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花月夜之有狐-耳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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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的夜空,辽阔而静美,点点寒星璀璨闪亮,像是在丝绒般的天幕中撒下了一把碎钻。

    旷野之中,蟋蟀奏响了生命中最后的鸣音,虫鸣声在萧瑟草木,凄寒冷风中回荡,怎么听都透着几分凄凉,不似夏夜里听来热闹喧嚣。

    几只野狗在荒草中撕咬,犬吠声大作,搅乱了这静美的秋夜。

    其中一只黄色的狗并未加入战团,时而汪汪叫两声,似在隔岸观火。但每当它的叫声响起,野狗们撕咬就更凶狠几分,很快就有两只狗被咬得头破血流。

    沙沙沙——长草中传来轻柔细响,似乎有人在靠近。野狗们终于停止了争斗,都竖起耳朵,警惕地看着如涛似海,连绵到山脚的荒草,浑身肌肉紧绷。秋风中送来肃杀之气,来者并非善类。

    黄狗瞪圆了黑亮的眼睛,夹起尾巴就跑,但它刚跑了几步,就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那是个身穿锦缎绲毛皮边长袍的青年,他英伟高大,也算是个俊美的男子,可是由于眉毛太浓,又重重地压在眼上,让他的眼神显得乖戾暴躁。

    黄狗看了他一眼,吓得瘫坐在地。

    “有趣,没想到会碰上你这个小东西。”青年一把揪起了黄狗的脖颈,仔细打量,颇为惊喜,“去帮我做点小事,否则我就杀了你。”

    黄狗吓得哆嗦,发出了呜咽悲鸣。其余的野狗见了,纷纷夹着尾巴四散逃走。

    青年将黄狗丢在地上,后者在草中打了个滚,只能垂头丧气地跟上了他的脚步。一人一狗,踏着荒草,向远处灯火通明的城市走去。

    “过去的那个小书童叫我‘袁公’,可惜那个书童想要的太多,否则我们一起看个美人,画个画,估计现在仍过得逍遥快活。”青年边走边自言自语,“可是人类太麻烦,总放不下那所谓的‘爱’,虚无的感情,最终又大多自食苦果。”

    黄狗叫了两声,似在附和他。

    “你叫我‘袁君子’吧,我在书上读过,是品性高洁之人的称呼。”

    汪汪汪——狗发出欢叫声,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

    “你当狗还当上瘾了!”青年抬起一脚,踢到了狗屁股上,“跟着我,你再也不用附在狗身上,先替我报个仇,之后我们可能会夺下整个江山呢!”

    黄狗被他踢得打了个滚,随即爬起来,又撒欢地朝这位一点也不“君子”的君子拼命摇尾巴。

    青年鄙夷地看了它一眼,迈着大步向灯光璀璨之处走去。

    那高高的城墙中,就是东京城,富庶辉煌的天下之都。每天从各国各地往来的商人有几千人之多,而这人多繁杂的城市,也为黑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贪心、嫉妒、算计、报复,这些恨意多多少少地会藏在每颗心的暗处,只需一点引子,就会点燃罪恶之火。

    ◆一◆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王子进一边摇头晃脑地念诗,一边走在人群熙攘的夜市之中。跟夏日的绚丽多姿不同,秋天的夜市宛如一位成熟的贵妇,别有一番风韵。

    卖酒的姑娘们都换上了厚重的锦裙,裙摆上绣着金色的菊花;新收的瓜果堆满了果农的摊子;裁缝铺子外也挂上了新裁的秋装;勾栏的伶人们,唱词中又多了科考和金榜题名的内容。

    整个城中都流露着富庶、繁华,和欲望的气息。

    尤其是漂亮的姑娘们,她们换上了新妆,梳上时新的发型,更引得王子进挪不开眼睛,一会儿看看这个,过一会儿又看看那个,目不暇接。可他看了半晌,发现自己周围的姑娘格外多,时而还有几人会朝他抛个媚眼。

    他越发心花怒放,幸福感在这个秋夜达到了巅峰,直到他看到两个姑娘手拉着手,穿过了两条街,特意跑到自己身边,才觉得不对劲了。

    两名少女脸色绯红地望着他的身后,眼中含水,娇羞可爱。他忙回过头去,只见绯绡手持折扇,站在一盏灯下,朦胧的灯光照亮了他的白色锦衣,黑色长发,以及玲珑精致的五官,俊美如谪仙下凡。

