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走在阳光下,走在热闹的城市间,走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当灿烂的阳光刺痛了你的脸,或许连你自己都认为曾经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可每当黑夜降临,你会知道,那些梦境都是真实的。
就像那个告别的画面,这三年来,曾经在我的梦境中出现过无数次,却一次比一次模糊。然后我慢慢发现,那些我们曾经以为刻骨铭心的片段,原来真的抵不过时间粉刷的轻轻一擦。
我叫楚夏,今年二十七岁,不算老,也不算年轻,在港岛已经住了三年。我之所以放弃了父母给的名字,用当年在花场的“艺名”来称呼自己,是因为在官方的记录上,叶楠已经是一个死人。
是的,我已经死了,活在这里的是楚夏,一个被我虚构出来的人物,如今却取代了我原本的名字,变成了一个真实的存在。
在三年零六个月前的那个夜晚,曾经有一个男人抱着我哭得肝肠寸断,话都说尽了,泪都流干了,还握着我的手,久久不肯离去。
然后天一亮,我的罗密欧就一个人走了,他还有高堂在世等着他去侍奉,还有一个硕大的企业王国等着他回去打理,还有数不尽的凡尘琐事,无尽的荣华,香车宝马,金钱美女,总之前途一片光明。
我这个朱丽叶则被人押入警车,关进精神病院,一入院门深似海,从此正常是路人。那是一个无底的深渊,在我离开那儿后,对于那六个月的生活,等闲不会提起。只是从那之后,我明白了一件事,天堂与地狱的距离不是隔着一个人间,而是一道围墙,不过一个命运的翻身,就从一边跌入另外一边。
新版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颠覆了老版爱情至上、打死不离的结局。
爱的时候,我为你低进了尘埃里。散了,我们就各奔东西。你走你的红尘,我过我的绿谷,我们从此就是路人,这就是我们的结局……
此时正是盛夏七月,下午三点,烈日炎炎。
我拆下被汗水濡湿的缠手绑带,拿起毛巾擦了一把汗,喝水的时候,不经意看到自己掌心的纹路,想起多年前那个解签先生为我算的那一卦,他说我生命线曲折漫长,命运多舛,情伤难复,如今看来,居然字字珠玑。
我坐在庭院的凉伞下休息,看着远处的青山绿水,一辆黑色慕尚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从大门那儿一路驶进来,两边的守卫站得像标杆一样,态度是一贯的恭敬。
我知道,屋子真正的主人回来了。
趴在我脚边的汪汪快乐地伸直了它的小短腿向那个人飞奔而去,然后不出意外地被他一脚踹开。
这是一个固定的程序,三年来从不曾更改。在汪汪还是一只小小狗的时候,那个人就不待见它,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三年。
虽然被一脚掀翻,可汪汪是条锲而不舍的小狗,它马上站起来,摇着小尾巴,一路小跑跟在人家后边,奈何小短腿追不上大长腿,被落得老远,还在努力追。
这一幕让我不忍目睹,又心虚地想,这大概得怪我。
记得我住进韩家老宅的第三百六十六天,我对韩棠说,我想养一只狗。
他问我想养什么狗,我随口说了一句,什么狗都行。
韩棠很够意思,第二天就给我找来一只。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给我弄来一只德国纯种獒,俗称大丹,就是那种走在大马路上,老少爷们绝对会给它让路的大型烈性犬。
它体型庞大,肌肉丰满,趾高气扬,威风凛凛,雄赳赳地站在我面前,基本就是一只半兽。我站着,它有我一半高,我坐着,它比我还高。
瞧它高昂的头颅,发达的骨骼,高贵的气质,匀称的体态,跟带他回来的男人一样,全身都洋溢着浓浓的领袖气质和男子气概。
可那不屑一顾的小眼神是什么意思?瞧不起我吗?帅哥,你只是一只汪汪好吗?要不要像你的主人一样傲娇?哦,不对,我才是你的主人。
为了表示我的友好,我向这只大丹,怯怯地伸出我的小手,“帅哥,我们做朋友吧?”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回应我的是一阵惊天动地的犬吠。
我转过头对韩棠说:“我不喜欢这只,它的语气好刻薄。”
他奇怪地看着我,“你能听懂它说什么?”
“能啊,不就是汪汪汪吗?”
韩棠扭过脸,对底下人交代,“给她换一只,省得她发神经。”
第二天,他给我换了一只腊肠,看着那只还在襁褓中的小狗,长长的身子,短短的腿,尖尖的耳朵,丑丑的脸,我快哭了。
我只是想要一只好看又可爱的宠物狗好吗?泰迪,蝴蝶犬,比熊,哪一种都行,为什么偏偏是一只腊肠?为什么?
