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原住民;冬日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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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经历过好几次愉快的暴风雪,在炉边度过了一些欢畅的冬日夜晚,大雪在外头疯狂地打旋儿,甚至将猫头鹰的尖叫声都盖过去了。好几个星期以来,我外出溜达时连一个人都没碰见过,除了偶尔来树林子里伐木的人用雪橇把木柴拖回村里去。不过,倒是大风大雪唆使我在树林子最深的积雪中开辟出一条小路来,因为有一次我穿过树林子时,大风把橡树叶子吹到我踩踏出来的脚印里,它们留在里头,吸收了阳光,融化了积雪,这么一来,我不仅脚下有了干爽的路面可走,而且入夜以后,它们那黑糊糊的线条就给我引路。至于人与人之间交往活动,我不得不想起了树林子里那些原住民,我们镇上有好多人都还记得那些原住民的欢声笑语曾经在我屋子附近那条大路上回荡着。我屋子四周全是树林子,这里那里点缀着他们的小花园和小屋子,不过,那时节,繁茂的树木遮挡得比现在更要严严实实。我自己都记得,有些地方松树的枝杈会同时刮破轻便马车的两侧,妇女和孩子们不得不单独步行到林肯去,经过这儿不免有些直犯怵,往往还要小跑上一段路。虽然大体上说这只是一条通往邻村的不起眼的小道,或者是专供伐木那帮子人行走的小道,但由于它当年万种风情,倒是给观光客带来更多的情趣,并在他们的记忆里久久萦绕不去。如今,从村子到树林子,中间有一大片空旷的田野,那时这条小道从槭树树林的沼泽地穿过,路基底下全是原木,直至今日,毫无疑问,在眼前这条尘土飞扬的公路下面仍然看得到它们的残迹。这条公路从斯特拉顿,亦即现在的济贫院农场径直通往布里斯特山。

    加图·英格拉哈姆就住在我的豆子地东边,公路的对面。他是康科德村乡绅邓肯·英格拉哈姆老爷的奴隶,这位老爷给他的奴隶造了一间房,允许他住在瓦尔登树林子里——我在这儿提到的加图,不是尤蒂卡的那个加图,而是康科德的这个加图。有人说他是几内亚人。有少数人还记得他在那个核桃林里有一小块地,他把核桃树培育成林,赶明儿岁数大了,打算派用场呢,殊不知到头来还是落到了一个年纪轻轻的白人投机家手里。好在眼下他还有一间同样狭小的房子。加图的迹近湮没的地窨子洞口还依稀可见,但早已鲜为人知,因为边上有一排松树把它挡住了,人们就算走过,也都看不见。如今,那里长满了光洁的漆树(拉丁文学名Rhus Glabra),最原始品种的黄花(拉丁文学名Solidago Stricta)也长得很茂盛。

    在我的地块的边角上,离镇更近些,有一个黑人妇女名叫齐尔法,住在小小一间房里,替镇上的人织亚麻布。她有一副特别好的嗓子,那嘹亮的歌声在瓦尔登树林子里回响着。后来,在一八一二年战争中,她的住房被英国兵——是一伙凭誓获释的俘虏兵——放火烧掉了,当时,幸好她不在家,可她的小猫、小狗和老母鸡通通被烧死了。她艰苦的生活简直不像是人过的。一个常来树林子转悠的人记得,有一天中午,他路过齐尔法的家门口时,听见她冲着沸腾的水壶喃喃自语:“你们全是尸骸,尸骸啊!”我在橡树林那边,还看到了乐呵呵的好人[283]呢。