    女人们不断地在他身边走来走去,一会儿掉个锦帕,一会儿丢个玉佩,有的已经走了几个来回也不嫌烦,大有走一晚上的趋势。

    而不论身边有多少佳人往来,绯绡始终面若冰霜,他一会儿看看灯,一会儿又看看天上明月,一会儿又低垂眼帘沉思,就是不看她们一眼。

    可他这冷漠疏离、目中无人的高傲模样,令她们更喜欢了,恨不得常驻在这美貌少年身边,说什么也不愿回家。

    “绯绡,你可记得前几日你说过的,卖麻油鸡的摊子?”王子进妒心大盛,笑嘻嘻地跑过去说,“我昨日去尝过,肉丝松软,麻油喷香,吃一口舌头都要化了……”

    他话未说完,就见绯绡双颊绯红,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哪里还是什么冰山公子?

    “子进,你怎么不早说,快带我去。”他连一刻也不肯停留,拉着王子进就向卖小吃的地方走去。

    而在他们身后,不知多少颗芳心悄无声息地破碎在冷风里,少女纷纷惋惜,想不到这漂亮可人的美貌少年,竟然有断袖分桃之癖,真是可惜了一副好相貌。

    王子进带着绯绡在人群中穿梭,很快就来到了卖麻油鸡的摊位,遥见不大的摊位前排了一条人龙,看样子这鸡果然味道不凡。

    灯下一个妇人,布衣荆钗,生得皮肤白嫩,颇有几分姿色,正在埋头做菜。

    只见她熟稔地将一只炖得脱骨的鸡在冷水中浸了浸,飞快撕碎。鸡肉在她纷飞的十指中如同被施了魔法,骨肉剥离,很快就变成了一盆细碎的银丝,随即又淋上麻油佐料,轻轻在盘中拌了拌,递到了客人手中。

    鸡肉洁白松软,好似堆雪,而麻油漆黑油亮,恰如雪中乌炭,黑白分明中又点缀了青翠的青菜香料,光是看了几眼,就令人食指大动。

    “子进!我要五份!”绯绡肚中立刻咕咕作响,差点就要将尾巴从袍底露出来摇一摇。

    翩翩佳公子刹那间就成了个贪吃鬼,再也没有路过的姑娘痴迷地看他,王子进站在排队的长龙中,忍不住窃喜。

    而一轮到他们,绯绡再也把持不住,一口气就吃光了一整盘,可他哪肯罢休,赖在摊子前说什么也不肯走,吃个没完。而排在他身后的人只有叹息摇头的份儿,知道今晚这鸡是吃不成了。

    绯绡吃了五份还不肯离开,守在这妇人的摊位前死活不走,引得不少客人对他怒目以对。

    王子进怕影响了妇人的生意,连连道歉。

    “不要紧,这位公子长得俊美,也算是为我做了个活招牌。”这天她的鸡卖得格外快,她微笑着擦了擦手,准备收摊了,“如果公子常来就好了,我也能卖光鸡肉,早些回家。”

    是啊,他一个人就能吃几个人的分量,你确实卖得快!王子进忍不住在心中腹诽,拉着绯绡就要走。

    “这位娘子,家住何处?一般何时出来啊?”可哪想绯绡一步都不肯动,拉着妇人的衣袖问个不停,眼神中满含倾慕,仿佛站在他面前的,根本不是布衣荆钗的妇人,而是天底下一等一的绝色。

    “我家住在安宁里,夜市刚开张时我就来了。”她将锅碗放入了挑筐中,热情地答,“公子明日一定要再来。”

    “盈月,回家了!”就在这时,王子进身后冷不丁地响起一个粗犷的声音,将他吓了一跳。

    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正站在自己的身边,灯光之下,可见他左脸上有一大块乌青,似乎是天生的胎记,令人望而生畏。

    “相公!”妇人见到他立刻满脸笑容。

    汉子推开王子进,颇有深意地看了他跟绯绡一眼,帮妻子挑起了箩筐,夫妻俩结伴离开。而绯绡仍恋恋不舍,即便王子进拉着他,他仍一步三回首地看着妇人的背影。

    灯光映在这对纯朴夫妻的身上,将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

    而回到客栈之中,绯绡仍对那妇人的好手艺念念不忘,仿佛害了相思病一般,不停念叨着王子进明天早早替他买鸡,好解他馋嘴之苦。

    可是他有所不知的是,城市的另一边,盈月夫妇也在谈论着他。

    “今天辛苦啦,没想到鸡这么快就卖完了……”街巷之中,王芾拉起了妻子的手,笑着说,“油灯的销路也好,只要再忙上一年,就能租个铺面了。”

