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思嘉·奥哈拉长得不算美,但男人常常还来不及端详她的姿容就被她的魅力所迷醉,比如塔尔顿家那对双胞胎兄弟,就正是如此。她脸上鲜明地糅杂着两种物质,一种是来自母方的纤细,一种是来自父方的粗犷。她母亲出身于法国血统的海岸贵族之家,父亲则是肤色红润的爱尔兰后裔。她的脸庞特别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方方的牙床,一双浅绿色纯净的眸子,眼角微微翘起,长长的睫毛根根挺直,浓黑的眉毛成两条斜线,挂在木兰花般的白皙肌肤上——那是南方女人极为珍爱的玉肤,出门时要用面纱、软帽和手套保护起来,不让佐治亚州的灼热阳光把它晒黑。
1861年4月里的一天下午,阳光明媚。思嘉小姐在她爸爸那个叫作塔拉的庄园里,由塔尔顿家两兄弟——斯图尔特和布伦特陪着,坐在走廊的阴影处,显得颇为妩媚动人。她穿着一身簇新的绿色花布衣服,裙摆展开呈波浪形,脚上配着一双绿色平跟山羊皮鞋,那是她爸爸新近从亚特兰大给她买来的。这身衣服把她只有十七英寸的腰肢——邻近三个县里首屈一指的纤腰——衬托得格外窈窕。一件巴斯克紧身上衣贴着一对隆起的乳房,使这年方十六的妙龄少女看起来相当丰满成熟。可是不管她那展开的长裙显得多么端庄,她那梳得平整的发髻多么严肃,她那交叠着放在膝盖上的雪白小手多么文静,还是掩饰不了她的本性。在她可爱而正经的脸容上,那一双绿色的眼睛显得风骚、任性、充满活力,和她那淑静的举止丝毫不能相称。她的仪态是她母亲的谆谆教诲和嬷嬷的严厉管束强加于她的,那双眼睛才真正属于她自己。
双胞胎兄弟在她身旁一边一个,懒洋洋地坐在椅子里,脚上穿着高筒靴,结实的双腿交叉搁着,眼睛禁不住从玻璃窗透射进来的阳光,眯成了一条缝。他们在随意地又谈又笑。他们今年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骨骼粗大,肌肉发达,脸晒得黝黑,一头深赭色的头发,欢乐的目光中透露出骄纵的神情。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外衣和芥末色马裤的两兄弟,看起来就像是难分彼此的一对棉桃。
室外,西斜的阳光照进院子里,把翠绿丛中的山茱萸树上的一簇簇白色花朵照耀得分外鲜明。车道上拴着两匹高头大马,毛色暗红,就像它们主人的头发。一群精瘦的专猎负鼠的小猎犬在马脚跟前吵闹不休,它们不管两兄弟去哪里,都追随其后。过去不远,躺着一只黑斑点的护车犬,它是狗中贵族,此刻正把鼻子搁在前爪上,耐心地等它的主人回家吃晚饭。
两兄弟和他们的马、狗的关系,不但是亲密的伙伴,气质上也极为相似。他们都健康、年轻、无思无虑,他们都体态优美、情绪饱满、风头十足。两兄弟又像他们所骑的马一样,威风凛凛,不容触犯。不过,对于懂得如何驾驭他们的人来说,相处倒也并非难事。
坐在廊下的这三个男女青年都出身于庄园主家庭,从小就被人侍候长大,虽说养尊处优,却没有一点懒散和文弱的样子,这是因为他们长年在户外生活,很少在书本上面花费心思,所以都有乡间人活跃和强健的特点。他们这个位于北佐治亚的克莱顿城,不久前才建立起来。按照奥古斯塔、萨凡纳和查尔斯顿的标准,未免略欠文雅。南方一带的人生活平淡守旧,对佐治亚北部的人不大看得上眼。可是住在北部的人对缺少教育的熏陶并不感到羞愧,对他们来说,会种一手好棉花,长于骑马、射箭和跳舞,善于殷勤而温柔地护卫女人,喝起酒来又不失绅士风度,这些才是顶顶要紧的。
两兄弟在这些方面的本领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他们对于书本知识则无能为力,这也是众所周知。他们家拥有的财富、奴隶和马匹,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但是他俩肚子里的墨水,比起邻家的穷苦子弟来,却不免要相形见绌。
斯图尔特和布伦特此刻之所以百无聊赖地坐在塔拉的走廊里跟思嘉聊天,原因正在于此。他俩刚从佐治亚大学被开除出来,这是他们在两年内第四次被大学除名。他们的两个哥哥,汤姆和博伊德,原来跟他们在同一所大学就读,见两个弟弟不受学校欢迎,也不愿留在学校,便陪着弟弟一起回了家。斯图尔特和布伦特觉得,又一次被撵出校门是一桩挺有趣的事。思嘉自从去年离开费耶特维尔女子中学以来,从没打开过书本,因而跟兄弟俩一样,只觉得这件事挺有趣。
“我晓得你们俩不在乎被学校开除,汤姆也不会在乎,”她说,“只是博伊德不知该怎么样?他有点想好好念下去。你们俩先是叫他读不成弗吉尼亚大学、亚拉巴马大学和南卡罗来纳大学,这次又害得他读不成佐治亚大学。照这样下去,他永远别想念到毕业啦。”
“噢,他可以到费耶特维尔去,在帕米利法官的事务所里学法律。”布伦特漫不经心地回答,“再说,我们这次离校没什么了不起的,反正读不到学期结束我们都得回家。”
“为什么?”
“打仗啊,你真傻,现在随时都有打仗的可能,要是真打起来,你想我们还能留在大学里读书吗?”
“哪里会打什么仗,”思嘉不耐烦地说,“不过是说说罢了。喏,上星期艾希礼·威尔克斯跟他父亲还对咱们的爸爸说过,我们在华盛顿的特派员已经就南部邦联问题跟林肯先生达成了协议。何况北佬根本不敢和我们打。仗肯定打不起来,我已经听得腻烦死了。”
“仗打不起来!”兄弟俩愤怒地叫嚷起来,仿佛受了欺骗似的。“怎么,亲爱的,仗是肯定要打的,”斯图尔特说道,“北佬就算不敢跟我们打,但是前天晚上博勒加德将军用大炮把他们从萨姆特要塞轰了出去,这样一来,他们要再不打,就会在全世界人面前丢脸现眼。怎么,南方邦联——”
思嘉噘着嘴,装出极不耐烦的样子。
“你要是再提起‘打仗’这两个字,我就走进屋里去,把门关上。我最讨厌的字眼就是‘打仗’,再就是‘脱离联邦’。爸成天不分早晚地谈打仗,来看他的男人没有一个不是口口声声萨姆特要塞、州权和阿贝·林肯,烦得我简直忍不住要喊叫起来!男孩子谈的也不外乎是打仗,要不就是他们的老营队。连舞会上谈的几乎全都是这些东西,真叫人扫兴!总称佐治亚州要等过了圣诞节才宣布退出联邦,要不今年的圣诞舞会就会给毁了。你只要再提‘打仗’两个字,我就马上进屋去。”
她这话是当真说的。谈话要是不以她为中心,她就会坐不住。可是她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却带着微笑,还特意让两个酒窝深深地显示出来,一面把乌黑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般闪动着。果然,像她打算好的那样,两兄弟被她的魅力迷住,忙不迭地向她道歉,说不该惹她厌烦。他们并不因为她对打仗不感兴趣有所看轻她,反而更喜欢她。打仗是男人的事,她的态度正好是她的女性气质的证明。
她既已施展巧计摆脱了打仗这个可厌的题目,便饶有兴味地回到原来的话题上来。
“你们的妈妈对你们被开除这件事是怎么说的?”
两兄弟想起三个月以前被弗吉尼亚大学赶回家来的时候,妈妈是怎么对待他们的,不由得露出难堪的神色。
“噢,”斯图尔特说,“她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今天一大早趁她还没起床,汤姆和我们就出来了。我们来到你这里,汤姆去方丹家。”
“你们昨晚回家时她什么也没说吗?”
“昨晚还算运气。我们快到家的时候,妈上个月在肯塔基买的雄马刚好运到,家里闹得天翻地覆。那匹大牲畜——可真雄伟;思嘉,你得跟你爸说声,要他马上去瞧瞧——在到这里来的路上把马夫身上的肉咬掉一大块,还踩倒了我妈派到琼斯博罗等候火车的两个黑奴。就在我们到家前不久,它简直要把马厩踢坍下来,连妈的那匹老雄马斯特劳贝里也给折腾得半死。我们进门的时候,妈正在马厩里拿着一袋白糖哄它,她干这种事可真有两下子。几个黑奴都远远躲开,眼球突出,吓破了胆,妈却毫不在乎地和它说话,让它在她手上吃东西,就像它是家里人一样。对付起马儿来谁也比不上妈。她一看见我们就说:‘我的天,你们四个怎么又回来啦,你们简直比埃及的瘟神还要坏。’那时恰好那马又在抬起后腿直喷鼻息,妈就说:‘快走开,没看见这宝贝儿又要耍性子吗?明天早上我再来对付你们四个!’于是,我们就赶紧去睡觉,今天一大早就溜出来,只留下博伊德去对付她。”
“你说博伊德会不会挨揍?”思嘉和县里别的人一样,对小个子塔尔顿太太的作风不太习惯。只要这位太太认为合适,她就会扬起马鞭抽打她那几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
比阿特丽斯·塔尔顿是个忙碌的女人。她有八个儿女,上百个黑奴,有一大片很大的棉花种植场,还拥有本州最大的养马场。她脾气暴烈,那四个不争气的儿子一不小心就会惹得她火冒三丈。她从来不允许别人打她的马匹和黑奴,可是她觉得偶尔给她儿子抽上几鞭子只会有益无害。
“她当然不会揍博伊德。他是长子,长得又矮小,她从来不曾狠狠揍他,”斯图尔特说道,对自己六英尺二英寸的身材很有点儿得意,“我们这才让他留在家里去跟她解释。天晓得,妈真不该再打我们啦,我们俩已十九岁,汤姆已二十一岁,她还把我们当作六岁孩子看待。”
“明天参加威尔克斯家的野餐会,你妈是不是骑那匹新买来的马去?”
“她是这样想,不过爸说那马太危险。再说几个女孩子都不肯,她们说妈至少得有一次坐着马车去参加宴会,像个有身份的太太。”“明天最好不要下雨,”思嘉说,“这一星期几乎天天下雨,要是把野餐会搬到室内来举行,是顶顶倒胃口的事。”
“噢,明天会晴的,而且热得像六月里一样,”斯图尔特说,“你看那太阳落山的光景,我从没有见过这样血红的落日。根据落山时的太阳,你准能知道第二天的天气。”
他们放眼朝天边望去,杰拉尔德·奥哈拉新近翻耕过的棉田一望无际。夕阳在弗林特河对岸的山背后像一团火似的翻腾下降,四月白昼的温暖渐渐消退,代之以一阵清新的凉意。
那年春天来得早,几场温暖的春雨过后,粉红的桃花一下子绽满枝头,河畔沼泽地里和远处山坡上,雪白的山茱萸一簇簇点缀其间。春耕已近尾声,似血的残阳给佐治亚红土地上新翻的田畦加深了色调。湿润而没有庄稼的土地,在等待着播种棉籽。道道犁沟的砂土顶端泛起浅红一片,而在它们的两侧,由于日光阴影的深浅不同,呈现出猩红、橙红和茶褐色。粉白的砖屋恰似红色海洋中的一个小岛,那海洋波涛起伏,波峰裂为碎浪的刹那间突然凝固,形成眼前的景色。这里不同于佐治亚中部的黄土平原,也不同于沿海种植场的黑土地带,在北部佐治亚逶迤的丘陵地带看不到笔直的长条田畦,翻耕出来的无数条曲线为的是不让肥沃的土壤被雨水冲刷到河床里去。
这里是天然的红土带,雨后血红似火,干旱时现出黄褐色的粉尘,是天底下最好的棉花地。在这片欢乐的土地上,有白色的房舍,宁静的田野和缓缓流淌的黄浊河水。还有最灼热的日照和浓密的阴影。种植场上的垦地和连绵不断的棉田对着和煦的阳光,安详而满足地发出微笑。它们的边缘是一片原始森林,那里即使在酷热的正午时分,依然十分阴凉。它神秘而略带不祥之兆。飒飒的松树似乎已耐心地等待了整个世纪,它用低低的叹息发出恐吓:“当心!当心!我们曾占用过你们,我们能再次把你们夺取回来。”
走廊上三个人的耳中,传来了嘚嘚的马蹄声、鞍辔上的铃铛声和黑奴们肆无忌惮的笑语声,那是在田里干活的人赶着骡子回来了。屋子里飘来了思嘉的母亲埃伦·奥哈拉轻柔的声音,叫唤掌管钥匙篮子的黑女孩。只听那孩子气的女高音答应着“来啦,太太”,接着是走向屋后熏肉储藏室的脚步声,那是埃伦去给干活回来的人发放食物,同时可以听见瓷器碰撞的嗒嗒声和银餐具的叮当声,那是塔拉庄园里管膳食的男管家波克在铺桌子准备晚餐。
这一连串声响,提醒两兄弟该是回家的时候了。可是他们害怕见到母亲,尽量赖着不走,一心盼望思嘉留他们吃晚饭。
“我说,思嘉,关于明天的事,”布伦特说道,“总不能因为我们在外地,不知道这次野餐和舞会,明晚就不该痛痛快快地跳一场。你大概还没有把所有的舞都答应跟别人跳吧?”
“为什么不?我全都答应跟别人跳了,我怎么会事先知道你们都会回来,我不能光为了等待你们两位,便去冒做壁花的危险哪!”“你会做壁花!”两兄弟哄然大笑起来。
“得了,亲爱的。你得答应第一支华尔兹陪我跳,末了一支陪斯图跳,还要答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我们像上回一样,仍坐在楼梯口,叫金西嬷嬷再给我们算算命。”
“我不爱听金西嬷嬷算命。她说我将来会嫁给一个头发漆黑、髭须浓密的男人,可是我偏偏不喜欢黑头发的男人。”
“你喜欢红头发,对吗,亲爱的?”布伦特咧开嘴笑道,“好,快答应跟我们跳华尔兹并且在一起吃晚饭吧。”
“要是你答应,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斯图尔特道。
“什么?”思嘉嚷了起来,她像孩子一样,听到“秘密”一词,马上就活跃起来。
“是不是昨晚从亚特兰大听来的消息,斯图?你指的要是那件事,可别忘了我们答应过要保守秘密的。”
“那是皮特小姐告诉我们的。”
“什么小姐?”
“喏,就是艾希礼·威尔克斯的姨妈,住在亚特兰大的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她是查尔斯和媚兰的姑妈。”
“噢,是她。我这辈子没见到过比她更傻的老婆子。”
“昨晚我们在亚特兰大等火车回家,她恰好坐着马车经过车站,看见我们就停车和我们说话。她告诉我们明天晚上在威尔克斯家的舞会上要宣布一件婚约。”
“哦,这个我知道,”思嘉失望地说,“就是她那个傻瓜侄子查利·汉密尔顿和霍尼·威尔克斯订婚的事。大家早就知道他们两人早晚会结成夫妻,尽管男方看来劲头不怎么大。”
“你说他是个傻小子吗?”布伦特问道,“去年圣诞节你还让他在你身边团团转来着。”
“他要缠着我转,我有什么办法,”思嘉不在乎地耸耸肩,“我觉得他过于娘娘腔了。”
“可是,明天要宣布的并不是他们俩订婚的事,”斯图尔特胜利地说道,“是艾希礼和查利的妹妹媚兰小姐订婚!”
思嘉脸不变色,只是嘴唇发白——就像一个人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受到猛力一击,一下子明白不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似的。她直愣愣地瞪着斯图尔特。他呢,从来不懂得体察别人的心思,还以为她是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新闻吸引住了。
“皮特小姐说这事本来打算要到明年才宣布的,因为媚利[1]小姐身体一直不太好。如今到处都在谣传打仗的事,两家觉得还是早点完婚的好,所以决定在明天舞会小憩时宣布。现在,思嘉,我们把秘密告诉了你,你该答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了吧?”
“我当然答应。”思嘉机械地答道。
“包括跳所有的华尔兹?”
“我都答应。”
“你真好!我敢说别的男孩子一个个都会发疯的。”
“让他们去发疯好了,”布伦特说道,“我们俩对付得了他们。我说思嘉,明天上午的野餐会你一定得跟我们坐在一起。”
“什么?”
斯图尔特重复了一遍他的请求。
“当然。”
两兄弟兴高采烈地你看着我,我瞧着你,心里却不免带有几分诧异。他们虽然自以为在思嘉的求婚者中占有相当优势,可是从来没有这样轻而易举地得到她的恩宠。通常她总要让他们一再恳求,故意地既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们若是生气,她就只是笑;他们若是光火,她就装得冷冰冰的。现在她几乎把明天一整天都给了他们——野餐会上让他们坐在她身旁,还让他们跟她跳所有的华尔兹(他们一定要设法叫明天跳的舞全是华尔兹),晚宴小憩的时间也给了他们。看来这次被学校开除出来,是非常值得的。
他们的情绪被刚才的成功激励起来,便继续赖着不走,谈野餐,谈舞会,谈艾希礼·威尔克斯和媚兰·汉密尔顿。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将他们二人取笑一番,明显地暗示想要留在这里吃晚饭。这样过了一阵子,他们方才察觉思嘉很少开口。气氛不知怎么变了样。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对双胞胎弄不明白,然而下午的欢快气氛似乎已经消失,思嘉好像不在听他们说话,尽管还不至于答非所问。两兄弟意识到有点不对劲,觉得困惑不解,又硬赖了一会儿,这才不情愿地站起身来看看表。
夕阳低低地照在新耕的田野里。河对岸高大的树林在朦胧中隐约可见。燕子倏忽从院子里掠过,鸡、鸭和火鸡有的昂首阔步,有的摇摇摆摆,都从田野里散散落落地回家来了。
斯图尔特吆喝了一声:“吉姆斯!”不一会儿,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高个子黑孩气咻咻地从屋角转了出来,向拴着的马匹奔去。吉姆斯是他们的贴身仆人,像那群猎狗一样,随时跟在主人身边。他从小就是两兄弟的伙伴,在他们十岁生日的那天,就分派给他们使唤。狗群一见到吉姆斯,马上从红土尘里站起身来,等待两位主人到来。两兄弟对思嘉躬身施礼,握手告别,跟她说明天一早先到威尔克斯家等候,随即一口气走下过道,跳上马背,扬鞭跑上植树夹道,后面跟着吉姆斯。他们在夹道上转过身子,朝她挥舞帽子,对她高声呼喊。
两人转过尘土飞扬的弯道,出了塔拉的视野。布伦特在一丛山茱萸底下勒住了马,斯图尔特也勒住了马,吉姆斯跟着在他们后面几步也停住了。那几匹马见松了缰绳,便伸长头颈去吃嫩绿的春草。那一群有耐性的猎狗重新在松软的红土地上躺下,贪婪地仰视着燕子在暮霭中盘旋。布伦特那宽阔机灵的脸蛋儿上露出惶惑的神色,还略带点儿愤慨。
“我说,”他说道,“照你看,她刚才有没有想留我们吃饭的意思?”
“我当她会有的,”斯图尔特说道,“我一直在等,可是她竟不留我们。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不上来。依我看,她是应该留我们吃晚饭的。今天是我们回家的第一天,她已经很久没见到我们了,而且我们有好多事情要讲给她听。”
“我们刚来的时候,她看到我们像是非常快活。”
“我看也是这样。”
“可是,大约半个钟头以前,她忽然不爱吭声,好像有点头疼的样子。”
“我也注意到了,不过,没当作一回事。你说她究竟哪里不舒服?”
“不晓得。我们会不会说了些什么惹她动气的话?”
两人都想了一会儿。
“我什么也想不出来。再说,思嘉要是动了气,是谁都看得出来的。她不像有些女孩子,爱把事情藏在心里。”
“是呀,这正是她讨人喜欢的地方。她动起气来并不冷冰冰地板着脸——她会说给你听。可是这一回一定是我们说了些什么,要不就是做了些什么,惹得她心里不痛快,不想和我们说话。我敢赌咒她刚见着我们的时候心里很高兴,本来是打算留我们吃晚饭的。”“会不会是因为我们被学校开除的缘故?”
“哎呀,不会的!别那么笨。她听到这消息简直笑得前仰后合,而且思嘉对书本上的东西,不见得比我们更放在心上。”
布伦特在马鞍上转过身子叫唤那黑人马夫。
“吉姆斯!”
“什么事,先生?”
“你有没有听见我们刚才和思嘉小姐谈话的内容?”
“绝对没有,布伦特先生!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敢偷听白人先生的谈话呢?”
“偷听,得了!你们这些黑鬼什么事都知道。别跟我扯谎,我亲眼看见你鬼鬼祟祟地绕过走廊,蹲在墙边的茉莉花丛里。我问你,我们到底有没有说了些什么叫思嘉小姐动气——或者是伤了她的心的话?”
话既然已经点穿,吉姆斯就不假装没有偷听他们的谈话。他紧紧锁着他的黑眉梢。
“没有,先生,你们没说过惹她生气的话。她像是很惦念着你们,见着你们高兴得像只小鸟似的。可是后来谈起艾希礼先生和媚利·汉密尔顿小姐订婚的事,那时她就像只小鸡看见天空中有老鹰在飞,吓得不敢出声了。”
两兄弟相互看了一下,点点头,但还是不懂其中奥妙。
“吉姆斯说得不错,我就是不知为什么,”斯图尔特说道,“我的天!艾希礼对她根本算不了什么,不过是个普通朋友。她看中的是我们俩。”
布伦特点头表示赞同。
“你看会不会是这样,”他说,“艾希礼明晚要宣布订婚的事,事先没跟她说。她认为他不该不把这件事首先告诉她这个老朋友,因而生他的气。女孩子对这些事特别计较,总想第一个晓得。”
“嗯,可能是的。其实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本来就是准备暂时秘而不宣,好叫大家吃惊一下。男人有权利对自己的婚事保守秘密,不是吗?假如媚利小姐的姑妈没跟我们说,我们也不会知道。不过思嘉应该晓得他早晚得和媚利小姐结亲。威尔克斯家和汉密尔顿家向来是表兄妹为婚的,大家好几年前就知道艾希礼要和媚利结成一对,就像霍尼要和媚利小姐的哥哥查利婚配一样。”
“好吧,我认输。不过她不留我们吃饭总是件憾事,我怎么也不想回去听妈妈教训。我们被开除回家,这又不是第一回。”
“说不定博伊德已经让她气平下来了。你知道那家伙油嘴滑舌多么能说会道,他总有办法弄得她心平气和。”
“不错,博伊德有这能耐,不过得费点工夫。他得转弯抹角地大兜圈子,把妈弄得晕头转向,她才肯罢休,才会叫他留点嗓子到将来当律师时辩论之用。现在他还没有时间跟她开腔。我敢说妈这阵子心思正放在那匹新买的马身上,要等她在晚饭桌上坐下来,看见博伊德,才会想起我们的事。那顿饭,她一定越想越火,要等晚上十点钟光景博伊德才有机会跟她说明,校长居然用那种态度对你我二人训斥,那么我们四个,不论谁留在学校,都不是件光彩的事。大约要到半夜他才能把她的全部怒气统统引到校长头上。那时她会责问博伊德为什么不开枪把那校长打死。对!半夜以前我们绝不能回家。”
两兄弟怏怏不乐地面面相觑。对于驾驭烈马,开枪滋事,惹恼邻居这一类的事他们全不在乎,怕只怕他们红头发的母亲不留情面的话语和毫不吝惜地落在他们屁股上的马鞭子。
“我说,”布伦特说,“不如到威尔克斯家去吧,艾希礼和他家几个女孩子会留我们吃饭的。”
斯图尔特看来不太乐意。
“不,别去他家。他们要准备明天的野宴,正忙得不可开交,再说——”
“哦,我全忘了,”布伦特忙说,“对,不能上他家去。”
他们吆喝着马儿,默默骑了一会儿,斯图尔特脸颊发红,露出窘困的神色。去年夏天之前,他一直在追求因迪·威尔克斯,两家子和全县的人都赞成这件事。因迪性情恬静、本分,大家认为她可以使得他的暴烈性子变得平和一点,至少他们是这样热切地希望着。斯图尔特本来可能和她配成一对,可是布伦特不乐意。布伦特也喜欢因迪,只是嫌她姿色过于平庸,性格过于温顺,自己不可能爱上她,因而不愿陪伴斯图尔特同去。两兄弟第一次在情趣上发生分歧。布伦特气愤的是,他兄弟居然爱上一个在他看来丝毫不足为奇的姑娘。
到了去年夏天,在琼斯博罗橡树林里的一次政治性演说会上,两兄弟忽然发现了思嘉·奥哈拉。其实他们已经相识多年,从小时候起,她就是他们心爱的小伙伴,因为她不论骑马或是爬树,本领都不在他俩之下。现在令他们惊奇的是,她忽然已经是豆蔻年华,成了天底下顶顶有魅力的姑娘。
他们第一次注意到她的绿色眸子多么灵活,她的笑靥多么动人,她的双手多么小巧,她的腰肢多么纤细。他们的慧言隽语博得她阵阵欢笑,这两兄弟便以为在她的心目中,他们是一对非凡的小伙子,不由得更加卖力地对她大献殷勤。
这是两兄弟一生中值得纪念的日子。此后每当他们谈起这事,他们总奇怪为什么以前一直没有察觉出她的美。正确的答案他们怕永远没法找到,因为那是思嘉存心要在那一天引他们注意的。她生性不能容许一个男人不爱自己而去爱别的女人。看到因迪·威尔克斯和斯图尔特一起参加演说会,是她那好掠夺的天性怎么也受不了的。而且她光赢得斯图尔特一个人的好感还不够,同时还挑逗了布伦特,于是把两兄弟一股脑儿地俘虏了过来。
两兄弟既然同时爱上了思嘉,因而斯图尔特便把因迪·威尔克斯、布伦特便把他本来就不十分热心追求的洛夫乔伊姑娘莱蒂·芒罗都抛到了脑后。他们从不考虑一下,若是思嘉选中了两兄弟之一,那么失败的一位该怎么办?反正船到桥头自会直,就只有听其自然了。眼下,两人看上了同一个姑娘,彼此都很满足,两人之间并无妒忌。这种情况邻居们觉得很有趣,他们的母亲却感到烦恼,因为她对思嘉并无好感。
“要是那个淘气鬼看中你们哪一个,就算他活该,”她说,“说不定她两个全要,那你们只好搬到犹他州去住,不过我怀疑那里的摩门[2]教徒肯不肯收留你们。我只怕你们哪一天喝多了,为那个靠不住的绿眼珠小妖精争风吃醋,拿枪厮杀起来。不过,那样依我看倒也不坏。”
自打演说会那一天起,斯图尔特一见到因迪就觉得不自在。这倒并不是因为因迪曾经埋怨过他,或者哪怕是在眼神或者姿态中流露出对他的突然变心有所察觉。她是个非常端庄贤淑的姑娘,绝不会举止失态。可是斯图尔特难免觉得有负于她。他明白正因为自己主动追求,因迪才爱上了他,而且至今仍在爱他。他为自己的行为不够高尚而深深自责。他依然十分喜欢她,因她的良好教养、她的优秀品质和她的学识而尊敬她。然而可恼的是,和思嘉的光彩夺目、变幻多姿对比起来,她就显得呆板、乏味,始终一成不变。和因迪在一起,你心里能够拿得准;和思嘉在一起,你就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样真能叫男人意乱神迷,然而其中自有乐趣,这就是她的魅力。
“那么,还是到凯德·卡尔佛特家去吃晚饭吧。思嘉说凯思琳从查尔斯顿回来了,或许会带来关于萨姆特要塞的最新消息。”
“凯思琳才不会带来新消息呢。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跟你打赌,她根本就不知道港口里边有个要塞,要塞里到处是北佬,后来给我们的大炮轰了出去。她就知道参加过多少次舞会,招徕过多少个花花公子罢了。”
“去听听她嚼舌头也蛮有趣,反正在妈上床睡觉以前我们得找个地方躲一躲。”
“对,凯思琳人挺有趣,我喜欢她,顺便可以打听一下卡罗·雷福特和别的查尔斯顿人的消息。叫我受不了的是她那北佬继母,要叫我和她在一张桌子上把饭吃完,我实在耐不住性子。”
“别对她过于苛刻,斯图尔特,她心肠蛮好的。”
“我并不对她苛刻,只为她惋惜,而我恰恰不喜欢我为之惋惜的人。她老是小题大做,心里是想让你自在一点,可是说的话和做的事常常适得其反,弄得我局促不安。她把南方人都看成是野蛮人,甚至对妈也这么说了。她怕南方人。我们在的时候,她简直怕得要死。这叫我想起那只蹲在椅子上的瘦骨嶙峋的母鸡,眼睛亮闪闪的,一副茫然惊恐的样子,只要听见一点动静,就会扑着翅膀咯咯地叫。”
“你也不能怪她。不是你自己用枪打伤过凯德的腿的吗?”
“那回是我喝醉了,要不我也绝不会拿枪打伤他的,”斯图尔特说道,“我对凯德一直没有怨恨。凯思琳、雷福特和卡尔佛特先生也都不介意。只有他那北佬继母大吵大嚷,说我是个野蛮人,说规矩人生活在未开化的南方人中间,安全得不到保障。”
“你还是不能怪她。她是个北佬,不懂礼貌。你总归打伤了他,她又是他的继母。”
“见鬼,那也不能因为这个就可以侮辱我。你是妈的亲骨肉,那回托尼·方丹一枪打中你的腿,妈有没有大做文章?没有。她不过派人去请老方丹大夫来给你包扎一下,顺便问了一声枪法一直很准的托尼这次为什么会打偏了,说她猜想可能是因为喝多了的缘故。你记不记得托尼为此气得简直要发疯?”
两个人同时放声大笑。
“妈真有两下子,”布伦特赞扬说,“她办起事来总是很得当,不会叫你在人前下不了台。”
“是呀,可是今晚我们回到家,她多半要在爸爸和几个女孩子跟前说些叫我们下不了台的话,”斯图尔特怏怏地说,“我说,布伦特,我猜这下子我们怕去不成欧洲了。你记得妈说过,要是我们再被哪一所大学开除出来,我们去大旅游的计划就得吹了。”
“真见鬼,我们并不在乎,对不对?欧洲有什么好玩?我敢说外国人拿得出来的东西,我们佐治亚州全有。我敢说他们的马不见得跑得比我们的快,女孩子不见得比我们的俊俏。他们的裸麦威士忌根本就别想跟爸喝的相比。”
“艾希礼·威尔克斯说那里有好多风景和音乐。艾希礼喜欢欧洲,老是谈起它。”
“嗯——你了解威尔克斯家的人,他们特别喜欢音乐、书本和风景。妈妈说这是因为他家爷爷是从弗吉尼亚搬来的。她说弗吉尼亚人特别看重这些东西。”
“让他们拿去好了。我只要有好马骑,有好酒喝,有好的女孩子让我追求,有坏的女孩子让我取笑,欧洲给谁都行……不去大旅游有什么大不了?我们要是人在欧洲,打起仗来怎么办?我们一时赶也赶不回来。要我去欧洲,我宁愿去打仗。”
“我也宁愿去打仗,不管哪一天……布伦特!我想到了个吃饭的好地方。我们穿过沼泽地到埃布尔·温德尔家去,跟他说我们四个人都回家了,正打算去操练。”
“好主意!”布伦特劲头十足地嚷道,“我们可以得知关于营队的种种消息,还能打听到他们到底决定用什么颜色的军服。”
“要是穿阿拉伯式华丽制服,我要去参军才真见鬼哩。穿上那蓬松的红裤子,就像是娘儿们——那简直是女人穿的法兰绒红内裤。”
“你们是不是打算到温德尔先生家里去?要是去的话,晚饭怕没什么好吃的,”吉姆斯说道,“他家厨子死了,还没买到新的。现在叫了个田里干活的黑奴做饭。他们家的黑人跟我说,那是个全州顶顶蹩脚的厨子。”
“真糟!那他们为什么不去另买一个?”
“这种穷白人怎么买得起黑奴?他们家黑奴不会超过四个。”
吉姆斯的语调里明显地带着轻蔑。塔尔顿家有上百个黑奴,他觉得自己的位置靠得住。他像许多大庄园主的家奴一样,瞧不起贫穷的小农场主。
“你再胡说,我就抽掉你一层皮,”斯图尔特厉声喝道,“你怎么敢把埃布尔·温德尔先生叫作穷白人?他人虽穷,但并不低贱。我绝不许别人去糟蹋他?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本县里谁都比不上他,要不营里为什么偏偏挑他做少尉?”
“这个我到现在还没弄明白,”吉姆斯应道,对主人的斥责并不当作一回事,“营里的军官都来自富裕人家,不会从没出息的穷人里面挑选。”
“他不是没出息!你不能拿他跟斯莱特里那样真正没出息的人去比。埃布尔无非穷一点罢了。他没有大庄园,是个小农场主。既然大伙推举他当上了少尉,黑鬼就不该对他说三道四。营队当然知道该怎么做。”
骑兵队是三个月以前组建起来的,就是在佐治亚宣布脱离联邦的那一天。从那天起,刚入伍的新兵就在盼望打仗。骑兵队的名称尚未确定,建议却已不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不愿轻易改变,对军服式样、颜色的态度也是如此。建议的名称有“克莱顿野猫”“吞火者”“北佐治亚轻骑兵”“义勇兵”“内陆步兵队”(虽然骑兵队是用手枪、刺刀、砍刀,而不是用步枪装备的)、“克莱顿灰衣军”“铁血雷神队”“草莽英雄团”等等,每一种名称都有它的支持者。在最后定名之前,大家就把这支队伍简称为“营队”。后来虽然取了个铿锵动听的名称,还是一直被叫作“营队”,一直叫到最后。
营里的军官是选举产生的,因为全县除了少数几个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塞米奴战争的老兵以外,谁都没有战争经验。即使是老兵,要是大家不喜欢他,得不到大家的信任,也不会让他当头头。塔尔顿家的四兄弟和方丹家的三个孩子,大家倒还喜欢,可都不愿选举他们,因为塔尔顿家几兄弟喜欢酗酒,又很贪玩,方丹家的三个孩子个个性情暴躁。艾希礼·威尔克斯当上了上尉,他是全县最好的骑手,头脑冷静,能够维持军纪。雷福特·卡尔佛特是中尉,他人缘极好。埃布尔·温德尔是个小农场主,被选为少尉,其父常在沼泽地里设陷阱猎兽。
埃布尔是个精明严肃的人,身材魁伟,心地善良。他不识字,年纪比别的小伙子稍微大几岁,在女人跟前也较为注意礼貌。在营队里并不存在欺贫爱富的势利行为,因为他们中间有好些人,父亲或祖父是从小农阶级发家致富的。何况埃布尔是全队的最佳射击手,能够在75码开外处射中松鼠的眼睛。他还懂得怎样在野外生活,会追踪猎物,寻找水源,还会在雨中生火。营队看重的是真正有用的人,他人缘又好,这才被推举当上了军官。对这种荣誉他并不沾沾自喜,只是兢兢业业,把一切当作他的本职去做。可是那些大庄园主家的女眷和黑奴,却总忘不了他出身贫贱,尽管男人们对这一点并不介意。
起初,营队征兵范围限于大庄园主的子弟,每人的全套配备,包括战马、武器、军服,乃至随身仆役,都由各人自带。可是克莱顿是个新建立起来的小县,有钱的人不多,要建立起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就不得不从小农场主以及沼泽地里和森林地带的猎户子弟中去招募。聚居在山林地区的人,甚至于贫困的白人,只要是在本阶级平均生活水平以上的,都在征募之列。
一旦战争打起来,这些人跟他们有钱的邻居一样,也很愿意去和北佬打仗,然而这就产生了关于钱这个敏感的问题。小农场主多数没有马匹,他们在田里干活靠的是骡子,每户拥有的骡子一般不超过四头,没有多余的。营队强调不收骡子,即使过去曾经收过,现在他们也舍不得让骡子脱离农事而送上战场。至于那些贫苦的人,只要买得起一头骡子,就会觉得挺阔气了。森林和沼泽地里的居民既无马又无骡子,他们依靠地里的作物和捕获的猎物为生,通常是以物易物,一年到头难得看到五块钱现金,马匹和军服他们根本无力购置。可是犹如大庄园主之于富有那么自鸣得意,他们偏偏十分安贫乐道,而且绝不肯从他们阔绰的邻居手中接过任何带有施舍意味的东西。既要装备一支像样的队伍,又要不伤害众人的自尊,为此,思嘉的爸爸和约翰·威尔克斯、巴克·芒罗、吉姆·查尔斯顿、休·卡尔佛特,以及县里所有其他大庄园主,只除了安格斯·麦金登一人,都出钱装备营里的人员和马匹。办法是由每一个大庄园主拿出钱来,给自己的儿子以及另外一些人装备军需用品。这样,家境不太宽裕的人就可以得到马匹和军服,面子上也过得去。
骑兵队每星期在琼斯博罗聚会两次,在那里进行操练并且祈祷战争早点开始。战马至今尚未配齐,可是那些有了马匹的人已经开始在县政府大院后面的场地上进行所谓骑兵演习,手里挥舞着从家里客厅墙上取下的军刀,大声喊叫着把嗓子都喊哑了,直把地面上扬起一阵阵尘土。还没有马匹的人,有的坐在布拉德家店铺前的阶沿石上,边嚼着烟草,谈着山海经,边瞧着他们的骑兵同伴们操练,有的去比赛打靶。打枪是不用教的,南方人多半在生下来的时候手中就握着一管枪。因为自小从事捕猎,所以人人成为枪手了。
他们使用的火器,有些来自农场主的庄园,有些来自沼泽地里的小屋,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其中有打松鼠用的长铳枪,还是当年第一次跨越阿利根尼山脉时带来的;有老式的前膛枪,它在佐治亚早期曾经打死过不少印第安人;有在1812年的战争、塞米奴战争和墨西哥战争中使用过的马枪;还有镶银的决斗手枪、大口径短筒手枪、双筒猎枪,以及有用上等木料做成光闪闪的枪筒的漂亮的英国造新式来复枪。
每回操练到后来总是在琼斯博罗的酒吧间里宣告结束。常常等不到夜幕降临,打架的事件就已发生多起,以致军官们不等北佬打来,就不得不处理伤亡问题。正是在这类争吵之中,斯图尔特·塔尔顿打伤了凯德·卡尔佛特的腿,布伦特也挨了托尼·方丹的枪。这对双胞胎兄弟被弗吉尼亚大学开除出来的时候,正逢骑兵队初建,两人便兴致勃勃地入了伍。两个月以前出了那桩枪击的事,他们的母亲就把他们打发到州立大学去,关照他们在那里规规矩矩待着。可是他们一直怀念着火热的军营生活。他们觉得只要能够和伙伴在一起骑马射击,狂呼乱叫,荒废了学业也值得。
“好吧,让我们抄近路到埃布尔家去,”布伦特建议,“我们渡过奥哈拉先生家的河,从方丹家的牧场穿过去,不一会儿就到了。”
“在他们那里除了蔬菜和负鼠肉外,是什么也没有的。”吉姆斯争辩道。
“你什么也别想吃,”斯图尔特咧开嘴笑道,“你给我回去,跟妈说我们不回去吃晚饭了。”
“不,我不去!”吉姆斯惊恐地喊道,“你们做了好事,倒让我去做替罪羊,要回去吃比阿特丽斯小姐那一套,可不是好玩的。她见到我一定要问我你们怎么会被开除出来的,她还会问为什么我不把你们带回家好叫她来揍你们。她准会像鸭子看见六月里的小虫似的对我直扑过来。我知道第一桩事就是她一定会把一切罪过都推到我身上。你们要是不带我到温德尔先生家去,我就在树林里过夜,哪怕被巡逻队看见把我抓去。要我去抵挡比阿特丽斯小姐的怒火,我宁愿叫巡逻队抓去。”
两兄弟见小黑奴态度如此坚决,不觉又恼怒又手足无措。
“这蠢东西居然宁愿叫巡逻队抓了去,要是真这样,妈又有话题可以说上几个星期了。这班黑鬼真难弄,有时我想,那些废奴主义者的想法是对头的。”
“我说,我们不想碰到的事,偏叫吉姆斯去应付,这本来就是不对的。我们得带着他。不过,听着,你这不懂规矩的黑鬼,你要是在温德尔家的黑鬼跟前摆架子,说我们家顿顿吃烤鸡,吃火腿,他们却只有兔子和负鼠肉吃,我就说——就要回去告诉妈,打仗时也不带你一道去。”
“摆架子?我会在那帮穷鬼跟前摆架子?不会的,我懂礼貌。难道比阿特丽斯小姐不是教我和你们一样要有礼貌吗?”
