”

    他指的是葛洛根开放屋,橱窗里绿色的霓虹灯闪着竖琴牌麦酒和健力士啤酒的矮胖桶子标志。“我以前常常去那儿,”他解释,“现在我连经过都不愿意。”

    我知道那种感觉。有一阵子我日夜都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于是第一次戒酒的时候,都故意绕路避免经过那里,要是非经过不可,我就避开不看,加快脚步,好像不这样的话,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被拉进去,就像铁被磁铁所吸引。后来阿姆斯特朗的房租到期,搬到了往西一个街区的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会口,原来的地点换成了一家中国餐馆,我的生活就少掉了一个麻烦。

    “你知道那家店的老板是谁吗,马修?”

    “叫葛洛根的什么人吧?”

    “好几年前就不是了,那是米克·巴卢的店。”

    “你是说那个‘屠夫’?”

    “你认识米克?”

    “只见过,也听过他的大名。”

    “是,他很有名。店的执照上登记的不是他的名字,不过那是他的店。我小时候跟他兄弟丹尼斯很熟,后来他死在越南了。你当过兵吗,马修?”

    我摇摇头:“警察不用当兵。”

    “我小时候得过肺结核,当时不知道,不过照X光检查出一些东西,所以不用当兵。”他把烟蒂丢进阴沟里。“这是个避免当兵的方法,不过现在行不通了。”

    “你那时候时机不错。”

    “是啊。他人不错,我是说丹尼斯。他死了之后,我曾经帮米克做过事。你听过他的故事吗?”

    “听过一些。”

    “你听过保龄球袋的故事吗?那里头装了些什么的故事?”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我当时不在场。不过几年前,有一回我在一个地下室,就离我们现在站的地方两三个街区。有个家伙,我忘了他做过什么,一定是告了某个人的密。他们就在烧垃圾的火炉房,用晒衣绳把他绑在一根柱子上,嘴巴塞起来。米克穿上他的白色屠夫长围裙,从肩膀到脚都遮住的那种。围裙是纯白色的,除了上头的污渍。接着米克拿起一支棒球棍,开始痛揍那个家伙,血喷得到处都是。之后我在开放屋看到米克穿那件围裙,他很喜欢穿,就像刚下班的屠夫冲进酒吧迅速喝杯酒。‘看到这个没?’米克会指着一块新的污渍说,‘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告密鬼的血。’”

    我们到了葛洛根开放屋南边那个街区的角落,然后再穿过第十大道。他说:“我不是什么黑道老大,可是我混过。我是说,妈的,投票给阿贝·比姆大概是我做过的最光明正大的事情了。我已经三十七岁,而我唯一有社会安全卡的时候是在绿港监狱期间,我在那儿被派去洗衣房工作。工钱大概是三毛钱一小时吧?总之是这类荒谬的数字就是了,还要扣税、扣社会福利保险金,所以就领到社会安全卡了。之前我从来没有过,之后我也从没用过。”

    “你现在有工作了,不是吗?”

    他点点头:“一些杂事。帮两家酒吧做打烊后的清洁工作,丹·凯利餐厅和皮特氏全美餐厅,你知道全美餐厅吗?”

    “那种平价酒吧,我常常钻进去迅速喝杯酒,不过从来不会在那儿久待。”

    “就像去旅行休息站,我以前很喜欢走进一家酒吧,迅速喝杯酒,然后再出来面对真实世界。反正,我是半夜或凌晨去这两家酒吧,打扫干净,把垃圾清掉,把椅子归位。格林威治村那边有个货运公司偶尔会派给我一些白天的工作。不是正式的工作,做这类工作不需要社会安全卡,我勉强还可以混下去。”

    “是啊。”

    “我的房租很便宜,吃得也不多。我一向吃得不多,那我怎么花我的钱?夜总会?时髦衣服?拿去付游艇的油钱?”

    “听起来你过得不错。”

    他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是啊,可是我说的都是一团烂屎,马修。”他把手插进口袋,低头看着人行道。“问题是,我不知道我是否愿意告诉任何人我在做些什么。跟自己承认,没问题,就像我已经知道的,对吧?这不过是诚实面对真相而已。可是跟上帝承认,这个嘛,老兄,如果没有上帝的话,那就没有差别了;而如果有个上帝,他就是无所不知,所以这部分也好解决。可是跟另外一个人坦白一切,妈的,我不知道,马修。我做过一些会把你吓跑的事,而且某些事牵涉到别人,我不知道我自己对这一切有什么感觉。”

    “很多人都是找神父进行这一个阶段。”

    “你是说告解?”

    “我想有点不一样。你不是想寻求正式的解答,来解除你心里的负担。你不必是天主教徒,也不必跑去教堂。你甚至可以在匿名戒酒会里,找个了解这个课程的神父。就算他不了解,照规矩他也不能透露你告解的内容,所以你不必担心他会说出去。”

    “我想不起上一次去教堂是什么时候了。等一等,你听到我刚刚说的话了吗?天啊,我一个小时前才去过教堂。我有好几个月都每天去教堂地下室一两次,可是上一次去教堂的大厅,这个嘛,我过去几年参加过几次婚礼,天主教婚礼,可是我没有领圣餐。我想我上次告解,至少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不见得非找神父不可。不过你如果担心被说出去的话——”

    “你以前就是这么做的吗?找神父?”