    循着公路下行,靠右边,布里斯特山上,住着布里斯特·弗里曼,“一个心灵手巧的黑人,”他一度是卡明斯乡绅家的奴隶——当年布里斯特栽培的苹果树,至今仍在那儿,现已长成很大的老树了,我觉得,它们结出的果实,依然是地地道道的野苹果味道。不久前,我在老林肯墓园里看到他的墓志铭,在他的墓碑附近,是一些无名墓,亦即从康科德撤退时倒下的英国掷弹兵的坟墓——他的墓碑上写的是“西皮奥·布里斯特”。Scipio与布里斯特的Sippio相近,姓Africanus与非洲Africa同一个字根,亦与布里斯特是黑人有关——他倒是有资格叫作西庇奥·阿非利加努斯[284]的——“一个有色人种,”好像他已退了色似的。我从墓碑上知道,上面还特别强调他是在什么时候死掉的,这仅仅是间接地告诉我他曾经饱尝过尘世况味罢了。和他住在一块儿的是他的妻子芬达,她殷勤好客,会替人算命,总让人听了很开心——长得个儿挺大,圆圆的,黑黑的,比黑夜里哪一个孩子还要黑。这么一个黑不溜秋的肉球,在康科德真可以说空前绝后。

    沿着小山再往下走,靠左边,在树林子的古道上,是斯特拉顿家族庄园的地界。他们家的果园一度遍及布里斯特山的所有山坡,可惜老早就被油松吞没,只剩下一些残株,它们的老根上至今还长出好多枝繁叶茂的野树来。

    离镇更近些,在大路的另一边,恰好在树林子的边沿上,就来到了布里德的地方。这个地方因为有过一个妖怪而出了名,虽然这个妖怪在古代神话中没有明确记述,但它在我们新英格兰人生活中扮演着很显眼、很惊人的角色,就像任何一位神话人物一样,总有那么一天,应该有人给他写一部传记。最初,他乔装打扮成一个朋友,或者一个雇工,没多久就洗劫了乃至于杀害了主人全家老小——真是新英格兰一大怪。但是,历史想必还没有把此间上演过的所有悲剧一一记述下来,不妨让时间从中斡旋,给这些悲剧清除一些哀痛,添上一丁点儿蔚蓝的色彩吧。有一个最含糊不清的传说,说这儿从前有过一家小酒店,此外还有一眼井,就是这井水兑在路人的饮料后特别好喝,并使他的坐骑很快恢复活力。在这里,人们相互打个招呼,听听新闻,相互传告,然后各自重新上路。

    布里德的小屋虽然早就没有人居住了,十二年了,还矗立在那里。它跟我的小屋大小差不离,那是一个总统大选的夜晚,如果我没记错,是几个淘气的小男孩放火把它烧掉的。当时我住在村子的边上,捧读戴夫南特[285]的《龚达伯特》出了神,那年冬天,我得了瞌睡病——顺便说一下,我可不知道这毛病是不是家传的,反正我有一个大叔,连刮胡子的时候都会睡着,因此,他每逢礼拜日不得不下地窨子去摘掉土豆上的芽儿,就是让自己保持清静,守安息日。要不就是因为我想精读查尔默斯[286]的《英国诗选》,一首也不跳过去,结果导致了昏睡,这部诗选简直把我的神经[287]给征服了。我读着读着,脑袋越来越耷拉下来,猛然间火警的钟声响了,救火车飞也似的赶了过来,冲在前头的是一大帮子大人和孩子,可我跑在最前列,因为那条小溪我纵身一跃就过去了。我们都以为着火地点远在树林子南边——以前我们都去救过火的——什么谷仓啦,店铺啦,或者什么住宅啦,或者是这一切通通着了火。“是贝克家的谷仓着火了。”有人大声嚷道。“是考德曼宅子着火了。”另一个人打包票说。随后,鲜亮的火花星子升上了树林子上空,仿佛屋顶坍下去了,我们大伙儿都扯着嗓门高喊:“康科德,快快来救火呀!”马车急如星火般驶去,车上挤满了人,说不定里头还有保险公司经纪人,反正不管有多远,他们是哪儿有火就往哪儿赶的,可是,救火车的铃声不时在后头响起来,越来越慢,越来越稳当,落在了大伙儿的最后面,就像事后人们窃窃私语的,也许正是他们这拨人先放了火,再去报警的,那也难说。就这么着,我们继续往前赶,像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不相信自己感官提供的证据,直到在大路上拐弯时,我们听见了噼里啪啦的爆裂声,真的感受到墙那边传过来的热度,这才猛醒过来,老天哪!我们就在火场。火场近了,我们的热情反而凉下来了。开头,我们打算把一个蛙塘里的水都浇到大火上去,但后来还是随它烧下去,这小屋子已经烧得差不离,救也是白搭。于是,我们围着救火车伫立着,相互之间推推搡搡,通过喇叭筒表达我们的观点,或者压低声音,谈到世人们目睹过的所有大火灾,包括巴斯考姆家的商号失火,我们一些人却想到:如果我们自己的“老爷船”[288]及时赶到,旁边又有一蛙塘的水,也许我们最后可以把这场骇人的大火变成另一场大洪水。后来,我们一点恶作剧都没干就全部撤退,回去睡大觉。我呢,回去就看《龚迪伯特》。不过,说到《龚迪伯特》,序言里头有一段话,说机智就是灵魂的火药——“大多数人不懂得机智,就像印第安人不懂得火药。”这段话,我可不敢苟同。

