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遗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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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电梯下楼,穿过小区中庭,走出小区大门,左转到莉芸的店。“过来这里。”我刚推开店门,看见莉芸在吧台内向我招手。我走进吧台,见她身旁有一个像是断头台的东西,约四十厘米高。“断头台”上面挂着8字形小玻璃杯,杯下有个像是调整阀之类的东西,“断头台”下面放了一个玻璃盛水瓶。

    “我示范冰滴咖啡的做法给你看。”我还没开口询问,她便说,“这种咖啡需要细研磨的咖啡粉,磨豆的时间不能太短。”我正想问冰滴咖啡是什么时,她刚好打开磨豆机。咖啡豆哇哇叫了起来。

    拿出一个金属制小杯,杯底有筛孔,先放入一张滤纸,将磨好的咖啡粉倒入金属制小杯中,轻拍侧边让咖啡粉表面平整,再放入一张滤纸在咖啡粉上。然后将金属制小杯放在玻璃盛水瓶之上。从冰桶中舀出一些冰块放入量杯。“约到300cc处。”她说。再倒入冷水,水便充满冰块间隙,直到切齐300cc刻度。“我还会再加10cc的威士忌哦。”她笑了笑,打开酒瓶。将这310cc冰、水、威士忌的混合物倒入圆弧形玻璃杯中,用插了根金属管的栓盖封住杯口,倒转放回8字形小玻璃杯之上。

    打开8字形小玻璃杯下的调整阀,冰水便一滴滴缓缓往下滴。

    圆弧形玻璃杯内的冰水,借由栓盖的金属管,流进8字形小玻璃杯;再经过调整阀,滴入装了咖啡粉的金属制小杯,与咖啡粉缠绵后,最后滴进玻璃盛水瓶中。

    她拿出一个定时器,眼睛紧盯着水滴,右手微调调整阀。“若滴太快,味道会淡而且会积水外溢;若滴太慢味道则会苦。”她说,“标准速度是十秒七滴。”“10秒7滴?”我看着缓缓落下的水滴,“这得滴多久?”“三个多小时吧。”她说。“这么久?”我很惊讶,“那岂不是点完咖啡后可以先回家吃个饭、洗个澡、上个厕所、出门看场电影,再回来喝咖啡?”

    “不用这么麻烦。”她笑了笑,“滴完后会密封放入冰箱冷藏,可保存五天左右。不过我让你喝的咖啡,都刚好冰了三天。”“三天?”我说,“你的意思是要喝现在这杯咖啡,还得等三天?”

    “嗯。”她说,“接近零度的低温萃取咖啡,咖啡中的糖类在低温中会持续发酵,因此会有酒酿香味。虽然放越久越香醇,但放三天是最好的。所以冰滴咖啡又叫冰滴酒酿咖啡。”

    “那你干吗还加威士忌?”

    “你鼻子不好,容易鼻塞,闻不出一般冰滴咖啡的酒酿香。”她说,“所以我偷偷加了10cc威士忌。”“你知道我鼻子不好?”“你喝咖啡的口味较浓,所以我做冰滴咖啡时,不是十秒七滴。”她没回答我的问题,接着说:“而是十一秒七滴。”

    “你怎么……”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笑了笑。

    虽然有满肚子疑问,但视线已被水滴吸引,而且心里不自觉数着:一滴、两滴、三滴……背后突然传来“喀嚓”一声,我反射似回头,只见她手里拿着相机。“这个角度很好。”她笑了笑。“你把我当模特儿,我要收钱。”我说。“那么我请你喝杯冰滴咖啡吧。”

    她打开冰箱,里头放了几壶咖啡,壶身都用贴纸贴上日期。

    她选了日期是三天前的那壶,拿出来加热。

    最后分成两杯咖啡,一杯端给我,另一杯放在她面前。

    “请。”她说,“这是你的模特儿费用。”

    “这么麻烦的冰滴咖啡,大概只能限量供应,而且很贵。”我说。“不是限量,是没量。”她说,“因为我不卖冰滴咖啡。”“为什么?”“我每天只能滴一次,310cc大概只有两杯咖啡的分量。”她说,“而且随着冰水变少,滴速会变慢,每隔一段时间要略微调整速度,很麻烦的。吧台里还有很多事要忙,不能常常分心。”

