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作“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纳”。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补一个三明治,三明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 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 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 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象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份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家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须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吃在美国
普通的美国人不大讲究吃。遇到像感恩节那样大的盛典,也不过是烤一只火鸡。三百多年前的风俗,一直流传到现在。
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一度在科罗拉多泉寄居在一位密契尔太太家里,感恩节的前好几天,房东三小姐就跑进跑出张皇失措地宣告:“我们要吃火鸡大餐了!”那只巨禽端上桌来,气象不凡,应该是香肥脆嫩,可是切割下来一尝,胸脯也好,鼓槌也好,又粗又老又韧!而且这只火鸡一顿吃不完,祸延下一餐。从此我对于火鸡没有好感。
热狗,牛肉末饼夹圆面包,一向是他们平民果腹之物,历久弗衰。从前卖这种东西的都是规模很小的饮食店,我不能忘的是科罗拉多大学附近的那一爿小店,顶多能容一二十人,老板娘好穿一袭黑衣裳,有一只狮子鼻,经常高声吆喝:“两只狗!一个亨柏格儿,生!”这种东西多抹芥末多撒胡椒,尤其是饥肠辘辘的时候,也颇能解决问题。我这次在美国不止一次吃到特大型牛肉末饼夹圆面包,三片面包两层肉外加干酪生菜,厚厚的高高的,嘴小的人还不方便咬,一餐饭吃一个也就差不多了。美国式的早餐,平心而论,是很丰美的,不能因为我们对烧饼油条有所偏爱而即一笔抹杀。我喜欢吃煎饼(pancake)和铁模烙的鸡蛋饼(waffle),这一回到西雅图当然要尝试一次,有一天我们到一家“国际煎饼之家”去进早餐,规模不小,座无虚席,需要挂号候传。入座之后,发现鸡蛋饼的样式繁多,已非数十年前那样简单了,我们六个人每人各点不同的一色,女侍咄咄称奇。饼上加的调味品非常丰富,不仅是简简单单的糖浆了。我病消渴,不敢放肆,略尝数口而罢。倒是文蔷在家里给我做的煎饼,特备人工甜味的糖浆,使我大快朵颐。西雅图海港及湖边码头附近有专卖海鲜之小食店,如油炸鱼块、江瑶柱、蚵等,外加炸番薯条、鞑靼酱,亦别有风味。我不能忘的还有炙烤牛肉(barbecue),在美国几乎家家都有烤肉设备,在后院里支上铁架,烧热煤球,大块的肋骨牛排烤得咝咝响,于是“一家烤肉三家香”了。多亏士耀买来一副沉重的木头桌椅,自己运回来,自己动手摩擦装置。每次刷洗铁架的善后工作亦颇不轻,实在苦了主妇。可是一家大小,随烤随食,鼓腹欢腾的样子,亦着实可喜。
美国的自助餐厅,规模有大有小,但都清洁整齐,是匆忙的社会应运而生的产物。当然其中没有我们中国饭馆大宴小酌的那种闲情逸致,更没有划拳行令杯盘狼藉的那种豪迈作风,可是食取充饥,营养丰富,节省时间人力可以去做比吃饭更重要的事,不能不说是良好制度。遗憾的是冷的多,热的少,原来热的到了桌上也变成了温的,烫嘴热是办不到的。另有一种自助餐厅,规定每人餐费若干,任意取食,食饱为止,所谓smorgasbord,为保留它特殊的斯堪的纳维亚的气氛,餐厅中还时常点缀一些北欧神话中侏儒小地仙(trolls)的模型。这种餐厅,食品不会是精致的,如果最后一道是大块的烤牛肉,则旁边必定站着一位大师傅,准备挥动大刀给你切下飞薄飞薄的一片!至于专供汽车里面进餐的小食店(drive-in restaurants)所供食品只能算是点心。我们从纽约到底特律,一路上是在Howard Johnson自助餐厅各处分店就食,食物不恶,有时候所做炸鸡,泡松脆嫩,不在所谓“肯德基炸鸡”(一位上校发明的)之下,只是朝朝暮暮,几天下来,胃口倒尽,所以我们到了水牛城立刻就找到一家中国餐馆,一壶热热的红茶端上来就先使我们松了一口气。
