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的种种既定的习惯,至少都显示有一个起源。凡是根据最大的权威而且又被最有力的推理所证实了的传说,凡是能追溯这些起源的传说,都应当认为是最确实可信的。这就是我在探索世界上最强盛、最自由的民族如何行使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力的时候力图遵循的准则。
罗马建国以后,新生的共和国是由沙宾人、阿尔班人和异邦人构成的一支建国者的队伍组成的,于是就分为三种人。这种区分就被称为部族。每一个部族分成十个库里亚,每一个库里亚再分成若干个德库里亚,其中为首的就是号称德库里昂和库里昂的首领。
除此之外,从每个部族中征集一百名骑士或骑兵,叫做百人团;由此可以看出,在一个城市里,这种划分根本没有什么必要性,最初只不过是军事性的。但是仿佛是一种伟大的本能,这个小城预先为自己制定了一种适合作为一个世界首都的政治体制。
然而划分之后不久就产生了一些不便。那就是沙宾人的部族(Tacienses)和阿尔班人的部族(Ramnenses)始终处于原来的状态,但是异邦人的部族(Luceres)却因异邦人的时常流入而不断扩大;因此不久后,异邦人部族便超过了前两个部族。针对这种危险的谬误,塞尔维乌斯找到的补救办法是,改变划分方法。他废除了种族的划分方式,代之以另一种划分方式——根据每个部族在城中所占的区域划分。于是他就把原来的三个部族分成了四个,每一个都占领着罗马的一座小山,用山的名字来命名。于是,在挽救当时的不平等的同时,他也预防了未来的不平等;为了使这种划分不仅仅是地域的划分同时也是人身的划分,他就禁止居民在地区之间转移。这种措施防止了各个种族之间的互相融合。
此外,他又把从前的三个骑兵百人团增加了一倍,后来又增加了十二个,但是始终沿用古时的名称,这是既明智又简捷的办法,由此他便区分开了人民团体与骑士团体,而且使人民毫无怨言。
除了这四个城市部族之外,塞尔维乌斯另外增加了十五个所谓的乡村部族,因为这些乡村部族的组成是把乡村划分为数目与部落相同的乡区的居民。在此之后又增加了同样数目的新部族。就这样,罗马人民终于被分成了三十五个部族;从此他们便将这个数目固定下来,直到共和国结束。
由于区分乡村部族与城市部族,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结果,因为之前还从来不曾有过其他先例,也因为罗马帝国的扩张及风尚的保持全部有赖于此。人们往往以为城市部族会立刻夺取尊荣与权势,并且会毫不迟疑地要求贬低乡村部族的地位。但事实正好相反。我们对早期罗马人对乡村生活的兴趣是知道的。他们的这种兴趣来自于贤明的创造者,这些创造者把军事和农事以及自由结合在一起,甚至可以这么说,把工艺、美术、财富、阴谋以及奴隶制全部赶进了城市。
如此,全罗马大名鼎鼎的人物都是在农村生活并且耕种土地,所以人们顺其自然地习惯于在乡村里寻找可以支撑共和国的栋梁之才。因为这种情况是罗马最显赫的贵族的情况,所以也受到所有人的尊崇;人们宁愿过着乡村人的勤劳简朴的生活,而不愿意过着像罗马市民过的那种游手好闲式的生活;并且在城市里一向都只是不幸的无产者的人,一旦他在田地里劳动,就变成一个受人敬重的公民了。瓦戎曾经说过,在乡村里我们高尚的祖先们为那些勇敢而茁壮的人奠定了地基,那些人在和平时期养活着他们,在战争时期保卫着他们。这些话也是有道理的。普林尼还肯定地说,之所以乡村部族受人尊崇,就是组成部族的那些人的缘故;与之相反,为了羞辱懒汉们,人们就把他们迁徙到城市的部族里去。沙宾人阿皮乌斯·克劳底乌斯回来定居于罗马时,是满载荣誉的。他被编入了一个乡村部族,并且随后这个部族就用他的姓氏来命名。最终,被释放的奴隶都参加了城市部族而没有参加乡村部族,而且在整个共和国时期都没有过任何例子是有关这种被释放的奴隶获得了行政职位的,即使他已经变成公民了。
这条准则本身是卓越的,但是它被推行得过头了,以至于最终产生了一种变化,并且还是政治体制上的一种流弊。