    转天晚上,大约在同一时刻,我穿过田野,正好走过那里,猛地听见一阵低沉的哭泣声。我摸黑走近去一看,发现这个人我认识,他是这个家族的唯一幸存者,继承了这一家人的善与恶,只有他还记挂着这场大火。他这时趴在地上,眼看着地窨子的断垣残壁还在冒烟的余烬,喃喃自语,如同往常一样。他整天价在河边草地那儿干活,但凡有空就过来看看他祖上的老宅子,他自己的青春岁月就是在那儿度过的。他老是趴在那个地窨子上头,从各个视角、各个方位,轮番地仔细察看,仿佛那儿的石板里头藏着他还记得的金银财宝,其实,如今什么都寻觅不到,只有一堆堆碎砖和灰烬。房子早已荡然无存了,他眼前看到的只是一片废墟。此刻我来到他面前所隐含的同情,好歹使他得到不少宽慰。他指给我看已被覆盖住的那口井,天色已黑了,只能尽量看一看,真是谢天谢地,那口井是断断乎烧不掉的。他沿着墙根摸索了老半天,总算寻摸到了他老爸亲手制作并且架起来的井水提取装置,摸一摸那钩住盛满水的井桶往上提的铁钩或铁扣——如今,他能抓得住、摸得着的,也仅仅是这一个玩意儿了——他要我相信它是一个非凡的“提水装置”。我就摸了一下。后来我每天出去溜达时,总会过去看看它,因为它还悬挂着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呢。

    左边,就在看得见水井和墙边丁香花的今天那块空地上,纳廷和勒·格罗斯曾经在这里住过,不过他们都回林肯那儿去了。

    比以上这些地方更远的树林子里,离湖最近的边上,陶工韦曼擅自占用了一块地。平日里他给镇上的人制作陶器,还让自己后代继承他的手艺,他们活在世上很不宽裕,只能默许他占住了这块地,县里治安官[289]常常跑来收税,也老是白跑一趟,“扣押一件破玩意儿,”走走过场罢了,我看过他的账目,舍此以外确实身无长物。仲夏时节有一天,我正在锄地,有一个人驾着一辆满载陶器的马车去赶集,到了我的地头边,他就勒马停了下来,向我打听有关小韦曼的情况。很久以前,小韦曼向他买过一个陶轮[290],他很想了解一下小韦曼今日里怎么样了。过去我在经文里读到过陶工的泥坯和陶轮,但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们所用的陶器并不是纤毫无损地从那时候留下来的,或者就像长在树上的葫芦一样,所以,听说我的街坊里头有人从事这种塑造艺术,我心里挺高兴。

