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常难宠:农家娇女御王爷-第284章 上门来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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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穿上光鲜亮丽的衣裳,再戴上点金银首饰,白芍姐妹也一洗之前小村妹的感觉,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白蔻有些踉跄的勉强站立在人潮中,看着门口对着来往客人笑容满面的白芍姐妹,不敢相信,她们……她们怎么也有钱穿那么好的衣裳了?

    上次元宵节天黑,再加上天冷被斗篷裹着,所以她也没注意到白芍姐妹几个穿的啥样的衣裳,如今在太阳底下,她终于瞧清楚了。

    很舒服的料子,颜色好看,刺绣精美,又是斜阳县最流行的对襟坎肩加百褶八幅滚边裙,比起自己身上这套引以为傲的裙子,一点也不差啊。

    白蔻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一身淡粉色的百褶八幅裙。

    又看了看白芍身上的淡紫色小褂和略深一些的小裙,以及白微身上鹅黄色的对襟坎肩和同色百褶八幅滚边群,在人群中,显得那样好看,那样耀眼。

    紫与黄本就是十分耀眼的搭配,今天白芍白微姐妹俩之所以穿成这样,就是考虑到了这个颜色搭配的问题,倒没想到,无心的将白蔻好一顿刺激。

    “七百两一条的裙子,那么贵,她们是怎么舍得穿上身的?”白蔻忍不住喃喃道。

    关于锦色五个月卖出去了三条有七百两那么贵的衣裳,白蔻最开始是嘲笑那些买裙子的人的,她认为那些人太傻了,斜阳县好看的绣庄里做出的裙子,也不过三四百两,那白芍家一个小镇子上的绣庄,能做出什么样好看的衣服,价值七百两?

    后来白蔻无意中看到了赵悦茜身上的那条裙子,被震惊的瞠目结舌。

    那么好看,那么耀眼,那么少见的料子,足以配得上七百两的价格。

    当时,白蔻心动过,想要过,但因为七百两实在太贵,她觉得,三叔一家是肯定不会舍得给自己人穿的,所以就只是将这个想法压在了心底,还没有付诸行动。

    结果没想到,白芍和白微竟然一人穿了一条。

    这是不是代表……她也可以要一条这样的裙子穿?

    越想越心动,越想越克制不住自己的激动,白蔻在人群中思附良久,最后悄悄地后退了两步,往自家的宅院里走去。

    因为白川羌的确赚了不少的钱财,白家人现在所居住的这个宅院,也是个足有三进的宅院。

    区别只是后面没有了那一排给丫鬟居住的后罩房,其他的与白芍家的相差无几,光租金一年就要四百两。

    此时,刘氏正悠哉悠哉的坐在后宅正屋旁边的那个小花园前,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眯起眼睛不知在哼哼着什么。

    白蔻悄悄地走了过去,靠在刘氏的耳边,轻轻的唤了一声,“奶……”

    “啊,大姐儿来了。”刘氏慢慢的睁开双眼,先是适应了一下刺目的阳光,随后才甩了甩脑袋,清着嗓子道,“怎么了?你不是出去找你爹了吗,怎么这会就回来了?我跟你说,你爹干的那活里面有不少青年才俊,你现在也十六岁了,可别挑了,找个合适的嫁了吧啊。”

    白蔻低着头,眼底闪过一抹厌恶,不过抬起头的瞬间,已经变成了笑脸嫣然,“奶说的对,我就是去找爹的,只是……只是我在半路看到了……”

    “看到了谁?你咋跟你娘似的,说话还说一半留一半,全说出来能死啊。”刘氏不客气的对着白蔻斥道。

    “奶啊,你一定想不到是谁,是三叔和三婶啊……”白蔻睁大眼睛,死死的盯着刘氏的反应。

    “啥?”果不其然的,刘氏十分诧异的从躺椅上站了起来,“他们来这里了?他们来买东西了?都有钱了啊,能来县里买东西,你看见他们买啥了吗?”

    “奶,三叔和三婶不是来买东西的,他们好像……好像在斜阳县里开了个铺子……”白蔻慢吞吞的道,“好像还挺大的,今天是开门的一天,好多人都过去买东西了呢。”

    “啥,老三家铺子开斜阳县来了?”刘氏更震惊了,“铺子还很大?他们出云镇的铺子不要了?斜阳县的房租子多贵了啊,大姐儿,你跟我说说,那铺子有多大?”

    “得有,得有咱们家两个那么宽……”白蔻一边比划着,一边觑了两眼刘氏的脸色,见她似是有些不高兴,赶忙道,“三叔和三叔穿的崭新的衣裳,站在门口迎接客人呐,我当时看见了,有些不敢相信,所以就赶紧赶回来跟奶说了。”

    “老三家哪里有钱在县里租个那么大的铺子,咱们这院子就得要四百两一年了,他那么大的铺子,不得一千两啊……不可能的,他们不可能来县里做生意的。是不是出云镇的铺子赔了,他们来县里做工的?”刘氏有些不敢置信的喃喃。

    “那不太可能吧,我看三妹妹和五妹妹也都穿着簇新的衣裳在那站着呢,还有三郎也在呢,不可能做工还带着孩子吧。”白蔻继续小心翼翼的道。

    “这……这……”刘氏终于按捺不下去了,一巴掌拍在那摇椅的扶柄上,大声道,“大姐儿,去把我那套枣红色的袄给我拿来,我要亲眼过去看看!”

    “哎,好嘞。”白蔻高兴地应了一声,扭头飞快的去了院子里最中央的屋子里,取来了刘氏的衣裳。

    因为怕惊动的正在睡午觉的白老爷子,尽管内心无比激动,但她的动作却仍旧特别轻。

    特别轻。

    穿上自己最贵最好看的衣裳,刘氏心中有了底气,就气势汹汹的带着白蔻往锦色杀了过去。

    以往刘氏不出门,不是不爱出门,而是觉得丢人。

    她堂堂刘家大小姐,竟然只能穿几百文一丈的衣裳,每天只能吃两道炒菜,手里银钱更是从来没超过三百两。

    这样贫穷困苦的生活,让她没脸出门,所以她根本就不愿意踏出白家。

    而今,家里有钱了,也住上了大房子,虽然跟当初仍然不能比,但好歹有了点底气。

    所以刘氏出门的动作特别的自信,到了马车跟前,还让白蔻扶着她上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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