首先,在监察官长期掌握了这一权力(可以任意把公民从一个部族转移到另一个部族)之后,竟然允许大部分人自行加入他们愿意加入的部族;这种许可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并且剥夺了监察权的职能之一。除此之外,既然权贵们都把自己编入乡村部族,与此同时被释放的奴隶们变成了公民,又和民众一起居住在城市部族里,因此部族一般就不再是区域性的或者地方性的了。但是大家都已经这样混杂在一起了,以至于除了根据登记簿之外便无法分辨出各个部族的成员。就这样,“部族”一词的观念就由实物转化为人身,或者可以说,差不多成为徒有虚名了。
还有就是,因为城市部族的位置更方便,所以在人民大会里往往也是最有势力的,甚至还会把国家出卖给向他们之中无耻的败类贿赂买选票的那些人。 说到库里亚,创制者已经规定每一部族都有十个库里亚,因此当时在城墙范围之内的全部罗马人就组成了三十个库里亚;每个库里亚都有自己的官吏、祭司、神祇、庙宇以及被称为大路节的节日,这一节日和后来乡村部族中的乡村节相似。
等到塞尔维乌斯有了新的划分方式时,由于三十这个数目不允许他均衡地分配他的四个部族,所以他也就无意去触动它们,因此与部族相独立的库里亚,就成为罗马居民的另一种划分方式。但是,不论是在乡村部族之中,还是在组成这些乡村部族的人民之中,都绝对不会发生库里亚的问题。罗穆鲁斯的军事性的划分成为多余的了,因为这些部族已经变成了纯粹的民事组织,并且采用了另一种制度来征集部队。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每个公民都编制在同一个部族里,但是往往没有一个在库里亚之内。
塞尔维乌斯还作了第三种和前面的两种没有任何关系的划分,但是它的效用却成为最重要的一种。全罗马人民被他分为六级,这六级既不是按人身也不是按地区,而是按财富来划分的。在这样的划分里,前面的等级都是富人,后面的等级都是穷人,中间各等级便是拥有中等财富的人。这六个等级又继续分为一百九十三个团体,被称为百人团;这些团体的分配又是这样的:第一级占了其中的半数以上,最后一级则只能组成一个团。这样,情况就变成人数最少的一级是团数最多的一级,但是整个的最后一级却只能算是一个次级的划分单位,虽然这个等级就包括了超过半数的罗马居民。
为了让人民不至于意识到后面这种情形的后果,塞尔维乌斯就想方设法赋予它一种军事气氛。方法就是:在第二级中,他插入了两个甲胄士百人团;在第四级中,他插入了两个军械士百人团;除去最后一级外,他在每一级中都区分开老年与青年,也就是说,区分开那些已经达到法定免役年龄与达到法定服役年龄的人。与财富的区分比起来,这种区分更有必要进行频繁的人口普查和统计。最后,他提出在玛尔斯教场上召开会议,并且所有达到服役年龄的人必须携带武器参加会议。
塞尔维乌斯之所以不在最后一级中进行这种区分,原因就在于人们绝对不会让构成最后一级的民众也拥有拿起武器保卫祖国的荣誉,因为必须先有家园,然后才有保卫家园的权利。如果说到那些数不清的点缀着今天各国国王军队的乞丐,其中不被罗马人鄙夷地从他们的步兵队里驱逐出去的恐怕没有,因为那时的兵士是自由的保卫者。
但是,在最后一级之中,还可以区别那些叫做“按人头计数”的人和无产者。无产者还不算是完全一无所有的人,至少他们还算是国家的公民;在紧急关头时甚至还可以成为士兵。至于那些完全一无所有的人,大部分除非按人头否则无法计数的人,就被认为是毫无地位的;马留乌斯是第一个愿意征募他们入伍的人。
在这里我们不评论第三种计数办法的好坏,但我可以断言,如果不是早期罗马人的大公无私、淳朴风尚、对商业与牟利的鄙视、对农业的兴趣,这种办法就不可能得到实践。近代有哪一个民族,他们的阴谋诡计、惶恐不安、贪得无厌、无休无止的兴衰更替,浮沉变幻,能使这样的制度延续二十年之久而不至于颠覆整个国家的呢?还必须指出的是,在罗马,舆论与风尚比这种制度更具有力量,同时也对这一制度的弊病进行了纠正;如果富人过分炫耀自己的富有,就可能被贬到穷人的等级里去。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从中理解,为何人们几乎只提及五级,虽然实际上有六级。因为第六级既不向军队提供士兵,又不能在玛尔斯教场上投票,并且在共和国里几乎没起任何作用,所以不大被人当回事。