我抱着那只小腊肠想找韩棠理论,结果正好碰上泰国那边过宋干节,那位老大飞去曼谷跟他的泰拳老师还有拳馆一群师兄弟过节去了。
等他从泰国回来,我已经跟这只小腊肠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记得韩棠回家那天,我正在给它洗澡。
他一边脱外套一边问我:“这狗叫什么?你给它起名字了吗?”
我说:“汪汪。”
他皱着眉毛看着我,“没让你学狗叫,我是问这条狗叫什么?”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我没学狗叫,它就叫汪汪。”
韩棠不说话了,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傻瓜一样。
从那之后,他就一直不怎么待见汪汪,每次回来都踹它,可是汪汪很待见他,每次一看到他,就兴奋得不得了,扭着小屁股转着圈卖萌,让我这个真主人看得直叹气。
你好歹也是一只纯种短毛迷你腊肠好吗?不要总是卖萌,要有气节。
我回到屋里,韩棠正在脱鞋,保姆小蓝非常殷勤地送上拖鞋,脸上笑得春光灿烂,嘴上还不忘嘘寒问暖。
“您回来了?”
“您吃饭了吗?”
“您工作辛苦了。”
“饭马上好,我先给您倒杯茶。”
那娇滴滴的小声音听得我头皮发麻,一身寒战。
小蓝跟我一样,是一个从内地来的姑娘,三年前我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时候,用韩棠的话说,几乎不成人形,有近一年的时间生活无法自理,于是韩棠雇了她。
她起初是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后来我恢复了自理能力,她也没有走,留下来坚守岗位。她自己不想走,我也不想让她走,韩棠也不想让她走,于是我们三人一拍即合,小蓝留下,工资还加了两成。
韩棠不想让她走,是因为这姑娘年纪轻轻就做得一手好菜,在韩家老厨娘去世后,第一次让他找到了儿时的味道。
我不想让她走,是因为一个人待在这偌大的宅子里实在太孤独,有个人陪着说说话总是好的,再说那时我的本地话还不太灵光,这姑娘会说本地话,普通话也不错,等于是我大半个语言老师。她走了谁教我?等韩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至于这姑娘为什么不想走?答案就在韩棠那张脸上。
小蓝是一个好姑娘,热情厚道,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对我也十分尊重,工作上从不推诿。我们相处了三年,亲如姐妹,志同道合,无话不谈,唯一不一致的,就是韩棠。
小蓝为此很纠结,曾经十分纳闷地问我:“韩生?到底有什么不好?”
我说:“不爱就没什么不好。爱上了,这男人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的那个劫,分分钟能弄死你。”
看到小蓝受惊的神情,我好心补充,“我真的没夸张,妥妥就是这样。”
她想了一会儿,“小夏姐,你这算不算恩将仇报?”
我无言以对。
我从侧门进屋,房子的主人在小蓝羞中带怯的注视中换好拖鞋,抬起头,瞧了一眼我手上的拳套,没什么表情地问:“今天练了多长时间?”
我小心地答:“上午两个小时体能,下午两个小时技术,都是你安排的内容,没乱改,没过量。”
他点点头,比较满意的样子,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过来,吩咐道:“TOPKING(泰国品牌名)新上了几款拳套,图片在手机里,你自己看看,喜欢哪一款。”
“这么快?”我接过手机,一张一张看,觉得他今天心情不错,还是小心地问:“都不错,你觉得哪个好?”
他走过来,站在我身后,指指图片,“黑色那一款。”
“又是黑色?换一个颜色吧,金色这款怎么样?不过说到颜色,我觉得YOKKAO(泰国品牌名)那款粉红色也不错,就是上面画着蝴蝶的那个。”我试着建议。
他瞧了一眼,不屑地说:“不好,太俗!”
我正想说什么,汪汪进屋了,围着韩帅哥的西装裤一顿乱转,各种讨好、撒娇、卖萌,一副乖巧小狗求关注的蠢萌样。
韩棠真是狠心,再一次施展他的佛山无影脚,将它一脚掀翻,完全无视汪汪泪光闪闪的小眼睛,无助又害怕的小模样。
“就订黑色那款,我明天跟那边的厂家下单。”韩棠说完,从我手上拿回手机,放回口袋,就此拍板。
我在心里叹息,就知道会是这样,因为他每次都这样。韩棠是一个能接受意见,却不能接受拒绝的人,对于他来说,所谓的“跟你商量”,就是他来告诉你怎么做。
“对了,你还需要什么?明天一块儿订下来,省得来回麻烦。”
“那个……我想想,护踝、缠手的绷带,你的和我的都该换了,脚靶还能用,手靶就……”
我话没说完,眼看着汪汪又凑上来,韩少爷又要出脚,我看不下去了。
“你别再踹它了,它好歹也算是你半个孩子,你就不能对它好点吗?”
