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以“道”为核心,认为大道无为、主张道法自然,提出道生法、以雌守雄、刚柔并济等政治、经济、治国、军事策略,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开创者,提出了以“道”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在老子看来,万物的生成是由道和某种物质相互配合形成的,道支配着万物的生长和发展。老子主张通过以道治国、推行无为政治来实现“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当他发现治国理想无法实现时,便选择了退隐,主张守柔不争以保身、修身。
与黄老学派的价值观相比,庄子更为理想,他向往的是“至德之世”,主张通过“任其性命之情”以实现这一理想。而庄子后学着重发挥无为政治的现实意涵,承认仁义礼法在国家治理中的现实作用,主张对仁义礼法等治国之具进行改造,在批评儒家所提倡的功利性的仁义观的同时,提出“至仁”“至礼”等观点。尽管庄子及其后学对如何实现理想社会做出了种种探讨,但他们更着力考虑的是:如何通过“齐物”“心斋”“坐忘”等修养方法,以此忘记尘世的苦难,自由逍遥于内在的精神家园。其实,无论是从李姓起源的时间与由来、先秦称人名书之例以及《老子传》中所载李耳与孔子后裔代数的差距来看,还是从先秦主要典籍中都无有关李耳的记载,更无老子、李耳互见的文献来看,都可以肯定,老子并不是李耳。
当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无法实现自我的时候,道家有独到的发挥。老子道家理论的核心是本性自然的“道”。道性自然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家的理论框架虽然是“自然”,但其着眼点却并没有离开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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