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pride)” 大不列颠大学宿舍。 偶然在网络上再翻看到关于《七种罪》的评论, 席原再将已经看完过一遍,放在桌边几天的《七种罪》在拿了起来。 翻到了“傲慢篇章”。 对比网络上大多数喜欢,或者说觉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实他更觉得“傲慢”篇章写得最好,倒不是说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纯粹就是个人感官上的偏好。 这会儿,他才翻开,原本坐在一边刷着手机的大不列颠室友也紧跟着凑了过来, 拖了张凳子,坐在席原身后,也看着《七种罪》翻开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经看过了,还准备自己买本回来吗?” 席原没去看书,转过头问。 “哦,这本书看得我实在是太难受了,他是本好书,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几天去淡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网络上的消息,说会有作者ABC的签名书,我准备等等再购买。” “傲慢篇章你没看?” “看过了,一个擦鞋泊车的人的故事,看完了过后彻夜难眠。不过不妨碍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后再彻夜难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后彻夜难眠,我也难以放下这本书不看,这本书的故事就是有那样的魅力。” 大不列颠室友有些夸张地说道。 席原摇了摇头,没再说话了。 转过头,看着手里拿着的,翻开的《七种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颠室友看着纸页上的字句,渐随着作者的描述再仿佛被拉入那个有些绝望的世界,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过的室友所说, 是一个擦鞋泊车的底层人,卑微的如同尘土,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诺维勒,但整个篇章的故事中,从未有人叫过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现在他的自语中。 诺维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国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这个国家军阀与黑恶势力并存,政府的力量被挤压到角落里,只有在允许存在的富人区才能发挥作用。 自然而然,就导致这个国家秩序混乱,某些原本该在阴影中的产业异常繁荣。 即便是诺维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员或是死于黑帮仇杀,乃至黑帮军阀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个城市泾渭分明的分为富人区和贫民区,富人区的秩序有黑帮和政府力量共同维护,而贫民区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着各种阴暗和犯罪。 而诺维勒就是这座城市最底层的民众之一,即便是做着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气昂,即便是一个黑帮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而事实上,或者说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顾客。 书中描述,诺维勒岁数已经不小,大多数人见到他时,他都是佝偻着腰,有些驼着背,低着头, 靠着给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车为生,他没有房屋居住,但有个固定住所,在一处公园里的亭子底下, 公园夜晚不对外开放,诺维勒夜晚便背着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为此,他需要支付给看守公园的人一笔钱,并在第二天公园开放之前离开。 而诺维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为他父亲也曾经是个擦鞋的, 只是他父亲比他混得好,曾经在一个大酒店门口有个固定的位置,这是他嘴里常夸耀的事情。 而诺维勒只能流连于一些混乱的街区,大多数时候都是某条街道的旁边, 诺维勒是一个自卑而骄傲的人, 他常常觉得自己或许也该是个大人物, 但生活的现实和他的畅想完全割裂,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对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里。