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的三类语言行为应该说概括了全部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所有这些都是一种只盯住在场的东西的语言行为,而不具有把隐蔽的东西显现出来的特性。奥斯汀虽然强调某种语言行为要与其语境或说话的场合相结合,但那只是出于让某种语言行为适当而有效的考虑,其所特意盯住的对象,正是该种语言行为本身所讲出的在场者。奥斯汀所说的语境或场合,表面上没有出场,实际上却也是出场的东西。
塞尔在“以言行事的行为”中专门列入了“表情式”一类的语言行为,例如祝贺、哀痛、抱歉之类的言语均属之。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单纯的表情式语言就是诗性语言。对单纯的某种心理状态的描述,和对单纯的某种物理事物的描述一样,都是把客体与主体分离、把在场者与不在场者分离的日常语言或科学语言。
总之,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特点就是以主体与客体关系为前提,把在场与不在场、显现与隐蔽割裂;而诗的语言的特点则是二者的融合。
2.抽象性语言与一次性语言
与此相联系的是,诗的语言的特点还在于诗具有独特性、一次性。Otto Pöggeler在解释海德格尔关于诗和思的关系时说:“思维的说”与“诗意的说”,或者说,“思维”与“诗化”,“它们之接近在于两者因各自言说的特性而保留着相互的区分。海德格尔用公式化的简明语言说:‘思想家言说存在,诗人给神圣的东西命名。’……诗人所作的是给神圣的东西的要求以一种直接的回答,给神圣的东西‘命名’,而思想家不能自命做到这一点。……相反,思维必须拒绝对神圣东西的要求作直接的回答”[1]。所谓“命名”,乃是指独特性、一次性,只有诗人才可以在诗意中独特地、一次性地、亦即创造性地直接把握到真意,思想家用逻辑的、推理的语言,总是只能把握到一些普遍性的、抽象的东西,对真意或境界只能间接地去把握。这就是诗与思、诗的语言与概念式语言的又一区别之处。
注释:
[1] Otto Pöggeler,Heidegger's Path of Thinking,p.227.
三、中国古典诗的语言的特征和要求
刘勰《文心雕龙·隐秀》篇:“情在词外曰‘隐’,状溢目前曰‘秀’。”(这段话出自《隐秀》篇的佚文)刘勰所谓词外之情(即言外之意),实际上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诗的语言之具有暗示未说出的东西的特点之意。刘勰的这两句话可以说最简明扼要地概括了诗的语言的本质。中国传统诗论和传统哲学爱讲“言不尽意”,“言有尽而意无穷”,这并不是说中国传统思想否认或怀疑语言的表达能力,就像有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其实,“言不尽意”、“言有尽而意无穷”恰恰是重视诗的语言之不同于一般非诗的语言之区别的表现,恰恰说明了诗的语言乃是以说出的东西(即“有尽之言”)暗示出未说出的“无穷之意”(我们说的言外之意,主要不是指抽象的概念或道理,而是指具体的意境,其中也包括“词外之情”)。如果语言根本不能表意,那还有什么诗的艺术可言呢?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所以也特别重视发挥语言的诗性,重视用诗的语言表达(严格说是暗示)无穷之意。中国古典诗的水平之高下,主要不在于说出的东西,例如辞藻之华丽与否,而在于说出的言辞对未说出的东西所启发、所想象的空间之广度和深度。
中国古典诗的语言所具有的上述基本特性,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1.言约旨远
