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先生认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理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厉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作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人应该准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年轻的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对象。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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