讲到中国餐馆在美国,从前是以杂碎炒面为主,哄外国人绰绰有余,近年来大有进步,据说有些地方已达国内水准。但是我们在华府去过最有名的一家××楼,却很失望,堂倌的油腔滑调的海派作风姑且不论,上菜全无章法,第一道上的是一大海碗酸辣汤,汤喝光了要休息半个钟头才见到第二道菜,菜的制法是油腻腻黏巴巴的几样菜如出一辙,好像还谈不到什么手艺。墙上悬挂着几十张美国政要的照片,包括美国总统在内,据说都曾是这一家的座上客,另一墙上挂着一副对联,真可说是雅俗共赏。我们到了纽约,一下车就由浦家麟先生招待我们到唐人街吃早点,有油条、小笼包、汤面之类,俨然家乡风味。后来我们在××四川餐馆又叨扰了一席盛筵,在外国有此享受自是难得的了。西雅图的唐人街规模不大,餐馆亦不出色,我们一度前往加拿大的温哥华一膏馋吻。
我生平最怕谈中西文化,也怕听别人谈,因为涉及范围太广,一己所知有限,除非真正学贯中西,妄加比较必定失之谫陋。但是若就某一具体问题做一研讨,就较易加以比较论断。以吃一端而论,即不妨比较一番,但是谈何容易!我们中国人初到美国,撑大了的胃部尚未收缩,经常在半饥饿状态,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哲学尚未忘光,看到罐头食品就可能视为“狗食”,以后纵然经济状况好转,也难得有机会跻身于上层社会,更难得有机会成为一位“美食者”。所以批评美国的食物,并不简单。我年轻时候曾大胆论断,以为我们中国的烹饪一道的确优于西洋,如今我不再敢这样的过于自信。而且我们大多数人民的饮食,从营养学上看颇有问题,平均收入百分之四十用在吃上,这表示我们是够穷的,还谈得到什么饮馔之道?讲究调和鼎鼐的人,又花费太多的工夫和精力。民以食为天,已经够惨,若是说以食立国,则宁有是理?
记日本之饮食店
友人王君,有易牙癖。顷自东瀛归,述日本饮食店之种类及其烹调法,甚为详尽。爰为记之,以备东游者之参考焉。
日本人之烹调法,分为二种:甲、固有者;乙、外来者。
日本固有烹调法之饮食店,种类颇多。
①日本料理屋 饭皆米饭,菜多鱼虾,酒多为日本酒,重喝不重吃,菜多生冷,味多甜,为纯粹之日本风。
②牛鸟屋 饭皆米饭,菜为牛肉片、鸡片、鱼片等,皆以生者进,佐以酱油、白糖,副食物为大葱、豆腐、干粉,由客人自己动手下锅。
③便当屋 卖米饭及简单之冷菜。
④寿司屋 卖团成长圆形之冷饭,副食物为紫菜、咸菜、生鱼片、煮虾片、炒鸡蛋片,裹于饭团内,或附着于其外。
⑤汁粉屋 以豆沙与年糕同煮,和以白糖,名曰“汁粉”。又以各种水菜与年糕同煮,和以酱油,名曰“杂煮”,兼卖各种黏点心。
⑥铭酒屋 卖日本酒与冷菜,重喝不重吃,兼营暗娼。
⑦茶屋 卖茶与点心、水果,有时亦兼寿司,野外有之,市内繁华之地无有。
至于外来烹调法之饮食店,则有二种:
甲、古代输入者
①荞麦屋 以荞麦粉为条,煮而食之,名曰“荞麦”;以小麦粉为条,煮而食之,名曰“馄饨”。冷吃时,蘸以酱油,类似中国之凉拌面;热吃时,和以汤及酱油、葱丝,类似中国之素面。有时加以炸虾、鸡子、鸡片,临吃时,对酱油浇汤,故往往糟烂不堪也。
②天妇罗屋 以小麦粉裹鱼虾之类炸之,名曰“天妇罗”,兼卖米饭与日本酒。
以上二种烹调法,皆模仿中国者也。
乙、近代输入者
①西洋料理屋 卖大菜与西洋酒,佐以面包,有时兼卖米饭,与中国之番菜馆同。其烹调法,有英、法、德、俄、美各国风之区别。
②牛乳屋 卖牛乳、面包与洋点心。
③咖啡屋 卖咖啡与洋点心,有时兼卖简单之西餐。
以上三种烹调法,皆模仿欧美各国者也。
④中国料理屋 卖中国菜与饼干、饺子、包子、烧卖等类,兼卖中国各种点心,有北京风、山东风、上海风、广东风之区别,而山东、广东风者尤多。
⑤朝鲜料理屋 卖米饭与朝鲜式之菜。
此外又有冰屋一种,专卖冰与汽水,夏天有之,冬天则改卖水果焉。
