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刑侦笔记-第33章 疯狂延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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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案刑侦笔记 ”

    “恩,之前我一直认为几名遇害女性的共通点就是在打胎这件事上,然而这第四名遇害女性却没有打过胎,她和之前遇害的三名女性在样貌上也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到目前为止,唯一能让几起案件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完全相同的行凶手法,可以肯定四起凶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连环凶案的性质是肯定的。我也通过我的一位研究心理学的朋友了解到,连环杀手犯案,他所选择的受害人大都会存在某种特定的因素,而这种因素中往往会隐含着凶手犯案的主要原因。之前我一直认为凶手的行凶动机是仇恨那些打胎的女性,虽然第三名受害人李艳同样没有打过胎,但是在遇害前曾陪同第二名受害人肖红红去医院打胎,之前我猜测凶手可能是认为李艳是肖红红打胎的帮凶,所以才会杀了她以示惩罚,但现在看来,我之前的猜测错了,打胎或许只是一种巧合罢了,在四名受害人的身上一定还存在某种共通点,这个至今还没发现的共通点或许才是真正导致她们成为凶手行凶目标的原因。”

    “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或许就是无特定目标的行凶呢?”

    “我也曾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感觉不太可能。首先是几起凶案在现场和尸体身上都没有发现明显的线索,这说明凶手是有预谋的,尤其是第二名受害人肖红红,凶手把她的尸体扔入城中内河,还刻意绑上沙袋,并且在袋上挖了小洞,一方面凶手是想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一方面又不希望尸体不被发现,所以才制造了一个小机关,从而满足了两方面的条件。其次如果凶手只是随意选择目标行凶的话,那么根本不需要在尸体上砍数十刀还有泼洒硫酸,很明显这两种行为对凶手而言一定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既然有意义,那么他在选择行凶目标上一定不可能随意,否则就无法满足他行凶的真正目的。而最主要的就是行凶的时间,如果凶手是无特定目标行凶的话,那么他随时随地都可以行凶,任何女性都能成为他的目标,但实际却不然,凶案虽然接二连三发生,但是时间却相隔数天,而且时长时短,这说明很可能凶手是在利用这段时间寻找目标。就凭这三点,我相信凶手选择目标一定是有固定的模式。”尧舜自信的分析道。

    “在装尸体用的袋子上发现的指纹并不属于之前的嫌疑人王宝才,你现在还认为他是凶手吗?”

    对于沈鑫的这个问题,尧舜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回答是,那么证据呢?第四起凶案的发生的确让他有些迷茫,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判断。可如果回答不是,那就等于是之前所有的调查都白费了,所有的工作都是白忙一场,一切又要重新开始,而在这个过程中,凶手又不知道会杀害多少人。

    “局长,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因为连我自己的内心现在都非常的矛盾。”尧舜直言不讳道,“之前我一直把王宝才认为是唯一嫌疑人,所有的调查工作也都围绕着他展开,但是现在他却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再加上黑色塑料袋上的指纹又不是他的,我真的在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是否正确。”

    “的确,第四起凶案的发生在一夜间让王宝才的嫌疑几乎降为了零,但是并不等于他就真的不是凶手。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因为你一门心思想要破案,或许有些事会想不通,看不透,但如果你能抛开自己的身份,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或许能有新的发现也不一定。”沈鑫说道。

    “旁观者?”

    “是的,我翻看过这起案件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调查材料,你的调查思路整体没有任何问题,但却有一个地方你似乎忽略了。你一直把调查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王宝才的身上,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有帮凶呢?因为我感觉王宝才的一系列挑衅行为有些过于高调,似乎有意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引人注意似的。”

    沈鑫的一番话让尧舜茅塞顿开,的确,从一开始由于王宝才的挑衅,他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王宝才的身上,至于帮凶这个问题,他压根就没有想过,也没有注意到。

    待沈鑫离开后,尧舜坐回办公桌前,重新翻看着案件所有的资料,当然,这一次他并不是以一个参与案件侦办者的身份来看这些资料,而是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重新对案情进行研究,以求从中发现更多自己之前未曾注意到的线索。

