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越冬鸟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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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个湖里通通冻成坚冰时,不仅有了通往许多地点的崭新捷径,从湖面上环视周围熟稔的景色也有了新的视野。从前,我常常荡舟于佛林特湖上,还在湖面上溜过冰,但我在穿过大雪覆盖后的湖面时,觉得它出乎意料地显得那么宽阔,那么陌生,使我不由得想起了巴芬湾[299]。举目四望,只见林肯的群山屹立在皑皑白雪的平原上,我已记不得往昔自己在那里驻足过的一些地方。在冰凌上委实分不出远近,渔夫牵着他们的狼狗慢吞吞地行走着,活脱儿是捕海豹的猎户或爱斯基摩人。换句话说,在雾沉沉的天气里,如同神话传说里的生灵忽隐忽现,我真闹不清楚他们究竟是巨人呢,还是侏儒。我晚上到林肯去讲演时,走的就是这条路,反正从我的小屋子到讲演室之间,我既不走别的路,也不路过谁的家门口。在途中要经过鹅湖,那儿是一群土拨鼠的栖居地,它们的小窝棚高高地隆起在冰凌上,我路过时却没见过一只土拨鼠在外头。瓦尔登湖跟其他几个湖一样,通常积不了雪,至多只有零零碎碎的一层薄冰漂浮在湖面上。待到别处积雪平均达到将近两英尺深时,我倒是可以在瓦尔登湖面上闲庭信步,而村民们被围困在自己的街区里。这里,远离村子里的街道,很难听得见雪橇上的铃铛响声,我在冰凌上又滑雪、又溜冰,仿佛置身于一个被踩平了的巨大鹿苑中,那儿矗立着橡树和肃穆的松树,它们不是被大雪压得低低的,便是倒挂着一根根冰柱。

    冬天的夜里,就算白天也一样,我常常听得到从大老远传来的猫头鹰的叫声,凄凉却又悦耳,这种声音仿佛是冰冻的大地用合适的琴拨弹奏时发出来的,正是地地道道的瓦尔登树林子的土话[300],尽管我从来没见到过这鸟儿,但后来我对这种叫声倒也耳熟能详了。冬夜,我一推开门,往往就听见它那“呜呼——呜呼——呜呼——呜啦——呜呼”的叫声,听上去很响亮,而且头三个音节的发音有点像在打招呼“你——好”,它有时只是一个劲儿发出“呜呼——呜呼”的叫声。初冬时节,有一天夜里,湖里还没有完全结冰,约莫九点钟,一只野鹅嘎嘎嘎地大叫,把我吓了一跳。我刚进家门,又听见它们掠过我屋顶时的拍翅声,就像一阵风暴从树林子里穿过。它们越过湖面,向美港飞去,见到我的灯光好像不敢逗留,一路上领头鹅总是发出节奏分明的叫唤声。猛然间,有一只猫头鹰从离我很近的地方发出了非常刺耳而又发颤的吓人的叫声,这种叫声在树林子里居民中我可从来没听见过,却不时回答了那只野鹅的叫声,仿佛发了狠,让这个来自赫德逊湾的入侵者曝光和丢丑,它的叫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还是那么一副土腔土调:“呜呼——呜呼”,看上去非把它们逐出康科德的蓝空不可。在这深更半夜,你来惊扰我那神圣不可侵犯的城堡,究竟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一到夜里这个时刻睡着了,就没有你那样的肺活量和嗓门儿吗?“波呜——呜呼,波呜——呜呼,波呜——呜呼!”这种让人震颤不止的噪声,我真的还从来没听到过呢。不过,要是耳朵特别灵,能审辨音素,那就能从中听得出有一些十分和谐的音素。类似这样的音素,原野上倒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也还没有听见过呢。

    我还听得见湖上冰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湖是我睡在康科德这张眠床上的大伙伴,好像在床上老是静不下来,只好翻来覆去,同时为肠胃气胀、连做噩梦而发愁。要不就是,我会被严寒冻裂地面时的巨响惊醒,仿佛这时有人赶着一套马车,不知怎的撞着了我的家门,一早起来,我定神一看,地上果真有了一道大裂缝,四分之一英里长,三分之一英寸宽。