以上所举各种,在十数年前,日本料理最流行,西洋料理次之,中国料理又次之,朝鲜料理亦有。近来西洋料理与中国料理大盛,日本料理大衰,朝鲜料理几绝迹矣。盖日本料理,菜甚简单,价极昂贵,重喝不重吃;但其下女装饰,较为华丽,且可以在外边叫艺伎,故含有行乐性质。以打茶围为目的者,愿去;专以吃饭为目的者,不愿去也。西洋料理,以卖饭与大菜为目的,价较廉,味较美。中国料理,以卖面与点心为目的,价益廉,味益美。两者皆重吃不重喝,且不能挟伎偕往,故凡以吃饭为目的而图省钱者,皆愿往也。朝鲜料理,好卖辣菜,不甚可口,且不投日人嗜好,近来受西洋料理、中国料理之影响,已归淘汰之列矣。
日本料理,有一等馆子,无二、三等馆子;缘一等馆子,地势宏敞,应酬周到,二、三等馆子,较为狭隘,应酬欠周,有钱者不肯去,无钱者不敢去,故多改业,开西洋料理。中国料理,有二、三等馆子,无一等馆子。因日人吃中国菜,尚未成习惯,目的在吃中国面与烧卖、包子;故小馆能支持,大馆不易存在也。唯西洋料理,各等馆子皆有,足见其流行之盛,可以压倒一切也。
十数年前,中国料理初兴时,营业者多中国人,顾客亦皆中国客也。现在中国料理盛行,则营业者多日本人,而顾客亦多日本客矣。中国顾客所以减少者,由于留日学生逐渐回国,人数大减之故。日本顾客所以增加者,则以中国料理价廉物美,故趋之若鹜也。
关于苹果
我一向不爱吃苹果,倒不是为了西方人传说夏娃吃了禁果而犯了世世代代的滔天大罪,亚当吞了苹果而卡在喉咙里变成为喉结,因而产生反感。我对这秀色可餐的果实发生反感,是因为幼时在北平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有机会亲近它的颜色,年关将届预订的苹果便盛在糊纸的笼筐里挑到了家门,五只成一单位放在高脚锡盘上,佛龛前四盘,祖先牌位前四盘,白里透绿,绿里透红,看得孩子们馋涎欲滴,要等到正月十五撤供,才能每人分上一两只,那时节由于烟熏火燎,早已成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这种苹果后来好像渐渐被淘汰了。苹果,像许多其他的水果一样,大概不是我们中国固有的。《本草纲目》:“柰与林檎,一类二种,实似林檎而大,一名频婆。”频婆即苹果,是梵语,据西方辞典所载苹果最早见于高加索一带,后来才繁衍至其他各处,传至中国好像是很晚近的事。“柰”字见《说文》,可是柰究竟是否今之苹果,不敢确定,因为这一科的植物品类甚多。看我们国画花卉蔬果一类,似无苹果,想来大概不是有悠久历史的东西。我后来旅居山东,知道烟台一带产量甚丰,但是色香味已非我幼时所见苹果那样,显然是新的外来的品种,有所谓香蕉苹果者,风味特佳。
韩国的苹果,大而无味。我在三十年前途经仁川,购得一篓,携归船上,码头上恶少成群,公然攫夺,到得船上只剩了半篓。这是韩国给我的小小印象之一。
苹果传到美国不到两百年。约翰·查普曼(一七七四—一八四五)绰号“苹果种子先生”,他推广苹果的种植近于热狂。现在华盛顿州雅奇玛一带是美国盛产苹果的地区之一,已有一百年历史。果熟时来不及摘取,常有大批的墨西哥人以较低工资前去应雇。顾客自行动手摘取,亦在欢迎之列。苹果种类多达三千,最著者则不外红黄二种,品质佳者甜脆多汁,入口稍加咀嚼即有浆汁汩汩下咽。遇到苹果园主人制作苹果汁,则常被邀饮,浓浓的,浑浑的,甜甜的,那风味不是瓶装罐头的可以比的。苹果产量太多,所以商人就捏造了一句箴言“日食苹果一个,医生不需看我”,上口合辙,居然腾播于众人之口。其实这只是商业广告的噱头,毫无事实根据。一个中等大小的苹果,平均重量为一百五十克,其中所含之维生素C不过三毫克,中号一百八十克的橘柑所含之维生素C为六十六毫克,相差不可以道里计。苹果对人健康之主要贡献乃其纤维质,有清肠之功,然此种纤维质在杂粮蔬菜之中所在皆是。
低回于苹果树下,不禁忆起儿童读物中所描述的牛顿。牛顿二十四岁时在苹果树下,看见苹果落地(说得更戏剧化一些则是苹果正好打在他的头上),于是顿悟,悟出了万有引力的道理,其实这是误会。科学上的一项重要原理,焉能于无意中得之,天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牛顿在看到苹果落地以前,早已在穷搜冥讨,考虑月亮、地球及其他星体运转的问题,他早已有所发现,看到苹果落地不过是给了他灵感,他从而获得新的印证而已。否则,落地者岂止苹果,看到苹果落地者又岂止牛顿一人?