    第一起胡菁遇害案,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最后一个和胡菁接触的人应该就是王宝才,通过对王宝才的审讯,也证实了这一点,只不过他只承认出于关心,所以把胡菁接到了自己的家中,并没有杀人。但是他这样的说话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决了,之后他就在拘留期间交代了杀害胡菁的原因,但由于没有实质的证据,而且他又当场翻供,最终只能释放了他。

    第二起李艳遇害案(实际这却是第三起凶案,不过由于是先发现的尸体,所以尧舜还是把这起案件当成第二起案件来看),案发后由于过于冲动,他第一时间找到了王宝才,不过王宝才同样是一种先承认再否认的态度,但是这一点更加肯定了他凶手的身份。

    第三起肖红红遇害案,虽然她的遇害时间在李艳之前,但是尸体却是在李艳遇害案之后被发现的,而且发现尸体的正是案件第一嫌疑人王宝才。而尸体身上被绑的用来沉尸的黑色塑料袋被发现人为做了手脚,用来沉尸的同时也是为了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如果王宝才是凶手?那他这么做的目的何在?

    第四起邵文芳遇害案,让连环凶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除了行凶手法完全相似外,之前几名遇害女性身上所存在的打胎的共通点在这起案件中却不存在,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王宝才这一次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重新梳理了一遍案情后,尧舜依然还是将矛头指向了王宝才,可是这样一来,所有的问题等于又回到了原点,他摇了摇头,随即注意力集中到了一些至今没有找到答案的疑点上。

    第一起胡菁遇害案发生后,刑侦人员搜查过王宝才的住处,但是除了现场留有胡菁的指纹外,再没有任何的发现,胡菁的死亡原因是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而亡,如果案发现场是在王宝才的家中,不可能没有任何的发现。可是如果案发现场不在王宝才的家中,那他又会在哪里杀人呢?不仅杀人,还要毁尸,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安全的场所,应该不可能完成整个行凶过程,可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他还有别的住处。

    再就是弃尸,从几处弃尸地点来看,离王宝才的住处都有一段距离,王宝才没有汽车,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如此一来,他要如何运尸才能掩人耳目呢?

    尧舜不得不承认,在此前的调查中,他的确忽略了这两个问题,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认定了王宝才是真凶这一点,再加上王宝才不断的挑衅行为,让他在调查的过程中,一门心思的想从王宝才身上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却没有留意到案件本身所存在的疑点。

    “难道王宝才真的还有帮凶?”

    尧舜自然是不希望这样的想法是真的,因为这无疑会让案情变得更加复杂,尤其是破案的时间只有三天,在这种时候,如果真凶另有其人,那调查的难度可想而知。

    虽然不希望想法成真,但是尧舜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毕竟只有这样的假设,才能解释为什么在王宝才的家中没有发现他杀害胡菁的证据,为什么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弃尸,以及为什么王宝才可以足不出户也能制造第四起凶案。

    如果王宝才还有帮凶,那么帮凶是谁呢?这可不是帮忙搬个家,看个门那么简单的事,现在发生的可是四起连环凶案,会是什么样的人愿意帮王宝才这样的忙呢?在王宝才的资料里,似乎并没有哪个人和他关系好到愿意帮他杀人的地步。

    “王宝才?帮凶?”

    新的疑问的出现迅速占据了尧舜的大脑,这也是案发以来,他第一次把注力意从王宝才的身上转移开。

    尧舜合上案件的资料,停止了一切动作,闭上眼,全身放松地靠在椅子上,办公室内顿时变得异常安静,墙上的挂钟发出的“滴滴答答”的声音此刻显得格外清晰。

    凌乱的线索就如同杂乱无序的拼图碎片,在没有原图的情况下,尧舜若想拼凑出一副完整的图片,只能一块一块的尝试着各种组合,更何况还不知道这些碎片是否完整。

    过了许久,尧舜突然睁开了眼睛,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同时嘴里喊出了“王宝华”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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