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金点子.-8.找一个爱的人,还是爱我的人――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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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爱,还是被爱,这中间有着巨大的差异,也是经常令人困惑的话题。如果用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就涉及到了消费者剩余的概念。

    被一个人爱是幸福的,爱一个人是痛苦的。许多人总在为爱人与被爱这个问题而烦恼。爱一个人就是自己感情的投入与付出,心甘情愿,但当发现对方没有像自己爱对方一样爱自己,又让人感到非常痛苦。那么找一个对方爱你比你爱他更多的不就行了?可是好多人又想:“如果我不爱对方,那么我们又何必恋爱结婚呢,这真的一点意思也没有。我忍受不了和一个不爱的人一起生活。”

    那么到底是找一个爱我的人还是找一个我爱的人呢?

    要从经济学上来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先了解一个经济学概念――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是纽约大学教授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来的,它是指买者的支付意愿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

    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简单地说,就是买者卖者都希望从市场活动中获得收益。所谓生产者剩余指的是卖者出售一种物品或服务得到的价格减去卖者的成本。比如说一件东西,你原本愿意用100元钱买它,但最后你只用了90元就买到这件东西了,那么你就得到了10元的消费者剩余。而对于卖方来说,这件物品,他有可能只卖80元就有利可图了,但他现在卖了90元,那么,这时候,他就得到了10元的剩余,这10元就叫做生产者剩余。

    做生意经常需要讨价还价,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将对方的剩余压到最低,从而使自己的剩余最大化。因为人都是理性的动物,凡是能够成交的买卖,买卖双方都会或多或少地获得这种剩余,否则在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完成这桩买卖。

    爱情也是如此,虽然不能用交易来形容,但在爱情中也确实包含着“消费者剩余”这个概念――“恋爱者剩余”。如果两个人相恋,就都会使双方的效用得到提升。人们经常说的要找个“爱我的人”结婚的人,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对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也就是尽可能多地占有“恋爱者剩余”。

    但是在爱情中,恋爱的双方是在不断地转换着角色:有时你是生产者,对方是消费者;有时对方是生产者,你是消费者。与生意不同的是,当你为爱情付出时,是不该保留恋爱者剩余的,因为这本身是一个双向动态的过程。如果你的付出打了折扣,那么你就损失了付出的幸福,对方损失了获得的幸福,这是一种双重损失。当角色转换后,对方可能会有所顾忌,不愿再全心全意地付出了,从而双方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爱情中付出总是对的。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要付出了真心就能获得真爱,所以两个恋爱的人相处不必也不该计算得失。但是如果在爱情中一味地付出,对方一旦把你的付出当做理所当然,就会使你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如果你本身遇人不淑,那么你的付出可能就会是一笔非常失败的风险投资,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后遗症。

    随着爱情的时间越来越久,恋爱之间的感情就会越来越平淡。人们常说经营爱情需要不断制造浪漫、制造惊喜,实际上就是制造一种消费者剩余的互动。当两个人的生活越来越固定化,初恋时那种剩余的互动就渐渐消失了。如果爱情由此而演变成了婚姻和亲情,可能会使人感到幸福,但总还是会有一点遗憾的。爱情的生命力,也许就在于两个人之间消费者剩余交换的频度与深度。所以经营爱情,就要从经营剩余出发。

    总之,爱情是一门艺术,要想在爱情中获得成功是非常艰难的,一段经历50年仍保持相爱的“金婚”,并不比一家50年的“常青树”企业更容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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