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埃斯沃斯·托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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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以外,在记姓名和日期方面,托黑远胜于约翰尼;埃斯沃斯的记忆就像是流动的、黏合一切的水泥,能包含所有的东西。如果说约翰尼是一眼正在喷涌的泉水,那埃斯沃斯就像是一块海绵。

    孩子们叫他“埃斯·托黑”,他们通常让他为所欲为,并尽可能地回避他,但不是公开的;他们不理解他。当他们在学习上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是乐于助人的,可以信赖的。他才思敏捷,可以通过起绰号毁掉任何孩子的名声;他在栅栏上画让人吃惊的漫画;他有胆小鬼的所有特征,但却不能归为那一类。他太自信、太安静、太聪明了,足以蔑视每一个人。他什么也不怕。

    他会在街道中间直接走到最强壮的男孩们面前,不是喊叫,没有生气,而是清楚地传出攀谈的声音——没有人看过埃斯沃斯·托黑生气过——“约翰尼·斯多克屁股上打着补丁,约翰尼·斯多克住在一个租来的公寓里。威利·拉维特是个笨蛋。派特·努南是天主教徒。”约翰尼从来没有打过他,其他男孩子们也没有打过他,因为埃斯沃斯戴着眼镜。

    他无法参加球类比赛,却是唯一一个对此感到自豪的人,而其他体质不好的孩子常为此感到失落和遗憾。他认为运动是很粗俗的,他也是这样说的;他说,头脑要比强壮的肌肉更有力,他就是这个意思。

    他没有亲密的私人朋友。别人认为他公正廉洁。在他的童年时代,有两件事让他的母亲引以为豪。

    一次,富有而招人喜欢的威利·拉维特举行了一场生日宴会,同一天也是戴培·姆恩的生日。戴培是一个寡居女裁缝的儿子,爱发牢骚,还经常流鼻涕。除了那些没有被威利邀请的孩子,没有人愿意接受戴培的邀请。在那些双方都邀请的人里,埃斯沃斯·托黑是唯一一个拒绝威利·拉维特而去参加戴培·姆恩生日宴会的人。那是一次可怜的聚会,从中他不可能期望快乐——也得不到快乐。此后,威利·拉维特的敌对者对着威利大吼并嘲笑了好几个月——因为埃斯沃斯为了参加戴培·恩姆的生日宴会而拒绝了他。

    还有一次,派特·努南为了能偷看一眼埃斯沃斯的考试卷,说要送给埃斯沃斯一袋软糖豆。埃斯沃斯收下了软糖豆,让他抄了考试卷。一周后,埃斯沃斯来到老师那里,把那袋没有动过的软糖豆放在桌子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没有供出其他人。老师努力让他说出那个人的名字,可是没有用。埃斯沃斯保持了沉默。他只是解释说,那个犯错的男孩是最好的学生之一,他不会因为良心不安就去牺牲那个男孩的成绩。他是唯一受到惩罚的——放学后被留校两个小时。后来老师不得不把这件事放在一边,保留了原来的考试成绩。但是除了埃斯沃斯·托黑之外,包括约翰尼·斯多克、派特·努南,所有这个班最好学生的成绩都遭到了怀疑。

    埃斯沃斯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爱德琳姑姑,他父亲还没有结婚的妹妹,搬来和他们住在一起,照看着托黑一家。爱德琳姑姑是个身材很高、很有能力的人。一张脸奇长无比,而她的见识也似乎很长。她一生中的隐痛是没有经历过浪漫。海伦立刻成为她最喜欢的人。她认为埃斯沃斯是从地狱中逃出来的小鬼。但是埃斯沃斯对待爱德琳姑姑一直都很礼貌。当有一群朋友——特别是男性朋友在的时候,他会跳过去给姑姑捡手帕,挪椅子。在情人节的时候,他送给她美丽的情人节礼物——用纸做的缎带、玫瑰花蕾还有爱情诗。他像城里小贩一样,高声唱着“甜美的爱德琳”。“你是个蛆,埃斯。”她以前曾经告诉过他,“你以痛苦为营养。”他回答说:“这样一来我便不会饿死。”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彼此保持了中立。埃斯沃斯便以自己喜欢的方式长大了。

    在高中的时候,埃斯沃斯就成了当地的名人——有名的演说者。即使在很多年以后,学校也不再指望还能把其他有希望的孩子也培养成一个“托黑”式的演说家。他赢得了每次比赛,后来,观众们常会说“那个漂亮的男孩子”。他们没有记住瘦弱、平肩、瘸腿、戴着眼镜的小男孩,而是记住了他的声音。每一次的辩论他都赢了,他能证明每一件事情。在一次题为“文字要比武力更有力”的辩论中,埃斯沃斯是正方,他击败了威利·拉维特;然后,他要求改为反方来挑战威利,他又赢了。