    有时候,在月色溶溶的夜晚,我听得见狐狸爬过雪地,寻觅鹑鸡或别的什么飞禽,像森林里的恶狗一样发出妖魔般、刺耳的吠叫声,它们仿佛火急万分,或者想表现些什么,拼命追求光明,借此立刻变成犬獒,到街上自由自在地奔跑。如果我们考虑到各个时代的演进历程,难道野兽中不是像人类一样,也存在着一种文明吗?我倒是觉得,它们像穴居的原始人,仍然在捍卫着自己,等待变形的那一天。有时候,一只狐狸会被我的灯光诱引,走到我窗子跟前,像吠叫似的冲我发出一声狐狸的诅咒,旋即转身溜走了。

    天蒙蒙亮,红松鼠(拉丁文学名Sciurus Hudsonius)常常会把我吵醒,因为它在屋顶上蹿来蹿去,在屋子四壁爬上爬下,好像它们从树林子蹿出来为的就是叫醒我。过冬的时候,我会把半蒲式耳还没有成熟的甜玉米穗撒在门前的雪地上,稍后,我饶有兴味地观察被引诱来的各种动物竞相争食的场面。从黄昏到夜深,兔子常来这儿饱餐一顿;红松鼠整天价来来去去,它的那种机灵劲儿真的给我莫大乐趣。开始的时候,有一只红松鼠小心翼翼地走近,穿过低矮的橡树丛,在雪地上跑跑停停,像一片随风飘的树叶子,一忽儿往这个方向蹿出去好几步远,速度快得出奇,精力耗得也够戗,它那种急吼吼“快步迅跑”的样子简直令人难以想象,似乎不惜孤注一掷;一忽儿又往那一边蹿出去好几步远,但每一次断断乎不超过半杆远。瞧它又冷不丁停了下来,来上一个滑稽亮相,接着莫名其妙地翻了一个筋斗,仿佛整个宇宙的眼睛全都定格直盯住它似的——因为哪怕是在最孤寂、最幽静的大森林深处,一只松鼠的所有动作也像一个舞女会吸引住那么多的观众——可惜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它磨磨蹭蹭,不断来回兜圈子上,要不然早就跑完全程了——可我从来没见过一只松鼠是一步又一步地径直走过去的——这时,它又冷不丁停了下来,眨眼间,它早已蹿上了一棵小油松的树顶,随后旋紧了它的发条似的,责骂着所有想象中的观众,同时,它既像个人在独白,又像在跟整个宇宙对话来着——个中缘由,我一点猜不出来,我揣想,或许连它自个儿也不见得知道吧。最后,它好歹挨近了玉米穗,从里头选好合意的一个,还是那样蹦蹦跳跳,按着原来很不固定的三角形的路线,直蹿到我窗前那个木柴堆的高头,到了那里,它就死劲地直瞅着我,而且待了好几个钟头,时不时地给自己掰新的玉米穗,开头是狼吞虎咽地乱啃一气,把啃过一半的玉米芯扔掉。后来,它越来越挑三拣四,拿它的吃食耍着玩儿,仅仅是浅尝一下玉米粒。它用一只爪子抓住玉米穗搁在柴火棍上,但一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于是,它露出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滑稽可笑的表情,低下头看着那玉米穗,好像怀疑那掉下来的玉米穗是不是也有生命,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把它再捡起来,或者另叼一个新的,或者干脆走开。它一会儿想到那玉米穗,一会儿又听听风声中有什么动静,就这么着,这个孟浪的小家伙一上午糟蹋了好多好多玉米穗。最后,它抓起了一个长一点、粗一点的玉米穗,个儿要比它还大得多,好歹拖住了,朝着树林子走去,就像一只老虎拖着一头大水牛,照着原来路线,同样左拐右弯,走走停停,还拖着玉米穗,真够累的,仿佛它觉得这个玉米穗太沉重,动不动掉在了地上,于是,它让玉米穗循着垂直线与地平线之间对角线方向移动,不管怎么样,硬要把它拉回去——好一个轻浮而又古怪的家伙——它就这么着拖到自己的栖居地,也许是在四五十杆远一棵松树的顶上。后来,我总会在树林子里发现那些到处乱扔的玉米芯。