“她教我们三个人,一个也没教好。”斯图尔特说,“快,走吧。”
他勒住大红马向后退了一步,然后用马刺在马肚上刺了一下,那马轻松地跃过篱笆,跳到杰拉尔德·奥哈拉的棉田里。布伦特的马紧紧跟上,然后是吉姆斯,牢牢抓住马鞍和马鬃。吉姆斯本不喜欢跳篱笆,但为了跟上他的主人,比这再高一点的篱笆也得跳过去。
他们穿过红土犁沟,走下山坡,来到河底。此时暮色渐浓,布伦特大声向他兄弟喊道:“喂,斯图,你说思嘉是不是本来想要留我们吃饭的?”
“我一直是这样想的,”斯图尔特喊道,“你为什么会认为……”
第二节
思嘉站在塔拉的走廊上,待两兄弟的马蹄声在远处消失了,这才像个梦游神似的,回到椅子旁边。她脸颊发僵,似乎有点疼痛,刚才唯恐被两兄弟看出破绽,勉强咧开嘴一直装着微笑,此刻双唇还在发酸。她在椅子上坐下,一只脚蜷曲在另一只大腿下面,只觉疲惫不堪,满怀凄苦,心头不住地悸动,仿佛在不断发胀,直胀得胸脯快要容纳不下。她双手冰凉,预感到大祸将临,脸上露出痛楚和迷惘的神色,就像个娇纵惯了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的,如今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人生的苦味。
艾希礼要跟媚兰·汉密尔顿结婚!
唉,这不可能是真的!这两兄弟准是弄错了,要不就是像往常一样故意逗着好玩。艾希礼绝不会,绝不可能爱上她。凭媚兰那小耗子似的模样,没人会爱上她的。思嘉轻蔑地回想着媚兰那孩子般单薄的身躯,那一张一本正经毫不出奇的心形脸孔,几乎够得上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再说艾希礼不可能常和她见面,自去年他在十二橡树举行舞会以后,他只去过亚特兰大一两回。不,艾希礼不会爱上媚兰,因为——唉,她决计错不了——因为他正爱恋着她!她,思嘉,是他所爱的人——这她心里明白!
过道里传来嬷嬷沉重的脚步声,震得地板直响,思嘉忙把脚放下,脸上尽量装得很平静。千万不能叫嬷嬷看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在嬷嬷眼里,奥哈拉家这三位千金,从头到脚全都归她所有,她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都会使她像只猎犬般毫不容情地跟踪追击。思嘉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嬷嬷的好奇心若是不能马上得到满足,就会把事情弄到埃伦跟前去,这样思嘉就不得不把一切对她妈和盘托出,要不就得编一套自圆其说的话去搪塞妈妈。
嬷嬷从过道里走了出来,她年老魁梧,一对细小而精明的眼睛,如同大象的眼睛一般。她的肌肤黑里透亮,是个地道的非洲人。她对奥哈拉家忠贞不贰,是埃伦的左右手,仆役们对她畏之如虎,三姐妹对她也不存任何奢望。嬷嬷的肤色虽是黑的,可是她的行为准则和自尊心却不比任何一位主人逊色。她从小在埃伦·奥哈拉的母亲的卧室里受过熏陶。那位太太是个高鼻梁的法国女人,名叫索朗·罗彼拉德,性情冷漠,办事严厉,对于越轨的行为,无论来自奴仆或来自她的子女,她概不宽容。嬷嬷原是埃伦的保姆,埃伦出嫁时,她就伴着她从萨凡纳来到了这乡间。嬷嬷若是喜欢谁,就对谁特别严格。如今她对思嘉特别宠爱,格外得意,对她的管束就变得无休无止的了。
“两位先生走了吗?你怎么不留他们吃晚饭,思嘉小姐?我已经关照波克在饭桌上给他们添了两份刀叉啦。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
“他们谈的尽是打仗,真腻烦。加上爸回来后少不了要嚷一阵林肯先生什么的。晚饭桌上老听这些我可受不了。”
“埃伦小姐和我一再教你要懂礼貌,你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喏,披肩还没裹上,夜晚的凉气就要降临!我跟你说过多少遍,晚上不裹披肩坐在风口会着凉的。还不快进屋去,思嘉小姐。”
思嘉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过脸去。谢天谢地,嬷嬷只关心她的披肩,没有注意到她的神色。
“不,我要坐在这里看太阳落山,这景色真美。你快去帮我把披肩拿来,好嬷嬷,我坐在这里等爸回来。”
“怎么,听你的声音怕是伤风啦。”嬷嬷疑心起来。
“哪里,没有,”思嘉不耐烦地说道,“你快去拿来吧。”
嬷嬷摇摇摆摆地走进过道里,思嘉听见她在楼梯口轻声喊叫楼上的女佣。
“喂,罗莎!把思嘉小姐的披肩拿来掷给我。”稍停,略为大声地说,“不中用的黑鬼,什么用场也派不上,只好我自己爬上楼去拿啦。”
思嘉听见楼梯承受嬷嬷的体重发出声响,便轻轻站起身来。嬷嬷回来,少不了要对她的怠慢行为继续训诲。她此刻正心伤欲碎,要她为这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听嬷嬷的唠叨实在觉得受不了。她站着犹疑了片刻,正苦于找不着一个地方躲起来好让胸口的疼痛稍稍平息一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给她带来一线希望。那天下午她爸爸正好去过威尔克斯家的种植场十二橡树,想把他家的有主女奴[3]迪尔西买回来。迪尔西是杰拉尔德的贴身男仆波克的老婆,十二橡树的女管家兼接生婆。波克半年前娶了她以后,日夜缠着主人去把她买回来,好叫他们两口子厮守在一起。杰拉尔德被缠得没有办法,那天下午是为了迪尔西才特地去了一趟十二橡树。
“对,”思嘉心想,“这个可怕的消息是真是假,爸肯定知道。即使他没听到人家说些什么,也会注意到,或者意识到威尔克斯家的气氛和往日有些异样。反正我只要在晚饭以前能私下见到他,说不定就可以弄明白真相——不过是两兄弟的又一次恶作剧罢了。”
现在正是杰拉尔德该回家的时候,她若是想要单独见到他,只有到车道和大路交接处去等候。于是她迅速走下台阶,小心地回过头,瞧瞧嬷嬷会不会在楼窗口偷看。幸好,那张戴着雪白头巾的宽大黑脸不曾从飘拂的窗帘隙缝中隐约出现,她便大胆地拉起绿花裙子,拖着花边软底鞋,尽快地沿小径走上了车道。
沙砾地面的车道两旁,雪松浓密的枝叶在顶端交接在一起,形成一个穹顶,长长的林荫道看来就像是一个幽暗的隧道。她走到遒劲的雪松枝干下面,知道不用担心会被屋子里的人瞅见,这才放慢了脚步。此时她已是气喘吁吁,因为束腹的带子勒得太紧了,使她无法奔跑,但她还是快步朝前走到车道尽头,转上大路,一直走到一个弯道上,见那里有一丛树木可以挡住屋里人的视线,这时她才停住脚步。
她在一个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双颊绯红,不住地喘气。已经过了他往常回家的时间,但她对他的迟归反觉高兴,因为这给了她时间,让她可以缓口气,脸色可以平静下来,以免引起父亲的疑心。她一面希望随时听到可能出现的马蹄声,期待着见到父亲以他惯常玩命的速度策马驰上山坡。可是时间一分分过去,却始终不见父亲的踪影。她望着下边的大路,等待着父亲,痛苦又在她的心头增长起来。
“啊,那不会是真的!”她想,“他怎么还不回来?”
她朝着弯弯的大路放眼望去,地面上一片血红色,那是因为上午刚下过一场雨的缘故。她的思绪沿着这路走下山冈,走到缓缓流淌的弗林特河边,穿过泥泞的河床,一直走到第二个山冈上艾希礼居住的地方——十二橡树。这条路的意义全在于此——它通向艾希礼,通向那有白色廊柱的美丽建筑物,它耸立在山顶上,就像一座希腊神庙。
“啊,艾希礼!艾希礼!”她想。她心跳得更快了。
从塔尔顿两兄弟处得到的消息给她带来的困惑和灾祸感,刚才一直冷冰冰地压在她的心头,此刻忽然被一种狂热的情感所替代了。两年以来,这种狂热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着她。
不知怎么的,她现在渐渐长大起来,艾希礼竟对她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她小时候和他常来常往,从来不怎么注意他。可是自从两年以前,艾希礼去欧洲经过三年大旅游归来后到她家拜访的那一天起,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那天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林荫道走来,穿着一套灰色呢绒外套,里边是一件皱边衬衣,配上黑色宽领带,真是无可挑剔。至今她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那一身打扮的某些细节:那擦得锃亮的长筒靴、领带饰针上的美杜莎浮雕头像以及那顶宽边的巴拿马帽。当他一见了她,就把帽子从头上脱下,随即跳下马来,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定身子抬头瞅着她。他笑容满面,一对困倦的灰色眼睛睁得很大,一头金发在阳光照耀下像是一顶有银色光泽的帽子。只听他说:“你已经长大啦,思嘉。”便轻快地走上台阶,举起她的手吻了一下。他的声音多么动听,她忘不了当时她的心头不禁为之颤动。那声音是那么悠扬、洪亮、悦耳,她仿佛才第一次听到。
从那个瞬间开始,她就想要得到他,就像是想要有东西吃,有马儿骑,有温软的床铺睡觉那样,单纯而不加思量地要得到他。
两年以来,他常陪伴她去参加各种舞会、野餐会、炸鱼野宴,以及去旁观法院的庭审。他虽然不像塔尔顿双胞胎兄弟和凯德·卡尔佛特那样来得勤,也不似方丹家几兄弟那样纠缠不休,但塔拉是他每周必到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爱慕之情,他那清澈的灰色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出思嘉在别的男人眼里常见到的热切的光辉。然而——是的,然而——她知道他爱着她。她绝不会弄错。比知识和理智更为有力的、由经验得来的直觉告诉她,他确实在爱着她。当他的目光并不那么蒙眬,并不那么冷漠时,她总是使他惊讶,而当他怀着思慕和忧伤的神情看着她时,他使她好窘。他爱着她,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为什么他从不向她表白?她完全不能理解,在他身上她不能理解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他待人彬彬有礼,然而超脱、淡漠。谁也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思嘉尤其如此。那一带的人一般是怎么想就怎么说的,相比之下,艾希礼深沉的性格就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县里人娱乐消遣的事,如打猎、赌钱、跳舞、谈论政治,他样样在行。他还是全县首屈一指的骑手,可是他并不以这些为生活的目的,这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至于他对读书、写诗的兴趣和对音乐的爱好更是独一无二的。
唉,他为什么要长得如此英俊,还加上一头金发?为什么外表如此谦恭却又如此难以接近?他为什么老是爱谈书本、谈音乐、谈新歌以及有关欧洲方面的东西,而这些她最最厌烦的东西却偏偏对她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有多少个夜晚,她在朦胧的暮色中和他并坐在走廊上,相聚之后,她常常躺在床上辗转不能成眠,最后只好自我安慰地猜想,他在下一回见到她时,定会向她求婚。然而下一次来了又去了,结果还是等于零——徒然使她的狂热情绪愈加高涨,愈加炽烈。
她爱他,想要得到他,却不能理解他。她直率,单纯,单纯得像塔拉上空吹过的风,像环绕着塔拉的浑浊的河水一样。她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无法理解较为复杂的东西。而此刻,她是生平第一遭面对着一个复杂的性格。
因为艾希礼出身的家族,是属于思考型而非实践型的,他们用以消磨闲暇的方式,是构筑和现实毫无联系的绚丽的梦境。他们沉浸在远比佐治亚州要美丽得多的内心世界里,在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总有些不大心甘情愿。他看待周围的人,无所谓喜爱,无所谓厌恶;他看待人世,既不振奋,亦不沮丧。他乐天知命,与世无争,大不了耸耸肩膀,回到音乐、书本以及他自己更美好的人世生活中去。
既然她不明白,他的心灵无法和她的相沟通,那他怎么有可能迷住思嘉呢?他像是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他的这种神秘莫测的性格恰恰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他身上难以理解的东西加深了她对他的爱;他的独特的、自我克制的求爱方式增强了她的决心,非叫他归属于她不行。她深信他迟早会向她求婚。她太年轻,过于骄纵,不懂得什么叫失败。而现在,犹如一声霹雳,传来了这般吓人的消息:艾希礼要娶媚兰!不,但愿这不会是真的!
咦,就在上星期,他们俩在黄昏时分从费尔希尔骑马回家,他在途中还对她说过,“思嘉,我有桩非常重要的事想要跟你说,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当时她娴静地垂下了眼睑,心里高兴得怦怦直跳,认为幸福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可是他却说:“不,不是现在,马上就要到家,时间来不及了。唉,思嘉,我真是个不中用的懦夫!”于是他用马刺踢了一下马,疾驰上坡,一直把思嘉送到了塔拉。
思嘉坐在树桩上,回味着当初令她欣喜若狂的话,忽然悟出另一层意思,一层可怕的意思。他想对她说的话如果是他已订婚的事呢!
“唉,爸怎么还不回来,时间真是难挨。”她急切地再次朝山下望去,她再次感到失望。
夕阳已没入地平线,天际的晚霞已褪成一片浅红。蔚蓝的天空渐渐化作知更鸟蛋般的湖绿色,乡间暮色中神秘的宁静悄悄地笼罩着她。红色的田垄和伸展着的红泥大路失去了神奇的血红色,变成普通的黄土地。大路一边的牧场上,马匹、骡子和奶牛安详地站着,把头伸往篱笆外,等待着被牵回畜栏去喂食。它们不喜欢牧场河畔树丛投下的阴影,直朝着思嘉抖动耳朵,似乎向往和人类做伴。
河边泥沼地里的松树,在阳光下本是一片苍翠,此刻映衬在湖绿色天空的黑暗中,却成了一排无法逾越的黑色巨人,把缓缓流动的黄泥河水隐藏在它们的脚下。对岸山上,高竖着白烟囱的威尔克斯家的屋子,渐渐隐没在密密的橡树屏障的阴影之中,只有远远几点厨房里的灯火才显示出有人家存在。春天的温馨,新翻耕的土地的湿润以及一切嫩绿的植物发出的芳香把她团团围住。
春天、落日和新绿对思嘉来说并没有什么新奇,她享受自然界的美,漫不经心得就像喝水和呼吸空气一样。她除了女人的脸容,丝绸的服装,马匹以及诸如此类能够触摸得到的东西以外,从不曾注意到还有什么别的美的事物。然而塔拉庄园上空宁静的暮色却使她纷乱的思绪安定下来。其实她是深深地爱着这片土地的,就像爱她母亲在灯光下晚祷时的面容一样,只是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
弯弯的大路上一片静寂,仍不见杰拉尔德的人影。她若再等下去,嬷嬷一定会来找她,硬要把她赶进家里去。可是就在她望眼欲穿时,忽然从山下传来嘚嘚的马蹄声,只见牧场上的牛儿马儿惊恐地四散逃开。杰拉尔德·奥哈拉正以最快的速度,越过田野,急驰而来。
他骑着一匹身躯壮、四腿长的猎马。当他骑上山顶时,远远看去,像是一个孩子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似的。他长长的白发飘拂在身后,他一面扬着鞭子,同时高声吆喝着。
她虽然自己内心焦灼,但看到父亲的气概,仍然感到由衷的自豪。杰拉尔德不愧为一个好样的骑手。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喝了点酒就要去跳越篱笆,”她想,“去年秋后他就是在这里摔碎了膝盖骨。你大概认为他是会接受教训的,何况他已经在妈跟前发过誓,保证不再去跳越篱笆的。”
思嘉丝毫不怕她的父亲。她的气质和两个妹妹不一样,而是像她父亲的同龄人似的。他父亲瞒着妻子跳越篱笆给了他一种偷食禁果般的稚气的欢乐和自得,这和思嘉骗过嬷嬷后感到的高兴情况正好相同。她站起身来等待着他。
猎马到了篱笆跟前,鼓鼓劲头,就像只鸟儿似的毫不费力地纵身过去,它的骑手大声欢呼,在空中挥舞马鞭,灰白的鬈发在脑后跳动。杰拉尔德没有发现女儿站在树荫里,他勒住缰绳,轻轻地拍拍马的颈项表示对它的赞许。
“在全县谁都比不上你,恐怕在全州都要数你第一。”他得意地对马儿说道。他在美国已经住了三十九年,还是改不了米思郡的土腔。然后他匆匆地把头发理理平,把弄皱了的衬衫拉拉挺,把滑到一只耳朵后头的领带摆摆正。思嘉明白,他这一套动作都是为了见着他妻子时模样像是一个从邻居家做客归来的规矩绅士,同时她也明白,这正是个绝好的机会开口和他说话而不至于暴露自己真正的目的。
于是她放声大笑起来。果不出她所料,杰拉尔德闻声大吃一惊,但马上认出了是她,他那红润的脸上现出又不安又蔑视的神情。他由于膝盖不灵便,下马时很吃力。他把缰绳套上臂膀,拖着笨重的步伐朝她走过来。
“好哇,姑娘,”他拧了拧她的腮帮子说,“你居然侦察起我来啦。那你可以像你妹妹苏埃伦上星期那样,到你妈跟前去告我的状啦!”
他那嘶哑而低沉的声音里流露出气恼,但还带着哄骗的意味。思嘉调皮地用她的舌头敲打着牙齿,发出咂咂的响声,一面伸出手去帮他把领带放放正,只觉一股浓烈的波旁威士忌酒气,混合着淡淡的薄荷香味,向她扑鼻而来。他还有一股嚼烟草的气味,光滑的皮革和马的气味——她一直把这些气味和她爸爸联系在一起,别的男人若是身上有这种气味,她会本能地对他产生好感。
“不会的,爸,我才不会像苏埃伦那样去搬弄是非呢。”她是想先让他放下心来,随后她退后几步,以一种很在行的样子端详他身上经过重新整理的打扮。
杰拉尔德是个矮个子,身高才五英尺挂零,但腰身厚实,头颈粗壮,假使只看他的坐相,陌生人会把他看作是个比较魁梧的人。他的巨大的身躯由一双健壮的短腿支撑着,脚上套着价值最昂贵的皮靴,站着的时候两腿分得很开,像是个自鸣得意的小孩儿。身材矮小的人若是摆出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常会使旁人觉得滑稽可笑,可是打谷场上的矮脚鸡却是很受群鸡尊重的,杰拉尔德正是如此。从来没人胆敢把杰拉尔德·奥哈拉看成是个可笑的小矮人。
他六十岁年纪,鬈曲的头发已经灰白,但精明的脸上还没有布上皱纹,一对小小的蓝眼睛仍然充满活力,因为他除了在打扑克的时候算算该抽哪张牌以外,对于稍微抽象一点的事,是从来不肯多动脑筋的。他的脸是地道的爱尔兰型,至今在他久已远离的故土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见到——圆圆的,红润的,矮鼻子,宽嘴巴,一副骁勇好斗的样子。
杰拉尔德的性子外表暴烈,内心却最最善良。他不忍心看到奴隶被责骂而哭丧着脸的样子,哪怕他完全是咎由自取。他不忍心听孩子哭喊,甚至不忍心听到小猫咪咪的叫声。可是这个弱点他最怕人家知道。无论谁只要有五分钟和他在一起,就会发现他是个软心肠的人,而他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幸亏如此,否则他的虚荣心会把他折腾得无法安宁,因为他喜欢提高嗓子发布命令,满以为这样会使人吓得发抖,只得服从。殊不知在他的庄园里人们只服从一种命令——他妻子埃伦温柔的声音。这是个他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因为上上下下,从埃伦直至最愚笨的干农活的黑奴,大家心照不宣,善意地密谋让他相信他的话就是法律。
思嘉对他的动气和怒吼,比任何别的人更不放在心上。她是长女,现在杰拉尔德心里明白,他们家除了长眠在墓地里的三个儿子以外,不会再有男孩子了,他不知不觉地习惯于对她真诚相待,对此思嘉觉得挺高兴。事实上她比两个妹妹更像父亲,因为卡琳——教名卡罗琳·艾琳,长得身材娇小而又多愁善感,苏埃伦教名苏珊·埃莉诺,以她的优美高雅和大家闺秀的举止自豪。
再说,思嘉和父亲私下有着相互包庇的默契。杰拉尔德若是发现她为了到大门想少走半英里路而爬越了篱笆,或是看见她和男孩子在台阶上坐得太晚,便会亲自狠狠地训她一顿,但绝不会如实告诉埃伦和嬷嬷。思嘉若是见他对妻子起誓归起誓,还是照样跳越篱笆,或者打听到他赌牌输钱的确切数字——她从人们的闲聊中不难知道——她绝不会像苏埃伦那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故意在饭桌上说开来。思嘉和父亲双方都深信,让这类事吹进埃伦的耳朵里,只会伤她的心并有损于她贵族妇人身份,这种事他们俩都是决计不肯做的。
思嘉在迷蒙的暮色中看着她的父亲。不知怎么的,她觉得,在父亲面前她很愉快。父亲有时生气,粗暴,朴实,这些正是她所喜欢的。思嘉最不善于分析人物,她并不明白,就因为在自己身上具有某些和她父亲相同的气质,埃伦和嬷嬷花了十六年时间的努力,也没能消除掉。
“行了,你现在这模样挺不错了,”她说,“只要你自己不瞎吹,谁也不会疑心你玩过什么把戏。不过我可不懂,你去年刚摔碎了膝盖骨,怎么还在那老地方跳篱笆。”
“得了,我若是要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教训我什么地方该跳,什么地方不该跳,那我真是见了鬼了。”他喊道,又拧了一下她的脸颊,“这是我自己冒的险,就这么回事。再说,姑娘,你到这里来干吗,连披肩也没裹上?”
她知道他又在玩弄转移目标以摆脱不愉快的对话的老花招,便挽住他的手臂说道:“我在等你,我没料到你会这样晚回来。我想知道你有没有把迪尔西买回来。”
“买是买来了,那价钱可把我给毁了。约翰·威尔克斯简直要把她白送给我,连她的小女儿普里西也送给我。我可不想叫人家说我杰拉尔德·奥哈拉做买卖时滥用人家的交情。我硬要他收下三千块钱,算是两个人的身价。”
“我的老天,爸,三千块!你本来用不着把普里西也买下来的!”“怎么,难道已经到了该由女儿审判父亲的时候了?”杰拉尔德高声反问道,“普里西是个有出息的小姑娘,所以——”
“我知道她,又愚蠢又淘气,”思嘉沉着地反驳道,丝毫不把他的叫嚷放在心上,“你把她买下,无非是因为迪尔西央求你买下她罢了。”
杰拉尔德一下子泄了气,狼狈不堪。他每回存心想做好事而被拆穿以后就是这副样子,思嘉则对他老先生放声哈哈大笑起来。
“好吧,是的又怎么样?我们把迪尔西买来,她见不到孩子,成天牵肠挂肚的,还能派什么用场?得啦,下回再不许黑鬼娶外边的女人了。花费太大。走吧,孩子,我们回家吃饭去。”
暮色愈浓,天空最后一道浅绿色也已消失,淡淡的凉意取代了春天的温暖,但是思嘉迟迟不肯离去,她在开动脑筋怎样把话题引到艾希礼身上而又不引起杰拉尔德的疑心。这可有点难办,因为在思嘉身上,很难找到一根狡猾诡诈的神经。杰拉尔德的特点和她极为相像,她玩的那点小花样,总是被他戳穿,就像她也总是戳穿他的把戏一样。
“十二橡树的人都好吗?”
“老样子。凯德·卡尔佛特也在那里。迪尔西的事谈妥后,我们就坐在走廊上喝棕榈酒。凯德刚从亚特兰大来,那里现在是一片混乱,成天在谈打仗和——”
思嘉叹了口气。杰拉尔德只要一谈起打仗和脱离联邦的事,就得一连谈上好几个钟头才肯住口。她忙插进另一个话题。
“他们说起明天的野宴没有?”
“噢,说起的,我想起来了。那位小姐——叫什么名字的?——就是去年到这里来过的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你知道的,她是艾希礼的表妹——哦,对了,媚兰·汉密尔顿小姐,是她——她和她哥哥查尔斯一道从亚特兰大来了,还——”
“哦,那么她真的来了?”
“是的,这姑娘真文静,从来不爱多说话,女孩子就该这样。快,孩子,别拖拖拉拉,你妈要来找我们啦。”
思嘉的心向下一沉。她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媚兰·汉密尔顿该留在亚特兰大不能分身前来,其实那里才是她该住的地方。现在居然连她父亲都称赞起她温柔文静的性格来了。那性格和自己的难道不是恰恰相反吗?她想到这里,干脆就把真实意图说了出来。
“艾希礼也在吗?”
“在,”杰拉尔德松开女儿的手臂,转过身来,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她的脸,“你来这里等我的目的要是为了这个,为什么不早说,偏在这里绕弯子?”
思嘉想不出话来回答,心里一阵烦扰,脸上不由得泛起红晕。
“咦,说呀。”
她还是一言不发,心里真想警告父亲,叫他把嘴闭上。
“他在那里。他,还有他的几个妹妹,都特别关切地问起你,希望你无论如何要去参加明天的野宴。我对他们说你明天一定会去,”他狡黠地说道,“现在,女儿,你跟艾希礼究竟怎么啦?”
“没什么,”她简短地答道,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我们进去吧,爸。”
“现在是你急着要进去了,”他说道,“不过既然我想起这桩事,我得问个明白。近来你一直有点异样,是不是他不把你放在眼里了。他有没有要你嫁给他?”
“没有。”她答道。
“那他今后也不会要你的。”杰拉尔德说道。
思嘉怒火中烧,但是杰拉尔德挥手示意,要她冷静些。
“听着,小姐!今天约翰·威尔克斯告诉我一个消息,叫我千万不要传出去。艾希礼要娶媚兰小姐,明天就宣布。”
思嘉的手从他的手臂上垂落下来,那么这是真的啦。
一阵痛楚猛刺她的心窝,像是猛兽的利牙在咬啮似的。她感觉到父亲的眼光始终在盯着她,带着怜悯,也带着爱莫能助的苦恼。他疼爱思嘉,但是她那孩子气的问题要逼着他去寻找解答未免使他感到为难。思嘉其实该去向埃伦诉说,她知道该怎么办。
“你这不只是给自己丢脸,还叫我们一家子脸上无光,”他大声喊道,只要一激动,他就忍不住要提高嗓门儿,“他既然不喜欢你,你何苦紧紧追求他。全县的男孩子不是任你随意挑选吗?”
受伤害的自尊心和心中的愤怒使她的痛楚稍稍减轻了一些。
“我并没有追求他。你的话——你的话真使我感到意外。”
“你扯谎!”杰拉尔德说道,忽然注意到她苦恼的面容,忙安慰几句,“我很难过,女儿,但你毕竟还小,男孩子多的是。”
“妈妈嫁给你的时候才十五岁,我已经十六了。”思嘉说道,她的声音哽咽。
“你妈和你不一样,”杰拉尔德说道,“她不像你那样心思活。来吧,女儿,提起精神来,下星期我带你到查尔斯顿去看你的尤拉莉姨妈,那边成天吵吵嚷嚷,谈的尽是关于萨姆特要塞的事,用不了一星期你准会把艾希礼忘记掉的。”
“他把我当孩子看待,”思嘉想道,又是恼又是气,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他以为只要拿个新的玩具哄我一下,我就会把碰撞出来的肿块给忘了。”
“得了,别总是那么不买我的账,”杰拉尔德警告说,“你要是有头脑的话,早就该嫁给斯图尔特或者布伦特了。仔细想想,女儿。你要是嫁给这对双胞胎中间的一个,我们两家的土地就可以连成一片。杰姆·塔尔顿和我会给你们造一幢漂亮房子,就造在那松树林子里,我们两家接界的地方,而且——”
“别把我当孩子好不好!”思嘉嚷道,“我不想到查尔斯顿去。我不想要房子,不想嫁给那双胞胎,我只要——”她说漏了嘴,可要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杰拉尔德的声音忽然变得出奇的平静,他不慌不忙地说着,仿佛他吐出的词句是从他平日很少使用的思绪中一根根抽出来似的。“你要的就只有艾希礼,可是你得不到他。就算他想要娶你,就算我答应了这门亲事,我心里也会觉得不踏实,尽管我和约翰·威尔克斯的交情挺不错。”他看到她吃惊的神色,便接着说道,“我要我女儿幸福,而你和他在一起,决计得不到幸福。”
“哦,我会幸福的!我会的!”
“你不会的,女儿。只有与同一类型的人结婚才有幸福可言。”思嘉忽然产生了一种恶意的冲动,想要大声喊出来:“你和妈完全不一样,你不是很幸福吗?”但她总算克制住没说出来,生怕她的大胆放肆会招来一记耳光。
“我们家和威尔克斯家的人完全不一样,”他字斟句酌地慢慢往下说,“威尔克斯家和这一带的人——和我们认识的每一家人都不一样。他们很古怪,所以对他们来说,最好是中表为婚,好让他们的古怪习性保留在他们自家人中间。”
“怎么,爸,艾希礼不是——”
“别插嘴,孩子,我没说那孩子不好,我也喜欢他。我说他怪,并不是说他狂。他的怪不同于卡尔佛特家,他们为了一匹马会用全部家当去打赌;也不同于塔尔顿家,他们每一窝崽子里,总会养出一两个酒鬼来;更不像方丹家,他们尽是些头脑发热的小畜生,只要疑心人家冒犯了他们,就会动手杀人。这一类的古怪习性是显而易见的。总算上帝慈悲,这些毛病我杰拉尔德·奥哈拉一样也没沾染上!我并不是说假如你嫁给艾希礼,他会和别的女人私奔,或者动手打你。要是那样,你可能还快活些,因为至少你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他怪就怪在你没法弄懂他。我喜欢他,但他的话我十九吃不准是什么意思。现在,孩子,跟我说实话,他的无聊的书本、诗歌、音乐、油画,以及诸如此类莫名其妙的东西,你到底是懂还是不懂?”
“哦,爸,”思嘉不耐烦地嚷道,“我若是嫁给他,我会把这一切都改变过来!”
“哦,你会,那你现在会不会?”杰拉尔德恼火地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天底下的男人你一个都算不上理解,更不用说艾希礼了。别忘了,从来没有一个做妻子的能把丈夫的习性改变掉哪怕一丁点儿。至于说要想改变威尔克斯家的人——那是做梦,女儿!他们的家族就是那个样子,向来如此,今后很可能永远如此。我跟你说过,他们生性古怪。看看他们那急急忙忙赶到纽约和波士顿去听歌剧、看油画的样子!还整箱整箱地从北佬手里订购法文和德文书!正常人本该打打猎、玩玩扑克来消磨时间,他们却呆坐着读书,脑子里转的不晓得是什么样的念头。”
“艾希礼骑马的本领在全县谁都比不上他,”思嘉说道,刚才父亲那番话里,似乎指摘艾希礼缺少丈夫气概,这使她大为光火,“只有他父亲可能胜过他。说起打扑克,他上星期在琼斯博罗不是从你手里赢了两百块钱吗?”
“卡尔佛特家的那些孩子又在嚼舌头了,”杰拉尔德无可奈何地说道,“要不你不会知道那数字。不错,艾希礼能够和最高明的人骑马玩牌——那就是我,淘气鬼!而且我不否认他要是真的比起喝酒来,恐怕连塔尔顿两兄弟也只好钻到桌子底下去了。这些他样样在行,问题是他总是心不在焉,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他古怪。”
思嘉的心下沉了,说不出话来。父亲最后提到的事,她没法为他辩解,因为杰拉尔德说得对。艾希礼对各种寻欢作乐的事尽管全能应付,但并不热衷。在别人为之如痴似狂的时候,他不过出于礼貌而逢场作戏罢了。
杰拉尔德悟出了她沉默不语的原因,便拍拍她的肩膀,胜利地说道:“好,思嘉,你承认我的话有道理吧。你若是和艾希礼这样的丈夫一起生活,有什么趣味?威尔克斯家的人全都是神经不怎么正常的。”然后他又以奉承的口气哄她说,“刚才我提起塔尔顿兄弟,并没有勉强你的意思。虽说他们是出色的男孩子,但如果你看中了凯德·卡尔佛特,我也一样赞同。卡尔佛特家的几个孩子都不差,尽管他们的爸爸娶了个北佬女人。将来等我离开人世的时候——嘘,听我说,宝贝!我要把塔拉留给你和凯德——”
“我不要凯德,哪怕你把他盛在银托盘里送给我,”思嘉怒冲冲地说道,“你不要把他硬塞给我好不好,我也不要塔拉,什么样的种植场我全不要,种植场一分钱都不值,如果——”
她本来想说“如果你得不到你所想要的人”,可是杰拉尔德被女儿如此傲慢的答话激怒了,因为除了妻子埃伦以外,塔拉庄园是他心目中最最重要的。他爆发出一声怒喝。
“思嘉·奥哈拉!你竟然站在那里对我说塔拉——那土地——一文不值吗?”
思嘉固执地点点头。她心中痛苦太深,父亲是不是光火,她全然不顾了。
“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他大声喊道,气愤地挥舞着粗壮的短胳膊,“因为世界上只有它是消灭不了的,你好好记住,只有土地才值得人们为之耕作,为之战斗——为之拼命。”
“哦,爸,”她厌烦地说道,“你说起话来就像个爱尔兰人!”
“我什么时候说过做爱尔兰人不光彩?没有,我还以此自豪。别忘了你自己就是半个爱尔兰人,小姐,一个人血管里只要有一滴爱尔兰血液,他所居住的土地就像是他的母亲。我这会儿真为你害臊。我把世界上最美丽的一片土地——当然老家米思郡的土地除外——给了你,而你怎么样,居然不屑一顾。”
杰拉尔德刚想好好地咆哮一阵子,忽然注意到思嘉满脸愁容,他便没有发作出来。
“得了,你还小,将来会爱上这块土地的。你只要是个爱尔兰人,就会离不开它。现在你还是个孩子,就知道想男朋友,等你再长大些,就会明白它是多么……好,你快拿定主意,要凯德,还是要塔尔顿家兄弟,要不就是埃文·芒罗家的哪一个孩子,到时候瞧我怎么体体面面地把你嫁出去!”
“哦,爸!”
