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王:戴笠-代后记:讲述中国历史_历史再经历和理想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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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再经历和理想的模式

    Nacherleben, “再经历”,指在满足美学意义上的冲动的同时仍然显得忠实于历史现实。柯林伍德对我说,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而我则像大卫 · 休谟提出人性持衡概念(贝利,1982:237)时那样,直截了当地接受了这种情况。但是由于我观念上的两个决定性的变化,这种自以为是,便有所动摇了。

    其一是我决定研究中国历史。应该如何重组、如何再经历一个本不属于自己文化的过去呢?这对于研究中国的西方历史学家来说永远是个难题,而且这一点在欧洲或北美人写的关于中国晚期封建王朝和现代时期的那类历史文章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记。一个解决方法是,将自己置身于在清朝和民国以前去“改变中国”的西方人之中(史景迁,1969)。这个方法在与费正清及其后继者们相关的史学派中十分流行。我自己当时的情况是,仍然得在历史和文学之间做痛苦的选择:我得在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的起源或者研究创造社之间做选择,以决定博士论文题目。我征求论文导师,即已故的约瑟夫 · 列文森(Joseph Levenson)的意见,哪个题目更好,他很巧妙地回答:“你最喜欢的那个。”后来,我决定写的论文不是关于从浪漫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国文人,而是写在广州那些不用武力便无法进入中央王国的“大门口的陌生人”与珠江三角洲坚决要把他们拒之门外的抵抗领袖们之间的冲突(魏斐德,1966)。第二个决定性变化是,由于帕森斯以及在他之前的马克斯 · 韦伯的思想,美国的社会学实用主义占了绝对上风。我开始研究中国历史的时候,韦伯的社会学已经开始对中国研究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主要是由其著作《中国的宗教》的英文节译本所引起的(魏斐德,1951)。列文森本人的许多见解便是取源于韦伯的著作,包括《外行的理想》与《官僚—君主政体的紧张关系》等(魏斐德,1976)。而我自己关于中国知识分子的论文《自由意志的代价》也是韦伯思想体系的反映(魏斐德, 1972)。尽管韦伯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不免有失片面和零碎,但他文笔中对理想模式的探索仍富有生气并奥妙贴切。不过那时在我看来,大多数追随他的学院派社会学家们都陷入了枯燥寡味的分析之中。他们的理想形式无外乎是平面性的具体化,而从来不体现立体的形象,不像韦伯隐喻中的“扳道工”:他们改变了铁路的信号灯,让社会发展的自动车头驶入这条而非那条的轨道中。

    当然,在韦伯的同时代人中还是有重要的例外现象的。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曾认为“零散的形象”对社会现实至关重要。他在1896年曾写道:

    对于我们来说美学观察及其解释的本质在于这么一个事实,即典型不应来自独特,必然并非出自偶然,事物的本质和意义在于其表象和瞬息变化之中。任何现象要逃脱具有意义、永恒的本质都是不大可能的。(齐美尔,1896,摘自福里斯比,1986:57)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我想从美学和政治角度出发,用17世纪文人近乎任性漂泊的生活,为在满人征服中国明朝时期包括浪漫派到禁欲主义者和志士仁人们在内的整个知识分子阶层勾画出一个“传记轨迹”时,齐美尔经常在我的头脑中出现(魏斐德,1984)。虽然我仍然认为,只有将综合性的叙事(详尽的现象)与明了的分析性论文(可概括的理论)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描绘出这道轨迹,但我同时意识到,韦伯的理想模式同样也能将我们引到那个方向——特别是因为韦伯关于理想形式的概念是如此大量地取自于亨里希 · 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的“独特概念”理论(斯普林扎克,1972:299—300)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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