我把汪汪从这男人脚下救出来,小家伙立马钻进我怀里,委屈得呜呜悲鸣,叫得那叫一个可怜。
我恨铁不成钢,不敢把话说出来,只能在心里狠狠训它:活该!让你往上贴,这次知道厉害了吧?
罪魁祸首却毫无悔意,轻蔑地绕过我们,上楼前还不忘反击:“它是你孩子,它们全家都是你孩子。”
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楼梯的拐弯处。
这三年来,大多数时候,我很感激他。但是不能否认,他混账起来,我就想拍死他。当然,我不敢。
小蓝刚来的时候,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小夏姐,你是韩生的女朋友吗?”
我那时候还躺在床上,如同一个废人,清醒的时候才能说几句话,不清醒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干什么,所以小蓝有什么问题,都是趁我清醒的时候问。
我说:“不是。”
“你是他的亲戚?”
“也不是。”
她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他的情妇。”
我叹气,捺着性子解释:“他的前妻是我的闺蜜,我的前男友是他的发小。”
小蓝掰着手指头想了想,对我说:“也就是说,你们两个其实什么关系都没有。那他为什么要照顾你,还为你做这么多事?”
我说:“大概是因为,他太爱他前妻。你不知道她前妻有多漂亮,在他心里,她就是一个女神。女神说的话,他当然要听。”
小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觉得也是……”言下之意,韩棠绝对不是因为对我有好感才帮我。
这话听着挺伤人,尤其听的人还是一个形容枯槁、面色蜡黄、身材严重走形、没有一丝人气的女病人。
不过说心里话,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
文昭曾经说过,我跟韩棠“不是冤家不聚头”,我那时只当笑话听,却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会一语成谶。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三年前,对我进行强制医疗的那家医院,在某天深夜,遭遇了一场罕见的大火。
没有人知道这场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可是在场的人都记得,不过一时片刻,病房区便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到处都是人们的呼喊声,逃生的脚步声,救火车的鸣叫声,如同一个真正的人间炼狱。
韩棠踏着火光而来,没什么表情地对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我问:“你是跟我走,还是继续留在这儿?”
他让我自己选,可怜那时的我已经太久没跟活人沟通,长期过量的药物,不但让我丧失了活动能力,连话都说不利索。
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当时好像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拽了拽他的衣角,算是表明态度。
韩棠明白了我的意思,将我整个人抱起来,带离那片沸腾的火海。
后来我跟小蓝提起这件事,小蓝神往地说:“韩生那时候一定很帅,像英雄一样,把你救出水深火热。”
他帅不帅我早就忘了,也不重要,我那时最担心的是他会不会看不懂我的意思,好在我们两个大多时候都是鸡同鸭讲,对这个肢体语言的理解却没有偏差。
否则,我真担心他会把我留在那儿,让我变成一把灰。
后来韩棠说起这件事,表情总有些不耐。
他说,本来是想办好手续,走正规合法的路线把我弄出去,又担心动静太大,文家二老会有戒备,无奈之下,他才放了那把火,烧了他们半座医院,把我住了六个月的那间病房烧成了瓦砾,也将叶楠这个名字,永远烧死在那家精神病院的历史中。
三年前,在官方的记录上,叶楠作为一名有过严重犯罪记录的精神病人,在法院裁决的强制医疗中,因为一次意外,死于一场大火。
这是外人看到的真相。可是你要知道,有时外界的真相并不等于事实。
不过回想起那段时间,最让韩棠心烦的不是火灾的善后问题,而是他根本不知道,被他救回来的究竟是什么。
说我是一个正常人?可是我癫狂发作的时候就像一个真正的疯子,如果不给我穿束缚衣,我能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也能把别人弄得头破血流,我住的地方,就像被龙卷风席卷过的灾难现场。
据说有一次,我前一分钟还是好好的,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忽然发疯把自己的头往墙上撞。还好韩棠眼明手快,揪住我的衣领一把拽了回来。我拼命挣扎,他扣住我的脖子把我摁在床上,我咬住他的虎口,他狠狠甩了我一巴掌。人被他打蒙了,也老实了,缩在床上痛哭不止,像只小动物一样瑟瑟发抖。
我对这件事没什么印象,是小蓝后来告诉我的。
她说,那时的我真的很恐怖,疯疯癫癫,喜怒无常,好像随时都会爆发,会摔东西,会打人,但更多的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自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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