到了此刻,杰拉尔德对这次交谈已经感到异常乏味,这个问题落在他的头上,着实令人心烦。尤其是他把全县最好的男孩子给她挑选,还给了她塔拉庄园,可她仍是凄凉得解脱不开,杰拉尔德心里真有点不痛快。他本指望他的厚礼会赢得她的掌声和亲吻的。“得啦,不要噘嘴啦,小姐!你嫁给谁并不打紧,只要他的看法始终和你的一致,是个有身份的、体面的南方人就行了。对一个女人来说,爱情要等结婚以后才产生。”
“哦,爸,你这种看法早就过时了。”
“但是这种看法有道理,当今美国流行的为爱情而结婚这一套,只适合北佬和下等人!最好的婚姻该由父母给女儿做主。因为像你这样一个傻瓜怎么懂得分清谁是个好人还是个无赖?你看威尔克斯家,为什么能够世代兴旺发达和值得自豪?就在于他们攀亲时总按照长辈的心愿中表为婚、门当户对的缘故。”
“啊!”思嘉失声叫了起来,她听到杰拉尔德得出这个可怕的、无可回避的结论,心里又是一阵剧痛。杰拉尔德看着她低垂的头,不安地把两脚移来移去。
“你哭啦?”他问道,笨拙地抚摸着她的下巴,想把她的脸抬起来,他的脸上现出一条条同情的皱纹。
“没有。”她使劲喊道,把头扭开了。
“别抵赖了,不过我倒喜欢你这倔强脾气,说明你有自尊心,孩子。我希望你在明天的野宴上争气一点,不要为了一个对你没有超越友谊的男人失魂落魄,叫人笑话你,拿你做谈话资料。”
“他并不是对我没有意思,”思嘉想道,不禁悲从中来,“他对我很有意思!我是知道的。只要再给我点时间,我就有办法叫他向我开口——唉,要是威尔克斯家不觉得非在表兄妹间结亲不可,那就好了。”
杰拉尔德拉起她的手臂挽在自己的臂膀里。
“该进去吃晚饭啦。这件事可别对别人说。我不想让你母亲为此伤神——你也不该让她知道,擤擤鼻子,女儿。”
思嘉拿起那块破手帕擤了擤鼻子。两人挽着手臂走上车道,马儿慢悠悠地跟在后头。快到屋子跟前的时候,思嘉刚想开口说话,忽然瞅见母亲站在门廊的阴影里。她戴了软帽和手套,裹着披肩,嬷嬷跟在她后面。她脸上阴云密布,手里拎着一只黑皮袋,那是埃伦·奥哈拉常用来放绷带和药品以便给奴隶治病用的。嬷嬷长就一张大嘴,下唇向下垂着,生气的时候,伸出去的比平时要大上一倍。此刻它正伸得很长,思嘉马上晓得定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在她心里折腾了。
“奥哈拉先生。”埃伦见他们两人从车道走来便招呼道——埃伦属于讲究规矩的一代人,尽管她结婚已十七年,生了六个儿女,老规矩还是没改——“奥哈拉先生,斯莱特里家有人生病。埃米的孩子生下来以后,现在快不行了,得赶快给他施洗礼。我想和嬷嬷去看看能不能帮着做些什么。”
她的语调里带有询问的口吻,她的计划似乎要取得杰拉尔德的许可,这不过是一种形式,可是杰拉尔德听起来心里甜滋滋的。
“我的天,”杰拉尔德吼道,“那帮下等白人干吗偏要在吃晚饭的时候来找你?而且偏偏在我想跟你说说亚特兰大城里议论战事的时候!你去吧,奥哈拉太太。人家有难处,你要不去帮忙,晚上准睡不好觉的。”
“她半夜三更老是要起来去照料那帮不中用的下等白人和黑鬼,她什么时候睡过好觉。”嬷嬷用她那呆板的声调咕哝着,一面走下台阶,朝着等在车道岔路上的马车走去。
“待会儿吃晚饭时,你坐在我的座位上吧,宝贝。”埃伦说道,拿戴手套的手轻轻拍了拍思嘉的脸颊。
思嘉本是强忍着泪水,此刻她接触到母亲的永恒的魔力,闻到母亲丝绸衣衫上香袋里散发出来的枸橼香味,又引起她浑身一阵震颤。思嘉觉得,埃伦·奥哈拉身上有一种惊人的力量,也是家里的一个奇迹,而且可以使她敬畏,使她陶醉,使她心宽。
杰拉尔德扶妻子上了车,又关照车夫路上驾车要小心谨慎。托比给杰拉尔德赶车,已有二十年的历史,听到东家吩咐他自己的分内事,不由得愤愤地噘起了嘴巴。他把车赶上了路,身旁坐着嬷嬷,两人凑成一对,正好是黑非洲人不高兴时用的噘嘴方式的绝妙写照。
“我要是不曾给斯莱特里家那群废物那么多的好处,他们得到处去弄钱。”杰拉尔德恼火地想道,“他们早该把沼泽后面那几亩薄地卖给我,县里也好把他们打发掉。”忽然,他想起一个他爱开的玩笑,不觉高兴起来,“快,女儿,我们去跟波克说,就说我没把迪尔西买回来,倒把他卖给了约翰·威尔克斯。”
他把马缰绳扔给站在一旁的小黑奴,便朝台阶上走去。他早已把思嘉的伤心事给忘了,一心只想着捉弄他的贴身仆人。思嘉慢慢地跟在后面,两腿似铅般沉重。她心里在想,她和艾希礼要是能够成为一对,怎么也不会比爸爸和埃伦·罗彼拉德·奥哈拉更不相配,她始终不解的是,像父亲那样一个粗声粗气、感觉迟钝的人怎么竟娶上母亲那样的女人,这两个人无论在门第、教养和气质方面,都是天差地远的呢。
第三节
埃伦·奥哈拉今年三十二岁,照当时的标准,已是个中年妇人。她生过六个孩子,只有三个活了下来。她是个高个儿,站着的时候要比她性子暴躁的矮个儿丈夫高出一个头,但她走路时步态文绉绉的,裙环随着摆动,使她的身高看起来并不怎么惹眼。她的脖子纤细圆浑,在黑塔夫绸紧身上衣的衬托下,洁白似乳,老是微微向后仰着,似乎不胜脑后用网结套着的浓发的分量。她的一双微微倾斜的黑眼睛,上面盖着浓浓的黑睫毛,还有她的乌黑的头发,这些是她的法国籍母亲遗传给她的——她的外祖父母则是在1791年大革命时从海地[4]逃出来的。她的长长而笔直的鼻子,方方的下巴,配着脸颊柔和的线条,显得很温柔,这些是她的父亲遗传给她的,他原是拿破仑部下的一名军人。至于她那矜持而不傲慢的神态,她的优雅、伤感而全无风趣的气度,则形成于她自己的生活经历。
假如她的眼睛里真会发出闪光,她的微笑中真会流露出脉脉温情,她在家人和奴仆听起来柔和悦耳的声音里再带点自然流露的味道,那她很可能真是个引人瞩目的一代佳人。她讲的话是佐治亚州沿海一带的口音,柔和而模糊,元音清脆,辅音柔软,稍稍带点法国腔。她从不厉声斥责孩子,差遣下人,但是在塔拉庄园,谁听见她的声音都会毫不迟疑地照着去做,而她丈夫的怒吼和咆哮却从来没被人当作一回事。
从思嘉能记忆的时候开始,她的母亲始终如一:她不论夸奖谁或者责备谁,她的声音听来都同样柔和甜美;尽管杰拉尔德家每天都有一大堆琐事亟待处理,她的态度总是稳而不乱,讲求实效;她情绪安详,腰板挺直,甚至在她三个男婴先后逝去的日子里依然如此。思嘉从来没见过妈妈把背靠在椅背上。她也从来没见到她闲坐着手上没有一件针线活在做,除非是在吃饭的时候,在看护病人的时候,或者在给种植场记账的时候。有客人在场,她就做一点精美的刺绣,平时就拿起杰拉尔德的衬衣、姑娘们的衣裙或者仆人的衣服来做。思嘉无法想象,她母亲的手指上要是没戴上金顶针,或者她沙沙走动的身后没有一个黑女孩跟着,会是个什么样子。家中诸如做饭、打扫屋子、给植棉手成批缝制衣服之类的事,都要埃伦一一照料。那黑女孩唯一的任务就是跟着埃伦在各处走动,把黑黄檀木的针线盒从一个房间带到另一个房间,并把线头清除干净。
母亲办事,从来不曾有过手忙脚乱的时候。不论白天黑夜,只要她在人前出现,她那一身打扮总是无可挑剔的。每逢她去参加舞会,会见客人,或者到琼斯博罗去旁听庭审,她常常由嬷嬷和两个女佣侍候,花上两个小时的打扮才能令她满意;不过碰到要紧的事,她梳妆之快却又往往叫人吃惊。
思嘉的卧室在妈妈卧室的对面,中间隔开一条过道。她在襁褓中,就常在黎明时分听见光着脚板的黑奴在硬木地板上匆匆跑动的声音,听见在她母亲房门上急促的敲打声,听见那惊惶压抑的噪音,那是黑奴在诉说在那一长列下等人居住的白色小屋里谁家生了孩子,谁家有人生病,或是谁家死了人的消息。到了孩提时期,她常常爬到房门边,从隙缝里朝外窥探,看到埃伦出现在黑暗的房门口,擎着一支忽隐忽现的蜡烛,走了出去。她臂上挽着药袋,头发一丝不乱,上衣的纽扣也没漏掉一颗没扣上。此刻杰拉尔德却没有受到干扰,正在发出均匀的鼾声。
“嘘,轻一点,别吵醒奥哈拉先生,他们还不至于病得要死呢。”这是妈在踮起脚走下过道时的低语声,声音坚定亲切,使思嘉听了觉得毫不惊慌。
现在,弄明白埃伦夜里出去了,一切平安无事,该爬回床上去好好睡一觉了。
不知有多少次了,为了孩子出生或者病人死亡,忙碌了整整一夜,加以老方丹大夫和小方丹大夫都出诊在外不能帮她一下,可是第二天早上,早餐照样由她主持。只是从她的眼圈上可以看出些许倦意,而她的举止语调仍一如既往。在她的温柔端庄背后,有着坚强的意志,这使得上上下下都为之敬畏,包括三个姑娘和杰拉尔德本人,虽说他宁死也不肯承认这一点。
夜里,思嘉有时蹑手蹑脚走到妈妈床边亲亲她的脸颊,瞧见那上唇过短而柔和易为人世伤害感情的嘴巴,不禁产生天真的遐想,这张嘴巴是否也曾有过孩子气的傻笑,曾经在漫漫长夜向亲密的女友倾诉内心的隐秘?不,那不可能。母亲永远是母亲,是智慧的源泉,力量的支柱,是对世上的一切都能做出解答的人。
可是思嘉错了。若干年前,萨凡纳城的埃伦·罗彼拉德和那座美丽的沿海城市中所有十五岁的年轻姑娘一样,经常发出无意识的傻笑,也曾和密友在深夜里倾诉衷肠。她只保留着一个秘密,那是发生在比她年长二十八岁的杰拉尔德·奥哈拉闯入她生活中的那一年,也就是她生活中失去了年轻的黑眼睛堂哥菲利普·罗彼拉德的那一年。当时,那眼睛明亮可爱、行为放荡不羁的菲利普离开萨凡纳一去不回,也带走了埃伦心头燃烧的火焰和她的青春,只给那双腿纤弯的矮个儿爱尔兰人留下一个徒有温柔躯壳的新娘。
不过对杰拉尔德说来,这已经足够了。他简直不敢相信真的交上好运,娶上这么个姑娘。当然,他看得出来,姑娘心里失去的是什么。他是个精明人,懂得像他这样一个既无门第又无财产的爱尔兰人,能够娶上沿海一带算得上最富有显赫人家的小姐,可说是个奇迹。因为他杰拉尔德是个白手起家的人。
杰拉尔德二十一岁时,从爱尔兰亡命来到美洲。当时爱尔兰人来得很多,有的比他强,有的不如他,有的比他早来,有的比他晚到,都像他一样匆匆而来。他除了船票以外,口袋里只有两个先令的零钱,再就是身上的衣服,因为政府正悬赏要他的脑袋,而他认定自己的脑袋比悬赏的价钱要更贵重一点。一个奥兰治党人[5]在那个人间地狱[6]里,无论对英国政府或者对魔鬼来说,都不值一百英镑,但是如果英国政府对于一个遥领地主[7]的收租代理人的死亡反应如此强烈的话,那就该是杰拉尔德·奥哈拉走为上计而且刻不容缓地拔脚就走的时候了。不错,他的确曾把那个收租代理人称之为“奥兰治党杂种”,但是,按照杰拉尔德的逻辑,那人并不因此就有权可以用口哨吹出《博伊恩河》开头的几小节来侮辱他。
博伊恩战争[8]已是一百多年以前的事了,但是对于奥哈拉家和他们的邻居来说,其情景犹在眼前,那场战争夺走了爱尔兰人的土地和财富,也毁灭了他们的希望和梦想。斯图尔特亲王在烟尘滚滚中仓皇逃命,让奥兰治王威廉和他万恶的士卒挥刀把忠于斯图尔特的爱尔兰人砍倒在地。
由于种种原因,杰拉尔德一家并不把这次争端的不幸结局看得十分严重,但深深感觉到它带给他们的严重后果。多少年来他家因为有反政府嫌疑,一直受英国警察的监视。杰拉尔德并非趁着晨曦朦胧溜之大吉的第一个奥哈拉家的人。他的两个哥哥,詹姆斯和安德鲁——他对他们的印象已经十分模糊了——是两个守口如瓶的人,常常出没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担负着某种神秘的使命,有时接连几个星期不见人影,叫他母亲担心得要命。有一年,在他们家的猪圈下面,被发现埋有少量枪支,他们便去了美国。现在他们成了萨凡纳的富商。他母亲提起这两个儿子的时候,总是说:“只有慈悲的上帝才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可是暗地里却把杰拉尔德送到了他们那里。
离家的时候,母亲在他脸上匆匆吻了一下,在他耳边念了几句天主教的祝词,父亲的临别训诲是:“不要失去自己的人格,不要白拿人家的东西。”他的五个哥哥,个个身材高大,以羡慕而稍稍屈尊俯就的微笑向他道别,因为杰拉尔德在这个身子个个健壮的家庭中不但年纪最轻,个子也是最小的。
父亲和五个哥哥个个身高六英尺开外,体格魁伟。小个儿杰拉尔德,只是到了二十一岁,才知道智慧的上帝答应给他的身高,不会超过五英尺四英寸半了。好在杰拉尔德不是那种因个子矮小而懊丧的人,他从来不认为他的身材会妨碍他去获取他所需要的东西。相反,正因为他短小精悍,才形成了他的性格。他在早年就懂得要想和身材高大的人竞争,就必须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他果然是个吃苦耐劳的人。
他的几个哥哥全都严厉深沉。他们家永远失去了昔日的光荣传统,这在他们身上激起了默默的仇恨并铸成了冷酷的性格。杰拉尔德假如生来体魄结实健壮,兴许会像他家其他人一样,隐秘地活跃于反政府的造反者的行列之中。然而他却如同母亲常天真地说的那样,是个“顽固不化而又喋喋不休的人”。他性烈似火,动不动就要挥舞拳头,很容易被人激怒,这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他昂首阔步地在几个哥哥中间走来走去,像是在巨大的交趾鸡群中的一只爪哇矮脚鸡。他的哥哥都喜欢他,常常亲热地逗着他玩,好听他的大声吼叫,有时拔出大拳头揍他,也无非是让这个小弟弟懂得要守规矩而已。
杰拉尔德来到美洲的时候,所受的教育不多,但他自己却感觉不到,即使有人提醒他,他也不会放在心上。他的母亲曾经教过他读书,教过他写工整的字体。他学算术还算敏捷,他的书本知识就到此为止。对于拉丁文,他只知道做弥撒时应答的话,他的历史知识只限于爱尔兰人遭受屈辱的故事。除了摩尔[9]以外,他没念过别人的诗;除了爱尔兰民歌,他不知道有别的音乐。他敬重比他更有学识的人,但并不感到自己有所欠缺。在这块新大陆上,连最无知的庄稼人都能发大财,书本上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只要体魄健壮,勤劳肯干,在这里就足够了。
就连詹姆斯和安德鲁两人,把他带回萨凡纳的自己的铺子里以后,也并不嫌他缺少文化。他手脚麻利,计算敏捷,很善于做买卖,这就得到了他们的器重。设若他精通文学,熟谙音律,恐怕反而要被他们嗤之以鼻了。在本世纪早期,美国人对爱尔兰移民的态度很友好。詹姆斯和安德鲁开头是从萨凡纳用大篷车装运货物到佐治亚内地去卖,后来发迹起来开了自己的店铺。杰拉尔德跟着他们,不久也渐渐发迹起来。
他喜欢南方,不久就自命为南方人了。南方有许多东西,其中包括南方人,是他所无法理解的;但出于他的脾性,还是按照他自己的理解,打心眼儿里接受了南方的观念和习俗,诸如打牌,赛马,谈政治,谈决斗程式,谈州权和北佬的种种劣迹,谈奴隶制和棉花种植,对下等白人的鄙视以及对女性过度的殷勤,等等。他甚至学会了嚼烟草。他无须学喝威士忌酒,因为他是天生的海量。
然而杰拉尔德终究还是杰拉尔德。他的生活方式和观念改变了,他的举止作风却一如既往——他改变不了,也不想改变。他欣赏那些种植稻米和棉花的庄园主们的优雅风度,他们从长满青苔的庄园王国来到萨凡纳城,骑着纯种马,后面跟着乘马车的风姿同样优雅的女眷,还有大车载着的一批奴仆。但是杰拉尔德怎么也优雅不起来。庄园主们慢吞吞的模糊不清的语音听起来很悦耳,他自己说的话却是一串连珠炮似的爱尔兰土腔。他喜欢他们在处理重大事情时从容不迫的态度。他们能够在一张就要翻开的牌上面,押上一个奴隶、一笔财产,甚至一个种植场;他们能够谈笑自若地画押签字,把输掉的钱支付给赢家,那神态就像是给黑奴几分钱的赏钱一样。可杰拉尔德是个经受过艰难煎熬的人,要他把钱白白丢掉,还要他不发脾气,风度优雅,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沿海地区的佐治亚人是一个生性愉快的民族,他们声调柔和,热情奔放,不带成见,杰拉尔德对之颇有好感。然而在这个年轻的爱尔兰人身上,另有一种蓬勃的生气,他来自一个只有凛冽的寒风和多雾的沼泽的国家,使得他的禀性和生活跟这里疟疾为害的亚热带地区的慵懒的人们迥然不同。
他从这些人身上,学会了他认为是有用的东西,扬弃了其余的一切。他发现玩扑克是南方习俗中最有用的东西,其次就是喝威士忌。杰拉尔德正是由于具备这两种天赋才获得了他的三项宝贵财产中的两项,他的男仆和他的种植场。他的第三项财产是他的妻子,他之所以能够得到她,靠的是上帝的神秘恩赐。
他的仆人名字叫波克,皮肤黑里透亮,因有一手缝纫的好手艺而得到器重。这是他在一次通宵打扑克中赢来的。他的对手是圣·西门岛上的一个种植场主,此人在玩牌上唬人的本事比起杰拉尔德来毫不逊色,只可惜喝起新奥尔良的朗姆酒来却未免差劲。波克先前的主人后来愿出两倍的价钱把他赎回去,可是杰拉尔德执意不肯,这是他第一个奴隶,是“沿海地区最好的仆人”,是他实现自己远大目标的第一步。杰拉尔德毕生的宏愿就是要做一个奴隶主和拥有种植场的上等人。
他拿定主意不去学詹姆斯和安德鲁的样,成天是无休止的讨价还价,到夜晚还得秉烛打发一串串长长的数字。他强烈地意识到,做买卖的人的社会地位在当地是多么卑微,可惜他的两个哥哥对此并未意识到。杰拉尔德一心想成为一个种植场主。过去他曾经在爱尔兰人的土地上当过佃户,因而如饥似渴地盼着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绿油油的土地伸展在眼前。他向往自己的房舍、自己的种植场、自己的马匹、自己的奴仆,目标专一,矢志不移。在他的故土置备田产,要冒两种风险,一种是把庄稼和仓廩吞食掉的沉重赋税,另一种是土地随时会遭到被政府没收的厄运。好在这里是个新的国家,这些都无须担心,所以杰拉尔德迫切要想达到他的目标。然而雄心壮志和使之成为现实并不是一码事。他渐渐发现,佐治亚沿海地区是牢牢地掌握在壁垒森严的贵族阶级手中,使他难以达到拥有土地的目的。
然而掌握命运之手和玩扑克的手艺终于结合起来,给了他那块后来被称之为塔拉的种植场。从此他就从沿海迁居到北佐治亚的高原地带来居住了。
那年春天的一个炎热的夜晚,他坐在萨凡纳的一家酒馆里,偶然听见邻座一个陌生人的谈话,使他不由得竖起了耳朵。那人是萨凡纳本地人,在本州北部地区住了十二年,新近回来,就在杰拉尔德来到佐治亚州的前一年,州政府想把印第安人割让的佐治亚中部广大地区招标种植,为此发行了彩券。那人中标分到了一片土地,建立起种植场来。后来种植场上的屋子失火焚毁,他对那个“可诅咒的地方”产生了倦意,想把它脱手转让为快。
杰拉尔德一直没有放弃做个种植场主的念头,便设法和他相识,当那人告诉他佐治亚州北部一带新近去了大批卡罗来纳人和弗吉尼亚人的时候,他的劲头更足了。杰拉尔德在萨凡纳住的时间已经不算短,知道当地人的看法,他们以为佐治亚州沿海以外的地区,都是些未经开垦的荒地,丛林中还潜藏着印第安人。但在给两个哥哥做生意的时候,他曾到萨凡纳河上游一百海里处的奥古斯塔走过,并曾到该城西部内陆地区的古镇观光,知道那一带和沿海地区一样,都已有人定居。现在听那陌生人的叙述,他的种植场位于萨凡纳西北二百五十英里开外的地方,离开查塔霍契河南面不远。杰拉尔德知道河北面的地域仍然控制在柴拉基人[10]手中,所以听那人带着嘲讽的口吻,把所谓该处有印第安人骚扰的说法斥之为无稽之谈,又夸说那里的城镇如何繁荣,种植场怎样发达之类的话,不觉大为惊讶。
一小时之后,谈话渐渐冷落下来,杰拉尔德施展和他坦率明亮的蓝眼睛不相调和的诡计,提议玩一局扑克。酒一杯接一杯喝下了肚,夜渐渐深沉,赌客们陆陆续续地放下了手中的牌,最后只剩下他和那陌生人对阵。陌生人押上全部赌注,加上种植场的地契,杰拉尔德也放上他所有的筹码,外加他的钱包。当时假如钱包中装的是他哥哥店铺里的资金,杰拉尔德在次日的晨祷中,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而忏悔。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杰拉尔德每当需要一样东西的时候,总是直截了当地去获得它。他对命运的态度是:绝不考虑万一他的对手是个比他高明的赌徒,那么他将如何归还那笔赌本。
“这笔交易你未必上算,我倒可以不必再去给那地方纳税了。”那陌生人看看手中有三个“A”的组牌,叹了口气说道,一面要了笔和墨水来签字。“屋子一年前烧掉了,地里长出了灌木和幼松,不过它归你啦。”
当天晚上,波克扶他上床睡觉时,他郑重其事地对波克说道:“记住,除非你把爱尔兰威士忌酒戒掉,你千万不要把玩牌和喝酒混在一起。”这位仆人想要用爱尔兰土腔对他的新主人颂扬一番,可惜他用那米恩郡和基契的语言混合一起做出的机敏回答,除了他们俩以外,谁听了怕都会觉得莫名其妙。
浑浊的弗林特河水,在两排高高的松树和纠结着藤蔓的黑栎夹峙下静静地流淌,河水像一只弯曲的手臂向杰拉尔德的新土地两侧拥抱过来。杰拉尔德站立在房屋旧址的土丘上,看到那高高的绿色屏障,使人心旷神怡,仿佛是他亲手筑起的篱笆,是他主权的见证。他站在烧得发黑的房屋基石上,俯视通向大路的林荫道,心中喜悦万分,觉得用感恩的祈祷还不足以表达,便起劲地发起誓来。现在这两排阴暗的树木是属于他的。这荒芜的草地,长着开满白花的木兰树和齐腰深的杂草,也是属于他的。这片未经开垦的田野,漫布着幼松矮树,覆盖着红土表层,蜿蜒起伏从四面伸展开去,这也归他杰拉尔德·奥哈拉,所有——这一切就凭着他是个不会被酒弄糊涂的爱尔兰人,凭着他在牌局上孤注一掷的勇气而得来的。
杰拉尔德闭上双眼,面对着寂静的荒凉田野,他仿佛已经重返家园。在他的脚下就要造起粉刷的砖房,大路对面要种上樊篱,圈住肥牛高马。这红土地延伸到山坡下的肥沃的河岸边,在阳光照耀下,将会发出似鸭绒般的白色闪光——那是棉花,一望无际的棉花!奥哈拉家将会从此再度中兴。
杰拉尔德揣着仅有的少量赌本,加上从两个对他不太关心的哥哥那里借到的钱,以及用土地抵押得来的一笔可观的收入,买了第一批黑奴来到塔拉,在他设想中的白色砖墙竖立起来以前,暂时独自住在有四个房间的监工屋子里。
他先是清理田地,播种棉花,又向詹姆斯和安德鲁借了些钱,再买了一批黑奴。奥哈拉家是个有宗亲观念的家族,彼此甘苦与共,这并不是出于家族间的友爱,而是从艰难的岁月中,领悟到若要生存,便不得不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所以杰拉尔德的哥哥便把钱借了给他。借来的钱他后来不仅如数归还,还照付了利息。杰拉尔德苦心经营,不断吞食邻近的土地,扩大他的种植场,到后来,他所梦想的白色建筑终于成为现实。
那房子是黑奴建造的,结构笨拙,杂乱无章,耸立在土丘上,俯瞰着一直伸展到河边的绿色牧场。它看起来是座旧房子,完全不像是新建的,但杰拉尔德觉得很称心。一株株曾经目睹过印第安人从它的枝丫下走过的老橡树,用巨大的树干拱卫着房子,它们的枝叶盖过屋顶,形成浓荫。草坪上刈除了杂草,长出了密密麻麻的三叶草和百慕大草,杰拉尔德对之悉心照料,爱护备至。从雪松夹峙的林荫道到黑奴居住的一排排白色小屋,到处弥漫着一种坚实、稳定和永恒的气息,这就是塔拉。杰拉尔德每次从大路上驰过弯道,看见万绿丛中的白色屋顶,心中便非常得意,仿佛每回都是初次见到似的。
这些都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是这个矮小的、精明的、暴躁的杰拉尔德建立起来的。
杰拉尔德和所有的邻居相处得极好,只除了麦金托什和斯莱特里两家,前者的土地和他的土地在左边相连,后者那可怜的三英亩地紧挨着他家右边,就在约翰·威尔克斯的种植场和河道之间的沼泽地边上。
麦金托什家原是苏格兰血统的爱尔兰人,他们的老一辈又全是奥兰治党人,因此,即使他们具有天主教教义中的全部圣洁品质,在杰拉尔德眼里,还是该永远受到诅咒。不错,他们在佐治亚已经住了七十年,而且在那以前,还曾在南、北卡罗来纳州住过一代人,可是他们第一个踏上美洲海岸的祖先是从北爱尔兰的阿尔斯特[11]来的,单凭这一点,对杰拉尔德来说就足够了。
这一家子个性顽强,缄口如瓶,不和外人交往,通婚范围只限于卡罗来纳的亲戚之间。这里的人通常爱好交际,待人友善,对不具备这种品性的人,不太能够宽容,因此这家人一般说来不得人心。另外据说他们对废奴主义持赞同态度,这就使麦金托什家的形象在人们的心目中更处于不利地位。其实老安格斯本人从来没有解放过一个奴隶,也从没有违反社会惯例把他的黑奴转卖给取道此地前往路易斯安那甘蔗种植场的奴隶贩子,然而谣言仍在传播,而且言之凿凿,似乎确有其事。
“不用说,他是个废奴主义者,”杰拉尔德对约翰·威尔克斯说道,“不过,对奥兰治党人来说,如果一种主义和苏格兰人的固执性格发生抵触,那么这个主义怕就不太容易顺利推行了。”
斯莱特里家又是另一种情况。他们是贫苦白人。安格斯·麦金托什倔强的独立精神还勉强能得到邻人的尊敬,他家却连这一点也得不到。老斯莱特里是个无计谋生、好发牢骚的人,可是他那几英亩薄地,尽管杰拉尔德和约翰·威尔克斯几次三番出价向他购买,他都死死不肯脱手。他的老婆是个头发凌乱、面容苍白的憔悴女人,可是生起孩子来总是一年一个,颇有规律,可惜她的孩子个个性子怯懦,生就一副阴沉的脸孔。汤姆·斯莱特里没有黑奴,带着两个大儿子忽冷忽热地耕种那几块棉花地。他老婆和小儿女就照管那个不像样的菜园子。不知怎么的,棉花老是种不好,菜园子也因为斯莱特里太太接二连三地生孩子,生长的菜总不够一家子吃。
斯莱特里不时拖着懒洋洋的步子到邻居的门廊上,乞讨点棉花种子好让他播种,或者要一块咸肋条肉,好让他“渡过难关”。斯莱特里意识到邻居们在出于礼貌的现象后面隐藏着对他的蔑视,便把他有限的精力都化作对他们的仇恨。他尤其憎恨的是“有钱人家的势利黑奴”。这些黑奴自认为比贫苦白人优越,毫不掩饰对斯莱特里的轻蔑,这很刺伤了他的自尊心,而这些黑奴生活上的保障又引起他的妒忌。这些黑奴和他的拮据生活相比,吃穿都比他强,生病和老年时能够得到照顾。他们还以主人的名门世家和良好声誉引以为荣。相形之下,他斯莱特里是个没人看得上眼的人。
汤姆·斯莱特里本来可以把他的田地以高于市价三倍的价钱卖给任何一位种植场主的。这些人花点钱在他们这个领域里去掉一个眼中钉倒也算不上冤枉。可是他自己就凭着一年收入的一包棉花,加上邻居的施舍,觉得日子满可以打发过去。
杰拉尔德和县里其他人家都能和睦相处,亲密无间。威尔克斯一家,卡尔佛特一家,塔尔顿家和方丹家一看到这个矮个人骑着高头大马驰上他们家的车道,就会堆着笑脸打招呼,把高脚酒杯拿来,给他奉上一杯波旁威士忌酒,还加上白糖和薄荷。杰拉尔德人缘挺好,孩子们,黑奴,甚至连狗在内,一下子就看出这个举止粗野、大嗓门儿的汉子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一副乐于助人的软耳皮和一只敞开的钱包。这些,邻居们不久也全知道了。
他每回出现,都会招引一群猎狗号叫着迎上来,黑孩子们争先恐后奔过来,抢着帮他牵马,然后咧开嘴巴,局促不安地由他善意地揶揄。白人的孩子吵着要坐在他的膝盖上,他一面在他的膝上颠动着孩子,一面对他们的父兄鞭挞北佬政客的无耻行径。朋友家的千金向他推心置腹地诉说自己的恋爱故事。邻家的男青年不敢对父亲承认自己的赌债,却在他身上找到了一个患难与共的朋友。
“那么说,这笔债你已经欠了一个月了,你这个小无赖!”他总是大声吼道,“我的天,你干吗不早点向我开口?”
他出言粗俗,早已人所共知,大家都不以为意。年轻人只是驯顺地笑着回答:“我本不想麻烦你,先生,可是我父亲——”
“你父亲是个好人,不用讳言,就是严格了一点。你把这拿去,这件事就不用再提啦。”
种植场主的太太们是最后被征服的,直到一天晚上,威尔克斯太太——就是被杰拉尔德称之为“一位具有罕见的沉默寡言禀赋的了不起的太太”——在听到杰拉尔德的马蹄声嘚嘚地向车道远去时,对她丈夫说道:“这人说话粗鲁,人倒真是个上等人。”杰拉尔德至此才算真正为当地的上层人士所承认,认为他是他们中的一员。
他并不知道他几乎花了十年时间方才得到当地人的认可,因为他始终没有觉察到他的邻居们最初对他是侧目而视的。在他的自我感觉中,他一踏上塔拉的土地,就理所当然地属于这个地方的人士。
杰拉尔德四十三岁了,他身材魁伟,脸色红润,活像个狩猎图中打猎的侍从,这时他开始感觉到,塔拉虽然可亲,乡里人虽然好客而真诚,然而还嫌美中不足,他需要一位太太。
塔拉正迫切需要一位女主人。做饭的胖厨子本是管院子的黑奴,因为炊事需要把她提升上来,她至今没有准时开过一顿饭。收拾房间的女仆是从种植场抽上来的,她从没有事先准备好一条干净的台布,家具上尽是灰尘,要是来了客人准是一片忙乱。波克是唯一受过训练的家奴,虽说几年来受杰拉尔德逍遥自在的生活方式的影响,逐渐变得懒散起来,但他担当了仆人的总管。他是杰拉尔德的贴身男仆,把主人的房间整理得整整齐齐,同时他又兼管膳食,一日三餐他也能安排得适宜、气派。除此以外,他就概不过问了。
黑奴们凭着绝不会错的本能,都觉察出杰拉尔德具有只会叫不会咬的特点,对此他们就毫不害臊地加以利用。杰拉尔德的喊声震天价响,什么要把谁卖到南方去啦,什么要用鞭子狠狠地抽谁啦,只是从没见过黑奴从塔拉被卖出去过,挨鞭子抽的总共才有过一次,那是因为杰拉尔德打了一天猎以后,有个黑奴没有给他的爱马好好洗刷喂食。
杰拉尔德那双敏锐的蓝眼睛看到了他邻居的家务事处理得井井有条,穿着窸窣作响的衣裙、头发可以滑倒苍蝇的主妇们差遣起下人来总是得心应手。可是他没有看到,一天之内,从洗衣、做饭到缝纫、带孩子,哪一样事不要女主人操心。杰拉尔德只看到表面结果,而这些结果使他得到了深刻的印象。
一天早上,他打算骑马进城去旁听庭审,波克把他那件心爱的绉边衬衫递给了他。那衣服刚经过女仆的手缝补过,因为手艺太不高明,结果好好的一件衣裳现在只配给他的贴身男仆去穿。由此他感到迫切需要娶位太太了。
“杰拉尔德先生,”波克见杰拉尔德面有愠色,忙把衬衣收拾起来说道,“你需要一位太太,一位身边有许多黑奴可供里外使唤的太太。”
杰拉尔德嘴上骂波克放肆,可心里觉得他的话不错。他需要妻子,也需要孩子,而且,如果不赶快进行,说不定就会为时过晚。可是他不愿像卡尔佛特先生那样不加选择地为他那几个没了亲娘的孩子而把北佬女教师娶来做老婆。他的妻子必须是个上等女人,出自名门望族,她应该像威尔克斯太太那样气度非凡,治理塔拉的本领也应该像威尔克斯太太持家一样地出色。
可是他若想要和当地人家结亲,却存在着两重困难。其一是已属妙龄的女郎为数不多。其二,或者说尤为困难的是,尽管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年之久,毕竟是个新来的人,何况来自异邦,无人知晓他的底细。北佐治亚的社会固然不似沿海地区的贵族社会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是未必有人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身世不明的人。
杰拉尔德明白,那些和他一起喝酒打猎、谈论政治的县里人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他,可是谁也不会把女儿许配给他。他不想让人家在晚饭桌上拿他做谈话资料,说某人某人深表遗憾地拒绝了杰拉尔德·奥哈拉向他女儿的求婚。他明白这一点,但并不因此而在邻居跟前产生自卑感,杰拉尔德绝不会对任何人在任何方面觉得自愧弗如。他的婚姻障碍只是出于当地一种古怪的习俗:要想娶别人女儿的人家,必须在本地居住至少二十二年,必须拥有奴隶和田地,还得沾染上时行的一些不良习气才够格。
“收拾行李,我们到萨凡纳去,”他对波克说道,“听着,我要是听见你说一声‘嘘’或者‘唏’,我就马上把你卖掉,因为我自己从来没这样说过。”
他本来希望詹姆斯和安德鲁能给他出点主意,也许他们的老朋友中间,有谁的女儿可以许配给他。两位哥哥耐心地听完了他的话,可是爱莫能助。他们在来美洲之前就已结了婚,在萨凡纳没有亲戚。至于他们老朋友的女儿,也都已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小儿女了。
“你并不富裕,又没有光彩的门第。”詹姆斯说道。
“我已经挣了些钱,我能够建立起光彩的门第。我不打算随随便便讨个老婆了事。”
“你可真有志气。”安德鲁干巴巴地说道。
不过詹姆斯和安德鲁还是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助杰拉尔德。他们两人年事已高,在萨凡纳颇有声望,有不少朋友。他们把杰拉尔德带到许多朋友家去做客,吃饭,跳舞,参加野餐,这样的生活过了一个月。
“我看中的只有一个人,”杰拉尔德最后说道,“只是在我踏上这块土地的时候,她还没有出世哩。”
“你看中的是谁呢?”
“埃伦·罗彼拉德小姐。”杰拉尔德说道,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埃伦·罗彼拉德稍稍倾斜的黑眼睛已经不只是令他倾心而已。她只有十五岁,却有一种令人难解的倦怠神情,杰拉尔德心里虽觉奇怪,却还是迷恋上了她。尤其令他动心的是她的眼神中有些绝望的神色,那神色使他对她比对待世界上任何其他人的态度更加温存。
“你的年纪可以做她的爸爸了!”