    “好可惜。”我喝了一口冰滴咖啡后,说,“你这么会煮咖啡,店里却不卖咖啡。其实你还是可以卖别的热咖啡。”“刚刚磨咖啡豆的时候,你听到哇哇声了吗?”“当然听到了。”我说,“我的耳朵很正常。”“难道你不觉得咖啡豆会痛吗?”“你又来了。”“既然咖啡豆会痛,我怎么忍心再用热水烫它呢?”她说,“所以我店里不卖咖啡。”

    “那你连冰滴咖啡都不应该煮,因为还是得磨咖啡豆。”“说的没错。”她叹口气,“可是你只喝热咖啡呀。我只能找出这种用冰水滴滤咖啡的方法,我已经尽力了。”“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你想太多了。”“很好。”她笑了笑,“从此以后,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我只能苦笑。

    5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她问。

    “今天?”我想了想,“对了,就是你叫管理员打电话给我。请问有什么事吗?”

    “已经没事了。”

    “嗯?”

    “你老是忘了在下午来我店里看我煮冰滴咖啡,我只好提醒你了。”

    咖啡喝完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问:“你每天滴出的两杯咖啡,就是你跟我喝?”

    “嗯。”她点点头,“如果你没来,我和我妹妹会喝掉。”

    “今天我来了,你妹妹不就没得喝?”

    “是呀。”

    “那她会不会恨我?”

    “不会。”她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以前算是救过她。”

    “我真的不记得见过她,更别说救过她了。”我的语气很无奈。

    她看了我一眼,说:“一起到公园走走好吗?”

    “当然好。”我说,“但留你妹妹一个人看店,她不会很可怜吗?”

    “她叫莉莉。”她说,“古诗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原本就该苦命。”

    “你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门时,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挥挥手。

    小区旁边就是一座公园,面积很大,除了树木青翠、草色碧绿外,还有条小溪蜿蜒流过。今天是假日,公园里虽然很多人,但并不嘈杂,处处是欢乐的气氛。我和莉芸边走边聊,很轻松。

    “以前我常来这座公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少来了。”我说。“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时到公园走走,因为你觉得那是一天当中最美的时间。夏天是六点二十左右,冬天则是五点半。”她说。我吃了一惊,停下脚步。

    “怎么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几步,回头说。“为什么你连这个都知道?”“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喂。”莉芸似乎想说点什么时,迎面走来一个牵着狗的年轻女子。“好久不见。”女子笑着打招呼。

    我原以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为我不认识这个艳丽的女子。“上次真谢谢你。”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说,“我听了你的劝,把狗拴住了,以免它乱跑。”我低头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脚,趴上我的膝盖。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气。”

    女子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摇着尾巴,还兴奋地朝我吠了几声。“有大众脸真的是件麻烦的事。”女子走后,我说。

    “为什么你一直觉得你有张大众脸?”莉芸问。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面摊吃饭时,老板认错人的事。“那家面摊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过几次DVD,租完后会顺便在面摊吃饭。”莉芸笑了笑,“你并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面摊。”“啊?这……”“后来你因为老是忘了还DVD,被罚了很多钱,索性就不再去租片,结果面摊也没去了。”

    我吓呆了,完全说不出话。

    我开始努力回想,却发觉脑海里根本没有关于租DVD的回忆。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两耳光的记忆。

    虽然记忆不太完整,但那两耳光实在太火辣了,很难忘掉。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后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里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后……后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很生气说:‘最好以后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不然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后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后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后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里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后,说:“难道刚刚那个牵着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它在公园乱跑,不小心掉进水里。你立刻跳进水里抱住它,上岸后你全身都脏了。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然后你就急着回家洗澡。”

    “真的吗?”

    “那条狗也认识你,不是吗?”

    “没想到连狗的记性都比我好。”我叹了口气,“真是够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么艳丽的女子,我竟然只说无关痛痒的话?

    为什么我没跟她要电话或称赞她很漂亮呢?

