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响亮的佛号,无极禅师也到了,还跟了七夜天君!
这一次,没有黄衣、黄甲的侍卫去拦无极禅师+七夜天君!
无极禅师+七夜天君,除了上下一身衣服和正大光明的来人之外,没有带任何兵器、饰物!
就连无极禅师的佛珠、七夜天君的拂尘,一样也没有!
除了来人,一样都没有!
国师商鞅拱手上前,毕恭毕敬的笑道:“两位散仙,稀客,稀客呀,乃万民之福!国中大王乘黄,正致力于众生平等。佛云:众生平等;子云:道法自然!这,可都是天道,……”
国师商鞅,侃侃而谈!
“善哉,善哉。心中有佛,佛自在心中;心中尊道,道自在心上。阿弥陀佛!”
无极禅师娓娓道来,国师商鞅一脸的黄,黄中泛了青,青里憋了紫,紫下发了白,……
国师商鞅,是要紫气东来呀!
“emmm,嗯嗯,大师说得极是,大师说的极是呀,……”
国师商鞅,唯唯诺诺!
“来人啦,领两位远道而来的稀客,上座!”
两个黄衣、黄甲的侍卫,领了无极禅师+七夜天君,又上了超级大桌子,上座:贵宾席!
这一回,那一超级大桌子,人也满了,刚好是12人的大桌!
陈毛对面洛神大仙,左边5个人;右边5个人!
就在这个时候,国中之人好像泄洪一般,不知从那里冒出了不少官员、将校、侍卫、百姓,如潮水一般坐上了这一方宴席!
这,确实人潮如涌!
“歌舞升平,四海安康:众生平等,旭日高升!辰时已到!……”
宫墙之内,打更报时之声骤起,如人潮一般,……
“歌舞升平,四海安康:众生平等,旭日高升!辰时已到!……”
……
更声报时,此起彼伏!
1S、2S、3S、4S、5S、6S,……
国师商鞅,理了理鹅黄色的官袍,L=20cm的黄色戒尺在手,缓缓从宫墙之下,消失了人影!
“大王乘黄,驾到!……”
这一声100分贝,如惊雷,从宫墙之上传到了宫墙之下!
大王乘黄,确实来了!
大王乘黄,在宫墙之上。左边是公子子兰、右边是国师商鞅!
O了,大王乘黄,是白民国的onlyone+numberone,要高高在上,自然不能和国中之人,平起平坐,至少高了一个宫墙的距离!
“大王乘黄,万岁万岁万万岁,大王乘黄,万岁!……”
这是礼仪,都得遵守!
“众位爱卿平身;众位子民平身;远道而来的客人,平身!”
大王乘黄,一脸喜悦:像三岁的小孩子吃了糖;像相恋的一对儿入了洞房;更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大王乘黄满眼的迷离,见宫墙之下,国人、宾客满座,确实如歌舞升平一般,怎不沾沾自喜!
“寡人,寡人,万幸!寡人,寡人,有福!今日,白民国之万民来朝,一同商议白民国千秋万代之大计。寡人,甚慰心宽!……”
“寡人,更谢天、再谢地,有众多宾客以及外星友人关注白民国之生存发展。寡人,一畏天、二畏地、三畏万民,……”
“寡人,自任白民国大王以来,时时三思,致力于众生平等,使其国民千秋万代,故而寻得能人异士全面革新变法,……”
“寡人,思索良久。变则通,通则灵。白民国,只有变法图强,才是唯一的出路!……”
“寡人,今日在宫墙之下,摆宴席以示众生平等而商议国策。白民国最新法令,修订完毕,请国师商鞅,与国人宣读,……”
“……”
大王乘黄,径直退后了三步,在宫墙之上的太师椅上端坐。
太师椅前案台上,摆满了和宫墙之下,一模一样的宴席杯具、菜品!
大王乘黄,径直一个人举起了酒爵,满满的干了一杯!
大王乘黄身后,除了黄衣、黄甲,黄衣、黄袍的侍卫之外,更有一律灰色衣甲、只露了两只眼睛的月黑人将士!
一个宫中侍卫,递与了商鞅一纸文书,商鞅接过文书,眉头一舒,缓缓80分贝念来!
“告白民国万民,今有国师商鞅主持变法图强,乃是利国利民千秋万代之事,变法图强,天经地义!今,宣布变法法令,……”
“白民国新法,法令第一条:大王诏令,乃国之第一令。大王乘黄为白民国千秋万代,诏令亦为白民国千秋万代。左右大王诏令者,即为忤逆,当斩首示众!……”
阿西吧,大王乘黄,明摆着是要中央集权,一个人说了算!
“白民国新法,法令第二条:白民国大小官员,从上到下,下到村长,全由大王乘黄商议任命!任命诏书已下,新任村长辰时,已赴各村上任。原任村长若无任命诏书,即刻即为卸任!……”
阿西吧,大王乘黄,明摆着是要夺权!
就连村长的权力,也都要紧紧的握在一个人手里!
“白民国新法,法令第三条:白民国大小子民,家中不可有余粮。留足口粮之外一律上缴国库,以备万急之需。实现灾祸之年,人人有饭吃,实现众生平等,……”
阿西吧,这一条法令,该当如何理解?
用百姓多余之口粮,充国库救灾荒之年,何来的众生平等?
“白民国新法,法令第四条:白民国万民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有宫中侍卫、将士保家卫国。除官方将士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私藏兵器,违令者斩首!每一户家中,只允许有一把菜刀、两把锄头、三把剪刀、四把镰刀,多余的金属器械一律上缴,限期不缴者,按私藏兵器罪斩首,……”
阿西吧,这一条法令,100%是针对月球人后裔的好战之风呀!
如此以来,大王乘黄让商鞅主持的变法,细细想来,每一条,都针对了月球人后裔!
商鞅变法,是要让月球人后裔变弱,……
”白民国新法,法令第五条:妄言大王法令者,即使非议白民国千秋万代之大计。当刺面割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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