诗的语言不能像平常说话或科学的逻辑论证那样铺陈展开,它要求用尽量少的语言表达尽量多的内涵,所谓“言约旨远”(《世说新语》),“语少意足,有无穷之味”(洪迈:《容斋随笔》),“语少而意广”(陈师道:《后山诗话》)等,都是说的这个意思。魏庆之编《诗人玉屑》引述了《漫斋语录》的这样一段话:“诗文要含蓄不露,便是好处。……用意十分,下语三分,可几风雅;下语六分,可追李杜;下语十分,晚唐之作也。用意要精深,下语要平易,此诗人之难也。”我们当然不必拘泥于这些比喻性的具体数字,也不必认为从四言诗到五言诗到七言诗是一个距离“言约旨远”的水平愈来愈低下的过程。这段话无论如何指明了诗的语言的一个特点:为了要含蓄不露,暗示较大的未说出的东西的空间,说出来的言辞一定要量少而含金量大。否则,就成为无诗意的散文了。唐庚的《唐子西文录》称赞杜诗之含蓄深远说:“过岳阳楼,观杜子美诗,不过四十字尔,气象宏放,含蓄深远,殆与洞庭争雄,所谓富哉言乎者。……杜诗虽小而大……”“小”者,词量少之谓也;“大”者,含意深远之谓也。王力先生曾以杜甫《春日忆李白》中的两联为例具体说明了诗的语言的这一特征:“诗词是最精练的语言,要在短短的几十个字中,表现出尺幅千里的画面,所以有许多句子的结构就非压缩不可。……例如杜甫的《春日忆李白》中两联: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若依散文的语法看,这四句话是不完整的,但是诗人的意思已经完全表达出来了。李白的诗清新得像庾信的诗一样,俊逸得像鲍照的诗一样。当时杜甫在渭北(长安),李白在江东,杜甫看见了暮云春树,触景生情,就引起了甜蜜的友谊的回忆来。这个意思不是很清楚了吗?假如增加一些字,反而令人感到是多余的了。”[1]
但仅仅词量少,并不足以暗示未说出的空间之深远,“言约”一条并不足以保证“旨远”。这说出的少量语言还必须具有更积极的特点,才能达到“旨远”的目标。
2.象征性与暗喻性
它以表示具体事物或具体实景的语言暗示(象征)深远的意境。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利科(Paul Ricoeur)认为,“语言的神奇性正是在于:语言是利用象征的特性玩弄‘指明—隐藏’的双重方向的运动的魔术——语言在‘指明’时就包含了一种新的‘隐藏’,而在‘隐藏’时又包含了再次指明的可能性”[2]。利科这段话是就一般语言的特性而说的,至于诗的语言,我想当然更具这种象征性特色。中国古典诗中有以单个的语词为象征的,例如以松柏象征坚贞;也有以全诗为象征的,例如张九龄的《感遇》:“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林。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可以荐佳客,奈何阻重深。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这就是以丹橘及其经冬不谢的具体形象,象征诗人高洁的品格,从而使读者理解诗人个人的内心生活。中国人无论古人还是今人,都有共同的传统背景,生活于一个古今一体的“共同体”中,所以即使是今人也能理解丹橘的品质,从而使古人张九龄的个体性的东西得到今人的理解和同情。张九龄的《感遇》,可以说全诗都是用象征性语言暗示更深远的意境或情意。又如王维的《终南别业》:“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全诗写的是实情实景,非常形象,然而这些富有象征性和暗喻性的语言却指向一个没有说出的物我两忘的境界,让读者能心领神会,恍若身历其境(关于上引两诗的象征性和暗喻性语言的区别,本文从略)。
当然,并非所有的中国古典诗都以象征性和暗喻性语言见长,但象征性和暗喻性语言在中国古典诗中却是常见的现象,尽管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这种语言构成了中国古典诗的一个重要特色。
黑格尔也曾提到,东方诗人爱用具体的图像和暗喻的方式使人兴起对所写对象之外的与其本身有联系的东西的兴趣,也就是说“把人引导到另一境域(in ein andre Element),即内容本身的显现或别的相近现象(in andre verwandte Erscheinungen)”[3]。黑格尔还以此作为诗与散文意识的区别:散文意识注重所写对象本身的特性以及对此对象的内容及其意义的精确、鲜明和可理解性;诗则注重形象及其所引发的背后与之有关联的领域,因此,人们可以用散文对诗做不同的解释[4]。散文是凭知解力表述真理;诗是用形象显现真理。[5]黑格尔对诗的这一特点及其与散文的区别的说明,对中国古典诗也有一定的意义,只是黑格尔从西方古典的概念哲学和西方古典美学的典型论出发,把诗所写的东西背后的境域或真理只理解为理念、概念、典型,而中国古典诗所暗喻的未说出的领域则主要不是抽象的理念、概念,而是具体的深远的意境。