    我不再说话,脚步无意识向前,像电影中的活死人。“你还记得这里吗?”莉芸停下脚步,指着公园旁一处工地。我看了看那处工地,过了一会,摇摇头。“这里以前是庭园咖啡店。”

    “我有印象了,以前来过几次。店里好像有个漂亮的鱼缸。”

    “不是‘几次’,是三十八次。”她说。

    “有那么多次吗?”“我和莉莉以前都在这间庭园咖啡店当服务生。”莉芸说,“当你到公园走走时,偶尔会进去喝杯咖啡或吃晚餐。”“可能因为你们不是穿泳装,所以我没什么印象吧。”“嗯。”她笑了笑,“我们会虚心受教、彻底检讨。”我想回应她的笑容,但嘴角却无力拉出弧度。

    “有次一只大狼狗和一只哈士奇犬打架,从公园打进店内。莉莉正好准备端咖啡给你,你马上起身挡在莉莉身前,结果她没事,你却被这两条狗扑倒。”

    “结果谁赢?”我问,“狼狗?还是哈士奇?”

    “你那时也是这么问。”莉芸说。

    “嗯?”

    “我看见你被扑倒,急忙冲出吧台扶起你,然后问:‘痛吗?’”莉芸笑了笑,“但你却只说:‘狼狗和哈士奇谁赢?’”“你问我:‘痛吗?’”“嗯。”莉芸点点头,微微一笑。我又想起梦里的那个女孩。

    “你说我救过你妹妹,就是指这件事?”“嗯。”莉芸说,“莉莉很怕狗,那时她吓哭了。”“那么到底谁赢?”“哈士奇吧。”她说,“你那天的晚餐钱,是哈士奇主人帮你付的;咖啡钱则是狼狗主人付的。晚餐比较贵。”

    “抱歉,我的记性不好,竟然没认出你。”我应该脸红了,“原来我那时候就认识你了。”“算是吧。”莉芸说这句话时,脸上却挂着古怪的笑容。我没心思追问,只是觉得累,便坐在公园内的椅子上,低下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抬起头时,莉芸仍然站在身旁。“你也坐下吧。”我说。“嗯。”莉芸在我右边坐下。我觉得喉间干涩,无法再吐出言语,便静静看着天色由黄变暗。太阳下山了。

    “这座公园又大又美,我不懂为什么我后来很少来。”我终于开口。“嗯。”她简单应了一声。“我是说,为什么我后来很少来?”“你问我吗?”“不,我是问哈士奇。”我笑了笑,“废话,我当然是问你啊。”“你认为我知道?”“我想你应该知道。”我转头看了她一眼。

    “一年前,这公园被选为第一座都会区内的萤火虫复育公园,市政府在公园里野放两千只萤火虫。隔天傍晚,便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拿着网子和玻璃瓶,很高兴地来抓萤火虫。”

    “唉。”我叹口气。

    “你看到后很生气,开口骂那些家长们:‘你们都是这样教育小孩吗?’但他们都觉得你反应过度、多管闲事。”莉芸也轻轻叹口气,“根本没有人理你,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萤火虫在玻璃瓶内乱窜。”

    “后来呢?”“过了两个礼拜,公园里再也看不到萤火虫。”莉芸的语气很平淡,“当最后一只萤火虫消失在公园后,你就很少来公园了。”“原来如此。”我问,“那时你在哪里?”

    “我在庭园咖啡店里,看见你经过门口,背影像只疲惫的萤火虫。”她说,“我跑出去问你:‘痛吗?’”“啊?”我微微一惊。“不好意思。”她说,“我常那样问你。”“那我怎么回答?”“你只说:‘萤火虫才会痛。’”

    我又开始沉默,而黑夜已悄悄笼罩整座公园。“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莉芸打破沉默,“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不,你不是。”我说,“你是……”“嗯?”莉芸等了几秒,等不到我把话说完,便问,“是什么?”“总之……”我想不出合适的形容,只好下结论,“谢谢你。”

    莉芸似乎吓了一跳,身子微微颤动。

    我转过身,竟发现她的眼眶似乎有泪光。

    “你怎么哭了?”