    直到十六岁,埃斯沃斯才感觉自己对牧师的事业很感兴趣。关于宗教,他想了很多,他谈论上帝和精神。他广泛阅读了大量这方面的书籍,更多的是关于教堂的历史,而不是信仰的实质。在一次主题为“温顺要在地球上传承”的辩论中,他的演讲让观众流泪了。

    在这个时期,他开始结交朋友。他喜欢谈论信念并且找到了一些乐意倾听的人。只是,他发现他班里聪明、强壮、有能力的男孩子们并不需要他的教导,也不需要他本人。只有屡遭不幸和秉性不高的人才来找他。戴培·姆恩开始像一只无声奉献的狗那样追随着他。比利·威尔逊失去了母亲,晚上,他徘徊着来到埃斯沃斯家,和埃斯沃斯一起坐在门廊上,颤抖着倾听,什么也不说,眼睛大而空洞,带着乞求的眼神。斯科尼·迪克斯有小儿麻痹——他常常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街角,等待着埃斯沃斯。鲁斯蒂·哈泽顿考试没有及格,坐在那里几个小时,不停哭泣,埃斯沃斯冰冷、坚定的手一直拍着他的肩膀。

    已经说不清是他们发现了埃斯沃斯还是埃斯沃斯发现了他们。这些事情的发生好像是一条自然法则——就像自然不允许真空一样,痛苦和埃斯沃斯·托黑也形影不离。他用那浑厚、美妙的声音对他们说:

    “痛苦是好事,不要抱怨。忍受、顺从、接受——感谢上帝让你经历痛苦。因为这样,你会比那些只会大笑和幸福的人们生活得完整。如果你不能理解这个,不要试着去理解。一切不好的东西都来自人的大脑,因为大脑总要问太多问题。只要相信就好了,不需理解。所以,如果你考试没及格,你要高兴。那意味着你比那些聪明的男孩子更好,因为他们想得太多、太简单。”

    人们说埃斯沃斯的演讲很能感动人,也因为这个,埃斯沃斯的朋友始终和他在一起。在和他接触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就离不开他了,像染上了毒瘾。

    在十五岁的时候,埃斯沃斯在圣经课上向老师提了几个奇怪的问题,让全班都很震惊。老师一直在详细解释课文:“如果一个人赢得了整个世界,却丢失了自己的灵魂,这对于他有什么益处?”埃斯沃斯问了这个问题:“那么,如果想成为真正富有的人,一个人就要收集灵魂吗?”老师很想问他究竟要干什么,但是老师控制住了自己,问他什么意思。埃斯沃斯没有解释。

    在十六岁的时候,埃斯沃斯对宗教没了兴趣。他发现了一种崭新的意识形态。

    他的转变令爱德琳姑姑很惊讶。“首先,那是亵渎神灵的,全是胡言乱语。”她说,“其次,没有任何意义。埃斯,我对你感到很惊讶。精神上的‘穷人’——还不错;但是‘穷人’——听起来一点也不体面。除此以外,那不像你,你不会去制造这么大的麻烦——或者是小麻烦。埃斯,你在有的地方、有的事情上有些疯狂。那不好。那根本不像你。”

    “首先,我亲爱的姑姑,”他回答说,“不要叫我埃斯;其次,你错了。”

    对埃斯沃斯来说,变化是好事。他没有成为一个爱攻击的狂热者。他变得更温顺、更安静、更温和了。他更广泛地关注人们。好像有什么东西把焦虑从他的性格中拿走了,并且给了他新的自信。周围的那些人开始喜欢他,爱德琳姑姑不再担心了。好像没有什么现实的原因能让他对革命理论这么全神贯注。他没有参加任何政党。他读了很多书,参加了一些有争议的会议,在那里他讲过一两次,不是太好,大多数时候他都坐在角落里,听着,看着,思考着。

    埃斯沃斯去了哈佛。为了接受良好教育这个特殊的目标,他妈妈立遗嘱时给他留下了自己的保险金。在哈佛,他主修历史,学习成绩一直是最好的。但爱德琳姑姑希望他从事经济和社会学。她害怕他成为一名社会工作者。他没有。他对文学和高雅艺术产生了兴趣。这令她有些困惑。他身上有新的特性了。他从来没有显示出自己有喜爱文学艺术的倾向。

    “你不是那种有艺术家气质的人,埃斯。”她说,“那不合适。”