那棵苹果树早已死了,好事者把那棵树的木头一块块地锯下来,高价出售,作为纪念品。
豆腐干风波
踏上美国本土的时候,海关人员就递过一张印刷品,标题是“致光临美国的诸位来宾”,开端是由美国总统写给各国旅客的一封公开信,内容如下:
各国来宾:
凡踏上美国国土的人,无须自居为客,因为美国本是由许多国家、肤色与信仰的人们所组成的一个国家。我们崇信个人自由,所以我们共享来自许多国土无数人民的目标与理想。
美国欢迎诸位自海外光临,认为这是指向国际了解与世界和平之一重要步骤。诸位即将发现,吾人将热烈地向诸位展示本国种种,但亦同样热烈地谋求关于贵国的认识。无疑的,诸位对于美国必已稔知不少事物,大部分必已访问过本国。本国人民甚愿贵国有更多的人光临。我们均愿竭尽全力使诸位之访问愉快而且值得怀念。
美国总统
这一篇官样文章措辞立意均属平庸,没有骈四俪六,掷地不会作金石声,但是出语自然,词能达意,而且由一国元首出面,和你“忘形到尔汝”地交谈起来,这情形就不寻常了。这至少在形式上是一种礼貌的表现,礼多人不怪,可以稍稍抵消一些海关人员经常难免引起的不愉快。
我在今年四月廿一日在美国西部的西雅图办理入境手续,并没有什么大不愉快,除了检查太细耗时太多以外。当年奥斯卡·王尔德初抵纽约,海关人员问他:“有什么应该上税的东西要申报吗?”王尔德答道:“除了我的天才之外没有什么可申报的。”这是王尔德的作风,任何人都会一笑置之的。美国海关的规定,我早就略知一二。所以我一不带黄金,二不带白面(海洛因),三不带肉松牛肉干。海关人员检查我的东西,我无所恐惧。检视护照的时候,一位高高大大的美国人在我手提包里翻出一盒官燕,他眉毛竖起,愣住了。
“这是什么东西?”他问。
我据实告诉他:“这是‘鸟窝’,燕子的窝,可以吃的。”
他好像是忽然想起来了:东部瀛洲是有一种古怪的人,喜欢吃鸟窝,煨为燕窝汤,还认为有清痰开胃之功。显然的他以前没有看见过这个东西。他立刻高举燕窝,呼朋引类大声喊叫:“喂,你们来看,这家伙带了一盒燕窝!”登时有三五人围拢了来,其中有一个年轻小伙子伸长了橡皮脖子,斜着脑袋问我:“你爱吃燕窝汤吗?”我为省事起见,点点头。其实我才不爱吃这劳什子。看见这东西我就回忆起六十多年前我祖母每天早晨吃那一盅冰糖燕窝的情形,燕窝是晚上就用水泡着,翌日黎明老张妈戴上花镜弓着背用一副镊子细吹细打地摘取燕窝上黏附着的茸毛,然后放在一只小薄铫儿里加冰糖文火细炖。燕子啖鱼吐沫累积成窝固然辛劳,由岛人冒险攀缘摘取以至煮成一盏燕窝汤也不是简单的事。而且其淡而无味和石花菜也相差不多。何苦来哉!
美国海关检查入境行李本来是例行公事,近年来人心不古,美国也壁垒森严了。在行李检查室旅客大摆长龙,我看着在我前面的人翻箱倒箧之后的那副尴尬相,我也有一点心寒。我的行囊里有一大包豆腐干,这是我带给士耀文蔷的礼物。住在国外的人没有不想吃家乡食品的,从海外归来的人往往以饱啖烧饼油条为最大的满足。所以我这一包豆腐干正是惠而不费的最受欢迎的珍品。但是只知道吃热狗、牛肉饼的美国人怎能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呢?黑不溜秋的,软了吧唧的,放在鼻头一嗅,又香喷喷的。
“嗨,你这是什么东西?”海关人员发问了。
我据实告诉他:“这是豆腐,脱去水分而成豆腐干。”
“豆腐?”他惊疑地说,摇摇头,他心里大概是说:“你不用骗我,我知道豆腐是什么样子,这不是。”他终于忍耐不住表示了疑问:“这大概是肉做的吧?”如果这是肉做的,就要在被没收之列。所以我就坚决地否认。我无法详细地对他说明,豆腐是我们汉朝淮南王刘安所创始的,距今已有两千多年,豆腐加工而成为豆腐干,其历史也不会很短。我空口无凭,无法使他相信豆腐干与肉类风马牛不相及。最后他说:“你等一等,我请农业部专员来鉴定一下。”这一下,我比较放心,因为我知道近年来美国的知识分子已开始注意到豆腐的营养价值及其烹调方法。果然,那位专员来了,听我陈述一番之后,摸了摸,闻了闻,皱皱眉头,又想了想,一言未发地放我过关。
海关人员臊不搭地饶上这么一句:“你们中国人就是喜欢带些稀奇古怪的药品和食物!”