    他脸上满是幸福,连狰狞的暗青色胎记都变得柔和。

    “希望那位公子天天都来,他出手阔绰,又生得俊美,应该能带来不少生意。”盈月充满向往地看了看头顶一轮圆月,仿佛看到了两人的美好生活。

    “你居然希望他天天来……”王芾低低地说着,语气阴郁。他因为貌丑,一直觉得配不上年轻漂亮的盈月,每当听她谈论别的男子,就醋意大发。

    “他来了鸡可以卖得快一些,你不要多想。”盈月见他不快,连忙安抚。

    王芾听着她的柔声细语,醋意渐消,牵着妻子的手,细细低语着向家中走去。

    两人正走着,从暗处突然蹿出了一条黄狗,朝盈月身上扑去。王芾生怕妻子受伤,忙挡在她身前,飞起一脚,踢开了黄狗。狗被踢得在半空中翻了个跟头,重重跌在地上,吓得夹着尾巴跑开。

    而在不远处,一个身穿白色衣袍的高大青年,将这一切收入眼中,他轻轻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看到的一切。

    ◆二◆

    月辉如银,洒满了一间位于安宁里的陋室。

    狭窄的床上,一对恩爱夫妻相拥而眠。可在这寂静宁憩的夜里,却响起了一串细碎的低语,仿佛有人蹲在他们家的窗下讲闲话一般。

    “那美貌少年赖在你妻子的摊位边不走,一看就是没安好心。”“就是,明明鸡都已经卖完了,岂有不走的道理?”“我看她今晚朝他抛了好几个媚眼,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没有她的暗示,那少年怎能如此放肆?”

    流言蜚语无止无休,但见夫妻俩睡得香沉,窗外只有月光照亮篱笆,哪里有半个人影?

    王芾皱了皱眉,啪的一声打死了一只叮在他脸上的蚊子,不耐烦地翻了个身。

    次日一大早,绯绡就急得团团转,迫不及待地要去吃鸡,王子进陪他尝了两家馆子,都不符合他的口味。结果当天傍晚,天边刚现出彤云,他就被绯绡撵出了客栈,手里还拎着只硕大无比的食盒。

    “到了今日,才明白什么叫自作自受……”他一路向夜市小跑而去,满腹懊悔,“如果没带他去吃那劳什子的鸡,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事。”

    因为绯绡嫌排队辛苦,很影响他的食欲,就差遣他来买鸡。他根本拗不过他,只能硬着头皮出门,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来到了盈月的摊位前。

    “这位公子又来啦?怎么不见昨日那位身穿白衣的小少爷?”盈月知道他是大主顾,忙笑脸相迎。

    “他今日有点事,来不了了。十份凉拌鸡,把这个食盒装满。”王子进给了她半吊钱,百无聊赖地坐在摊位旁,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盈月将钱仔细收好,笑眯眯地撕鸡做菜。她那位高大魁梧的丈夫王芾,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王子进身边,他不再像昨晚那样体贴妻子,而是阴沉着脸,定定地看着面容清秀、举止文雅的王子进。

    “看,她又勾搭了个小白脸,定是嫌你长相丑陋,行止粗鄙。”凉爽的秋风拂过,送来细碎的耳语,王芾额头青筋暴起,紧紧握住了拳头。

    不过一炷香的工夫,王子进就拎着装满了鸡的食盒快步离开,欣喜地向客栈赶去,完全没有留意,身后正跟着一个身材高大、凶神恶煞般的人物。

    “绯绡,我回来啦!”他跑到客栈楼下,兴奋地晃了晃手中的食盒,以期得到绯绡的赞扬。

    可是他话音未落,一个坛钵大的拳头就向他砸来。他还没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左眼已经挨了一拳,重重跌坐在地。

    只见王芾脸色涨红地站在他面前,双眼中满布血丝,发髻散乱,宛如被恶鬼附身。王子进被他打得泪水横流,想了半天才想起他是那个卖凉拌鸡的妇人的丈夫。

    “死小白脸,叫你勾引我家娘子!”王芾哇哇怪叫,抡起拳头又向他砸来。

    “是不是有误会啊!”王子进哀叫一声,紧紧抱住了头。

    可他没等来预期中的疼痛,却见几片黄叶飘然而下,那些叶子一落到地上,立刻变成了青衫书生,他们都容貌清秀,头戴黑色纱帽,跟王子进长得一模一样。

    王芾一拳就砸向了离他最近的一个书生,书生笑嘻嘻的,仿佛不怕痛,摔倒在地又爬了起来。

    王子进见有人解围,哪敢停留,抱起食盒,连滚带爬地跑回了客栈。

    而王芾仍东一拳,西一脚,癫狂地跟这些书生缠斗。

    “呜呜呜,吓死我了,怎么买个鸡还会挨揍?”一回到房间,他就跟绯绡哭诉。

    绯绡正长身玉立,站在窗后,看着楼下疯魔般的王芾,眼底凝着淡淡寒霜。随即他轻轻打了个响指,所有的青衫书生同时消失,变成了一片片黄叶,在秋风中飘零。

    王芾面色阴郁地打量着街道,仿佛有一腔怒火无从发泄。只见他魁梧的身影在客栈门口转了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愤恨离去。