“可我还在壮年啊!”他的心被刺痛了。
詹姆斯语气温和地说道:“杰里,在整个萨凡纳,没有一个姑娘比她更难高攀了。他爸爸出身于罗彼拉德家族,这些法国人生性极其傲慢。她的母亲——愿她的灵魂安息——也出身于名门望族。”
“我不管这些,”杰拉尔德激动地说,“她母亲反正已经去世,老罗彼拉德是喜欢我的。”
“他喜欢你这个人,但是不等于喜欢你做他的女婿。”
“不管怎么说,那姑娘不会要你,”安德鲁插嘴说,“她爱上了她的堂哥菲利普·罗彼拉德,已经有一年了。家里人日夜劝她不要和他来往,她就是不听。”
“他就在本月份已经到路易斯安那去了。”杰拉尔德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杰拉尔德答道。他不愿说出是波克给他提供了这条宝贵的信息,也不想说出菲利普之所以到西部去,是受了家庭的压力。“我想她不至于爱他爱到忘不了的程度,她毕竟只有十五岁,不太懂得什么叫爱情。”
“和你比起来,他们怕宁愿要她那浪荡的堂哥。”
可以想见,皮埃尔·罗彼拉德的女儿将要下嫁给本州北部的小个子爱尔兰人的消息传到詹姆斯和安德鲁以及其他任何人的耳朵里的时候,大家是多么吃惊。整个萨凡纳城都在窃窃私语,对悄悄去了西部的菲利普·罗彼拉德议论纷纭,然而没人知晓究竟是怎么回事。罗彼拉德家千娇百媚的小姐竟会嫁给一个红脸膛、粗嗓门儿的矮个子,而且连这个人的名字,也少有人在姑娘跟前提起过。这真是个难解之谜。
杰拉尔德自己也不十分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出现了奇迹。在他的一生中,只有一次表现出完完全全的谦卑恭顺,那就是在埃伦把她的灵巧的手搁在他的臂膀上,非常真诚却又非常沉静地说“奥哈拉先生,我答应嫁给你”的时候。
罗彼拉德家得悉这个决定犹如五雷轰顶,他们只是部分地知道原因所在,只有埃伦和她的嬷嬷晓得全部内情。那天晚上,姑娘像个心碎的孩子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天明起床时,她的主意已定。
事情出在那天白天。嬷嬷怀着预感把一只小邮包递给了她的年轻女主人,那邮包是从新奥尔良寄来的,写在邮包上的地址是个陌生人的笔迹。打开包裹一看,首先出现的是一帧埃伦的小照,她把它扔到地上大哭起来。包里还有她写给菲利普·罗彼拉德的四封亲笔信。另外附有一封短柬,是新奥尔良一位牧师写的,通知她,她的堂哥已经在酒吧间里的一次斗殴中丧生。
“是他们把他撵走的,是爸爸、波林和尤拉莉他们。我恨他们,恨他们所有人。我不要再见到他们,我要离开他们。我要到别处去,在那里我要永远不再见到他们,不再见到这座城市,不再见到任何一个会使我想起——想起——他的人。”
那天夜里,嬷嬷俯身在小女主人的黑发上,自己也哭个没完,快到天亮的时候,才抗议似的说:“不过,亲爱的,你可千万不能那样做!”
“我要这样做。他是个好人。我一定要嫁给他,否则我就到查尔斯顿去进修道院。”
进修道院这一招迫使惶惑不安的皮埃尔·罗彼拉德不得不允诺这门婚事,尽管他心头悲痛万分。他家信奉天主教,他自己却是个虔诚的长老会教徒,要叫他的女儿去做修女,还不如嫁给杰拉尔德·奥哈拉。他无非出身卑微,别的方面并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就这样,埃伦去掉了罗彼拉德这个姓,永别了萨凡纳,带着嬷嬷和二十个家奴,跟着她的中年丈夫动身前往塔拉。
第二年,她生下了第一个孩子,照杰拉尔德母亲的名字,取名为凯蒂·思嘉。杰拉尔德本想要个儿子,因此未免有点失望,但是手里抱着黑头发的女儿,还是觉得很高兴。他把朗姆酒分发给每一个黑奴,自己也开怀畅饮一番。
假如埃伦对自己仓促嫁给他的事真有个懊悔的时刻,那也不会有人知道,杰拉尔德当然不会。他每回看着她的时候,心里总是得意非凡。埃伦一经离开那座高雅的沿海城市,就把有关它的一切全都抛之脑后。一踩上北佐治亚的土地,这里就成了她的家乡。
她离开了父亲的家,永远离开了那座美丽的粉红色屋子。它是一座高高的精致的法国殖民地式的建筑,外形似一只风帆全张的船,线条犹如女性婀娜的身段,有盘旋而上的楼梯,有花边般纤美的锻铁扶栏。它是座华丽、雅致而又朦胧孤独的房子。
她离开了那优美的旧居,也离开了那个跟旧居有联系的文明高雅的社会。如今她来到一个全然不同的陌生世界,仿佛远涉重洋到了另一个大陆。
北佐治亚地形崎岖,人们生活艰难。她站在兰岭山脚下的高原上极目远望,只见红土丘陵似波涛起伏,巨大的露出地面的花岗岩岩层和高入云空的苍松随处可见。对于她这位在海边长大的姑娘,看惯了布满绿色植被和灰色苔藓的海岛上的宁静莽林的美景,看惯了亚热带骄阳下热烘烘的白色沙滩和一排排点缀着各种高矮棕榈树的长长的平坦的沙地景色,这里简直是一派蛮荒景象。
这里是一个夏天高温、冬季严寒的地方。当地人那一股十足的干劲,是她先前不曾见到过的。他们友善、谦虚、大方,还有其他种种优良品质;但是他们粗犷、强悍,易于动怒。沿海地区的人处世办事,哪怕和自己的世仇决斗,往往从容不迫,若无其事,这和北佐治亚人的剽悍气质刚好相反。沿海地区已变得文明得多,那里的生活清新、活跃、生气勃勃。
埃伦在萨凡纳认识的人,几乎真的都是从一个模子里浇出来的,人人接受传统的观点和传统的生活方式。可是这里的人不尽相同,因为北佐治亚的居民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的来自本州各地,有的来自南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有的来自欧洲和北方。有的人是为了寻求财富,比如杰拉尔德。有的人出身于古老世家,无法忍受先前的生活,因而背井离乡来寻找一个避难所,比如埃伦。另有一些人只是因为祖先开拓精神的血液仍在他们的血管里流动,使他们不愿固守在老地方。
来自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背景的这群人,给这里带来了不拘礼节的习俗,这对埃伦来说觉得挺新鲜,但她始终不太适应。因为她对沿海地区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怎么做,能够本能地预料到,但对北佐治亚人的行为规律往往把握不住。
当时美国南方突然迅猛兴旺起来,势不可挡。那是因为全世界都迫切需要棉花,新大陆的这个县恰恰有大片没有利用过的沃土,种植棉花产量很高。因而棉花就成了本地区的脉搏,播种和采摘棉花是这片红土地的心脏在舒张和收缩。从弯曲的田垄上滚滚而来的财富,同时给他们带来了傲气——那建筑在大片绿色矮丛棉株和雪白棉花上的傲气。既然棉花能使他们这一代富裕起来,就必然能使下一代更加富裕!
这种对未来的确信使人们对生活的兴致更浓,劲头更足。他们打心底里热爱生活,对此埃伦无法加以理解。他们有的是钱,有足够的黑奴,有充裕的时间,可以纵情欢乐,事实上他们确实喜欢享受作乐。而且他们从来不曾因为工作太忙而减少一次炸鱼宴会,减少一次狩猎或一次赛马,几乎每个星期都有舞会或野餐。
埃伦永远不能,也不想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因为她保留着萨凡纳人的习性太多了——但是她尊重他们,到后来,对他们的坦率和爽朗还产生了好感。他们胸襟豁达,评价别人也实事求是。
她成了全县最受爱戴的邻居。她是个贤妻良母,是个善良节俭的主妇。她由于内心的创伤本来就想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教会,现在都奉献给了她的孩子、她的家务和那个把她从萨凡纳带出来的男人,是他使她忘记了有关该城的一切,也是他从没有提出过任何令她不愉快的问题。
思嘉周岁时,长得健康而壮实,在嬷嬷眼里,简直不像个女孩。埃伦生的第二胎也是个女孩,取名苏珊·埃莉诺,但是大家都叫她苏埃伦。接下去出世的是卡琳,取名卡罗琳·艾琳。然后,她还生了三个男孩,不幸在学会走路之前他们先后都夭折了。他们埋葬在屋外一百码远的墓地里。雪松树下竖起了三块石碑,上面刻着相同的名字:小杰拉尔德·奥哈拉。
从埃伦来到塔拉的第一天起,这地方就开始在变样。她年纪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是对于做一个种植场女主人应负的责任,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女孩子在出嫁以前,最要紧的是可爱、温柔、美丽,打扮得漂亮,出嫁之后,就要求她们能够主持一个拥有百口以上白人和黑奴的家务。她们也确实是按这个标准受训练的。
埃伦和别的有教养的姑娘一样,曾受过这方面的婚前准备教育,还有嬷嬷做她的帮手。这个嬷嬷有本事叫最最懒惰的黑奴鼓起劲来。所以埃伦不多久就把杰拉尔德的家管理得井井有条,显得既雅致又有气派。她给塔拉增添了前所未有的美好的东西。
这座房子当初建造时,谈不上什么计划,哪里方便,或者什么时候需要,就在哪里添上几间房间,现在经过埃伦一番精心布置,给它增添了几分魅力,弥补了设计上的不足。从大路到住宅正门新铺起一条雪松林荫道——那是佐治亚的种植场主家不可缺少的——投下清凉的阴影,在周围绿树的映衬下,形成一种较为明朗的色调。一丛丛紫藤攀缘在白彩砖墙上,显得色彩绚丽,它一直伸展到门边浅红色的长春花丛中,和院子里开满白花的木兰树相映成趣,多少掩饰掉一些屋子的呆板线条。
在春夏季节,草坪上的百慕大草和三叶草绿得诱人,引得那群只准在后院活动的白鹅和火鸡再也抵挡不住,跟着它们的长者不断潜往前院,偷偷地朝着碧绿的芳草地上的茉莉花蕾和百日草花坛一步步逼近。可是前门口正好有个小黑人岗哨,在防备它们入侵。那手里拿着块破毛巾、坐在台阶上的小黑奴是塔拉的景观之一。可惜这不是个美差,因为那黑孩子奉命不准朝它们投掷石块什么的,只许挥舞手中的毛巾和嘴里发出嘘嘘的叫声。
埃伦派了十多个孩子干这项差使,它是男性黑奴在塔拉应尽的第一项职责。通常小黑奴满了十岁,就要被送到种植场的补鞋匠老爹那里去学手艺,要不就到木匠兼修车工阿莫斯,或是放牛的菲利普、赶骡子的卡夫那里去。如若对这些行当一样都学不会,就只好到地里去干活,用黑奴的话来说,那就再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可谈了。
埃伦的生活并不轻松,也不幸福。她本不指望过轻松的日子。要说不幸福,那是女人的本分。世界是属于男人的,她认定自己命该如此。财产都是男人的,女人不过替他看管,男人说女人管得好,女人还得称赞男人聪明。男人手上戳了一根刺可以像牝牛般吼叫,女人分娩时阵痛只好低声呻吟,为的是不叫男人听了心烦。男人说话粗里粗气,动不动喝得酩酊大醉。女人却不能计较,还得毫无怨言地把男人扶上床去。男人说话,可以毫无顾忌,女人却非得要温柔,要善良,要容忍一切。
她是按照名门闺秀的传统教养长大的,懂得一个女人既要能够承当家务重担,又要保持妩媚动人的形象。她一心想要让自己的三个女儿个个成为大家闺秀。在两个小女儿身上,她的做法获得了成功,因为苏埃伦只想讨人喜欢,总是乖乖地听妈妈的指点,卡琳生性羞怯,易于引导。只有思嘉,生性像她爸爸,要把她训练出大家闺秀的风范,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使嬷嬷恼火的是,思嘉小时候不爱和两个妹妹做伴,也不喜欢和威尔克斯家的姑娘玩。她喜欢的是种植场上的黑孩子以及邻居家的小男孩,而且她爬树和扔石头的本领并不比任何一个男孩差。嬷嬷非常不安,她没料到埃伦的孩子竟有这种德性,老在她耳边絮叨,要她“像个上等人家的小姐样子”。可是埃伦却对女儿的表现能够容忍,而且较有远见。她知道小时候的伙伴常常会发展为日后的情郎,而女孩子当然要把找一个如意郎君作为头等大事。她暗自忖度,认为这孩子眼下不过是活力过于充沛,要教会她一些讨男人喜欢的姿态仪容还有的是时间。
为达到这一目的,埃伦和嬷嬷确实费了不少心机来教她。而思嘉随着年纪一天天大起来,即使她没有学到别的东西,这些本领她却不学自会。她曾在费耶特维尔女子学校上过两年学,家里也曾给她请过不少家庭教师,但她学到的书本知识还是很有限。至于跳舞的舞姿之优美,全县可数她第一。她懂得怎样微笑,好让她的酒窝显得更深;怎样脚尖朝里走路,好让她的裙环撑着的长裙展得更开;怎样仰起脸来看男人的脸,再低下眼睑快速地眨动睫毛,以显示她内心的震颤。最最了不起的是她懂得怎样在男人跟前装出一副天真的美丽而又可亲的面容,好把她的机警聪明掩盖起来。
埃伦循循善诱,多方开导,嬷嬷喋喋不休,刻薄指责,二人异曲同工,都是为了给她身上灌注一些做个真正的贤惠妻子应有的品质。
“你要学得更温柔,更文静,亲爱的,”埃伦对女儿说,“男人说话时你不要插嘴,哪怕你觉得自己比他们高明。要知道男人都不喜欢唐突的女孩。”
“年纪轻轻的小姐,要是老爱皱起眉头,噘着嘴巴,说什么‘我要’‘我不要’的,常常不容易找到婆家,”嬷嬷阴郁地警告她说,“年轻的小姐应该眼睛往下瞧,说‘是的,先生,你说得很对’。”
她们把一个名门淑女必须具备的品性教给她,然而她只学会了一些外表。使这些外表得以产生的内在素质她学不会,并且觉得没有必要去学它。外表就已足够。她的肤浅的淑女风度的外表,已经受到普遍的赞誉,这正是她所需要的。杰拉尔德夸口说她是五个县里的头号美人,这话不无道理。别说附近一带的青年几乎个个都向她求婚,就连远至亚特兰大和萨凡纳的许多地方也有不少人要求和她结亲。
到了十六岁——多亏埃伦和嬷嬷两人的一番心血——她就出落得轻佻而美艳动人。可是骨子里,她任性、自负、固执。她像她那爱尔兰父亲,感情容易激动,至于母亲那宽容无私的品性,她只继承了薄薄的一层外表。这一点,埃伦始终无法知道,因为思嘉在她跟前,总是压抑住自己的脾性,装得十分柔顺,从不任性胡来。而且埃伦只消用责备的眼光瞥上她一眼,准会叫她羞愧得掉下泪来。
可是嬷嬷却把她看透了,并且随时警惕着要戳穿她的伪装。嬷嬷的目光比埃伦敏锐,思嘉从来不曾有一桩事能够始终哄骗过嬷嬷的。
思嘉家里的这两位良师都不认为她的活泼好动和她的娇媚迷人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本是南方女人引以为自豪的长处。她们担心的是在她身上还有杰拉尔德的固执和轻率,担心她在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以前,把这些对她不利的品质暴露出来。其实这大可不必,因为思嘉现在很想出嫁——嫁给艾希礼——所以愿意装得温柔文静,只要能取得男人欢心就行。她不明白男人为什么会喜欢这样,她只知道她这一策略颇能奏效。至于要去探究个中原因,她毫无兴趣。她对自己的内心世界都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对别人的了。她只知道如果她这样说这样做,那么男人必然会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反应,好像算术公式,照着套就行。思嘉在学校里念书时,对算术课并不感到怎么困难。
思嘉不懂得男人的心思,她尤其不懂女人的心思,因为她对女人不感兴趣。她不曾有过女性朋友,也并不觉得有此需要。在她眼里,所有的女人,包括她两个妹妹在内,都必然是她猎取同一目标——男人——的敌手。
只有一个女人——自己的母亲例外。
埃伦·奥哈拉与众不同,思嘉把她看成是超越于人类的某种圣洁的东西。在她小的时候,常把圣母玛利亚和母亲混为一人,现在她长大起来,觉得没有理由改变这一看法。她以为埃伦是代表着只有上天和母亲才能给予的绝对的保障。她懂得母亲是正义、真理、慈爱和智慧的化身——是一个伟大的女性。
思嘉也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困难的是如果要做到公正、真诚、慈爱、无私,那么生活中的乐趣就会丧失大半,其中包括谈情说爱的乐趣。可是人生苦短,不能不及时行乐。且待她嫁给了艾希礼,一起生活到上了年纪,到那时她总还有时间可以再学习埃伦的榜样。且到那时再说吧……
第四节
那天晚上,思嘉摆出主妇的姿态,代替母亲主持了那顿晚饭,可是她心里一直翻腾起伏,老想着听到的有关艾希礼和媚兰的可怕消息。她渴望母亲早点回来,因为母亲不在她摆脱不掉孤独和失落感。斯莱特里一家子和他们那缠绵不休的病患,有什么权利偏偏在她思嘉最需要母亲的时刻,要埃伦去照顾他们呢?
这一餐晚饭的气氛始终沉闷无趣,杰拉尔德直着嗓门儿在思嘉耳边高谈阔论,叫她简直无法忍受,他早已把刚才和思嘉的谈话忘记得干干净净,径自大谈起萨姆特要塞的最新消息来,还不时用拳头敲击桌子,在空中挥舞手臂。杰拉尔德主宰饭桌上的谈话,这已形成习惯。思嘉通常只是想自己的心事,不去理会他说些什么。可是今晚,尽管她随时留神外面的动静,想听到预示母亲归来的车轮的声音,却怎么也排除不开她爸的嗓音干扰。
当然,她不打算把沉重的心事向妈妈倾诉,因为埃伦要是知道女儿为了一个已和别的女孩子订婚的男人害相思,准会大吃一惊而心里难过。现在她生平第一次陷入了不幸的深渊,急于想要母亲陪伴在身边,只要有埃伦在,她就会有一种安全感,再糟的事情也似乎会变得好些。
她听见外面传来吱吱嘎嘎的车轮声,便猛地站起身来,可是马车却转过屋角,到后院去了,她重新颓然坐下。这必定不是埃伦,她每回都是在前门下车的。在黑暗的院子里,响起了一阵黑奴激动的呼叫和尖声的欢笑。思嘉从窗口望出去,只见刚从屋里出去的波克,手里举着烧得通明的松枝,照着几个人从车上下来,却看不清是谁。只听见笑语声在夜空中此起彼伏,欢快、亲切,无拘无束,有的深沉柔和,有的震颤动听,随后是拖沓的脚步声从后面的楼梯进入通向主楼的过道,在饭厅门外停了下来。一阵耳语声以后,波克走进来了,他平时那股沉着的样子不见了,两眼骨碌碌乱转,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杰拉尔德先生,”他喘着粗气喊道,满面春风,像个得意的新郎,“你新买的女人来啦。”
“新买的女人,我没有新买过什么女人。”杰拉尔德说道,装出动怒的样子。
“你买的,杰拉尔德先生!她就在外面,想和你说句话。”波克咯咯地笑着回答,激动地搓着双手。
“好吧,把新娘子带进来吧。”杰拉尔德说道。波克转过身子,朝过道里招招手,那刚从威尔克斯种植场转卖到塔拉来的女人走了进来,她十二岁的女儿紧跟在身后,扭扭捏捏地躲在妈妈宽大的印花布裙子后面。
迪尔西身材高大,腰板挺直,一张呆板的古铜色脸上没有一丝皱纹,叫人猜不透她的真实年纪,那模样说她像三十岁乃至六十岁都未尝不可。她身上的印第安人血统的特征,比她的黑种人的痕迹更加明显。红色的皮肤,狭而高的前额,颧骨突出,鹰钩鼻,鼻尖扁平,下面连着黑种人特有的厚嘴唇,明摆着是两个不同种族的混血儿。她神态自若,走路时风度胜过嬷嬷,因为嬷嬷的风度是培养出来的,而迪尔西是生来就有的。
她说话时发音不似大多数黑人那样含糊不清,并且她比较慎重地斟酌她的用语。
“晚上好,几位小姐。原谅我打扰你啦,杰拉尔德东家。我是来谢谢你把我连同我的女儿都买下了。不少东家只肯买我,不肯同时买我的普里西,我真谢谢你,这下我不用为孩子牵肠挂肚了。我会好好干活,让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嗯——嗯。”杰拉尔德清了清嗓子。他叫人当众点破做了好事,反而有点局促不安起来。
迪尔西把身子转向思嘉,眼角皱起,似带笑意。“思嘉小姐,波克跟我说,是你再三劝杰拉尔德先生把我买下的,所以我打算叫普里西当你的贴身侍女。”
她把手伸到背后把小女孩拽了出来。她是个棕色的小东西,两条皮包骨的细腿,像小鸟的腿一样。头上扎了好多条小辫子,用线绕起来,一根根翘在脑后。一双机灵敏锐的眼睛,像是什么都瞒不过她,脸上却装出一副木然的神情。
“谢谢你,迪尔西,”思嘉答道,“不过我怕嬷嬷有意见不答应。我打生下来的时候起就是她来侍候的。”
“嬷嬷上了年纪啦。”迪尔西说道,她那若无其事的语调要是给嬷嬷听见了,准会大为光火,“她是个好嬷嬷,可是你现在是位大小姐了,得有个称心的使女。我的普里西侍候因迪小姐已经有一年了。她会做针线,会帮小姐梳头,就像大人一样。”
普里西听她母亲说着,忽然朝思嘉行了个屈膝礼,还咧开嘴朝她笑了笑。思嘉不禁也咧嘴回了她一笑。
“真是个乖巧的小东西。”她想道,随即大声说,“谢谢你,迪尔西,且等妈妈回来再商量吧。”
“谢谢你,小姐,晚安。”迪尔西说罢,带着孩子轻轻走出房门,波克跟着她们,张罗着。等饭桌收拾干净,杰拉尔德重新开始滔滔不绝的议论,可是这一次他不但完全引不起听众的兴趣,连他自己也觉得没多大味道。尽管他喧声似雷地预言战争迫在眉睫,还不住反复强调,南方诸州难道还能容忍北佬的侮辱,然而得到的只是几声勉勉强强的“是的,爸爸”,或者“不,爸爸”。卡琳坐在一张矮脚凳上,在大吊灯下津津有味地阅读一本浪漫小说,讲的是一个姑娘如何在她心上人死去以后做了修女的故事。她一面默默地流着泪,一面在心里描绘出自己戴着白色修女帽的动人图景。苏埃伦在她戏称为“希望之箱”的箱子上面做着刺绣的同时暗自忖度,在明天的野宴上,能不能够用自己的女性温柔——思嘉缺少的正是这个——把斯图尔特·塔尔顿从思嘉那里吸引到自己的身边来。至于思嘉,此时此刻正在为艾希礼而思绪翻滚,心神不宁。
尤其令她心烦的是,爸爸明知道她的心都快碎了,怎么还一个劲儿地谈北方佬和萨姆特要塞?她和多数年轻人一样,认为在自己伤心的时刻,别人不该如此自私,对她的痛苦无动于衷,照样做各自的事。
她心中好像经受了一场旋风袭击一样,使人感到奇怪的是,饭厅里为什么还是这样安宁?这样丝毫没有变化?那张笨重的红木桌子和餐具柜,那一大堆银餐具,那光滑地板上的鲜艳的碎呢地毯都在它们的老地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这本是间舒适安逸的房间,平时晚饭后阖家在这里平静地消磨时光,思嘉总是很高兴的。可是今晚她却讨厌见到这房间,若不是怕爸爸大声地诘问,她早就溜走,经过黑暗的过道,到埃伦的小小办公室里去,倒在旧沙发上痛哭一场,把烦恼泄个精光。
那间小小办公室是思嘉在整座房子里最喜欢的一个房间。每天上午,埃伦坐在那张大写字台前,记种植场的账目,听监工乔纳斯·威尔克森的报告。埃伦用鹅毛笔记账的时候,全家人就在一旁随意消磨时光。杰拉尔德坐在摇椅上,几个女孩坐在沙发上。那沙发已经破旧不堪,垫子也压得陷下去了,是从前厅搬来放在这里的。此刻思嘉真想跑到那里去,把头枕在妈妈膝上,好好地哭上一场。可是妈妈怎么还不回来?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车轮在沙砾车道上摩擦的沙沙声,随后是埃伦打发车夫的细语声飘进了房间,一家人都急切地抬起头来,只见埃伦匆匆走了进来,她的裙环晃动着,她神情抑郁,满脸倦容,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马鞭草香囊的柠檬香味,那香味似乎从埃伦衣服的褶皱里飘浮出来,为埃伦所专有。思嘉只要一闻到这香味,就会联想起妈妈。嬷嬷跟在她身后,拎着皮包,双眉紧锁,下唇突出。她一面摇摇摆摆走着,一面喃喃自语,有意识地压低声音不让人家听明白她说些什么,可是又要让人家察觉出她有着一肚子怨气。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埃伦说道,把格子披肩卸下来交给思嘉,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脸颊。
埃伦一进来,杰拉尔德顿时像着了魔似的容光焕发起来。
“给那小杂种施洗礼了吗?”他问道。
“施过了,可是他死了,可怜的小东西。”
埃伦说道:“我原来担心埃米也活不成,不过看来她不要紧。”
几个女孩子的脸都转向她,现出吃惊和怀疑的样子。杰拉尔德富于哲理性地摇了摇头。
“依我看,那小杂种还是死了的好,不用说,可怜的,没有爸爸——”
“不早啦,我们做祷告吧。”埃伦打断了他的话头,打断得非常自然。思嘉若不是深知母亲的脾性,也一定没有注意到埃伦是有意阻止他说下去。
思嘉很想知道埃米·斯莱特里的孩子的爸爸究竟是谁,可是她晓得要想从母亲嘴里把真相说出来是不可能的事。她怀疑是乔纳斯·威尔克森。因为她常看见他和埃米两人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肩并肩地在大路上漫步。乔纳斯是个北方佬,单身汉,一个监工,这就使他不可能和当地的上层社会交往,不可能娶上大户人家的千金。他能够接触到的,无非是像斯莱特里之类的贫穷白人罢了。可是又因为他受过的教育要比斯莱特里家高出一筹,他不肯娶埃米做老婆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尽管他经常陪着她在暮色中散步消遣。
思嘉叹了口气,她真想知道这个秘密。有许多事情常发生在埃伦的眼皮子底下,可是她就是视而不见,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埃伦对于她认为是不合规矩的事,总是不闻不问,并且教思嘉要学她的样,可惜她的这种努力,总是白费力气。
埃伦走到壁炉旁,从炉台上的一只嵌花的小首饰盒子中取出她的念珠。这时嬷嬷沉着地说道:
“埃伦小姐,你得先吃了晚饭再做祷告。”
“谢谢你,嬷嬷,可是我不觉得饿。”
“我就去给你弄晚饭,你得吃一点儿。”嬷嬷说罢,愤愤地蹙着额头转身朝厨房走去,只听她喊道,“波克,叫厨子把火拨旺,埃伦小姐回来啦。”
地板在她沉重的脚步下吱嘎作响,她在前面走廊里自言自语的声音越来越响,清楚地传到饭厅里每个人的耳朵里来。
“我不知道说过多少遍,跟贫穷白人打交道不会有什么好处。全是些自私自利、不知感恩的人。埃伦小姐犯不着老去照顾他们,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他们要是有出息,怎么不弄几个黑人来伺候伺候呢?我早就说过……”
她沿着仅盖有棚顶的露天过道一路朝厨房走去,她的唠叨声随着她的远去而渐渐消失。嬷嬷有一套办法叫主人知道她对每件事情的态度。她懂得她自言自语发牢骚的时候,白人绝不肯降低身份去听黑人讲话。因此不管她说些什么,白人只好装作没听见,哪怕她就在隔壁房间里大嚷大叫。这样一来,她既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叫每个人都知道,却又不至于受到责骂。
波克走进房里,捧着刀叉、一条餐巾和一只盆子,后面紧跟着一个十岁的黑孩子杰克。他一手把白外套上的纽扣匆匆扣上,一手拿着一只苍蝇掸子,那是拿报纸条子扎在一根比他的人还要长的芦苇上做成的。埃伦有一只用美丽的孔雀羽毛做成的苍蝇掸子,只是在重大的场合才使用,要不,根据波克、厨子和嬷嬷的看法,一定是家里遇到了什么麻烦事才会用它,因为他们三人始终顽固地认为,孔雀羽毛是倒霉的标志。
杰拉尔德把椅子拉出来让埃伦坐下,这时四个人都向她发动进攻。
“妈妈,我新舞衣的花边松了。我明晚要穿着它到十二橡树去的,你帮我缝一下好吗?”
“妈妈,思嘉的新衣服比我的漂亮。我穿那件粉红色的难看死了。你说她穿我这件,我穿她那件绿的好不好?她穿粉红色的也很好看的。”
“妈妈,我明晚等舞会结束了再回来好不好?我已经十三岁——”
“奥哈拉太太,你信不信——嘘,丫头,小心我拿鞭子抽你们!今天上午凯德·卡尔佛特到亚特兰大去过,他说——安静点行不行,我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清了——他说那边全乱了套啦,成天谈打仗,谈民兵操练,谈组建军队。他说查尔斯顿也传来了消息,那边表示绝不能再容忍北佬的侮辱了。”
埃伦在喧嚣声中困倦地笑了笑,按照妇人之道,首先回答丈夫的话:
“要是正派的查尔斯顿人是这样想的,我们这里的人不久也会这样想的。”她说。她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那也是大多数亚特兰大人的信念,就是除了萨凡纳以外,全大陆要数那个小小的海港城市的人最有教养。
“不行,凯琳,你得等到明年,宝贝儿,到那时你可以穿上大人穿的衣服,可以跳到舞会结束,到那时我的漂亮小宝贝就可以痛痛快快乐一阵子啦,别噘嘴,宝贝,你可以参加野宴。记住,在那儿你可以待到吃完晚饭为止。但是,要待到舞会结束,你一定得满十四岁才行。”
“把你的舞衣给我,思嘉,等做完祷告我替你把花边缝好。”
“苏埃伦,我不喜欢你那腔调,孩子。你那件粉红色的衣服很漂亮,配你的肤色。思嘉穿她那件也正合适。不过明天你可以把我的石榴项链戴上。”
苏埃伦站在妈妈身后,胜利地朝思嘉皱了皱鼻子。思嘉朝她伸了伸舌头。她本想向妈讨那根项链来戴的。她觉得苏埃伦是个叫人讨厌的妹妹,自私自利,喜欢嘀咕,要不是埃伦屡屡制止,思嘉早就忍不住要请她吃耳光了。
“噢,奥哈拉先生,查尔斯顿那边的事,卡尔佛特先生还说了些什么?”埃伦问道。
思嘉知道母亲对打仗和政治毫无兴趣,并且认为那些都是男人的事,女人反正不会理智地关心的。她问这话的意图,无非是让杰拉尔德有机会发表他的高论,因为埃伦无时无刻不在为丈夫的快乐着想。
杰拉尔德先生开始继续讲他的新闻。这时嬷嬷走来把晚饭放在埃伦面前,一盆烤得金黄的小甜面包,一盆油炸鸡块,一盆热气腾腾的番薯,上面的奶油还在滴着。嬷嬷拧了小杰克一下,那孩子忙站在埃伦身后,慢吞吞地一前一后挥动起苍蝇掸子来。嬷嬷站在桌边,看着埃伦一叉一叉把食物从盘子里送进嘴里,那模样仿佛只要她看出埃伦有不想吃的迹象,就会逼着她把食物硬吞下去似的。埃伦不停地吃着,可是思嘉看得出来,她实在太累了,简直食不知味,只是看在嬷嬷的毫不容情的脸上,才勉强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
饭终于吃完了,可是杰拉尔德的话才说了一半,他刚说到北方佬的盗贼行径,谴责他们既要解放黑奴,又不肯代他们偿付赎金。此时埃伦站起身来。
“现在我们就做祷告吗?”他不乐意地问道。
“是的,已经太晚啦——怎么,真的已经十点啦,”沙哑钟声刚好轻轻敲了十下,“卡琳早该去睡了。波克,请把灯放下来。嬷嬷,请把我的祷告书给我。”
嬷嬷在杰克耳边用她的沙哑喉咙咕哝了一句,那孩子便把苍蝇掸子放在屋子角落里,着手把盆子收拾掉。同时,嬷嬷打开餐具柜的抽屉,把埃伦那本旧祈祷书摸了出来。波克踮着脚,伸手抓住链条环,把大吊灯慢慢放下来,直到整个桌面都沐浴在灯光里,天花板退到阴影中去为止。埃伦理了理裙子,在地板上跪下,把祈祷书打开放在她前面的桌子上,两手紧扣放在书上。杰拉尔德在她身旁跪下,思嘉和苏埃伦照老样子跪在桌子两侧,把宽大的裙子折起来垫在膝盖下面,这样抵着硬木地板时稍微好受一点。卡琳年纪小,够不着桌子,就跪在椅子跟前,手搁在椅子上,她很喜欢这个位置,因为每回做祷告她都免不了要打瞌睡,用这样的姿势就不会被妈妈看出破绽。
家奴们挨挨挤挤地跪在门口。嬷嬷跪下时禁不住大声哼叫。波克腰板笔挺,像根通条。罗莎和梯纳两个女仆,鲜艳的印花布裙子铺展开来,姿势很优美。厨子又黄又瘦,偏偏顶着一块雪白的破头巾。杰克睡眼惺忪,远远离开嬷嬷跪下,生怕打瞌睡时她来拧他。奴仆们一双双黑眼睛中闪现着期待,因为和主子在一起做祷告是一天里的一件大事。他们对应答祈祷中古奥华丽的词语以及东方式的比喻一窍不通,可是内心却得到一种满足,所以在应答“主啊,发发慈悲吧!”“耶稣,发发慈悲吧!”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把身体摇晃起来。
埃伦闭上眼睛开始祈祷,声音抑扬顿挫,使人安静,给人慰藉。她感谢上帝保佑她全家主仆幸福安康,此时众人都在黄色的光环下低下头来。
她为塔拉庄园庇荫下的每个人祈祷,为她的父亲,她的母亲,她的姐妹,她三个死去的孩子以及“所有在炼狱中受苦的灵魂”祈祷。随后,她用纤长的手指数着念珠,开始念《玫瑰经》。从每个白人和黑人的喉咙里,似飒飒的和风,响起了应答一词的声浪。
“圣母玛利亚,上帝的母亲啊,请为我们这些罪人祈祷吧,就在现在以及在我们临终的时刻。”
思嘉尽管满怀凄楚,强忍着泪水,在这样的时刻,却和往常一样,她还是感到深深的宁静和和平。白天失意的痛楚以及对明天的恐惧消失了,只留下希望。她的这种心情,并不是因为她把心奉献给上帝而得来的。她对信仰宗教,只是有口无心,做个样子而已。这是因为她看到了母亲把虔诚的脸转向上帝的宝座以及上帝的圣徒和天使,为她所钟爱的人祈求幸福。思嘉坚信,只要埃伦至诚地为别人向上帝祈求,上帝一定会听她的。
埃伦祈祷完毕,轮到杰拉尔德,他每回祈祷总是找不到念珠,只好偷偷地扳着手指计数。思嘉听他单调地低声念着,心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别处。她晓得自己该进行自我反省。埃伦告诉她,每天晚上都要把自己的良心彻底检查一遍,要承认自己的种种过错,祈求上帝宽恕她并给她以力量永不再犯。可是思嘉反省的却是她自己的感情。
她把两只手掌交叠起来,把脸埋在里面,不叫她妈妈看见。她凄凉地重新想起了艾希礼。他真心爱着的分明是她思嘉,为什么偏偏要去娶媚兰呢?而且他明明知道她是深深地爱着他的,为什么存心要叫她伤心呢?
忽然间,一个念头似一颗璀璨的彗星从她的脑际闪过。
“咦,艾希礼怕是不晓得我在爱着他呀!”
这个发现如此出人意料,思嘉几乎气吁吁地发出声来。她的思绪似乎一下子凝固住了,直过了一个长长的瞬间,她才清醒过来,飞快地继续想下去。
他怎么会知道?我在他跟前,总是那么正经,那么庄重,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他一定认为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把他当作一个普通朋友罢了。对了,所以他一直不敢向我开口。他以为他对我的爱只不过是单相思,所以显得那么——
她的心疾速地回到过去他俩在一起的时刻。她记起有好多次,他看着她的时候,眼里有一种奇怪的神色。他那双灰眼睛,常叫人摸不透他的心思。可是在看着她的时候却是睁得大大的,毫不掩饰的。在他那双眼睛里,明明白白地流露出痛苦和绝望。
“他一定以为我是爱上了布伦特或斯图尔特,要不就是爱上了凯德,因而非常伤心。他大概以为既然得不到我,只好去娶媚兰,好叫他家里的人高兴一点。要是他晓得我爱的确实是他——”
她那善变的情绪从低沉抑郁中一下子上升到幸福的高峰。艾希礼沉默的原因就在这里,他的怪癖行径的原因就在这里,他不晓得她爱他,思嘉想到这里,她的虚荣心立刻出来加以支持,使她深信她的判断一定不会错。是的,他只要知道了她爱的是他,就一定会马上来到她的身边。她只要——
“哦!”她欣喜若狂地自忖,手指陷在紧蹙的眉梢间,“我真是个大傻瓜,竟没想到这一层!我得想办法让他知道。他要是知道我爱他,准不会去娶媚兰!绝对不会!”
她忽然察觉到杰拉尔德已经祷告完毕,妈妈正在朝她看着,不觉吃了一惊,连忙开始数她的念珠,念《圣母十遍颂》。她机械地拨动着念珠,声音却很激动,嬷嬷不由得睁开眼睛,搜索地瞟了她一眼。她做完祷告以后,接下去是苏埃伦,然后轮到卡琳。其间那闯入思嘉脑海里的美妙的新念头,始终不断地在驰骋着。
即使到了现在,也还不算太晚!有的人临到结婚的时候,忽然和第三者私奔了,这是常有的事。何况艾希礼甚至连订婚还没有宣布!对,时间充裕得很!
如果艾希礼和媚兰之间并没有爱情,仅仅是多年以前有过诺言,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打破诺言,回过头来和自己结婚呢?如果他知道她思嘉爱的是他的话,肯定会这样做的。所以她得想办法叫他知道。她一定能够想出办法的!到那时——
思嘉猛然从欢乐的梦幻中惊醒过来,发觉自己忘了对上帝的应答,母亲正用责备的眼光瞧着她。她忙把心思拉回到祈祷上来,一面睁一睁眼睛,迅速地朝房间四处扫视了一遍。跪着的众人,柔和的灯光,黑奴摇晃的暗影,以及她所熟悉的一切物品,那些在一小时以前,令她十分讨厌的东西,一下子染上了自己的感情色彩,房间重新变得可爱起来。她永远不会忘记这样的时刻,这样的景象!