    “没事。”她拿出面纸,小心翼翼对折两次,然后轻轻擦了擦眼角,“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听你说谢谢。”

    “这么多年?”

    “没事。”她又说。

    “该吃晚饭了。”莉芸站起身,“今天的特价餐是迷迭香乌龙面。”

    “不好意思。”我说,“我没胃口,吃不下。”

    “今天我请客。”

    “人是铁,饭是钢。”我站起身,“吃不下还是得吃。”

    我和莉芸慢慢走回“遗忘”,一推开店门,发现店里的气氛很热烈。“怎么这么晚回来?”莉莉的语气有些埋怨,“我快忙不过来了。”

    “这是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我说。

    “哦?”莉莉吃了一惊,“你知道了?”

    “嗯。”我说,“寡人饿了,要用膳。”

    “遵旨。”莉莉笑了,“马上就好。”

    莉芸先去忙,我独自坐在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回想莉芸在公园所说的话,我相信她没骗我,那些都是发生过的事。

    可是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啊。

    无论我如何努力也唤不回遗忘的记忆,只觉得脑袋越来越重。

    我转头看着鱼缸,视线跟着缸内的鱼游动,看了一会便入了神。

    6

    “想起来了吗?”莉芸端着迷迭香乌龙面放在我面前,说,“庭园咖啡店的老板要转让他的店时,我向他买下了这个鱼缸。”“唉。”我摇摇头。莉芸吐了吐舌头,到吧台又端了碗面,再走回我对面坐下。我有些心不在焉,因而食不知味,面还剩一半便放下筷子。

    “今晚早点休息,明天一早你还得到台北出差。”莉芸说。“差点忘了。”我说,“咦?你知道我要到台北出差?”“你前几天有告诉我。”“是吗?”我叹口气,“我的记性这么差,万一误了工作就糟了。”“你放心。”她很笃定,“你的工作不会有问题。”“嗯?”我很疑惑。

    “有天晚上你在庭园咖啡店吃晚餐时,店里走进一对看起来像是情侣的男女,男的五十岁左右,女的才二十多岁。”莉芸顿了顿,说,“但他们刚走进店里,男的目光与你相对几秒后,便转身离开。”

    “为什么会这样?”

    “我当时也很疑惑,看了看你,听到你说:‘我出运了。’”

    “出运?”

    “我走到你身旁问你为什么那样说?”莉芸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说:‘吃晚餐时能吃到目睹老板跟情妇约会,这是一种境界啊。’”“喔?”“我说也许他们只是一对年龄差距很大的夫妻。你说:‘最好夫妻晚上到公园散步时,先生穿西装打领带、太太浓妆艳抹。’”

    “我说的没错啊。”

    “嗯。”莉芸笑着点点头,“我也认同。”

    怪不得如果我因为记性不好而误了公事时,老板几乎不责骂我,甚至还会对我说:“你是贵人,难免会忘事。”

    原来他是想堵住我的嘴。

    “那我老板和他情妇的感情是否依旧坚贞?”我问。

    “应该是吧。”莉芸笑了,“因为你的工作很顺利。”

    “那就好。”我也笑了。

    “饭吃完了,冰滴咖啡下午也喝过了。”我站起身,“我该走了。”

    “嗯。”莉芸也站起身,送我到门口,“早点休息。”

    我慢慢走回家,今天发生的事很令我震惊,我完全无法消化。

    幸好最后听到一个好消息,知道自己的饭碗很稳,不会摔破。

    要不然我会怀疑自己有没有气力走回家?

    我洗了个澡、看了一会电视、准备明天出差的资料后,便上床睡觉。然后我又梦见了那个女孩。当她问我“痛吗”,并缓缓伸出手想抚摸我的头时,我竟然开口说:“你是蒋莉芸吗?”

    她似乎吓了一跳,手迅速放下。于是我醒了。

    漱洗完后,先走到门口,看看门口放了什么东西。

    门口放了公文包,公文包上贴了一张写上“台北出差”的字条。

    晚上入睡前我会将所有该带出门的东西放门口,偶尔还会写字条。

    只要走到门口一看,便不会忘记今天该做什么。

    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应对记性不好的生存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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