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2-四铁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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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年间,御史冯恩冒死直谏,险些被处死,博得了一个“四铁御史”的美名。

    冒死上书

    冯恩是明世宗嘉靖年间的南京御史。嘉靖十一年冬天,天空出现彗星,按照惯例,这种天象被视作上天对人们有所警戒,于是皇帝下诏要百官直言朝政弊端:冯恩应诏言事,指名道姓地列数大学士、尚书、侍郎、都御电等朝廷大臣二十人的邪正善恶。这封上书重点抨击了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右都御史汪铉的奸恶,冯恩说张孚敬等人就是祸乱朝廷的“彗星”:张孚敬是“根本之彗”,汪铉是“腹心之彗”,方献夫是“门庭之彗”。他还断言说:“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已。”

    世宗看了这封奏疏大怒,马上将冯恩交与锦衣卫审讯,追究策划此疏的主使人是谁。冯恩每天都要受到严刑拷打,几次被打得死去活来,可他都以非凡的意志顶了下来,丝毫不改初衷。

    面斥昏官

    第二年春天,冯恩一案被移交刑部审理。世宗想给他定个上书诋毁大臣德政的罪名,处以死刑。刑部尚书王时中为他辩护说:“冯恩上书评论大臣,毁誉参半,并非专一诋毁,不应处死,可以减等遣戍。”大臣违反皇帝的意向,使世宗极为生气,他说:“冯恩并非专攻朕所信赖的张孚敬等三人,主要是由于对前些年议定的‘大礼’不满。这种仇视君主的行为,死有余辜!你们刑部官员难道还想包庇他吗?”他立即下令将王时中撤职,侍郎闻渊被夺俸,郎中张国维、员外郎孙云被贬往边地任杂职。而冯恩竟在皇帝的强行要求下被判处死刑,冯恩十三岁的长子行可,到朝堂伏地讼冤,日夜匍匐在长安街上,一见有朝官经过,就拉住轿马号哭求救,大家虽然都很可怜他,也都同情冯恩的处境,但是谁也不敢再违逆皇帝的心意,因此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话。这时汪铉已经升任吏部尚书,新任都御史王廷相也以为冯恩的罪名定得不妥,请求宽宥,世宗根本不听。

    到了“朝审”(朝廷大员会同审查已判死刑的重案)的时候,汪铉以吏部尚书按例当主笔,面向东坐。冯恩被押上后,面向北面的皇宫方向跪着,而拒不向主审官汪铉下跪,以此表示他对汪铉的藐视与不屑。

    汪铉一看冯恩在公堂之上仍然如此大胆,快气疯了,命令左右的士兵强行拽着冯恩面向自己下跪。冯恩干脆站了起来,不肯下跪。吏卒们呵斥他,他却厉声怒斥,吏卒们反而被他的气势所迫,不敢再上前了。汪铉没有办法,只好由他站在堂下,还十分凶狠的说:“你屡屡上书,想要杀我,不想今天我却先杀了你!”冯恩怒目而视,说:“圣天子在上,你身为大臣,却想假公济私,杀死言官么?而且这是什么地方,你竟公然当着百官的面发泄私怨,也太肆无忌惮了!我死之后,也要变为厉鬼,惩治你这奸贼!”汪铉又说:“你平日自称多么正直廉洁,可在监狱中却数次接受别人的馈赠.这该怎讲?”冯恩冷笑道:“患难相扶,这是古已有之的美德,岂像你招权纳贿,卖官卖爵!”接着又当着众官的面,揭露了汪铉许多丑事。

    汪铉被冯恩骂得怒火中烧,情不自禁,掀翻案桌,上前揪住冯恩就要动手殴打,冯恩也毫不畏惧,骂不绝口。同审的都御史王廷相、尚书夏言,眼看着主审官与囚犯居然相骂相打,实在不成体统,急忙上前制止,汪铉只得咬牙切齿地住手。但他依然不顾其他主审人员的意见,强行自作主张,给此案定了个“情真”的结语,判处冯恩死刑。

    继续为官

    朝审结束后,冯恩被押出长安门,京城人士和百姓夹道争睹他的风采,很多人感慨地说:“这个御史,不但口如铁,而且他的膝头、肝胆、骨头都是铁铸的,不愧是一个钢筋铁骨的‘四铁御史’。”

    此时,冯恩八十多岁的母亲吴氏,去击鼓鸣冤,为儿子讨还公道。冯恩的儿子行可,刺血写书,自缚阙下,请求代父服刑受死。世宗看了这些后,也动了恻隐之心,命有关法司再议行处。尚书聂贤、都御史王廷相都奏称以前判冯恩死刑所引用的律条,情节与法律不相合,判死刑太重了,应当引用“奏事不合”的条文,改判输赎还职。世宗认为太轻,最后改判了谪戍雷州,才算完事。而两个月后,汪铉亦又因贪污太甚,被罢官。

    冯恩外戍六年,后来遇赦还朝。穆宗即位后,又录用他作大理寺丞,专门主管刑罚,直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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