    “奇怪,这种东西怎么会在城里出现?”绯绡偏着脑袋目送王芾的背影,喃喃自语。

    “什么东西啊?他为何说我勾引他妻子?我虽然爱看美人,但对别人的娘子,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王子进捂着肿成核桃大小的眼睛,呜呜呼痛。

    绯绡也不答话,接过他手中的食盒,就着早已热好的菊花酒,大吃特吃,满满的一盒鸡丝,转眼就被一扫而光。

    “哎,看来为了这好吃的鸡,我还得管这桩闲事。”他伸出舌头,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狡黠地笑了,“只是此事蹊跷,背后必有人作怪,我们得连那人一起揪出来才行。”

    “你到底在说什么?没头没脑的!”

    “子进,你想不想亲自降妖伏魔?”

    王子进先是雀跃地点了点头,随手拿起个杯子放在左眼冷敷,又飞快摇头。他这副手无缚鸡之力的熊样,去给妖魔当甜点还差不多。

    “不用亲自动手,只需……”绯绡笑嘻嘻地看着他道,“动动你的舌头……”

    “还、还是算了……”王子进的脸登时涨得通红,也不知想到哪儿去了。

    “喜欢说人闲话吗?”

    “啊?”王子进正用瓷杯的杯底揉着肿痛的眼睛,听他这么一问,杯子差点跌落。

    “每个人都喜欢吧,谁家娘子总是倚门而望,谁家相公又幽会情人,谁家孩子得了阴病。古往今来,人类总是喜欢窥视别人的隐私,哪怕对自己毫无益处,也喜欢听一听,再散布出去,就是为了满足口舌之快。”

    “你还挺了解的。”王子进不好意思地笑,“不过我毕竟是读过书的,所谓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不似街头巷尾的三姑六婆,每日除了说闲话就没有别的事干。”

    “可是,现在就有一件事,需要你去编派谎话,才能解决。”绯绡凤眼含精,紧紧地看着他,红唇边挂着不怀好意的笑。

    王子进看他狐狸般的表情,凭空打了个冷战。

    王芾晃悠悠地离开了客栈,正是华灯初上的夜晚,街边的灯光将他孤零零的身影照得宛如神魔。他来到了一家茶馆中,用两个钱买了杯茶喝,听坐在中央的说书人口沫横飞地讲着离奇的故事。

    他勤勉肯干,因为貌丑,也不爱理人,每天站在西市,默默地卖着油灯,从来不出去玩乐。

    可今日不知为什么,他竟忍不住走进了茶馆消磨时光,一边听书,一边听着周围的闲言碎语。

    “你知道吗?住在安定坊的漂亮寡妇孙氏,竟然嫁给了城外付家村一位八旬老汉,据说那老汉最近发了大财。”“卖肉的张屠子的婆娘总是生病,估计定是她夫君干了不少以次充好的事,报应在她身上。”低低的耳语,像是潮水般涌入他的耳中,令他无比受用。

    “再多讲一些啊……”他眼神木然,喃喃自语,嘴唇一张一合,坐在喧嚣躁动的人群中,好似一条搁浅在泥滩上的,濒死的鱼。

    ◆三◆

    盈月最近有心事,连麻油鸡都拌不好了,不是忘了加盐就是多放了麻油,甚至有一天挑着担子来到夜市,却发现没带香料。

    原本主顾众多的摊位,变得人气寥寥,甚至连王子进都不来了。她望着盆中剩着的鸡,愁眉紧锁,泪水盈盈,泪光中浮现出了丈夫丑陋的脸。

    两人生长在同一个小镇中,王芾因为貌丑,自小就受到大家的排挤。盈月起初对他也很害怕,尤其是他脸上那块青黑色的胎记,更是让人望而生畏,导致她偶遇王芾时,都刻意离他远远的。

    可是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清晨,她洗衣时衣服顺水而下,她慌忙中去捡衣服,却不小心跌入了水中。

