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的好,美人是拿来爱的,不是用来糟蹋的。
如果刘旭愿意,他现在就可以潜入甄府,将甄宓给强行抱出来,然后一走了之。
可是,刘旭不想让自己未来的妻子为难,毕竟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若是被美人记恨,那种滋味恐怕不会太好。
七月十五,天高气爽,惠风和畅,灼热的太阳光无情地炙烤着大地,但百姓的热情却比那艳阳还要热烈。
今天是诗词歌赋鉴赏大会举行的日子,闻讯赶来的文人墨客们,脸上纷纷洋溢着期待和喜悦,在这热情似火的季节,没有人不激动。
传说中的绝代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今天即将抛头露面,即便不能夺得美人,一睹风采还是相当不错滴,当然,若是能够博美人一笑,那就更让人神为之消了。
甄府门前,几天前就有一大堆人在此忙碌,搭建擂台,布置场景,直到今天才准备完毕。
不得不说,人类有时候还是廷疯狂的,鉴赏大会晚上才举行,可这大白天的居然有这么多人来这儿晒太阳,若是冬天也就算了,晒晒太阳有益于身体健康,可现在是仲夏,乃是最为炎热的时候,顶着个大太阳来看那漂漂亮亮的擂台……有病吧?
就算没病也会晒出病来。
咱们的刘旭呢,不知从哪弄了一张太师椅,坐于飘香楼二层厢房中,撩着二郎腿,拿着一把折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摇晃着,一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一边巡视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以及对面华丽宏大的擂台。
这间屋子可是个好地方,循窗望去,恰好能看见擂台上的状况,虽然相隔二十来米,但在他变态的视力下,他甚至看到擂台上有只可怜兮兮的小蚂蚁在哭泣,它迷路了……
当然,凭借钱财银子是不可能占据这地方的,这屋子的主人已经被刘旭不知道丢哪去了,他自己也忘了,不对,是压根就没记在心里,只是随意一丢,像扔垃圾似的。
累了倦了,小憩一会儿,时间缓缓流逝,万众瞩目之中,集会终于开始了。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想要举行这么一场盛会着实不容易,若是没有袁绍的支持,甄家是万万没有那个能力的。
爽朗的夜空繁星闪烁,大如银盘的神月高高挂起,洒下遍地银辉。
一排排的红灯笼争相亮起,将这方地域映衬得亮如白昼。
擂台很大,十丈方圆,上面铺着一层红布,高出地面约莫一米,在靠近甄府门口的擂台边缘,还架设了一方小石台,比擂台要高上半米,经由台阶可以走上去,石台上的空间被一层半透明的红纱布遮掩着,想必那里是今天的女主角所呆的地方吧。
不多时,在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中,正主登场,在丫鬟侍女的搀扶下缓步而来。
一袭白色的曳地长裙,白衣如雪,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身段窈窕,姿态婀娜,头上戴着一方斗笠,斗笠边缘垂下万缕白色丝绦,将那绝色容颜完全掩盖,这种欲遮还羞的打扮着实让围观者心绪不定,想要一探究竟。
女子被送入石台,坐于软椅之上,透过半透明的红色帘幕,只能看见一道婀娜的身影。
“铛!铛!铛!”
铜盘三响,台下的观众立时安静下来,一位管家模样的老头子走上台,巡视众人一眼,老脸笑的跟朵大白菊似的,他拱了拱手,朗声道:“各位大人夫人、各位父老乡亲、各位公子少爷,老夫是甄家的管家,首先感谢诸位的捧场,老夫代夫人向诸位道谢,废话老夫也不多说,就算说了也没人愿意听。今天是我们甄家小姐甄宓选择夫婿的日子,举行这次集会的目的就是通过诗词歌赋来考验诸位的文采和能力,只要能入我们家小姐法眼,那就恭喜了,我们家小姐未来的夫婿或许就是你。”
不得不说,老头儿的一番话着实带给了在场文人些许希望,他们摩拳擦掌,打算一展身手大干一场。
不过,就是不知道他们如何理解那“或许”二字?
“老头子,别废话了,快说比试项目吧!”
台下,已经有人忍不住了。
说话之人是一位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长相粗俗,说话粗俗。
于是乎,众人看他的目光更加粗俗了。
当然,粗俗之人可不止他一个,大汉一发话,当即有无数人跟着起哄,嚷嚷着快点宣布比赛,他们喜欢看美女,但绝对不喜欢看老头。
如果主持集会的是个美女,那又得另当别论了。
“好好好,大家稍安勿躁,老夫这就出题。”管家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即说道:“今晚的比试共分为三个项目,第一项最简单,在场诸位只需在一炷香内作出一首诗词歌赋,然后展示给众人鉴赏,再从中选出十首最佳之作……而这些作品的作者即刻上台,进行下一场比试。”
的确很简单,即兴作一首诗就可以了。
在场文人大部分都有这个底蕴,但问题就出在,有的人作出的诗可以成为千古绝句,有的却只是徒增笑柄。
“香已燃起,谁先来!”
管家一声吆喝,根本就没有给台下众人任何思考的机会。
众人不由一阵疑惑,这才刚刚开始,莫非就有人准备好了?
答案是肯定的。
“我先来!”
人群外,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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