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同性恋者的社会交往方式,目前在不少西方国家,这些交往大多在专门的同性恋酒吧、舞厅、浴池中进行;在缺乏此类设施的中小城市,就在公厕、街道和公园中进行。在美国,同性恋酒吧目前已被大多数城市所容忍。就像异性恋的单身者酒吧一样,这些同性恋酒吧成为性市场(在港台,这类场所有个形象的名字,叫鱼场),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偶然的性关系对象。除此之外,它们还是社交场所和信息交流的场所,使同性恋者感受到团结的气氛。有些同性恋酒吧带有独特的色彩,例如以身着黑皮夹克的摩托帮为主的酒吧,提供男妓的酒吧,或有脱衣舞男表演的酒吧等等。男同性恋浴池则为公共的性聚会提供了场所,同时设有蔽人耳目的单间,供私人的性活动使用。公厕、街头和公园这些地点的好处是不必花钱破费,但危险性较大。有些人认为危险性能增加刺激感,因此反而偏爱这类地点。(凯查多利,第346-347页)
我国目前还没有公开的同性恋酒吧和浴池。近年来,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秘密提供此类服务的酒吧,在一些酒吧和歌舞厅有同性恋者的非定期聚会,例如北京某舞厅的周末场,南方某市某舞厅的周末舞会的晚场第二场等。在北京某偏僻街道的一间酒吧中,每周三和周六都会有大量同性恋者到那里消磨时间。笔者曾与数位女同性恋者一起去过一次。酒吧装修优雅别致,气氛友好和睦。多数顾客要上一杯饮料,静静地坐在桌旁与人低声聊天。由于有一些外籍同性恋者,身体接触规范带有异国风情:那些熟识的人们会互相拥抱亲吻;有些情人会互相搂着腰或搂着肩膀;令人略感意外的是,一些女同性恋者与熟识的男同性恋者的身体接触也远比一般中国异性恋者之间在公众场合的身体接触规范要随便亲切得多。笔者因此对同去的一位美国女人说:这种程度的身体接触不符合一般中国人的标准。她回答道:可能是这样。但是同美国的同性恋酒吧中的气氛相比,这还得算相当拘谨压抑的。酒吧中男女同性恋者人数之比约为九比一。据说酒吧中有一些男妓(被外籍人士称为money boy),有些人因此有点不喜欢这间酒吧。
发生在北京的最引人注目的一次同性恋聚会是1993年2月14日情人节于西单海马歌舞厅举办的名为男人的世界的聚会,这次聚会的成功举行反映出当时社会气氛的宽松,但其后舞厅将涉嫌组织这次活动的人员开除也引起了国内外传媒的广泛关注,证明中国的同性恋者尚未争取到官方和社会的认可。由于在此类正规娱乐场所的活动较易引起警方干涉,我国同性恋者的社会交往活动绝大多数还只能在公共场所如街头、公厕、公园、街心花园、街头广告宣传橱窗及公共浴池等场所进行。
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北京有55处同性恋活动场所,提出这个数字的人也不能把这55处数全,看来是另有人做过统计。这些场所中很大一部分是公共厕所,尤其是附近有绿地、花园的公厕。这是在社会上结交同性恋伴侣的主要场所。全国各大城市以及一些中小城市也都有秘密的同性恋活动场所,例如西北X市的一位大学生在信中说:在学校期间我经常到社会上一些地方,游泳池和公共厕所。我知道社会上有这些事,但是没有在那里交到过朋友。
北京一位40多岁的同性恋者说,他常去的此类场所有七、八处,因为总去一处出事的危险性比较大。这些场所有的只在晚上八、九点钟以后才有同性恋者活动,有的却是全天都有人。如北京X区有个不收门票的公园,来去自由,不引人注意,因此成为同性恋者全天活动的地点。笔者曾多次在调查对象的带领下去过现场观察,感觉触目惊心。经过调查对象的指点,我们认出不少同性恋者,他们有的独自在公园林荫道上徘徊,有的成双成对地攀谈,还有一些年轻人,穿着入时,三五成群,正在热烈地交谈,旁若无人。有些人在公园角落的公厕中接好头,两人悄然离去;有些还在继续攀谈,以期更多了解对方,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伴侣。这是一个冬日,下午三、四点钟时,视野之内就有几十对。笔者深深感到,这的确是另一个世界,虽然社会上的多数人对他们视而不见,但他们的世界是确确实实的存在。
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第一次涉足鱼场的经历:那天晚上我去了一个这样的厕所,一进去就觉得气氛有异。很多人蹲在那里,两眼虎视眈眈。我心慌害怕,没呆一会儿就往外走。有一个中年人就跟上我了,我们聊了会儿天,也玩了。后来他送了我一路,说了社会上的事。我看他很可靠,就给他留了地址电话。当时气氛比现在更严厉,XX已经开始抓人了,XX就是在XX被抓到后通知单位的。但对可信赖的人我不隐瞒。从此以后我就天天往这些地方跑,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北京的XX公园,XX楼,XX街头花园,XXX公园东门等都有这些人,还有很多公厕。有的地点到晚上八点多钟时能有上百人。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有好多小孩,十五六岁,超不过十六七岁,这就有点太过分了。外头这些地方让小孩知道了不好,容易学坏了。
那次到X市旅游,打听好地点在XX门,那里黑洞洞的,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刚一进厕所,就有五六只手猛摸过来,倒把我吓一跳。黑地里看人,个个面目狰狞,似乎人人都不漂亮。想到自己身上有钱,不由地慢慢往外挪,好在倒没人把手往我兜里摸。过了一会儿,眼睛习惯了黑暗,就看见有十几个人在里面,其中有两三对在玩。厕所外面的小树林里也有人。那里算是个小绿地吧。
据我们了解,同性恋者选择厕所作为接头地点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是通过对方对生殖器的反应确认其同性恋身分。如果是圈外人,就不会对男性生殖器有任何特殊反应,因而这是确认对方同性恋身分的万无一失的途径。其二是为了在相貌之外对对方作进一步的观察。有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有的人外表上看了很喜欢,脱了不一定喜欢。于是厕所又成为寻找适意伴侣的适当场所。此外,厕所当然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两位男子即使素不相识,在厕所里攀谈几句也是无可非议的。北京有两座条件较好的公厕,曾被同性恋者戏称为东宫和西宫,一度成为同性恋活动的中心。某年夏天的一个雷雨天里,东宫西宫到了一百多名同性恋者,因为这种天气里,除上述方便之外,还有极好的口实对付盘问(避雨)。据说在夜深人静时,女厕所也有可能被采用为男同性恋的活动地点,因为女性深夜绝少上公厕,而且女厕又不易引起警方的注意。一位调查对象甚至断言:那些在厕所里磨磨蹭蹭的都是(同性恋者)。
以厕所为活动场地作为世界各地男同性恋的共同特征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它提供了同陌生人进行一次性的发泄式性活动的场所。一位沿海X市的同性恋者较详尽地描述了该市几个厕所中的活动,有一定代表性:X市的XX公园内的厕所里每日下午有很多男士光顾。在那里,主动型急于发泄性欲的,在确认对方身分后,大都是自己主动用手把阳具抚弄勃起后让人触摸,随后或互相手淫。这类男士引以为自豪、能占上风的是阳具大,而阳具小一些的,即便再勃起,有人理睬的机会也少一些。第二类是自己阳具小,衣着外貌不如人者,则是希望看到他人阳具勃起后,自己处于被动。有一名59岁的老头,让人用尺量阳具勃起后19公分,每日去让人摸,喜欢年轻人把精射到嘴里。我在这种地点见过一个人,以乞求的神色看人,张着嘴,无论谁来了伸他嘴里都干,要是就更乐意。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些性行为甚至有人旁观。回答怕不怕别人撞见这个问题时,一位调查对象说:耳朵长,听得见呗。还有一位概括说:社会上的活动特点就是玩得快散得也快。
有人还概括了男同性恋在厕所进行一次性性活动的另外两个原因:其一跟生理条件有关,男女在厕所没法做,男男就可以做,主要是相互手淫;其二与找刺激的欲望有关,有人觉得在不该做爱的场合做爱才刺激。比如有人不愿在家里做爱,喜欢到荒郊野外去做,有人喜欢在教堂里耶稣像前做爱,不就是为了刺激吗?
公共浴池也是同性恋者接头和活动的场所,其作法往往是在池内用脚接触对方,如果对方喜欢就作出回答。据说还有水下互相手淫的。用同性恋者的话来说,水下干什么事,水上看不见。一位调查对象极为不满地说:XX浴池集中了许多同性恋者,其中多是倒爷、二道贩子。在那里一呆一天,层次低,说话粗,很多人有病,不卫生。许多属于发泄型,不懂感情。他说:我在那里接触过一个贩葡萄的,衣着很脏。生活贫苦的人性病多,有病也不看。看着他们这样子我很难过,同性恋为什么要自己作贱自己呢?看来,有些同性恋者还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哩。另一位也说:浴池里的层次低,在水下动作。总是先有性行为才聊上,和公园里的不同,公园里的是先聊天后有性关系。有一次我去澡堂洗澡,有一个老头主动要帮我搓背,他帮我擦肥皂时就动了我的下身,拿洗衣的肥皂在我身上乱抹。他的长相和行为我都反感。
还有一类地点不是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的,那就是大饭店的酒吧和舞厅。一位经常出入大饭店的调查对象说:我往前厅那儿一坐,要一杯酒,一会儿就有人过来搭讪。在饭店里主要是说说话,奢华一下,交流感情……有一阵我着魔了似的,天天都想去。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去那儿散散心,解解闷。那次去XX舞厅,发现有两个在那儿跳舞的男人,非常开放,但很女气。我感到很担心,因为他们太女性化,又是唯一的一群敢于公开身份的,这就容易给人造成错觉,以为同性恋都是女气的,有异装癖的。我尊重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但不喜欢他们。北京同性恋当中还流行着这样的说法:听说上海的发廊、广州的舞厅都有(同性恋活动)。X市报纸上的一则广告是这样的:俊男吧,香港兰桂坊式的酒吧……高薪聘请男服务……当然,不应排除此类酒吧有专为女士而设的可能性。
有时在公共汽车上也能交上朋友。一同性恋者讲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坐公共汽车,有一个男人摸我后脊梁。我当时身边有个伴,他问那人:摸什么?摸着乳罩带了吗?那人连忙停了手。下车后我对他回眸一笑,他也会心一笑。
不少同性恋者都说:在军队、监狱、煤矿、单位大院里都有同性恋小群体,但这些人都只在自己圈里,不到外面来。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当兵时学会(同性恋)的人不愿到社会上来。这一说法的正确程度有待证明,其原因也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我们的问卷数据表明,除了那些从不到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之外,很少有人只去一个同性恋活动场所,多数人为十处上下,但常去十处以上的也不多见。不少北京的同性恋者去过外地的同性恋活动地点。去这些地点活动最频繁的是每周数次,最少的只偶尔去一两次,每月两次者居中。
有些社会学家观察过同性恋者辨认对方身分的方法,概括为靠眼神辨认和靠在某地逗留徘徊这两种方法。我们的调查对象也认为,在公共场所辨认一位同性恋者并不困难。这其中的诀窍很难为外人领会,如同性恋的眼神有渴望感,当你注意他时,他也注意你,等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在火车上也认识过这种人,靠交换眼神。这种人互相之间不用讲话,眼睛会说话。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认个八九不离十。双方眼光一碰就像触电一样,能意识到。有趣的是,不只一位调查对象使用过触电一词,由此可以证明这种辨认方法之普遍适用。另一位性情敏感、内心压抑的同性恋者讲了他去这些场所的恐惧不安心情:到目前为止,我的恋情大多数都是单恋,而且我道德感太强。我想打破这种心理状态,放松一番。我就到一个公厕外面的马路上去转过几次。我试着暗示过别人,就是眼神定定地注视别人,有的人没注意到我的眼神,有的表示奇怪。我有时暗示比较明显,但别人刚要反应我又缩回来了,结果给人造成了完全不同的印象。我观察这种人都是沉默寡言地在那里溜达,很难自自然然地表现出来,发展关系。
一位同性恋者比较了从熟人和陌生人中辨认同性恋者的区别:熟人不容易看出来,生人容易看出来。一个人想隐瞒自己时,我就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如果是陌生人就能看出来,从初次见面时的眼光就能认出来。他对我多看两眼就知道他是否喜欢我了。