    恰好王芾在附近捡柴,跳入水中将她救起,之后她发了风寒,他时常来她家中送些山珍野味。

    她这一病就病了半年多,连定好亲的人家都嫌她久病不愈退了亲,待到秋天她病情好转时,人已经瘦得跟骷髅无异。

    当日清晨,她推开了窗,就见王芾背着满满的一筐枯柴,大步流星地向自家走来,披着金甲般的晨曦,好似天神降临。

    她虽然病着,但不瞎不聋,王芾对自己的心意怎能不知晓,于是在一个秋月澄明的夜晚,两人互订了终身。

    小镇上最美的姑娘,居然嫁给了整个镇最丑的男人!他们一成婚,立刻被流言蜚语包围,邻居们不是说她病傻了,就是说王芾有妖法,还有人说盈月必定有难言之隐,否则怎么会嫁给如此貌丑的王芾,甚至还有人爬到她家墙头偷看。

    两家人被这些流言搅和得没有宁日,每天磨破嘴皮去跟邻里们解释,可无根闲语如雨后春笋,一茬接一茬地生出来。

    小两口被逼无奈,只能离开小镇,来东京城中谋生。这里没人认识他们,而且商户较多,大家碌碌不停,谁也没耐心天天讨论家长里短。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前两日,一贯对她体贴有加、温柔憨厚的王芾,却突然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先是阴沉着脸坐在家中,她换件衣服都要被盘问半天,也不再做生意,每天就跟在她的身后。

    今早更是差点将她的摊子砸烂,他站在院子里打砸家什时凶狠残暴,简直像是被恶鬼附身。

    有几名好心的邻居赶来相劝,却都被他骂走,而且骂人的话难以入耳,居然说人家是被盈月的姿色迷惑,才来管闲事,甚至扬言要加高墙壁,省得关不住盈月的春色。

    劝架的是几个在坊里中颇有威望的老者,都头发花白,齿落眼花,莫名被扣了个淫贼的名号,气得胡须乱颤,差点倒在地上起不来。

    直到王芾离开,她才敢挑着担子出来做生意,可是即便站在闹市中,她也悲伤得不能自已,看到年轻的小夫妇牵手经过,更是愣愣地流下泪来。

    “子进,即便如此,你也不肯帮忙吗?”灯火阑珊处,绯绡一袭白衣,芝兰玉树地立在辉光中,遥指着远处失魂落魄的盈月。

    王子进本是惜花爱花之人,此时看前几日还满面红光的盈月,如今变得如同枯萎的落花般憔悴,哪里还能坐视不理。

    他捂着肿胀的眼睛,急忙看向绯绡,“快点告诉我,要怎样才能帮得上她?是说闲话吗?我去翻翻书,定能编出几个好故事。”

    “不是让你说故事!”绯绡凤眼一瞥,白了他一眼,随即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王子进表情凝重,连连点头。

    秋风乍起,吹起了他的宽袍大袖,像是拉开了一场闹剧的帷幕。

    从那晚开始,东京城的流言蜚语突然多了起来,流言听着就荒谬,但不知为何,却随着乍凉的秋风越传越盛。

    王芾已经禁止盈月出门了,他每天一旦离开,就将盈月锁在家中,盈月终日以泪洗面,越发憔悴。他自己却经常在河边、茶舍、酒馆附近流连,直至天色擦黑之时才回来。

    而且最近王芾越发暴躁,他甚至整夜不睡,坐在桌边,定定地望着窗外的月色。他已经很久没有理须梳头,脸上还长着青黑色的胎记,乍一看简直都不像个人。

    “听说张家的老二是个贼,邻里丢的值钱物事,都是他偷的。”“谁说的,明明是赵家的老三干的。”“你见没见过盛家娘子,听说她过去是个花娘,前几年入了良籍,真有手段。”

    木窗开着一条窄缝,凉爽的夜风丝丝吹入,安静宁憩,王芾却竖着耳朵听着风声,仿佛能从风里听到窃窃耳语。他越听越兴奋,索性将窗户打开,赤膊站在秋风中。

    盈月蜷缩在被子里,看着行为乖戾的丈夫,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只能以泪洗面。

    ◆四◆

    随着流言越传越盛,王芾终于坐不住了,他再也顾不上管妻子,一大早就跑到另一条街上的张家去骂,硬说张家老二是个贼,坊里间丢的东西都是他偷的。张家老二早已成家,搬离了东京,老大和父母被他气个半死,差点跟他打起来。

