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写在《回眸》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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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眸》这本书包含三篇中篇小说,分别为《回眸》、《遗忘》、《遇见自己,在雪域中》。《回眸》约三万六千字;《遗忘》约两万八千字;《遇见自己,在雪域中》约两万五千字。

    《回眸》所描述的高中生活,是我那个时代的事。现在的高中生应该不太一样。未来科技更进步后,高中生也许可以把网络卡藏在头发里,用手指触摸额头以传送文字讯息。也许连触摸额头都不用,只要在心里默念文字,便可直接传送。于是人们可能更擅长跟远距离外的人交谈,却拙于跟身边的人聊天。我常被问及小说题材通常从何处取材?有时我会回答:山中。因为取柴当然要在山中。很冷,抱歉。这是我的坏习惯。我并没有固定写作的习惯,也从未拟过写作计划,可以算是一个不知长进的写作者。如果有想写东西的欲望而且时间又能配合时,才会动笔。自何处取材的问题对我而言意义不大,若要认真回答这个问题,我通常会回答:生活周遭。一这样回答,人家便以为我的生活光鲜璀璨,仿佛处处充满惊奇。但其实我的生活很简单,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说枯燥,一如我的个性。人们常以为美好的事物应该是在远距离外或是山中,不会在身边。于是才会到山中取柴。但你的远距离外是他人的身边;他人的远距离外就在你身边。对我而言,小说题材不在深山远处,就在生活当下。所以,是的。《回眸》所描述的通字条,是我枯燥高中生活中的插曲。那篇写了三次的作文,你可能以为我又在唬烂,但很抱歉,那是真的。不仅被推举的理由一样,连重写的理由都一样。至于《回眸》中的其他情节或是结局,你就别执著于真假,好好用心过你的生活才是王道。

    《遗忘》这名字有些怪,情节和写法也跟我之前写的小说不太一样。曾经想过把篇名改为《迷迭香》,听起来比较浪漫。但我已写了《檞寄生》和《夜玫瑰》,再来一个《迷迭香》的话,你可能会认为我有病。所以最后还是用《遗忘》这个虚无缥缈的篇名。有一阵子电视里的韩剧常有主角因车祸而丧失记忆的桥段,害我一直不敢去韩国旅行,因为觉得韩国的车祸一定很多。撞车能撞到不伤及五官和肢体而只让人失去记忆,这是一种境界啊。《遗忘》里的“海马回”观点,或许学理上并不严谨,但应该达不到韩国车祸的那种境界。写小说至今已超过十年,这些年来的经历,让我觉得像是一场梦。就像《遗忘》里所说:“所谓的梦,其实是记忆。不管是前世,或是今生的过往。或许也可以说,所谓的记忆,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至于《遗忘》里描述的人物或情节的真实度,这还是老话一句:不要太执著。

    《遇见自己,在雪域中》这篇我可能得解释一下。去年年底,我在西藏地区待了八天左右,那是一段很神奇的经历。回台湾后,我因而想写点东西。这时刚好收到约稿信,里头提到一些人物的设定,比如:车夫韩寒、客栈老板石康、女导游饶雪漫、神秘人蔡骏、失恋欲自杀女沧月等。我用了这些人物的设定,反正这与我想表达的东西不会冲突。韩寒、石康、饶雪漫、蔡骏、沧月、路金波等都是大陆知名的作家,希望他们的读者别见怪,我只是遵照人物的设定,没有不敬的意思。由于有一万五千字的字数限制,所以我先写了一万六千字交稿,篇名也叫《遇见自己,在雪域中》。今年六月与其他作者的作品合出成一本叫《七喜》的书。然而《回眸》里的《遇见自己,在雪域中》,我又多写了九千字。除了加强叙述外,也额外增加了一个章节,让结局转了个弯。此外,我还附上我在西藏时拍摄的照片。我以为,这样才能完整表达我要写的故事。至于《遇见自己,在雪域中》是小说?散文?还是旅游记事?请不要执著,也不要起分别心。当成故事看即可。

    老话一句,因为有着“痞子蔡”的名称,所以这本书可能会在书架上的青春文学或爱情小说区。不过《回眸》、《遗忘》、《遇见自己,在雪域中》这三篇中,爱情成分最大的,应该只有《回眸》。当然《遗忘》中莉芸的不离不弃,你也可以解读成爱情。很多爱情故事在发生时的当下不觉得,过了两年或三年也不觉得,但十年后甚至二十年后蓦然回首,才会惊觉好像就是。《回眸》大概可以在这种角度中被视为爱情小说。我说过了,关于我写的作品都被视为爱情小说;或我被视为专写爱情小说的作者,虽然我不太认同,但并不介意。只是有时会有困扰。例如探讨爱情观或两性关系之类的活动邀我参加甚至是主讲,我总是觉得尴尬。

    题外话,我们都知道金庸大侠写了很多经典的武侠小说。但你曾听过少林寺方丈写信给金庸,邀请他到少林寺讲解《易筋经》吗?没有听过吧。所以即使我真的是位爱情小说作者而且所写的爱情小说还不错,我也不见得有正确的爱情观或熟知两性关系。

    我相信别的爱情小说作者也是如此。

    扯远了,抱歉。

    总之,这是我的第九本书,请指教。

    蔡智恒2008年10月 于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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