许多互不相识的同性恋者,就用这种方法接上头,然后大多会去其中一人的住处,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情侣到旅馆开房间不是一般人常常负担得起的,而且也并不绝对安全(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在这种场所结识了现任的伴侣,两人感情很好,就是没地方可去。他坚定地否定了去旅馆开房间的办法:无论是过夜不过夜都不好,两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登在一起,本地有家,又不是到外地出差的,这看去太可疑了,太不安全了。
据了解全国各地同性恋者接头的方法也略有不同。例如X市是在宣传橱窗前,手背在背后,有意者凑上前去,等等。一位东北X市的调查对向这样描述他初上社会的经历:周六周日人多时我才敢去,那儿挺噪杂的,很容易混在人群中,也还没听说那儿抓过人。第二次去看人就面熟了。第三次去了站那儿,就有人过来。几个人一起去吃饭喝酒,后来有个人就跟我走了。开始那个地点只有几个人,现在人多了。有一次在X市出差,晚上出来走走,在报栏前看报时有人碰我,摸我,这才知道这里也是一处接头地点。那次去X市,听人说车站那儿有,就去了,虽是白天也见到了人,但是那里脏得不堪入目,根本没法玩。
还有人对北京和外地接头地点的区别作了入下观察概括:在哈尔滨、沈阳等城市,常出入那些地点的80%是本地人,相互见面都眼熟;而北京在公共场所出现的80%都是外地人。
一位同性恋者提供了这样一个接头事例:一次我到永定门火车站等人,向一个陌生人问路,才说几句话就看出他是(同性恋者),我把他带家去了。当然,用这种方法接头,有时会认错人,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怎么办?一位调查对象讲了从自己经历中总结出来的办法:晚上睡觉时,我把手放在他身上试一试,他如果没有反应就证明不是,那就算了。一般的人都不会去揭发,不会特别反感,很多人都认为是无所谓的。有一次我把手放上去,他把我的手拿下来,我就知道了。另一例是这样的:有一次我在路上骑车,碰到一个当兵的问路,很年轻,精力充沛的样子。他问我去XX有多远,我告诉他还很远,并说天这么晚,别去了,可以去住店。他说没钱,我就邀他上我家。我又暗示他,说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只能俩人睡一床,习惯吗?他说没问题。睡觉时我们就拥抱了,他还主动吻了我,一点也不木。接着我们相互手淫,很愉快。我觉得他过去有过这种经历。后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与人交往时,大多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每个人打过交道的数十成百的人中,大多数相互并不知道真名、地址和单位。有些只发生过一两次关系的人,隔些日子再见时甚至完全不记得曾和对方打过交道。这种作法一方面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同性恋伴侣更迭频繁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极少数互相愿意长期深入交往又对对方绝对信赖的人才互相交换真实的姓名地址。一位自称与数百人有过交往的同性恋者这样说:有人说我是公安局的、安全部的、卖水果的、二道贩子、铁路上的、饭店加工间的。我就让对方相信我是干这个的。对不打算深交的人,我就说假话。有的一看就喜欢他的就说真话。
有些同性恋者将结识这种萍水相逢的伴侣叫作挂客。这一点已被警方掌握,并用来鉴别同性恋身分。具体办法是把在这些地点活动的一对对男子分别带开,令其说出对方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不少人经历过这种事情。如果碰巧对对方熟识,能说出姓名地址,警方就不深究,因为没有证据将他们与非同性恋的朋友严格区分开来。
由于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大量的绰号就应运而生,成为这个群体中人们交往形式的一个特征。调查过程中,那些在社会上比较活跃的人们全都能说出一大堆这类绰号,据说其中的许多绰号早已在公安局挂了号。
在北京男同性恋社群中,有一小群极端分子一度十分活跃,在这种地点张张扬扬,成群结队,打情骂俏。据一位调查对象估计,这伙人也就二三十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他们的绰号不仅在公安局里挂了号,连外地的同性恋者中也有所风闻。因此,尽管他们属于同性恋群体中的极端现象,对大多数同性恋者的状况或许并无典型性可言,我们还是在这里对他们略作介绍。
1985年夏天,在靠近紫禁城的一个集会场所,这些同性恋者集合起来,评选了北京同性恋的十大明星、四大淫妇、五大童子军等等。选举的方式是根据提名后所得到的呼声大小,选出之后又把名字(绰号)写上红墙。这次聚会甚至惊动了外国记者,写出了一篇报道。据一位调查对象说:那阵儿在天安门那儿有一帮子人,二十多个,三五个一群。现在这些人都凑不齐了,顶多凑六、七个人。老一拨的人少了,现在都是单拨的了。天安门这拨人前后聚在一起有三年多。
据说这些活跃的同性恋者还划分了好几代人。一位自称八十年代陨落的明星的调查对象,概括地描述了他所了解的在社会上较活跃的这些同性恋者,他说:五十年代的XX、XX这些人,思想很开放,现在还在我们当中游荡;六十年代是隐瞒的(隐蔽的?)一代;我们是八十年代陨落的一代明星,该结婚的结婚,该走的走了。我们八十年代的都是高中生和大专生。他们九十年代的都是初中一毕业找不着工作在社会上游荡的人。有时他们找我们,问怎么能出名,怎么才能迎合人。有个XX,身材长相都好,可长得脏,不会修饰自己。如果告诉他,又好像对他的人格侮辱似的……他对这帮九十年代的人似乎颇有微辞:他们都只有二十多岁,以为主。我们认为他们是下等人。年轻时就应该玩个痛痛快快,能享受的都享受到。他们糟蹋自己,降低人格,纯粹寻求发泄。他们行为上开放,感情上不开放,从不和人谈。
尽管同性恋群体中的极端活跃分子为许多人所不齿,但另外一些人却对他们在圈里的名气看得很重,甚至为了扬名儿拔份儿不惜做出过激举动。下面就是一个典型事例:X区一个人招了十六个人,挨个儿为他们,折腾了一宿,每个人都两到三次,原因是他气不愤‘十大明星’的名气,要干件事给自己扬名。另一位调查对象则对此类行为发表评论说:挨个儿为人俗称‘吹喇叭’,最低贱了。
有人为了扬名拔份做出非理性的举动。一位调查对象讲:XX做了一件旗袍,有人问他,你敢不敢穿着上天安门去?他说敢。结果他穿着旗袍、高跟鞋,还有人挎着,一块儿去了。那天正好赶上大抄,他叫公安局逮住了。此人的行为有几分出于易装倾向,几分出于群体气氛的感染。提供这一情况的调查对象认为,他是起哄去的。还有一个为了炫耀自己的本事故意涉险勾引武警的事例:一次在X厕所碰上一个武警,说要看我身分证。看完还我后他说:抱着你行吗?说着就抱着我亲吻,还说,你明天出来吗?我说:每天一圈。这个人我们接触了六七次,还让别人也去那地方,为了显示自己能勾引武警。这位调查对象不但不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感到后悔害怕,反而对自己的魅力津津乐道:有一次,我让一个警察抓住了,他押我往局里走时,他抓着我左手,我就用右手摸他,光摸就把他摸X了。后来他把我放了。他还说:不少人去勾引值勤大兵。大兵纯洁,跟他们玩是一种享受,让他们也尝尝城市人的生活。
对于在社会上过于活跃的这群人,同性恋圈内毁誉参半。由于他们过于招摇,引得圈内不少人侧目而视,有人甚至斥责他们有娼妓意识,好像旧社会烟花巷里的女子,愿意大红大紫,拔份儿扬名儿。一位年龄较大的调查对象说:十大明星是自封的。有一伙人喜欢凑在一起,招人讨厌。那些招摇的,都是文化低、地位低的,故意卖弄,像过去烟花馆里的娼妓,总想大红大紫什么的。有人居然自称男妓,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卖,真有不知廉耻的。一位调查对象提到圈内知名度很高的一个人时说:XX长得不漂亮,出名的人不一定漂亮。真正长得好、玩得好、层次高的,不会出名;出名的都是层次低的,敢胡闹的。据他们说,在同性恋社群中,有些人想出名,有些人不想。一位自称不想出名的人说:想出名的不少,多是年纪小的,层次低的。我讨厌那些打扮得妖里妖气、疯疯癫癫的人。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也说:我不喜欢那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上招摇的人。他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觉得我们不够等级,我却觉得他们给我们这种人带来耻辱。他们有他们的等级观,我们有我们的等级观。我见到这样的人就躲得远远的,也不想了解他们。我觉得他们层次低,文化水平低,出身也比较低,俗里俗气的,我不喜欢他们。我认识的人比较正人君子。但说到这儿他又自嘲地加了一句:也许我这是虚伪吧。
在那些很少或从不到社会上去的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是因为不知道社会上有这样的地方和一大批与自己有相同性取向的人,有些人虽然知道,但不愿或不敢混迹其中。一位二十出头的同性恋者说:我不是社会上的人。原来我不知道。虽然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见某个人像这种人,但我不敢也不愿和他们接触。也不知道外面有这样的场所。
我从未同一个同路人交往过,别人也不知我的身份,我和别人也谈不来。有时真想找个同路人谈谈,了解一下别人,聊以慰藉自己。
我不上社会去,原因是人档次太低,不具备玩这种游戏的素质。
我从不去公共场所找伴,不认识的人容易被讹诈,我要交的都是对方靠得住的。
我去过北京的XX公园,看那里有不少男孩子一个一个长得很精神,很漂亮,但女性气味比较浓厚。我不太喜欢他们的这种作法。我还是比较保守的。我想,我虽然知道了这种事情,也很喜欢,可我是生长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呀,我不能太自由了,多多少少也要有一些顾忌,因为我还要生活,还要工作,还要学习呀。
我去过几次以后就不常去了,那儿的很多人我都不喜欢。那些三四十岁的男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嗨,咱们玩玩吧。对那些‘卖的’我也不喜欢。
我不愿结交社会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有人居然交十几个朋友,从道德上看也不太好。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我们对那些扭捏作态的人不愿多接近,因为他们目标太明显,而且也容易让稍有经验的人认出是同性恋。
一位外地的同性恋者说:北京有些男孩子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同性恋,三个一堆五个一群的,叽叽喳喳,大呼小叫的,很讨厌,成心引人的注意。我想他们这些人就差在脑门上写上‘我是同性恋’或是举个大牌子拿个大喇叭叫了。我从不这样,我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我认识的男孩子都比较文静一些,见面不过点一下头也就罢了,很少讲话,除非快十点要回家了,我们才一起同路骑车回家。
一位常在社会上走动的同性恋者也承认:我感觉社会上的人层次低,但是很难找到层次高的,结果还得上社会上去找伴。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描述他喜欢的一个同性伴侣:他不是社会上的人,他也不喜欢这些人。他不让我问他的姓名地址。他可能有大人物的背景。
一位大学生说:我想英俊的、学问好的人都不会出来(指到社会上来),不屑来,也不敢来。可我实在烦闷时还是要去,没目的,就为散散心。
一位大学生讲到他对到社会上去的后悔心情:我现在才意识到,我当初要出去看看的想法是多么愚蠢。我是一个极重感情的人,而外面的人大多数看重的只是你的身体。对于我这个毫无经验的初入道者来说,我成了随时都有可能被捕杀的羔羊。我想过一段时间稍微平静后,我要恢复原来的生活,我现在才体会到它的珍贵。
一位从不到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也是从重视情感的角度提出问题的,他说:对于同性恋者的社交活动,我很不理解。把公厕等污脏之地当成交流感情场所,真不之感情何来?我想,那种活动大概只是纯发泄型的皮肤滥淫吧?这是最原始最低档次的方式了。另一位从不愿接受没有感情的性关系的同性恋者也说:我从刚上高中时就有了这种感觉,到现在已经12年了。我只和同学同事交朋友,不习惯在外面天天晚上等啊,碰啊。我觉得那样做挺可怜,挺可悲的。等上一个人就随便性交,年轻时还没什么,到老了不是挺可悲的吗?