3.画意性
上面已经谈到诗的语言应是表示具体事物或具体实景的形象性语言,这一点实际上已涉及画意性语言,但单纯形象还不等于就是画意。例如,前引张九龄的《感遇》虽然用的是形象性语言,但比较缺乏画意,而《终南别业》则是一首画意很浓的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这四句诗,虽然是语言而非绘画中的线条、颜色和人物姿态,但这样的语言却具有触发人的想象和联系的特点,让鉴赏者在头脑中产生一幅“状溢目前”的生动画面,“状溢目前”在这里就是有线条、有颜色、有人物姿态之意。
但是,我这里所讲的画意性语言,并非指单纯描写景物的诗,而是指画意的背后还隐藏着深远的境界。王维的《终南别业》,就既是诗中有画,而又在画的背后隐蔽着一种悠然、空寂的境界。陶渊明的《饮酒》:“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表面上是一首描写田园山水的单纯写景的诗,但仅仅这样来看待这首诗,则显然未能真正领略其诗意。这几句诗在描写“人境”的现实田园景物时,却隐蔽着语言文字所未说出的超现实的情趣和理想境界。所谓“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应是此意。也许我还可以在此再补上一句:“画外之画”,或许更能直接表达我的看法。中国古典诗中有不少描写景物、注重形似的好诗,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或诗论却更加崇尚画意与深远的境界相结合的诗,崇尚有神韵的诗,而不是崇尚单纯形似的诗。
4.音乐性
语言是有声音的,与音乐有共同之处,音乐比起绘画来更接近语言,因此,诗的语言之具有音乐性也比它之具有画意要更为直接。
诗的语言的画意性在于提供空间上同时并存的事物的外在形象,使语言所未说出而又暗指的精神境界更具鲜明性,但仅仅画意性语言还不足以表达时间上先后之承续,不足以暗指精神境界的节奏性,这就需要语言的音乐性。
人与万物一体,息息相通,真正高远的精神境界也必然是这息息相通的整体之显现,它本身不但有画意,而且有节奏,有音乐性,它是回旋荡漾、波澜起伏、时而高扬、时而低沉的。因此,诗的语言也必然具有这种以节奏为基础的音乐性,从而使诗中已说出的语言能暗指未说出的深远境界的节奏和音乐性。黑格尔也曾说过,人的内心生活是回旋往复、震颤不停的,因此,音乐适合于表现内心生活的这一特点。“通过音乐来打动的就是最深刻的主体内心生活;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6]“音乐凭声音的运动直接渗透到一切心灵运动的内在的发源地。所以音乐占领住意识,使意识不再和一种对象对立着。”[7]即是说,“在音乐里”,“主客的差别消失了”[8],达到了一种完全忘我的境地。中国古典诗所讲的四言二二、五言二三、七言四三的格律以及押韵、平仄、双声词、叠音词等都是诗的语言音乐性的表现,而且这种音乐性都是和诗的语言所暗示的意境、内心生活相配合的。例如崔灏的《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诗人吊古思乡之情悠悠久长,押十一尤的韵最为恰切,如用仄韵则显然不妥帖。反之,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词用短促的入声韵(这首词用的是互相通用的六月和九屑的韵),则正好表现其悲壮忠愤之情,如用平韵则不能与这种情感相配合。又如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首句连叠七字,顿挫凄绝,仿佛可以听到诗人感情波澜起伏的心声。若非语言的音乐性效果,何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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