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这种背景下展开。 “……化着浓妆,穿着最艳丽的衣服的一个妓女,从街边走到了诺维勒的跟前。” “诺维勒是低着头,弯着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脸上的浓妆,只能闻到妓女身上浓郁的,还未散去的烟味和混杂着劣质,刺鼻浓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着的勾丝便宜丝袜。” “这是个妓女,是个便宜的妓女,身上喷着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许是身上有体臭,或许只有那些没钱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这样的妓女。” “诺维勒这样想。” “同时将头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着妓女脚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觉得他看着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给我擦了’” 妓女的声音响起,她从没注意诺维勒, 她现在的动作就像是走到路边的台阶边,擦去脚上沾上的泥土, 谁会对台阶过多关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会还你一双干净崭新的鞋,用来搭配您修长笔直的大腿。” 诺维勒将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说道, 因为诺维勒的赞美,妓女低下了些头,看了诺维勒一眼, 这个弯着腰,低着头,手上跟脸上皮肤粗糙发皱的老头嘴里吐出这样的夸赞,让她觉得有些反胃跟恶心。 皱了皱眉头,妓女强忍着恶心,等着诺维勒拿着布将她脚上的皮鞋擦干净,就一把将一美元的钞票扔在了地上。 诺维勒笑容满面的去捡,将钱捡起来后,妓女已经是走远了, 诺维勒直起些腰,抬起头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着急着招待客户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货色, 或许哪天他也能光顾下。 诺维勒这样想。 就在这时候,又来了位客人, 提着袋子脏了的皮鞋,昂着头从诺维勒身侧走过, 倒不是对诺维勒趾高气昂,诺维勒就是个擦鞋匠,还没有什么能让别人趾高气昂的。 客人只是将袋子脏皮鞋扔到了地上, 说了声,“等会我来取”。 就径直走了,也没等诺维勒答应, 或者说就没想过诺维勒会拒绝, 而事实也是这样, 诺维勒在听到旁边有声音响起的同时, 就赶紧再弯下了腰,低着头,连忙应着, “好的,我一定给先生你擦拭到最干净。” 诺维勒连来人的脸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过去那人身上穿着西装西裤,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装的。 还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呢, 或许就是装腔作势的小混混吧。 诺维勒再看着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积累的灰尘和污垢, 这样想着, 在蹲下身,在街边坐了下, 低着头,拿着布擦拭着这些皮鞋, 擦着擦着,似乎是想到什么, 诺维勒找出了双最好的鞋子,将那鞋子拿着布一点点擦拭着最干净, 就像是崭新的一般,还反映着些光, 只是鞋面上还是有鞋穿久了留下来的褶皱,诺维勒不是很满意。 将这双皮鞋拿到了手里,诺维勒先是抬起了些头,然后才再直起了一直佝偻着的腰, 朝着四周来回张望了圈,已经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围也没有过路的人, 诺维勒放心下来,再低下头,望着手里这双干净鞋面反光的皮鞋,眼睛发亮, 脚上互相蹬着鞋跟,着急忙慌的将自己脚上穿着的双破旧老鞋脱了下来, 就要将手里这双干净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过跟着又顿住动作, 满地找了找,找了两个干净的塑料袋先套在了自己脚上, 再连带着塑料袋,去穿上那擦拭最干净的,最好的那双皮鞋, 不过那双皮鞋比他的脚小,诺维勒只能垫着脚后跟站着, 穿着这双崭新干净的皮鞋。 “……诺维勒,你今天怎么能穿这样不合脚的鞋出门呢!” 诺维勒直起了从来佝偻着的腰背,昂起了一直低着的头, 他垫着脚,穿着那双皮鞋,似乎自己也变高了些,俯视着周围, “你这个擦鞋的,将我的皮鞋擦干净些!” 诺维勒昂着首,对着眼前空空荡荡的地方说着, 似乎穿着这双好的皮鞋,他也变成了更高贵的人。 