一位南方X市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表明他不赞成这些社会活动的态度:近年从报上获悉北京XX、XX、XX等处有集体活动,甚为惊讶。很多人活动于厕所之中,浴室之内,不甚安妥,有辱斯文,容易引招非议。
一位留学生的说法在从不到社会上去交朋友的人们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越是有身份有层次的gay,越是不会在社会上走动。我固守的田园,还有一份中国穷酸知识分子的清高和书呆子气。我不屑与那些人为伍。但我从来不会去指责他们,讨厌他们,他们只是与我无关而已。他们有humanrights(人权——作者注),有权选择自己的lifestyle(生活方式——作者注),就算他们的许多想法和行为由于知识水平、道德观念、眼界修养的明显局限而颇多偏差,也是可以理解可以宽容可以采取与己无关的态度的。这是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gay以后最大的思想转变。从前我是个敢说敢恨、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现在我想,如果上帝和他人要克服那么大的厌恶、反感、憎恨、痛苦来原谅这个世界之上gay的存在,那我身为一个gay,又有什么不能宽待的呢。也许我的这些想法,也是一部分gay的代表吧。
由此看来,在社会上发生的活动,只是同性恋活动的一部分,有很大一部分同性恋者从来不在社会上走动,或者只是偶尔到这种场所极隐秘地结识一两位朋友,绝不大事张扬。据分析,在社会上过于活跃的人所属的社会阶层或许不如那些不在社会上抛头露面的人高。这一点有个很好的解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担心失去和能够失去的东西要多些,如个人名誉、家庭声望、优越的职业地位等。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同性恋群体中有不少名人,尤其在文艺界和体育界。他们的身分一旦暴露,则可能失去的东西就远比一个普通工人或无业青年为多。
然而,同性恋社群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价值观:尽管属于同性恋群体的人们在教育程度和社会经济地位上差异悬殊,他们当中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等级观与外面的世界(异性恋世界)形成对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他说:我们这样的人各行各业都有,从扫大街的到领导干部都有。在这里人人都是平等的。他另一句同样意思的话就比较粗了,但对这一同性恋群体中特有的平等观表达得更加酣畅淋漓,他说:脱了裤子人都一样。另一位也说:社会上的人三教九流全有,工人、农民、士兵、职员、领导全有,在这里一律平等,只要喜欢就可以玩,年龄小到十几岁,大到七十多岁,唯一不平等的是年轻的更受青睐。这些话充分表达出同性恋群体的整体意识。就像犹太人内部是有穷有富的,但对非犹太人而言,他们又成为一个整体。这里面有一点共谋意识的意味。同时,这些话又揭示出同性恋现象的本质:它本质上是一种性爱活动,人的身心是关注的主要目标,人的社会属性(家庭背景、职业、地位等)退居次要地位。
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有多种社会功能,首要的功能当然是提供同性恋伴侣。这些伴侣多半是一次性的,但也不排除通过这种途径结交的陌生人会在日后演变成长期固定伴侣的可能性。有人把常去鱼场的人概括为三大类:一类是纯粹来发泄性欲的,到了地方赶紧找性伴,找到做完就走人;一类是每天必到,但不一定是来发泄或发泄完也不走的,似乎有观淫癖,这种人里老人居多;第三类是结了婚的异性恋者,因为老婆不在身边临时来这里发泄的。感觉上这三种人各占三分之一。
一位同性恋者在解释为什么要到社会上去时说:因为想认识新人。社会交往活动冬天最冷时也不会中断,但夏天出来的人更多些。一位调查对象说:不少人一到冬天找个伴就不出来了,我们管这叫‘找过冬的’。另一位说:去年年底抓六害,出来的人少了。找一两个长期的就不出来了,不上大街去了。
华北X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自从与他分手后,现在二年多了,我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我自己眼睛也特别高,一般人我不理,每周去一两次这种场所(晚上去),去一千次也看不上一个顺眼的。我每次都是一个人默默地站在一个角落里,观望来往人等。我现在还在寻找合适的人选,如果再有十年找不到,那我就找十年!我有时见了儒雅一些的,就和他们聊聊天,解解闷。
去了这种地方对我影响很大,我认为有这种场所是好事,是它给了我机会认识和我一样性倾向的朋友。你们异性恋可以随便找朋友,我们也应该可以有这样的地方。
华中X市的一位同性恋者在信中说:前天上街,碰到几个X区过来的年轻人,大白天的,吓我一跳,但我还是同他们打了招呼(我认识他们但他们不认识我)。他们说,这边也有,他们特意过来玩玩。我才知道我身边就有一个点。但去了之后,我仍是没发现一个中意的。我真怕我会一辈子孤独下去。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在X市怎样找到圈子里的人,我依言而去。确实遇到不少‘朋友’,但是我也很失望,很难沟通。他们认为到那儿找朋友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刺激,我接受不了,失望而回。我想有机会到别的城市看一看,如果也这样,我就从此不到社会上去了。
到社会上陌生人中去寻找伴侣显然会冒较大的风险,为什么还是有许多同性恋者要这样做呢?一位调查做了下列解释:在单位找谁去?培养半天,结果人家不是,瞎耽误工夫。在外边找容易多了。另一位回忆道:我在X市工作那几年间,有个很好的朋友,他是我们单位的同事,我们经常在一起打羽毛球。我向他表示多次,他一开始根本不懂,后来懂了,但生理上心理上都不能接受,实在受不了。我们直到现在还经常通信,他到比京出差时会来看我。那段时间我很痛苦了一阵。
同性恋社会交往的第二个功能是传播和交流信息,消除孤独感,感受群体气氛。一位调查对象说:各种消息传得很快,谁被抓,谁被打,怎么打的,很快就全都知道了。天津抓了人,三天之后北京就知道了。一位调查对象告诉我们,他要到社会上去是为了了解社会上同性恋圈内发生的事。一段时间不去,就有落伍之感。比方说,又有什么人出来,又有什么事发生,要不到社会上去就会不知道。他想知道甲长得很漂亮,乙已经发胖了,丙得了性病,丁出国去和同性恋伴侣结婚等等零七八碎的事情。我们问他,知道这些有好处吗?他说不出好处来,但是他说,想知道啊。
一位X市的同性恋者这样讲到自己去这些聚会场所的原因:我只是对外人谨慎,若是遇到懂这事的,我总会向对方敞开心扉。要不,也活得太压抑了。毕竟,只有他们能懂并且愿听。这也是我烦闷时不得不到‘货场’上去转转的原因,不干什么,只为了看看,找个人聊聊天说会子话,回来后就觉得踏实了。而一旦有了这种心境就像上瘾一样,不容你忘记的。
另一位说:我曾试图去社会上与这些人联系,也曾在厕所里看到这一类的文字,但并未成功地找到过这种人。现在的我还是属于那种从未与社会有过接触的人。但我将去努力寻找我的同伴,因为一个人毕竟太孤独,一个人承担社会无形的压力实在太痛苦,我需要团体的温暖。
我这几天经常去那个巢穴,却从来没碰过任何人,也没让任何人碰过。只要看看有这样一群人在,心里就满足了。
一位老成的中年同性恋者说:我有几个谈心的朋友,我是他们的倾诉对象,他们都愿意跟我谈,像倒苦水似的。他们有时出去出差旅游,一回来就给我打电话,好像向我汇报一下心里才舒服似的。
还有一位言简意赅:在种环境中可以回复自我。看来无法以自己真实的性倾向示人所带来的孤独感和压抑感是一些人走上社会的原因。
一位从未到社会上去过的同性恋者表达了他想到社会上去看看的愿望和内心的苦闷:像我这种情况该不该到社会上去走走看看?我想,去了是对心灵的一种慰藉。精神生活与肉体生活一样,有呼也有吸,灵魂要吸收另一颗灵魂的感情来充实自己,然后以更丰富的感情送回给人家。人与人之间要没有这点美妙的关系,心就没有生机。它缺少空气,它会受难,枯萎。实事求是地讲,这么多年来,我生活在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孤独中。心灵的空虚、孤寂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也许死亡的黑幕会衬托出生命的光彩,但我认为更光彩的是充实,心有所托。可我的一切都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第三,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还有学习的功能。有些同性恋者是从社会上学习同性恋的。例如前面被人戏称为五大童子军的人,他们都是少年。一位调查对象说:孩子不干这些事(同性性行为),因为身体条件达不到。他们主要是在一边看,有时候也问。社会交往过程中,人们会交流做爱技巧、行为规范、道德观念等等,这也是一种学习过程。一位调查对象谈到一对同性恋同居者时说:这两人嘴紧,做爱的方式不外传。一般人都说出自己的做爱方式,别人还可以指点指点。
第四,同性恋者的社交活动还有纯粹的娱乐功能。他们的社会活动的鼎盛时期是文革后到1984年以前,那时国家正百废待兴,警方还没有开始注意到他们。有时他们数十人会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一位调查对象夸奖当年一起扎堆的一个朋友说:他歌唱得不错,尤其在聚会的场合唱歌唱得好。自警方开始干涉后,他们的活动方式改变了。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到九十年代才开始到社会上活动的年轻人:现在的人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的敢疯敢闹,现在不敢了,扎堆唱的跳的不多了。现在出来都老老实实往那儿一站,玩起来方式单一,什么都不会。四位东北某市的同性恋者组织了一个异装表演队,在酒吧表演京剧服装身段等,据他们自己说,演出是高雅的,但很快被警方以手续不全为名取缔了,他们说:我们四个在公园唱戏,有的同性恋就过来搭话,我们交了很多朋友。作为娱乐活动的一项内容,有些同性恋者还热衷于创作厕所文学。好几位调查对象都能背诵其中脍炙人口的打油诗。
最后,不少同性恋者还在个人生活、学业、生意、就业等方面互相帮忙,表现出一种兄弟情谊,有些人说他们去这些场所结识人的动机之一是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一位调查对象回忆道:19岁那年我在社会上游荡时,遇上了一个38岁的男人,他说喜欢我,我说可以。他说愿意的话,和我一起工作吧。他是厂长。我那年年底进了这个厂,起初什么都干,铸造、车工、铣工,每样干了一个月,后来就提升到生产科,干统计又干销售。他主管销售,经常上外地出差,我就成为他的私有财产了。我和他一起很不错,关系很好。这段时间他发展我入了党。后来我厌倦他了,慢慢疏远了他。他把我转到供应科,离开对双方感情有好处。现在我和他像陌生人一样,就像一般同事。
有的同性恋人之间似乎感到有帮助对方的义务。一位同性恋者说:XX想考警察,考试之前让我帮他。我一开始不想帮他,我觉得他应该自己先试试。他给我写了绝交信,说我骗他,跟我翻车了,绝交了。我就知道绝不了,他这是跟我赌气。接到信我找到他,对他说:以后别找我。后来没几天他又找我,写了封信寄厂子去了,又是承认错误,又是爱呀什么的。他可能知道我不喜欢他了。我最后还是去找了他一趟,关系又好了。他没考好,我还是帮了他,帮他到X分局,又改分数又找人。一位大学教师说:社会上认识的人有事也互相帮助。我认识X校一个人,他去日本时,我托他捎过东西。X市一位朋友也帮过我的忙。银行有一位朋友与我合作写过书。这种关系中不一定非有性关系不可。
除了恋人之间的互助,有时有些同性恋者还愿作纯粹的助人行为,但对象仅限于男性。这或许是同性恋兄弟情谊的一种延伸吧。一位调查对像讲了这样一个事例:一次我见有个湖南的小孩躺在天安门的石阶上,我看他是个小孩,问他为什么不回家,他说和家里闹别扭跑出来了,北京没地方住。我把他带回家去住了半个月。我挺喜欢他,像大哥哥帮小弟弟一样。
一位在社会上较为活跃的同性恋者的观点可以作为同性恋者对社会交往的有代表性的看法,他说:我认为应该上社会上去。就是有了感情专一的恋人也该上社会上去。社会上的交往也有感情的因素。社会上的感情与个人的感情不一样,可以增加见识,很有意思。一位性格敏感、修养颇高的外地同性恋者曾这样向我们描述他某次在京逗留期间徜徉于北京著名的XX公园的感想:我常去XX公园,就希望碰见一些别的同志,想置身他们中间。那些外表英俊、衣着入时、整个看上去非常健康非常快活的人当中。可就在园子里另外几米远的地方,还有另一些可能让人倒胃口的人。我则在他们中间闲逛,一个也不认识,一个也无法接近或不愿接近。我感到我就是我,这是一种真正的孤独。我想让那些一脸阳光灿烂的身为gay的北京小伙子证明,身为gay的我一样有多么正常,多么上相、入眼,可这是一种徒劳。他们的爽决不证明我什么,他们的美只是他们的;正如另一群古怪的人只代表他们不代表我一样。
国外的同性恋研究中也有人做过类似的概括:同性恋者文化的存在原因,首先在于提供性接触的机会,但也有友谊互助、政治团结、娱乐商业的活动和功能。(凯查多利,第342页)虽然中国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中,还远远谈不上有政治团结和商业活动这些内容,但在其他各种功能上与外文化中的情形大同小异。
第二节 卖淫与敲诈
早在古希腊,就有同性者。雅典人曾讽刺那些身着女式服装浓妆淡抹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的少年男妓,认为这样做是可耻的。在19世纪的法国,也有不少同性恋男妓。巴黎著名的男妓一夜可挣到1800到5000法郎,而当时一位熟练的手艺人一天只挣2到4法郎。(坦娜希尔,第403页)美国社会学家在谈到美国的同性恋问题时说:女同性恋者极少嫖妓,但男同性恋者中却既有的男妓,也有专嫖男妓的嫖客。男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专职的街头酒吧男妓;第二类是专职应召男妓或陪住男妓;第三类是兼职男妓;第四类是利用男妓身分专事抢劫的罪犯。男妓一般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而声称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赚钱。他们大多有年轻漂亮、长得男性十足及生殖器硕大等特征。(凯查多利,第348-349页)我国同性恋群体中也有这几类人,但却处于极其隐蔽的萌芽状态。所谓萌芽状态不仅指他们人数极少,而且指他们的状况尚未发育完全,只是偶发性和尝试性的。
这种人难以找到,但在调查过程中,不断有人提到,在同性恋群体中确有少数人是以为业的男妓。他们的服务对象中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在初起时,因中国人中的消费人群尚未形成,在京的外国同性恋嫖客在嫖客群体中所占比例较大。近年来情况已有变化,据传北京的大款中流传着一种说法:玩女人已经不算时髦,时髦的是玩男人。
调查对象在男妓问题上有如下说法:
我知道XX和XX,他们以外国人为主。
找外国人是为了钱,XX和外国人睡一夜要一百外汇券。
XX跟外国人睡觉,五十美元一次。
有人向外国人要钱,一次一百元,外汇券。
我认识一个小孩,长得像个瘪三,但人很聪明,能把外国人拖住。有一次有个老外一颗接一颗给他递烟,他不想抽了,又不会用英语跟人家说,抓住我问:‘不想抽了’怎么说。我告诉了他。他骑一辆高档车,据说最近和一位作家同居,正在学电脑。
听说XX出奇的漂亮,去深圳广州挣了很多钱,买了房子。
那个公园里有些小伙子是属于hustler(娼妓——作者注)一族。据别人告诉我,他们大都穿牛仔裤,而且挎有一包,有时是腰包,有时是背包一类。这些特征表明他是要‘收费’的。我观察了几个人之后,觉得也许这种说法是成立的,确实有几个这样的人有重大嫌疑。
我认识一个大款,他在XX饭店租了一个套间,雇了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三个人同时在床上。
有一次碰上XX,他说上X饭店换钱去。三个外国人把他带走了,给了二十美元。他是只要挣钱就行。我对他说:跟这种人接触你也敢!