    到了午后,他又跑到了赵家老汉家中,非说老头是个采花大盗。可怜赵家老汉瘸了一条腿,不要说采花,连走路都费劲,几乎被他骂得背过气去。

    不过半天,他就搅得四邻不安,大家见他生得魁梧,又不敢拿他怎么办,只能默默忍耐。

    可他刚一骂完,新的流言蜚语又起,这次又说钱家的女儿和刘家的女儿有私情,传得像煞有介事。

    “真是不要脸,没出阁的女子,就跟别人眉来眼去,家里人也不知管管。”“那孙家的儿子竟日日跟地痞混在一起,不学无术,定是他勾引那小娘子的。”

    次日天刚刚亮出了鱼肚白,王芾就叉着腰去孙家多管闲事。一通口沫横飞后,孙家人连连告饶,说家里只有两个闺女,早已出阁,不知他是在哪里听到的流言。

    王芾像是得了失心风,每听到风吹草动就去管闲事,连卖油灯的生意都搁下不做。

    原本宁静的里坊,几十户人家相处得其乐融融,这几日就像是被一杯水泼到了滚油里,炸得噼里啪啦,每天都有新的热闹可看。

    这晚月色朦胧,王芾去街角听闲话未归,久未出门的盈月,悄悄披上衣服,遮住头面,溜出了家门。

    今日午时,一只纸鹤居然像是有生命般振翅飞来,落在她的手中。她惊讶之余,展开了纸鹤,发现上面竟然写了几个小字:欲救夫君,亥时后巷无人处。

    虽然又惊又怕,但为了王芾,她还是鼓起勇气,来到了信中所说的地点。

    后巷昏暗,污水横流,遥遥可见,一个身穿白衣的美貌少年正负手站在月光下。他眼波如水,唇边似蕴着一丝笑意,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正是过去总光顾她摊子的白衣公子。

    “公子说有办法救我官人,可是当真?”盈月看到绯绡,心中恐惧登时一扫而光,几乎要落下泪来。

    “虽然我经常撒谎,可是为了那么好吃的鸡,也不能骗你啊。”绯绡轻轻地说,声音笃定沉稳,显然有十分把握,他掏出一个纸包,递给了她,“这里是朱砂,明晚你想办法将你家官人灌醉,但你千万不可睡着,到了子时,如果有人从他耳朵里爬出来,就将辟邪的朱砂撒在他的周围。”

    “人?从耳朵里爬出来?”盈月讶异不已,声音都吓得微颤。

    “没错,你记得要装睡,千万不要被识破。”绯绡拉起她的手,将纸包放入她的掌心,“他能否得救,就在此一举!”

    盈月握紧纸包,像是握住了一个希望,刚想朝绯绡施礼道谢。却见眼前只有树影轻摇,月辉如银,哪里还有白衣美少年的影子?

    流言越传越盛,王芾也闹得越来越凶,搅得四邻不安,鸡飞狗跳。坊里间的住户终于觉得不对劲,开始追查流言的源头,有人说这些都是听茶馆附近的一个书生说的,那书生鬼鬼祟祟,一只眼睛被打得乌青,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邻里们冲到茶舍中去围堵书生,可是忙活了一天,也没有看到他的影子。

    当晚天色阴沉,乌云蔽月,王芾面色阴郁地坐在家中喝闷酒。他难得没有跑出去,因为今天竟然一整日没有流言蜚语可听。盈月小心翼翼地为他斟酒,手却轻轻颤抖,心跳得飞快,如奔马般难以平息。

    很快王芾就喝得迷迷糊糊,倒头就睡,盈月握紧了手里的纸包,听着他的鼾声,紧张地等待着子时的到来。

    莹白的月影,渐渐爬上了天心,一丝几乎轻不可闻的私语,随着夜风从窗缝中飘进来。

    “你听说了吗?近日要有大事发生……”声音说到一半,突然不说了,十分吊人胃口。

    盈月手心出汗,这声音在夜半听来,显得诡异可怕。

    “听闻那卖油郎的娘子,实在受不了她得了疯病的官人,要跟人私奔了。”声音刻意压低,却盖过了王芾如雷的鼾声,清晰地传到了房中。

    “是谣言,好想听啊,可是这蠢货睡得如同死猪,真是急煞我了!”一个细小的声音从王芾的耳中传来。

    盈月紧紧地闭紧双眼,吓得一动也不敢动。

    “没办法,只能自己走出去听了,反正只有一时片刻,应该不会坏事……”

