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的思考思维.-6.筹措资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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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合理地运用、调配已有的金钱,这是对一个经营者的才干和智慧的考验。然而,中国有句俗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作为一名经营者,无论你有多么强的经营能力,但如果没有钱供你运用支配,那么,所有一切都是空中楼阁。所以,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经营者,应该学会筹措资金,只有如此才能为将来的事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目前的形势下,大多数下海者都有一定本钱,但是同那些已在商海中摔爬滚打多年的竞争对手一比,则相形见拙,显得势单力薄。如果不能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到足够的资金,那么竞争――这个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将会无情地将你吞没。那么,究竟如何筹资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公司在创立之初应如何筹集资金。西方国家的公司法比我们先进而且完善,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他们的做法。

    主创办人认购股份是公司的最初筹资办法。要想成立公司,必须要有创办人或发起人,公司最初的资金来源就是从这些创办人那里获得的。这些创办人从个人财产中拿出一部分用来认购自己公司的股份,于是他就成了该公司的股东,公司也就有了自己的最初的一部分股本。

    有两个问题应该注意:一是申请设立公司,必须满足一个最低股本额,或称最低资本额,不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要符合这一要求。例如,奥地利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股本是100万奥地利先令,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股本是10万奥地利先令。

    第二个应注意的问题是公司的最低股本必须由公司创办人或初始股东全部认购下来,即股东同意承担法律责任以现金或实物买下公司的股份。认购股份本身并不等于一次缴足股金,股东可以分期交付股金。首次交付的股金比例各国公司法都有严格的规定:德、法、奥地利等国为25%,意大利为30%,丹麦为50%,等等。

    创办公司的合伙人认股,这就是创业的筹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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