我到X市不久就找到了一处著名的接头地点。有人告诉我在那里有很多以此为生的人,站成两排,待人接走。这当然很夸张,所以我非去看看不可。
我经常在XX处看到一些小男孩,身穿牛仔装、休闲装,打扮得特别清纯的样子。有一次我问一个的小伙子:你怎么样跟人要钱呀?他说:你自己试试。
那些酒吧和迪司科舞厅闹嚷嚷的,外国人很多,的人也混迹其中。他们大都有职业,用手段迷住对方。一旦迷住了,对方就会给他钱或给他买东西,养着他。他们迷人的手段很难言传。我见过XX学院一个小孩,长得很难看。我心想,他谁会要他呢?不知他用的什么手段。这种人靠的是年轻、气质好、身材苗条,当然还有相貌。
还有人注意到,这些男妓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他们当中很多人不是同性恋。我以前以为地位低、没工作的人才,现在发现不是这样,一些搞编辑工作的、搞旅游的、搞外语的都做。他们很年轻,喜欢找上层人接触,喜欢找年龄大的,五六十岁的。因为圈里人都喜欢年轻的。他们在这些年岁大的人在一起,性上得不到满足,就从其他方面补充,如金钱,各种好处等等。
随着通讯手段的发达,活动也更为有效率,呈现出一种形成配套服务系统之势:XX公园有很多十八九岁的外地小孩,后来发现也有北京人。他们都有穿线搭桥的,在星级宾馆,有了生意就呼他,和外国人、富商搞。他们外语都很好,形象也非常好。他们有很体面的职业,这只是他们的业余收入。
有些调查对象虽然没有作过男妓,但有过以为谋生手段的想法:听说台湾X市有一帮同性恋男妓,一个月收入达到十万元。万一出去以后没有谋生手段,也可以此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在这里不能靠这个谋生。
对于这种人,同性恋圈内的大多数人也是侧目而视的,他们称这种人为以此为业的人,或蒙吃蒙喝蒙钱的人。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尽量躲他们这些人远点。他们以此为职业,当饭碗,我不喜欢。另一位说:一般人都觉得要钱的人不好,是败类。
90年代同性恋里出现了娼妓意识,有的人只是没敢实施。现在是经济大潮的年代,大多数人本来没意识到这个东西还有经济价值,一般不给不要,给了就要。现在成了做生意,就不纯洁了,不如过去纯洁了。
一位中年人说:那些整天泡在这类场所的人大多没有正当工作,不少人是靠同性为生的。不是要钱的,就是敲诈勒索的。我绝不招惹这样的人。我要找就找真正能建立感情的人。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分析了同性恋男妓产生的原因及他的忧虑:现今社会的贫富不公导致了大量妓男的产生。他们一勾即上手,一上船就不思回头。看着一个个好男孩被拉下水,我很为我们的社会担忧。转念一想,发觉还是自己没有摆正观念,白白作杞人之忧。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对于以身体换钱的男性,我是十分地厌恶和鄙视的。男子汉不能自力更生,沦落到这一地步实在可怜可恨,归根结底是没有作人的自尊。我如果遇上自己喜欢的伙伴,奉献和希望获取的只是真情,只是性的渴慕。
我在XX公园碰到一个山东的小伙子,因为来钱快他就干这个。他管我要性药,我劝他别这样,伤身体,他不听。我觉得这种人都是好逸恶劳的人。那次我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引诱一个民工,那民工扭扭捏捏的。我挺讨厌他们的。那些民工都是三四十岁,有的四五十岁了,家里都有妻子,他们不喜欢男的,也不是同性恋,但是觉得搞个男孩总比自己手淫强。我和一个民工聊天,他说他是被城里人引诱的。我问他,你们在一起时,你是不是把对方想成女人?他马上说:你怎么知道的?看,他等于是承认了。
在我们中间也的确有少数的败类,我们从来就瞧不起他们。他们一旦在我们面前露出败类的面孔,我们将拒他千里之外。以此谋生的同性恋者我以为在我国应该是极少数,而且也不会太快地发展。
在朋友中,所多的仅是游戏人生或自鸣清高者,尤其是一些年轻人的时髦或商品化带来的异化为男妓之类,更是败类,败坏了同性恋的真正涵义。所幸的是一些有文化层次的中年朋友,他们与我一样在呐喊。
有人,要钱,从他们的打扮谈吐看,我就觉得他们是渣滓。
我觉得男妓有危险性,不敢跟他们接触,怕感染性病。
有一些同性恋者对这些男妓持有又同情又不赞成的态度。据说在南方X市,一些被开除公职、流落街头、以此为生的年轻同性恋者,像暗娼一样,为人欺凌,境况凄惨。如前所述,在国外,不少男妓并无同性恋者身分的自我认定,而是坚持说,他们干这一行只是为了钱。
然而,也有人对同性恋现象持有不同看法:那段时间正值XX运动会要召开,按惯例政府要大力抓市容市貌及安全保卫。有个从东北来的青年人就给我们讲起前一天夜里他和几个人在XX饭店门口逗留差点给人抓去的惊险遭遇。当时我很不解,他干嘛要撒腿就跑,心想换了我就不走,不就是跟老外说话聊天,又没什么伤风化之举。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他是非跑不可。因为他是作‘贼’心虚。午夜一点在宾馆门口跟老外有什么天好聊?!这个从东北来的小子大约二十多岁,是个中学老师,他一边讲一边用手不停拍胸口说给吓死了,且说自己跑得快,后面几个恐怕给捉了。这个故事说明那天夜里至少有几个小子在宾馆门口逗留。
跟东北小子相熟好像还是朋友的一个北京小伙子事后对我说:‘他们说我是卖的,可我不是。’听到这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白,我非常羞愧。该北京小子是南方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这是他跟老外聊天我听来的。他穿着牛仔裤,系个腰包,劈头就问刚在公园里遇见的老外对‘卖的’怎么看,现在又因为自己的同伴暴露出自己是‘卖的’,而赶快声明自己不是。我心有疑点,却只好装着相信了他的话。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卖的’并无不妥!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卖的’可算是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境界:劳动成了一件很有乐趣的事和工作。毕竟这不是拧螺钉一类,只要身体吃得消,又乐此不疲,干这种工作至少不会在有什么异化感。再说了,比之现时社会中许多的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这种交换倒是显得高尚些。不过我没跟他理论这么多,恐怕他也不需要听。
该北京小子指着远处一个显得很阳刚也很英俊的着牛仔裤的青年说,‘他是卖的。是舞蹈学院的学生。他亲口对我说的,他只卖。还说舞蹈学院里这种人很多。’对后一句话,我不明白是指gay还是指hustler。我相信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兼差’,而这个‘只卖’着实令我很感兴趣。以他的条件,吸引女孩一打一打,为何成了‘只卖’的gaymale hustler(同性恋男妓——作者注)?另外,我发觉有些是这类人的并不是特别的吸引人,甚至可以说是并无什么资本。
唯一让我感到‘卖的’有不妥的是,在XX公园遇见两个男孩,据人讲也是‘卖的’。他们是流浪儿两兄弟,大的14岁左右,小的8岁。当时有人就不相信:‘这小孩有谁要跟他们玩,还没发育。’那不信的人似乎自负了一些。这种可能是可能的。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这位同性恋者对同性恋的观点同国际社会对妇女的论争的一方观点相同。这种观点把者称为性工作者(sex workers),关于她们工作的性质以及她们有没有权利做这种事情始终有着激烈的争论。与此有关的一切并不是不言自明的。
由于圈内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耻,所以人们对这类指责的暗示往往十分敏感。一位调查对象讲了这样一件事:前几天我打了XX一次。那天我让人请客吃烩肉,花了三百多块钱,XX说我拿自己换钱花,我打了他,他不敢露面了。
那些从未同外国人打过交道的人以为接触外国人的都是为了,但有些接触过外国人的同性恋者却否认了这一点:我和外国人有时就聊聊天,不接吻也不做爱。他们要求过,我不答应他们,不愿和他们有金钱关系。如果人家要给钱,接是不接?不接以为嫌给得少,接了就没人格了。可以留点纪念品,比如各国的硬币,从不收钱。他们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们说我们有工作,是享乐型,从不卖,只是为了寻求生活之外的刺激。他还说:我往X饭店的前厅一坐,就有人过来,开车带我出去兜风。他就想让人看见我和他在一起。有时搂着肩膀,要吻就躲。我们问他,语言不通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他说这些外国人都会讲中文,有的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可他又说:语言通也没法交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受不了,不协调。找他们是为了解解闷,寻开心。谁也不是无忧无虑的,烦闷时去溜达溜达。
有几位调查对象都提到圈内一位较有名气的人,借同性恋关系向人要钱。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起同一人时却为他作了辩解:他要钱只是为了要对方表示真心,后来又把钱退了回去。他是这个人的朋友,所以上述两种说法真伪难辨。他还举了自己的类似作法为朋友辩解:我有一次勾引了一个35岁的军人。我们在那儿聊天,见一个大兵过来了,说是团长,非要和我们做爱。我们有恐惧感,就让他掏钱,说我们就是这职业。他说我就想接触接触,后来只是接吻了事。
不少调查对象都提到,一些岁数大的人,愿出钱养活同性恋少年:有个二道贩子找到XX,什么也不干,就让XX陪着他,给钱,给衣服。这是享受心理,是摆阔。少年找一位养活自己的人,圈里俚语叫找傍家,找着之后同居,让人当花瓶养着叫傍上了。然而,笼统地说让人养着就是是不够确切的,因为按照这一逻辑,那些自己不挣钱让男人养着的女人也应归入之列了。不可否认,有些同性恋的同居似乎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这种被养的人有点像旧社会被男人豢养的妻妾,其性质当属于准,即变相。的定义是以出卖色相换钱,被养的同性恋者虽然不一定以置换金钱的方式出卖肉体色相,但利用这种关系为生活来源,确实与纯粹金钱交易的方式只有一步之遥了。同性恋圈内很形象地把这些靠人养活的人戏称为淫妇,一位调查对象说:那些被叫作淫妇的是愿意陪住的人。
关于被人养、陪人住的同性恋者有下列事例:
XX本来有个好工作,就为干这事辞了工作,有老头愿养他。
XX认一个老头作干爹,XX也认了他干爹。他们仨是个小集团。老头在外头找了好的、合适的,自己先玩,再让他们玩。他是个干巴老头,又黑又瘦。
XX进了公安局,他在一个地方养了几个年轻的,因为争风吃醋动了刀子。
一位唱京剧的,五十多岁不结婚,搞了一辈子同性恋。年轻时人家养他,现在他养小伙子。他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农民房,养了六七个小伙子。
款爷畜童、拜干爹这种事是前清京华特色,我听老爷子讲过,前清我高祖也曾养过戏班子。
我家所在地区是以前英租界地的高级华人住宅区,关于过去养男旦之事,百分之百的票友都懂。有钱人家中也有不少都懂,我爸爸就能讲出许多来,可他就没想到我也是学了旦角的。这种事情不用和人家学,听也都听会了,天天这些票友们总在议论。
X饭店前台经理找到了一个饭店里的服务员。小伙子要求他养着。现在小伙子已经辞职自费上了大学,连房租水电饭钱都由他供,还给零花钱。要钱是对感情的背叛。这小伙子原来也恨这种人,现在他上大学,自己只出学费,连书钱都是对方出。让人养的人可恶。
靠这个吃饭的人挺多的,傍着有钱人的挺多的。我认识一个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有人给他包吃包住包房,那些有钱有势长得不怎么样的人喜欢包他。
有些个体户本身并不是同性恋,就想玩玩,好奇。上哪儿去带个男的很正常,不像带女的惹眼招麻烦。同性恋里面常有人觉得日子过得没意思,就找个主儿出去玩一段时间。我认识XX,他没工作,没父母,只有哥哥嫂子养着他。他就以此为生,常有人愿意跟他玩一段时间,给他出钱。
由于同性恋性行为对双方来说是互利的,所以多数人认为,没有理由要钱,指责那些要钱的人是不知廉耻。但也有另一种说法:那些长得难看的求人玩,追人家,人家就要钱了。下面是几个调查对象提供的对方提出要钱的事例:我有一次碰到一个小男孩,很漂亮。我提出和他发生关系,他说‘得意思意思’,我说‘怎么意思意思?’他说你看着办吧。我故意气他说:给你两毛钱干不干?我见过的人,是个舞蹈演员,我们交往过一两次我就没兴趣了。他又打过电话,说他困难,要交学费,能不能给点钱?他都不说借。要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要东西。一位岁数较大的同性恋者同一个年轻人交往后,年轻人找他要钱,说手头紧缺钱花,我说,这样不好。他说那就算了。最后我给了他20块钱,有点帮助他的意思。他有点后悔,说:我可能不该提。要钱伤感情,多数人是不要钱的。看来,同性恋关系中作金钱交易的只是极少数,是为大多数人所不齿的。