    盈月悄悄睁开眼睛,只见黑暗中,一个尾指大的小人,悄无声息地从王芾的耳中爬了出来。他敏捷得像个跳蚤,几下就蹦下床,钻出了窗缝。

    她想到绯绡的叮嘱,一刻也不敢耽误,拿起朱砂就在王芾身边画了一个圈。

    而在窗外,王子进正蹲在她家的墙根下,捏着鼻子说闲话,他边说边仔细观察墙头。只见一个极小的影子从墙头跳了下来,他忙扬起早已准备好的网兜,兜头就朝那小小黑影上蒙去。

    “哇,有埋伏!”哪想到小人竟然十分灵敏,飞快地躲开了。

    他几下就翻过院墙,钻进了王芾的睡房,想要再躲进王芾的耳中,可此时王芾身边全是朱砂,他再也回不去了。慌乱中他抬头望向盈月,哪知盈月双手抱头,将耳朵牢牢堵住。

    “浑蛋,是谁在算计小爷?”他终于发现不对劲了,飞快钻出窗缝,翻过院墙,朝王子进扑去,那是他唯一的活路。

    王子进正拿着网兜在墙下等他,见他跳下来,兜头就网。哪知小人一落地,骤然变大,居然变成了个小山般高大的巨人。

    巨人浑身长着红毛,双眼大如红灯,一只脚都有一丈来长,匍匐在街上,将宽敞的街道都衬托得如同蚯蚓般细小。

    王子进吓得目瞪口呆,手一抖,网兜跌落在地。

    ◆五◆

    “怎么跟说好的不一样?不是个不到三寸的小人吗?”王子进眼眶乌青,两股战战。他觉得这次不光是挨揍那么简单了,可能连小命都会不保。

    “谁说我小的?让你这呆子看看我的厉害!”巨人怒吼着一巴掌朝他拍去。

    王子进只见一个磨盘大小的手掌当头压来,根本躲闪不及,只能抱头等死。哪想到等了半天没等到预料中的重击,却等来了一阵轻蔑的笑声。

    只见绯绡正站在自己身后,手持玉笛,轻而易举地顶住了如小山般的手掌。

    他一袭白衣在夜风中招展,宛如白鸟般轻盈飘逸。一张俊美的脸上尽是得色,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庞大魔怪,而是蜉蝣小虫。

    “雕虫小技!也敢在本公子面前卖弄!”他飞快地旋转玉笛,转出了一个真空的旋涡。

    巨人瞬间被卷入旋涡中,哀叫连连,身体飞快缩小,不过眨眼工夫,就变成了一个小人,瘫坐在绯绡的手掌中。只见他不过半寸大小,身穿一件小褂,表情沮丧,居然是个袖珍男童。

    “这是个什么妖怪?”王子进见这小童有趣,也凑过来看热闹。

    “是‘耳中人’,寄生在人类和动物的耳朵中,以流言蜚语为食物的妖怪,经常在野外出现,市井中也有,但他会导致被寄生的人精神失常。”绯绡伸出长指,捅了捅掌心中的小童,“因为凡被他寄生的宿主,为了制造更多的流言,没事就找别人麻烦。”

    “哦,这么说他虽然小,却是个大祸害?”王子进只见小童眼眶微红,似要哭出来。

    “没错……还擅长挑拨离间。”

    “这位公子,听我说一句……”绯绡话音未落,只见小童指着王子进道,“这呆书生很倾慕你,很想跟你云游四方,更是羡慕你的长生不老,别看他喜欢美女,其实他……”

    小童刚说了一半,绯绡长指一弹,就将他弹了个跟头。

    “你离开宿主,一炷香的工夫就会死吧?死到临头还在胡说八道!”绯绡红唇微翘,冷笑着道。

    “你我无冤无仇,何必要逼我到绝境?”小童果然不再说是非,他阴沉着脸,表情变得狠辣,居然跟疯病发作时的王芾一模一样。

    “那要问你自己了,好好地在野外过逍遥日子不好吗?非来这闹市中蹚浑水!”绯绡说着,五指一紧,就要将他活活捏死。

    “不要!”王子进于心不忍,忙要阻拦。

    可就在这时,他只见一个黑影如跳蚤般敏捷,飞快地钻出了绯绡的指缝,疾向他面门扑来。他要躲避已经来不及,只觉耳朵一痒,似乎有什么东西要钻进去。

    绯绡冷哼了一声,手指在袖底微动。只见王子进的耳朵中骤然长出了两蓬白色的密密实实的毛发,堵死了耳孔。

    “浑蛋,你居然在他耳中事先放了狐毛!”小童大叫一声,气急败坏地从王子进肩上跳下来。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突然在墙壁间纵跃,猛地扑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随即只听暗影中传来了一声惊呼,一个高大身影从巷子里惊慌地跑出来,那人英姿勃发,穿着件坠着皮草的锦袍,使劲地挖着自己的耳朵。