    最后,鸟来了,我早就听到了它们刺耳的尖叫声。它们远在八分之一英里之外,便小心翼翼地飞过来,偷偷摸摸地从这一棵树飞到了另一棵树,越飞越近,把松鼠们掉在地上的玉米粒都捡了起来。随后,它们落在一棵油松的树枝上,急吼吼地把玉米粒吞下去,不料玉米粒个儿太大,哽在喉咙口,差点儿没噎死。它们费了老大劲儿,才又使玉米粒吐了出来,接着花上个把钟头,用它们的尖喙啄呀啄的,好歹把玉米粒啄碎了。它们分明是一帮子盗贼,我对它们一点好感都没有。至于松鼠呢,虽说它们一开始有点羞羞答答的,稍后却像在拿属于自己的东西似的忙活起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山雀也三五成群地飞来,把松鼠们掉在地上的屑粒衔了起来,飞到最近的树枝上头,爪子抓住屑粒,用小小尖喙啄开,仿佛那是树皮里头的一只小虫子,直到屑粒被啄得又细又小,能从它们纤细的喉咙里咽下去。每天都有一小拨类似这样的山雀到我柴火堆前头享受一顿午餐,或者到我门前来啄食屑粒,欢蹦乱跳,发出微弱的啁啾声,好像草丛里冰柱子的声响。要不它们发出“嘚、嘚、嘚”的叫唤声,或者更难得的是,在有几分春天气息的日子里,它们从树林子边上发出夏日里常有类似弹琴的“菲—比”的鸣叫声。久而久之,它们竟然跟我熟识起来,后来有一只鸟儿落在我捆抱进来的柴火上,毫不畏惧地啄起那些细小的枝条。有一回,我在村中园子里锄草,忽然一只麻雀落在我肩头上待了一会儿。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特别风光,即使佩戴过什么荣誉肩章,也都没法与之相比。反正一来二去,松鼠们最后跟我很熟了,偶尔抄近路时,甚至会从我鞋子上头踩过去。

    大地上不再是溜溜儿的素裹银装,冬天也接近了尾声,积雪已开始在南山坡和我的柴火堆上融化时,鸟早晚从树林子里飞出来,上这儿觅食来了。在树林子里,不管你遛到哪一边,鸟都会拍打着翅膀冷不丁飞出来,把高头枯黄树枝上的积雪抖搂下来,在阳光中飞溅的雪花就像金灿灿的尘埃似的,原来这种勇敢的鸟儿根本不怕冬天的。它们常常会被积雪盖没,据说:“有时在飞行中还会一头扎进软绵绵的雪堆里,藏身在那里长达一两天。”落日偏西时,它们会飞出树林子,到旷野里啄食野苹果树上的“嫩芽儿”,所以,我还常常在那里把它们惊飞了。每到傍晚,它们都会定时落在某些惯常栖息的树上,狡猾的猎人正在那儿守候它们,这时紧挨着树林子的远处果园也都会遭了殃。我很高兴,反正鸟好歹都能觅到食。它们以啄芽儿、饮晨露为生,本来就是大自然自己的鸟儿。

    有时候,在昏暗的冬天早晨,或者在短暂的冬天午后,我会听得到一大群猎犬狂吠,遏制不住自己追腥逐臭的本能,正在树林子里搜索,围猎的号角时不时地吹响,证明猎人就紧跟在后面。猎犬的狂吠声在树林子里再次响起,但并没有狐狸蹿到湖边的开阔地,那伙猎人也没跟上来,对他们的亚克托安[301]穷追不舍。说不定在黄昏时分,我看到猎户们回来在寻摸旅馆过夜,只见他们的雪橇后头拖着一条狐狸尾巴,就算是他们的战利品吧。人们告诉我,狐狸只要躲在冰冻的地底下,管保万无一失,或者,狐狸只要笔直地往前奔,猎狐犬休想追得上它。但是,把那一拨猎犬远远地甩在了后头,狐狸就停下来歇口气,竖起耳朵听着,直到猎犬们又追上来了,这时,狐狸绕着圈子踅回自己的老窝去,不料,猎户们正好在那儿守候着。不过,有时候,狐狸会偶然发现好几杆远有一堵墙,于是纵身一跃,蹿到了墙的另一边,似乎知道狐臭一遇到水就没有了。有一个猎人告诉我,说有一回,他看见一只被猎犬猛追的狐狸一下子蹿到了瓦尔登湖,湖里冰凌上恰好有浅浅的一层水,它跑了半程路,又折回到原先的湖岸上。没多久,猎犬们匆匆赶到了,却怎么都闻不到狐臭了。有时候,一群猎犬会在相互之间不停地追逐,绕着我的小屋打转转,一边追逐一边狂吠,压根儿不睬我,仿佛患上某种疯狂症,反正怎么也都阻止不了它们一个劲儿相互追逐。就这么着,它们老是绕着圈儿追逐,没多久终于找到一只狐狸的新踪迹,因为哪怕只有一丝儿狐狸的踪迹,聪明的猎犬也断断乎不会轻易放弃的。有一天,一个来自来克星顿的人到我的小屋里来打听他那匆匆离去的猎犬下落,他本人一直在找它,已有个把星期啦。不过,我想,就算我将一切向他和盘托出,恐怕他也不见得全都明白,因为我每次打算回答他的问题时,他都打断了我,说:“你在这儿干啥呀?”他丢掉了一只狗,却找到了一个人。

