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朝后妃制度
康熙以后,典制大备。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东六宫:曰景仁,曰承乾,曰锺粹,曰延禧,曰永和,曰景阳。西六宫:曰永寿,曰翊坤,曰储秀,曰启祥,曰长春,曰咸福。诸宫皆有宫女子供使令。每三岁选八旗秀女,户部主之。每岁选内务府属旗秀女,内务府主之。秀女入宫,妃、嫔、贵人惟上命。选宫女子,贵人以上,得选世家女。贵人以下,但选拜唐阿以下女。宫女子侍上,自常在、答应渐进至妃、嫔,后妃诸姑、姊妹不赴选。帝祖母曰“太皇太后”,母曰“皇太后”,居慈宁、寿康、宁寿诸宫。先朝妃、嫔称太妃、太嫔,随皇太后同居,与嗣皇帝,年皆逾五十,乃始得相见。诸宫殿设太监,秩最高不逾四品,员额有定数,廪给有定量,分领执事有定程。此其大较也。(出自《清史稿后妃传》)
在清朝,后妃分为八等级,分别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还有最小的:官女子:就是可以陪皇帝过夜的宫女)
二.清朝女官制度
大清康熙王朝宫女共分九个品级:
正三品官职名称:代诏女官
正四品官职名称:内廷女官
正五品官职名称:女史
正六品官职名称:司记
正七品官职名称:昭训
正八品官职名称:采女
正九品官职名称:奉仪
另外不列品级:宫女
代诏女官——正三品,仅设于皇帝宫中
内廷女官——正四品,管理宫女并协助皇后、当值内眷管理内廷女官。
女史——正五品,仅设于皇后、皇贵妃宫中,仅设1—2人,见贵人以下位份内眷,可免礼。
司记——正六品,
昭训——正七品
采女——正八品
奉仪——正九品
宫女——无品级
三.清朝试婚制度及八位女官
清朝宫中明文规定,皇帝在大婚之前,先由宫中精心挑选出八名年龄稍长、容貌端庄的宫女,陪皇帝随寝做“试验品”。这八名宫女都有名分,一般冠以宫中四个女官的名称,即司仪、司门、司寝、司帐。看这名分便可知她们的职责是专门侍候皇帝起居的。宫女一旦被选中去为皇帝“试婚”,每月可拿俸禄,不再从事一般宫女的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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