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与道德经.-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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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1];听之不闻,名曰希[2];搏之不得,名曰微[3]。此三者,不可致诘[4],故混而为为一[5]。其上不,其下不昧[6],绳绳不可名[7],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8]。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9]。    【注释】    [1]夷:灭的意思,无形无象的形容词。    [2]希:稀也。静的意思,无声无响的形容词。    [3]微:微隐的意思,是无体的形容词。    [4]致诘:发问,穷究。诘,问。    [5]混而为一:凡可言说的都是可分的,都是有形的具体事物,因为不可言说,故“混而为一”。混和一,都有不可分的意思,都是对“道”的声明。    [6]其上不,其下不昧:其,指道。明亮。昧,昏暗。    [7]绳绳不可名:绳绳,运动无穷极、广大无涯际的意思,是对道的无限性写状。道只有连续性,没有中断性,不可分,故不可名。    [8]惚恍:即恍惚,不清不集中,似有似无,难以分辨,喻神智不清状。    [9]纪:纲理,规则。    【译文】    眼看不见,所以称之为不灭;耳听不到,所以称之为希微;手摸不着,所以称之为无状。这三种情形是不能用视觉、听觉与触觉去穷究的,因此混合为一,归于“道”的虚无。它的阳面不见光鲜,阴面也不显得幽暗,难以形容它的幽微深远。它是无形的状态,更是无物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尾。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就能认识、了解“道”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解析】    老子的宇宙论为:道的本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它没有形状,没有物象;它只可心领意会,不可言喻体行。这就是“道”的运行规律,也是最高的哲学范畴。如果我们掌握它去驾驭一切现存的事物,就可以知道“道”的相对远古处了,那就是“道”的纪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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