    “哇!怎么是你?”王子进一见到他,立刻躲到了绯绡身后,因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在琉璃楼的密室中放出来的白猿妖怪。

    绯绡得意地捋了捋绸缎般的长发,凤眼中满含狡黠,“怎么样?尝到了自作自受的滋味了?这种妖怪很少在市井出现,早就猜到是有人将他带入了城中,现在你也享受一下被流言蜚语包围的感觉吧。”

    “浑蛋!我们之间的账,等以后再算!”青年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话,身影轻轻一晃,就消失在夜风中。

    “想跟我作对,也不掂量自己几斤几两!”绯绡看着他消失的地方,冷笑着说,“怪不得会被个书童算计,想不到竟笨成了这样!”

    身后传来吱呀一声轻响,王子进回头看去,只见盈月满脸泪水,打开了自家房门。她趔趔趄趄地跑到两人面前,对他们盈盈一拜。

    而随后一个高壮的影子蹒跚着走出来,他头发蓬乱,衣着肮脏,朦胧月光下,脸上一个青黑色的胎记清晰可见。可是他双目澄明,面容平静,紧紧握着双拳,似乎心怀愧疚。

    正是方才还失心风一般的王芾。

    “谢谢二位恩公……”王芾走到二人面前,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堂堂七尺男儿,竟然眼含泪光,“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貌丑,配不上盈月,所以一受妖怪挑拨,就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性了。”

    “相公,我从未嫌过你啊,更没觉得你配不上我!”盈月激动地抱住了丈夫,“只要你清醒了便好,之前发疯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心中不再有我。”

    两夫妻抱头痛哭,绯绡却长长打了个哈欠,显然是困了。他活了千年,早就看惯了生离死别,这种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戏码,只会让他觉得厌烦。

    “这位娘子,有句话,不知小生当不当说。”王子进见夫妻二人哭个没完,忍不住插嘴。

    “公子是我们的恩人,有话尽管说。”盈月擦了擦泪水,抽噎着答。

    “你相公之所以发疯,虽是受了妖怪的挑拨,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实在太看重你了。”他摇头晃脑,颇有经验地说,“所谓爱是恨的来处,他如果不是爱你入骨,怎会有疯癫痴狂?”

    两人愣了一下,随即王芾拼命点头。

    “而且只有在真心喜欢的人面前,才会觉得自卑,在我看来,这位大哥身材魁梧,伟岸可靠得很啊!何必在意别人的说法?”他滔滔不绝,看着王芾道,“而且你发失心风的时候,人不人,鬼不鬼,你家娘子也半分没有嫌你,不离不弃,可见她对你用情至深,根本不会在意你面容如何。”

    王芾愣了一下,感动地看向妻子,紧紧地握住了盈月的手。

    “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流言可畏,积非成是。生活是自己过的,如果活在流言之中,才真正可悲。”

    眼见两夫妻和好,王子进觉得颇有成就感,得意地挺起了胸脯。

    “子进,想不到你还是当和事佬的一把好手。”绯绡则懒洋洋地倚在墙边,眼角带风地看着手拉着手,互相擦眼泪的一对夫妻,“我只想知道,明天凉拌鸡的摊子,还会不会出?”

    盈月破涕为笑,连连点头。王子进则摇头叹息,觉得他简直是块冷硬的石头,不解风情。

    从此东京城中再也没有了古怪的流言蜚语,王芾恢复了正常,又变成了昔日辛勤劳作、心疼妻子的汉子,而且两夫妻更加恩爱,他的脸上时常挂着爽朗的笑容,连那块丑陋的胎记都变得不那么刺眼了。

    盈月的凉拌鸡摊位前又变得客流如云,每天晚上,都有王子进拎着大食盒,在人群中排队的身影。

    “你跟他们都混得那么熟了,就不能让她相公把鸡送到咱们住的客栈吗?”到了第七天,站得腰酸腿疼的王子进,终于忍不住抱怨。

    “因为排队,可是吃鸡的乐趣之一啊!”绯绡拿出早已温好的菊花酒,宛如狐狸般眯着双眼笑。

    “可排队的是我!”王子进朝他咆哮。

    “所以我才说是乐趣嘛!”

    “啊啊啊——”秋日澄明的夜空中,一个凄厉的声音冲破云霄,直达天际,是王子进绝望的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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