“最最虔诚的圣母玛利亚。”母亲吟诵起来。现在到了开始念《圣母玛利亚祷文》的时候,埃伦用柔和的女低音领了一句赞语,思嘉顺从地应答道:“为我们祈祷吧。”
思嘉从小时候起,每天这个时刻,就是她崇拜母亲,而不是崇拜圣母的时候。这未免有点亵渎神灵,可是每逢她闭着双眼,重复着古奥的词语时,浮现在她心头的,却不是天上的圣母,而是埃伦那仰起的脸。“患病者的保健人”“智慧的源泉”“罪人的托庇”“神秘的玫瑰”[12]——这些词语,正因为是奉献给埃伦的,才显得如此美妙。可是今晚,她因为心情亢奋,感觉到整个祈祷过程,那些轻轻的吐词、低低的应答,有一种她从未感受过的美。她从心底迸发出对上帝的感激,感激上帝为她脚下开辟出一条通道,一条使她脱离苦海,投向艾希礼怀抱的通道。
随着最后一声“阿门”,大家站起身来,身子都不免有点发僵,嬷嬷是由罗莎和梯纳两人使劲搀扶才站起来的。波克从壁炉架上取下一根长纸捻子,在灯火上点着后走到过道里去。在螺旋形的楼梯对面放着一只胡桃木餐具柜,因为体积太大,没拿到饭厅里去用。柜顶上放着几盏灯和一排蜡烛台,上面插着蜡烛。波克点亮一盏灯和三支蜡烛,然后以皇家侍从长给国王和王后引路进入寝室的庄严神态,高高地把灯举过头顶,照着大家走上楼梯。埃伦挽着杰拉尔德的臂膀,跟在波克后面,随后是三个女孩子,人手一支蜡烛,跟着上楼。
思嘉进了自己的房间,把烛台放在五斗橱上,然后伸手到黑暗的壁橱里去摸她那件需要缝缀的舞衣。她把舞衣搭在肘弯上,轻轻地穿过走廊。父母卧室的门微微开着,她刚要敲门,忽然听见埃伦的说话声,声音很低,可是很坚决。
“奥哈拉先生,你得把乔纳斯·威尔克森打发掉。”
杰拉尔德勃然发作道:“那叫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监工能够像他那样从不把我当作童稚耍花招的?”
“你得把他开除掉,马上开除,就在明天早上,大个子山姆当工头干得不坏,可以暂时代理,你再慢慢设法另外雇个监工。”
“啊,哈!”里面响起了杰拉尔德的声音,“我明白啦!这个宝贝乔纳斯原来是那孩子——”
“你非得把他开除不可。”
“那么说,他就是埃米·斯莱特里的孩子的爸爸啰,”思嘉想道,“是呀,一个北方佬和一个贫穷白人家的女儿还能干出什么好事来?”
思嘉懂事地略等片刻,待杰拉尔德气急败坏的话音逐渐消逝后,才轻轻敲门进去,把衣服递给埃伦。
等到思嘉脱衣上床,吹灭了蜡烛的时候,她已经把明天计划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设想好了。计划本身很简单,因为她像杰拉尔德一样,遇事一心一意,目标坚定,总想通过最直接的方法达到目的。
首先,她要像杰拉尔德吩咐的那样,摆出一副“高傲”的架势。从她进入十二橡树那一刻起,就要表现得最最无忧无虑,精神昂扬,不能叫人看出她曾经为了艾希礼和媚兰的事而沮丧过。她要和每一个男人调情,虽然这样可能对艾希礼很残酷,但是却能使他更加爱慕她。她要对每一个达到婚龄的男孩都不放过,从长着姜黄络腮胡子的弗兰克·肯尼迪——他是苏埃伦的意中人——到媚兰的弟弟,那个腼腆斯文的查尔斯·汉密尔顿。那些人会像绕着蜂房的蜜蜂一样围着她团团转。毫无疑问,艾希礼会撇下媚兰,加入他们的行列。然后她要设法运用策略甩开众人,只和艾希礼在一起,单独待上几分钟。她希望事情最好这样进行,要不就比较棘手了。万一艾希礼不先行动,那么她就非自己采取主动不可了。
一旦他们得以单独在一起,那时他心里一定会想着大家围着她转的情景,一定明白人人都在想得到她的青睐,他的眼里就又会出现忧伤和绝望的神色,于是她会使他愉快,让他知道,虽然她受到众人的追逐,可是在她的心目中,只存在他一个人。她这样说着,既温柔,又端庄,在他看来,必定是一千倍地可爱。当然,她要表现得很有身份。她绝不会公然对他说出她爱他那样的话——那样绝不可取。好在怎样向他表白是一个无须推敲的细节问题。她以前曾经应付过类似的场合,她完全可以重演一遍。
思嘉躺在床上,沐浴在清幽的月色之中,默默地把设想的情景重温了一遍。她仿佛看到了艾希礼知道她真的爱他的时候,脸上显现出惊讶和幸福的神情。她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请求她做他的妻子。
当然,她必然会说,她不能答应一个和别的女孩订了婚的人。那时他准会苦苦求她,最后她终于被他说服,然后两人决定当天下午私奔到琼斯博罗去——
怎么,说不定到了明天晚上的这个时刻,她就成为艾希礼·威尔克斯太太了!
她坐起身子,双手抱膝,长时间沉浸在幸福的梦幻之中,她仿佛已经做了艾希礼的新娘,成了艾希礼·威尔克斯太太了。然后,她心里透进了一丝凉意。万一事情并不像她所想的那样?万一艾希礼不请求她和他私奔?她果断地把这个想法从她的心中摒弃掉。
“我现在不去想它,”她坚定地说道,“我现在这样想,只会增加烦恼。我没有理由猜想我不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他是爱我的话。而我知道他确实是爱我的。”
她扬起下巴。她那眼圈黑黑的,失色的双眼在月光下闪亮着。埃伦从不曾教过她欲望和欲望的满足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生活也没有教会她捷足者未必总能先登。她躺在迷蒙的月色下,勇气倍增地安排着一个十六岁的女孩所能够设想的计划。在这样的年龄,生活中总是充满欢乐,失败似乎不可能发生。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武器就足够了。
第五节
暮春四月的一天,上午十点钟。天气暖和,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几扇大窗的蓝色窗帘射进思嘉的房里,奶黄色的墙壁上洒满了阳光。红木家具泛出葡萄酒般的深红色,地板闪闪发亮,就像是玻璃,那些被碎呢地毯盖着的部分,呈现出许多色彩鲜艳的斑点。
空气中已经有了夏天的气息。一阵热浪袭来,迫使盎然的春意不得不遽然退缩,给佐治亚州第一次发出暗示:夏季即将来临。房间里暖洋洋的,充满了树上的新绿、盛开的花朵和初耕的湿润红土所发出的浓郁香气。思嘉能看到车道旁有两行鲜艳华美的水仙花丛和一团团金黄色茉莉花似衣裙般朴素地铺展在地上。在她的窗下,反舌鸟和木坚鸟在啭鸣,它们宿怨未消,为了争夺栖息窗下的木兰树又在口角,一个鸣声辛辣粗豪,另一个听来哀怨感人。
在这样灿烂的早晨,思嘉通常要走到窗口,两臂搁在窗台上,陶醉于塔拉的芬芳与天籁之中。可是今天她却没有心思顾及阳光与蓝天,只是匆匆想道:“谢天谢地,总算没有下雨。”床上一只大纸板盒子里,放着一件折叠得整整齐齐的镶着淡褐色花边的苹果绿丝绸舞衣,那是她准备带到十二橡树去,到舞会开始前再换上的。可是思嘉看见它时,却不由得耸了耸肩膀。她的计划若是能够成功,就用不着这件衣服。在舞会开始之前,她早就和艾希礼上了去琼斯博罗的路,打算到那里去结婚了。麻烦的是——她该穿上什么样的衣服去参加烤肉野宴呢?
什么样的衣服最能给她增添妩媚,能叫艾希礼最无法抗拒?从八点钟起她就试穿了一件又一件。现在她只穿了件有三条波浪形饰边的紧身胸衣,一条花边宽松的长内裤,一条衬裙,站在那里发呆。床上、椅子上和地板上,堆满了多种颜色的衣服和领带。
那件玫瑰色的蝉翼纱衣服配上长长的粉红色腰带,看来还算合适。不过去年夏天媚兰到十二橡树做客的时候,曾经看见她穿过那件衣服。她敢说媚兰一定不会忘记,说不定还会故意提起这件事。那件黑羽绒衣服,袖口蓬松,花边领,配她的白皙的皮肤是极好的,可就是别人看起来她会显得稍稍有点老气。思嘉不安地看看镜子里自己的十六岁的脸蛋儿,好像要在上面找出皱纹和松弛的肌肉来似的。媚兰看起来是那样青春年少,自己在她面前,绝不能显得比她不年轻、不活泼。那件淡紫色条纹细布的,镶着网眼阔花边,穿起来挺好看,就是不合她的腰身。只有卡琳那纤细的身材加上呆板的表情,穿上它才正合适,思嘉觉得要是自己穿起来,就未免像个女学生。和媚兰的雍容气度相比,自己绝不能显得像个女学生那样。那件绿色格子塔夫绸的,镶着荷叶边,荷叶边外面又镶着绿色丝绒带子,穿在身上,能叫她眼睛变深,好似翡翠一般。这件衣服对她最合适,也是她心爱的衣服,可是它的前胸有一个油渍。她固然可以把胸针别在那个污点上,把它遮掉,可是说不定会逃脱不了媚兰的敏锐的眼睛。另外还有几件棉布的,思嘉却嫌不够气派,不适合这样的场合。剩下的就只有她昨天穿过的那件有枝叶花纹的绿色薄棉布衣服,可是它领口很低,蓬松的短袖子,作为下午穿的舞衣还可以,穿了它参加野宴就不行了。不过看来别无选择,虽说在上午袒胸露臂,总有点不妥,但要是把她的脖子、臂膀和胸脯露在外面,她倒并不在乎。
她站在镜子跟前,扭转身子看自己的侧影,觉得这身段是绝对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她的脖子虽然较短,可是长得浑圆,一双玉臂丰腴照人。一对乳房在紧身胸衣里高耸着,线条十分优美。她完全不需要像许多十六岁的姑娘那样,在衣服夹层里缝上一排排褶裥,好显得更丰满更有曲线美。她很高兴继承了埃伦纤长白嫩的双手和小巧玲珑的双脚,本希望最好也能有埃伦颀长的身材,不过她对自己的身高已经感到心满意足。只可惜两条腿不能露出来叫人家看见,她想挽起衬裙,因为那圆润光滑的双腿被长内裤遮住,不觉惋惜之至。她那多么玲珑的双腿,那是连费耶特维尔女子学校的女孩子们都不得不一致公认的。至于像她那样的细腰,那是无论在费耶特维尔和琼斯博罗,乃至附近的三个县里,是谁也比不上的。
想到她的纤腰,她又回到眼前的实际问题上来。那件绿色细布衣服腰围是十七英寸,嬷嬷却拿羽缎带子把她的腰束成了十八英寸,她本来该给她再束紧一点的。她把门打开听着,听楼下过道里传来嬷嬷沉重的脚步声,便不耐烦地大声喊起她来。她知道此刻尽可以高声大叫,因为埃伦正在熏腊间里,把一天要吃的东西按量发给厨子。
“有人当我两条腿能飞哩。”嬷嬷嘟哝着登上楼梯。她喘着粗气走进了房间,那神气就像做好了打架的准备而且很乐意干上一场似的。她两只大黑手捧着一只托盘,盛着热气腾腾的食物;两块浇上奶油的番薯,一堆滴着糖浆的荞麦饼,一盆浓汤上面飘着一大片火腿。思嘉看到嬷嬷手里端着的东西,她脸上微微的愠色立即变成固执好战的表情。她在试穿衣服的兴奋之中,竟忘了嬷嬷有一条铁的纪律:奥哈拉家的姑娘不论参加什么样的宴会,事先必须在家里撑得饱饱的,以便在宴会上什么东西都吃不进去。
“别白费心啦,我不吃,你把它端回厨房里去。”
嬷嬷把托盘放在桌子上,两手叉在腰间,摆出战斗的架势。
“你得吃!不能再像上回那样啦!那次野宴刚好我生病,没顾上拿东西给你吃,害得我叫别人在背后说闲话。今天你得把这些统统吃下去。”
“我不吃,快,帮我把腰带束紧一点。我们已经晚了。我听见马车的声音都到了大门口了。”
嬷嬷换了哄骗的语气。
“思嘉小姐,来吃一点儿,好姑娘。卡琳小姐和苏埃伦小姐把她们的一份全吃光了。”
“她们愿意吃嘛,”思嘉轻蔑地说,“她们的胆量比兔子大不了多少。我就不吃,我再不要看见托盘!我记得那回吃了满满一托盘东西才去卡尔佛特家,刚好那天他们家老远从萨凡纳运来了冰,做了冰淇淋。我勉强只吃了一小调羹。今天我要好好乐一下,痛痛快快吃一顿。”
嬷嬷听了这番异端邪说,不由得愤怒地皱起了双眉。在嬷嬷心中,一个女孩子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就像黑白那样分明,非此即彼,毫无调和之余地。苏埃伦和卡琳对她的警告唯命是从,就像是她粗壮大手中的两团泥。可是要想叫思嘉懂得,她的一时冲动多半是不合大家风范的,就非经一番斗争不可。嬷嬷要战胜思嘉,非得耍出让白种人料想不到的花招才成。
“你不在乎别人怎么议论,我可在乎,”她喃喃说道,“要叫宴会上的人说你没教养,我可受不了。我不知跟你说过多少遍,女人家吃东西要像只小鸟,这才是个上等人的样子。你这回到威尔克斯先生家里去,我绝不让你像田里干活的黑奴那样吃喝,像老鹰那样吞咽。”
“妈是个上等人,她不是照样吃喝吗?”思嘉顶了她一句。
“你结了婚以后,也可以吃,”嬷嬷反驳道,“埃伦小姐在你这样大的时候,从来不在外面吃东西。你波林姨妈和尤拉莉姨妈也一样。她们现在都嫁了人了。女孩子要是拼命吃东西,多半会嫁不出去。”
“我不信。那回你病了,我什么也没吃就去参加野宴。艾希礼·威尔克斯还跟我说他喜欢看到女孩子有很好的食欲呢。”
嬷嬷摇摇头,感到预兆不祥。
“先生们嘴里说的和心里想的可不是一回事。而且我也看不出艾希礼先生有想要娶你的意思。”
思嘉大声叱责,开始很尖锐,后来又忍住了。嬷嬷击中了她的要害,她无可置辩。嬷嬷看到思嘉脸上执拗的神色,便拿起托盘,以她的种族特有的狡诈,不动声色地改变了策略。只听她轻轻叹了口气,转身朝门口走去。
“好吧,不吃就不吃。刚才厨子装托盘的时候,我还跟她说,要知道一个女孩子是什么样子,只要看她吃东西就可以看出来了。我还跟她说,我看别人家的小姐吃东西,从来没有一个像媚利·汉密尔顿小姐吃得那么少的。我是说上次她去看艾希礼先生——不,看因迪小姐时我看到的。”
思嘉用非常怀疑的目光扫了她一眼,可是嬷嬷的那张阔脸上却摆出一副坦率而惋惜思嘉不如媚兰的神情。
“把托盘放下,给我把腰束紧一点,”思嘉烦躁地说道,“待会儿我再吃一点,要是现在先吃腰带就束不紧了。”
嬷嬷心中暗喜,不动声色地重新把托盘放了下来。
“你打算穿哪一件?”
“那一件。”思嘉答道,指了指那毛茸茸团成一团的绿色花棉布衣服。嬷嬷一听,便立刻又摆出了战斗的架势。
“不,不行。上午不能穿那件。不到下午三点,不能把胸口露出来。那没领口没袖子的衣服,你穿了会晒出斑点来的。去年你到萨凡纳去,在沙滩上晒出一身斑点,害得我拿酸牛奶给你擦了一个冬天,好不容易才褪掉。我再不会让你去晒出一身斑点来。你要是不听,我就去告诉你妈。”
“你要在妈跟前说一个字,我就什么也不吃,”思嘉冷冷地说道,“等我把衣服穿好了,妈妈就没时间叫我脱下来换了。”
嬷嬷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的心思被看透了。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让思嘉在野宴上狂饮暴食,不如顺着她由她去穿那件该下午穿的衣服吧。
“你用手抓牢什么东西,屏住气。”她吩咐道。
思嘉从命,打起精神,紧紧抓住一根床柱子,挺起胸脯。嬷嬷使劲收紧腰带,看到她鲸骨圈束住的腰身越来越小,眼中不觉露出得意、欣喜的神色。
“谁的腰身也比不上我的小羊羔,”她赞美道,“我给苏埃伦小姐只要收到二十英寸以内,她马上就会晕过去。”
“噗!”思嘉吃力地喘着气说,“我可从来没有晕过。”
“你要是不时晕过去几回,对你并没有坏处,”嬷嬷劝她道,“你性子太莽,思嘉小姐。你看见蛇呀耗子呀什么的,要是晕过去的话,样子倒是蛮可爱的。我不是指在家里,我是指你在外边的时候。而且我还跟你说过,一个——”
“哎,快点,别唠叨了。我会有丈夫的。就算我不晕过去,不尖声叫喊,你看我能不能找到!天哪,我的胸衣真紧!快帮我把衣服穿上。”
嬷嬷小心地把用十二码布料做成的绿色枝叶花纹细布衣服套在巨大的衬裙外面,并设法钩住剪裁得很短的紧身外衣的背部。
“在太阳底下别忘了把披肩披上,哪怕很热也不要脱下帽子,”嬷嬷吩咐道,“要不你就会晒得像老斯莱特里太太一般黑了。好啦,现在来吃点儿吧,宝贝,可别吃得太快。如果要我重新给你打扮,我可没那个本事。”
思嘉顺从地在托盘前坐下,心想胃里装下了吃的东西,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让她呼吸的余地,嬷嬷从脸盆架上扯下一条大毛巾,一头围住思嘉的脖子,一头铺在她膝上。思嘉喜欢火腿,就光吃火腿,勉强地吞了下去。
“但愿我已完婚多好啊。”她怨恨地说道,同时憎恨地向番薯发动了进攻。“老是那么不自由,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真叫人腻烦透了。我得装出像只小鸟儿那样吃不下东西,在想跑的时候偏偏得慢慢走,才跳了一支华尔兹就得装出要晕倒的样子,虽然我跳两天两夜也不会觉得累,对头脑里的知识比我的要少一半的蠢男人,得说‘你真了不起’那样的话;在男人面前要装作什么都不懂,好让他们来教训我,使人觉得他们在做的事多么重要……唉,我一口也吃不下了。”
“吃点热饼。”嬷嬷毫不容情地说道。
“女孩子要想找个丈夫,为什么非得装得那么蠢呢?”
“我想大概是因为男人并不真的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只是知道他们想什么就要什么。你要是把他们以为他们心里想要的东西给了他们,就会省掉许多麻烦,就不会做老处女。他们以为他们需要的是胆子像耗子、胃口像小鸟、头脑简单的女孩子。男人要是疑心女的比他有见识,就不愿意娶她。”
“那么男人结了婚以后,要是发现他们的太太是有头脑的,会不会感到吃惊呢?”
“那就太晚啦,他们已经结过婚了。再说,男人们总不会真的相信他们的妻子是有见识的。”
“将来我一定要做我想做的事,要说我想说的话,人家要是不喜欢,我才不去管他哩。”
“不,不行,”嬷嬷厉声说道,“只要我还有口气,就不许你这样。现在你把饼吃掉,把它浸在肉汤里。宝贝。”
“我想北方佬的女孩子大概不至于也装出这种傻样子吧。去年我在萨拉托加见到的女孩子都很有见识,她们在男人跟前也一个样。”嬷嬷嗤之以鼻。
“北佬女孩子!不错,她们怎么想就怎么说。不过我在萨拉托加可没看到多少女孩子有男人向她们求婚的。”
“可是北方佬也是要结婚的,”思嘉争辩道,“他们不仅长大成人,而且他们要结婚,还要生孩子。他们的孩子可真不在少数。”
“男人们是贪图她们的钱才娶她们的。”嬷嬷毫不退让地说道。
思嘉把荞麦饼在汤里浸了浸,把它塞进嘴里。嬷嬷的话可能有点道理,不,的确有点道理,因为埃伦也曾这样说过,不过用语稍微婉转一点罢了。事实上,她的女伴的妈妈全都告诫自己的女儿,要学会做一个娇弱依人、胆小腼腆的东西。说真的,要养成并保持这种做人的姿态,可真得有点头脑才成。她自己可能太鲁莽了一点,忍不住要和艾希礼争辩,直率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再加上她喜欢骑马散步等健康活动,说不定这才使得艾希礼从她这边转到了弱不禁风的媚兰那边去的。假如自己改变一下策略,也许——可是艾希礼要是竟会投入女人想好的圈套,她怕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尊敬他了。一个男人要是竟会被一声痴笑、一次昏厥和一句“啊,你真了不起”之类的手段俘虏过去,这样的男人就不值得要。可是男人好像都喜欢这一套。
假如她以前对艾希礼用错了策略——好吧,过去的已经过去,没法挽回了。今天她要采用新战术,正确的战术。她想要得到他,而现在只有几个小时可以利用。如果晕过去,或者假装晕过去,能够奏效的话,她很愿意一试。如果痴笑、装傻、卖弄风情能够吸引他,她就会大送秋波而且可以装得比凯思琳·卡尔佛特还要傻。如果更大胆一点的手段是必要的话,她也不会犹豫。总之,成败在此一举!
没有人跟思嘉说过,她的个性,尽管强烈得令人畏惧,但都是比她所能够采取的任何伪装,更具有吸引人的力量。可是即使真的有人对她这样说了,她固然会觉得高兴,却不会相信。她自己所属的那种文化也不会相信,因为那种文化,无论何时,过去或直到现在对女子自然的本性的评价之低,可以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思嘉坐在马车里,沿着红土大路奔向威尔克斯庄园。母亲和嬷嬷都留在家里没跟来,她心里暗自高兴,又觉得不该这样想。反正在今天的野宴上,不会有人故意扬起眉毛,或者伸出下唇,来干涉她的行动计划了。当然,苏埃伦明天免不了会说长道短。可是如果事情进行得像她希望的那样顺利,她和艾希礼订婚或者私奔给一家人带来的兴奋就会超过他们的不快。不错,埃伦不得不留在家里真使她非常高兴。
杰拉尔德灌足了白兰地,趁着酒兴一早就把乔纳斯·威尔克森给打发掉了。埃伦只好留在塔拉,在他临走前把种植场的账目核对一遍。思嘉到小办公室里去和她吻别时,她正坐在大写字台前面,台子上放着塞满纸张的分类架。乔纳斯·威尔克森手里握着帽子站在一边,绷紧的灰黄脸皮掩盖不住一腔怒火,他没料到竟会如此狼狈地从全县最好的监工位置上被撵了出去,仅仅是为了一件风流韵事。他再三向杰拉尔德先生解释,埃米·斯莱特里的孩子假如不是他生的,至少另外有一打人可能像他一样是孩子的父亲——这个观点杰拉尔德是同意的,可是有埃伦干预,他就无法改变决定了。乔纳斯恨所有的南方人,恨他们对自己敬而远之的态度,恨他们表面上的客气,掩盖不了对他的社会地位的轻视。他尤其恨埃伦·奥哈拉,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南方人一切可憎的东西。
嬷嬷是种植场里女仆的头头,得留下来帮助埃伦,所以就由迪尔西代替她坐在车夫托比旁边。她膝上放着一只长箱子,里面装着姑娘们的舞衣。杰拉尔德骑着大猎马,伴随马车前进。白兰地的酒兴未消,又轻易地把威尔克森打发掉了,他心里很高兴。家里的事他都交给了埃伦,至于她会不会因为不能参加野宴,不能去会见朋友而感到失望,他可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这一天天气很好,春光明媚,田野里景色如画,处处是鸟鸣啾啾,使他觉得年轻快活,别的人都被他撇到脑后去了。一路上他不时唱着《低靠背车上的假腿人》和别的爱尔兰小调,要不就哼一曲哀悼罗伯特·埃米特[13]的挽歌《她远离年轻英雄长眠的地方》。
他想到今天一整天都可以大谈北佬和打仗的事,不由得兴奋起来。他看着三个漂亮女儿,撑着花边阳伞,撒开鲜艳的裙子,心中好不得意。昨天和思嘉的谈话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只想到她长得很美,值得自己骄傲。又想到她今天的眼睛,就像爱尔兰的山峦那样青翠欲滴。这个想法似乎颇有诗意,于是他不免自我陶醉起来,便又为三个女儿提高了喉咙略为走了调地唱起《披上绿装》的歌儿。
思嘉瞧着父亲,心中又是爱怜,又是轻蔑,就像母亲对待一个刚刚学步的孩子那样。她知道今天等不到太阳落山,他就会喝得酩酊大醉,回头趁黑回家的路上,他会像往常一样,要跳过十二橡树到塔拉的路上的每一个篱笆。她唯有指望慈悲的上帝和他身下那匹马的灵性,使他免于折断脖子。他又一定不肯从桥上好好过去,而要涉水过河,然后大呼小叫地回到家里。那时波克会照老规矩拿着灯在前厅里等着,把他扶到小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躺下。
他那套呢绒西服这一下全给毁了。第二天一早他会赌咒发誓,向埃伦解释他的马在黑暗中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对这个谁也骗不了的鬼话大家都假装信以为真,并使他觉得自己确实非常聪明。
爸真是个好心、自私、无责任感的宝贝,思嘉想道,油然升起了对他的热爱。今天早上她很快活,很兴奋,觉得整个世界,连同杰拉尔德在内,都是那么可爱。她知道自己长得很美,等不到天黑她就能够把艾希礼弄到手。阳光和煦,佐治亚州的春晖展现在她眼前。大路旁边,冬雨冲刷出道道红土沟谷,里面隐藏着一丛丛黑莓,刚吐出点点嫩绿。红色土地上兀然挺立的花岗石上面挂着柴拉基蔷薇,四周是淡淡的野紫罗兰。河畔林木葱茏的小山坡上,山茱萸开着朵朵白花,好似积雪在万绿丛中迟迟不忍离去。酸苹果树上鲜花盛开,蓓蕾纷纷绽开,从浅白渐渐转为粉红。阳光点点洒在树下的松针上,野忍冬泛出橙黄、玫瑰和绯红色。微风带来灌木丛中淡淡的清香,这世界香得简直可以叫人把它一口吞下去似的。
“我到死也不会忘记这个美丽的日子,”思嘉想道,“说不定它就是我结婚的日子呢!”
她心头波涛翻涌,想象着她和艾希礼两人,就在今天下午,或者趁着夜晚的月色,骑马飞驰过这美丽的鲜花绿叶,到琼斯博罗的牧师那里去。当然,以后还会从亚特兰大另请一位牧师重新给她举行一次婚礼,不过那是该由埃伦和杰拉尔德操心的事了。她想起埃伦听到了女儿和别人的未婚夫私奔的消息,脸上那懊丧苍白的样子,不由得稍稍犹豫了一下。可是她知道埃伦如果看到她很幸福,一定能够原谅她的。杰拉尔德少不了要大声斥责咆哮一阵子。可是尽管他昨天说了许多不希望她和艾希礼结亲的话,他的家要是和威尔克斯家联姻的话,定会叫他喜出望外。
“不过,这些反正是我结婚以后的事。”她想道,就把这些烦恼事撇到一边去了。
这样的春天,这样温暖的阳光,河对岸的小山上,十二橡树的烟囱已经在望,此情此景,心中除了欢乐还能有别的什么呢!
“我要一辈子住在那里,要再看见五十个春天,说不定还要多一点。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和孙儿女辈今年的春天多么美丽,比他们见到过的每一个春天都要美。”想到这里,她心中高兴得不由得跟着唱起了《披上绿装》的最后一段合唱,赢得了杰拉尔德的大声喝彩。
“我不明白你今天早上为什么这样高兴。”苏埃伦生气地说道。她心里始终念念不忘,觉得她如果穿上按理为思嘉所有的那件绿色绸舞衣,看起来定能比她姐姐漂亮。思嘉对衣服和帽子的出借,为什么总是格外小气!为什么妈妈总是帮她,说苏埃伦穿绿颜色不合适?“你跟我一样,明明知道艾希礼今天要订婚,爸早上说过了。而且我晓得你看上他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你就知道这些。”思嘉说道,朝她伸了伸舌头,不打算跟她计较。看你苏埃伦小姐明天这个时候会吃惊到什么程度。
“苏西[14],你知道不是这样,”卡琳愤慨地抗议道,“思嘉爱的是布伦特。”
思嘉把带着笑意的绿眼睛转向她的小妹妹,心想她怎么竟如此可爱。全家人都知道卡琳那颗十三岁少女的芳心,早已许给了布伦特·塔尔顿。可是他除了把她看作思嘉的小妹妹以外,从不曾对她有过别的想法。埃伦不在的时候,全家人都故意逗她跟他有关系,直到她掉眼泪才肯罢休。
“亲爱的,我一点都不喜欢布伦特,”思嘉宣称道,心里一高兴,度量也大了起来,“他也从来不想我。喏,他是在等着你大起来呢!”
卡琳的小圆脸泛起了红晕,心里又是喜欢又不大敢相信。
“噢,思嘉,是真的吗?”
“思嘉,你知道妈说过的,卡琳还小,不该想男朋友,你怎么偏把这种事朝她脑子里灌?”
“那好,你去向妈告密吧,我不在乎,”思嘉答道,“你不让她谈,是知道她过了一两年,就会出落得比你俊俏。”
“你们今天说话文明一点好不好,要不看我拿鞭子抽你们,”杰拉尔德警告说,“别作声,像是有车铃声,大概是塔尔顿家或是方丹家的。”
他们走近一条岔路,这条路穿过小山上的密林可以通向棉未沙和费尔希尔。这时车轮和马蹄声清晰起来,树丛的屏障后面,传来了女性银铃般嘻嘻哈哈的喧闹声。杰拉尔德骑在头里,忙勒住缰绳,示意托比把马车在两条路的交叉路口停下。
“是塔尔顿家的女眷。”他对几个女儿说道,红脸膛上焕发出光彩,因为除了埃伦,全县里他最喜欢的就是红头发的塔尔顿太太。
“她亲自赶着车。瞧,那女人有一双驾驭马的巧手,轻如鸿毛,韧似牛皮,而且那么美,真值得亲一下。可惜你们谁也没有那样一双好手。”他加了一句,朝他的女儿又钟爱又责备地瞟了一眼,“卡琳见了这种可怜的畜生就害怕,苏[15]拿起缰绳,一双手就成了两只大熨斗,而你,小淘气——”
“不管怎么说,我可从来没有打马背上摔下来过,”思嘉愤愤地嚷道,“塔尔顿太太去打猎,没有一回不摔跤的。”
“她还像男人一样把锁骨摔断了,”杰拉尔德说道,“可是既不晕过去,也不惊慌。好,别说了,她来了。”
这时塔尔顿家的马车来到了跟前,他便两脚套着马镫站起来,取下帽子挥了挥。车上挤满了女孩子,穿着华丽,张着阳伞,脸上飘拂着面纱。塔尔顿太太就像杰拉尔德说的那样,坐在车夫座上。她的四个女儿和嬷嬷连同装舞衣的长纸板箱,就把马车塞得满满的,车夫确实没有地方好坐。而且比阿特丽斯·塔尔顿只要自己的手臂上不吊着绷带,就绝不会叫别人掌握缰绳,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她身体单薄,骨骼细小,皮肤白皙,一头火红的头发似乎把她脸上的血色全都汲取干了,然而她的精力却十分充沛,似乎永远不会疲倦。她生了八个孩子,个个像她一样,满头红发,充满活力。照县里人的说法,她的孩子所以能够长得这样好,是因为她对待孩子,就像对她喂养的马一样,既溺爱娇纵,又严加管束。“你要约束他们,但是不要挫了他们的锐气。”这是塔尔顿太太的治家格言。她喜欢马,也常常喜欢谈马。她熟悉马的脾性。对于养马她比县里任何一个男人都更在行。马场里容纳不下马驹,它们拥到前面的草地上去,就像凌乱的宅院里容纳不下她的八个孩子,他们纷纷拥到小山上去一样。她在种植场上跑来跑去,后面跟着马驹、儿女和猎狗。她信赖她的马,特别是那匹红牝马内利,它很通人性。有时家里事情忙,她不能按时骑着它出去散步,她就会把一只糖碗塞到一个小黑奴手里,吩咐道:“给内利吃点糖,跟它说我一会儿就来。”她经常穿着骑装,难得有例外的时候,因为不管骑不骑马,她心里老是在想着要骑,所以一大早起来就穿上骑装。每天早上,不论天晴下雨,都要给内利套上马鞍,让它在门口走来走去,等塔尔顿太太抽出一个小时的空余时间来。可是费尔希尔是个不容易管理的种植场,不大会有空着的时候,所以内利常常空着马鞍,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走来走去。而此时比阿特丽斯·塔尔顿把骑服的下摆胡乱地绕起来挽在臂上,骑服下面六英寸高的马靴闪闪发亮,就这样忙忙碌碌地打发她的一天。
今天,她在老式的窄裙环外边,套一件暗黑的绸衣,看起来好像还穿着骑装,因为那衣服的剪裁和骑装一样朴实,她头上的小黑帽上插着一根长长的黑羽毛,罩在她火热明亮的褐色眼睛上边,完全和她平时打猎时戴的旧帽子一模一样。
她看见杰拉尔德,就挥了挥马鞭,一拉缰绳把那一对跳跃着奔跑的红马勒住。车厢里的四个女孩子俯身向前一齐大声招呼起来,两匹马一惊,前蹄直向上腾跃。这光景在旁观者看来,一定认为塔尔顿家已经多年没有和奥哈拉家的人见过面,其实他们分手才不过两天,可是塔尔顿家的人喜欢与人交往,对邻居很友好,特别是对奥哈拉家的女孩子。不过这指的是苏埃伦和卡琳两人。县里的姑娘除了那个头脑简单的凯思琳·卡尔佛特以外,没有一个真正喜欢思嘉的。
每年夏天,县里平均每个星期要举行一次烤肉野宴和跳舞会。对于喜欢尽情欢乐的红头发塔尔顿家来说,每一场野宴和舞会仿佛都像第一回举行那样新鲜,那样有趣。四个姑娘个个身体健康,活泼美丽,她们挤在车厢里,裙环和衣服的荷叶边相互交叠着,阳伞相互碰撞着,擎在阔边意大利草帽上面。帽子上插着玫瑰花,系着黑丝绒带子。帽子下面露出不同色调的红头发。赫蒂的是纯红色,卡米拉是草莓红,兰达的是铜赭红,贝齐的是胡萝卜红。
“多么漂亮的一群姑娘,太太,”杰拉尔德殷勤地说道,在马车边上勒住马,“不过要胜过她们的母亲,还差上一大截子哩。”
塔尔顿太太转动她的赤褐色眼睛,啜了一下唇,对他的滑稽相表示欣赏。几个女孩子大声嚷道:“别向他做媚眼,要不我们告诉爸去!”“我敢赌咒,奥哈拉先生,只要有一个像你这样漂亮的男人在场,妈绝不会让我们沾上一点边!”
思嘉听了这俏皮话,和大家一起笑起来。可是心里却十分惊讶,怎么塔尔顿家的女孩子竟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对待她们的母亲?她们把她看成是同辈人,好像她今年也还不到十六岁。在思嘉看来,要是自己对母亲说这样的话,那简直是亵渎神灵了。可是——可是——在塔尔顿家姑娘和她们母亲的关系之间有一种非常可喜的东西。她们尽管指责她,叱责她,捉弄她,但心里却热爱她。不,思嘉急忙警告自己,虽然她宁愿有个像塔尔顿太太那样的妈妈,但是和自己的母亲逗着玩总未免有点可笑。她觉得,连自己有这种想法都是对埃伦的不敬,心里不免有点愧疚。她知道马车里坐着的那四位红头发姑娘不会为这种事烦恼,她想到自己和邻居家种种不同之处,心里不觉惶惑起来。
她的思路很敏捷,可惜不是用来进行分析的。她朦胧地意识到,塔尔顿家的姑娘虽然像马驹一般难以驾驭,似三月的牝马一样不好控制,但是她们无忧无虑,思想单纯,这正是她们家的一种遗传。她们父母双方都是佐治亚人,而且是北佐治亚人,和最初的开拓者只隔了一代。他们对自己,对周围的环境极有信心。他们本能地知道生活的目的,就像威尔克斯家一样,尽管各自的生活道路截然不同。在这两家人身上,全没有思嘉心头常常涌起的矛盾冲突,因为她是两种血液的混合物。在她身上,有着精明的爱尔兰农民的乡土气,也有着轻声细语的海滨贵族人家的气质。思嘉想像对待偶像一样崇拜她的母亲,同时又想亲昵地和她闹着玩,弄乱她的头发,然而两者不能兼得。她的这种心情就跟她和男孩子在一起时一样,既想显得娇柔高雅,很有教养,又想要活泼调皮,不在乎地频频亲吻。
“今天早上埃伦去哪儿啦?”塔尔顿太太问道。
“我们家解雇了监工,她留在家里核对账目。你的先生和男孩们上哪儿去了?”