由于社会上同性恋伴侣多是萍水相逢,互相又不知道姓名地址,交往过程中常会发生小偷小摸、顺手牵羊的事情。不少调查对象都有过这种遭遇。一位同性恋者说:有个四川小伙子在我家过夜,他说要看看我的收录机,我拿给他看了。第二天早上,他说要早走,我还去车站送了他,回来发现收录机被拿走了。我很生气,但没办法。平时还有小东西被顺手拿去,像太阳镜什么的。另一位也有过类似遭遇:我有一件好衣服,有个朋友跟我发生关系之后说,这衣服不错,让我穿穿。我不好意思拒绝,就让他给穿走了,其实我心里并不愿意。这种顺手牵羊的现象相当普遍,对它的解释不可简单认为是这群人道德品质低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但有拿点东西作为报酬的性质,还有这种跑了和尚也找不到庙的关系本身为这种无法制裁的行为制造了机会;此外,由于许多同性恋者会认为报警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反而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所以报警率非常低。
除小偷小摸顺手牵羊者外,还有专门诈取钱财的小流氓混迹于同性恋群体中。这批人里,有的是圈内利用人们害怕身分暴露的恐惧心理而诈取钱财的人;有的是圈外专门诈骗同性恋者的敲诈者。不少同性恋者有过被敲诈抢劫的经历,尤其是那些初上社会的人。
一位调查对象讲:有个小孩看一个上厕所的长得挺好看的,上去搭话,那人打他一耳光,旁边四个人一拥而上,抢了小孩70多块钱。北京有些人专偷外地人,因为外地人和本地人接触后吃了亏也不敢声张。趁他和人拥抱时,对方就把他的钱夹掏走了。我见过一个人老穿一身警察衣服,把你带到一个地方,把人搞了,把钱弄走,把表摘走。这种人里有坏人,敲诈人钱财,以敲诈为主要目的。我认识一个人,有次碰上几个这种人,翻他书包,翻出180块钱,拿走了。他不敢报警,吃了哑巴亏。94年3月,我的一个朋友在X市被一个青年引至一处后,向这位朋友诈钱500元。
有人讲到在公共场所时有发生的敲诈行为:XX公园外地人多,打架、坑蒙拐骗的事时有发生。那次我去碰上有人打架,围了好多人。是一个30多岁的人和一个小伙子打架,让我给劝开了。那个30多岁的人我认识,他是个骗钱的。那天在XXX,我看到一个小伙子对一个中年人推推搡搡的。中年人对他说:我也没对你怎么的,干嘛管我要钱。我估计那小伙子可能事先没讲好他是要收钱的。那中年人一直不给钱,小伙子就要揍他,周围也没人拉,没人管。
一位为丈夫的同性恋倾向找我们咨询的女士说,他的丈夫到北京出差,在XX公园被人打了,而且被抢了钱。
不仅与陌生人交往有受敲诈的危险,有些同性恋者还有过被熟人敲诈抢劫的经历:我插队时被一个熟人抢过。有一次他来我们队办事,到我家借宿,我们一开始聊天,后来他先动了手,我也为他手淫了。过了几天我去他们队,就住在他那里,他假装睡着了,我主动去摸他。突然灯亮了,他翻脸打我,还把我身上带的钱都抢去了。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讲了他初上社会结识的第一个男孩敲诈他的事情,他称之为付学费:这个男孩长得不漂亮,但我那时思想太单纯,想不到社会上会有这么险恶的人和事。我和他交往几次后就把我的真姓名、真地址告诉了他,他就一再管我要钱,说如果不给就到单位和妻子那里去揭发我。后来他看我态度坚决,也诈不出什么钱来了才罢手。他诈了我一万多元钱。
一位同性恋者对保安和公安人员的作法提出质疑:94年8月,两朋友在X市的一家旅馆做爱时,被该店治安员发现‘私了’,出钱3000元。另外听说,在不少地方,即使被公安人员抓住,也要罚款2000元。朋友们说,我们的行为,两厢情愿,对社会无任何危害,为什么社会这样对待我们?法律条文上也未见有相关的规定。今后再遇上这样的事,究竟应该怎么办?如果是其他罚不当罪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提起诉讼,讨回公道。但在同性恋行为败露后,执法人员利用当事人不愿曝光的心理,诈其钱财,当属于变相讹诈行为。
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最令人发指的案例是一件地方公安部门变相敲诈同性恋者的事例:在北方某小城市,公安部门掌握了常在该市体育场聚集的同性恋者的情况。一次,他们要求这些人每人交3000元的集资款,说是为局里买汽车。交了钱的同性恋者得到一张白条收据。由这一事例可以看出:一、有些地方执法机构的素质有多么低,简直到了执法犯法、无法无天的程度;二、同性恋的法律地位是多么模糊,不但在身家财产受到罪犯敲诈时因不敢报警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会受到执法机构的公然敲诈。
一位同性恋者悲愤地写道:这一年中,我被骗过,也被抓过。其实我出去只不过是想看看他们,以驱除压抑在心头的寂寞和无与人说的惶惑,我只不过和他们说了几句话而已,就有了那样的结局。骗去了钱无所谓,我是一向信奉钱是王八蛋哲学的,关键是那联防队员将我的钱物洗劫一空之后还扬言:再在此处看见你就通知家人!他们竟连我这一点小小的乐趣也要剥夺。X市的这些人真坏,无论圈里圈外。我忏悔。或许我只有功成名就之后才能找朋友。也许,报纸上所说的本世纪最后一位思想大师米歇尔·福柯在街上追逐少男的情形会再次重现。天,真不知道上帝给了他怎样的祝福?
同性恋者因为社会的不宽容或法律地位暧昧不清而遭人欺诈忍气吞声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现象,许多人因此将到社会上活动、结交陌生人视为畏途,也有人因此从来不到社会上活动,只同身边少数熟人接触。这已成为同性恋社会交往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有的调查对象因此得出以下结论:我认为现在最需要的是同性恋的联谊场所,否则每个新到社会上去的同性恋者都要‘交学费’,被欺骗,被敲诈,真是太危险了。
第三节 J的外地之行
我们在写这篇书稿时,接到一位朋友从河南打来的电话。这位朋友叫J,曾经给过我们很多帮助。这一次他去了南方,访问了很多同性恋朋友。他听说我们在写书,就主动提出回来后要接受我们的访谈。以下是访谈记录。
J说:这一次去了不少地方。我走沿海下去,沿京广线回来,路上到处有。逛了有两个多月,身上带了三千块钱,都花光了。
我觉得J的行为可说是摩顶放踵,奔走天下。我和他相交久了,觉得他有一点古之大侠墨子的气质。只不过墨子奔走四方是在实行非攻的主张,而J是在寻找的对象。除此之外,处处都像了。比如墨子主张兼爱无等差,J就是这样。别人说J有点疯,逮着谁就要和谁干。
我问:到处你都能找到吗?
也不是。在山东就没找到。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同性恋接头地点,必须事先有个线索。比如,我先知道了一个点,找到了几个人聊,他们会告诉我哪里还有。假如一点头绪都没有,那就难了。但是假如住下去,早晚能找到。这回在济南,别人告诉我大明湖公园里有,我进去转了三圈找不到人,别的地方又不知道,就抓瞎了。
看来大明湖这个消息是错的?
也不一定。当时大明湖公园正办荷花展,入场券涨到了三块钱。进去转一圈,找个朋友,还不知能不能找到呢,先掏三块,换了我是济南人,我也不干。何况在里面我发现了宣传画……
什么叫宣传画?
就是画在厕所墙上的画。和一般的画不一样,不画女人的,一看就知道——所以这里过去肯定是个点,可能是被荷花展冲了。北京也有这种情况,原来某厕所是,后来改了收费,就没人去了。
我看收费厕所很干净,收点费也不多,不是挺好吗?
这你就外行了。第一,收费厕所门口有人,出来进去招人眼目,多有不便。第二,有些收费厕所有隔板,不像一般厕所大通铺式的茅坑,便于大家一见目成。我们找朋友,上下都要看。隔板固然讨厌,抽水马桶更叫人难受——什么都看不见了。国外有在收费厕所里的,那是因为他们那里厕所全是那样。从隔板上面探头探脑,多不方便哪。我还发现一类地点大有前途,就是大饭店的厕所。水磨石地板反光,正好看见要紧的部位……
好啦,谢谢你,我已经明白了。还有一个问题:这类公共厕所气味不好,你发现了没有?
没什么太不好罢。
你这么说我恕难苟同!比方说,现在这种天气(时值仲夏),环卫部门在厕所里创收,放上大塑料罐收集尿,做尿激酶。三十多度气温一蒸,简直要命……
我知道,有点杀眼睛。你说怎么办?戴上防毒面具?再说,接头的地点和玩的地点不在一处,一般是相邻的两个地点(所谓地点,是指厕所)。一个好找,是接头用的,一个僻静,是玩的。后一种地点门口两辆自行车,里面就有了。后一个地点的卫生往往好一点。
接下去我又去了青岛,也没找到。后来听说,当地的同性恋地点有季节性,我找的是冬季地点。又听说一个浴室里有,我在里面呆了半天,几乎中了暑。大概也是冬季地点罢,没找到。这是七月底的事。八月一号到了上海,找到了。此后我总是问好了下一站的地点再动身,再也没有失去同性恋朋友的联系。
J说:到上海那天是八月一日。听说某某报栏前有,下午去了,隔着马路看了一眼,没有见到。当时陪着个朋友,不便过去看。晚上去外滩,在北京就听人说那里有。到那里一看,异性恋谈恋爱的、同性恋扎堆聊天的都有,和北京大不相同。
哪里不同呢?
都不是正经找伴,聚在一起瞎聊,时髦青年目无余子,像我这样年龄大点穿着一般的,没人注意。说实在的,我也看不大上那些人。后来遇上一个中年男子,挺朴实的,我喜欢。迎头擦肩而过时他看我,过去后我回头他也回头,肯定是了。我就让和我在一起的朋友等一下,自己去和他聊……
暂停!你说有个朋友和你在一起。他是谁?
忘了告诉你了。这回到南方去,一方面我要找朋友,另一方面有个德国老太太要去香港,我陪她到厦门,我玩我的,她逛她的,两不耽误。我找到伴,让她等等我,她也不问我干嘛去了。德国人嘛,最拘谨了。不是自己的事从不打听。
你为什么要带着她?
不为什么。老太太一个人到南方不方便,学学雷锋罢。我让老太太等等我,就去找那人聊天。他说是山西候马来出差的,听说这里多,来看看。还说,这儿怎么都是这样的人,太叫人失望。我听了大觉投缘,就和他握握手。我们互留了地址,我告诉他,还有人等我,让他稍候。然后我送老太太到了饭店,又回来找他。一块找到XX饭店楼上的厕所,做了爱。
你真忙呀!
那天就忙到这里。第二天,我叫老太太自己去玩,我又去那个报栏。仔细一看,果然有奥妙。有人在看报,有人在互相挤。我一站下,就有人来挤我。稍微一打量,那人不好看,赶紧躲开。站到了另一边。这回是两面夹击。我的妈,都这么爱我!
我提个问题。假如我正好去看报,他们也会来挤我吗?
你别把问题说到这么绝对。同性恋之间的试探是一步一步的。打个比方罢,在公共场所,有人踩了你一脚,你怎么办?
我说:“喂,硌不硌呀!”或者“哥们儿!该减肥了”!怎么样?
不怎么样。别人踩一下,可能是个信号。你可以看他一眼,要是喜欢,就嫣然一笑,不喜欢就走你的,说这么多难听的干嘛?像你这么生性的人,也没人来踩你挤你。
那我就放心了。接着讲吧。
其实,同性恋者打招呼,并不踩脚。这太有侵略性。我这只是打个比方。言归正传,后来有人摸我屁股。我没有像你那样,所以那人胆就壮了。到一定火候,我走开,他跟上来。这回是个上海人。机关干部。也是个挺朴实的人。
J说,他喜欢朴实的人,这大概是一种偏爱。其他人也有喜欢小白脸的,喜欢有名的人的。但是我又发现同性恋者中,喜欢民工,喜欢农民的倾向非常普遍。这些农民要么不是同性恋,要么根本没有任何性经历。去年冬天我访过一位中学生,才十七岁,他就有和民工交往的经历,而且明确表示喜欢这样的人。据说这些人没有任何讨厌的毛病,只有纯净的急待发泄的性欲。
J还说,有一些人贫嘴聊舌,实在讨厌。有一回在北京和一位小伙子做爱,情绪太激烈,把他的胸口抓破了。完了事正要分手,那人说道:你就这么走了吗?我说:真奇怪,我不走,你要请我吃饭吗?他说;你没看见,把我胸口都抓破了。我说:那你要怎么样?他说:你还不得意思意思。我说怎么意思。他说:给盒烟罢。我说:你看,我不抽烟,身上也没钱。他说,把你地址留下来。我把地址留给他了。当然,是假地址。事后好几天都觉得恶心。
J说,他和那个上海人聊了一会儿,就把他带到饭店里做了爱。和朴实的人在一起,总是很愉快的。那人说:你在上海要小心。上海有一些人很不好,要钱,骗人等等。J说他在上海倒没遇上骗子,但是很不好的人可是遇到了。
八月四号临离开上海,他又到报栏去。上午去时,衣着不好,没有人理睬。下午弄了几件好衣服再去,就有人理了。这回是几个小伙子。于是聊起来。对方问:你是哪里来的?回答说:北京的。对方就说:北京人好,北京人大方,豪爽,仗义疏财等等,说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说道:你看,咱们北京人名声在外,历代帝王之都,天下首善之区,倒底不同寻常。J说:你以为他们是真心仰慕北京人?不是的。这是灌米汤。灌完了之后问:你住哪家饭店?答曰:XX饭店。对方说:没听说过。房间里有彩电吗?有空调吗?有地毯吗?有卫生间吗?卫生间有热水吗?热水可是全天供应?你住几人间?都问完了,说:走,咱们去你那儿玩玩。
我说道:你这几个朋友,大概是旅游局的,所以问那么仔细。J说:第一,他们不是我的朋友;第二,他们问这些不是关心旅游事业的发展,而是要从我住的地方判断我有多少钱。只有上海人有这样的心眼。他们说要上我那里玩,我说:好,去罢。走了几步,有一个小伙子说:就这么去呀!我说,还怎么去。他说打个的。我说,没钱。他们说,住那么好的饭店,没钱坐taxi。我说可不是嘛。于是一路坐电车去。半路上电车停电,下来了。他们又说要打的。我说打什么,走罢,练练腿。那三个人就有点不想走的意思。这时有个小伙子去买冰棍,我拿起来就吃。他说,这冰棍是我买的。我说:谢谢。他说:光谢谢是不够的。呆会儿请吃饭时,你可得给我加个菜。我说:谁说要请你吃饭。他们三人一起说道:呀,你不请我们吃饭哪!那让我们到哪儿吃饭?我说:你们回家吃去!他们听了这话,立刻向后转,拔腿就跑掉了。妈的,什么东西!