    在我之前,这些树林子里最后一位居民,是爱尔兰人休·夸尔(写成科尔也无妨),借住在韦曼的屋子里——人们管他叫夸尔上校。据说他以一名战士身份参加过滑铁卢战役。如果今天他还活着,本来我应该让他重上战场一显身手。他在这里是靠挖沟过活。拿破仑去了圣赫勒拿岛,夸尔来到了瓦尔登树林子里。据我所知,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就像见过世面的人似的,他很讲究风度,说起话来特别彬彬有礼,那是你断断乎没有听到过的。到了仲夏时节,他身上还披着一件厚大衣,因为他患着震颤性谵妄症,连脸色都红得像抹上了胭脂。我入住树林子后不久,他就死在布里斯特山脚下的大路上,所以,我的记忆中没有他这个邻居。他的房子还没拆掉前,他的同道都把它当作“凶宅”而退避三舍,可我倒是对它实地走访过。只见他的那些旧衣服都已起了皱皮疙瘩,就像他本人似的,乱堆在那张高高隆起的木板床上。搁在壁炉上的是他的破烟斗,而不是一只在泉水边打破了的碗。布里斯特泉水永远也不会成为他死亡的象征,因为他向我坦承过,他尽管早就听说过布里斯特泉水,却一辈子都没见到过。沾满尘埃的纸牌,什么方块、黑桃和红心、老K等等,满地都是。一只黑色小鸡没让遗产管理人捉去,依然栖在隔壁房间里头,它的羽毛乌黑得像黑夜,一气不吭,默默地等待列那狐[291]。房子后头花园的轮廓至今依稀可见,那里草木种下后一次都没有松过土、除过草,因为主人患病后周身一直在震颤。不过,如今已到了收获时节。园子里长满了罗马苦艾和叫花草,这后一种草的果实都黏附在我的衣服上。一张新近剥下来的土拨鼠毛皮紧绷在房子后头,这是他最后一件滑铁卢的战利品,反正如今他再也不稀罕什么温暖的毛皮帽子或手套了。

    现在,地上只有一个浅坑还能让人看得出这些旧宅的遗址,地窨子里的石块已被掩埋,草莓、紫莓、榛子灌木丛以及漆树全都生长在阳光灿烂的草皮那边,一些油松或多节的橡树已从往昔烟囱那个角落里长了出来。当年门前石阶那儿,也许还有一棵芳香的黑桦树在摇曳呢。有时,水井的凹坑还能依稀可见,原先这里有过泉水,如今只有干枯的无泪的野草,要不就是这家族的最后一个人离去时,从草地里搬来一块石板,将水井深深地盖住了——反正赶明儿总会被人发现。把水井掩盖起来——想必是令人伤心的事,泪泉随之汩汩地喷涌。这些地窨子的凹坑好像被遗弃的狐狸窝、旧洞穴,全是往昔人类沸腾生活留下的遗迹,当时他们用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方言讨论过何谓“命运、自由意志、绝对的预知”等问题,但是,据我所知,讨论的结果不外乎是“加图和布里斯特扯过羊毛”,这几乎就像极有名的哲学流派的历史一样发人深省。

    大门、门楣和门槛消失了一个世代后,丁香花树依然枝繁叶茂,每到春天,鲜花怒放,香气四溢,喜爱沉思的观光客都会前去采摘。过去是孩子们在前院的小小地块上亲手栽下和呵护过的,如今却落到了杳无人迹的草场颓垣边上,把位置让给了一些新的拔地而起的树林子——这些丁香花树就是这个家族唯一的幸存者,也是这个家族的最后孑遗。黑黝黝的孩子们压根儿想不到,他们在住宅背阴处插下只有两个芽眼的细枝,经过他们天天浇水,就这么深深地扎下了根,没承想活得比孩子们的岁数还大,而且活得比在后头它遮阴的宅子本身寿命更长,甚至比大人们的花园和果园沿革更悠久,在他们长大、去世后又过去了半个世纪,丁香花树却悄悄地把他们的故事讲给一个孤独的漫游者听——丁香花儿开得很美,而且,芳香四溢,和在第一个春天里开放一模一样。丁香花那种依然娇嫩、淡雅和欢快的色彩,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小村子按说是大有可为的好苗子,为什么它却倏忽消失,而康科德还留在原地呢?难道它不具备自然资源优势——比方说,水源不足吗?啊,深深的瓦尔登湖,清凉的布里斯特泉——常喝这些水有益于健康,该有多好!可惜人们压根儿没有加以利用,只不过用它去稀释杯中之物,他们都是清一色酒徒。为什么就不能让编篮子、扎马厩扫帚、织席子、烤玉米、织麻布、制陶器等行当在这里生意兴隆起来,使荒原像玫瑰一样灼然盛开,使子子孙孙都能继承他们祖上的田地呢?贫瘠的土壤至少也能防止低地的退化。天哪!这些原住民的记忆,竟然压根儿没能使这里的山山水水增光添彩!也许大自然会再次考验,让我做第一个移民,使我去年春天造的小屋子成为这个村里最古老的宅子。