罗马人民中各种不同的区分就是如此。现在让我们来观察在大会中划分所起到的作用。这种依法召开的大会叫做人民大会;通常在玛尔斯教场上或是在罗马公共会场上举行,分为百人团大会、部族大会和库里亚大会三种;它的作用得看它的召开是根据这三种形式中的哪一种来决定。百人团大会是塞尔维乌斯的创制,部族大会是人民的保民官的创制,库里亚大会则是罗穆鲁斯的创制。唯有人民大会才能批准法律通过,唯有人民大会才能选举行政官,而且既然没有一个公民不被编入某一个百人团、某一个部族或某一个库里亚之内,所以每个公民都不能被剥夺投票权,也就是说,罗马人民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是真正的主权者。
为了合法地召开大会,为了使它的行为能有法律的力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召集大会的行政官或团体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威;第二是大会的举行必须在一个法定的日期;第三是占卜的结果必须是吉兆。
第一条规定的原因不需要再解释了。第二条则是一项政策性的措施;如此一来,在节日与赶集的日子就不能举行人民大会,因为这时乡村的人民都到罗马城去办事了,所以没有时间去公共会场。因为有第三条,元老院便可以约束一个热情而高傲的民族,并且可以抑制保民官的谋反意图;但是保民官也找出了各种方法用以摆脱这种束缚。
选举首领与法律,绝对不是需要人民大会决议的唯一事项;罗马人民还夺取了政府各种重要的职能,我们可以说,他们大会里的规定决定着欧洲的命运。由于开会目的的多样性,这些会议就要根据其要表决的事情采取不同的方式。
只需加以比较就足以评判这些不同的形式了。最初罗穆鲁斯创立库里亚的用意,是用人民遏制元老院,又用元老院遏制人民,他自己则驾驭这二者。因此,他便用这种形式赋予人民数量上的权威,用来平衡他留给贵族们的财富上与权势上的权威。但是,按照国君制的精神,罗穆鲁斯还是给贵族们留了更多的便利,因为受贵族荫庇的人们可以影响投票的结果。这种值得赞美的受荫庇者与荫主的制度,真是一项人道的与政治的杰作;如果没有这种制度,和共和国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贵族制就没办法维持下去了。只有罗马才有这样的荣誉为全世界做出如此优秀的榜样,这一制度从来没有造成过流弊,但是也永远不曾被后人效仿。
这种库里亚的形式既然从王政时期到塞尔维乌斯时代一直存在,而塔尔干王朝末期的统治又根本不是合法的,所以通常就以leges curiatoe(库里亚法)这个名词来代表王政时期的法律。
库里亚在共和时期常常只存在于四个城市部族,并且只包括罗马城的民众;所以这些库里亚既不能与富裕平民之首的保民官相适应,也不能与作为贵族之首的元老院相适应,因而它们便失去了信誉,威严扫地,三十名役吏集合起来竟然就能做出库里亚大会应当做的事情。
百人团的划分法对贵族制是非常有利的,以至于起初人们很难看出:既然人民大会以百人团大会为名,而监察官、执政官和其他的象牙行政官又都是由它选举出来的,那么为何元老院在其中却始终不占优势?事实上,这一百九十三个百人团虽然构成了全体罗马人民的六个等级,但是第一级就占据了其中的九十八个,并且既然是只按百人团来计票,单单第一级就超过了其他所有各级票数的总和。于是当第一级所有百人团的意见一致的时候,人们干脆不再计算票数了;最少数的人决定的事,便通过大会从而成为大多数人的决议。因此我们可以说,在百人团大会里由金钱的多少来规定一切事情的情况,要远多于由票数的多少来决定的情况。
但是,有两种方法可以削弱这种极端的权威。首先,按照惯例,保民官和大部分平民都是属于富有者这个等级的,所以他们就可以在第一级里和贵族们分庭抗礼。
第二种方法则是,不要一开始就让百人团按照级别(一般来说都是要从第一级开始的)进行投票,可以用抽签的方法抽出一个百人团,让它单独进行选举;然后再按等级在另一天召集全体百人团重新对这一项进行选举,最后结果也一般相符。这样,按民主制的原则开例示范的权威便从级别转移到抽签。
这种方法产生的另一种好处就是在两次选举之间,乡村的公民就能花时间了解被临时提名为候选人的优点,就可以在了解情况之后再投他们的票。然而在要求迅速的借口之下,这种办法还是被废止了,于是在同一天之内就进行了两次选举。