他的话不错,我确是带了不少药品和食物,不过是否稀奇古怪,却很难说。食物种类繁多,各民族有其独特的风俗习惯,少见则多怪。常有外国人说,我们中国人吃蛇、吃狗、吃蚱蜢、吃蚕蛹、吃鱼翅、吃鸟窝……好像是无所不吃,又好像有一些近于野蛮。这就是所谓少见多怪。最近有一位美国人James Trager写了一本大书The Food Book,讲述自伊甸园起以至今日各地食物的风俗习惯,当然也讲到中国,他说中国人吃猿猴的嘴唇、燕子的尾巴、鸟舌汤、炸狼肉。海外奇谈说得这样离谱,我只好自惭孤陋寡闻了。
美国海关人员的态度实在值得称道。他们检查得细致,但是始终和颜悦色,嘴角上不时地出现笑容,说话的声音以使我听见为度,而且不断地和我道几句家常,说几句笑话,最后还加一句客套:“祝你旅途愉快!”我在检查室耗费了一个多小时,要生气也没法生气。倒是来接我的家人们隔着玻璃窗在外面等候,有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我和季淑走出检查室,士耀、文蔷带着君达、君迈给我们献上两个花束。这两个孩子为了到机场接我们,在学校请了一天假,级任老师知道了他们的请假缘由之后,特从她自己家园中摘取一大把鲜红的郁金香,交给他们作为花束的一部分。谁说美国人缺少人情味?
“啤酒”啤酒
两年前有一天我的女儿文蔷拿来三罐啤酒,分别注入三个酒杯,她不告诉我各个的牌名,要我品尝一下,何者为最优。我端起酒杯,先放在鼻下一嗅,轻轻浅尝一口,在舌端品味,然后含一大口在嘴里停留一下再咕噜一声下咽,好像我真懂品酒似的。三杯品尝过后,迟疑了一阵,下判断说:“这一杯比较最香最美。”她笑着记下我所投的一票。
然后她另换三个杯子,也各注入不同商标的啤酒,要我的外孙邱君达来品尝。他已成年,可以喝酒。他喝了之后,皱皱眉头,说:“我认为这一杯最好。”她又记下了他所投的一票。
她再换三杯,斟满了酒,要我的即将成年的外孙君迈参加评判。他一杯一大口,耸肩摊手,说:“差不太多,比较这一杯较佳。”她又记下他的一票。
她说:“现在我要宣布品评的结果了。我选的三种不同的啤酒,第一种是瑞尼尔啤酒,是有名的老牌子……”我证实她的话说:“不错,是老牌子,我在六十九年前就喝过瑞尼尔啤酒,那时候美国正在禁酒,但是啤酒不禁,所以我很喝过些瓶。那时候啤酒尚无罐装,只有大小两种玻璃瓶装。我喝惯了站人牌、太阳牌啤酒,初喝瑞尼尔牌觉得味淡而香,留有很好印象。透明的玻璃瓶,标签上印着西雅图附近山巅积雪的瑞尼尔山。”她接着说:“第二种是奥仑比克啤酒。”我立即忆起十年前参观过的西雅图南边的奥仑比克啤酒厂,厂房规模不小,参观者络绎不绝,分批由专人讲解招待,展示啤酒酿造过程,最后飨客啤酒一大杯。此后我常喝奥仑比克啤酒。酒罐上有一句标语:It’s the water(是由于水好)。这句话很传神。她最后介绍第三种,没有牌名,本地人称之为“啤酒”啤酒(“Beer”beer)。
这就怪了。什么叫作“啤酒”啤酒?