“噢,几个钟头之前早就骑马到十二橡树去啦——准是去尝尝五味酒,试试味道够不够浓,就像是从现在起到明天早上都没机会喝似的!我要请约翰·威尔克斯先生留他们过夜,哪怕就让他们睡在马厩里。五个醉醺醺的人我可受不了。不超过三个人,我还有把握应付,不过——”
杰拉尔德忙插话调换了话题。因为他已经听到自己三个女儿在背后窃笑,她们一定想起了去年秋天威尔克斯家举行最后一次野宴,他回家时的狼狈相。
“你今天怎么不骑马,塔尔顿太太?你要是不骑内利,你看起来简直不像你自己了。你可真是个斯滕托[16]呢。”
“斯滕托,你真是个蠢孩子!”塔尔顿太太嚷道,学着他的爱尔兰土腔,“你是说生托儿[17]吧。斯滕托指的是说话声音像铜锣的男人。”
“斯滕托也罢,生托儿也罢,没什么要紧,”杰拉尔德答道,居然面不改色,“你吆喝起猎狗来,声音可真有点像铜锣哩,太太。”“他说得不错,妈,”赫蒂道,“我跟你说过,你要是看见一只狐狸,你那喊声就像是科曼舍人[18]的一样。”
“不过比不上嬷嬷给你洗耳朵时你叫喊得那么响,”塔尔顿太太回敬道,“而且你现在已十六岁啦!噢,你问我为什么不骑内利,那是因为今天一早它产仔了。”
“真的吗?”杰拉尔德这下真的来了劲了,他眼睛里闪烁着爱尔兰人爱马的热情。思嘉不觉又是一怔。她把塔尔顿太太和母亲相比一下。对埃伦说来,牝马从不下仔,母牛从不产犊,母鸡几乎从不生蛋,她对这类事完全闭口不谈。可是塔尔顿太太却如此畅谈无所顾忌。
“是个小母马吧?”
“不,是雄驹,腿有两码长。你请过去看看,奥哈拉先生。它是真正塔尔顿家的马,毛色红得就像赫蒂头上的髻发。”
“模样也很像赫蒂。”卡米拉说,随即尖声叫着便消失在翻滚的裙子和晃动的帽子堆里去了,原来长着一张长脸的赫蒂,开始用手在拧她了。
“我这几头小母马今天早上可真乐,”塔尔顿太太说道,“她们听到艾希礼和他那个亚特兰大小表妹的订婚消息,简直高兴得跳起来。那姑娘叫什么?是媚兰吧?上帝保佑,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可我就是记不住她的名字,也记不起长得什么个模样。我家厨子的男人是威尔克斯家的管家,昨晚带来消息说,他们今晚宣布订婚。今天早上几个女孩子听说了以后,就都兴奋起来,可是我看不出有什么好兴奋的。其实大家早就知道,艾希礼要是不娶梅肯城伯尔家的表妹,迟早就得娶她。这就跟霍尼·威尔克斯要嫁给媚兰的弟弟查尔斯,是同一种情况。你说,奥哈拉先生,威尔克斯家假如和族外人结亲,岂不是就成为非法了吗?因为假如——”
思嘉没有听见他们还说了些什么笑话。霎时间,仿佛乌云遮住了太阳,阴影笼罩大地,万物为之黯然失色。苍翠的绿叶一片灰蒙蒙的,山茱萸花枝惨白了,盛开的酸苹果花刚才还是浅红色的,顷刻间就已憔悴枯萎。思嘉把手指插进马车的帷幕里去,手中的阳伞摇摇晃晃。知道艾希礼订婚的消息是一回事,听见人们如此漫不经心地谈论起它来却是另一回事。然而片刻后她的勇气恢复了,太阳又钻出了云层,周围又是一派瑰丽的景色。她晓得,艾希礼爱她。这毋庸置疑。她心中暗想,要是今晚订婚消息竟没有宣布,塔尔顿太太该会怎样吃惊,要是他们竟私奔了,她又该会怎样吃惊。想到这里,她笑起来了。她又想到,塔尔顿太太可能还会去跟她的左邻右舍说,那个思嘉真是有两下子,一面若无其事地坐着听她谈论媚兰,一面她在跟艾希礼——,哼,她自忖到这里,双颊的笑靥出现了。而赫蒂一直在密切注视她妈妈说话的效果,此刻见到思嘉的表情,不觉有点莫名其妙,便皱着眉坐了下来。
“你怎么说我都不管,奥哈拉先生,”塔尔顿太太加重语气道,“这种中表为婚的办法完全不对。艾希礼娶汉密尔顿家的姑娘已经够糟的了,至于霍尼嫁给那个没有血色的查尔斯·汉密尔顿——”
“霍尼要不嫁给查尔斯,怕就嫁不出去了,”兰达说道,她因为自己很得人心,有恃无恐,说话就未免尖刻,“除了他,她也没有别的男朋友,他们虽然订了婚,查尔斯从来都不怎么喜欢她。思嘉,你记不记得去年圣诞节他是怎么拼命追求你的。”
“你的心地别那么恶毒,孩子,”她母亲说道,“表兄妹不该结亲,就是第二代表兄妹也不该结。这会使血统衰退。这和马不一样。牝马和它的兄弟配,甚至和它父亲配也能生出良种马来,你只要知道它的血统就行。可是人就不行。你也许可以保持好的门第,但是不会有好的身体素质。你——”
“好吧,太太,这个问题我倒想和你辩论一下!你能不能给我举出哪一家人家是比威尔克斯家更好的。他们家从布里安·博卢[19]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可就开始近亲结婚了。”
“现在是该停止这种婚配的时候啦,因为它的不良后果已经开始显露出来了。艾希礼并不太差,他精力旺盛,一表人才,虽说他——可是你看威尔克斯家的两个女孩子,萎靡不振,可怜的东西!当然,她们讨人喜欢,可就是老没精打采的。再看媚兰小姐,瘦得像根杆子,简直弱不禁风。而且完全没有主见。‘不,妈妈!'‘是的,妈妈!’就只有这两句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们家需要新鲜血液,需要像我那几个红头发孩子和你的思嘉那样生气勃勃的人。你不要误会。威尔克斯家的人按照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都是挺不错的,你知道我是喜欢他们的,可是我应该实事求是。他们过于讲究教养,过于局限在近亲通婚,不是吗?他们在干燥的道路上,在快速的道路上,固然太平无事,可是我就不信他们能够在一条泥泞的道路上顺顺当当地前进,我认为他们过于注重教养,把精力都耗尽了,一旦出现了紧急情况,未必就应付得了,他们是一群只能撑顺风船的人。而我要的是在任何天气条件下都能奔跑的大马。近亲结婚使他们和这一带的人都有点格格不入,他们成天把头埋在书本里,要不就弹钢琴。你要艾希礼打猎,他宁可读书!是的,我是老实这样想的,奥哈拉先生!你再看看他们那副骨架子,太细了!他们需要强壮的男男女女来传宗接代——”
“啊,啊,嗯。”杰拉尔德道,忽然不无内疚地意识到,这番话对他自己来说,无疑是完全合适的,而且是最感兴趣的,可是对埃伦来说便是异端邪说了。事实上,他知道,要是埃伦真的晓得让自己的女儿听到这样毫不掩饰的对话,怕是怎么也受不了的。可是塔尔顿太太像往常一样,只要谈起繁殖后代这个她最喜欢的话题,就顾不上是马也好,是人也好,把别的什么全都抛到脑后去了。
“我刚才那样说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我有几个表亲,也是相互通婚的,我告诉你,结果他们的孩子,个个鼓着眼睛,像牛蛙似的,真是可怜。所以当初我家要我嫁给一个堂表哥的时候,我就像小马驹那样,硬拗着不答应。我说:‘不,妈,我不答应,否则我的孩子不是会得上马的瘸腿病就会得气喘病。’妈听我说起瘸腿,竟吓得晕了过去,可是我就是不让步。幸亏奶奶支持我,她懂得不少养马的事,说我的话不错,后来就帮我和塔尔顿先生私奔了。瞧我的孩子!个个高大结实,没有一个发育不良,个子瘦小的,虽然博伊德只有五英尺十英寸高。你瞧,威尔克斯家——”
“你不想换个话题吗,太太?”杰拉尔德急忙打断她的话,因为他注意到卡琳脸上现出迷惑的神色,苏埃伦露出热切的好奇样子,生怕她们回到家里后,会向埃伦提出一些难堪的问题,让她看出自己对三个女儿,是个多么不称职的监护人,他很高兴注意到思嘉显得是个很有教养的姑娘,正在想着别的什么事。
这时赫蒂·塔尔顿出来给他解围了。
“唷,妈,快赶路吧!”她不耐烦地嚷道,“我快要晒死啦。我都听见雀斑在我头颈里啪啪地爆出来啦。”
“等一等,太太,”杰拉尔德说道,“卖马装备军队的事你决定怎么办?现在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打起仗来,孩子们都盼望这件事早点解决。我们需要的是克莱顿的马,因为装备的是克莱顿的军队,可是你太固执,至今不肯把好马卖给我们。”
“仗说不定打不起来。”塔尔顿太太敷衍道,她的心思总算被从威尔克斯家古怪的攀亲习惯中完全转移开了。
“怎么,太太,你不能够——”
“妈,”赫蒂又插嘴道,“关于卖马的事,你和奥哈拉先生不好到十二橡树再谈吗,何必在这里谈呢?”
“说得对,赫蒂小姐,”杰拉尔德说道,“我一分钟也不耽误你。反正十二橡树就要到了,那里的每一个男人,不论是年纪大的,年纪轻的,都想知道买马的事。不过像你妈妈这样漂亮的一位太太,竟会对卖马的事这样小气,可真叫我伤心!你的爱国心到哪里去了,塔尔顿太太?南部邦联的事难道跟你毫无关系吗?”
“妈,”小贝齐嚷道,“兰达坐在我的衣服上,把衣服给弄皱了。”
“得啦,贝齐,你把兰达推开,不要吵啦。你听我说,杰拉尔德·奥哈拉,”她眼睛里冒出怒火,开始反驳,“别拿邦联来吓唬我!我承认南部邦联对我来说,和对你一样,是很要紧的,可是我有四个儿子在军队里,你连一个也没有。我的孩子能够照料自己,而我的马却需要人家照料。如果我确实知道我的马是拿去给我熟识的骑惯了纯种马的孩子们骑,那么我会乐意负责把我的马奉送给军队,而且我绝不会犹豫片刻。可是要是让我的马落在那些边远地区的乡下人和那些克拉克[20]人手里,我可不干,那些人是骑惯了骡子的。我做梦都梦见我的马背上处处是伤痕,它们又得不到好好的喂养。你想我难道肯让那些蠢货去骑我的马,把它们的嘴唇勒破,把它们打得头都抬不起来?想到这一层,我现在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了!不,奥哈拉先生,你想要我的马固然是出于好意,不过你最好还是到亚特兰大去买一批没用的老马。对那些庄稼汉来说都是一样,他们反正分不出好坏。”
“妈,我们快走吧,好不好?”卡米拉说道,她也加入了不耐烦的合唱。“你明知道早晚会把你的宝贝马儿给他们的。只要爸和几个男孩子跟你讲清道理,说邦联多么需要它们,如此等等,你就会一面掉眼泪,一面让马被牵走的。”
塔尔顿太太咧开嘴笑笑,抖了抖缰绳。
“我才不会那么做呢。”她说,用马鞭轻轻碰了一下马身子,马车飞快地走动了。
“真是位好太太。”杰拉尔德说道,戴上帽子,回到自己马车边上,“托比,走吧。等我们把她磨累了不怕她不把马交给我们。当然,她的话没错。不是个上等人就不配骑马,只能去当步兵。可惜种植场主的子弟人数太少,不够装备一支完整的军队。你说什么,思嘉?”
“爸,请你要么骑在我们头里,要么在我们车子后面。你扬起那么多灰尘,我简直气也透不过来了。”思嘉说道,其实她是受不了听他跟塔尔顿太太的谈话。他们的谈话打乱她的思绪,她需要在到达十二橡树以前,调整好她的内心世界和外表容貌,以便显得更加迷人。杰拉尔德乖乖地踢了一下马刺,扬起一阵红尘,紧跟在塔尔顿家马车的后面,心里想的是要继续商谈购买马匹的事。
第六节
他们渡过河流,马车爬上小山坡。十二橡树的房屋还没有出现,思嘉就看见高高的树丛顶上升起了袅袅的轻烟,闻到了山胡桃木柴烧着的气味混合着烤猪肉烤羊肉的可口的香味。
烤肉火坑从昨晚起就一直慢慢烧着,到现在成了一条条长长的火槽,里面是玫瑰红的余烬,炙叉上烤着的肉块不断地翻转着,肉汁滴在煤块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思嘉知道微风中飘来的香味是来自那幢大房子背后的大橡树林。约翰·威尔克斯每次举行烤肉野宴,都选中从那里往下通向玫瑰园的那片缓坡。那地方真阴凉舒畅,譬如比起卡尔佛特家野宴的地方来要舒服得多。卡尔佛特太太不喜欢烤肉,她宣称那股味道留在屋里会数日不散,因此他家举行烤肉宴,就移到离屋子四分之一英里之外的一块没有树荫的平地上去,让她的客人们汗流浃背。约翰·威尔克斯先生的好客,在州里是闻名遐迩的,他真懂得野宴的待客之道。
浓荫下面,放着一张张野宴用的长搁板桌,铺上威尔克斯家最精致的亚麻台布,桌子两边排着长凳子。又从屋子里搬来椅子、矮凳和坐垫,散放在林间空地上,让客人们任意取坐。烤肉火坑附近放着几只很大的铁汤锅,里面漂浮着布伦兹维克[21]炖肉,散发出烤肉汁的香气。那地方离客人坐处有一段距离,为的是免让客人受烟熏污染。宴会时,威尔克斯先生至少要安排一打黑奴,手持托盘,不停地来来往往,伺候客人。在谷仓后面另外还有一个烤肉坑,是专门供应客人的车夫和随身仆人的,他们吃的是玉米饼、番薯和黑人最爱吃的猪内脏,在瓜熟季节,他们还可以饱尝西瓜的佳瓤。
一阵烤肉的香脆味飘过来,思嘉不由得皱起鼻子高兴地闻了闻,心想到烤好的时候要是肚子里能多装下一点就好了。她刚才吃得饱饱的,腰带束得又紧,一直在担心会打起嗝来。那可是最最要命的事,只有上了年纪的男人和老太婆打起饱嗝来,才不会遭受公众的非议。
他们来到了小山顶,一座匀称完美的白色建筑就展现在眼前,高大的圆柱,宽阔的游廊,平坦的屋顶,它像是一个对自己的姿色很有把握的女人,对所有的人都显得那么和蔼和大方。思嘉对十二橡树的喜爱要超过塔拉,因为它有一种堂皇的优美,一种深沉的庄严,那是塔拉所没有的。
宽阔而弯曲的车道上满是马车和上了鞍的马。客人们正从车马上下来,跟朋友们招呼着。黑奴们每逢宴会,总是兴奋得合不拢嘴,他们把马匹牵到谷仓场上去卸下鞍辔,让它们休息。一群群白人和黑人孩子,在新绿草地上呼喊奔跑,做造房子和捉人的游戏,还夸口待会儿要吃多么多的东西。那条从前面一直通到屋后的大过道上,已挤满了人。奥哈拉家的马车在前面台阶前停下来,思嘉看到许多如飞蝶一样欢快的姑娘,穿着衬架支撑的花裙子,在二楼的楼梯上上上下下,相互搂住腰肢,停下来倚在精致的栏杆扶手上,笑着招呼楼下过道里的男青年。
她通过开着的法兰西落地长窗望见年纪较大的太太们坐在客厅里,穿着黑色绸衣,显得很稳重。她们一面摇着扇子,一面谈着养孩子和生病的事儿,还谈到谁和谁结婚,以及为什么谁和谁结婚,等等。威尔克斯家的司膳男仆汤姆,双手捧着银托盘,匆匆穿过过道,咧开嘴笑着,俯身把一只只高脚酒杯递给那些穿着灰色或浅褐色裤子和上等亚麻折边衬衣的年轻男人。
洒满阳光的前面走廊里,也挤满了客人。“是呀,全县的人都来了。”思嘉心想。塔尔顿家的四兄弟和他们的父亲靠在高大的廊柱上,斯图尔特和布伦特这一对双胞胎,像往常一样形影不离,博伊德和汤姆跟父亲詹姆斯·塔尔顿站在一块儿。卡尔佛特先生紧靠着他的北佬妻子站着,她在佐治亚州已经住了十五年,但仍然是一副外地人的样子。大家都对她很客气,很亲切。卡尔佛特感到对不起她,因为大家都忘不了她做卡尔佛特先生孩子的家庭教师时的情况。卡尔佛特家的两个男孩,雷福特和凯德,和他们的妹妹,打扮漂亮的金发女郎凯思琳在一起,跟黑脸膛的乔·方丹和他美丽的未婚妻萨莉·芒罗开玩笑。亚历克斯和托尼·方丹在迪米特·芒罗的耳边不停地悄悄说些什么,引得她发出一阵阵咯咯的笑声。今天的客人,有从十英里外的洛夫乔依远道而来的,有来自费耶特维尔和琼斯博罗的,少数几个,甚至是老远从亚特兰大和梅肯来的。整座房子似乎挤得要爆炸开来,唠叨个没完的欢声笑语,夹杂着阵阵傻笑,女人尖锐的喊叫和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响个不停。
约翰·威尔克斯站在走廊的台阶上,满头银发,腰板挺直,显得殷勤而安详,他很好客,就像佐治亚夏天永不败落的太阳一样令人感到温暖。他身旁站着霍尼[22]·威尔克斯。大家都这样叫她,是因为她不论对什么人,从对她的父亲到对在田里干活的黑奴,都称之以“亲爱的”。此刻她局促不安地傻笑着在问候所有来到的客人。霍尼那显然是想讨男人喜欢的神经质样子,和她父亲沉着的态度,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思嘉想起刚才塔尔顿太太的话,觉得不无道理。威尔克斯家男人的相貌确实有其家族的特征,约翰·威尔克斯和艾希礼灰色的眼睛上面长着浓浓的金色睫毛,可是在霍尼和她妹妹因迪的脸上,睫毛就很稀疏,而且颜色浅淡。霍尼几乎没有睫毛,样子古怪得像只兔子。至于因迪,就只能用“相貌平常”这几个字来形容了。
因迪还没有露过面,但思嘉估计她大概在厨房里给仆人们做开宴前的最后指示。可怜的因迪,思嘉想道,她妈妈过世以后,家事的料理,真够难为她的,除了斯图尔特·塔尔顿以外,她从来没机会找到别的男朋友。要是斯图尔特认为我长得比她漂亮,那当然不是我的过错。
约翰·威尔克斯走下台阶,伸出臂膀给思嘉。她下车的时候,看见苏埃伦满脸笑容,就晓得她一定在人群中找到了弗兰克·肯尼迪。
“简直是个穿裤子的老处女式的人物[23],看我找不找得到比他更像样的男人。”思嘉鄙夷地想道,脚踩落到地上,向约翰·威尔克斯报以微笑,以表谢意。
弗兰克·肯尼迪急忙赶到马车跟前来搀扶苏埃伦下车。思嘉见苏埃伦那副傲慢的样子,真想过去给她一记耳光。弗兰克·肯尼迪尽管拥有的土地在县里比谁都多,尽管他心地善良,但只要看看他的一些情况,就一文不值了。他年已四十,个儿瘦小,生性胆小怕事,长着几根稀稀落落的姜黄胡子,遇事大惊小怪,简直像个老处女式的人物。可是思嘉想起了自己的计划,忙压住自己的轻蔑之情,朝他嫣然一笑以示问候。弗兰克正把手臂伸给苏埃伦,见思嘉笑得这样甜,不觉突然停住了,瞪眼看着她,心里又欢喜,又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
思嘉用目光在人群中搜寻艾希礼,她即使在和约翰·威尔克斯做愉快而短暂的交谈时,心里也在惦记着艾希礼,可是他不在走廊上。这时几乎有十几个人的声音同时向她招呼,斯图尔特和布伦特两兄弟朝她走过来。芒罗家的几个女孩子跑过来称赞她衣服漂亮,一下子她就成了一个喧闹圈子的中心,大家争着说话,声浪越来越高。可是艾希礼在哪里?媚兰和查尔斯在哪里?她假装着不在意地朝走廊另一头欢笑的人群中看去。
在她一边谈笑,一边迅速朝屋子里和院子里察看的时候,目光落到一个陌生人的身上。那人独自站在走廊里,带着一种冷漠无礼的神情,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思嘉见自己吸引了男人的注意,有一种女性的快意,却又因为自己的领口开得太低而有点窘。那人看起来年纪相当大,至少有三十五岁,身材高大,体魄健壮。思嘉从来没见过谁有这样宽阔的肩膀,这样结实的肌肉,结实得简直不像个上等人。当那人的目光接触到她的目光时,他微微一笑,在修得短短的黑髭下面露出野兽一般雪白的牙齿。他脸色黝黑,黑得像个海盗。一双厚颜无耻的黑眼睛看起人来就像在估量一只海船,想要凿沉它,或是在估量一个少女,想去掳掠她。他朝她笑着的时候,嘴角带着一种嘲讽的情绪,脸上显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冷漠样子,那神情叫思嘉见了几乎透不过气来。用那样的眼光看她,她觉得简直应该说是对她的侮辱,然而事实上她并不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这实在使她感到烦恼。她不知道他是何许人,但他那张黑黑的脸容,无疑显示出他良好的出身。他那饱满的红色嘴唇上面的瘦削的鹰钩鼻,那高高的前额和那双离得很开的眼睛,也都显得他的身世不凡。
她把目光转移开去,没有朝他回笑,他也转过头去,因为刚好听到有人在喊:“白瑞德,白瑞德,快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佐治亚州心肠最硬的姑娘。”
白瑞德?这名字很熟悉,好像和某一件有趣的丑闻有点关系,可是她心里正惦记着艾希礼,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
“我得赶快上楼去整理一下头发,”她对斯图尔特和布伦特说,这两兄弟正想把她从众人中单独引开去,“你们两个等在这儿,可不许和别的女孩子一起走开去,要不我会光火的。”
她看得出来,今天她要是和别的男人调情的话,斯图尔特怕有点不大好对付。他刚才喝了不少酒,一脸蛮横寻衅的样子,她从经验中体会到,一不小心就会出乱子。她在过道里停下脚步和几个朋友交谈了几句,又跟因迪打了招呼。她刚从屋后出来,头发凌乱,额上沁出汗珠。可怜的因迪!长着浅淡的头发和睫毛就已经够糟的了,再加上下巴突出,一看就知道性情固执。年纪还不到二十岁,已经是不值钱的老处女的样子。她不知道因迪是不是非常恨她把斯图尔特从她的怀里夺走。有很多人说她仍然爱着他,不过威尔克斯家里人的心思,旁人很难猜透。即使她恨思嘉,也绝不会在外表上流露出来,她一定会像过去一样,对待她,不冷不热,谦恭有礼。
思嘉和她愉快地交谈了几句,便走上那宽阔的楼梯,忽然听见背后有个羞涩的声音在喊她,回头一瞧,见是查尔斯·汉密尔顿。他是一个美貌的青年,洁白的前额上,披着一头蓬松柔软的褐色头发,深褐色的双眸,像长毛大牧羊犬的眼睛一样清澈温和。他打扮得很出色,穿着芥末色的裤子,黑色上衣,有褶边的衬衫上配着一个最最时髦的黑色阔领结。他在女孩子跟前很害臊,所以见思嘉转过身来,脸上唰地就红了起来。像大多数性格腼腆的男孩子一样,他最喜欢思嘉那样开朗、活泼、无拘无束的姑娘。以前她每次招呼他,都不过出自礼貌敷衍他,而今天她脸上却现出喜悦的微笑,还向他伸出了双手,差点儿使他气都透不过来。
“怎么,查尔斯·汉密尔顿,漂亮的小伙子,原来是你呀!你老远从亚特兰大跑来,是存心想要叫我心碎吧!”
查尔斯握住她温暖的小手,看着她那双闪烁不停的绿眼睛,兴奋得结结巴巴说不上话来。女孩子对男孩子说话,常常就是这个样子,可是从未有女孩子对他这样过。他不懂为什么女孩子都把他当作小弟弟看待,虽然对他很好,但从来不想挑逗他。那些长得比他难看,各方面都远不如他的男孩子,都有女孩子来逗他们,和他们闹着玩。自己也希望这样,可就是没女孩子来。偶尔有这样的时候,他却只是红着脸,不知道说什么好。晚上睡在床上才想起该怎样对她们大献殷勤,可是他难得碰上第二次这样的机会。姑娘们试了一两回以后,就离他而去,不再来找他了。
即使在霍尼跟前,尽管到明年秋天他继承了财产之后,他们俩的婚约已在不言之中,他还是那么缺乏自信,那么沉默少言。有时他甚至有一种不怎么大方的想法,觉得霍尼的轻浮和想占有男人的样子未必对自己有利。他觉得她过于渴望交男朋友,一有机会,难免不把这一套施在别的男人身上,查尔斯并不怎么向往和她结婚,因为她不能够勾起他炽热的激情,他在书本中狂热的浪漫故事里,看到做恋人的都具有那样的激情。他常常渴望着会有一个感情炽热、活泼调皮、美丽而大胆的姑娘爱上他。
而现在,思嘉·奥哈拉居然来挑逗他,说他伤了她的心!
他想说些什么,又不知怎么说才好。他在心里默默地赞美她,因为她一直说个不停,使他免受无话可说之苦。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
“喏,你在这里别走开,等我回来,我要和你在一块儿吃烤肉。你不许去和别的女孩子调情,要不我会妒忌的。”这话是从脸上有两个酒窝的红嘴唇里吐出来的,真是不可思议,而且那双绿眼睛上的一圈黑睫毛还在轻快地扇动个不停。
“我等着。”他终于费力地转过气来,可是怎么也想不到她是把他看作一头等着屠夫下手的牛犊呢。
她拿手中的折扇在他手臂上轻轻拍了一下,便转身朝楼上走去,她的目光刚好又落在那个名叫白瑞德的男人身上,他独自站在离查尔斯不过几英尺远的地方。他们刚才的谈话,显然全叫他给偷听去了,因为他正咧开嘴对着她笑,样子恶毒得像只雄猫,他还朝她打量了一番,眼光之中全然没有她习惯见到的那种尊重对方的神情。
“见鬼!”思嘉用杰拉尔德爱用的骂人话,暗自恼怒地说了一句,“他那眼光就好像——就好像看到过我光着身子是什么样子似的!”她把头一扬,径自走上楼去。
她在放着包裹的那间卧室里,看见凯思琳·卡尔佛特正对着镜子打扮,咬着嘴唇想显得红润一点。饰带上插着新鲜玫瑰,和她红红的脸颊显得很调和,矢车菊色的蓝眼睛兴奋地闪动着。
“凯思琳,”思嘉说,把她衣服的腹部向上拉高些,“楼下那个名叫白瑞德的讨厌家伙是个什么人?”
“怎么,亲爱的,你难道不知道吗?”凯思琳激动地在她耳边说道,同时警觉地注意隔壁房间的动静,生怕被迪尔西和威尔克斯家几个在聊天的嬷嬷偷听了去,“我不知道威尔克斯先生是怎么想的,非把他请来不可,可是他刚好到琼斯博罗的肯尼迪先生家做客——为了买棉花的事——当然,肯尼迪先生不能不把他一起带来,总不能自管自走掉把他一个人留在那里。”
“他出了什么事啦?”
“亲爱的,没人肯接待他!”
“真的吗?”
“真的。”
思嘉默默地玩味着这句话的意思。因为她从来没有和一个没人肯接待的人同在一座屋子里待过。她觉得这事很叫人兴奋。
“他做了些什么啦?”
“噢,思嘉,他的名声坏透了,他名叫白瑞德,是查尔斯顿人,他的亲属都是当地最出色的好人,可是他们甚至都不愿跟他说话。去年夏天卡罗·白瑞德跟我说起他的情况,她和他并不是亲属,可是对他的情况一清二楚,他的情况可以说是尽人皆知。他是从西点军校被开除出来的。你想想看!尽是些卡罗不便知道的丑事。还有,他出了一件不肯和那姑娘结婚的事。”
“快说给我听听!”
“亲爱的,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去年夏天卡罗全跟我说了。她的嬷嬷宁死也不愿她知道这种事情呢。喏,这位白瑞德带了一位查尔斯顿姑娘乘马车去兜风。那姑娘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我怀疑她不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否则就不会在傍晚跟他出去,连个陪伴的人也没有。他们几乎通宵在外边,最后才步行回来,说马跑掉了,车摔坏了,他们在树林里迷了路。你猜怎么——”
“我猜不着。你跟我说。”思嘉很起劲地说道,希望听到最糟糕的事。
“到了第二天,他拒绝跟她结婚!”
“哦。”思嘉说道,她的希望破灭了。
“他说,他说——呃——没和她有过什么事,他说他不知道为什么非得娶她不可。当然,她的哥哥把他叫了出去,可是白瑞德先生说他宁愿被枪毙也不愿和一个傻瓜结婚。于是他们进行了决斗,白瑞德先生打死了那姑娘的哥哥,为此他不得不离开查尔斯顿,从此就没人肯接待他。”凯思琳胜利地说完了这个故事,也正是时候,因为迪尔西又进屋来察看她掌管的化妆事宜。
“她有没有怀孩子?”思嘉在凯思琳耳边低声问道。
凯思琳使劲地摇头。“不过反正她是给毁了。”她悄悄答道。
“我倒真希望艾希礼让我也处于那女孩子的地位。”思嘉突然想道,“他这人人格高尚,绝不会不和我结婚。”但是不知怎么的,她见白瑞德拒绝跟一个傻女人结婚,不禁对他产生了某种敬意。
在屋后一棵大橡树的树荫下面,思嘉坐在一张有垫子的黑黄檀木凳子上,裙子的荷叶褶边似鳞波般地散开来,下边露出二英寸绿色摩洛哥山羊皮软鞋——那是有教养的女人允许露出的最大限度,她对盆子里的食物却没怎么动过,有七个骑士卫护在她的周围。野宴此刻已进入高潮,温暖的空气中洋溢着欢声笑语和银制刀叉碰击瓷盆的声音,弥漫着烤肉和肉汤的浓郁香味。偶尔风向变了,微风中飘来一阵阵烤肉火坑上的烟气,那些女客便会大惊小怪地尖叫起来,拿起棕榈扇拼命地扇着。
年轻的小姐大多和男伴坐在桌子两边的长凳上。可是思嘉晓得,在长凳上坐着,两侧只能各坐一个男人,所以她就故意坐在远离桌边的地方,好把尽可能多的男人吸引到自己身边来。
凉亭里面坐着已婚的妇女,穿着深色的衣服,在周围华丽鲜艳的服饰对照之下,显得端庄稳重。女人只要结了婚,不论年纪大小,按照南方人的看法,就称不上美人了。她们只能单独组成一伙,却不能和眼睛明亮的姑娘和年轻男子混在一起恣情谈笑,她们中上自方丹家的老祖母,她享有老年人的特权,可以随意打嗝而不受指摘,下至十七岁的艾丽斯·芒罗,她正处于初次怀孕期间,常有一阵阵的恶心。她们把脑袋攒聚在一起,畅谈着永无穷尽的家谱世系和妇产科的问题,这样的讨论使她们的聚会既有教益,而且乐趣无穷。
思嘉不屑一顾地朝她们瞟了一眼,“她们看起来真像一群肥乌鸦。”她想。结了婚的女人真是一点乐趣也没有。可是她没想一想,她只要一和艾希礼结婚,马上就得穿上深色的绸衣服,自动地下降到凉亭和前厅里去,和那些太太在一起,像她们一样庄重而乏味,再不会有嬉戏和欢笑了,可惜她和多数女孩子一样,想象力只能达到结婚的礼坛为止。何况她现在心头正烦扰不堪,毫无心思去探讨那样抽象的问题。
她垂下眼睑看着手中的盆子,优雅地细细咀嚼一块小软饼,似乎全无食欲,那模样要叫嬷嬷看见准会大加赞赏。她赢得了众多小伙子的追求,可是心里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苦恼。其实她自己还不太明白,她昨晚拟订的计划中牵涉到艾希礼的部分,已经彻底失败了。被她吸引的男人不下数十人,但其中却没有艾希礼。昨天下午她所感到的恐惧,重又向她袭来,使她的心跳得忽而快忽而慢,她的脸变得一阵红一阵白。
艾希礼并不打算加入她的圈子,事实上她来到以后还没能和他单独说上话,除了初见面时打过招呼外,甚至连话也没和他说过。她刚才来到后园,他上前来欢迎她,可是这时他手臂上挽着媚兰,那个媚兰的身子还够不到他的肩膀。
她是个身材小巧纤弱的姑娘,看来像是一个孩子穿着她妈妈用环撑开的大裙子似的。加上她一双大得出奇的褐色眼睛里,有一种羞怯惊恐的神色,更加使人认为她像个孩子了。乌黑鬈曲的云鬓用发网整整齐齐地罩着,纹丝不乱,脑门儿上梳出一个长长的发尖,也就是叫作寡妇发尖的这种发式,使她的脸更像一颗心的外形。她的颧骨两边分得太开,下巴太尖,一张脸虽然羞怯温柔,但并不好看,而且她又不善于用女性的伎俩去吸引男人,以增加她的魅力。她看起来就像——实际上也是如此——泥土一样单纯,面包一样有益,泉水一样清澈。可是尽管她身材矮小,相貌平平,她的举止端庄稳重,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动人之处,而且远比一个十七岁的姑娘要老成得多。
她穿着灰色蝉翼纱的衣衫,配着樱桃红缎带,打着许多皱褶,借以掩盖那发育不良、似孩子般的躯体。她戴着一顶黄颜色的帽子,系着樱桃色的长飘带,使她乳酪色的皮肤显得十分光润。一对沉重的耳环,镶着长长的金链,从两鬓垂下,在她褐色的眼睛旁晃荡。那一双眸子犹如冬天森林里一潭平静的池水上两片闪闪发亮的褐色树叶。
她见到思嘉,就带着羞怯的微笑,友好地跟她招呼,称赞她漂亮的绿裙子,可是思嘉迫不及待地想单独和艾希礼谈话,在和她答话的时候,差点儿失礼了。此后艾希礼就离开了别的客人,坐在媚兰旁边的一张凳子上,悄悄地和她谈心,脸上现出思嘉所喜欢的缓缓的令人懒洋洋的微笑。尤其难堪的是,面对着他的微笑,媚兰眼中闪出了些许闪光,使得思嘉不得不承认,此刻的媚兰,看起来也有几分动人,媚兰在看着艾希礼的时候,她那并不漂亮的脸上闪烁着内在的火焰。如果一个人心中的爱是能够显示在脸上的话,那么现在媚兰·汉密尔顿的脸上,正显示着这样的爱。
思嘉想避免看到他们两人,可是办不到。每看一眼,她就加倍起劲地和她的骑士们打情骂俏,说些大胆挑逗的话,听到他们的恭维,故意仰起头来,她的耳环也跟着晃动。她口里不住地说“胡扯”,宣称他们没有一个人说的是真话,发誓再不会相信每一个男人说的每一句话。可是艾希礼似乎完全没有去注意她,只是望着媚兰谈个不停,媚兰也一直低头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分明表示她是属于他的。
此情此景,思嘉真是怪可怜的。
在局外人看来,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子是没有任何理由使人觉得可怜的。她无疑是野宴上人人倾慕的美人,是众目注视的中心。她在男人心头扇起的狂热,伴以她给别的姑娘带来的伤心,要是在任何别的时候,都会叫她多么心满意足。
查尔斯·汉密尔顿,刚才听了她的一番嘱咐,变得勇敢起来。他牢牢地占据了她右边的位置,不管塔尔顿两兄弟怎样用尽力气,始终不肯让步。他一手握着她的扇子,另一手端着他那盆始终没有动过的烤肉,眼睛就是不朝霍尼看,害得她差点儿掉下眼泪来。凯德优雅地站在她左边,不时牵扯一下她的裙子,好引起她的注意,同时一双冒着妒忌的怒火的眼睛却盯住斯图尔特不放。他和一对双胞胎兄弟之间,气氛十分紧张,双方都已说了些不中听的话。弗兰克·肯尼迪好像一只带领小鸡的母鸡,忙个不停地在餐桌和树荫之间来回奔跑,一次又一次给思嘉端来好吃的东西,好像那里没有十多个仆人在侍候似的。苏埃伦对此再也忍受不住,竟顾不上她那大家闺秀风度,对思嘉怒目而视起来。小卡琳几乎哭出声来,刚才路上思嘉说了些令她鼓舞的话,可是布伦特只跟她说了声“你好哇,小妹妹”,扯了扯她的发带,就撇下了她,把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贯注在思嘉身上。他平时待她很和善,也很看重她,使她觉得自己像个大人,她常常私下梦想有朝一日,梳起发髻,穿上裙子,把他当作一个真正的情郎来接待。可是现在他似乎成了思嘉的人了。芒罗家的几个姑娘,看到方丹兄弟对她们的背叛,不免暗自伤悲。她们看到托尼和亚历克斯二人虎视眈眈地站在圈子附近,等待着有人站起身来时,便好去抢思嘉身旁的位置,这情景更令她们心里懊恼。两个姑娘微妙地扬了扬眉毛,把对思嘉行为的不满传递给了赫蒂·塔尔顿,这信息概括了对思嘉的评论:“放荡。”这三个姑娘动作整齐地擎起了花边伞,说一声“吃饱了,谢谢”,各自轻轻挽住身旁男士的手臂,大声宣称要去看看玫瑰园、泉水和避暑别墅了。当然,这有秩序的战略撤退是逃不过在场的女人或是旁观的男子的眼睛的。
思嘉见三个男士慢吞吞地走出了她的魅力圈,便咯咯笑起来。她想要探察一下女孩子们从小就很熟悉的对这类事的效应,就注意地看了艾希礼一眼,看他是不是留神了刚才的事。可是他此刻正微笑地对着媚兰,手里抚弄着她的饰带。思嘉不由得心痛如绞。她恨不得一把抓住媚兰洁白的皮肤,把它抓出血来,方解心头之恨。
她的眼睛刚从媚兰身上慢慢移动开来,又发现白瑞德在盯着她看,他此刻不在客人群里,正单独站着和约翰·威尔克斯谈话。他一直在注视着思嘉,见她在看着他,便马上朝她一笑。思嘉有点不大自在,觉得在被接待的在场的人中间,只有这个人看透她那悲惨的欢乐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而且觉得还给他提供了嘲笑的乐趣。她真恨不得也能够狠狠地抓他一下为快。
“我只要熬过野宴,熬到下午,”她想道,“那时女孩子们都要到楼上去午睡,养好精神准备晚上跳舞,我可以留在楼下,找个机会和艾希礼说话。他不会没看见我是多么受到大家的欢迎。”她随即又用另一种希望来自我安慰,“当然,他怎么能够不去关心媚兰呢?因为她毕竟是他的表妹,又没有一点吸引力。他要不去照应她的话,那她只好做壁花了。”
这样一想,她的勇气重又鼓了起来,便加紧了对查尔斯的进攻,这时查尔斯的褐色眼睛正热切地对她闪耀着。对他说来,今天仿佛是梦中的日子,简直妙不可言,不费吹灰之力就赢得了思嘉的爱。这样一来,霍尼就消退到一层薄雾之中去了。霍尼不过是只叽叽喳喳的麻雀,思嘉却是只光彩夺目的蜂鸟。她对他恩宠备至,不住逗着他玩。问他一些问题,又自己代他回答,使他可以不用费心说一个字而又显得很聪明。别的男孩子对她这种明显的偏爱感到很气恼,又都摸不着头脑,因为大家都知道查尔斯性格腼腆,连两个字都说不连贯的。他们越想越气,只是出于礼貌,才拼命压抑着。每个人都流露出难以压抑的恼怒,而对思嘉说来,可算大获全胜,只是在艾希礼身上,她仍然一无所获。
最后一满叉猪肉、鸡肉和羊肉终于吃完了,思嘉以为因迪总该站起身来,请各位女客进屋休息。此时是下午两点,头顶上太阳正热。可是因迪为野宴准备了三天,有些累了,坐在凉亭里懒得动弹,就和一位从费耶特维尔来的聋老头子直着喉咙谈话。
一种懒洋洋的困倦感降落在人群中间。黑奴们没精打采地把餐桌收拾干净。笑谈声渐渐冷落,有几处谈话声已静止下来。大家都在等待女主人宣告午宴结束。棕榈扇摇得渐渐慢下来了,有几位男客因为天气太热和肚子填得太饱,不禁打起瞌睡来。野宴已罢,烈日当午,大家何不放松一点呢?