    我可不知道,我的宅基地上从前有没有人造过房子。让我远离那个建造在古城废墟上的城市吧,因为这种城市是利用废墟建成,以墓地造花园。那里的土地已经泛白,并被指控在还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之前,说不定大地本身也会给毁掉。我就这么着回首前尘,追怀往事,仿佛使原住民重归树林子,然后自己才安然入睡。

    寒冬季节,我很难得有客人来。积雪最深的时候,往往一个星期或半个月都没有一个人走近我的小屋,可我生活得倒是很舒服,就像大草原上的一只耗子或牛羊和家畜似的,据说它们埋在积雪中很长时间,即使没有吃食,也照样存活下来;或者像本州萨顿镇早期移民那一家人,一七一七年刮起那场大雪时,这个移民本人正好外出,不料他那个小茅屋全被大雪盖没了,只见烟囱里冒出来的热气在积雪中融化成一个窟窿眼儿,被一个印第安人发现,这才使一家人得救了。不过,对于我呢,至今没有哪个友好的印第安人表示过关注,其实,对他来说,也没有必要,因为这小屋主人总是株守在家哩。好大的雪啊!听着多有劲儿!农夫们没法驾着驴马去树林子和沼泽地,他们不得不把自家门前的那些绿荫树砍倒。积雪变得越来越硬时,他们还要到沼泽地去砍树,待到来年开春时一看,没想到砍树那块地方,竟然离地面有十英尺高呢。

    从公路到我的小屋的那条小路,约莫有半英里路远,积雪最深时,也许可用一条弯弯曲曲的虚线标出来,每两个圆点间都有很大空当。要是有个把星期里天气稳定,我来来去去的时候,总是迈着同样数目的步子,同样大小的步伐,故意找准我自个儿踩出来的足迹走路,精确得就像一副两脚规——原来冬天就这么着使我们循规蹈矩走老路呢——不过,这些足迹里常常映现苍穹自己的蔚蓝色。但不管是怎么样的天气,都阻挠不了我去散步或外出,因为我经常为了践约起见,在最深的雪地里步行八英里或十英里,去跟一棵山毛榉,或者一棵黄桦树,或者松树林中的一个老相识会晤。积雪和冰凌使松树的枝柯都压弯了,树梢头显得更尖峭,因而变成了冷杉似的。有时候,我踩着近两英尺深的积雪,步履艰难地向高高的山顶走去,每走一步,都像另一场暴风雪冲我头顶上扑过来。有时候,我索性用双手和膝盖在雪地里爬行、拼搏,反正当时连猎户全都回去过冬了。有一天下午,我饶有兴趣地观察一只胸部有褐色斑纹的大林鸮(xiāo)(拉丁文学名Strix Nebulose),它栖息在一棵白皮松的低矮枯枝上,紧挨着树干,恰好是在大白天,我站的地方离它还不到一杆远。我走过去的时候,两脚踩雪的声响它是听得见的,却看不清我。我让两脚在雪地里踩得猛响时,只见它的脖子就伸了出来,脖颈羽毛竖立起来,眼睛也睁得大大的,但它的眼睑很快又闭上,开始打起盹儿来。我观察它半个钟头后,自己也有点两眼迷蒙,瞧它就这么着两眼半睁半闭栖息在那儿,像一只猫,或者像猫的长翅膀的兄弟。它的眼睑间只留着一道窄缝,这样,它就和我保持了一种半岛状的关系。它就这么着两眼半睁半闭,从梦幻中往外观望,极力想知道我是何许人也: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物体,抑或是一颗遮住它视线的尘埃?最后,也许是某个更大的声响,也许是我越走越近的缘故,它就显得很不自在了,懒洋洋地在栖枝上转了个身,仿佛美梦被搅乱了而很不耐烦似的。于是,它展翅起飞,穿过松树林,将翅膀舒展到了令人始料所不及的极致,我却一丁点儿响声都听不见。就这样,它不是靠视力,而是凭借对周边环境的灵敏感觉在松树枝桠之间飞来飞去,仿佛它的羽毛都极其敏感,能在昏暗中摸索自己的飞行路线。最后,它终于找到了一个新的栖枝,也许它就会在那里安静地等待它的白昼的到来。