    有一个老猎户,说起话来老是干巴巴的,每年总是在湖水最暖热的时候来瓦尔登湖洗一回澡,还会顺便过来看看我,告诉我,好多年以前,有一天下午,他只带一支猎枪,到瓦尔登树林子里去巡逻,正行走在韦兰德路上时,忽然听见猎犬们的吠叫声越来越近,过不了多久,一只狐狸跃过沿墙蹿到了大路上,刹那间又跃过了另一道沿墙,从大路上逃跑了,他马上举枪射击,无奈丝毫没有碰着它。从后面不远处来了一只老猎犬带着它的三只小崽子,全力追击,各自在搜寻,转眼又消失在树林子里。下午后半晌,他正在瓦尔登南边密林里打尖,忽听见猎犬们远远地朝美港方向继续追捕狐狸时的吠叫声,它们正冲着这儿过来,它们的吠叫声在整个树林子里回响,仿佛越来越近,一会儿从威尔草地传过来,一会儿又从贝克农场传过来。他纹丝不动地伫立在那里好半天,一直在倾听它们的音乐之声,在猎户的耳朵里听起来,这端的是美极了。这时,狐狸冷不丁出现了,轻快地穿过林中小径,它的响声已被树叶子深表同情的飒飒声盖没了,只见它一会儿反应特快,一会儿又安静下来,守住阵脚,把它的追捕者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稍后,它跃上了树林子里的一块岩石,直着身子坐下来,倾听动静,后背却朝着那个猎人。刹那间,后者被恻隐之心所掣肘,然而,他这一个闪念转瞬即逝。反正说时迟那时快,他举起猎枪,砰的一声——那只狐狸立时击毙,从岩石上滚落到了地上。那猎人还在原地守候、倾听猎犬的声响,它们还在四处追逐,这时,它们恶魔般的狂吠声在邻近树林子里所有小径上空回响着。最后,那头老猎犬猛然映入猎人眼帘,它用鼻子乱嗅着地面,好像着了魔似的朝天大声吠叫,稍后就直奔那块岩石。殊不知它一看见那只死狐狸,就突然停止追猎,仿佛受了惊吓,噤若寒蝉,一气不吭地绕着死狐狸来回打转转。它的小崽子一个挨一个先后赶来了,像它们的母亲一样,这眼前的哑谜也使它们一声不吭。此后,那猎人走了过去,站在它们中间,这哑谜才算揭开了。猎人把狐狸的毛皮剥下来,它们静静地等着,稍后,跟在狐狸尾巴后头走了一会儿,最后又踅进树林子里去了。当天晚上,一位韦斯顿的乡绅到那个康科德的猎户的小屋里打听他那些猎犬的情况,还告诉猎户,这几只猎犬离开韦斯顿树林子各自追捕猎物,已有个把星期了。康科德的老猎户把自己所知道的告诉了他,还要把狐皮送给他,那位乡绅却谢绝了,随即告辞离去。那天夜里,老猎户没有找到乡绅的猎犬,不过转天就知道,它们过了河,在一个农夫家里宿了一夜,还在那里饱餐一顿,一大早便离去了。

    给我讲这个故事的猎人还记得有一个叫山姆·纳丁的人,常在美港岸礁那里猎熊,拿着熊皮到康科德村子里去换朗姆酒[302]喝。猎熊人告诉他,他在那里甚至还见到过一只驼鹿呢。纳丁养了一头很有名的猎狐犬,名叫布尔戈因——他却把它念成了“布金”——给我讲故事的老猎户,经常去借纳丁那只猎狐犬。镇上有一个做生意的老头儿,既是老板,又是镇上文书兼代表。在他的“流水账”里,我看到了以下记载:一七四二年至一七四三年一月十八日,“约翰·梅尔文,贷方,一只灰狐狸,两角三分”,眼下这种事已在这里见不到了;在他的流水账里,一七四三年二月七日,赫泽吉亚·斯塔拉顿,贷方,“半张猫皮,一角四分半”;不消说,是一张野猫皮,因为斯塔拉顿从前当过中士,参加过法兰西之战,不会为连野描还不如的猎物去借钱的。那年头也有人以猎取鹿皮得到贷款的,每天都有鹿皮出售。有一个人至今还收藏着此地附近猎杀的最后一只鹿的鹿角。还有一个人告诉我他的大叔参加一次狩猎活动的详情。过去,此地猎户人数众多,日子过得挺乐呵呵。我至今还记得,有一个瘦骨嶙峋的人,名叫宁录[303],他在路边随手摘一片树叶子,就能够吹奏出一些曲子来,如果我没有记错,甚至比狩猎的号角还要粗犷、好听哩。