J说,这几个都是二十一二岁,年纪轻轻就不学好。我以为他说的未必对。就我观察到的同性恋者,在感情方面,也有若干区别。有一种人,江湖气浓,颇有侠风,对待同伴有一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意思(参见前文brother hood)。还有一种人,带有很深的自恋倾向,希望成为别人注意的中心,得到别人的宠爱,要别人意思意思,倒不一定是贪财。就如时下一些美丽的女郎,与男友出行,总要吃东喝西,也不是饿了渴了,而是给别人一些机会,来表示对她的重视。但是假如这两种人走到一起,就会发生误会。如果细分,同性恋社群里可以分出多种类型。可当我把这番道理讲给J听时,他说:去他们的罢,我不希罕!
八月五日,J到了苏州。白天陪德国老太太去虎丘玩。晚上六七点,出去找朋友。在上海听说苏州XX公园,XX报栏前都有。他去了其中一处,正在徘徊,马路上有一位骑车的中年男子,带着孩子经过。一看J的样子,连忙下来,叫孩子在一边玩,走过来说,你怎么还在这里?这里不安全了。亚运期间警察来捉过,现在大家都去XX路XX桥。你一个人在这里特别扎眼。J说:这个朋友真热心,让人感动!
我也想起过去在美国时,有一次开夜车,实在累了,在路边休息一会儿。当时停在一个商场的门前。商场守夜的老头跑出来,先问是不是要帮忙,然后请我们去喝咖啡。啊,漫漫人生路,就如不尽的寒夜,别人的一点好意,就如夜空中一点晨星!……
J说,我当时也极感动,但是感动中有一点内容与你不一样——我想和他做爱。通过了姓名地址,就一块儿走了,找到体育场的厕所,见四下没人,叫小孩在外面玩,我们就在里面玩。和他分手,我去了XX路XX桥。也是个厕所。进去一看,里面有几个人,出来时跟出来一个,像新疆人,自己也说是新疆人,其实不是,连乌鲁木齐在哪里都不知道。我问他到哪里玩,他带我去了一个机关大院里的厕所。蚊子多极了,真能把人咬死。和他分了手,又回原来那个地方。遇上了一个老先生。有五十多了。老先生里被动的多。这一回没玩,刚玩了两次,有点不成了。这老先生说是姐夫教的。那还是年轻时的事。
这个姐夫太不像话!和小舅子干这种事,把太太置于何处?夫人不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小地方的女人,像傻子一样。我这次做了一点调查,发现大城市的同性恋者有四五成结了婚,小城市要占到九成。一方面大城市里风气已开,不结婚没什么;另一方面也是小地方的女人缺少知识,好骗。遇上一个河南安阳的,结婚三年了,老婆还是处女,她也没怨言。结个婚,没什么麻烦,还多个洗衣服做饭的人,不是挺好嘛?
对你们好了,可对女人呢?像你说的这位安阳的妇女,这叫结的什么婚?
我不知道,你别问我。我认识的同性恋妻子,对丈夫倒挺满意。
为什么?
她们说,他正派,不乱搞,看都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
行了行了,接着说罢。
J和老先生谈到半夜,说到武汉、南昌、郑州等地都有,各在什么地方。聊完了去XX街电影院的厕所,已经十一点了,人很多。都蹲着说话。苏白听不懂。也有人找他玩,他实在累了,回去睡觉了。
J对苏州非常的留恋,他说那儿的人非常朴实。初次见面的人,只要言语相投,就能请到家里去过夜。家里的情况是隔着一层板壁就睡着妻子儿女,两个大男人赤条条睡在竹板床上。
谈到了竹板床,J面露惊恐之色:那个东西老是格格地响,而且越是要命的时候,它响得越厉害!外面睡的就是人家家里的人——我的胆子都叫它响碎了!有过这种经历后,他再也不肯到别人家去睡竹板床。
J说,八月六日在苏州,白天陪老太太去了狮子林,拙政园,晚上去了另一个地点。来了一个小伙子,请他去家里住。一问,他家里是竹板床。刚尝过这种滋味,他不肯去。后来又来了两个小伙子,告诉他说,联防队员要来。把他骗到没人的地方问起来:
“你的家伙大吗?”
“大。”
“有多大?”
“要多大有多大。”
“看看可以吗?”
J说:那地方的人都爱他,到哪里都有人跟着,因为他们喜欢北方人。混到夜里十一二点,还有人陆续到来,有个大个子要和他做爱,找不到地方。去访过好几个朋友,家里都不方便。最后俩人去了一个待拆的危楼,那里伸手不见五指,爬上摇摇晃晃的楼梯,脚下的楼板一踩就陷,好像席梦思床垫一样。他说,我随时都准备一脚踩空从几丈高的地方摔下去,但是没有摔。这一回可算是冒了险了。
我说:你就不怕那人在黑地里给你一闷棍,把你的钱包掏去?
他说:不怕。在苏州不会有这样的事。要是在上海,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去,非被人大卸八块不可。
离开苏州去了福建,送走了老太太,自己又一路玩回来。到处都有朋友。其中最离奇的是在寺庙里住宿,和和尚也搞了起来。我们很怕把这种事写出来引起佛教徒的抗议,只好把这段故事忍痛割爱。回来时J走了京广线。人家说,这条线上,凡带市字的地方全有。在他这次旅行中,离奇的遭遇就发生在京广线一个小城里。这座城市在北方,连市郊车在内,公交车不上十路。但是同性恋者的活动很多。因为其中有一些事例过于具体,所以不便指出城名。在此之前J到过武汉,被人骗得一蹋糊涂,留下了上有九头鸟,下有湖北佬,名不虚传的印象。又到过南昌,留下了热得晕头转向,玩都玩不好的印象。到过杭州,见到一个公共厕所里才晚上九点钟居然有三对在玩的奇观。最后他回北方来,已经到了八月下旬,北方的天气转凉,J的热情却高涨起来。
J说,在这个城里他遇上了很多热情的朋友,也碰上了敲竹杠的朋友。圈子里的人要一点钱的事,以前也遇上过,但是双方都不欲声张,所以不出商量的范畴。圈子外的人来要钱,十之八九是讹诈,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在此之前J也遇上过一些可疑的事。比如在苏州自己一人去了一个别人说有危险的地方,遇上了一个年轻人。在玩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对方不是同性恋者——太紧张,太不自然了。事情完了之后,两人之间有过很不自然的时刻。当时对方先请J和他一块儿去一个地方,J说,他还有事,不能去。后来对方又说,自己有点困难,要借钱。J说,自己的差旅费也不富裕,无钱可借。说完了这些话,双方无言对恃了很久。当时是上午,天下着小雨,地点是公园的一角,四周没有人。对方是个穿旧军衣的小伙子,骑一辆旧自行车。过了一会儿,那人说,那好罢。你以后小心点。说完就走了。后来听说,在那个公园里,有好几个老头被人坑了钱去。
J和我说到这事时,还是满不在乎。他说:那小子吓不倒我。我可不是老头子!打我不怕,见官我也不怕——大不了一人五十大板,我就不信你也乐意蹲班房。不过,这是到那小城之前的事。到过那小城后,他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J说,那座小城的同性恋地点都在一座体育场里。这个地方是铁栅栏围起的一片地方,里面有绿地,有一座带一面看台的体育场(田径场加足球场,看台下有几间房),乒乓馆,灯光排球场,几座住宅楼,还有三个厕所。这里虽然有围墙,但是永不锁门。盛夏的夜晚,里面有很多人。呆在厕所附近的基本上是同性恋者。只有一个厕所附近没有人,那是因为它太靠近居民楼,可能有居民来上厕所。
除了厕所,栅栏门附近的人最多,都在聊天。这个体育场共有东、西、西南三个门,所以也有三群人。西南面的人群以老人居多,大家不说话,只顾看出入的人,大概急于找人发泄。其它两群各有十余人,正在高谈阔论。老远就听见“大姐大妈”一类的字眼。当时是晚上八九点钟。J马上受到吸引,投身其中。聊些什么呢?J一进人群,就有一河南人问:
你是哪里来的?
J:北京的。
河南人:哦!是北京来的大姐呀!
J:去你妈的!谁是你的大姐!再犯贱我揍你。
这位河南人见J如此凶恶,就不敢理他了,只顾自怨自艾:
咳。都说这里的人热情,我都来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没人理我,我成了没人要的了!我可是真心要和别人好的。上个男朋友吹了时,我真的自杀过!这里有我的同乡……小X,咱们是同乡,我没撒谎罢?他还说,很想到泰国去作人妖,似乎是个性倒错者,但J说此人纯粹是发贱。那个小X倒是很朴实的人。J一下就看上了。他叫他走,可那人不肯去,说这位同乡上了劲,要是没人理,恐怕要出事,所以要看着他。J一个人走出去,到处看了看,到处有人跟着。也许是被那位犯贱的河南人弄倒了胃口,J那天不喜欢这样张狂的人。
J说,那天晚上他避开了灯光下那些浮嚣的人群,走到了黑暗处,在排球场后面的阴影里,看见了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J说,他当时正想找个沉稳的人谈谈,于是坐到了他的身边。那个人马上用颤抖的声音说起话来,说他爱人在外地工作,耐不住寂寞。又说自己有两个孩子,既为人父,不该有这样强烈的感情。他又说,他想玩,但是不敢。他不敢玩,但是寂寞难熬。J说,我从来没听见过这样鬼哭狼嚎的声音和这种死阳活气的情调,敷衍了两句,马上就跑了。
最后J还是到了厕所里,用上了各地通用的方法。有一个农民模样、憨直可爱的中年人进来时,和他并肩站在小便池前——最后他把手伸了过去。这时那人说了一句话,把J的兴致全吓跑了:
你玩不玩女人?
J说:你是不是拉皮条的?
那人说,不是。干那种事还叫人吗。J觉得怪极了,就和他出去说。那人让J跟他去,还说,干这种事是帮他的忙。于是他就跟他去了,走在半路上,忽然见到一个很漂亮的小伙子走过。J一见此人,马上就说,我还有点事,告辞了那个叫人去玩女人的人,跟上去了。
我问J,那人是怎么回事。J说,当时他也不知道。J还说,那次他不是想去和女人睡觉,而是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那件事暂时没了下稍。J看见一个漂亮小伙子就跟了下去,那个小伙子反穿着一件制服,看不清是军服还是警服。在农村和小城市,常有这么穿衣的人。他们说,这样穿衣服省。平时把衣服反穿着,遇到正式场合再翻个个儿,又是一件新衣服。当然,在大城市里这样穿衣就有被捉进精神病院的可能。我们说过,J喜欢朴实的人,什么农民、民工之类,对他有特别的诱惑力。他就跟了下去。一直跟到了黑的地方,开始攀谈。J说:你是我们一伙的吗?答曰:是。问:你怎么知道的?答曰:体育馆里的人告诉的。虽然说话不清不楚,但是刚入道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不好意思嘛。J和他动起手来,做了一番同性恋标准的fore play(准备动作)。最后那孩子把他推开,说:你知道我是干啥的吗?J说:不知道。那孩子把领子一翻,露出个领花来,像个警察领花样子。随即左手从胯下掏出一把枪来说:老子就是干这个的!跟我走一趟罢!
J说:那时我好心慌!俗话说的好,罐儿不离井上破,我总算碰上了。到了这步田地,只好认栽。也不知道要挨一顿打,还是蹲班房。在这种小地方,什么事都碰得上。那人把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说:看看你的身份证!J把身份证呈了上去。那人看了以后收了起来,说: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J:不知道。
问:你知不知道,你这叫同性恋!
答:谢谢你告诉我,以前我真不知道。
问:你知不知道,同性恋是不容许的?