    “你错了,姑姑。”他说。

    埃斯沃斯和同学的关系是他在哈佛的成就中最不同寻常的。他容易被别人接受。在那些骄傲的年轻的名流后裔面前,他没有隐瞒他卑微的出身,还夸大了它。他没有告诉他们他的父亲是一家鞋店的经理,他说他的爸爸是个补鞋匠。说这些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挑衅和痛苦,也没有流氓无产者的自大。他说,这些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玩笑——如果有人洞察他的微笑——对他们来说也是个玩笑。他做事像个势利小人,但不是不能容忍的势利小人,而是很自然、很天真——努力使自己不要成为一个势利的人。他很有礼貌,不是讨人喜欢,而是让人愿意接受。他的态度能感染人。他如此优秀,人们对此没有疑问。他们认为有一些原因,但这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修道士”托黑,首先是一件有趣的事,接着会变得特殊而有意义。如果这是一个胜利,埃斯沃斯好像还没有意识到这些,好像也不在意这些。他在这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年轻人中前进,带着一个计划,一个长期的计划,每个细节都很明确,除了能分享一路上细微琐事带来的快乐之外,没有其他的了。他的微笑神秘而让人亲近,好像是店主在计算利润时的微笑——尽管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他没有谈论过上帝和痛苦的重要性,而是在谈论大众。在一次持续到黎明的会议上,他向那些全神贯注的听众说,宗教滋生着自私自利,宗教过分强调了个人精神的重要性;宗教除了鼓吹一个简单的原则——一个人要对自身灵魂进行拯救以外,并没有别的什么意义。

    “为了得到纯粹意义上的美德,”埃斯沃斯·托黑说,“为了他的兄弟们,一个人要愿意将最邪恶的罪行凌驾在他的灵魂之上。苦修肉体根本没用。苦修灵魂是唯一具有美德的方式。所以——你热爱广大的人民群众吗?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你送给罢工基金会两只雄鹿,你就尽责了吗?太愚蠢了!任何礼物都无关痛痒,除非是你最宝贵的东西。交出你的灵魂吧。能去撒谎吗?能,如果别人相信的话。能去欺骗吗?能,如果别人需要的话。能去叛逆,干一些流氓行径或者犯罪吗?能!为了你们眼中最低级、最卑鄙的东西。只有当你们开始蔑视自己——对你那无限渺小的自我感到蔑视的时候,你才会得到真正宽广的无私,你的精神才会和巨大的人类精神结合在一起。在守财奴拥挤而狭小的自我洞穴里,已经没有爱的空间。空无一物是为了被填满。对生活的热爱会使他失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对生活的憎恨才会让生命永恒。教堂中贩卖鸦片的人身上拥有一些东西,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是自我牺牲?是的,我的朋友们,一定是的。但是人们不会放弃,还要坚持自己的纯洁,以自己的纯洁为荣,牺牲甚至毁灭自己的灵魂——啊,但是我现在在说什么?只有英雄才能去领会并实现它。”

    在那些努力升入大学的贫穷男孩子身上,他没有获得太多成功;而在那些百万富翁的年轻后嗣中,在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中,他获得了相当多的追随者。他使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

    他以很高的荣誉毕业了。当他来到纽约,便已领先于其他人,有了小小的名声。已经有一些传闻从哈佛传出来了——关于一个名叫埃斯沃斯·托黑的不寻常的人。那些特别有才华、特别富有的人们听到这些传闻后,很快忘记了他们听到的内容,但是记住了这个名字。留在他们头脑中的只是对出色、勇气、理想主义的一种含糊的定义。

    那些适合埃斯沃斯·托黑的人开始走近他。他们很快便发现,他是他们精神上的必需品。不适合他的人则没有接近他,好像这是一种本能。当有人对托黑追随者的忠诚作出评价的时候——他没有任何头衔、程序、组织,但他的圈子从一开始就追随着他——一个满怀嫉妒的竞争对手说:“托黑吸引的是黏黏的那一种。你知道有两种东西能够粘得最牢,泥土和胶水。”托黑无意中听到了这些话,他耸了耸肩,笑了,说:“哦,来来来,还有更多的有黏性的灰泥、水蛭、太妃糖、湿袜子、橡胶腰带、口香糖和含淀粉的甜点心。”然后,他走开了,声音越过他的肩膀继续传来,“还有水泥。”说这话时,他并没有笑。

    他从纽约的一所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写了一篇题为《十四世纪城市建筑的集体模式》的论文。他的生活格外繁忙而多姿多彩。没有人能数得清他所有活动的足迹。他在大学里担任就业顾问,他给小说、戏剧、艺术演出写评论,他写文章,针对少数无名听众做了几次演讲。他的作品已经明显地显示出一定的倾向。他给小说写书评——与城市题材的小说相比,他更喜欢乡土题材的小说;与天才相比,他更倾向于普通人;与健康人相比,他更倾向于病人。当他提到关于“小人物”的故事时,在他的作品里,有一种特别的光芒。“人”是他最喜欢的形容词。与对人的实际行动的关注相比,他更倾向于对性格的研究和性格描写。他更喜欢没有故事情节的小说,毕竟,这样的小说中没有一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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