在午宴和晚会的间歇期内,大家都显得平和宁静。只有在刚才充满整个人群的年轻人身上还保留着充沛的精力。他们从一个人群走到另一个人群,说话时拖着低低的音调,他们像纯种雄马那么漂亮,也那么危险。他们都感到了正午的倦怠,可是他们潜伏着的烈性却可能在刹那间上升到顶点,而且可能迅速突然燃烧开来。这批年轻人,不论男的女的,都一样美丽,一样狂野,在他们快活的举止中全都带有一点暴烈,他们只是稍稍有点驯化而已。
时间又过了一会儿,天气更热了,思嘉和众人又向因迪看去。谈话声渐渐停息了,人们忽然听到杰拉尔德从树丛里发出怒冲冲的声音。原来他正站在离餐桌不远处,他和约翰·威尔克斯的辩论达到了高潮。
“见鬼,朋友!我们和那班无赖已经在萨姆特要塞较量过,你还想向北佬祈求和平解决吗?和平有可能吗?南方应该用武力显示她是不容侮辱的,她之脱离联邦,靠的不是联邦的慈悲,而靠的是她自己的力量!”
“我的天,”思嘉想道,“他又喝足了。这下我们得在这里坐到半夜了。”
猛然间,懒散的人群仿佛触了电似的倦意全消。他们纷纷从凳子上椅子上跳起身来,使劲挥舞手臂大声叫嚷,都想把别人的声音压下去。整个上午没人谈论过政治和迫在眉睫的战争,那是应威尔克斯的请求,不要惹得太太小姐们厌倦。现在从杰拉尔德嘴里嚷出了“萨姆特要塞”,大家顿时就把主人的告诫忘得一干二净。
“我们当然要打——”“北佬强盗——”“我们只消一个月就可以把他们打垮——”“嗯,一个南方人可以战胜二十个北佬——”“好好教训他们一下,叫他们不会轻易忘记——”“和平?是他们不让我们太平——”“不,看看林肯先生是怎么侮辱我们的委员的!”“是呀,让他们白等了好几个星期——还保证说要从萨姆特撤兵!”“他们要战争,我们要叫他们害怕战争——”在一片叫嚷声中,杰拉尔德的声音最响。思嘉只听见“凭上帝起誓,我们要州权”,这句话重复喊了又喊。杰拉尔德此刻痛快之极,只是苦了他的女儿。
脱离联邦,打仗——这类话思嘉听得太多,早就腻烦透了,而现在听到这些,却令她心里憎恨起来,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会在这里接连几个小时不断地高谈阔论下去,这样她就没有机会去找艾希礼单独谈话了。其实男人们都晓得仗是打不起来的,他们无非喜欢这么谈谈,也喜欢听听他们自己的谈论罢了。
“奥哈拉小姐——我——要是真打起仗来,我决定去加入南卡罗来纳州的军队。听说韦德·汉普顿先生[24]在组织一支骑兵队,我当然想到他那里去。他人才出众,又是我父亲的至交。”
思嘉想道:“他想要我怎么样——为他欢呼三声吗?”她看查尔斯的表情,分明是在向她倾吐内心的秘密,真不知说些什么好,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心想男人们为什么会这样笨,以为女人会对这种事感兴趣。查尔斯看她的样子,以为她被他的这个惊人的决定怔住了,她心里是赞许的,于是他大胆地迅速地说下去——
“我要是去了——你——你会不会难过,奥哈拉小姐?”
“我一定每天晚上伏在枕头上哭。”思嘉说道。她这话本来是说着玩的,可是他却信以为真,心里一高兴,脸也红了。她的手藏在衣服的褶皱里面,这时他小心地把手慢慢伸了进去捏住她的手。对自己的大胆和她的默许,他真有点不知所措。
“你会为我祈祷吗?”
“真是个傻瓜!”思嘉苦苦地想道,偷偷地朝四下瞟了一眼,看能不能从这谈话中脱身。
“你会吗?”
“噢——当然会,汉密尔顿先生,每晚至少要念三遍《玫瑰经》。”
查尔斯迅速向左右看了一下,深深吸了一口气,挺起胸口肌肉。没有第三者在场,真是千载难逢的良机。而且,即使再有这样天赐的机遇,他未必还能鼓起这样的勇气。
“奥哈拉小姐——我一定得告诉你一件事,我——我爱你!”
“嗯?”思嘉心不在焉地问道,她正穿过争辩的人群,朝着媚兰和坐在那儿跟她谈心的艾希礼极目张望。
“是的!”查尔斯悄声说道,见思嘉既没有高声大笑起来,也没有尖声叫喊,更没有晕过去,不觉欣喜若狂,在他的想象中,女孩子在这种场合,势必会做出诸如此类的反应的。“我爱你!你是最最——最最——”他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很会说话,“你是我所见到过的最最美丽的姑娘,你最最温柔,最最可亲,你的举止风度也最最可爱,我是打心底里爱上了你。我不敢奢望你会爱上像我这样的一个人,不过,亲爱的奥哈拉小姐,你要是能给我任何一点鼓励,我一定去做世界上的任何事情使你爱上我。我一定——”
查尔斯说到这里就停住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什么艰难的业绩,足以证明他对她的爱情是深沉的,所以只简单地说了声:“我想和你结婚。”
思嘉听见“结婚”这个词,不觉猛然回到了现实中来。她刚才一直在想着要和艾希礼结婚,此刻便带着掩饰不住的烦躁心情,瞅着查尔斯。这个像牛犊般的傻瓜怎么偏偏在她这个特殊的、不胜烦恼之至的、失魂落魄的日子里向她表白爱情?她看着他那双带着祈求的褐色眼睛,丝毫没有一个羞怯的男孩的初恋之美,也没有理想实现时的膜拜神情,没有像火焰般狂热的幸福感和柔情。思嘉对男人的求婚,已经经历过多次,而且个个都比查尔斯·汉密尔顿更有吸引力,绝不像他那样不懂策略,在烤火野宴上,在她心里有更重要的心事的时候向她提出求婚。在她眼里,他是个二十岁的孩子,脸涨红得像甜菜头,一副蠢相。她真想当面告诉他,他那样子有多可笑。可是埃伦教她应急时该说的话不知不觉地到了她的唇边,长期养成的习惯使她垂下了眼睑,喃喃说道:“汉密尔顿先生,你要求我做你的妻子,是我的荣幸,不过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一下子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这是一种妥善的说法,既不伤害男方的虚荣心,又可以把他牢牢拴住。这对查尔斯来说,仿佛是从来没尝过的新鱼饵似的,他赶忙跳起来一口把它吞了下去。
“我愿意等你一辈子!你尽可以仔细考虑,我绝不催你。奥哈拉小姐,请你告诉我,我是有指望的!”
“嗯。”思嘉说道,她敏锐的目光却在朝艾希礼瞅着,他没有加入关于战争的谈论,此刻正对着媚兰微笑。要是这个一心想吃天鹅肉的傻瓜能够稍微安静片刻,她就可以听见他们在说些什么。她非得听明白不可。媚兰跟他说了些什么竟使他眼中现出很感兴趣的神色?
查尔斯的话扰乱了她拼命在听着的话音。
“别出声!”她朝他嘘了一声,拧了一下他的手,甚至连看也没有看他。
查尔斯起先吃了一惊,以为她在拒绝他,不由得脸上一阵发红,继而发觉她的眼睛紧盯着自己的姐姐,不免现出微笑。原来思嘉是怕他的话被别人听见。这是自然的,她很害臊,很窘迫,生怕有人在听。查尔斯忽然感到自己有一种男子汉的气概,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因为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叫一个女孩子受窘,一阵激动真叫他有点飘飘然。于是他连忙摆出一副他自以为毫不介意的面容,又很审慎地回捏了思嘉一下,表示他是个通情达理的男子汉,能够理解并且愿意接受她的责备。
她甚至没有感觉到他在拧她,因为她清楚地听见了媚兰甜美的嗓音,那是她最主要的魅力:“对萨克雷[25]先生的作品,我怕和你的看法有点不一致。他是个愤世嫉俗的人,我怕他不如狄更斯那样有绅士风度。”
“跟男人说这些有多傻。”思嘉想道,几乎宽慰地笑出声来。原来她不过是个蓝袜子[26],而大家都知道男人心目中的蓝袜子又算得了什么……要叫男人感兴趣而且不会厌倦的办法是先要谈关于他的事,然后再慢慢地把话题引到你的事,而且再不要扯开去。如果媚兰说的真是:“你真了不起!”或者“你怎么会想起这种事的?要叫我去想这些事,我的小脑袋保管要裂开来呢!”那么思嘉可能会感到惊慌。可是现在,和一个坐在她脚下的男人说话,居然一本正经地就像在教堂里一样,对思嘉说来,前景似乎明朗起来,不由得心花怒放地转向查尔斯,报以微笑。他对她这种爱的表示也情不自禁地一把抓过她的扇子狂扇起来,直扇得她秀发散乱,云鬓不整。“艾希礼,你还没跟我们说说你的高见哩。”杰姆·塔尔顿说道,从叫嚷着的人群中转过身来。艾希礼便朝媚兰道个歉,站起身来。“谁也比不上他那样英俊,”思嘉想道,“他的姿态多么从容优雅,他金色的头发和髭须经阳光一照多么闪烁发亮。连老一辈的人也停下来听他说话。”
“先生们,如果佐治亚州要打仗,我就跟着去打。要不我为什么要加入营队?”他说道。他一对灰色的眼睛睁得很大,感情强烈,那惯常的倦怠神情消失了,这在思嘉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过,我跟上帝一样,希望北佬能够让我们过太平日子,希望不要打仗——”这时方丹家和塔尔顿家的男孩开始发出一阵哄乱的声音,他便举起一只手,微笑着说,“是的,是的,我知道我们受了侮辱,受了骗——不过我们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要是他们想要脱离联邦,我们会怎么样?大抵是一样的,我们也不会喜欢他们这样做的。”
“他又来了。”思嘉想道,“他老是为他人着想。”在她看来,任何一种争论只能有一方是正确的。艾希礼有时是叫人难以理解的。
“我们不要头脑太热,我们最好不要打仗。世上的不幸事大多是打仗造成的。等到战争结束了,谁也说不上究竟为什么要参加战争。”
思嘉鄙夷地哼了一声。幸亏艾希礼的勇敢是出了名的,要不就麻烦了。她这样想着时,艾希礼身旁已响起一片火辣辣的愤怒的抗议声。
凉亭下面,那位从费耶特维尔来的聋老头捅了因迪一下。
“那边在做什么?他们在说些什么?”
“打仗!”因迪把手放在他耳边做成一个喇叭筒,对他大声喊道,“他们要跟北佬打仗!”
“打仗,是吗?”他喊道,用手摸着他的手杖,以多年不曾有过的精力,猛地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得跟他们讲讲打仗。我是打过仗的。”麦克雷先生在家里被他家的女人管着,谈打仗的机会本来也是不多的。
他踩着笨重的脚步急忙走到人群里,挥舞着手杖大喊起来。因为他听不见别人说话的声音,所以很快就无可争议地占领了争论的战场。
“你们这班喜欢玩火的公子哥儿,听着!别老想着打仗。我打过仗,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参加过塞米奴战争,做过大傻瓜去参加了墨西哥战争。你们全不懂什么是战争。你们以为打仗就是骑着高头大马,让女孩子朝身上扔鲜花,回来后就成了英雄?不,不是那么回事,先生们,打仗就是挨饿,睡在湿地里,害麻疹,生肺炎,要不就闹肚子。不错,先生,闹肚子——像害痢疾这类毛病——”女士们个个都涨红了脸,麦克雷先生的话使她们回想起从前那不文明的时代,那个时代就像方丹家的老祖母和她那令人难受的打嗝似的,大家都很想把它忘掉。
“快去把你外公搀过来。”老人的一个女儿对站在身旁的一个年轻姑娘轻轻说道。“我告诉大家,”她又对几个心神不定的太太悄悄说道,“他一天不如一天了。你们信不信,就在今天早上,他还跟玛丽说——说她才十六岁呢——唉,姑娘……”话音越来越低,那外孙女也就溜出去试图把麦克雷先生拉回到树荫下他的座椅上去。人群在树荫下转来转去,姑娘们兴奋地笑着,男人们热烈地谈着,其中独有一人能够保持沉静,那就是白瑞德。思嘉转过脸去,刚好看见他靠在一株树上,两手深深地插在裤袋里。威尔克斯先生走开以后,他就独自一人站着,听着那些越来越起劲的谈论,他却一言不发,那修得短短的黑髭须下面的两片红嘴唇向下撇着,黑眼睛里露出轻蔑和感到有趣的神情——似乎在听一群孩子在那里胡诌。“他那笑容真叫人讨厌。”思嘉心想。白瑞德静静地听着,直到斯图尔特·塔尔顿眼睛里闪着亮光,蓬着头发,一遍又一遍地叫嚷着“我们只消一个月就可以把他们收拾掉!贱民是肯定打不过上等人的。只消一个月——怎么,只消打一仗——”,这时,他终于开口了。
“先生们,”白瑞德用拖长的平淡声调说道,带着明显的查尔斯顿口音,他身子仍靠在树上,两手仍插在裤袋里,“我来说一句好吗?”
他的态度和眼神中带有轻蔑之意,而外表又那么彬彬有礼,这种自相矛盾的仪态本身颇有点嘲弄的意味。
大家都转过身来,给一个外来者以应有的礼貌。
“诸位先生中间是否有谁曾经想过在梅森—狄克逊线以南的地区连一个大炮工厂都没有?或者想起南方的铸造厂多么少?毛纺厂、纱厂和制革厂又多么少吗?诸位有没有想到过我们连一条战舰也没有,因此不消一个星期,北佬的舰队就可以把我们的港口封锁起来,叫我们的棉花运不出去?不过——当然啰——列位想必是早已想到了的。”
“怎么,他的意思是说我们的男孩子都是些傻瓜喽!”思嘉气愤地想道,热血涌上了她的双颊。
显然,这样想着的不只是她一个人,有几个男孩子也都把下巴抬了起来。这时约翰·威尔克斯先生似乎不经心地然而迅速地回到了说话人的身旁站着,似乎示意在场的人,这位是他的客人,再说,还有不少女士在场。
“对我们多数南方人来说,”白瑞德接着说道,“问题就在于我们到过的地方太少,或者虽然到过不少地方,但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教益。当然,在场诸君都是见多识广的,可是你们究竟见到了什么?见到了欧洲、纽约、费城,女士们都到过萨拉托加。”(他朝坐在凉亭里的人群微微地躬了躬身)“你们见过不少旅店、博物馆、跳舞厅和赌场,回来之后就觉得什么地方都比不上我们南方。拿我来说,我是查尔斯顿人,可是最近几年我是在北方度过的。”他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似乎他明白在场的人都知道他为什么在查尔斯顿住不下去,而对此他并不在乎似的,“我见到过许多你们不曾见到的东西。我见到成千上万的外来移民,他们只要有口饭吃,有几块钱好拿,就心甘情愿地去给北佬打仗,我还见到许多工厂,铸造厂,造船厂,铁矿和煤矿,而这些东西我们全都没有,不是吗?我们有的只是棉花、奴隶和狂傲。他们要不了一个月就可以把我们打垮。”
一时寂静无声,可是气氛很紧张。白瑞德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条精致的亚麻手帕,轻轻地掸了掸袖子上的灰尘。随后,人群中响起了一阵险恶的嘁嘁喳喳声,凉亭下面,也发出一片嗡嗡嘤嘤的声音,就像有一群受了惊的蜜蜂。思嘉脸上的怒云虽然还没有消散,可是她那讲求实际的头脑却不禁感到此人的话并没有错,听起来就像是常识。是呀,她从来没见过工厂,也没听别人说见过。可是,就算他的话是对的,说这样的话也算不了是个上等人,何况又是在宴会上说这番话,大家在这里都是快快活活的。
斯图尔特·塔尔顿皱紧眉头走到前面,布伦特紧跟在后面。当然,塔尔顿双胞胎兄弟平时很讲礼貌,即使被别人大大地惹恼了,也不至于在野宴上和人争吵起来。可是此时太太小姐们都愉快而兴奋,她们很少有机会看到吵架的场面,通常肯定都是从第三者那里听来的。
“先生,”斯图尔特气势汹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白瑞德用客气然而嘲讽的眼神看着他。
“我的意思,”他答道,“就是拿破仑——你也许听说过他吧——曾经说过的话,‘上帝站在最强大的军队一边!'”说罢,他转向约翰·威尔克斯,真诚而客气地说道,“你说过要让我去看看你的藏书室,先生,能不能现在就恩赐我去看一下?我今天下午得早点赶回琼斯博罗,那儿有点事情等着我去办。”
他转过身子,面对人群,两脚并拢咔嚓一声,像个舞师一样鞠了一躬。那姿态对他这样身体粗壮的人来说,可以算得上优美,但是显得十分无礼,好像给人脸上打了一记巴掌。随即和威尔克斯穿过草地走了,他仰着头,把他那令人不快的笑声送回到餐桌边的人群中来。
又是一阵受了惊的沉默,接着嗡嗡声再起。因迪疲倦地从凉亭下站起身来,朝怒火未消的斯图尔特·塔尔顿身边走去。思嘉听不清她说些什么,可是从她仰着脸看着斯图尔特的眼神中,思嘉忽然觉得良心有点刺痛似的。她的眼神就和媚兰看着艾希礼时的眼神是一个样子,只是斯图尔特感觉不到罢了。这么看来因迪是真心爱他的。她立刻想起一年前的那次政治演说会上,她若不是那么露骨地勾引斯图尔特,他们俩说不定早已结成一对了。然而她的良心发现只在一念之间,她马上又安慰自己,女孩子如果保不住自己的男朋友,当然不能算是她的过错。
最后斯图尔特总算朝因迪笑了笑,笑得很勉强,又点了点头。大概是因迪求他不要跟白瑞德先生争论下去自找麻烦。树荫下一阵有礼貌的骚动,客人们纷纷站起身来,轻轻地把膝上的面包屑抖掉。太太们把保姆和孩子叫到身边,会齐了动身回去。姑娘们成群结伴地一路谈笑着进了屋,到楼上卧室里闲聊或睡午觉去了。
太太小姐们不一会儿全走光了,把凉亭和树荫留给男客们,只有塔尔顿太太留着。杰拉尔德、卡尔佛特先生和别的一些人特意把她留下,想听听她关于卖马的事是不是肯答应。
艾希礼信步走到思嘉和查尔斯坐着的地方来,脸上现出沉思和有趣的微笑。
“那家伙真狂妄,是不是?”他看着白瑞德的背影说道,“那神气简直像是波杰[27]家族的一员。”
思嘉急忙想了一下,可是想不起来在县里,或在亚特兰大,或在萨凡纳,有这么个家族。
“我不认识他们。他是不是他家的亲戚?他们是谁?”
查尔斯脸上现出了古怪的神情,他的内心混杂着怀疑和羞耻同爱情的矛盾,结果是爱情占了上风。女孩子只要美丽温柔可爱就够了,没有教养也无妨她的魅力,于是急忙答道:“波杰家族是意大利人。”
“哦,”思嘉扫兴地说,“原来是外国人。”
她献给艾希礼一次最最可爱的微笑,可是艾希礼出于某种原因,竟没有朝着她看。他眼睛看着查尔斯,带有理解和稍稍怜悯的神情。
思嘉站在楼梯口,从栏杆上朝楼下过道里仔细张望。楼下空无一人。楼上卧房里不断传来阵阵絮语,时起时落,夹杂着一串串尖笑以及“你真的没有吗?”“那么他怎么说呢?”这类话。在六间大卧室里,姑娘们在床上和躺椅上休息,礼服脱掉了,胸衣松开了,头发飘散在背后。午睡是当地的习惯,如果是全日聚会,从早上开始,到晚上舞会结束,午睡就更不可少。刚上床的时候,女孩子总要说说笑笑,约莫过了半小时,女仆就来给她们放下百叶窗板,室内光线变得幽暗起来,谈话声渐渐变成耳语声,终于安静下来,时而听见柔和的有规律的呼吸声。
思嘉等到弄明白媚兰、霍尼和赫蒂·塔尔顿三个人确已在床上躺下,这才悄悄溜进过道准备下楼。她先从楼梯口的窗子里朝下望去,只见一群男人坐在凉亭下面,端着高脚酒杯喝酒,她知道他们不到傍晚时分是不会离去的。她的眼睛在人群里搜索了一会儿,未见艾希礼在里面。她侧耳倾听总算听到了他的声音。正如她所希望的那样,他还在前面车道上和一些太太孩子道别。
她的心快要跳出来了,急急忙忙下楼来。万一碰见威尔克斯先生该怎么办?别的女孩子都在午睡,睡得好好的,她有什么借口可以到处乱跑?不过,非得冒险不可了。
在她踏下最后一级楼梯时,她听见男管家在饭厅里指挥众仆人把桌子椅子搬开,准备晚上的舞会。在宽阔的过道对面,藏书室的门敞开着,她便悄悄地溜了进去。她打算在里面等着,待艾希礼送完了客人进屋时把他叫住。
藏书室的百叶窗都被拉下来挡住了阳光,室内半明半暗。高高的四壁,一屋子堆满了黑黢黢的书本,令她感到压抑。这不是她想象中的幽会场所。大量的书本总是令她感到压抑,就像那些喜欢读大量书的人令她感到压抑一样。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艾希礼。那些笨重的家具在若明若暗的光线中对着她巍然耸立,阔扶手高背深座椅子是给威尔克斯家身材高大的男人坐的,前面有天鹅绒足凳的天鹅绒矮椅子,是给女孩子准备的。在这长房间的另一头,在壁炉前面,放着一张七英尺长的沙发,竖着高高的靠背,像是一只匍匐着的巨兽,这是艾希礼最喜欢的座位。
她掩上门只留下一道缝,竭力想让自己的心不要跳得太快。她想回忆一遍昨夜想跟艾希礼说的话,却一个字也想不起来。她到底是想到了些什么又忘记了呢?还是只设想艾希礼该对她说些什么呢?她全记不起来了。猛然她心里一阵惊恐。要是她的心不在她耳边直跳,也许她能想起该说些什么,可是偏偏听见他说罢最后一声再见,走进前面过道里的时候,她的心跳反而加剧了。
她能够记起来的就只有一件事——她爱他。爱他的一切,从他高傲地扬起的满头金发直爱到他脚下乌黑的皮靴。爱他神秘的微笑,爱他令人难解的沉默。啊,要是此刻他径直走到她跟前,把她拥在怀里,什么都不用她说,那该有多好啊!他肯定是爱她的——“假如我祈祷的话,也许——”于是她便紧紧闭上眼睛,急促含糊地念着“万福玛利亚,大慈大悲——”
“是你,思嘉!”艾希礼的声音忽然传进她轰鸣着的耳朵里,弄得她惊慌失措。他站在微开着的门外凝视着她,脸上带着疑惑的微笑。
“你是在躲谁——是查尔斯,还是塔尔顿家两兄弟?”
她咽了一口气。那么他是注意到了男孩子们怎么在纠缠着她的!他站在那里,眼睛闪烁着,全然没有觉察出她内心的激动,那样子多么可爱啊!她说不出话来,只是伸出手去,把他拉进书房里来。他进了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感到有趣。她神情紧张,眼睛里冒出他从未见过的光辉。即使光线微弱,他也能看出她双颊上玫瑰色的红晕。他不觉关上了身后的门,握住她的手。
“怎么啦?”他说道,几乎是耳语。
她一触到他的手,便开始颤抖起来。现在,一切就要像她所梦想的那样进行下去了。霎时间千头万绪一齐涌上她的心头,却没法理清也没法说出一句话来,只是抬头看着他的脸,浑身不住地颤抖。他为什么不开口?
“怎么啦?”他重复问道,“是想告诉我一个秘密吗?”
忽然间她觉得能够说话了。埃伦多年的教诲一下子烟消云散,杰拉尔德那爱尔兰人说话直截了当的血统在他女儿唇边显灵了。
“是的——一个秘密。我爱你。”
霎时间,沉寂至极,似乎两人都停止了呼吸。然后,她不再颤抖了,幸福和骄傲涌进了她的身躯,她为什么不早就这样做呢?这岂不比她以前学会的那些闺阁千金所用的策略要简单得多吗?于是她用目光去搜索他的目光。
他的目光中流露出愕然和难以置信的神情,还有别的什么——什么呢?噢,是杰拉尔德心爱的大猎马跌断了腿,他不得不把它打死的那天,他的目光里流露的就是这种神色。可是她现在有什么必要想起那件事?这样想多愚蠢。可是为什么艾希礼的样子那么古怪,而且一言不发?然后,他的脸上仿佛戴了副训练有素的假面具似的,殷勤地向她微笑。
“你今天把所有男人的心统统俘虏归你,难道还不满足吗?”他说道,用他的戏弄又爱抚的老调子,“难道你一定要做到无一漏网不成?好吧,你知道,你总是要我的心,你早已看中它了。”
有点不对劲——全错了,跟她设想的竟不是一个样。她脑子里如一团乱麻,缠来绕去,终于形成了一个观念。不知怎么的——出于某种原因吧——艾希礼的行动似乎以为她在和他调情呢。可是他应该知道她不是和他闹着玩的。她相信,他是知道她的。
“艾希礼——艾希礼——对我说——你一定要——哎,别逗我啦!你到底心里有我吗?哦,亲爱的,我真——”
他的手急忙捂住她的嘴。假面具撕去了。
“快别这样说,思嘉!你不能这样说。这不是你的心里话。你将来会恨你自己说过这些话,也会恨我听到这些话。”
她扭过头去。一股热流迅速贯穿全身。
“我绝不恨你,我跟你说我爱你,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我,因为——”她停住了。艾希礼脸上浮现出非常苦恼的样子,那是她在任何人脸上都不曾看到过的。“艾希礼,你到底喜欢——你是喜欢我的,是吗?”
“是的,”他麻木地说道,“喜欢的。”
这一声喜欢令她心寒。假如他真的对她说他恨她,怕也未必使她更加惊恐。她拽住他的袖子,说不出话来。
“思嘉,”他说道,“让我们走开,忘了刚才说过的话吧,行吗?”“不,”她低声说,“我办不到。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不想——不想和我结婚吗?”
他回答道:“我就要和媚兰结婚了。”
不知怎么的,她发现自己已经坐在天鹅绒的椅子上,艾希礼坐在她脚下的矮凳上,紧紧握住了她的双手。他在和她说着——说些没意义的话。现在她心里一片空白,片刻之前,汹涌的思潮转眼间消退得无影无踪,而他的话留给她的印象,也不比雨点打在光滑的玻璃窗上深。他的话讲得很快,体贴而充满怜悯,像是父亲在对感情受到创伤的孩子说话,可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听到媚兰的名字才心中一动,向他清澈的灰色眼睛里面看去。他的眼中又现出了往日那令她困惑的冷漠神情——还另有一种怨恨自己的味儿。
“神父今晚就要宣布订婚的事了。我们不久就要结婚。我本该告诉你,不过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我以为大家都已经知道——几年前就知道了。我做梦也没料到你——你有那么多人追求你。我以为斯图尔特——”
生命、情感和理解力渐渐又洋溢在她身上。
“可是你刚才还说你是喜欢我的。”
他那双温暖的手伤害了她的手。
“亲爱的,你难道非要我说出伤害你的话吗?”
她的沉默迫使他继续说下去。
“我怎么才能使你明白这些事呢,亲爱的?你太年轻,又不肯多想,你不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我爱你。”
“像我们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单凭爱情是不能使婚姻美满的。你需要男人的一切,思嘉,他的身体,他的感情,他的灵魂,他的思想。如果这些你不能全都得到,你就会感到痛苦不幸。可是我不能把我的一切全都给你。我不能把我的一切随便给任何人。而我也并不想得到你整个的思想与心灵。你的感情会受到伤害,你会恨我——恨透恨透!恨我读的书本,恨我喜爱的音乐,哪怕它们只是把我从你身边夺走片刻。而我——也许我——”
“你爱她吗?”
“她跟我情投意合,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也相互理解。思嘉!思嘉!我能不能叫你明白,除非双方各方面都情投意合,否则婚后生活是不可能过得太平的。”
有人也曾说过:“只有门当户对,龙凤相配,才会有幸福的婚姻。”这话是谁说的?她好像听见这话已经有一百万年了。可是它似乎仍然没有什么意义。
“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我本不该这样说的。”
她脑子里什么地方慢慢地升起了一团怒火,愤怒开始把别的一切统统给消灭了。
“那好,这话是个大无赖说的。”
他的脸唰地一下变得惨白。
“我说这话是无赖,因为我要和媚兰结婚了。我对不起你,媚兰更对不起你。我本不应该说,因为我知道你是不会理解的。可是我怎么能够不喜欢你?你对生活充满激情,我却没有。你能热烈地爱热烈地恨,我却不能。你具有像火、像风、像种种野生物的精灵[28],而我——”
她想起媚兰,忽然看见她那安详、深沉的褐色眼睛,看见她戴着花边黑手套的文静的小手,看见她神态沉默而温柔。于是她暴怒起来,这种暴怒,曾经驱使杰拉尔德去杀人,驱使她的爱尔兰祖先干出各种罪行从而招来杀身之祸。罗彼拉德那种对世界上任何事情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的好教养,在她身上现在是一扫无余了。
“那你为什么不说,胆小鬼!你害怕和我结婚!你宁愿和那个小傻瓜一起过日子,她成天只会说‘是的’或者‘不是的’,将来养出一窝小崽子来,也像她一样说起话来爱绕圈子。怎么——”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媚兰呢!”
“见你鬼的‘怎么可以’!你有什么权利跟我说‘怎么可以’,你是个胆小鬼,无赖,是你——是你叫我相信你是要跟我结婚的——”
“说话要公道些,”他央求道,“我什么时候——”
她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她不想讲公道话。他确实从来没有对她越过友谊的界限。一想到这一点,她新的怒火又升起来了,这是女性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受到伤害而引起的愤怒。她一直在追求他,而他看不中她,却宁愿要媚兰那样一个没有血色的小傻瓜。唉,真不该不听埃伦和嬷嬷的教诲,不让他知道自己曾经爱过他——也就不至于面对如此难堪的羞辱了!
她握紧双拳站起身来,他也站起身来,屹立在她面前,脸上充满无言的悲痛,他明知现实是极度痛苦的,而他现在又不得不面对现实。
“我要恨你直到我死,你这个无赖——你这个卑鄙小人——卑鄙小人——”她想找一个最恶毒的词来骂他,可是想不出来。
“思嘉——请你——”
他向她伸出手来。就在这时,她用尽全身力气对他脸上掴了一巴掌。静静的房间里,像马鞭挥动似的发出啪的一记响声。忽然间,她的暴怒消退了,只剩下满腹凄凉。
他白皙而疲倦的脸上清清楚楚留着红色的她的手掌的痕迹。他没有说话,只是把她那只无力的手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不等她开口,就匆匆走出房门,轻轻把门从身后带上。
她的暴怒使她双膝发软,很突然地重新坐到椅子上。他走了,可是他脸上被她猛击一掌后的形象将会萦绕在她的记忆之中,至死不会忘怀。
她听见他轻轻的脚步声在长长的过道中渐渐消失,这才想起自己刚才的举动简直完全不可饶恕。她从此失去了他。今后他会恨她,而且只要一见到她就会记起她曾经主动地想要投入他的怀抱,尽管他从未给过她在爱情方面的任何鼓励。
“我简直跟霍尼·威尔克斯一样不值钱。”她忽然想起来,霍尼的孟浪行径,曾引起每一个人,特别是她自己对她的轻蔑和耻笑。她曾看见霍尼笨拙地扭摆身子,听见她躺在男人怀里哧哧地傻笑。想到这里,她不觉产生了新的愤怒,对她自己,对艾希礼,对全世界。因为她恨自己,所以也就恨所有的人。这是一个十六岁姑娘爱情受挫和受辱而产生的愤懑。其实她的爱情中只不过铸进很少一点点真正的柔情,绝大部分是由她的虚荣心和对自己魅力的自恃混合而成的。现在她已失去了心头的爱,而比这种失落感更强烈的,是一种恐惧感。她已经把自己的爱情公之于众,是不是她暴露得像霍尼那么明显?是不是每个人都要笑话她?想到这里她开始颤抖起来。
她的手垂落在身旁的一张小桌上,手指触到一个小小的玫瑰花瓷瓶,瓷瓶上有一对痴笑着的长翅膀的小天使。房间里过于寂静,静得她难以忍受,直想高喊起来。她需要发泄一下,要不她会发疯,于是她拿起花瓶对准壁炉狠狠地扔了过去。那瓷瓶好不容易越过高高的沙发背,撞在大理石的壁炉台上,啪的一声裂成碎片。
“这,”沙发深处传来一个声音,“未免太过分了吧。”
这一惊非同小可,思嘉嘴唇干涩得全然发不出声来。她紧紧抓住椅背,只觉两膝发软,只见一个躺在沙发上的人站起身来,装腔作势地朝她鞠了一躬。此人正是白瑞德。
“在午睡的时候偏偏不得不去听别人的一番谈话,真是万般无奈,可是为什么差一点竟要危及我的生命呢?”
他真的是个人,不是鬼魂。上帝保佑,全叫他听去了!她鼓起余勇,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
“先生,你在这里,本应让人家知道才是。”
“是吗?”他露出洁白的牙齿,他的粗大的黑眼睛嘲笑着她,“可是是你闯进来的啊。我在等肯尼迪先生,我想我在后院也许不受欢迎,不如知趣一点,躲在这儿,我想不会有人来打扰。可是,怎么说呢!”他耸耸肩,柔和地笑了。
她想起这个粗鲁无礼的家伙竟把她刚才说的每一句话都听去了,怒火不由得又燃烧起来。她真后悔,刚才哪怕去死,也不该说那番话!
“你竟然偷听别人说话!”她开始大发雷霆。
“偷听常常能够听到饶有兴味和大有教益的事。”他咧嘴而笑,“根据我长期偷听的经验,我——”
“先生,”她说,“你不是上等人!”
“说得不错,”他毫不介意地答道,“不过你,小姐,也不是个上等女人呢。”他似乎觉得她很有趣,因而他又柔和地笑了。“一个人要是说了和做了我刚才听到的,就算不上是一个上等女人了,不过上等女人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我知道她们想些什么,可是她们没有勇气,或者缺少教养,不敢爽爽快快说出来。这样早晚会叫人生厌。只有你,我亲爱的奥哈拉小姐,有着难能可贵、令人非常倾慕的精神,我要脱帽向你致敬,我弄不懂的是,那位文质彬彬的威尔克斯先生究竟有什么魅力,能够把你这个疾风骤雨般的姑娘给迷住?他应该双膝跪倒感谢上帝赐给他一个像你这样——他刚才怎么说的——‘有生活激情’的姑娘,可惜他是个没有志气的可怜虫——”
“你连给他擦靴子都不配!”她狂怒地吼道。
“可是你却要恨他一辈子呢!”他又在沙发上坐下,她听到他在大笑。
她假如真能把他杀掉,她一定会那样干。可是她竭力装着庄严的样子走出房间,把那扇沉重的房门砰的一声使劲拉上。
她上楼梯跑得太快了,到达楼上时,她认为自己就要晕过去了。她扶着栏杆停住脚步,由于被愤怒、屈辱和疲惫严重的捶击,她的心似乎就要从胸衣里蹦出来了。她想深深吸口气,可是嬷嬷把她的腰带又束得太紧了。要是人家发现她晕倒在楼梯口,那他们会怎么想呢?艾希礼和那个坏透了的白瑞德以及那些争风吃醋的讨厌的女孩子,唉,他们是什么都会想到的!此刻她生平第一次,但愿自己像别的女孩子一样,身上也带着嗅盐[29]该多好,可是她从来连一只嗅盐瓶也不曾有过。她一向以自己从来没有头晕过而骄傲。此时此刻,她万万不能昏晕过去!