我们一致投票的结果认为最好的啤酒正是这个没有牌名的啤酒,正式的名称是Generic Beer(无牌名的啤酒)。罐头上糊一张白纸,没有任何色彩图样和宣传文字,只有一个粗笔大字Beer。看起来真不起眼,没有尝试过的人不敢轻易选用。本地人无以名之,名之为“啤酒”啤酒。
这个试验是有意义的,证明货的好坏不一定依赖牌名或厂家的名义,更不在于装潢,较可靠的方法是由消费者自己实际直接辨别。某一牌名或厂家的出品,能在市场建立信用,受人欢迎,当然有其理由,绝非幸致。但是老牌子的出品未必全能长久保持原来的品质,新牌子的出品亦未必全是后来居上。因此消费者要提高警觉。
货物的包装是一门学问。包装要结实,又要轻巧;要有图案,又要不讨厌;要有色彩,又要不庸俗。要有第一流的好手投入包装设计的工作里,要肯不惜工本地在包装上精益求精。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货品要包装。
广告是推销术的一大重要项目。要使用各种技巧,抓住人的注意,引起人的好奇,诱发人的欲望,而时常以利用人的弱点为最厉害的手段,并且以连续不断的方式在大众面前出现,使人于不知不觉之中接受暗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广告的费用是成本的一部分。
无牌名货品在观念上是一项革新。为要达到物美价廉的目的,不要装潢,不做广告,赤裸裸地以本来面目在货架上与人相见。以“啤酒”啤酒来说,其价格仅约为其他名牌啤酒之一半,而其品质之高为众所公认。
无牌名货物之出现首先是在法国,时为一九七六年。有一系列的连锁超级市场名加瑞福(Carrefour)者,推出几种无牌名的商品,立即从法国推展到美国的芝加哥,先是珍宝食物商品(Jewel Grocers)采用,随即蔓延到全美各超级市场。以塔科马为根据地的西海岸食品商店(West Coast Grocers),是推销无牌名商品的一大重镇。西雅图东北区则以阿伯孙超级市场为主要推销处,在全部食物销售量中约占百分之二,但是前势看好。有些超级市场让出整行的货架陈列无牌物品,如花生酱、纸巾、啤酒之类。也有些超级市场拒售无牌商品,如Safeway及Thriftway,他们推出本厂特产的商品,以与无牌商品抗衡。也有人指责无牌商品的品质欠佳,例如阿伯孙市场出售之无牌香草冰激凌,有人说气泡多而奶油少。但是一般而论,责难的情形很少。至少“啤酒”啤酒的声誉日隆。出产这种啤酒的是华盛顿州温哥华的大众酿造公司(General Brewing CO.),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开始上市,现已成为市场上的热门货品,在西部有六州发售。由于生产能力的限度,已无法再行扩展业务。
并不是人人都喜爱物美价廉的东西。也有人要于物美之外还要价昂,因为价昂可以满足另外一种欲望,显得自己高人一等,属于富裕的阶级,所以“啤酒”啤酒尽管是物美价廉,仍有人不惜加以摒斥,私下里喝未尝不可,公开用以待客好像是有伤体面了。
我爱“啤酒”啤酒,不仅是因为物美价廉,实乃借此表示我对于一般夸张不实的广告之厌恶。我们为什么要受某些骗人的广告的愚弄?为什么要负担不必要的广告费用、装潢费用?
我的大女儿文茜远道来探亲,文蔷知道乃姐嗜饮,问我预备什么酒好,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啤酒”啤酒。
康乃馨牛奶
由西雅图到斯诺夸密去的公路上,有一岔道,通往康乃馨(Carnation)。康乃馨是一个小镇,著名的康乃馨牛奶公司就在这个地方。是牛奶公司因镇而得名,还是这地方因牛奶公司而得名,我不大清楚。镇很小,人口数千,大部分业农,以畜牛为主,都多多少少和牛奶公司发生关系。这公司的总部在加州,但是其发祥地却在此处。此处有一片广大的牧场,有几百头乳牛,有牛棚,有挤奶棚,但是没有加工的厂房。康乃馨的工厂很多,遍及于美国西部海岸,这是其中极有趣的一个。