    “我是和另外一个人进行这个阶段,你也认识,吉姆·费伯。”

    “他没去火焰餐厅吧?”

    “今天晚上没去。”

    “他是做什么的,警察还是警探?”

    “不,他是做印刷的,他自己在第十一大道开了家印刷店。”

    “噢,那个开印刷店的吉姆,”他说,“他戒酒好久了。”

    “快九年了。”

    “是啊,真够久的了。”

    “他会告诉你一天只要戒一回就行了。”

    “是啊,他们都是这么说的。不过还是他妈的九年了,不是吗?不论你详细划分为多小的单位,高兴的话还可以用一个小时或一分钟为单位,照样是快要九年了。”

    “那倒是真的。”

    他又掏出一支烟,然后改变心意,把烟放回盒里。“他是你的辅导员吗?”

    “非正式的。我从来没有正式的辅导员,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太正式。吉姆是我想打电话找人聊聊时会找的人。”

    “我戒酒的第二天,曾经找了一个辅导员。我的电话不能用,反正我就是没打过电话给他。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参加聚会,所以我后来也没再见过他。”

    “他叫什么名字?”

    “大卫。我不知道他姓什么,而且说真的,我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上回见过他之后已经过了好久。不过我没丢掉他的电话,所以我想他还是我的辅导员。我是说,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是可以打电话给他,对吧?”

    “当然。”

    “我其实可以找他参加那个进阶课程。”

    “如果你觉得跟他谈比较自在的话。”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你当过任何人的辅导员吗,马修?”

    “没有。”

    “你听过任何人的第五阶段吗?”

    “没有。”

    人行道上有个瓶盖,他踢了一脚。“因为我觉得是我引起这个话题的。真是无法相信,一个坏蛋去向警察告解。当然你现在不是警察了,但你是不是必须把我讲的事情向警方报告?”

    “不,我并没有替证人或当事人保密的法定权利,就像神父或律师那样,不过我照样会保密。”

    “你想听吗?一旦我开口讲,说出来的就是一堆狗屎,或许你根本不想听。”

    “我会逼自己乖乖听完的。”

    “我觉得提这个要求真可笑。”

    “我懂,我之前也是这么过来的。”

    “如果事情只牵涉到我,”他停了下来,又说,“我想要做的是,花几天时间,在心里把这些事情理清楚,好好想明白。如果你还愿意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进行那个阶段,我会说一些。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不要急,”我告诉他,“等你准备好再说吧。”

    他摇摇头:“要等到我准备好,那我永远也不会去做。给我一个周末想清楚,然后我们就可以坐下来谈了。”

    “想清楚也是这个阶段的一部分,花多久时间都没关系。”

    “我已经在想了,”他说着笑了起来,手搭在我肩膀上,“谢了,马修。我家就在前头,该说晚安了。”

    “晚安,埃迪。”

    “周末愉快。”

    “你也是。或许我会在聚会碰到你。”

    “圣保罗那儿只有星期一到星期五有聚会,对吧?我星期一晚上或许会去。马修,再次感谢你。”

    他走向他家那栋公寓,我从第十大道往前走了一个街区,再往东走过一个路口。靠第九大道那边的角落过去几步,有三个年轻人静静地等在我前方的一户门口,他们盯着我走到那个角落,我可以感觉到他们的目光像箭一样射进我后背。

    走回家的途中,一个妓女问我要不要伴。她看起来很年轻没什么经验,不过她们都是这样,毒品和病毒很快就会弄得她们衰老不堪。

    我告诉她下回吧,她那如同蒙娜丽莎的笑容一路跟着我回家。到了五十六街,一个只穿着背心的黑人跟我要零钱。又走了半个街区,一个女人走出阴影跟我提出同样的要求,她一头平顺的金发,那张脸就像大萧条时代老照片上那些失去土地而出走家园的俄克拉何马流民。我分别给了他们一块钱。

    旅社前台没有留话。我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冲了澡,然后上床睡觉。

    几年前,西五十一街离哈得孙河半个街区的地方,有三个姓莫里西的兄弟拥有一栋四层楼高的小红砖建筑。他们住在三、四楼,把一楼租给一个爱尔兰业余剧场,晚上则在二楼卖啤酒和威士忌。有一阵子我常去,在那儿大概碰到过米克·巴卢六七次。我不记得我们交谈过,不过我记得在那儿见过他,而且当时我知道他是谁。

    我的朋友斯基普·德沃曾这么说,如果巴卢有十个兄弟围成一个圆圈,你会以为自己置身于英国的史前巨石柱群。巴卢就像个史前巨石,也有那种吓人的架势。有天晚上,一个叫阿罗诺的女装工厂老板把一杯酒泼在巴卢身上,他立刻不停地道歉,巴卢擦掉酒渍,跟阿罗诺说没关系,但阿罗诺随即出城,一个月都不敢回来。他甚至没回家收拾行李,直接就搭了出租车到机场,一个小时之内就上了飞机。我们都同意,他是个谨慎的人,但并不过分谨慎。

    躺在这儿等着入睡,我很好奇埃迪心里藏着些什么事,跟“屠夫”又有什么关联。不过我没有想得睡不着,我想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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