幸好恶心的感觉渐渐消失了。她觉得很快就会恢复正常,那时她就可以溜进因迪卧室隔壁的小梳妆室,解开紧身胸衣,爬上床,在睡着的女孩子们的身边躺下,她想要让自己镇静下来,脸上的表情自然一点,因为她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像个疯女人了。如果有哪一个姑娘刚好醒着,一定会看出她的破绽来。她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刚才发生过的事情。
她通过楼梯口的大凸窗能够看到男人们仍然躺在凉亭和树荫下的椅子上。她真羡慕他们!做个男人多快活,永远不用像她刚才那样活受罪。她看着他们,眼睛迷糊,头脑发晕,忽然听到前面车道上传来急速的马蹄声,沙砾随之飞散,还听到一个激动的声音在向黑奴发问。转眼间,沙砾又飞起,只见有一人骑马驰过草地,直向树荫下懒洋洋的人群奔去。
是个迟来的客人?那他为什么要骑马驰过因迪所自豪的那片草地呢?她认不出骑马的人是谁,只见他滚鞍下马,一把抓住约翰·威尔克斯的手臂,她便知道,他是个无比激动的人。人群一下子拥到他身边,高脚酒杯和棕榈扇随意被扔在桌上和地上。她离开他们虽然有一段距离,却能够听见那一片喧哗声,有的在喊,有的在问,男人间充满着狂热紧张的气氛。随后是斯图尔特·塔尔顿压倒一片混乱的欢呼:“伊——啊——伊!”仿佛他是在猎场上。这她还是第一次听到,然而她并不知道,这就是南军士兵的呐喊声。
这时她看到:塔尔顿四兄弟,后面跟着方丹家几个男孩,离开人群急急朝马厩跑去,一面狂喊:“吉姆斯!快,吉姆斯!把马鞍套上!”
“一定是谁家的房子着火了。”思嘉想道。且不管着火不着火,要紧的是她赶快回到卧室里去,免得叫人看见。
此刻她的心稍稍平静了些,便踮着脚走进寂静的过道。整幢屋子就像那些睡得甜甜的姑娘们,处于浓浓的倦态之中,要到夜幕展开时,才在乐声和烛光中,充分展示它的美姿。她轻轻打开梳妆室的门溜了进去。她的手仍放在身后的把手上,刚要松开,忽然听见霍尼·威尔克斯那压低了嗓门儿像耳语一般的声音从对面通向卧室的房门门缝里传了过来。
“我想思嘉今天可算是把女孩子的风骚全都用上了。”
思嘉觉得自己那颗心重又疯狂地跳动起来,不觉用手按住胸口,像要把心镇压住似的。她想起“窃听者常能获得极其有益的消息”这句话。她是不是该退出房门,或者干脆闯进去给霍尼一个难堪,可是此刻另一个人的声音令她不由得停住了。这是媚兰的声音,现在,哪怕你动用一队骡子也休想把她拖走了。
“哦,霍尼,别那么说!别那么刻薄。她不过勇敢、活泼些罢了。我看她是挺可爱的。”
“哼,”思嘉想道,指甲掐进了胸衣里,“谁要这个小傻瓜甜言蜜语地来帮我说话呢!”
思嘉觉得听她的好话比听霍尼那毫不掩饰的攻击还要令她难受。她除了自己的母亲以外,从不相信任何女人,从不相信她们的动机会不是自私自利的。媚兰明明知道已经把艾希礼牢牢捏在手中,自然乐得表现出基督的宽容精神来。思嘉觉得这正是她的手腕,一方面炫耀她的胜利,同时又可以表现出待人亲切。其实思嘉在男人跟前谈起别的女孩子的时候,也常耍这一手,没有一次不叫那些笨蛋男人上当,以为她生性善良,并无利己之心。
“得了,小姐,”霍尼尖刻地扬起了声调,“你一定瞎了眼了。”“嘘,霍尼,”萨莉·芒罗说道,“全屋子的人都快听见你的声音了!”
霍尼压低了声音继续说道:“喏,你看见的,她对能抓住的每一个男人,都要大送秋波——连她亲妹妹的男朋友,那个肯尼迪先生都不放过。真是从来没见过!现在她一定又盯上查尔斯了,”霍尼不自然地吃吃一笑,“你知道查尔斯和我——”
“真的吗?”几个人的声音兴奋地低声问道。
“嗯,可别对别人说,姑娘们——还没有!”
接着是一阵咯咯的笑声以及弹簧床的吱吱嘎嘎声,那是谁在拧霍尼,又听见媚兰低声地说了些她很高兴霍尼能成为她嫂子的话。“我可不喜欢思嘉做我的嫂子,她是个我从没见过的小妖精,”这是赫蒂·塔尔顿闷闷不乐的声音,“不过她和斯图尔特的关系等于已是订婚了似的。布伦特说她并不能使他着迷,其实他心里还是迷恋着她的。”
“你要是问我的话,”霍尼故作神秘而又煞有介事地说道,“只有一个人她是真正迷恋的,那就是艾希礼!”
低语声融成了一片,有发问的,有插话的,思嘉感到屈辱与恐惧交加,浑身一阵冰凉。霍尼对付男人是一个笨蛋,一个傻瓜,一个蠢货,可是对待别的女人,却有一种女性的本领,思嘉未免把她低估了。刚才在藏书室里从艾希礼和白瑞德那里所遭受的羞辱,和现在的情况相比,就像是被针尖刺了一下微不足道了。男人们哪怕是像白瑞德那样的人,一般是不会随便乱说出去的。可是霍尼·威尔克斯那根长舌,要是让它像猎狗一样到田野里去乱窜一阵子,那就等不到晚上六点钟,全县都会传遍了。杰拉尔德昨晚上还说过,不希望全县都来笑话他的女儿,现在全县就要笑话她了!黏糊糊的冷汗从她腋下沁出,渐渐淌到她的肋骨。
媚兰那高出众人的声音又响了,语调平和,字斟句酌,稍稍带点责备的口气。
“霍尼,你知道,那不是这么一回事,你说话实在太刻薄了。”“是那样的,媚利。你要不总是从好的方面去看待人家,你就会看出来的。不过我很高兴,是那么一回事。是她活该。思嘉·奥哈拉所做的事,件件都是要搅得人家不太平,要想把别人的男朋友夺走。你知道得很清楚,她把斯图尔特从因迪身边夺走,可是她又不要他。今天她又想把肯尼迪先生弄到手,还想把艾希礼和查尔斯——”
“我得回去!”思嘉想道,“我非得回家不可!”
她恨不得有一种魔法把她一下子带回到塔拉,带回到安全的地方。她多么想回到埃伦身边,拉住她的裙子,伏在她膝上痛哭一场,把一切委屈全诉说给她听。她不能再听她们说下去了,否则她定会闯进去把霍尼那蓬乱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扯下来,会把唾沫吐在媚兰·汉密尔顿的脸上,好让她知道自己对她那番好心肠是怎么想的。可是她今天所做的事,实在是很不高明的,简直比穷苦白人干的事好不了多少——这正是她的烦恼所在。
她用双手紧紧拽住裙子,不让它窸窣作响,然后像一头动物一样,悄无声息地退了出来。“回家,”她一面匆匆走下过道,经过一扇扇紧闭的房门和一间间寂静的房间,一面想道,“我一定得回去。”
她已经走到了前面的门廊,忽然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不能回家去!她不能就此溜掉,她一定要坚持到底,要忍受那些女孩子的恶言毒语,忍受自己的屈辱和伤心。半途而逃只能给她们提供更多的炮弹。
她捏紧拳头捶打着身旁高高的白色廊柱,恨不得自己变成大力士参孙[30],把整个十二橡树拉坍,把里面的人统统压死。她要叫他们感到难受,她要做出来叫他们知道。怎么个做法她心中无数,反正她照样要做就是了。她要伤害他们,要比他们伤害她的还要厉害。
霎时间,艾希礼已不再是她心目中的艾希礼了。他不再是她所爱慕的那个总是带着倦意的高个子青年,而成了威尔克斯家的、十二橡树的、整个县的重要组成部分——她恨这一切,因为他们曾经笑话过她。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来说,虚荣心要比爱强,此刻在她那颗火热的心里,除了恨以外,已没有给任何别的东西留下余地。
“我不回去,”她想道,“我要留在这里叫她们难受,我绝不告诉妈妈。不,我绝不告诉任何人。”于是她打起精神,打算重新进屋,爬上楼梯,另找一间卧室睡觉。
她刚一转身,就看见查尔斯从过道的另一头跑过来,他一见她,就连忙朝她走来。他头发散乱,脸兴奋得通红,像朵天竺葵。“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他还没走到她跟前就高声嚷道,“你听说没有?保罗·威尔逊刚从琼斯博罗骑马来报的信!”
他走到她跟前停住脚步,简直上气不接下气。她没说什么,只用眼睛瞪着他。
“林肯先生已经在召集人,召集军队——我是说志愿军——七万五千人!”
又是林肯先生!男人们难道就不会去想想那些真正要紧的事儿?现在她的心也碎了,名誉也快给毁了,这个傻瓜还想拿林肯先生那些无聊的事情使她激动起来。
查尔斯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脸色惨白,像一张白纸,狭长的眼睛像翡翠在闪亮。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的脸上,燃烧着如此炽热的怒火,也从没有见过一个人眼睛里放出如此强烈的光辉。“我太鲁莽了,”他说,“我该把话说得温和一点。我忘了小姐们都是很娇柔的。我不该让你受惊,你不觉得头晕吧?我去给你拿杯水来,好吗?”
“不用了。”她说道,勉强装出微笑的样子。
“我们到长凳上去坐会儿好吗?”他问道,挽住了她的手臂。
她点点头,于是他搀着她走下前面台阶,穿过草地,到前院里一棵最大的橡树下的一张铁制的长凳跟前。他想,女人真是脆弱娇嫩,只要提到打仗之类残酷的事,就会吓得晕过去。他这样一想,就觉得自己很有点男子气概,扶她坐下的时候,也就加倍地温柔。她神情颇为异常,苍白的脸上有一种自然美,令他怦然心动,她会不会因怕他要去打仗而担忧呢?不,那未免过于痴心妄想了。可是她为什么用那样奇特的神情看着他?她在摸手帕的时候,两手为什么要发抖?她乌黑浓密的睫毛在闪个不停——他在言情小说中读到过的女孩子在含情脉脉娇羞难诉的时候,就像她这副样子。
他清了清嗓子想开口说话,可是一连三次,都没有说成。他低下眼睑,因为她那双绿眸子正在非常锐利地对着他的眼睛,然而她又仿佛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有钱。”她很快在想,一个念头和计划正在她脑子里形成。“他没有父母来麻烦我,又住在亚特兰大。假如我马上和他结婚,那就等于告诉艾希礼我一点也不把他放在心上——刚才不过是和他闹着玩玩罢了。这一下还会要了霍尼的命,她从此再也休想找到别的男朋友,而且人人都会对她笑痛肚皮,媚兰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因为她是非常喜欢查尔斯的。这对斯图尔特和布伦特也是一次打击——”她不十分明白为什么她想要刺伤他们,他们无非有几个恶毒的妹妹。“等我下次回来做客的时候,我乘着漂亮的马车,带着许多漂亮的衣服,我还有自己的房子,那时他们人人都会懊恼万分,再也不敢笑话我了。”
“当然,这意味着打仗,”查尔斯经过几番努力,终于开口说道,“不过你也不必为之烦恼,思嘉小姐,要不了一个月就会结束,我们会把他们打得鬼哭狼嚎。是的,鬼哭狼嚎!我非得去打仗不可。不过我怕今天晚上的舞会不一定能开成了,因为营队就要在琼斯博罗集合。塔尔顿家兄弟已经去通知各家。我知道女士们心里总有点不大高兴的。”
她想不出什么话好说,便哦了一声,可是有这一声就足够了。
她渐渐冷静下来,心思也集中起来了。她的感情上密密地罩上一层严霜,她认为今后她再也无法感到温暖了。那么为什么她现在不就要了这个漂亮羞涩的男孩子呢?是他,或是别的任何男孩子,对她来说,全都一样可要。是的,她永远不再计较,哪怕她一直活到九十岁,也不计较。
“我还没拿定主意,到底是加入韦德·汉普顿先生的南卡罗来纳军团,还是参加亚特兰大城防队。”
她又哦了一声,他们的目光碰到一起,她那闪动的睫毛令他立即缴械投降。
“你肯等我吗,思嘉小姐?我要是知道你愿意等到我们把他们打垮了的时候,那——那我好比登上了天堂!”他屏住呼吸等待她的回答,一面看着她那向上翘起的嘴角,他第一次注视到她嘴角周围的暗影,心里真想能亲它一亲。这时她把一只沁出汗水的手掌,放进他的手中。
“我可不愿意等。”她说道,垂下了眼睑。
他坐着握住她的手,张大了嘴巴。思嘉从睫毛下偷眼看他,平心而论,那模样真像个被叉住的青蛙。他结结巴巴地好几次把嘴张开又闭上,脸涨得像血红的天竺葵。
“你有没有可能爱上我呢?”
她只是默默地低头看看膝盖,查尔斯不由得陷入了一种新的狂喜与困惑的矛盾心态之中。也许男人不该向女孩子提这样的问题,也许女孩子不便回答这样的问题。查尔斯以前从来没有勇气进入这样的情景,现在难免手足无措。他想要大声叫喊,想要歌唱,想要吻她,想要在草地上蹦跳,然后跑去逢人便说,不管是白人黑人,说她爱上了他。可是他只是使劲捏着她的手,直把她的戒指嵌进了她的玉指。
“你愿意和我马上结婚,是吗,思嘉小姐?”
“嗯。”她答道,手指抚摸着衣服的褶皱。
“要不要两对婚礼同时举行,我们和梅——”
“不。”她急忙说道,抬起眼睛狠狠地扫了他一下,查尔斯明白自己又犯了个错误。当然,女孩子需要自己的婚礼——不是和别人共享。她心肠真好,对自己这个重大错误居然并不计较。假如现在是晚上,他能有点勇气去吻她的手,能说出他急于想说的话该多好。“我几时可以去跟你父亲说呢?”
“越快越好。”她说道,希望他把那只使劲捏在她戒指上的手放松,免得她不得不向他提出要求。
他听了这话立即跳起身来,她以为他大概要乱蹦乱跳一阵子的,可是他约束了自己。他只是容光焕发地低头看着她,他那颗简单纯洁的心明明白白地映在他的眼神里。以前从不曾有人这样看过她,今后任何别的男人也不会这样看她,可是在她心里对他有一种奇怪的隔阂,使她把他仅仅看成是一头牛犊。
“我现在就去找你父亲,”他满面笑容地说道,“我不能再等。你能原谅我吗——亲爱的,”这一声亲热的称呼,是费了好大劲才说出口的,不过既已叫过了,他就高高兴兴地一遍又一遍地叫个不停了。“好的,”她说道,“我在这里等着。这里很凉快,很舒服。”
他穿过草地,消失在屋角后面,她独自坐在发出沙沙响的橡树下面。马厩那边,男人们络绎不绝地骑着马出来,后面紧跟着各自的黑奴,也都骑在马上。芒罗家的几兄弟挥着帽子狂奔而过,方丹家和卡尔佛特家的男孩子高喊着向大路驰去。塔尔顿家四兄弟穿过草地经过她身旁向前猛冲,布伦特大声嚷着“母亲就要把马给我们啦!伊——啊——伊!”乱草飞舞,他们一下子都走远了,只留下她独自一人。
高高的圆柱依然耸立在她眼前,可是那白色的屋子却似乎带着庄严的冷漠在离她而去。它永不会成为她的屋子了,艾希礼绝不会把她作为他的新娘,带她跨过它的门槛。哦,艾希礼!艾希礼!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在她内心深处,在受伤的自尊心和冷酷的现实掩盖下,有一种东西在刺痛着她。一种成年人的感情正在诞生,它比她的虚荣心和任性的自私心更为强烈。她爱艾希礼,她知道自己爱着他,所以在查尔斯绕过弯曲的沙砾路消失掉的一瞬间,她的内心从来也没有如此难受过。
第七节
才不到两个星期,思嘉姑娘便成了人家的妻子,又过了不到两个月,她已是个未亡人。她以如此无比匆忙和如此无比草率给自己套上的桎梏,很快地给解脱了,然而她待字闺中时那无忧无虑的日子却一去不返了。孀居随着结婚接踵而来,但令她沮丧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又要准备做母亲了。
思嘉对于1861年4月最后的那几天,往后回想起来时总是记得不太清楚。许多事件和时间纠结在一起,既无理性又无现实,竟像是一场梦魇。在她记忆中的这些日子,直到她死仍会留下许多空白点。特别是她接受查尔斯的求婚和举行婚礼之间的那一段,她的记忆更为模糊。两个星期,这样短的订婚期在太平时世是绝不可能的。照规矩得有一年时间,至少六个月。可是当时南方正热衷于打仗的事,办起事来就像被劲风席卷一般迅疾,往日从容不迫的气氛早已一扫而空,埃伦愁眉不展地绞着双手,提出稍微晚一点再办,指望思嘉可以有时间能从长计议。可是思嘉对妈妈的恳求却总是沉着脸,听不进,不理睬。她就是要结婚,而且要快。要在两个星期之内。
她听说艾希礼的婚礼原定在秋天举行,现在要提前到5月1日,以便营队一旦召唤随时可以应征,她便决定她的婚礼要比他抢先一天举行。埃伦反对,可是查尔斯央求她答应他们,他有幸喜结良缘,口才也好起来了,他正迫不及待地想到南卡罗来纳去参加韦德·汉普顿的军团。杰拉尔德站在两个年轻人一边。战争热使得他兴奋不已,女儿又攀了这样一门好亲事使他非常高兴,在这战争的年代,他有什么理由去做这对年轻恋人的绊脚石呢?埃伦尽管心乱如麻,最后也只能让步,因为当时在整个南方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他们原先的悠闲世界,已被搅得一片混沌。母亲的祈求、祷告和忠言丝毫抵挡不住这股席卷而来的巨大力量。
南方沉醉在热情和激动之中。每个人都知道只消打一仗就可以结束战争,因此年轻人都抢着要在战争结束以前登记入伍。而在他们赶赴弗吉尼亚去打击北佬之前,又都急急忙忙跟自己的心上人结婚。县里的这种战时婚姻一下子就有好几十起,连难舍难分的告别时刻都没有,因为人人都太激动,太匆忙,顾不上流泪,也顾不上郑重地思考。女人们都在做军服,织袜子,绕绷带,男人们进行操练,学习射击。每天都有一列列火车满载士兵经琼斯博罗朝北向亚特兰大和弗吉尼亚驶去。有的分队穿着华丽的军服,有大红的,浅蓝的,有社会民团连队所穿的绿色的。有的小队穿着土布军服,戴着浣熊皮帽子。还有的没穿军服,就穿着绒面呢外衣,配上细麻布衬衫。全都训练不足,装备不齐,都又激动万分,一路高喊着,像是去参加野餐一样。县里的男孩子看到这景象不由得大大恐慌起来,生怕不等他们到达弗吉尼亚,战事就会结束,因此为营队出发的准备工作便大大加快起来。
思嘉的婚礼,就在这一片动乱之中准备着,不知不觉中,她已穿上埃伦做新娘时穿过的礼服,披上她的面纱,挽着她父亲的手臂走下塔拉宽阔的楼梯,面对着满屋子的客人了。日后她回味起来,仿佛一切都在梦中,四面墙上点着好几百支蜡烛,她母亲的脸上流露出慈爱,也稍稍带些惶惑,嘴唇翕动着,默默地为女儿的幸福祈祷。杰拉尔德红光满面,是因为喝了白兰地,也因为心中得意,女儿嫁了个好丈夫,有钱,名声好,门第又高——而艾希礼,却站在楼梯脚下,臂上挽着媚兰。
她看到艾希礼脸上的神情,不禁想道:“这不会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一场梦幻。我会苏醒过来,发现这不过是一场梦。我现在不能去想它,不然我怕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喊出声来了。我现在不能想。我等一会儿再想,等我受得了的时候——等我看不见他的眼睛的时候。”
一切全都是梦。她穿过微笑着的人群走向婚礼的神坛,查尔斯的绯红的脸色和讷讷的话音和她自己的回答,都是如此令人吃惊的清晰,然而又如此的冷漠。以及后来的道贺、亲吻、祝酒和跳舞——一切的一切都像是在梦中。连艾希礼吻在她脸颊上的感觉以及媚兰的低语“现在,我们真的成了亲姑嫂了”都似乎不是真的。甚至查尔斯那易于激动的胖姑妈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忽然晕倒而引起一阵骚乱的事,也像是梦幻一般。
可是等到跳舞和祝酒终于结束,天色已近破晓,亚特兰大来的客人们都挤在塔拉的监工屋子里,在床上、沙发上或者在铺着垫子的地板上躺下歇息,邻居们也都各自回家休息,准备第二天去参加十二橡树举行的婚礼,这时,那梦一般的恍惚状态在现实面前就像水晶一样粉碎了。那现实便是查尔斯穿着睡衣从她的梳妆室里走出来,红着脸避开在床上怕露出身子把毯子高高拉起来盖好的思嘉投向他的惊惶的目光。
当然,她知道结了婚是要同床睡觉的,可是她对这件事从来没有想过。对她父母亲来说,她觉得是很自然的事,但从没想到自己也要这样。现在,她从参加烤肉野宴以来第一次意识到她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她想到这个她并不真想嫁给他的陌生男人,在她正为草率从事而悔恨,为永远失去艾希礼而痛苦万分的时候,竟要跟自己同床起来,她简直无法忍受。所以在他踌躇地向床边靠近的时候,她用嘶哑的嗓门低声说道:“你要是靠近我的身子,我就一定要大声叫喊起来。我一定要喊的!我一定要喊——拼命地喊!你赶快走开!不许碰我!”
于是查尔斯·汉密尔顿就在房间角落里的一张单人沙发上度过了他的新婚之夜,他并没有过于不快,因为他理解,或者说他以为他能理解,他的新娘是多么娇羞纤弱。他愿意等待她,到她的畏惧心理消失的时候,只是——只是——他在沙发上扭动身子想躺得舒服一些的时候,他叹了一口气,因为他马上就要上前线去了。
如果说她自己的婚礼像梦魇,那么艾希礼的婚礼就更是如此了。思嘉穿着件苹果绿的二朝服[31],站在十二橡树的客厅里,周围像头一天晚上一样,点着几百支耀眼的蜡烛,客厅里挤满了同一批客人。她看见媚兰·汉密尔顿变成了媚兰·威尔克斯以后,那张平平常常的小脸蛋儿光彩夺目,显得美丽动人。现在,她永远失去了艾希礼,她的艾希礼。不,艾希礼现在不是她的。那么以前果真是她的吗?这一切在她心里搅成一团,她觉得疲倦,觉得迷惘。他说过他爱她,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把他们分开的呢?她要是能记起来该多好!她嫁给查尔斯,为的是想堵住县里人的嘴,其实即使堵住了现在又怎么样?当时她那样做似乎很要紧,现在看来简直毫无意义。最要紧的是艾希礼,现在她已失去了他,嫁给一个她不但不喜爱,而且很看不起的男人。
唉,她真是后悔不迭。她常听人说,把鼻子割了不给人好脸色看[32],以为那不过是一种比喻,现在才真正懂得了这谚语的意义。此刻,她思绪混乱,她疯狂地想要摆脱查尔斯,平平安安地回到塔拉去,再做个未出嫁的姑娘,然而她又很清楚,这一切只能怪她自己。埃伦曾劝阻过她,可她就是不听。
艾希礼结婚的那晚,她精神恍惚地跳着舞,机械地说着话,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在无礼地怀疑这些人为什么这样蠢,看不出她的心已经碎了,还以为她是个快乐的新娘。感谢上帝,幸亏他们看不出来。
那天夜里嬷嬷帮她脱衣上床后就离去了。查尔斯怯生生地从梳妆室里走出来,不知道这第二夜他是不是又得在马鬃沙发上度过,不料见她正在放声痛哭。查尔斯只好上床在她身旁设法安慰她,等她把泪水哭干,她才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静静地啜泣。
假如没有战争,通常要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县里多处做客,人们就要给这两对新人举行舞会和野宴,然后新人才出发到萨拉托加温泉或者白硫温泉去做蜜月旅行。思嘉会穿上三朝、四朝和五朝服去参加方丹家、卡尔佛特家和塔尔顿家为她举行的舞会。可是现在既没有舞会,也没有蜜月旅行。查尔斯婚后一星期就动身到韦德·汉普顿上校的部队里去了,两星期以后,艾希礼也随着营队开拔了,于是留下全县的乡亲父老为之黯然神伤。
在这两个星期中,思嘉从没有跟艾希礼单独见过一面,也没能私下跟他说上一句话。艾希礼临走的时候,在去火车站的路上经过塔拉停了一下,就在那可怕的生离死别的时刻,她也没能跟他密谈一次。当时媚兰戴着兜帽,披着肩巾,一副新少奶奶的气派,神态安详地挽着他的臂膀,塔拉的男女老少,无论白人黑人,全都为他上前线出来送行。
媚兰说道:“你该亲思嘉一下,艾希礼,她现在是我的嫂子了。”于是艾希礼弯下身来,他冰凉的嘴唇碰了一下她的脸颊,他的脸拉得长长的,绷得紧紧的。因为这是出于媚兰的提议,思嘉心里很不痛快,对这一吻几乎感觉不到有什么快意。临别时媚兰紧紧地拥抱着她,使她几乎透不过气来。
“你会到亚特兰大来看望我和皮特帕特姑妈的,是吗?哦,亲爱的,我们多么希望你来!我们希望和查利的太太更加亲近。”
五个星期过去了,其间查尔斯从南卡罗来纳寄来一封封充满热爱与狂喜,又带有羞涩的信件,告诉她他对她的爱,他在战事结束以后的打算,他为了她立志要成为一个英雄,以及他对司令官韦德·汉普顿的崇拜。到了第七个星期,汉普顿上校亲自发来一份电报,随后寄来一封信,是一封庄重亲切的哀悼信,通知她查尔斯的死讯。上校本来早想拍电报来,可是查尔斯以为不过是小毛病,不愿惊动家里人。这个不幸的孩子,他不仅自以为已经赢得的爱情,连同他在沙场立功的壮志,霎时间全成了泡影。他还没等能接近北佬,就在南卡罗来纳的营房里,染上了肺炎,继而又并发麻疹,就此毫无光彩地迅速离开了人世。
查尔斯的儿子足月后诞生了,取名韦德·汉普顿·汉密尔顿。这是按当时的风尚以孩子爸爸司令官的名字命名的。思嘉当初知道自己有了身孕,不禁绝望得啼哭起来,几乎痛不欲生。可是在妊娠期间,她很少感觉到有不适的地方,分娩也极其顺利,而且健康恢复之快使得嬷嬷不得不私底下跟她说她这样未免不像个有身份的太太,因为太太们分娩总要忍受更大的痛苦。她并不喜欢这孩子,虽然她竭力不流露出来。她不需要他,讨厌他的到来,现在他明明来到眼前,却似乎觉得他不大可能是她的孩子,不可能是她自己的一部分。
虽然她产后肉体上恢复得非常之快,快得似乎有些不够体面,可是精神上她是处于恍惚迷离之中。她情绪低沉,全家人想方设法让她振作起来,但都无济于事。埃伦成天双眉紧锁,杰拉尔德的骂声比平日更多。他每次到琼斯博罗去,都要带给她一些无用的礼物。老方丹大夫拿硫黄、蜜糖和药草配制的补剂给她服用也毫不见效,很觉不解。他私下对埃伦说,思嘉时而烦躁不安,时而没精打采,是因为伤心过度的缘故。其实思嘉要是愿意讲出来的话,她完全可以告诉他们,她的情况完全是另一回事,而且要复杂得多。她没有跟他们说,是因为感到极端的厌烦和迷惑不解,怎么真的做起妈妈来了,尤其是因为艾希礼不在她身边,更使她终日愁眉苦脸。她的厌烦感非常严重,而且无时不在。营队开赴前线以后,县里任何社交活动和娱乐全没有了。招人喜欢的年轻人一个也没剩下,塔尔顿家四兄弟,卡尔佛特家的两个,方丹家和芒罗家的,以及琼斯博罗、费耶特维尔和洛夫乔依的青年人统统走了。留下的尽是些上了年纪的男人,残疾人和妇女。他们成天忙着编织、缝纫、种棉花玉米、养猪羊奶牛,给营队提供给养。真正的男子汉连一个也看不到,只有苏埃伦那位中年情郎弗兰克·肯尼迪每月一次率领他的军需队来收集补给品。军需队里的那些人并不怎么能叫人感到兴奋,尤其是肯尼迪对女人献殷勤时那畏畏缩缩的样子真叫她见了没好气,差点儿连表面上的礼貌也顾不上了。她真巴不得他和苏埃伦的关系能够早点确定下来。
即使军需队里的人比较有吸引力,也不能给她带来什么乐趣。她现在是个寡妇,她的心已经死了。至少,别人以为她的心是在坟墓里面,并且在行动上她该表现得如此。这很叫她恼火,因为关于查尔斯的一切,她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记得当初她答应嫁给他的时候,他脸上的神情竟像垂死的牛犊而且就连那印象也渐渐淡薄了。可是她是个寡妇,行为绝不能有失检点。未婚姑娘的欢乐应该和她无缘,她必须表现得端庄淡漠。有一回弗兰克的副官扶着思嘉在花园里荡秋千,晃得她笑个不住,直至尖叫起来。埃伦见这光景,深为懊恼,对她大大训诫了一番,告诉她寡妇人家最容易招人非议,一举一动,比做太太的要加倍谨慎小心。
“只有天晓得,”思嘉想道,一面聆听母亲的柔声教诲,“当太太的就被剥夺了快活的权利,那么做寡妇的就等于是个死人一样。”寡妇须穿一身讨厌的全黑衣服,连镶边都不成,不能戴花、扎缎带、用花边,甚至不能戴首饰,除非是用以志哀的黑玛瑙胸针或者用死者头发编成的项链。从她的软帽上垂挂下来的黑绉面纱,必须碰到双膝,要等满了三年以后才能缩短到肩部。寡妇绝不能兴致勃勃地聊天,也不能放声大笑。即使是微笑,也必须是忧郁的、凄凉的。最最可怕的是,她们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绝不能流露出感到有兴趣的样子。如果一个男人缺少教养,竟对寡妇表示有兴趣,那么她就应该恰当而庄重地提起她死去的丈夫,好叫那人冷掉他的心。唉,是的,思嘉凄苦地想道,有些寡妇最终还是嫁人了,那是已在她们又老又干瘪的时候。在邻居们的眼皮底下,她们怎么能想出办法去嫁人,只有天晓得!而她们所嫁的人,通常不外乎拥有一个大种植场和一打孩子的老鳏夫。
结婚已经是够糟的了,况且又做了寡妇——哦,一辈子就算完了,人家谈论起她来,说查尔斯既然死了,小韦德·汉普顿就是她最大的安慰,说她现在活下去有指望了,这班人真蠢!他们还说查尔斯给她留下这爱情的结晶是多么美好的事,她自然犯不着去纠正他们。他们的想法和她的心思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她一点也不喜欢韦德,而且有时甚至忘记他是自己的儿子。
每天早晨醒来,在睡眼惺忪中,她仿佛依旧是思嘉·奥哈拉,窗外木兰树间,闪耀着金灿灿的阳光,模仿鸟在歌唱,炸腌肉的香味飘进她的鼻孔。她又变得年轻而无忧无虑。然后她会听见一阵饥饿的啼哭声,心中常常——常常会猛然一惊,想道:“怎么,屋子里还有个小婴孩!”随后她记起来这就是她的儿子。这一切真叫她心乱如麻,六神无主。
还有艾希礼!唉,她想得最多的是艾希礼!有生以来第一次她恨塔拉,恨那条通向山下河边的红土路,恨那长出绿色棉株的红土地。每一英尺土,每一棵树,每一条小溪,每一条小径和每一条马道都使她想起了他。他现在属于别的女人,并且已经上了战场,然而他的幽灵仍会在晨昏暗影中隐现在大路上,仍会在门廊的阴影中用他那困倦的眼睛微笑地对着她。她只要听到十二橡树那边沿岸传来马蹄声,就一定会立刻美滋滋地想起他——艾希礼!
她曾一度喜爱过十二橡树,可是现在她恨它。她固然恨它,却又不忍不去,因为在那里她可以听到约翰·威尔克斯和女孩子们谈起他,听他们读他从弗吉尼亚寄来的信。她听了不免要伤心,却又不能不听。她不喜欢僵脖子的因迪,也不喜欢又笨又爱絮叨的霍尼,她知道她们也一样不喜欢她。每次从十二橡树回到家,她总是心情抑郁地躺在床上,不肯起来吃晚饭。
不肯吃东西这件事最叫埃伦和嬷嬷着急。嬷嬷端着托盘,讨好地劝她说,现在她做了寡妇,可以不受约束,爱吃多少就吃多少,可是思嘉一点不想吃。
方丹大夫郑重其事地跟埃伦说,伤心常使女人憔悴枯萎,终致命归黄泉。埃伦听了,吓得面色惨白,因为这正是她所担心的事。“能不能想想办法,大夫?”
“最好的法子就是给她换个环境。”大夫说,一心想把这个棘手的病人打发掉。
就这样,思嘉勉强带着孩子先到萨凡纳去看望奥哈拉家和罗彼拉德家的亲戚,随后又到查尔斯顿去看望埃伦的两个姐妹,波林和尤拉莉。可是她比埃伦预定的日期早一个月就回到了塔拉,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要提前回来。她在萨凡纳的时候,詹姆斯和安德鲁以及两位伯母待她很好,可是他们毕竟上了年纪,老喜欢坐着谈些陈年旧事,丝毫引不起思嘉的兴趣。罗彼拉德家的情况也是如此,而且思嘉觉得查尔斯顿那地方简直很糟。
波林姨妈的丈夫是个小老头,举止拘谨冷漠,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像个生活在上个世纪的老古董。他们住在河边的一个种植场里,比塔拉还要闭塞。与最近的邻居也离开二十英里,通往那里的阴暗道路要穿过寂静的莽林,其间有长满柏树的沼泽和暗影幢幢的橡树,那些橡树的枝干上长着一层灰蒙蒙的青苔,随风摇曳,使思嘉想起杰拉尔德讲过的爱尔兰鬼魂在灰雾中徜徉的故事,不由得不寒而栗。白天除了编织别无他事可做,晚上也只有听凯里姨父朗读布尔沃·利顿[33]先生的喻世小说。
尤拉莉姨妈住在查尔斯顿炮兵场上的一座大屋子后面的花园里,四面砌着高高的围墙,生活毫无乐趣。思嘉看惯了蜿蜒起伏的红土山冈,视野开阔,觉得这里简直像坐牢。这里人的交往比波林姨妈家要多些,可是思嘉不喜欢那些来客的神态,不喜欢他们的传统和太看重门第的风尚。她十分清楚,他们都认为她是一对不是门当户对的父母生下的孩子,而且觉得奇怪,一个罗彼拉德家的小姐怎么会降低身份嫁给一个新来的爱尔兰人。思嘉觉察到尤拉莉姨妈在背后帮她辩解。这着实使她冒火,因为她像父亲一样,从来不把门第放在心上。她为她的父亲杰拉尔德而自豪,因为他就凭他那精明的爱尔兰头脑,独立创起了一份家业。
查尔斯顿人喜欢把萨姆特要塞打仗的事过多地归功于他们!天晓得!他们没有仔细想想,即使他们不那么傻,没有首先开火挑起战争,别的傻瓜也会去干的。她听惯了佐治亚高地一带人爽朗的说话,听到这里低地一带人拖长平板的语调,觉得他们简直是在装腔作势。她觉得要是再听见人家把“帕姆斯”念成“帕——姆斯”,把“豪斯”念成“虎——斯”,把“翁特”念成“乌翁特”,把“妈和爸”念成“妈——和爸——”就会忍不住要尖声叫喊起来了。在一次正式拜访中,她实在受不了那些人的腔调,就故意学起杰拉尔德的爱尔兰土腔来,弄得她姨妈狼狈不堪。随后她就回到塔拉来了,与其在那里听查尔斯顿口音,不如回来受对艾希礼的相思之苦。
埃伦日夜操劳,为的是要成倍增加塔拉的生产,以支援南方邦联。她见长女从查尔斯顿回来,人瘦了,白了,说话也尖刻了,不由得大吃一惊。她自己曾经尝到过伤心的滋味,所以夜复一夜,她躺在鼾声似雷的杰拉尔德身旁,苦苦思索着用什么办法来减轻女儿的愁闷。查尔斯的姑妈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曾经写过几封信来,要她允许思嘉到亚特兰大去多住些日子,现在埃伦第一次把这事认真地考虑起来。
皮特帕特小姐信上说,她和媚兰两个人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没有男人保护。“查利过世以后,虽然还有我的哥哥亨利,可是他和我们不住在一起。思嘉也许跟你说起过关于他的事,我在信上不便多讲。思嘉要是来和我们同住,媚利和我会觉得自在得多,安全得多。三个孤身的女人总比两个强。媚利在医院里护理我们年轻的勇士们,思嘉要是也跟着她去,或许可以减轻她的愁苦——哦,当然,媚利和我都很想看到那个可爱的小宝宝……”
于是思嘉的箱子里重新装满了她的居丧服装,她的韦德·汉普顿和她的女仆普里西跟着她踏上了去亚特兰大的征途。埃伦和嬷嬷给她灌满了一脑袋妇女的行为规范,杰拉尔德给了她一百元南方邦联的钞票。她并不怎么想要到亚特兰大去。她觉得皮特姑妈是个奇蠢无比的老妇人,而和艾希礼的妻子同屋而住,更令她嫌恶之至。可是在家里触景生情,她实在无法忍受,因此换换环境还是比较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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