答:不知道。
问:你说这事怎么了罢?
J说:既然犯了错误,我就跟你走吧。
J对我说,那个人拿枪像拿个滚烫的烤白薯,左手倒右手,右手倒左手。除此之外,那枪也有点不像真的。于是他就和那人走到体育场的大道上。说来也巧,遇上了曾和J在排球场聊天的中年人。那人只看清了J,没看见另一个是谁,还以为这两人有什么好事呢,就跟在后面,若即若离,有十米的样子。就这样走到门口附近,警察倒有点怕。他站住了,掏出J的身份证说:
你想私了呢,还是官了?
J马上坚定地说:
官了!
J心说:狐狸尾巴露出来了。那人说: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J说,可不是吗。把我身份证拿回来。劈手夺回身份证。那人厉声喝道:站在这里,不准动!说完拔腿就跑。J紧追不舍,于是出现了徒手犯人追持枪警察的精彩场面。到底是警察厉害,跑了个无影无踪。
那天晚上的事是这么了结的:J到派出所报案,说遇上了持枪的截匪,那个截匪还穿了警服。民警们觉得问题严重,来了四个人,拿了电棍,由J带路,来抓那穿警服的小伙子,搜遍了整个体育馆,也没搜到。等警察走了,J找别人一打听,原来此人是在附近打工的民工。他敲诈同性恋不是第一次了,诈过其他人的手表和钱,还打过人。至于那把枪,别人都知道,那是一只打火机。
这件事到此还没有完。第二天,J找到了那个小伙子,告诉他,他的事犯了,昨晚上带了四个警察来抓他等等,直把他吓到半死。J叫他把抢人的东西都交出来,他乖乖地照办了。J说,交赃还不能算完,你还打了人家呢,写个检讨书!那人就写了个检讨书。后来J把表和钱还了本主,但是那检讨书没有给挨打的人,而是带回了北京。其实那不是检讨书,而是保证书,全文如下:
保证书
保证人戴XX,十九岁,河北省XX县XX乡人。今年在体育场上厕所,有人来摸我的下部。一气知(之)下,留了他的手表,还打了他。我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他是同性连(恋)。
我今后在(再)也不做犯发(法)的事了。
从今后在(再)也不做对不起人的事了。
XXXX年XX月XX日
我认为这孩子很有修辞才能。所叙述的事实简短有力,措辞巧妙(留了他的手表!),而且结尾写得非常哀婉动人——今后再也不做犯法的事了——今后再也不做对不起人的事了。我小时候淘气,检讨书写了不计其数,没一篇写到这么好。至于那几个白字,只是白玉微疵。我这么说了之后J气得吼起来:
怎么,你说这检讨写得好?
那当然了。你想想,这孩子顶多也就是初中毕业吧,写成这样,还能说坏吗?
混帐。你看这句:“我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他们是同性恋!”这叫什么话!难道我们是同性恋,就可以抢吗?
由这个话题我们谈到了同性恋权益的问题。我认为,在我们国家,目前不能谈同性恋合法化的问题。但是正如J指出的,就算同性恋非法,也有权益问题,总不能让十几岁的小流氓来抢罢。我记得文革时,社会上有很多牛鬼蛇神,任凭别人来抢,结果是使很多当时十几岁的人成了流氓。
J说,那孩子写完检查后,就管他叫大哥,说要和他交朋友。最后的结果用J的话来说,他们玩了。但是J说,这孩子一点也不无辜。虽然不是同性恋者,但是有很多同性恋经历。据他自己交待,每次都是他和别人玩了以后才翻脸——他很能欣赏同性恋行为。那孩子,坏着哪。
了结了这位冒充警察者的事,J又回到体育场里,把从他手里要回的手表和钱还给了受害者。那座城市很小,同性恋者没有地方可去,每天都要到这里来,所以找到那些受害者并不难。J马上成了英雄。这时J发现,那个和他在排球场后面谈过话的中年人(那位黑夜里的呻吟者),居然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对该呻吟者说:你这么大的人,被个十几岁的孩子抢了,羞也不羞?大点声吼一吼,就把他吓跑了!
那人说:你看我这个样子——我敢吗?
J对我说,我们这些人都是这样,干着这种事,难免胆小,见人矮三分,所以会被外人所诈。这回出去,像这样的事听说了不少。以前我听到别人被讹诈,总觉得问题出在被诈者身上——谁让你那么胆小。我是满不在乎的。被诈了一次,总算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被诈的滋味。假如有个人说,自己是个警察,叫你跟他走,你心里马上想到:我完了……所有的人都会知道我是同性恋……身败名裂……家庭,单位,所有的人……那一瞬间,真想死掉。尤其是中年人,肯定会精神崩溃。
那你怎么没被吓住呢?
也算事有凑巧,我是光棍一条。最近单位不如意,正在调动。崩是崩了崩,溃的不厉害。所以有胆子和他周旋。他碰上我,也算命里该着罢。第二天,那个戴XX就辞了工,回家去了。
J说,他老惦记着那位让人去干他老婆的家伙。那天晚上,他又遇上了曾在体育场门口叫他大姐的河南人。那人马上把他缠住,要他带他上北京。此人简直是个花痴。J对该花痴没兴趣,对他的同伴有兴趣。所以他找到那个小X,两人做了爱,又聊起来。这位小X虽然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事却全知道。问起有个男人请他去干女人的事,小X说:
这人我知道,是近郊的农民。他也是同性恋。请人去干的女人,就是他老婆。
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那位农民大概在结婚时,还有能力满足老婆,后来越来越不成。该老婆知道了他为什么不成后大怒,打得天翻地复。最后的结果是:你要出去搞同性恋,我在家里也不能闲着,你给我找人罢。这家已有两个孩子了,光景也不错,所以不想离婚。J说:这当然是混帐胡来,但也不失为平等。据说那位老婆性欲强烈,该小X上次去时,几乎死在那里。
J说,第二天,他就由小X带路,去找那位农民。走到村口遇上了。当时是大白天,那位农民见两条大汉找上门来,就有点怕事,说今天丈母娘来了,改天罢。正在聊天,该农民的老婆从村里撵了出来,看见了J,眼睛里冒出鬼火一样的光芒,就要请J到家里去。农民居中劝解,乱成了一团糟。J对女人的兴趣原本不大,这一趟本意是看看热闹。见到这种场面,居然心里一慌,拔腿跑掉了。
J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当天下午他乘火车回到了北京,结束了两月有余的游历。我们远没有把他说的每件事写出来。有的事情虽然有趣,但不是社会学关心的事。有一些事和我们已记述的很相似。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J的游记,在两方面值得重视:
首先,它说明了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同性恋社群,有很活跃的活动。不但大城市里有,中小城市里也有。J告诉我们,有很多同性恋者经常旅行,有一些人从事像采购员、推销员一类的职业,而同性恋者对外地来的人有很大的好奇心。所以同性恋的交流,不仅存在,而且有相当规模。
其次,仅就他说到的情形,他在这一次旅行中,起码和四个非同性恋人士发生过性关系。这四个人全是农村来的民工。这些人都很年轻,大多数是在挣钱准备结婚。我们认为,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都起作用。随着农村婚姻支付的增长,有很多青年难以结婚,所以存在产生境遇型同性恋的土壤。又有很多青年流入城市做工,与同性恋社群接触。所以说,农村里的同性恋一旦出现,比城市还容易蔓延。现在已经知道,有些住在小城市近郊的农民参与城里的同性恋活动。将来会不会在农村集市一类的地方出现同性恋社群,或是现在已有这样的社群存在,还是未定之天。我们身为社会学工作者,常常深感内疚:一方面,有些同仁嘲笑我们,只能搞这类小题目,实在是鼠肚鸡肠。另一方面,我们因为缺少财力人力,连这样的小题目也搞不周全。但是这类小题目,实在是社会学存在的基础。别人对实际存在的社会一无所知倒也罢了,连我们都不知道,所司何事?简直是失职。
第四节 鱼场亲历记
之一:初次涉足
一位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第一次涉足鱼场的经历和感受:
1994年5月8日。从北京回来前,X哥终于告知了我他们的地址。我回X市后便到XX楼、XX桥跑了几次,只在XX楼下边某处发现一群人可能是,却不敢随便上去搭讪。昨天周六,我决定哪怕牺牲一晚上,也要挖出他们来。
XX楼下,天刚黑,人群熙来攘往。我在栏杆前发现一群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或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或五六人一堆嬉戏闲聊,动作亲密。除了个别些的,看不出很明显的同性恋特点。他们是不是呢?我想去聊聊,但不知该如何开口。到近十一点时,那群人三三两两骑车离开了。
我准备买点饮料解渴,那边一个男孩招手叫我过去,他已观察我半天了。他是和另一位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在一起的。他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从乡下来,他便告诫我说,X市这群人很坏,像我这样,要找特年轻漂亮的恐怕又没钱去侍候,要找个老头又不愿意。看得出,他是个朴实的孩子。这时,年纪大些的又过来,说带我进去,是生面孔,别人一定喜欢,说了一大堆阿谀话。然后便说,干聊没意思,要我买饮料。我说我只有钱买酸奶。年纪小的便要了酸奶,大的却硬要健力宝。为了从他们口中多套点信息,我便买了。他们说我应到里面巷子里去看,那里站着的人几乎全是。
我到了里面,黑黑的,有三三两两的人影。碰到一个很漂亮的男孩,25岁左右。虽然他很好看,但我不喜欢,因为他脸上、身上显出一种虚胖。年纪小的那位说,这便是X市有名的两朵花之一。我又发现另两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很瘦,表情似乎很呆滞,在巷口倚门翘首,我想可能是刚才他们说的专们卖身的吧。我知道我不会同他们套上的,但他们年纪那么小,便忍不住心里疼,想同他们聊一下。他们说X市不好玩,太分散,XX门、XX广场也有。这时又过来一小孩,年龄不到二十,却油里油气的,一口北方腔,我前时就见他在巷口徘徊,穿一身惹眼的不伦不类的服装,一副骚样。现仔细一看,年纪竟这么小。他一副天真浪漫样,说他很幸福,因为有了一位爱人,虽然对方已婚,但他们彼此相爱,他们有时像父子,有时像兄弟,有时像夫妻,有时像情人。他还极力帮我们撮合,俨然一个老媒婆。我笑了,这儿真是啥人都有。我问起他们X市是否有警察抓人,他们说没有,一副不谙世事的样子。但想起他们小小年纪竟以卖身为生,又不由让人寒心。我问其中一个有工作不,他说钱太少,辞了。我想起我在外面碰到的那个朴实些的男孩也是说没钱呀什么的,突然感到对这些人很是恶心。
将近十二点了,我想我该回去了。起身走时,却听后面有人说:这人好傻,怎么就走了!但我走出后才发觉街上已冷冷清清没有行人,除了路边的饮食摊群和台球场生意正红火以外。也没有回去的车了。打的回去么?摸摸口袋,只带了十几元钱,不够。便决定索性在外面呆一夜,体验一下夜不归宿的感觉。我不是什么滋味都想领略么?正好有了机会。于是决定还是回巷子里去看看。迎面碰见那三个小孩出来,原来竟是一伙的,说里面已经没有人了。我当时本想跟着他们一起走,去领教一下他们的生活,但我的肚子不争气,待我从厕所出来,已不见了他们的踪影。
我一个人落寞地走着,上了XX大桥,猛然想起同事小X过来给我送舞票时我说今晚有事,我的事便是到这夜晚的桥上来感受冷风?咬咬牙,不去想这些。以前还没逛过XX大桥,现在一个人走在桥上,身旁只有川流不息的车辆,什么也不去想,那感觉也很好,只是缺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陪我走。望着磷磷的江水,想着有朝一日我会跳下去么?至少现在我不会那么傻的了。
走了一阵,突然想起省图书馆有通宵录像的,不正好可以熬一夜吗?录像大多是经典名片,故观看者多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我坐后排,旁边的两个男孩大约是一对同性恋者,一个把手搭在另一个肩上,见我注意他们,马上拿开了。过了一会儿,一个男孩睡着了,睡在另一个的膝头上,那另一个便搂住了他的头。但顾虑到我,他又拿开了。我在心里对他们说:不要怕,我同你们是一样的人!但你们比我幸福,因为你们有你们的爱人,而我却是一个徘徊在河边的永远的飘零者。
对不起,可能会使您们看得难受。不必担心,其实生活中的我有时也挺快乐的。人生不易,何不潇洒走一回呢?