我们中国人老早就认识康乃馨牛奶水,好像一般人称之为三花牌牛奶水,因为罐头标签上画着三朵花,而那种花的名字不是我们一般人所习知的。因此我到了这家牛奶公司去参观,倍觉亲切,好像是无意中走到了一个熟朋友的老家。一个公司行号非万不得已不会挂出“谢绝参观”的牌子,更不会毫不客气地告白“闲人免进”,招待参观正是极高明的广告手段。康乃馨公司的门口就竖了牌示,指点参观人所应采取的路线,并备有一些说明书之类的文件供人阅览。我们按照指示一处一处地参观。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一片广阔的草原。时值旱季,山坡上的草是枯黄的,唯独这一片草原经人工洒灌是绿油油的。草原上横七竖八地隔着白色油漆的栏杆,有几个栏里正有乳牛吃草。几十年前这公司的业务本来是只限于收购牛乳分销各地,创办人很快地决定自己生产牛乳,于是在这斯诺夸密河谷之中选定一块榛莽未除的山地,砍伐山林,夷为平地,引进优良品种,经之营之而有今日的规模。从此由育种,而繁殖,而产乳,而加工,一贯作业,蔚为美国乳业巨擘之一。
这里有十几栋厂房,厂房的主人翁当然是牛。事实上在总办公室门前有巨大塑像一具,不是公司创办人的铜像,而是一头硕大无朋的产量最丰的乳牛!塑像是水泥制的,但是气象不凡,下有文字说明其打破纪录的产乳量。乳量的数字,我不记得了。我知道乳牛是每日挤乳两次,一年之中每天都要挤,并无休假之说。这头牛的产量的确是惊人的。真正有功可录恪尽厥职的人,塑像留念不算过分,牛亦如此。我在牛像下面低回久之。
有趣的是挤奶厂。一面挤奶一面仍然要喂草料,好像他们深知“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的。一头乳牛每天要消费十至二十加仑水,三十至五十磅干草与粮秣,四至十磅的谷类等。牛不同于人,它不能枵腹从公。克扣它的饮食,奶的质与量就要降低。加州乳牛平均每头每年产乳达四千七百夸脱之多,主要是由于营养充足。挤奶的方法当然是机械化的,由管子输送到一个容器里去,迅速而清洁。
人乳与牛乳孰优,是很难说的。人乳所含蛋白质与矿质不及牛乳,所含糖分却多一倍半。“有奶便是娘”一语现已不复适用,现代的母亲徒有“哺乳动物”之名,不再哺乳了。何况饮乳的不只是婴儿,成年的人也一样地要喝奶,而人奶尚无罐头上市。美国人民每年消耗食物,若以重量来计算,其中四分之一是牛奶及牛奶制品。
我们中国人是著名地不喜欢喝牛奶。《汉书·西域传》:“以肉为食兮酪为浆。”李陵《答苏武书》:“膻肉酪浆,以充饥渴。”都是指胡人的生活习惯,作为异乡奇谈。杜甫《太平寺泉眼》诗:“取供十方僧,香美胜牛乳。”按《维摩经》有这样的记载:“阿难白佛言,忆念昔时,世尊身小有疾,当用牛乳。”在我们的诗人看来,牛乳尚不及太平寺泉水之香美!《魏书·王琚传》:“常饮牛乳,色如处子。”这话相当可疑,犹之常饮咖啡未必色如黑炭。不过我们一般汉人没有饮牛乳的习惯确是事实。《马可·波罗游记》记载着公元一千三百多年前蒙古军士身上带着十磅干酪作为食粮的一部分。到如今也只有北方人知道吃酪或酪卷、酪干之类。北平戏园子里经常有小贩托着盘子,上面一碗碗的酪,口里喊着:“酪——来——酪!酪——来——酪!”前门外门框胡同的那家酪铺最有名,有极考究的带果儿的酪,也有酪卷、酪干发售。黄媛珊女士在台湾曾试做酪发售,不数日即歇业,此地无人认识这种东西。
我记得三十几年前天津《大公报》登载过一篇董时进教授作的《牛乳救国论》,至今印象犹新。救国必先强身,强身必须以喝牛奶开始。看了康乃馨牛奶厂,深感我们的牛乳工业尚在萌芽!