    子夜时分,皓月当空,有时我在路上会碰上好些猎犬,它们都在树林子里东奔西窜,却会闪开给我让路,仿佛有点害怕似的,不声不响地站在灌木丛里,直到我走过去才出来。

    松鼠和野鼠为了我储存的坚果争吵不休。在我的小屋周围有好几十棵油松,直径从一英寸到四英寸都有,去年冬天全被老鼠啃过——它们觉得,那好像是一个挪威式的冬天,因为雪下得时间很长,积雪又很厚,它们不得不把大量树皮和别的吃食花花搭搭在一块儿。这些树木好歹还活着,入夏后看来长得还很茂盛,其中有好些树木虽然被啃去了溜溜儿一圈树皮,居然长高了一英尺,殊不知又过了一冬,这些树全都死了,无一例外。说来也真怪,小小的一只耗子竟然能吃掉整整一棵大树,它可不是自上而下一口口地啃的,而是绕着树干一圈圈地啃的。话又说回来,为了让树木间长得稀稀琅琅些,也许这还是必要的,不然,树木常常会长得密不透风。

    野兔子(拉丁文学名Lepus Americanus)是最不害怕见人的。有只兔子在我的小屋子底下过了整整一冬,跟我仅仅隔了一层地板。每天早上,我刚开始走动,它就急吼吼地离去,把我吓了一跳——砰、砰、砰,它由于慌不择路,脑袋撞到了我的地板底柱上。傍晚时分,它们常到我家门前踅来踅去,啃着我扔掉的土豆皮,它们跟地面的颜色如此相近,在它们静止不动时,两者简直难以识别。有时,在暮色苍茫之中,我的窗子底下有一只纹丝不动的小兔崽,一忽儿映入眼帘,一忽儿又不见了。晚上,我把门一打开,它们吱的一声四散逃窜。反正跟我那么近,它们只会使我为之动怜。有一天晚上,一只兔子待在我家门口,离我仅仅两步远,一开头就浑身发抖,硬是不肯离去,好一个可怜巴巴的小东西,瘦骨嶙峋、破耳朵、尖鼻子、短尾巴、细爪子,看上去好像大自然再也没有什么更高贵的品种,只剩下它这么个丑八怪。它那大大的眼睛看起来还年轻,但不健康,几乎像得了水肿。我往前走了一步,哦,只见它富有弹性地纵身一跃,身子和四肢优美地一伸展,就蹿过了雪地,刹那间使树林子介乎我和它自己中间了——这种野性的自由的筋肉,体现了大自然的活力和尊严。它之所以长得修长,并不是没有缘由,那是它的天性使然。(它的拉丁文学名:Lepus,源自Levipes,有人认为是“蹄疾如飞”的意思)

    乡下要是没有野兔子和鹑鸡,那还算是什么乡下来着?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属于古老的动物目科,不论在古代和现代都很出名。与大自然有同样色彩,同样实质,与树叶和大地又有最近的亲缘——它们相互之间更有亲缘,它们不是长翅膀,便是长腿脚。兔子和鹑鸡要是突然拔腿就跑了,你很难觉得它们是一种野性未驯的动物,反而会看成大自然的一部分,完全就像飒飒作响的树叶子。不管发生什么样的革命,鹑鸡和兔子肯定会繁衍生息下去。如果森林被砍掉了,树苗和灌木丛还会长出来给它们藏身,它们就会繁殖得比过去更多。说实话,连一只兔子都养不活的乡下必定是穷乡僻壤。我们的树林子里有的是这两种动物,每一片沼泽地上,都会看到鹑鸡和兔子在溜达,惜乎沼泽地四周,牛仔们往往会用树枝围上了栅篱,还用马鬃设置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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