之二:遭遇抢劫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在鱼场遭人欺骗、抢劫的经历:
我被一个南方人骗去了约一万元左右的财物。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我那天(星期六)下午本来是要去某处参加唱戏活动的,故而我盛装打扮,化了妆,把我最好的首饰(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都带上了。走到半路上我就想,以前听说XX中学门口白天也会有这种人的,今天我何不去看看?我很少白天去这种地方,因为这地点离我家只有1000米左右,白天在那里站着,怕叫同学、同事、邻居们看见不好讲清楚。
到了那里,我就站在一家商店门口,看周围的来往情况,我想,如果让熟人看见了,我就说是买东西的,这也合情合理。我平时出来(晚上)爱去灯光明亮的地方,因为我是近视眼,我也要看一看对方啊,我不是那种离了这种事情就活不了的人。
这时来了一个南方人,向我问路,我没有认为他也懂这方面的事情,就给他指了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和我搭话,说让我送送他。从他的眼睛神态中,我就看出他也懂这种事情了。我想,也许每个或大多数懂这种事情的人都有一种潜意识,看别人一眼就知道他是不是这方面的人。他说想和我交个朋友。我看他是南方来的,就想了解了解南方这方面的事情。我们坐在便道边上,他说他是从深圳来的,常去香港,并大谈这两地是如何如何的好,这方面如何如何的开放。他问我想不想去深圳或是香港找个工作,我说想,因为我现在每个月的薪水才二百多元,单位不景气,工薪都是借钱发的。这南方人也许投我所好,迎合我要去深圳的心理,就顺着我说。这个南方人才到我肩膀,我一米八的个儿,他大约才有一米六左右,典型的南蛮子样,小黑猴似的。如果我不是为了打听去深圳的情况,我才不理他呢。
我把他送到XX公园,一路上他就给我讲深圳的情况,我都听完了以后,他非要请我吃饭不可,我不想去,因为我带着这么多首饰,皮包内还有人民币以及美钞。他又说请我去看电影,我也不去。他说,我的这种作法使他很伤心,他说他是很喜欢我的,如果我喜欢他,他可以带我去深圳。没办法,我就和他去了XX电影院。在看电影时,他拿出饮料(椰汁)请我喝,我只喝了一口就觉得头晕,看前排的人都是两个脑袋了,以后我就不知道了。
转天上午七点半左右我才醒,我问妈妈为什么我睡这儿了?我妈说昨天你在电影院睡觉一事你不知道吗?我才想起来我的东西全都被那个南方人抢去了。我就和我妈去到派出所报了案。在路上我想,怎么和警察讲呢?于是我就隐瞒了一些情况,只讲他如何问我路,以及谈去深圳找工作的事情,还有后来他请我看电影一事。我们谈的关于那方面(指同性恋——作者注)的事情我一句也没敢说,怕警察会说我的。后来刑警也来问我口供,他们说是麻醉抢劫案。后来刑警听说我是去唱戏,并且是学青衣的,立马眼神就变了。我一看他上下打量我,我也多少明白了一些。他说:你说实话,那个人到底和你谈了些什么话?我说没说什么,就是刚才我讲的那些话。刑警又说:这种麻醉抢劫案都是女的以色情骗男的上当,我们是第一次遇到男的还有上当受骗的,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当时就一口咬定了,不改口。
现在我想起来都有些后怕,我怕那个南方人如果被抓住了,录的口供与我的不同,我可怎么办啊?那个南方人太坏了,以这方面的事情来骗人太可耻了。我当然希望警察能抓住他。我想他就会去骗年轻人,年轻人都认为深圳香港好挣钱,这方面的事情开放,也可以傍大款等等。可是我又不希望他被抓住,如果抓住了他,他承认这些事实,和我录的口供不同,我到那时可怎么讲呢?我父母及亲戚都不知道我有此爱好,如果他们知道了我的真实情况,我可怎么办呢?
之三:鱼场见闻
一位华南X市的同性恋者讲了他发现该市鱼场的经过及在那里的见闻:
我是在1989年一次偶然机会接触到这种事情的。有一次我发现有个老头在人堆里暴露生殖器,当时我很好奇:他到底要干什么?我就跟着他,他去了一个厕所,我进去看了一下就出来了。要是以后我不去就没事了,可是黄昏时我又去了,发现里面人很多。我一进去,有的人慌慌张张地站起来,有的原来挨在一起的一下就分开了。那个白头发老头也在里面,他过来对我动手动脚,我没经历过这种事,又害怕又反感,就要走,我走得慢他以为是暗示,就把手放在我的那个部位……
从那以后有一段时间我没再去那个厕所。有一天上午路过那里我又动了好奇心,进去看看,就发现一个年轻人和一个相对年龄大些的人在做同性恋的事情,我看到那个40多岁的正在给那年轻的做。我去小便,那年长的走过来,我当时脸就红了,觉得脸上烧得厉害。他没对我动手动脚,就那么看着我,我走了,他就跟着我,我很害怕,因为我们单位就在附近,我不能回单位,不能让他知道我是哪个单位的。最后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他。
说不清楚是什么心理支配着我,我总是有冲动要去那个地方。后来去了几次后,就开始有人和我打招呼了。有一次我碰上一个和我年龄一样大的。我出来后他跟着我。他问我是什么单位的,结婚没有。我看他比较有教养,心里就接受了他。他给我介绍了一些地点和圈里人的情况,还非要带我去一处最有名的地方。那是个白天,那里没有人,他一定要对我动手。我能接受谈话,但还是不能接受动手。他说,你怎么那么紧张。我当时生理上已经有了反应,但他看出我太紧张,就放过了我。后来我们只是聊聊天。
以后我经常去那个地点。我想,如果能找到理想的人,我很可能会和他发展性关系,但是他们全都让我失望,都是些文化层次低的人,没工作的人。我看他们之间也只是聊聊天,没有性关系。他们之间关系很好,有点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意思。我有点名气,圈里很快就传开了,他们把我当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可我只是去那儿跟他们聊聊天,在他们中间宣传过要注意卫生。我发现这些人中有一个倾向,就是希望人多些,发展的人越多越自豪。
有一次碰到那里有人打架,是一个小孩打一个老头,年轻人骂骂咧咧的,老头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我一问,是老头玩了小孩,讲好要给十元钱,老头没给,那年轻人就打了老头。
我到北京出差也去过一些地点。那天晚上我是八点多去的,那是一个街心花园。我看到有一伙人在唱京剧,穿着戏装。那里有个小厕所,里面墙上有人画画写字。我觉得那里的人层次较高,给人感觉不错。我去时那里有三四十人,年轻人居多。大多数人在走动,寻找目标,少数人往厕所里去。有二十多人九点多就走了。
我和一个自称是医生的人聊天,他给我介绍了一些情况。他说现在有男妓要钱,都是外地人给带坏了,有不少外地人到北京来卖,这些人从广东、上海来,身上背个包。在那个公园里可以一眼分辨出北京人和外地人,北京人在一起,外地人围一圈,但也有北京人外地人在一起的。
我又找别人聊天。有个人一听说我是外地来的,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了。我下了好几次决心才开口问一个人:你是北京的吗?那人说:是,干什么?我就说不下去了。有的岁数大一点的爱聊天,一开始还有戒心,后来聊开了就很投入了。那个人最后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喜欢清秀文静的,他说他属于粗犷的那一类,他还让我摸他的汗毛,他对我说:我有胸毛。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类接触还是要有感情基础才好。
之四:露水情人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以第一人称记录下来的他在鱼场结交朋友的经历和感觉:
Y是个很出色的孩子。梳着时髦的平头,头顶还喷了摩丝,穿耐克牌黑色T血,牛仔裤,球鞋。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XXX的公厕里,他和一群寻苟且之欢的男人聚在一处。我只觉得这样一个漂亮的男孩到这种地方来,必是卖的无疑。那晚我兴致很好,就上前去轻薄他,他不推辞,只是羞怯而忸怩,可见是个雏儿啦。
我和他贫嘴,戏弄他,他并不反感。后来,我说我走了,他竟提出和我一起走走。我推着自行车往回家的路上走,他跟着。我明知道他家的方向和我相反,但我不管。因为那时候我心里眼里只有一个人,正处于刀枪不入的时期。
说话间,就走出了两三站,忽地看表已夜里11点了,末班车也没了,他怎么回家呀。我才开始着急了,因我我并不想带他回我那儿去,尽管我一个人住。而他并不急,只急着找公用电话往家里打,告诉家里自己不回去了。他说他家在XX门那儿还有一处房子,他回那儿去。不过没有车了,要求我骑车送他回去。
我找个地方给车充足气,又因为天凉了就把外衣脱下给他披上。然后我载着他去XX门。他立刻活泼起来,坐在车后架上边,用手环住我的腰,一路上废话不断。
这是一居室平房,家具电器齐全,居然还有电话。很自然地,我就留在那儿过夜。
他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先后跟四五个男人好过。他现今喜欢上一个小孩,而那个孩子是个卖的,和他一夜交欢后就把他pass了,而他仍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上天入地地找人家。
他是个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孩子,有着十足的女孩气质。你抱着我,好吗?在床上,他总这样要求。你帮我穿衣服。起床时,他这样说。而在穿内裤时,他又要求我背转身去。
他最爱问:我好吗?
你好。我说。
哪儿好?
哪儿都好。
那你喜欢我吗?
……不知道。
为什么?
不为什么。没用。咱们这种人都长不了。所以你也不要喜欢任何人,听见没?
他搂紧我。很久很久,两个人就那样沉默着。然而我能感到他的眼泪流了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了我的脖子和肩上。
我们在床上一直呆到第二天中午。他妈妈一直打电话过来催他回那个家吃饭,我也得回去了。我走时,他坐在椅子上,叫住我。你就这样走了吗?他定定地望着我。疏朗的眉宇,尖尖的下颏,微笑着的脸,黑沉沉的眼睛,可眼神却满是凄楚。
我明白他的意思。走近去,环住他。抚弄着他的头发。他把头埋在我胸前。我心里一阵悸动。可我不敢玩火,我害怕在爱上人。
在他的要求下,我们彼此留了电话,呼机号码。他又重复了一套问话,无非是他好不好,喜欢他吗?为什么不呢?等等。这些时候,他始终是微笑的,但眼神满是凄楚。
后来的一周,我努力地工作,恣意地和同事谈笑,尽力减少独处的时间。但我的眼前总是浮动着和Y分手时的一幕:微笑的脸,黑沉沉的眼睛,而眼神是凄楚的。
一周后的周末,我们又碰到了。这一次,他的情绪极好,而我的心情很糟。从XX门到XX庄,他对我说的一些傻话,常常让我心里一顿。因为那些话,恰恰地,我也曾对一个讲过。
在夜里,他仍要我搂着他。可他感觉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你怎么啦?在黑暗中,他伸过手来在我脸上摸着,并轻轻地叹了口气。这一下,我的哭声不可扼止地爆发了出来。是的,在这个孩子面前,我表现得坚强硬朗,可内心的脆弱使我仍无法忘情于那个冷酷地把我抛弃的男人。这个Y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我的肩上拍了又拍,就像一周前,我用同样的办法安慰他一样。
早晨,我们起床去吃早点。他又要求我给他穿衣服。我说:自个儿穿,啊!否则,我会烦你的。
吃完早点回来,我开始拖地,又洗衣服。Y就坐在椅子上,摆弄录音机听歌。
今天是星期天,我要大洗特洗。我在院子里的水池子中泡了大堆的衣物,慢条斯理地洗。Y出来两次,在我身后问,怎么还没洗完啊。我不睬,心想,你没洗过衣服,当然不知道洗衣服是要花时间的。他站一会儿就进屋去了,和邓丽君一起唱歌。
我洗一半的时候,偶一回头,看到我那原本整天合着的窗帘被卷了起来。Y正隔着玻璃默默地看着我,也不知看了多久了。黑沉沉的目光,如秋水一样。我僵住了。随即,很快地把两手的肥皂沫擦掉,进屋,站在他面前。短暂地凝视之后,我们就抱在一起了。
昨夜,我俩一直聊天,都没睡好,脸上就很憔悴。我提议各自睡一会儿。我俩都是独睡惯了的人,和别人在起总睡不踏实,于是我们分开很远,背对着又睡了一觉。
朦胧中,我被他推醒。他说,他得回去了,他答应妈妈回去吃午饭的。我愣住了,想到他走后,将要有一个漫长的下午和夜晚,要自己一个人过,无限的寂寞和忧伤便立刻涌上心头。我又抽泣了,紧紧地抱住他,泪水再无法止住。
你别哭了,好吗?你这样,我怎么办哪?他比我小三岁,可这会儿却像个小哥哥似的劝我。
多少年来,自己一个人在外地求学,谋生,总是在离别与期待中过着一个个孤寂的日子,从来就未曾碰到过一个真正善解人意的朋友。这份内心的凄凉与孤独,就让我格外地渴望温情,格外地感念于别人对我的一点点好。
朋友,别哭
要相信自己的路
你依然在我心灵最深处
朋友,别哭
红尘中有太多茫然痴情的追逐
你的苦
我也有感触
……
是Y在唱,他说是台湾歌星吕方的歌,竟是原版歌词。这个Y,在我的泪水中,读懂了我的全部心事。
如果早知道你中午就走,那我早晨就不洗衣服了,刚才也不睡觉了。
没事,咱们能在一起,就挺好。
我们又抱在一起了。我的胸口又一阵阵地绞痛起来,泪水也就纷纷流下。
是的,我们都是一样感情沉重的人,又都遭到别人无情的厌弃。我们都试图在寻找新欢中麻木自己,然而表面的愉悦下,内心是同床异梦带来的巨大悲怆。这种悲怆,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对方。而双方却又彼此小心翼翼地做着抚慰对方的努力。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月以前。这以后,我们彼此谁也没找过谁。就像许许多多的同一样,交往了一两次,就再也没了下文。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又豪无办法。如果两个人同时觉得对方不合适,那最好不过;可如果一方已移情别恋,而另一方仍一往情深,这是最糟糕的。为了避免这样的局面,我们顶好不要去多想对方的好处,而努力去发现对方的缺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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