准确地说,罗马人民的议会是部族大会,只能由保民官召集。会上选举保民官和表决平民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在这里不但毫无地位,甚至没有出席的权利;元老们不得不服从那些他们自己无权进行投票表决的法律,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他们的自由要比一个最卑微的公民的自由还少。但这种不公道却完全被误解了,而且单单这一点就足以使一个未曾召集全体成员的团体的法令都失效。当全部贵族以他们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来出席大会时,这时他们已经是单纯的个人了,这就对这种按人计票的表决影响很小,因为在这里即使是最渺小的无产者也能和首席元老有一样的权利。
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大量民众因为投票时各种分配方式而产生的秩序之外,这些分配方式也不能说是不重要的。这之中的每一种,对于那时使人们不得不选择这种方式的原因来说,都有它的相对的作用。
这里无须多谈细节,根据以上阐述就能得出结论:最有利于人民政府的是部族大会,而最有利于贵族制的则是百人团大会。而库里亚大会的大多数都由罗马民众构成,所以它就只能有利于险恶的用心与暴君制,因而便遭人非议,甚至连那些叛乱者们也会避免使用这种有可能使自己的阴谋暴露的办法。毫无疑问,唯有在百人团大会里,罗马人民的全部尊严才能得到充分表现,唯有百人团大会才是真正的全体;因为库里亚大会没有包括各乡村部族,而在部族大会里又没有包括贵族和元老院。
计票方法和早期罗马人的风尚一样简单,虽然还比不上斯巴达那么简单。由一个记录员依次把每个人高声唱出的一票记下来;每个部族中的多数票可以代表本部族表决的态度,各部族之间的多数票可以决定人民表决的结果,百人团和库里亚也是如此。唯有正直在公民中间占有统治地位,人人都耻于公开投票支持一个不体面的臣民或一种不公正的意见的时候,这种方法才是好的;但是当人民腐化时,贿选就可以进行了,那时就适宜采用秘密的投票方法了,这是为了用不信任来制止那些贿选者,而且也可以提供一种不至于沦为卖国贼的办法给那些流氓无赖们参考。
我了解到西塞罗是谴责这种改变的,甚至他把共和国的灭亡的部分原因归结于这一点。虽然我也能体会西塞罗的权威所具有的分量,但我却不能赞同他的观点。与之相反,我觉得正是因为这类的改变太少了,才使得国家灭亡。就如健康人的营养不适宜病人一样,我们也绝对不能要求把适用于良民的法律用来治理腐化了的人民。威尼斯共和国悠久的历史最能证明这条准则。威尼斯至今还存在共和国的影子,这完全是因为威尼斯的法律仅仅对坏人适用。
就这样,每个公民都分得一张票,在投这张票时每个公民都可以不让别人得知他的意见。同时,关于收票、计票、比较数字之类的事,还确定了一些新的手续。但是所有这些措施都不能防止负责这个工作的官吏们的忠诚常常受到怀疑。最终,为了防止投票的交易和舞弊,还出现过种种禁令,但是它们的数目之多却正好证明了它们是无效的。
末期,罗马人就经常不得不诉之于种种权宜手段来弥补法律的不足了。有时候,他们甚至假托神迹,但是这种办法只能欺骗人民,却不能蒙骗那些统治人民的人;有时候,在候选人还没来得及进行阴谋活动之前,突然召集一次大会;有时候,由于看出人民已经被别人争取过去而成为为非作歹的一方了,就一味空谈,试图把整个议程都消磨掉。但是野心家终于规避了所有的事。可是,最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在流弊如此泛滥之时,这样广大的人民,依赖于他们那些古代的成规,居然从来没有停止过选举行政官、审判案件、通过法律以及处理所有公私事务,而且和元老院亲身做起来几乎是同样顺利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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