    我从横贯草地的长长的铁路堤岸上走过时,一阵砭人肌骨的寒风迎面刮来,因为它只有到了这里,刮起来才算最痛快淋漓。反正冰霜猛打我的左颊,尽管我是一个“异教徒”,我也还是照样把右颊送了过去[292]。从布里斯特山上来的火车道上也好不了多少。反正我还是要到镇上去,就像一个友好的印第安人。漫山遍野的积雪在瓦尔登路两侧有如墙壁一样地堆积起来,只消过去半个钟头,管保将行人的足迹给盖没了。我回来的时候,就在新形成的积雪里踉跄挣扎过,西北风忙不迭把粉状白雪积存在大路一个急拐处,那儿连一只兔子的足迹都看不到,更不用说一只草地耗子的了。但不管怎么说,即使在寒冬季节,我还看到过暖和而松软的沼泽地上野草和臭菘依然永葆常绿,一些耐寒飞禽有时偶尔会来这里,等待大地回春呢。

    有时候,虽说冰天雪地,我傍晚散步回来,会发现樵夫从我家门里走出来的深深的脚印,壁炉上头还有他削好的一堆碎木片,屋子里充满他抽烟斗的味道。要不就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如果碰巧我在家,听得见一个精明的农夫踩雪时咔嚓咔嚓的脚步声,谅他是大老远穿过树林子,找上门来套近乎、“拉呱儿”。他是少数“在自家农场”种庄稼的人之一,身上穿的不是教授的长袍,而是一套工作服,他说话时会动不动援引教会或国家的那些仁义道德,就像从牲口棚里拉出来一车粪肥似的。我们谈到了原始时代的简朴生活,那时候,人们在冷得反而有精神气的天气里围坐在一大堆篝火边,倒是个个头脑清醒,如果没有别的甜点助兴,那就不妨拿自己的牙齿来试一试聪明的松鼠老早丢掉的好多坚果,因为那些坚果虽然外壳挺厚,往往都是空心的。

    有一位诗人[293]顶着骇人的暴风雪,踩着深不可测的积雪,大老远赶到寒舍来做客。这样的风雪,哪怕是一个农夫、一个猎户、一个大兵、一个记者,乃至于一个哲学家,都有可能给吓退了,但是,也不能吓住一个诗人,因为他的一切都是从纯粹的爱出发。他的来来去去,有谁能预测呢?他的职业就像医生,哪怕上床睡觉了,也随时被叫唤出门应诊去。我们使这个小屋子里欢声笑语不绝于耳,而且好多轻声细语的清醒谈话也在回响着,这就弥补了瓦尔登谷地很久以来的沉默。相形之下,百老汇[294]也会显得冷清而又荒凉。我俩不时纵声大笑,也许是因为刚才脱口而出的一句妙语,要不就是因为正要谈到的一则笑话。我们一边喝稀粥,一边谈论许多“崭新”的人生哲学,而这碗稀粥将宴饮之乐和哲学所必需的头脑清醒融合在一起了。