康乃馨的主人颇为风雅,一片牛棚之外还开辟了一片更广大的花园,虽无奇花异卉,却也装点得楚楚有致,尤其是那一片球茎秋海棠(begonia),彩色斑斓,如火如荼。
饭前祈祷
读过查尔斯·兰姆那篇《饭前祈祷》小品文的人,一定会有许多感触。六十年前我在美国科罗拉多泉念书的时候,和闻一多在瓦萨赤街一个美国人家各赁一间房屋。房东太太密契尔夫人是典型的美国主妇,肥胖、笑容满面、一团和气,大约有六十岁,但是很硬朗,整天操作家务,主要的是主中馈,好像身上永远系着一条围裙,头戴一顶荷叶边的纱帽。房东先生是报馆排字工人,昼伏夜出,我在圣诞节才得和他首次晤面。他们有三个女儿,大女儿陶乐赛已进大学,二女儿葛楚德念高中,小女儿卡赛尚在小学,他们一家五口加上我们两个房客,七个嘴巴都要由密契尔夫人负责喂饱,而且一日三餐,一顿也少不得。房东先生因为作息时间和我们不同,永不在饭桌上和我们同时出现。每顿饭由三个女孩摆桌上菜,房东太太在厨房掌勺,看看大家都已就位,她就急忙由厨房溜出来,抓下那顶纱帽,坐在主妇位上,低下头做饭前祈祷。
我起初对这种祈祷不大习惯。心想我每月付你四五十元房租,包括膳食在内,我每月公费八十元,多半付给你了,吃饭的时候还要做什么祈祷?感恩吗?感谁的恩?感上帝赐面包的恩吗?谁说面包是他所赐?……后来我想想,入乡随俗,好在那祈祷很短,嘟嘟囔囔地说几句话,也听不清楚说什么。有时候好像是背诵那滚瓜烂熟的《主祷文》,但是其中只有一句与吃有关:“赐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面包。”如果这“每天”是指今天,则今天的吃食已经摆在桌上了,还祈祷什么?如果“每天”是指明天,则吃了这顿想那顿,未免想得远了些。若是表示感恩,则其中又没有感激的话语。尤其是,这饭前祈祷没有多少宗教气息,好像具文。我偷眼看去,房东太太闭着眼低着头,口中念念有词,大女儿陶乐赛也还能聚精会神,卡赛则常扮鬼脸逗葛楚德,葛楚德用肘撞卡赛。我和一多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兰姆说得不错。珍馐罗列案上,令人流涎三尺,食欲大振,只想一番饕餮,全无宗教情绪,此时最不宜祈祷。倒是维持生存的简单食物,得来不易,于庆幸之余不由得要感谢上苍。我另有一种想法,尤其是在密契尔夫人家吃饭的那一阵子,我们的胃习惯于大碗饭、大碗面,对于那轻描淡写的西餐只能感到六七分饱。家常便饭没有又厚又大的煎牛排。早餐是以半个横剖的橘柑或葡萄柚开始,用茶匙挖食其果肉,再不就是薄薄一片西瓜,然后是一面焦的煎蛋一枚。外国人吃煎蛋不像我们吸溜一声一口吞下那个嫩蛋黄,而是用刀叉在盘里切,切得蛋黄乱流,又不好用舌去舔。两片烤面包,抹一点牛油。一杯咖啡灌下去,完了。午饭是简易便餐,两片冷面包,一点点肉菜之类。晚饭比较丰盛,可能有一盂热汤,然后不是爱尔兰炖肉,就是肉末炒番薯泥,再加上一道点心如西米布丁之类,咖啡管够。倒不是菜色不好,密契尔夫人的手艺不弱,只是数量不多,不够果腹。星期日午饭有烤鸡一只,当场切割,每人分得一两片,大匙大匙的番薯泥浇上鸡油酱汁。晚饭就只有鸡骨架剥下来的碎肉烩成稠糊糊的酱,放在一片烤面包上,名曰鸡派,其他一概全免。若是到了感恩节或是圣诞节,则卡赛出出进进地报喜:“今天有火鸡大餐!”所谓火鸡,肉粗味淡,火鸡肚子里面塞的一坨一坨黏糊糊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一多和我时常踱到街上补充一个汉堡肉饼或热狗之类。在这种情形下,饭前祈祷对于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就是饭后祈祷恐也不免带有怨声,而不可能完全是谢主的恩典。
我小时候,母亲告诉我,碗里不可留剩饭粒,饭粒也不可落在桌上地上,否则将来会娶麻脸媳妇。这个威吓很能生效,真怕将来床头人是个麻子。稍长,父亲教我们读李绅《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因此更不敢糟蹋粮食。对于农民老早地就起了感激之意。养猪养鸡的、捕鱼捕虾的,也同样地为我服务,我凭什么白白地受人供养?吃得越好,越惶恐,如果我在举箸之前要做祈祷,我要为那些胼手胝足为大家生产食粮、供应食物的人祈福。
如今我每逢有美味的饮食可以享受的时候,首先令我怀想的是我的双亲。我父亲对于饮膳非常注意,尤嗜冷饮,酸梅汤要冰镇得透心凉,山里红汤微带冰碴儿,酸枣汤、樱桃水……都要冰得入口打哆嗦。可惜我没来得及置备电冰箱,先君就弃养了。我母亲爱吃火腿、香蕈、蚶子、蛏干、笋尖、山核桃之类的所谓南货,我好后悔没有尽力供养。美食当前,辄兴风木之思,也许这些感受可以代替所谓的饭前祈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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