不过,不合脚的鞋只能让他垫着脚, 套在脚上的塑料袋,没动一下,就让他脚上发出声响。 …… “呼……” 席原看着这段,长吐了口气。 文中这段剧情描写的十分滑稽而荒诞, 但就是这样荒诞的剧情,将一个卑微如同尘土擦鞋匠的幻想与现实的割裂体现的淋漓尽致。 以至于明明是滑稽的场面,却让读者笑不出来,反而感觉到内心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即便席原这是第二次看了,看到这段剧情时,依旧觉得压抑的难受。 长吐了口气,才勉强缓解。 “哎……” 旁边大不列颠室友也叹了口气, 席原转过头望了眼郁郁的室友,才回过头,接着看着这傲慢篇章的故事。 …… 文中,傲慢篇章的故事还在继续。 诺维勒偷偷穿顾客鞋子的事情并没有被发现, 诺维勒仅仅是穿了很小一会儿,只是看到很远处有人来了, 就赶紧将鞋换了回来,再恢复了先前那种弯着腰,低着头的模样——即便很远处走过的人并不是先前那顾客, 走过的时候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他诺维勒还是紧紧低着头,害怕被发现, 而当那原先的顾客回来时,诺维勒更是如此, 深深低着头,将腰比以往都低得厉害,将刚才他穿过的那双鞋,放到了那几双鞋的最底下, 唯恐那客人发现一丝蛛丝马迹,招来一顿毒打, 而事实上,这客人根本没有闲心去关注这样一个卑微如同尘土人的反应, 只是提上擦好的鞋子,扔下需要付的钱便走了。 但这却也将诺维勒这个卑微小人物的谨小慎微体现的淋漓尽致。 虽然深深埋着头,弯着腰的诺维勒在整个过程中还一直想着另外一件事, 他只是在想,这个客人究竟是做什么的,这么快就去而复返, 说不定就是来和那妓女私会的某个小混混。 等着客人走了,诺维勒嗤笑了声。 文中, 剧情再往后, 诺维勒坐在街边等了许久,都再没客人过来。 他就一直佝偻着腰,低着头, 街道跟路上的人来来往往,他都只能看到来往人身上的衣着, 看不到还在那之上的脸。 而诺维勒就对着这些过路人身上的鞋子,裤子,心底暗暗点评着。 “鞋子这么旧,全是灰,却又要穿出来。难怪不肯过来我这擦鞋,怕是连擦鞋的钱也没有。” “开着车?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司机……做些什么工作不好,却非要在别人面前当狗。” “穿着这么艳丽,也是个妓女吧,看这穿得崭新,怕是收费很贵吧。” “……给我儿子鞋子擦干净,要是有一点不干净,我就不给钱。” 一直等到傍晚,来了个泼辣的妇人,带着个穿着学校校服的学生, “这可是学校的鞋子,你别给我儿子擦坏了,那学校里的同学可是都要嘲笑的。” “女士,我擦得鞋子是最干净的。” “那可最好,不然这双鞋子那可赔不起,那可是在学校买来的皮鞋……” 诺维勒在这泼辣妇人不停念叨声中, 结束了这今天最后一单生意, 等鞋子擦完,妇人却说擦鞋的时间花得旧了,耽搁她儿子的时间, 只愿意给诺维勒五十美分,诺维勒和她纠缠了阵, 最后妇人扔下五十美分就带着她儿子跑了, 有风刮来,吹着地上的五十美分到处飞,诺维勒去追钱,回过头来再去追那妇人,就已经追不上了。 诺维勒就看着那妇人离开的方向,嘲笑了句, “穿着这样破烂的皮鞋,却要专门来擦,也不知道上得是怎么样的学校。” 到这时候,已经是傍晚。 太阳就要日落, 街道上已经看不到行人, 诺维勒也开始慌忙收拾着东西, 这条街道相对混乱,而到了晚上,这里黑帮和些不要命的小混混活动,就更混乱了。 诺维勒不是觉得自己害怕了, 他觉得,自己即便是拼命,也能打赢一个小混混, 但那种小混混就像是厕所里的蛆虫,命一文不值。 而他要是受伤了,等到第二天,他的客人们可能就等不到这片街区唯一一个擦鞋的人, 虽然或许那些人并不那么需要。 “……哦,诺维勒,你怎么受伤了。” “戴薇丝太太,不用担心,我只是……” 回那固定住所的路上,诺维勒心里还像是排练一出话剧一样, 上演着和现实割裂的故事。 …… 文中剧情继续, 收拾着,背着行囊的诺维勒,回到了那公园。 公园这时候已经关闭了大门, 诺维勒背着行囊,是从公园边上的围栏,有些艰难着翻了过去, 围栏上的钢条断裂了一根,还挂了一下诺维勒的裤子,将诺维勒的裤脚后面挂出一个洞, 让诺维勒再骂了一句这公园的设施。 这公园晚上是不允许进人的, 而诺维勒给公园那工作人员的钱,只是让那工作人员不告发的钱。 背着行囊,诺维勒往着自己每天住的公园亭子底下走去, 这个亭子是公园最好的地方,诺维勒是这样认为的,即便是下雨的时候,这个亭子也能遮挡风雨, 比公园的其他地方要好很多——这公园是不止诺维勒一个人居住的, 还有着不少的流浪汉,也会在晚上翻进来,或是睡在草地上,或是躺在什么挡雨挡风的地方。 而诺维勒之所以能睡在亭子底下,自然也有给了那工作人员钱的原因。 但今天, 诺维勒回到公园里,常住的亭子底下, 却看到亭子底下却已经住了个人, 是个有些魁梧的年轻流浪汉,自然比老迈驼背的诺维勒要健壮, 诺维勒有些愤怒, 这是他睡觉的地方,怎么能有其他人呢。 他明明是给了钱的,和那些倒在草地上,长凳子上的流浪汉可不一样! \f\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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