    我可忘不了,在湖边的最后一个冬天,还有一个深受欢迎的来客[295],有一回,他穿过林子,顶着雨雪,摸黑赶来,后来不知怎的从树丛里瞥见了我的灯光,于是跟我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漫长的冬夜。最后一批哲学家里头的一位——康涅狄格州把他推向了世界——早先他兜售康涅狄格州的商品,后来,据他自己所说,就兜售他的头脑了。他至今依然在兜售头脑,赞扬上帝,贬损世人,唯他的头脑能结出果实,就像坚果里头有果肉一样。我想,他必定是当今世界上还活着的最虔诚的人里头的一个。他的话语和态度始终表明,一切事物都比别人所了解的好得多,而由于时代在演进,也许他会成为最后一个感到失望的人。眼下他还没有什么冒险行动,虽然当今人们不怎么理会他,但他一旦旗开得胜,大多数人意想不到的法则就见效了,一家之主和统治者们都会来向他求教的——

    看不到清澈的人是多么盲目啊![296]

    人类的一个真正朋友,几乎也是人类进步的唯一朋友了。一个古老的凡夫俗子,还不如说是一个不朽之人,怀着不倦的耐心与信念,阐明深深印在人身上的形象,他们的上帝实际上只是一些残碑断碣罢了。他既亲热又聪明,体察孩子、乞丐、疯子、学者,对各种思想兼容并蓄,还常常使它臻于博大精深。我想,他应该在世界大道上开设一家旅馆,各国哲学家都可以来投宿,他的店招上应该写上:“宾至如归,役畜免进。凡有闲暇、心境平和、热切地寻求正道的人,请进来。”在我认识的人里头,也许就数他神志最健全,怪点子也最少,他昨天是啥样,明天也还是啥样。从前,我们俩一道漫步,聊天,全然将俗世凡尘置诸脑后。因为他没有向世界上任何制度起过誓,是个生来自由自在的性情中人。无论我们转身走向何处,好像天地都浑然一体了,因为他使湖光山色显得更美丽了。一个身穿蓝衣服的人,他觉得最合适的屋顶,就是映现他宁静心境的苍穹。我看不出他怎么会一瞑不视呢,大自然也还舍不得他呢。

    我们各自把思想摊开来谈,就像把木片拿出来晾干似的。我们坐了下来把木片削得尖尖的,一边试试我们的刀锋,一边欣赏那些松木中清晰的黄色纹理。我们是如此虔敬地轻轻涉水而过,或者如此平平稳稳地携手并进,因此,我们思想中的鱼儿既没有从小溪中吓跑,也不害怕在岸边垂钓的人,而是好不快活地游来游去,宛如西边天空上飘过的浮云,那五光十色的云团在那里时而生成,时而消散。在那里,我们做作业,考订神话,润饰寓言,构建空中楼阁,因为大地上提供不了良好的基地。了不起的观察家!了不起的预言家!跟他思想交流不啻是新英格兰夜谭啊!啊!我们,隐士和哲学家,还有我提到过的那个老移民——我们三个人——就这么着侃侃而谈,谈得我的小屋子仿佛在不断膨胀摇晃。我可不敢说,在每一个直径为一英寸的圆圈上要承受重达多少磅这种气氛的压力。小屋子已裂开了缝,以后就得填塞很多劳什子,方能防止泄漏——反正我早已捡好了够多的这类填絮。

    余外还有一个人[297],我和他在他的村舍里一起度过久久难忘的“美好的时光”,不过,他也不时到我的小屋子来。舍此以外,我在这里再也没有跟别的什么人有交往了。

    反正不管到哪儿都一样,有时我也期盼过那些断断乎不会来的客人。毗湿奴·普纳那[298]说:“傍晚时分,主人始终要守在院子里,等上挤完一头奶牛的时间——或者更长些,如果他乐意——鹄(hú)候客人到来。”我常常恪尽这种好客的职守,等了很长很长时间,足够挤完一群奶牛,无奈总是没看见一个人从城里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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